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仝保:高粱的霸气与文气
编者按
为提升红高粱文化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中国艺术报社、山东省作家协会、中共高密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了红高粱之约·“回龙吟”杯首届中国(高密)红高粱文化散文季征稿活动。征稿活动启动后,组委会共收到投稿散文作品670篇。经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认真严谨的审读,共推选出优秀散文作品60篇。其中,第一批优秀作品3篇,第二批优秀作品7篇,第三批优秀作品20篇,入选优秀作品30篇。这些作品紧扣征稿主题,深入挖掘高密深厚的乡土文化以及相关传统生产生活习俗,传播文明新风和中华传统美德,传递积极人生追求和健康生活情趣。
经主办方授权,中国作家网现刊发获奖文章,以飨读者。
高粱的霸气与文气
刘仝保
苦了吧唧的高粱,有霸气亦有文气。
高粱的文气,需要它被酿成酒后用心去品。在高密,眼里、心上、嘴中都透着满满的文气。因为一个人,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奖,最终还是因为这一方沃土,让物质的高粱从这里一下子抖出“精神”来,映红了全世界,彰显出它的霸气。
无论是霸气还是文气,都是我对高粱的情感表白。这种好感,跟儿时那张贪婪的小嘴巴紧紧地连在一起。
孩提时,不像现在有那么多零食可挑可选,高粱秆自然成了不花钱就能吃上的一种甜食。某个晌午,火辣辣的艳阳天,钻进焖罐似的大田里,拿脚一踹,一棵挺直的高粱摇头晃脑着就被咔嚓撂地,撸去由绿变红的叶子,掐头去尾,既不用水洗,也不用布擦,直接横在手里,送到嘴边,来了一次纯天然食品的享受,那叫一个美哉美哉。嗤啦几下,斜着嘴用牙咬开韧性较强的“席篾儿”往下拉,直到“骨肉分离”漏出瓤儿,青嫩泛白,我顿时喜笑颜开,赶紧把瓤儿放到嘴里,七嚼八嚼,嚼得腮帮子牙床子发麻,瓤儿瘪得不能再瘪才心甘情愿的把它吐掉。嘴里留下丝丝甘甜,吸上一口气,全身都爽甜爽甜的,这感觉能与南方大甜棒(甘蔗)相媲美。有时,嘴角被“席篾儿”划破也是常有的事,龇牙咧嘴也得把这甜劲儿吸干,才不管瓤儿被染红,腔中已略显咸味。
后来,高粱地又成了娃娃们嬉笑打闹“捉猫猫”和青年男女偷偷约会的场地,大人们干脆把农村男女搞对象说成“钻高粱地”,真是充满了美丽的遐想,也难怪一些小说的描写或影视剧中出现男欢女爱时,会有高粱这等青纱帐的耀眼镜头。
高粱留给我的,永远是甜的。
父母那辈人,却不这么完全认为。娘说,高粱先是甜的,后来是涩的;爹说,高粱还是辣的,香的。
说是甜的,因为父母的童年也把高粱秆当零食吃过。
说是涩的,因为在吃糠咽菜的年月,高粱粒成了救济粮,锅台天天围着高粱面饼子和高粱米粥转,嚼在嘴里喇嗓子,难以下咽,却能牢牢把控着一家子的胃,终究是扛鼎起了穷人们的餐桌。对于高粱的苦涩,作为过来人的父母早已变得淡然,因为他们已尝尽人间百味。
说是辣的和香的,原来这是指由高粱酿制的白酒,酒刚开始喝是辣的,喝顺口了自然是香的。
高粱,与我们全家朝夕相处,我不敢蔑视高粱的口感。
作为我国传统的五谷之一,在古代诸家本草和农书著作中,被称为蜀黍、蜀秫、桃黍、木稷、荻粱等。仅从它的户口与出身,就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让研究它的历代专家们一直忙于引经据典。
关于高粱种植史有两种起源的说法,一种说是由非洲或印度传入我国,科学家们收集了17种野生高粱种,研究后发现16种来自非洲,还从出土文物及农书史籍证明,高粱种植最少也有5000年历史了。另外一种说法是中国原产,春秋战国时期记述官营手工业和制造工艺的文献《考工记》:“染羽以朱湛丹秫。盖有赤白二种。今北地谓高粱之粘者为秫,秫亦胡秫”。明代著名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到:“蜀黍北地种之,以备粮缺,余及牛马,盖栽培已有四千九百年。”
经过数千年的驯化演变,高粱锻炼成了“阳光”与“坚强”的性格,喜温、喜光,但对环境却不怎么挑剔。全国各地,无论是平原丘陵,还是高原盆地,都有它的高大身影,只是有食用、糖用和帚用的品种之分。记得,村子里家家都种高粱,少有成片的,多是沟沟沿沿的荒废盐碱地上,只要随意撒把种子,就可以产出数量不菲的果实,因其野蛮生长的能力,耐旱、耐盐碱、耐贫瘠,堪称“农作物中的骆驼”。
的确是这样,小苗刚出土时,貌不惊人,经过一次间苗和施肥,特别是在几场透雨后,纤弱廋苗逐渐变得粗壮,争先恐后地拔节舒叶,且不怎么管理,与草,与虫厮打在一起,成为不多见的“靠天吃饭”的庄稼,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主儿,这是高粱生命的霸气!
