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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学》2024年第1期|王彬彬:苏北记愧
来源:《上海文学》2024年第1期 | 王彬彬  2024年01月31日08:23

我是安徽望江县人。望江古代是安庆府的属邑。我们小时候,安庆作为地级行政区域,正式称谓是“地区”。望江是安庆地区所辖的一个县。后来,安庆名称改成了“市”。所以,望江现在是安庆市管辖县之一。望江远非名邑,人们大抵不知道。过去,每有人问我是哪里人,我总说是安徽望江人,而听者往往一脸茫然。后来,我便说自己是安庆人,听者也大抵就明白了我的家乡在哪里。

几年前,在苏北一个县城的小酒馆里与当地的一位作家聊天。谈到各自的家乡,这位作家说:“你们那里,过去比我们苏北好得多呢!每年冬天,我们苏北都有许多人到你们安庆去讨饭。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闯安庆’。”听了他的话,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你们苏北那时候到底有多穷。但如果我们安庆比苏北好得多,我就能想象出那时的苏北是啥样了。说起来,我做过一件对不起苏北人的事,至今想起来还后悔。”

这位苏北作家看我的眼睛瞪得很大。

我便讲了下面的故事。

说到我小时候与苏北人的关系,得从更大的方面说起。

所谓“小时候”,也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位苏北作家说的“过去”,也是这个时期。我和他是同龄人,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年降生为人,七十年代,是我们从儿童向少年转变的时期,也是从懵懵懂懂到开始懂事的时期。那时候,全国农村服从统一的政策,因而人们的生活状况在全国范围内有着很大的一致性。但是,各地不同的主政者,还是让地域之间有了些差异。在六十年代,就兴起了“农业学大寨”运动。在此期间,又有了“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运动。所谓“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就是清除农村社会的资本主义残余。有尾巴的动物,尾巴总是长在身体后边,是躯体的一部分。尾巴与躯体,在性质上、本质上,绝对有着同一性。那时候,人民公社是农村社会的伟岸的躯体。农村社会如果有尾巴,那只能长在人民公社这躯体上。然而,社会主义的人民公社,怎能长着资本主义的尾巴呢?如果说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的高头大马,那资本主义就是一头肮脏的猪。高头大马的屁股后面,怎么可能拖着条猪尾巴?如果说,在农村社会,资本主义的躯体已经被清除了,但还有资本主义的尾巴残留着,那这残留着的尾巴,也已经是脱离了躯体的死物;即使现在还没死,也迟早会死。谁见过离开了躯体的尾巴还长久活着?再说,既然尾巴已经与躯体分离,“割”,又从何说起?“割”,又从哪里下刀呢?当然,这是我后来的想法。

开始在农村“割尾巴”后,哪些东西算是“尾巴”,就是首先必须认定的事情。而如何认定“尾巴”,本来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这就给各地主政者留下了一点按自己意志施政的空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土地是集体所有,但按人口给每家每户分了点地,用来种自家吃的蔬菜,这叫“自留地”。当“割尾巴”的利刃在农村社会寒光凛凛时,在许多地方,各家各户的自留地,便成了首先被割的“尾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农业》一书中说,在一些地方喊出了“多一分自留地就多一分私心”“谁的自留地种得好谁的私心就重”的口号。家家户户的那点自留地,人口多的人家,有狗的额头那么大;人口少的人家,就像猫的额头那样小了。对这点自留地的所谓“割”,就是收归集体所有。但是,完全收回,显然要面对家家户户如何吃饭的问题。人总要吃饭嘛,吃饭总要有下饭的菜嘛。如果自留地全部割掉,叫社员用什么下饭呢?不吃菜,梗着脖子把饭硬咽下去,几口还可以,我也能做到,但几碗饭都这样梗下去,顿顿如此,就非常人所能为了。再说,必须笔直地站着,仰着头,梗脖子才有更好的吞咽效果。家家吃饭时都围着桌子站着,一齐梗脖子下饭,短期还行,长期这样就不是事儿了。

