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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的公告
来源:少儿科幻星云奖(微信公众号) |   2023年12月15日15:08

关于发布《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的公告

2023年12月15日,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由组织委员会主席陆杨主持。

秘书长阿贤就《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草案)》作相关说明,在本届章程的修订中,增设了专项奖非虚构图书奖,调整了各奖项的部分参评标准,并限制了评委的担任年限次数等。

出席会议的委员听取并审议了草案,随后表决通过了《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

主席陆杨宣布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评奖工作启动,从即日起开始按照章程进行相关程序。现将《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正式公布并实施。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由国际少儿科幻协会创立,是发掘、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少儿科幻作品、作者、评论者、编辑者、出版者和相关从业者等的公益事业奖项。

第二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的任务,是对少儿科幻进行年度检阅,突显少儿科幻文学发展成果,构建少儿科幻文化产业生态,增强少儿科幻人才圈链升级,协同少儿科幻市场深度融合。

第三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主体标识由国际少儿科幻协会委托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少儿科幻星云”商标。

第四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由国际少儿科幻协会主办,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壹天视界科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第二章 奖项

第五条 少儿科幻星云奖分为作品类和人物类2类奖项。

作品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为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须以华语表达。

人物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可为数个自然年或特定年。

第六条 设置单项奖,评选金奖、银奖,单项不超过1个金奖;若金奖空缺,则为不超过4个银奖。

第七条 设置专项奖,评选金奖、银奖,专项不超过1个金奖;若金奖空缺,则为不超过2个银奖。

第八条 视情况设置其他专项奖或特别奖,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第九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共设6种单项奖,奖励以18岁以下少儿为创作对象的科幻作品、作者和编辑,并设6种专项奖,鼓励以特定读者为创作对象并用特定方法创作的分类型科幻作品:

(一)2023年度中长篇小说奖;

(二)2023年度短篇小说奖;

(三)2023年度影响力作家奖;

(四)2023年度评论奖;

(五)2021-2023年度新星奖;

(六)2023年度编辑奖;

(七)2023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奖(5-8岁)(专项奖);

(八)2023年度少年类科幻图书奖(9-12岁)(专项奖);

(九)2023年度青少年类科幻图书奖(13-18岁)(专项奖);

(十)2023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专项奖);

(十一)2023年度非虚构图书奖(专项奖);

(十二)2023年度丛书奖(专项奖)。

第十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3年度中长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或发表的原创少儿科幻作品;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少儿;

(三)字数在20千字以上;

(四)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五)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六)系列形式的作品,其任何一部均可单独参评,但整套作品除外;

(七)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报刊)上发表或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一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3年度短篇小说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少儿科幻作品;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少儿;

(三)字数在20千字(不含)以内;

(四)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报刊)上发表或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二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3年度影响力作家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少儿科幻创作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作品畅销的作者;

(二)其出版的少儿科幻图书的三年内实际销售量,须由出版机构出具相关销售证明。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三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3年度评论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少儿科幻评论作品;

(二)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作品;

(三)连载形式作品,其最后一部分须在上述条款(一)项中的规定时间内发表或出版完结;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或报刊)上发表或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四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0-2023年度新星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第一篇少儿科幻小说的作者,依据第十条至第十一条所述条款确定是否为正式发表;

(二)在此期间有代表作品且科幻创作表现突出;

(三)未获得过该单项奖金奖。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五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2023年度编辑奖,参评对象为:

(一)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少儿科幻门类编辑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五年内未获得过该单项奖金奖。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六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低幼类科幻图书奖(5-8岁),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的原创低幼科幻图书;

(二)创作对象为5-8岁处于幼儿园大班至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图书;

(四)系列形式的图书,其任何一部均可单独参评,但整套图书除外;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上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七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少年类科幻图书奖(9-12岁),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或出版的原创少年科幻图书;

(二)创作对象为9-12岁处于小学三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图书;

(四)系列形式的图书,其任何一部均可单独参评,但整套图书除外;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上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八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青少年类科幻图书奖(12-18岁),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的原创少年科幻图书;

(二)创作对象为13-18岁处于初中到高中的学生;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图书;

(四)系列形式的图书,其任何一部均可单独参评,但整套图书除外;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上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十九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科普型科幻图书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出版的原创科普型科幻图书;

(二)以科普为目的,文艺为工具,利用小说的形式,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反映科技发展对社会的作用;

(三)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图书;

(四)系列形式的图书,其任何一部均可单独参评,若以整套图书参评,其中包含的重辑内容不得超过30%;

(五)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上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二十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非虚构图书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正式出版,与科幻相关的前沿科普、报告文学、科学家传记等少儿图书,以及少儿科幻理论著作等;

(二)不得是重印、修订等再版图书;

(三)系列形式的图书,其任何一部作品可单独参评,若以整套图书参评,其中包含的重辑内容不得超过30%;

(四)须以纸质文本在正式出版物(图书)出版。

颁奖对象为个人。

第二十一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专项奖2023年度丛书奖,参评对象为:

(一)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正式出版的少儿科幻丛书;

