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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文学》2024年第11期|杨萍:中年渡
来源:《胶东文学》2024年第11期 | 杨萍  2025年02月07日08:21

无论发生什么都欣然接受,一切都是礼物。

——爱丽丝·门罗

告别高跟鞋

男人或许没法理解一双高跟鞋带给女人的美妙体验,虽然他们嘴上说不介意你的个子矮,却总无法消除你内心的自卑。

十六七岁时,对女性美有了模糊的认识,比如一双高跟鞋会带来无法言说的风情。我天生自卑内敛,未见母亲穿过高跟鞋,成长过程中没人教我培养神形一致的美,在高跟鞋这样具象的美面前,我常自惭形秽a。

我羡慕住在对面楼房的女人。她是一名音乐老师,高挑,一头长发,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周天的早晨,常常有曼妙的钢琴声从她家的窗户飞出来,让我感受到与自家截然不同的气息,勾魂般让人沉迷。她同楼下那些说着南腔北调的大嗓门女人,好似活法不同。

她有好几双高跟鞋,能自如地驾驭每一双。抬头挺胸,一路摇曳的她,是我关于风情两字最直接的感受。可惜后来她的喉咙出了问题,再也不能唱歌了。她调到另一个学校,留下许多说不清的感觉在心头弥散。若干年后,我看了《西西里的美丽传说》,感觉自己就像少年雷纳多,音乐老师就是玛莲娜,她步伐婀娜、身形摇曳的影子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敏感自卑,常常哀叹自己身高不足,也缺少少女的聪慧灵动,渴望一双高跟鞋弥补自身不足,但又惧怕无法掌控的表象成熟。当突如其来的爱情像破冰的河水流到我的心头时,我忽然间冲破了自卑的牢笼。那个陪我买高跟鞋的人,成熟,稳重,看我时嘴角总向上扬起,对我有无尽的鼓励。他说,去买自己喜欢的,我陪你。我们利用出差的机会,在一座拥挤的商场里,买下一双深咖色的粗跟鞋子——半高,鞋面两侧有简单的金属饰品,刚好可以掩饰我脚面高的不足。它是今生第一双高跟鞋。鞋子买回来,我的摇摆不定又来了,我没有勇气穿出去,我无法想象自己穿着高跟鞋走过长长的家属院,万一我走姿难看,万一我不小心崴脚……我只能把它悄悄藏在床下,连同藏起的是那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

但我还是没能逃脱高跟鞋的陷阱。我常被一双双高跟鞋吸引,经不住店员的巧舌如簧,一次次为美丽买单,亦没少吃美丽带来的痛楚。女友L对鞋子痴迷,她曾不顾我再三阻拦,买走了一双价值她多半月工资的鞋子。浅口,细高跟,银灰色与深咖组合的鳄鱼皮,绝对时尚,在小城没有撞鞋的可能……我们从一双双极具物质身份的鞋子和服饰里,获得了愉悦和欢喜,平淡无奇的生活仿佛开出了绚烂的花朵。我们有无数个购买高跟鞋的理由,它们用物质的光芒为我们构建临时的乐园。

临时的乐园总有坍塌的时候,购买的快乐和穿的快乐往往不对等。半天下来,脚趾脚面脚后跟被磨破无数个泡,血流不止,就像婚姻中找了一个脾气暴躁的丈夫,常常被他家暴。把婚姻比作鞋子的人悟透了生活的真谛,美丽的鞋子是否合脚,只有穿鞋者自己知道。和女同事们聊起狼狈不堪的穿高跟鞋经历,大家都说出自己的往事,各种疼、尴尬、创可贴的急救等等。原来,每个穿高跟鞋的女子,都有一部血迹斑斑的疼痛史。

过年收拾屋子,在鞋柜里翻出了好多鞋。它们蜷缩在一个个鞋盒子里,由于长时间不穿不打理,已经显现出落寞和颓败,曾经的孤傲已荡然无存。这些鞋子,是人生轨迹的见证者,传递出来的快乐和美足以让一个女人自信。我把它们从商场透明精致的橱窗上咬牙搬回家,像伺候宝贝一样谨慎,及时清理、打油,在季节交换的时候收纳,给每个鞋盒子标明它们的颜色和款式。我多次穿着高跟鞋追赶公交车,风风火火的场面照见了一个人的狼狈,可我还是能感受到一个女人拥有高跟鞋的快乐。时光有时候像带了风,走着走着,就必须与一些事物拉开距离,必须与一些所爱慢慢告别。年岁的增长给身体带来了某种微妙的变化,骨骼的耐受力变差,脚趾脚掌不能忍受鞋子的挤压,没有那么多场合需要自己虚张声势了。