当然,办法还是有的。可以在吃饭时,饭桌中间放一碗盐水,全家围坐着,用筷子头蘸盐水下饭。捧着一碗饭,吃一口,把筷子头在盐水的水面蘸一下,然后塞进嘴里嗍一下,有时还要嗍出点声响;嗍一下后,顺势又扒下一口饭。盐水与清水没有什么差别。筷子头在水面一点,会激起细微的涟漪,像水面上起了一个酒窝。家里如果人多,好几个人同时把筷子伸向水面,那一碗盐水就乱成一锅粥了。我的家乡把这种吃饭方式叫做“嗍筷子头”。但“嗍筷子头”也只能是权宜之计。所以,大部分地区,虽然把自留地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但又并不是齐根割掉,还要留下一段。比如,社员的自留地本来占总耕地的百分之七,现在则下降到百分之五。这就很仁慈了。但也有百分之二十的地区,是把自留地这“资本主义的尾巴”齐根割掉。我们那个生产队,是把一大片平平整整的土地的南边一部分,分给各家各户做自留地。这自留地,看上去确乎像一条“尾巴”拖在集体土地的屁股后边。但从我记事时起,这自留地就没有被割掉,也没有听说过此前曾经被割掉。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那里的主政者,并没有把刀子伸向各家各户的那点自留地。

农村社会的“资本主义尾巴”,自留地是赫然大者。此外,便要算家畜家禽了。家畜,在我们那里,就是指猪。家禽呢,则一般指鸡。社员平时有必须花的钱。晚上要点灯,煤油必须买。做菜要放盐,盐必须买。吸烟、点灯、做饭,都必须用火柴,火柴得买。这些钱从哪儿来呢?唯一的来源是猪和鸡。正月里买只小猪,养到腊月,卖给国家,能得些钱。鸡蛋,则随时可卖给国家,随时得些零碎钱。如果把猪和鸡作为“尾巴”齐根割掉,那社员的日常生活就无法继续。所以,大部分地方,也还是采取了为百姓着想的做法,即并不把家畜家禽一刀切净。许多地方采取的措施是限制养猪养鸡的数量。既然“资本主义的尾巴”暂时还不能彻底割掉,那就控制这尾巴的长度,不能任其野蛮生长。猪,许多地方规定每家只能养一头。鸡,有的地方规定每家只能养一只;也有地方的主政者更仁慈些,规定每家可养三只。比起鸡鸭等禽类,猪显然是一条特别粗长的尾巴。一头猪,其资本主义的分量,抵得上数十、上百只鸡鸭。允许每家养一头猪,实在是对“资本主义尾巴”的宽纵。但又不能规定三家、五家,甚至八家、十家共养一头猪,那实在没法弄。所以,对于这些地方的主政者来说,允许每家养一头猪,实在是无奈之举。也有地方,完全禁止社员养猪养鸡。那人们的日子如何过,超出了我的想象。

但在我们那里,整个七十年代,我不记得有过限制家畜家禽数量的政策。猪,就是不限制,每家也只有养一头的能力。养猪,是为了让它长肉。它必须每天体重都有所增加,才有养的价值。如果有一天没有长一点肉,这一天就白养了。要让它每天体重增加,就要让它每天都吃得很饱。要让一头猪每天都吃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能养两头猪的人家,极其罕见。小时候在家乡,听说过这样的事,说是某个村子里谁家,养了两头猪,成为了奇闻在四乡八里流传。鸡,即使不限制,一般人家也只能养个十来只。那时候,鸡当然是散养。早晨开鸡埘把鸡放出去,让它们四处觅食。傍晚它们会自动回来。养鸡,是为了让鸡下蛋,多多地下蛋。但鸡也必须吃饱了,蛋在体内才有生成的资源。不能只靠野食,所以,每天早晚,要喂两次。喂鸡,只能用粮食。我们那里,就是喂稻谷。早晨,鸡叽叽喳喳地出埘了,主妇在地上撒些稻谷,鸡们吃了这稻谷,再到野地里打野食。傍晚,鸡们迟迟疑疑地上埘前,主妇也要在地上撒些稻谷,鸡们吃了这稻谷,再一只接一只地钻进埘。既然每天要给鸡喂两次粮食,那就决不可能多养。那时候,我们那里的人家,大抵是养一头猪,养十来只鸡。正像猪养到两头的人家极少一样,鸡养到二十只以上的人家也很难见到。但比起那些只准养一只甚至一只也不准养的地方,当然要好得多。

