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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塔》:“新写作”的虚与实
来源:《文学》 | 叶子  2023年07月10日15:22

浮云和藏着猫头鹰的柳树

斜过温和的格兰塔河

清澈水下映着它们白与绿的世界

倒影骑着泊处的浪。

……

学生们走走停停,

恍惚慵懒爱得着迷——

黑袍在身,却不晓得

一派祥和里

猫头鹰从它的炮塔俯冲,河鼠惊声尖叫。

——《格兰切斯特草地的水彩画》

西尔维娅·普拉斯,剑桥,1959年。[i]

格兰塔(The Granta)其实就是流经剑桥镇的剑河(The Cam),在徐志摩笔下,它是“世界上最秀丽的一条水”,承载着裸泳少年与剑桥的灵性。1889年,学生们用“格兰塔”命名了新诞生的校园周刊,第一期封面是个面色忧郁托腮沉思的小丑,售价一先令。

刚开始《格兰塔》(Granta)纯为打趣,一群早慧青年喧哗地抖着机灵,见证剑桥人的江湖恩怨,也记录自己见识的成长。作为一本荒谬无礼,浸润在“批评”语境里的校刊,它很快成为英国知识人与新闻人的摇篮。常驻编辑中,曾有日后在西南联大成为王佐良和穆旦老师的燕卜荪(William Empson, 1906-1984)[ii],有左翼近代史大师霍布斯邦(Eric Hobsbawn, 1917-2012),也有汉学家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 1936-)。即便在上世纪“牛剑”校园红色激进的三十年代,“格兰塔人”也只将最热烈的争论献给文艺。霍布斯邦晚年回忆编辑部年少时光,想起免费看戏的福利和熠熠生辉的茶歇,也不由得要检讨,当时的《格兰塔》“实在不怎么样”。[iii]

局内人轻佻浮薄,局外人却望而生畏。1955年,美国冉冉升起的文学新星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 1932-1963),获富布莱特奖学金留学剑桥研究生院。格兰塔河畔绿草白云,却没有天才少女想象中那样温和。普拉斯投给《格兰塔》的诗和短篇,一两年内都没有被启用。她在日记中将《格兰塔》描述成一本剑桥生办的《纽约客》,一本小圈子里的“大”杂志。[iv]回到美国后,追忆剑桥时光的诗里,普拉斯这样写道,“一派祥和里/猫头鹰从它的炮塔俯冲/河鼠惊声尖叫。”也许不只是偶然,这首诗最后在《纽约客》发表。[v]对于来自新世界的美国年轻女作家,《格兰塔》那些过分讲究的剑桥文艺,是英国文学圈的缩影,它对新人刻薄,说起话来拐弯抹角。

英年早逝的普拉斯不会想到,日后,恰恰是另一位美国学生,为这本“大杂志”注入新机。1979年9月,在剑桥的美国博士生比尔·巴福特(Bill Buford, 1954-)唤醒当时已停刊十年的《格兰塔》,并为之起了一个能让普拉斯破涕为笑的副标题——“美国新写作”。

巴福特丝毫没有回顾《格兰塔》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期,作为学生刊物的前史。他把复刊导言写成一篇洋洋洒洒的檄文,专心申讨当时的英国文学。“没劲”,“不惊人”,“千篇一律”,“平庸得要命”,“无法引人争辩”,“艺术成就上毫无斩获”,“少有新声音多数是回响”,所有这些都用来形容当时的现实主义主流,连留下来的唯一褒奖,“聪明稳重”和“技术熟练”,听上去也像是批评。巴福特无法忍受当时对实验性持有偏见,恪守传统的大多数英国作家:“只有在当代英国小说中,19世纪才会这般赖着不走。”

没有哪个神志清醒的人敢以国家为单位,讨论文学的孰轻孰重,但在巴福特笔下,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小说已经摆脱了现代主义的殖民,从劳伦斯,普鲁斯特,沃尔夫,甚至乔伊斯那里解放出来,宛若新生,独立又多元。作家们寻找着新的语词结构和语言表达,评论家们提供着新的定义与争辩,乌托邦一样美好的美国文学生态圈是整个新兴世界文学的缩影。这里面不仅有法国新小说,拉美实验派,还有一系列全新自创的冒险:不强调呈现现实世界,不被经验与规范束缚,而是投身于“虚构”本身。这一门美国有而英国没有的独特叙事艺术,和数理逻辑一样,已经隶属科学的门类。读者大概也无从判断巴福特的话有几分真假,当时大不列颠引进的美国小说甚至远不及法国或德国,这多少为巴福特的讨伐提供了便利。

复刊号作为先头部队出场的作家,在今天看来已十分久远。约翰·霍克斯(John Hawkes, 1925-1998)《万有的恐慌》(“The Universal Fears”),是一篇在美国早已发表过的短篇,巴福特用它打头阵,因为愤慨于霍克斯最重要的作品《情欲艺术家》(The Passion Artist, 1979)很久都无法在英国找到出版商;长篇节选来自乔伊斯·卡罗尔·奥茨(Joyce Carol Oates, 1938-)的《黎明之子》(Son of the Morning, 1978),也是一部美国已出版而英国尚未有下家的作品;唐纳德·巴塞尔姆(Donald Barthelme, 1931-1989)的《新音乐》(“The New Music”)和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1933-2004)的《没有向导的旅行》(“Unguided Tour” ),是不久前《纽约客》“小说”栏目刊发过的短篇,两者都是晦涩难懂的对话体小说。