待到扬花吐蕊的日子,疏松的圆锥花序矗立头顶上,散出淡淡的花香,深绿色的叶子在微风中频频颔首。大暑后,高粱更是长势喜人,大片大片的高粱叶把田间的小路遮挡得严严实实。一旦到了成籽的岁月,最欢喜的,莫过于麻雀们了,它们最懂得高粱籽的糯香鲜美,一口啄下去,像是采到了蜜似的,叽叽喳喳炫耀着,却让人心烦意乱,不得不想出各种办法驱赶,我也曾和爹用各种杂草绑个高高的假人立在田里,稍有些手艺的邻居,会扎个复杂而逼真一些的“生旦净末丑”,风一吹,就像舞台上的角儿开始舞动起来,真把麻雀惊着了,不敢靠近,算是“一物降一物”。
到了立秋,高粱脸一天比一天红,籽一天比一天硬实,那些红的、黑的、黄的高粱籽儿亮晶晶,层层叠叠地裹在一起,那种团结劲儿和石榴籽蛮有一拼,在微风中抬头挺胸,舞动着像火焰一样。远远望去,灿若云霞,很是壮观,高粱成了大田里的主场,让田野一下子广袤起来,养人眼目,高粱“色相”霸气。
白露一过,熟透的高粱,被运回了家,经过晾晒抡敲,种子从蓬松的穗头上雨点般落地,颗粒归仓。余下的黍秸、穗苗、梃竿作为下脚料,摇身一变成了农村手艺人的营生。
炕上的席儿,是用最精致的“席篾儿”编成,“席篾儿”就是黍秸的皮;各种锅和缸的盖,包饺子的盖帘儿,拎菜的篮子,均是用细细的横竖梃竿交叉而成,梃竿是链接穗与竿的部分,相当于人的脖子;还有“藏”在家里的“大件”——房顶上用于保温的“屋笆”与用于美观的“仰衬”,都是黍秸做成的“龙骨”,过去农村盖房,要先檩后椽,椽子上铺笆,再糊泥,最后瓦上瓦。笆有苇杆和黍秸之分,这种笆是经纬斜织,呈多排人字形。待新房盖好后,屋笆内露既不美观也不卫生,需要梁柁处糊“仰衬”。“仰衬”一词在各种词典中都查不到,属于河北一带的方言,就是在屋顶上用黍秸钉成格架,糊裱上一层厚厚的花纹纸,等糨糊一干,就像装裱字画一样绷得平平整整,这种“天花板”被称之为“仰衬”,相当于现在的吊顶。有民俗专家认为,汉代时的“承尘”就是仰衬的雏形,《释名》中有载:“承尘,施于上以承尘土也。”
高粱除了是“承尘”的功臣,还能“扫净”——笤帚。我最留恋的是“刨笤帚”时的情形。
爹说,刨笤帚在传统的三百六十行中属“扎柳行”。刨笤帚的师傅每到一地,必先“呱嗒呱嗒”几下,他们使用的这种响器是由七片同样大小的带孔的铁板用皮条错位重叠穿成串,用手持续颠摇,发出响声,以此招揽活计,这种响器行话叫“曲镰”。曲镰代替了吆喝,是乡间一种约定成俗的信号,人们只要听到这响声,保准知道是刨笤帚的来了,便会拿着自家攒下的高粱苗子寻声而来。刨笤帚的手艺人这时已经在某个街面的阴凉处落脚,摊子已经摆设齐全。
印象中,刨笤帚的家伙什儿有腰套、麻绳、铁丝绳、胶丝绳,还有钳子刮刀和一个木头锤子。刨笤帚的人坐罢,在腿上铺块厚布,腰中的板带和脚下的蹬板用一根柔丝绳相连,也有用皮弓弦的,通过这根绳或弦让其腰与脚呈“拔河”,真是自己跟自己较劲,这劲儿卯得足足的,他用一只手紧握住扎成小捆儿的高粱秆,另一只手则快速绕着高粱,缠绕几圈,环环相扣,均匀规整,整个过程娴熟有度。短短几分钟,一把高粱苗改名换姓成为“笤帚”“扫帚”“炊帚”。
有了笤帚,院里屋里炕上锅边才会保持得那么清洁。可当这笤帚渐渐成了“笤帚疙瘩”,就延伸了“戒尺”功能,谁家孩子只要不听娘的话,总免不了挨上几下笤帚疙瘩。我屁股上也偶尔留下这种痕迹。娘说,人长出息了靠得就是笤帚疙瘩的力量与警告。男孩子总是淘气的,过年时总要撵着爹要红灯笼、小风车什么的,这些玩意儿的骨架,若是没有梃竿做架构,灯笼的那种红不会那么丰满,小风车也转不起来,还有逮蝈蝈的笼子,也是用“席篾儿”经纬有序地交织而成,小巧玲珑,可爱极致。高粱的活儿,在农村还远远不止这些。甚至老人去世时,按照风俗要扎“纸马”“纸轿”,出殡时孝子孝孙打的“幡儿”等等,这些在另一个世界里用的物品,其骨架也是黍秸做的。高粱可真是人类的好朋友,生生,死死,都离不开它。高粱的霸气就这样跟着人从一个世界挪移到另一个世界。
如今,农村的土炕很少见了。会侍弄笤帚的手艺人也少了,笤帚像是失了业。唯有“席”与时俱进变成为了“席梦思”,走进城市千家万户,这种高级席的材质却跟高粱没有了任何瓜葛,因为席梦思里没有任何一片“席篾儿”。
人们美好的生活依然跟高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为,高粱在世上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一“席”之地,那就是可以做酒的原料。