在吃粮上,我们那里,也比有些地方要好一些。

我当然是后来才知道,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中共中央发出了一个《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这个指示旨在纠正此前农村在分配问题上的“极左”做法。而农村的所谓分配,主要就是分粮食。生产队收获的粮食如何分,以什么方式、按什么标准分给各家各户,这是当时农村天大的事情。民以食为天嘛。此前,存在集体增产个人不增收的情形,那就是集体截留太多、积累太多。这个“指示”强调,各地要做到让农民从增产中增加收入;在粮食分配时,要采取基本口粮分配与工分粮食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这样的“指示”,当然也是有弹性的。例如,“指示”强调集体截留、积累不能太多。但究竟多少算合适,究竟多少算太多,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也不可能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怎样掌握这个“多少”,各地主政者在相当程度上可依据自己的意志行事。如果以集体积累宁多勿少、社员所得宁少勿多为原则,那即使有中央的这种指示,社员受惠也有限。但如果以集体积累宁少勿多、社员所得宁多勿少为原则,那社员就能从主政者这样的权衡中受惠更多。

在人民公社时期,理论上,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但如果完全地实行按劳分配,有些家庭便要陷入困境。社员的劳动,就是出工,就是在参加集体劳动中挣工分。粮食按劳分配,就是按工分分配。可是,有的家庭,吃饭的嘴特别多而挣工分的手却特别少。一对夫妇,上有高龄老人,不能挣工分;下有一大堆未成年因而也不能挣工分的孩子,三个四个,甚至五个六个。一家子八口人甚至十口人,只有两人挣工分,如果完全按劳分配,那这样的家庭每年分到的粮食不够吃几个月。中共中央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发出的关于分配问题的指示,强调要采取基本口粮分配与工分分粮相结合的方式,就是在制止完全按劳分配。所谓基本口粮,就是按人口分粮,每口多少斤,分给各户,不考虑工分问题。所谓工分分粮,当然就是按各家挣得的工分分粮。这基本口粮,有些相当于今天的基本工资,而工分分粮,则像是今天的绩效工资。有了基本口粮的分配,那就是人口很多而工分很少的人家,也能分到一定分量的粮食。不过,生产队收获的粮食,首先要交完规定额度的公粮,这是雷打不动的义务。交完公粮后的剩余,如果集体又截留很大部分,那就即使实行基本口粮分配与工分粮食分配相结合的方法,每家分到的粮食也很少,工分挣得再多的人家也要闹饥荒。反之,则工分挣得再少的人家,也有基本的口粮保证。我们那里,应该是在粮食分配问题上做得比较符合农民利益的。

整个七十年代,可以称之为饥荒的现象,我们那里确乎没有出现过。这当然不是说粮食就很充足,可以放开肚皮吃,而是说,每家每户只要能够节俭地吃粮,一般不至于有揭不开锅的时候。个别人家,因为特殊原因闹粮荒的事情,是有的。但大面积的断粮、规模性的饥荒,我没有听说过。只要不是大家都没粮了,那个别家庭真到了断粮的时候,总还有办法。东家借个三升米、西家借个半担稻,也能熬到新粮登场。那时候,饥饿感当然也是有的,每顿都不会放开肚皮尽情吃,总是在觉得肚子填得差不多时,就放筷子。说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还不准确。饭吃八分饱,这是一种养生戒律。可对于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农民,吃饭吃个七八分饱就停筷,不是养生戒条,而是生存经验,是生活手段,是为了让日子能够细水长流而必须做到的事情。吃个七八分饱,肠胃就会自动报警:再吃就过分了!再吃就违规了!再吃就成败家子了!一开始应该是意志使然,是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后来,就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几千年下来,习惯就成为了本能。中国农民这种本能的改变,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农村改革开始之后。那个时候农村的改革,最先取得的伟大成就,是让农民能够放开肚皮吃饭。这是此前几千年间都没有过的事。

既然顿顿都欠点,那在两顿之间,必然会饿起来。但这种饿一般是能够忍受的,不至于让人六神无主。一来,上顿毕竟吃过饭了,不会饿得太厉害。知道下一顿什么时候能吃上,暂时的饿也就不算怎样难熬的事了。这就像人生病了,但确知什么时候会好起来,那再大的痛苦也是可以忍受的。饿了,却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人就分外饿,这是阿城在小说《棋王》中讲过的道理,是颠扑不破的绝对真理。