(二)创作对象为18岁以下少儿;

(三)以整套(辑)图书参评,其中包含的重辑内容不得超过30%。

颁奖对象为出版机构。

第二十二条 参评对象,其相应署名作者个人必须保证为该作品的第一创作人,若涉嫌抄袭等侵权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参评的个人、出版机构,其参评资格应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三条 参评对象有权宣布退选或弃评,但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通知为准。

规定时间外宣布退选或弃评的个人及其作品将被限制二年内不得再参评。如未书面通知退选或弃评,均视为自愿参评。

第三章 时间流程

第二十四条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符合第二章所述参评标准(专项奖除外)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均可向荐选委员会申报,申报办法另行公布。

已申报过第十五届华语科幻星云奖的作品,不得再次申报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

第二十五条 荐选委员会各界别组广泛征集2023年度优秀少儿科幻作品、年度影响力作家和新星作家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推荐候选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第二十七条 2月1日至16日,荐选委员会负责整理出《候选参考名单》,并提交组织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二十八条 2月17日至23日,组织委员会将确定有参评候选资格的全部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的《候选参考名单》公布于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少儿科幻星云奖”。

第二十九条 2月23日至3月9日,进行第一轮初选投票,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指定渠道,进行不记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个奖项最多投10票,其中每个作品或人物选项限投1票。

第三十条 3月10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一轮初选投票结果选取每种单项票数前10名,若第10名出现并列,则取所有并列。

一名作者可有不超过二部作品进入《复选名单》的每种单项奖。

第三十一条 3月11日至15日,荐选委员会将向进入《复选名单》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等发出《复选通知书》。

在此期间,也是接受提交退选书面通知的最后阶段。

第三十二条 复选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等应在3月15日前,向荐选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出版物1本/套;

(二)若以电子版形式,则须为pdf/word文档,中长篇小说应有30%以上的样章,短篇小说应有全文。个人简介及证明材料应条理清晰。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作退选,不再列入《复选名单》进行复选。

《复选名单》若因退选或其他情况出现名额空缺,依初选票数结果排序补录。

第三十三条 3月15日至23日,进行第二轮复选投票,荐选委员会委员通过发放的专用帐号密码,进行实名投票,每位委员只能行使1次投票权,每个奖项最多投4票,其中每个作品或人物选项限投1票。

第三十四条 复选时的作品或人物等选项将按适当可选的排序方式及关键字搜索以供浏览和投票。

第三十五条 监事委员会在此期间设立监督举报邮箱:childrensf@csfa2010.com。

接到举报后,监事委员会主席经组织委员会同意后有权查验后台数据。

第三十六条 3月24日,根据荐选委员会第二轮复选投票结果,选取票数前4名入围,若第4名出现并列,则再由荐选委员会决定,直至确定为止。

一名作者限有一部作品进入《入围名单》的每种单项奖。

第三十七条 3月25日,荐选委员会交由组织委员会审定后的《入围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少儿科幻星云奖”上正式公布。

组织委员会向入围的作品和作者发出《入围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入围的作品、个人和出版机构应在4月1日前,向组织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出版物7本/套;

(二)已提供电子版形式的pdf/word文档全文,只需提供1本/套。

若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作弃评,不再列入《入围名单》进行评审。

第三十九条 《入围名单》若因弃评出现名额空缺,不再补录。

第四十条 组织委员会有权在相关文宣中提及入围的作品和作者,有权结集出版评审后的获奖作品(图书须征得原出版单位同意)。

第四十一条 4月1日至30日,为评审阶段。

第四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须在充分阅读讨论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从入围名单中通过投票决出各奖项最终获奖的作品和作者,并将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等结果认真封存,以完成评审程序。

第四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须投票决出金奖,其他则为银奖。如有票数并列情况,由评审委员会主席最终裁决。

第四十四条 在此期间,评审过程及结果须对包括组织委员会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保密。

第四十五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颁奖典礼将在2024少儿科幻大会期间举行。

第四十六条 在颁奖典礼上现场开封公布获奖名单与评审委员会对金奖投票票数及颁奖词,并对获奖者颁发金、银奖。

与颁奖典礼同时同地举行2024少儿科幻星云论坛等系列活动。

第四章 机构职责

第一节 组织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少儿科幻界重要人士共同组成,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设主席一名,名誉主席若干名。

设主席助理一名,协助主席处理相关事务。

设主席团,委员若干名,负责重大事项决策。

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组织委员会可简称为组委会。

第四十八条 组织委员会是主办单位组建的评奖管理机构,除此之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此为名所宣称的任何组织机构,均未获授权。

第四十九条 组织委员会主席领导少儿科幻星云奖评奖颁奖活动,负责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批准章程、审查入围名单、组织评奖颁奖活动、设立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第五十条 组织委员会秘书处主持日常事务,由秘书长领导副秘书长进行工作,负责通知全体会议、拟定章程草案、审查候选名单、召集评奖颁奖活动、管理临时或专门委员会等。

