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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扬子江诗学奖在张家港颁奖
来源:扬子江诗刊(微信公众号) |   2023年11月15日08:13

2023年11月11日,第十一届扬子江诗学奖在张家港颁奖。《诗刊》社主编李少君,江苏省作协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常务副主席郑焱,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贾梦玮,省作协副主席、《扬子江诗刊》主编胡弦,张家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卫兵及省内外著名诗人、评论家和获奖作家代表等出席颁奖活动。

会场

扬子江诗学奖由江苏省作协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扬子江诗刊》、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张家港市文联承办。该奖设立于2013年,面向全国诗人、诗评家,评选优秀诗歌、诗评作品。本届诗学奖以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在国内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诗歌作品或诗歌评论为评审范围,经过严格的初评和终评,共评出获奖诗歌作品4件、诗评作品1件。

郑焱说,当前,全省文学界正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征程上,广大文学工作者要始终高举旗帜,深刻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把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的精神指引和价值取向,用质朴生动的文学作品深刻反映新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新时代的精神图谱,塑造新时代的新人形象,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探索新经验上贡献江苏文学力量、展现江苏文学担当。

陈卫兵向获奖者表示祝贺,他说,今年是长江文化节举办20周年。20年来,张家港坚持不懈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持续强化文化交流互鉴,推动文化融入百姓生活,塑造城市独特品格。希望各位艺术家全面展示长江的历史之久、人文之盛、生态之美,不断丰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艺术图谱。

扬子江诗学奖颁奖典礼是“长江文化节”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江苏文学依托“长江文化节”这一平台开展评奖、讲座等文学活动,着力增强文学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从获奖情况来看,本届扬子江诗学奖在评选过程中重视诗评家、诗人、编辑多种诗学审美标准的参与,坚持从诗人的艺术贡献、诗作的艺术水平和理论的深刻性出发,为中国诗歌和诗歌批评提供了权威样本。(江苏作家网 俞丽云)

附:

第十一届扬子江诗学奖获奖名单

第十一届扬子江诗学奖﹒诗歌奖

蓝 野:《杂花生树》(组诗) 《扬子江诗刊》2023年第4期

蒋立波:《告别的艺术》(组诗) 《江南诗》2023年第2期

姚 辉:《春山记》(组诗) 《十月》2022年第6期

张晓雪:《将自己退回原色》 《西部》2023年第3期

第十一届扬子江诗学奖﹒诗评奖

胡 亮:《相异的南方:四川五君少作细读》 《上海文化》202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