如果一个人,离乡背井,到外乡要饭,一定不是盲目地乱走。从离开家乡时起,一定是走那事先知道具有起码的“可讨性”的路线。所谓“可讨性”,就是在这里每天至少能够讨到些残粥剩饭。判断起来并不困难:一个地方,没有人外出逃荒要饭,意味着家家户户每天早、中、晚都有炊烟升起。一户人家,屋顶的炊烟刚刚散去,那就是饭正在上桌,到那门口讨饭,就不是无的放矢。

我们那里,正因为家家都还能每天生火做饭,还能一天几次全家围坐在桌上吃饭,所以就有了苏北人来逃荒要饭。安徽与江苏虽然毗邻,但安庆与苏北可是完全不搭界。从扬州、泰州一带到安庆,是从东北方向往西南方向走,两地相距四百多公里。苏北的农民,总是在入冬后出现。他们到了我们这里后,便停留下来,年也就在我们这里过,开春后,再返回家乡。他们到了人家门口,如果人家正在吃饭,便给他们一点饭,有时是半碗,有时是小半碗。不是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上顿的剩饭,便给他们一点剩饭。如果没有剩饭,那家主妇有时会说:“还没到吃饭的时候呢,吃饭时再来吧。”但也有的主妇,会拿个量米的升子(家家都有这样的升子,借米还米时用),或用个葫芦瓢(家家都有好几个大小不一的葫芦瓢),在米缸里撮一点米,倒在要饭者随身带的口袋里(当然不会太多,也就一两二两)。人家与人家是不一样的。遇上人家没有剩饭,有的要饭者会走开;但也有要饭者主动请求给一点米。要饭的与要饭的,也是不一样的。

我与其中的一对母子,有过比较密切的接触。

这一对母子,母亲应该是六十岁上下,儿子则四十左右。母亲偏胖,儿子则是瘦长的体型。虽然是外出逃荒要饭,母子的穿着都并不褴褛。这对母子当然也是从苏北某地一路走过来的。母亲是一双“解放脚”,就是本来也缠脚,后来才扔掉裹脚布,但一双脚其实已经大半残了,走路是很艰难的。那时候,这个年龄段的女子,都是迈着这样一双“解放脚”走路。这个母亲用这样一双脚,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才走到我们这里。连续几年,这对母子都在我们村里过年。那时候,每个生产队有几间“队屋”。我们村的队屋,是一排草房,从东到西地横在村子的地势较高处。最东头的一间,用来记工分。每天晚饭后,队里的会计便来到这间屋子,在一张破旧的桌子前坐下,点亮遍身油腻的灯盏。家家便派人拿着自家的工分本,到这间屋子里,让会计记下今天全家所挣工分。记工分都是孩子来,往往是几个孩子一齐来,最大的孩子手里攥着家里的工分本。工分本,就是小学生用的练习簿,孩子们总喜欢把它卷成圆筒。一开始,要用手握着,才能保持圆筒状。没多久,工分本就以圆筒的形态存在着。成了圆筒后,也遍身污垢,不管本来是什么颜色,现在都黑乎乎的。会计拿到每家的工分本,先要把圆筒掰开,像在剥竹笋。很艰难地翻到今天要记的那一页,然后把工分本放到桌上,用左手整个手掌按住摊开了的工本分,右手握着笔;有时,为不让工分本下半部卷曲,右手指夹笔的同时,右手腕也要压在工分本上。这样准备好后,便让拿工分本来的孩子报他家里今天的出工情况,会计便按标准给他们家记下今天的工分。等到每家的工分都记下了,孩子们都散了,会计吹熄煤油灯,回家去。门只带上,并不锁。这记工分的屋子往西,是杂物间。杂物间再往西的几间,是生产队的牛栏,冬天生产队的牛就关在这里。而那对苏北母子,连续几年的过年期间,都住在杂物间里。