第五十一条 组织委员会制定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拥有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节 荐选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 设立荐选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由少儿科幻界相关代表人士组成,包括少儿科幻作家、少儿科幻评论家、少儿科幻活动家、少儿科幻爱好者、少儿科幻产业从业者等,委员人数应在50位以上。

设主席一名。

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设专业界别组若干,负责对应的推荐和甄选。

荐选委员会可简称为选委会。

第五十三条 荐选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应保证荐选工作延续不断,总揽年度少儿科幻作品发现和整理职责。

第五十四条 荐选委员会主席领导荐选工作,对组织委员会主席团负责。

荐选委员会主席不得兼任评审委员会主席、委员。

第五十五条 荐选委员会下设的专业界别组,应分类集中组织并推荐相关年度优秀少儿科幻作品参评。

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十六条 荐选委员会负责通过第一轮初选、第二轮复选的双重荐选机制,从候选作品中以实名投票的方式逐步产生入围名单。

第五十七条 荐选委员会委员须遵守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实行利益回避制度,实名投票时不得为本人作品投票;

(二)不得为任何人的任何作品私下拉票、换票、贿票;

(三)不得因任何人的拉票、换票、贿票要求而为任何作品投票;

(四)在阅读作品的前提下为该作品投票。

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详见《第五届荐选委员会委员行为准则》,另行公布。

第三节 评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在组织委员会确定所有奖项的入围名单之后,评审委员会正式启动评奖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委员六名。

另设秘书长一名,处理日常事务,不参与评审。

评审委员会可简称为评委会。

第五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主席每年轮换,不得连任,且在过去五年中担任不得超过两次。

第六十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主席从专家库名单中邀请相关专家六位,与主席共七位组成评审委员会。

委员身份在颁奖典礼上公布。

专家库名单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团负责制定,不予公布。

第六十一条 为保持评审委员会工作的延续性,其委员可有最多不超过二位连任一次,且在过去五年中担任不得超过三次。

第六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及其个人创作作品(不包括主编及集体创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第六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承诺,在充分阅读、调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奖项做出公平、公正地判断。

若入围作品或个人因故出现严重问题,且事实明显或理由充分的,委员有权进行拒评。

第六十四条 为确保评奖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独立进行,须与运营委员会无交叉关系。

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承诺,严守评审规则、回避原则及保密协议。

第四节 监事委员会

第六十五条 设立监事委员会,对组织委员会负责。监事委员会对评奖颁奖活动全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设主席一名。

监事委员会可简称为监委会。

第六十六条 监事委员会主席负责对相关行为提出建议、及时督促,并予以纠正和改进,以便维护相关合法权益,保障评奖颁奖活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 运营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设立运营委员会,负责筹集资金,保障颁奖活动顺利进行,其行为与评奖活动完全隔离,不得干预荐选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工作。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

运营委员会可简称为运委会。

第六十八条 运营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荐选委员会成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

第五章 组织名单

第六十九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陆杨

名誉主席:杨鹏、张之路、王泉根、吴岩、姚海军

主席助理:董晶

主席团委员(16人):阿贤、超侠、陈柳岐、崔昕平、董晶、董仁威、陆杨、罗琳、马传思、彭绪洛、王泉根、吴岩、杨鹏、姚海军、张之路、赵华(以拼音排序)。

秘书长:阿贤

副秘书长:陈柳岐、罗琳、彭绪洛、赵华

委员(114人):阿缺、阿贤、艾天华、安鹏辉、安若水、宝树、北星、曹璐、超侠、陈菲、陈柳岐、陈楸帆、程婧波、崔昕平、丁倩、董晶、董仁威、段子期、付昌义、傅胜、甘伟康、高坤、葛勇、顾备、郭伟、韩松、何大江、何夕、何杨、胡绍晏、胡晓霞、灰狐、姬少亭、贾煜、江波、江寒、姜永育、教鹤然、金霖辉、柯梦兰、李不撑、李雷、李利芳、李姗姗、李晓虎、李玉帼、梁安早、凌晨、刘芳芳、刘健、刘婧、刘美霞、刘琦、路航、陆杨、罗琳、马传思、马国宾、潘亮、彭柳蓉、彭绪洛、秦萤亮、饶虹飞、若金之波、三丰、石以、史永明、水弓、宋传珠、苏学军、孙春华、唐斌、庹建伟、汪玥含、王东歌、王侃瑜、王利、王林柏、王泉根、王卫英、韦富章、乌珠热、吴楚、吴显奎、吴岩、吴颖华、伍剑、武明、肖汉、萧星寒、谢云宁、徐妍、徐彦利、杨枫、杨鹏、杨平、杨晚晴、姚海军、姚利芬、吟光、尹传红、张冲、张静芳、张军、张锐、张之路、赵恩哲、赵锋、赵海虹、赵华、赵晓旭、紫龙晴川、邹谨忆、左文萍。

第七十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荐选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超侠

委员:另行公布

秘书长:阿贤

副秘书长:潘亮、紫龙晴川

第七十一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姚利芬

委员:另行公布

秘书长:阿贤

第七十二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监事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董仁威

第七十三条 第五届少儿科幻星云奖运营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席:甘伟康

副主席: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