我不需要忍着疼痛去穿一件不适合自己的战袍了,对人生的某种向往开始失去耐心。外表美丽与合脚舒适哪个更重要?幸好社会是多元化的,在高跟与平跟之间有了很多可以过渡的鞋子,我们可以兼顾增高与实用,只是风情与摇曳没有了,倒是心里踏实很多,至少上下楼的安全不用考虑了,鞋跟卡在某个地方的尴尬不会有了。女友们也开始慢慢告别精致和华丽的高跟鞋了。L的那双昂贵的鞋子没穿几次就放下了,只偶尔拿出来看看。Q的鞋子也开始降低高度,有几次见面也是平底鞋了。网上是铺天盖地的关于女性独立与自我释放的话题。我逐渐接受了自己的身高、卑微,接受了自己的笨拙、失败,再也不纠结一双高跟鞋的买与不买了。

眼前这一溜排的高跟鞋早已结束使命,痛定思痛,还是忍痛割爱吧,扔掉一些样子落伍、鞋型走样的。还有几双是咬牙购入的,再三权衡,罢,拍照留纪念,然后尘归尘土归土吧。我终于在好看与舒适之间选择了舒适,就像我们的人生,经过许多患得患失后,最后懂得舍弃,变得从容。

与白发和解

有些衰老是藏不住的。

引以为豪、人见人夸的黑发里突然间就开始长了白发。最早是头顶处突兀着几根,赶快拔掉。后来是七根八根地长出来,继续拔掉。于是感叹白发矗立,做出感叹岁月流逝的伤感状,再写几句无病呻吟的话。

某广告里,满头黑发的女子坐在溪水边,她的王子正给她洗头。旁白起:我的梦中情人拥有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从此,一头乌黑的头发是我在自身不足里找到的唯一欣慰。家中的长辈们染发了,身边的同事朋友也开始染发了,追求时髦只是一部分缘由,更多是为了掩饰和抵挡岁月提前发出的警告。理发师们非常乐意为改善白发而努力,因为知道,一旦有了第一次,后面就会有无数次,没人能忍受时光的飞速追赶。精心护理的头发让人看上去年轻许多,时尚美丽的颜色让形象气质增色不少。偶尔我在她们跟前感叹自己也长了白发,总会被制止,她们觉得我太“凡尔赛”了。

真正令我恐慌的是这几年,白发以不可阻挡的姿态在头顶盘旋扎根。我必须用最简单的方法阻止它们的袭击和包围。我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内,用一把小剪刀贴着头皮剪断它们。这样做的结果是稍有不慎就会伤及无辜,面对日益减少的头发,原来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根的想法不能再有了,每一次伤及无辜都会令我后悔。我购买了两把小镊子,一把在家里,一把在包里随时备用。镊子的好处是可以更精准。站在镜子前,慢慢分开头发,侧头、瞄准,像专业的狙击手一样。事实上,白发的生长速度大大超过了毁灭它的速度,稍有松懈,它们就会快速在黑发的间隙里驻足,快速生长。

接连几年,我以越挫越勇的气势与白发做对抗。每一个可以当镜子的地方,我都会下意识看看,若发现头顶鬓角有白发,便放下一切手中的事进行处理。电梯、车窗、卫生间、公交站,都成了我发现并消灭它们的地方。最过瘾的是周末休息,拿出镜子放置于光线最好的地方,少量梳到一边,便能看到正在成长的白发直愣愣地矗立在头顶。我瞄准,“歼敌”。后来,不满足于一眼能看见的,把歼敌的范围扩大到更侧面更后面。就算脖子酸困,胳膊发麻,但看到白发多得可以搓成一团时,便觉几分欣慰。

就这样,我开始与白发展开了长期较量,仿佛一个将军,在战场上杀敌无数。同时参与这场战斗的还有我的家人朋友同事,只要看见白发,不管在什么场合,我总麻烦他们帮忙清除。

与白发较量的日子里,我的耐心似乎得到锻炼。W先生在帮我拔过多次白发后,无不心疼地安慰我,再拔下去就变秃子了,长就长吧,长白发是智慧的象征。谬论,我白他一眼,在衰老与智慧之间,我宁可不要智慧,也不愿意衰老。他给我举很多白头发主人的事例,但无一例外让我驳倒。我希望的白发,是到了七八十岁时的满头银发,连皱纹里都弥漫着温柔与风情,绝不是四十多岁的满头白发。我宁可要一夜白头的结果,绝不要它生长的过程。