这杂物间是没有门窗的,前面不但没有门,连墙都没有,是敞开着的。前面既然根本没有墙,后墙上自然用不着开窗。杂物间很大,有一般房间三个那么大。里面的杂物,有干稻草——这是冬天里牛的饲料。整个冬天,牛就斜卧在牛栏里,一天到晚咀嚼着这干草,嚼得两边口角不停地流白沫。此外,便是生产队的农具。那时候,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小型农具如锄头、铁锹之类,各家自备。每天下午收工时,队长布置明天的生产任务,第二天出工时,大家便带上这任务需要的家伙。但大些的农具,犁、耙、水车之类,是生产队置办的,不用时,就放在这队屋的杂物间。这对苏北母子,总是在过年前几天悄悄来到我们村,在这杂物间里东边的墙角住下。母子二人会弄一些干草铺在地上。那些天里,已经停止记工分了,但并非不出工。那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但家家都安了有线喇叭,喇叭线连着公社的广播站。每天早中晚喇叭响三次。一到年关,小喇叭里就一天三次号召“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春节如何“革命化”呢?重要的举措就是大年三十上午还在出工,三十下午停工半天,新年的大年初一上午立即出工。其实,那个时节,田地里并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所谓出工,也就是肩上扛把铁锹,在地头转悠一阵后,各自回家过年。这样的出工,哪好意思算工分。就算大年三十上午实实在在地干活了,也不能在大年三十晚上去记工分。所以,那对苏北母子住在杂物间期间,那里是一直很安静的。

有外乡的要饭者住在了队屋里,村里人都知道。在大年三十晚上,会有几家给这对母子送点饭菜。我们家是每年都送。说实话,给他们送饭菜,总是我们几个孩子提议,然后大人默许。年夜饭吃完了,就用一个很大的绿色的搪瓷碗,盛上一碗饭,菜则盖在饭上面。红烧肉总是有的,拣很肥的肉夹。那时候每逢过年,家里要买只小灯笼,是那种油纸灯笼。我们一人打着灯笼走在前面,一人双手捧着那搪瓷碗走在中间,空手的便走在后边。有时,下着小雨小雪,便撑着伞。那时家中有一把老式的油布伞,伞面涂过好几遍桐油,颜色黄澄澄的。伞骨是细篾棍,伞柄干脆就是一根细竹竿。伞很大,一人打伞,另几人围着伞柄走着。那对母子当然无油点灯,我们走近,他们就明白了来意。母子二人本来都靠墙坐着,我们来了,母亲仍然坐着,嘴里说着感谢的话。儿子则站起身,拿出他们的碗,我们便把搪瓷碗里的饭菜倒到他手中的碗里。我们那时候,过年没有给孩子压岁钱的习惯,或者说,本来有过,后来改掉了。但有一个陋习,便是家家过年时,要给男孩子买香烟,哪怕是刚会走路的孩子也有。一般家庭,当然买的是很廉价的烟,也只有一包。但也有人家,或者条件比较好,或者只有一个独生子,就不止买一包,也并不十分廉价。过年的那几天,村头巷尾总有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嘴里叼着根烟,在喷云吐雾。大年三十晚上,给苏北母子送饭菜时,我口袋里肯定有一包已经拆封的烟。等那做儿子的把饭菜收下,我便掏出香烟,抽出一支递给他,自己也叼上一支,又摸出火柴。他总是在我还没用手指顶开火柴盒前便把火柴抢过去,然后走到屋外的空地上,我也跟着出来。他掏出一根火柴,俯身划着火,先给我点烟,然后自己点上。把火柴还给我后,他不再看我,仰头看天。有时是满天星星,有时是雨雪纷飞。他对着星星或者雨雪,深深地吸一口,半天半天,并没有一丝一缕烟从他的口鼻出来……

但他们这样在异乡逃荒要饭,也是有风险的。那时候,各个公社成立了民兵指挥部,每天有几人值班,每人发一根木棒。那木棒长短粗细如何呢?如果对《水浒传》中武松打虎及林冲痛打洪教头的那棒子有概念,就能想象在民兵指挥部的木棒是啥样。当然,武松、林冲使的木棒,是木头的本色,而民兵指挥部的木棒则漆成红白两色相间。身份不明的外地人,会令民兵指挥部警觉。那时候,我已经在公社初中上学。与学校隔着条公路,本来是公社医院。公社医院迁到另处后,原来的一排平房就闲置着。公社成立民兵指挥部,这平房就派上了用场。有时会看见手持木棒的人在门口站岗,他们应该并不挨村搜捕流浪者,否则那些苏北人不可能在我们那里停留那么久。但如果有形迹可疑的外乡人被他们撞上了,就有些麻烦。但这样的事情并不多。大部分时候,他们成天闲着。我曾见过一个值班的民兵手持木棒,追着一条狗打,但总够不着狗,追出好远后,只得奋力把木棒投射出去,离狗还有这根棒子那么长的距离。