在遥远的古代,这种下等食材是美酒的原料,我在古籍里寻到不少高粱用于酿酒的“踪迹”。三国时期 《广雅》:“黏者可和糯秫酿酒作饵;不黏者可以作糕煮粥。可以济荒,可以养畜,梢可作帚,茎可织箔席、编篱、供爨,最有利于民者”。明代《农政全书》也备载“其功用,然大要以酿酒为贵”。《本草纲目·谷部》卷,“粘者可和糯秫酿酒作饵,不粘者可以作糕煮粥……其谷壳浸水色红,可以红酒。”清朝学者梁章钜在《浪迹丛谈》中也写到:“今各地皆有烧酒,而以高粱所酿为最正”。高粱成了“酿酒皇帝”。也有人说,酒是高粱写的诗,于是高粱便从酒里生出诸多流芳千古的文气。
晋宋时期喜欢喝酒的陶渊明有诗,“春秫作美酒,酒熟吾自斟”,是说用春天种的高粱做美酒,美酒做好了,我悠然自得的自斟自饮。而那个达观豪放的苏东坡更是信笔写下:撷园蔬,取池鱼,酿秫酒。
高粱米、高粱竿、高粱穗、高粱酒,这是农民的高粱,物质的高粱,是酒让其升华为更为丰富的精神层面的载体。
高粱是借物传情的植物之一,被历代文人所颂。《诗经》:“肃肃鸨行,集于苞桑。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尝?悠悠苍天!曷其有常?”意思是说,徭役繁重,劳动人民不能耕种以养父母的控诉。无法去种黍子和高粱。赡养父母哪有粮?晚清辽东名士张玉纶,对高粱似乎更情有独钟。他在《梦月轩诗抄》中以高粱为题有诗两首,其一:“芳名传蜀黍,嘉种遍辽东。盛夏千竿绿,当秋万穗红。影全迷渭竹,色欲艳江枫。漕运天仓满,飞随海舶风。”其二:“高颗大穗有光华,万垄参差斗晚霞。贡向东都充玉食,岂惟有米号桃花。”两诗用的是一个典故——丰收的辽东高粱,通过太子河漕运出去,充实了皇家的粮仓。这上好的作物,一度作为贡品走上帝王的餐桌,令山珍海味顿失颜色。这个典故,最早见于晋人郭义恭的笔记《广志》。郭义恭是这么说的:“辽东赤梁,魏武帝以为御粥。”汉魏之际,高粱成为具有辽东地方特点的粮食作物,尤其得到曹操的喜欢。
从古代回到现代,自从莫言的小说《红高粱》震动文坛后,《红高粱》电影与电视剧也接踵而来,颇有点梵高《向日葵》的火,这种火,比高粱本身成熟后的火红还要火,还要红。因为文学艺术已经让高粱内在的精神气韵远远超越了其外在的物态。高粱成了一个文化符号,莫言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他以红高粱作为隐喻,实际上是在讴歌像红高粱一样生生世世守卫着家园的民族英雄。莫言说过,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
莫言用文学衍生出一个“红高粱家族”,体现了莫言对故乡土地上像红高粱一样坚毅的人们的最真诚、最热烈的爱。这种爱经过瑞典翻译家陈安娜的翻译,一举让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将莫言锁定为2012年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高粱们”被翻译成日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挪威文、瑞典文、越南文、韩文等多国语言文字,中国的高粱红遍了全世界。
高粱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篇篇美文,幅幅美画,帧帧美图,也从作家们、画家们、摄影家们手下诞生,高粱成就了艺术家。
高粱被捧上了天,无论是霸气还是文气,都那么十足。
无论被捧得有多高,它都得回到大地上。
春天,耐得住寂寞,不挑三拣四地成长;
夏天,遇上烈日,就心甘情愿地被烈日炙烤着,倔强地挺直腰杆;
秋天来了,拖着沉甸甸的身子,一旦丰收的子实颗粒归仓后却是可怜巴巴地被藏进麻袋里,不能登上人们的餐桌;
冬天一到,头被砍掉,整个躯体经过千刀万剐变成各种物件,萦绕在人们琐碎的生活之中,收敛起曾经的美丽与高贵,隐藏起霸气与文气,四季终日与酒腻子、刷锅水、脏地板混在一起,任劳任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