我依然用最简单粗暴的办法与白发较量。女友告诉我她也有白发了,怎么可能,她那一头又黑又密的头发,让我羡慕。见面,果然头顶鬓角处几根白发。女友对待她的头发比我要好很多倍,她定期头疗,梳理,更换洗发用品,买昂贵的吹风机。某天再见,她头顶的白发还是炫耀般地立于头顶。

多次梦见自己满头白发,手指顺着头发抚摩,那银丝就纷纷扬扬,头顶骤然间便塌陷了,千疮百孔,像被损坏的地球。我在梦中反复安慰自己,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假的,是梦,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正在用力醒来。惊醒后,这种恐惧感却不能即刻消失,它需要我睁眼、放松,感受到自己还在呼吸中,然后回忆、确定,需要我持久的等待才能弥散,将我从日复一日的毁灭中拯救出来。

去做护理,美容师不断告诉我新的医美技术可以大换脸,让人年轻许多。可是,我真的需要这样的年轻吗?我见过一些女性奔波在高科技的仪器下,容貌上会发生一些变化,但被高科技剥盘的痕迹依然会留下,不再清澈的眼睛、苍凉的说话声音以及骨骼的变化都能暴露出高科技遮掩下的本来面貌。

痛定思痛,我承认了岁月这把杀猪刀的威力。在烟火和世俗的熏烤中被时光打磨,必将与黑发告别,迎接白发。这是人生绕不过去的事,也是岁月的馈赠和我走向宁静的见证。体内蕴含的某种更广阔的东西被激发、唤醒了。年华与华发,终将共处,何不平心静气地迎接一个优雅而从容的中年呢?“细思皆幸矣,下此便翛然”,这样想,竟有些迫不及待了。

顺从于药物

对按时吃药的顺从,是很多年前从未想到的事儿。

我从小拒绝吃药,不喜欢那些来历不明的物体进入身体,仿佛有本能的抗拒,我总背着父母偷偷扔掉那些各色的药片。离开父母后,有一年腋下的皮肤莫名如紫色的罂粟花盛开。医生指着皮肤溃烂的照片说,这种症状会从局部扩散到全身,如果不当即治疗,不仅要承受疾病的痛苦,还要遭受人生的痛苦——没人愿意和有传染病的人结婚。医生觉得花季少女会不惜一切代价治疗,但没想到,对一个不服药的人来说放弃治疗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继续发挥倔强和省钱的“本能”,不吃一粒药,不涂抹任何东西,半个多月后病症竟然好了。

最严重的一次是右眼得了麦粒肿。莫名地长疙瘩,疼,很快发炎,上下眼皮几乎粘在一起,大约只能睁到三分之一,眼球也无法动弹,我只能用左眼去看世界,看人时不能斜视,必须转动身体。身边的人都让我去看医生,一方面是我右眼近乎残疾的样子实在太丑,另一方面也怕被传染。我始终不相信眼睛长成这样了,药能有什么作用,去医院多花钱啊!我选择了最原始最笨拙的方法:把一块干净的棉口罩拆开,用开水杀菌后浸泡敷在眼睛上。

如此长达两三个小时后,堵在眼睛上的脓包和痂终于泡软,然后我用一枚针小心翼翼地挑开。经过奋战,堵在眼睛上的血痂终于被安全拿下,被遮挡了一周多的眼睛得以重见光明。我把右眼的重见光明称为刮骨疗伤,每每回忆起那次“刮骨疗伤”的经历,我总会庆幸和感叹,感叹当年的无知者无畏。

这么多年大大小小的发烧、感冒、咳嗽也不少了。W先生把药放到床前,我总巧妙躲避,大言不惭地说这些药没有什么作用。疾病,由它的病程来决定去留,我牢记祖母教给我的方法——多喝水多发汗。经过岁月的检验,老人之言大抵没错。一段时间身边的同事朋友接连病倒,我们一家人也不例外。从没有过的疼,从头顶到脚趾,头特别怕冷,不得已找来围巾裹紧整个头部,只留眼睛、鼻子和嘴巴,简直受罪。

W先生逼我服药,三天后症状虽然有所减轻,但仍持续半月有余,本身有慢性咽炎的我开始恐慌。五点多的急诊室里坐满了人,我人生中第一次拍了X光片。庞大的机器前,医生和我都面无表情,我顺从地按照医生要求,站直,紧贴机器,配合呼吸,恍惚间命运也被操控。尽管之前我陪亲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到这里来,但却是完全不同的感受——或许人在医疗器械前才真正变得透明。