那对苏北母子,还是撞在了民兵指挥部的枪口上。

我们学校与民兵指挥部都在公社各单位所在地的最西头。从民兵指挥部往东,是发电厂,负责每晚为公社所属各单位输送照明用电。有一台发电机,有一个人负责每晚开关这发电机,每晚六点到十点,各机关的电灯能亮着。发电厂往东,是信用社、兽医站。再往东,是一家铁匠铺。铁匠铺对面,是公社机关大院(“大院”之“大”,非面积之“大”,乃地位之“大”也;公社领导办公生活的院子,面积虽不大,但是全公社首脑机关,故称“大院”)。公社大院往东,是新的公社医院。夹在公社单位之间的铁匠铺,一对师徒每天在那里打铁。我那时觉得打铁是很神奇的事情,常常去看。铁匠铺是常年大敞着门的,即使是极冷的天气,门也大开着。站在门外,便能看到屋中间,一根粗壮的圆木顶着一个铁砧,铁砧后面是炉子。炉子里煤球呈圆锥状地堆着,火在熊熊地烧。从底部起,三分之一的煤堆已经完全烧着了;中间部位,煤球烧着了一半,半红半黑的;煤堆顶部,才烧着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黑着;最上面的几块,才被从下面烧上来的火舔红了一点点。煤堆底部的火,是橙黄色,越往上,火的颜色越往深红里变。在橙黄和深红的煤球之间,有蓝色的火苗蹿出来。仅仅是这样烧着的一堆煤,就煞是好看。铁砧左边站着师傅,右边站着徒弟。师傅左手持铁钳,右手握一小锤;徒弟双手握着一柄大锤。师傅永远弓着腰,徒弟则总是站得笔直。师傅左手的铁钳从煤堆里夹出一块铁坯。铁坯中间部分是橙黄色,而镶着深红色的边。师傅把铁坯放到砧上,师徒二人开始了铁砧上的对话。师傅右手的小锤(我后来知道,这小锤有个专门称谓:“叫锤”)在铁坯上的哪里点一下,徒弟就抡起大锤子砸在哪里。这样打了一阵后,师傅用铁钳把砧上的铁块翻个身,用研究的眼光看一会儿,或许又翻回来,继续用小锤点着铁块,徒弟则仍旧是师傅点在哪里,就砸向哪里。据说,师傅小锤的点击,不仅是指示徒弟大锤落下的部位,也指示了大锤落下的力度。如此说来,师傅小锤每次落下,都很有讲究,并不是在某个部位简单点一下。这自然是一套只有他们师徒才懂的“锤语”。师傅左边地上放着大半桶水。铁块在铁砧上被锤得成为某种器物的形状后,师傅夹起这刚刚成形的东西,往水桶里一塞,发出“呲”的一声,一缕白烟冒出,迅即又散掉。

过完元宵,学校开学。开学后不久的一天中午,我又向铁匠铺走去,远远地就看见那个带着母亲来我们这里要饭的男子,在铁匠铺门口探头探脑。这年的过年期间,这对母子也是住在我们村的队屋里。大年三十晚上,我们家几个孩子给母子送去了饭菜,我也与这男子一起在队屋外面抽了一支烟。那一夜星光灿烂,我们在外面稍站一会儿,便能看清对方的脸。他突然出现在公社机关所在地,我很有些惊讶。往西几百米处便是民兵指挥部,一个外乡人这样鬼头鬼脑地在这里徘徊,如果被发现,会有麻烦的。我快步向他走去,想提醒他,他一扭头,像是也认出了我,迎面向我走来,走得蹑手蹑脚,不像是走在平平的地上,倒像是走在薄薄的冰上。走近了,两人都停住,我正要开口,见他有话要说的样子,便让他先说。他把头低下,凑近我的脸,悄声问:“你知道有谁要买米吗?”

原来他要卖米!我愣了一会儿,一转身跑开了。

一个要饭的卖米,像一个病重的人卖药,超出了我那时的理解能力。回到教室,心里有好多种滋味混在一起。我甚至觉得这对母子不是来要饭的,而是来行骗的。我有一种被欺骗感,有一种失落感,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屈辱感,仿佛有某种东西被剥夺了。不仅仅是这个苏北汉子发生了从要饭者到卖米者的身份反转,我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在他眼里,我不再是一个施舍者,而成了一个他可以打听某件事情的路人。

下课了,我走出教室,就听到民兵指挥部那边传过来哭声,是一个成年男人在哭。我仿佛明白了什么,赶忙向那边走去。民兵指挥部前面围着一圈人,哭声从人圈里传来。我走近一看,那个苏北男子坐在地上哭着,诉说着。虽然他的话不太好懂,但人们还是听明白了原由。原来,他们这几天住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正要启程回家,母亲却病了,起不了身。他知道公社医院在哪里,于是便想把几个月里讨得的一袋米卖了,好给娘看病。民兵指挥部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没收了那米。好在母子二人都有家乡大队介绍他们出来要饭的介绍信,证明母子是政治上清白可靠的人,才没把人抓起来。

明白了事情原委,我便没有勇气再跟他说话了。

在那个年代,这毕竟是一件小而又小的事情,很快就忘记了。许多年后的一天夜里,睡不着,胡思乱想中突然想起了这件事,就又一次看见了那个苏北汉子坐在民兵指挥部前的泥地上伤心地哭,愧疚就涌上心头。我问自己:为什么当时跑开了?

我想,连续几个大年夜,我给这个苏北男子送饭送菜,与他一起抽烟,说是建立了一种亲密的关系,也是可以的。他在这公社机关所在地鬼头鬼脑,是知道自己的行为有着风险的。他之所以一见我就开口,是因为我是他的熟人,是关心过、同情过、帮助过他的人,不会有风险。我一听他说要卖米就走开,肯定出乎他的预料。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对他的卖米做出这样的反应呢?

我为自己找到的理由是,那时候,有一种普遍的观念,“买卖”当时不被允许,而我也深受这种观念影响。买卖行为当然是有的,但都是在集体与国家、个人与国家之间进行。生产队在交完公粮后再把所谓“余粮”卖给国家,便是集体与国家之间的买卖。个人把自家养的猪、自家鸡下的蛋卖给国家,算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买卖。但那时候,在人们的意识里,集体也好,个人也好,与国家之间的这种交易,并不被视作“买卖”,与通常的“生意”截然不同,是在为国家做贡献;国家给些钱,是对集体或个人的一种奖赏。但个人之间的买卖,就是完全不同性质的事情。农村的集贸市场,是最肥腻的“资本主义尾巴”,早就被齐根割掉了。所以,我那天在铁匠铺前一听那苏北汉子要卖米,是有些惊吓、有些恐惧的。我扭头便走,是在以逃避瘟疫的心态逃避。虽然我那时还是一个初中生,但是已经有了这种自我保护意识。

这就是我逃离那苏北汉子的全部原因吗?后来,我越思考这个问题,越觉得并不能全归咎于时代。我个人的心理受到的冲击,并不完全是时代性的。回想起来,我们几个孩子年三十晚上给苏北母子送饭送菜,我还总是请这苏北汉子抽支烟,完全是出于同情吗?完全是因为对可怜人的怜悯吗?恐怕也不是。我们之所以下午就兴奋地商议着晚上给这对母子送饭菜,实在是在期待着享受一种施舍的快感。当我们在队屋的杂物间把饭菜倒给他们时,我们享受着他们的感谢,我们在被感谢时有了一种优越感。甚至当我把香烟递给这苏北汉子时,我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快感,虽然他比我高出许多。那天,在铁匠铺前,我想走上前提醒他时,也仍然是以一种拯救者的姿态站在他面前,也仍然是在进行一种施舍。我与这个苏北汉子之间,已经建立了施舍与被施舍的关系,我甚至已经习惯了从他那里验证自己的优越感。而苏北汉子的卖米,瞬间将我们原本的关系摧毁,让连续几个大年夜的送饭送菜都变得有些滑稽。站在我面前的,不再是一个讨饭的人,而是一个卖米的人。既然我与他之间的关系一笔勾销了,既然这苏北汉子与我平起平坐而不再让我扮演施舍者的角色了,既然这苏北汉子不再让我从他身上体会到优越感了,我当然扭头就走。这恐怕是我当时没有把提醒他的话说出口的更深层的原因。

我那时虽然还是一个初中生,但已经有了人性的丑陋。

回想起来,这对苏北母子,虽然连续几年在我们村里过年,但从不在我们村乞讨。我并不知道他们乞讨时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