半小时后出了结果:肺部无异常。我做了治疗的准备却不需要治疗,只能不断和医生重复咳嗽的事儿,医生开了一瓶粉色的药水,并嘱咐了服用方法。

粉色的药水绝对属于妖艳型的。它甜中带苦,跟食物的甜苦完全不一样,让人怀疑它是不是实验室里失踪的纯试剂。倒是治疗效果立竿见影。早晨醒来,咳嗽明显减少。这瓶粉色的水打破了我几十年顽固的认知。我抑制不住一颗想要分享的心,向每一个咳嗽的人推荐此药。往后身体稍有不适,我便开始服药,甚至开始有意识地治疗多年的失眠。我不再把失眠的原因归为睡前喝水了,想问题了,写作引起大脑兴奋了,白天喝茶喝咖啡了。我意识到这是一种病,有病就要医,就医的最终结果是治疗,治疗里最简单的方法是遵医嘱服药。

服药已经成为比吃饭还重要的事情。只要有病,就得服药。饭前饭中饭后,凌晨或睡前,一天的时间全部被药品控制。佝偻的身体、模糊的视线、牙齿的脱落和走路的缓慢,无一不构成一副衰老的模样。正是这些药品,从精神上给予他们希望,从身体里给予他们改善,更从每天不断嘱咐吃药的声音里得到情感的支撑和依靠。那个强健而固执的女孩儿早已不再是我,我已不再抵制各种颜色的药,我耐心服下并对它们报以期待和信任。

万物渐明亮

我终于愿意直面自己失败的一生了,文字里也少了很多沮丧的灰色。五六年前的文字里还时常有茫然和声讨,有质问和怀疑,有伤春悲秋,有太多的否定。我给平静生活前面加注了“廉价”这个形容词,总是无休止地陷入一个死循环,封闭自己,责备自己。

拿到驾照十年我才尝试把双手放到方向盘上。初秋下午,天光明朗,带着被雨水洗过的清新,秦岭山峰的线条也更加明晰,风和云朵一样温柔,花草树木还生长在盛夏的尾声。我独自把车开出小区,尽管毫无目的,开得很慢,我仍然感觉自己的腋下长了翅膀。

秋天的红枫大道非常迷人,大山里的柿子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没有乡愁的人无法因一枚柿子感动到流泪,但还是喜欢上了这旷野中的红。随便找块空地,在阳光中喝茶聊天或闭目养神,在宽阔的马路边席地而坐。冬天去秦岭,在满目的白里呼吸着冰雪的气息,在雪地里奔跑翻滚,当身体正好与天空平行时,竟不敢呼吸。空气如此清凉,大脑如此安静,蓝天伸手可触,面对宽阔的苍茫的枯寂的景象,我感觉自己的灵魂飞出了肉体,一种觉悟和超然在身体里升腾。

我看到蝴蝶身上的纹理,摸到它们身上的鳞粉;看着鸟群把它们的翅膀留于天空。在满目自然里看到一种更轻盈的人生。我企图用一些更精准的词为眼前的景象赋予更多的形象和形态,但发现一切都徒劳,唯有记忆让兴奋持久,就像有的事物不必命名不必定义,只去感受就好。

年轻时气盛,为工作,为待遇,为某种理想,心里总愤愤不平,患得患失,后来为孩子的成长担忧紧张。现在,我喜欢像风一样自由,像草木一样勇敢和安闲。被喜欢的磁场吸引,拒绝别扭的人和事,脱离一种生硬和生涩,拒绝口号式的激励,变得平静又放松,开始享受年岁之美。月光落在窗户上,那是人间的黄金时刻,我的内心充满着无限的宁静,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在耳边轻轻荡漾着,淡淡的缠绵和悠扬像潮水包围着我。以前,看摄影展看画展,看美不美像不像,现在看作者的独特和表现的内容。以前,认为人间只分黑白,现在知道中间有很多无奈的灰。

习惯了一个人散步,想或者不想,笑或者不笑。一场雨过后的河堤更加清新,一些绿色继续蓬勃,运动公园里孩子在奔跑,老人在打拳,篮球场上是喝彩声和遗憾声。沿着渭河行走,杂乱的草木,泛着光的石头,混浊的河水,都成为可以展开幻想的对象。这么多年,它给我无限慰藉,我为它拍照,写下一些文字。有几次,我想象它是伍尔夫自沉的乌斯河,想象远在千里之外的那条河上发生过的事情,想象那些古老传说、工业革命、现代文明,想象伍尔夫与伦纳德的爱情。

米沃什说,一个社会群体中只有为数不多的人的审美感受与艺术有关,大多数人在生活的激流中,从他们所经历的事情中吸取转瞬即逝的自然审美乐趣。作为大多数人中的一员,我不再苛责自己,试图走出“坐井观天”的情状,世界那么大,人类的认知终究有限。我迷恋上转瞬即逝的自然美,耽于一条河的清澈和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