评论栏目也从自己人下手,责己感人。《布尔乔亚传统中的约翰·契佛》(“John Cheever in the Bourgeois Tradition”)将本世纪美国短篇小说最重要的红宝书《约翰·契佛故事集》(The Stories of John Cheever, 1978)列为被批判的典型,挑剔契佛只为“中产阶级读者”写“只谈中产阶级问题中产阶级小说”,间接点化那些“无精打采”的英国写作。另一篇《厄普代克的纳博科夫》(“Updike’s Nabokov”)一边评价厄普代克的新作《政变》(The Coup, 1978),一边借机反驳厄普代克在《巴黎评论》访谈中曾发表过的轻谈——巴塞尔姆的作品是“波普”的“行为写作”。最后,担心反叛姿态不够彻底,复刊号以一篇《为布考斯基做广告》(“A Plug for Bukowski”)结尾。“地下作家”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 1920-1994)写作着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美国小说另一类典型:沉浸于赌马,酗酒和妓女,不在乎社会政治或纲常伦理,甚至有勇气从强奸犯角度写作强奸幼女的故事。作为藏匿于都市底层丛林中伏击的反智分子,布考斯基与伊丽莎白时期的道德规范有着完全彻底的对立。以上种种,集合在一起,为“美国新写作”的开场白。

巴福特推崇的后现代文学实践,固然是英语系博士生们的心头所好,但实验小说很快就显露了它们危机四伏的一面。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无论霍克斯还是巴塞尔姆都不再是美国小说主力军,直白好读的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 1938-1988)或安·比蒂(Ann Beattie, 1947-)显然更畅行无阻。美国作家们突然又温顺起来,行文坦率清晰,对大众日常和本土历史投入一种几乎“英国式”的热情。

倒是英国有些年轻人正在写作更狂野奇特,生机勃勃的小说。巴福特不得不转过身,重新招抚曾被自己鄙视为只出产“《理智与情感》型”小说的作者。到了《格兰塔3》,前两期中的美国阵容就已经被清一色反叛的英国作家所取代。巴福特独具慧眼地选择了安吉拉·卡特(Angela Carter, 1940-1992)的短篇《表亲》(“Cousins”)——一则对童话“彼得与狼”的改写,并节选了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 1947-)尚未出版的长篇《午夜之子》(Midnight’s Children, 1981)。当时卡特还远没有今天的地位,而拉什迪几年前完成的处女长篇《格林姆斯》(Grimus, 1975)无人问津。次年,《午夜之子》得以出版并一举获得布克奖,连巴福特本人也惊叹于自己作为出版编辑的眼光。

大张旗鼓的复刊号还没来得及完全展现与现实主义死磕的美国文学景观,《格兰塔3》却已经在记录英国文学走入的黄金年代,一个介于巴塞尔姆与简·奥斯丁之间的写作方阵。由复刊而引起的“英美文学之争”,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巴福特要征服的是一个比剑桥大得多的世界,他无心做战后美国文学复兴的护教者,也无心孤注一掷地拥护实验写作。他一定已经意识到,要细水长流做杂志,不用反复追悔自己乱糟糟的判断,必须从国别和流派以外的角度讨论文学。

《格兰塔》不再是快人快语的学生周刊,而是以主题为系列的季刊,“一本有关‘新写作’的平装本杂志”(“A Paperback Magazine of New Writing”)。截止2016年,在全球有着近四万册发行量的《格兰塔》,已出版了复刊以来第134期杂志。平装的小开本让它看上去更像一本书,感觉上有着比杂志更持久的生命力。“新写作”在体裁上也几乎无所不包,除了虚构类的长篇节选,短篇和诗歌以外,还囊括大量非虚构类的评论,报道,传纪,访谈,书信,回忆散文,甚至用图像叙事的摄影作品。

几乎任何一种写作都可以被称之为“新写作”,也几乎任何一种写作都可以立刻站在“新写作”对立面。它不强调地缘政治上文学属国归类,也放弃了对文学形式总结与命名。这三个字语义含糊身份暧昧,狡猾到让人无法争辩,却也很好地包容“文学”本身微妙的演化与延展。三十年以后,中国大陆青年女作家张悦然也以“新写作”为副标题,创办了文学杂志《鲤》。或许可以这么说,“新”是《格兰塔》及其后继者们最钟情的写作现实——一种年轻,反叛,打破边界,本土之外的叙事。

1983年春天,巴福特所掌握的资源已足够主办一场文学选秀。《格兰塔7》从至少有一本小说出版(或即将出版)的大不列颠公民中,甄选出二十位四十岁以下的作家,以他们的短篇或长篇节选组成“格兰塔·英国(不列颠)最佳青年小说家”特辑。

恰恰也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伊始,遍地开花的文学奖,文学节,朗读会,发布会,指引着聚光灯走向,让作家们像明星一样可见。以文学奖项为例,自六十年代起就有的布克奖,进入八十年代,才开始体现作为英语世界最高文学奖项的市场价值,为作家带来可观的印数与版税。“格兰塔最佳”大约也算作一场让读者们买书的市场营销,但卖书不是文学杂志的份内事。为了在取舍标准中体现严肃,避免畅销的类型小说,侦探悬疑不选,奇幻魔幻不选,儿童文学也不选,偏重写作当代全景的长篇小说。

今天重温第一届“格兰塔最佳”名单,三十多年前预言的可能性,还真成就了当代英国文学的坚实地表: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 1946-),拉什迪,伊恩·麦克尤恩(1948-),马丁·艾米斯(Martin Amis, 1949-),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 1949-),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 1954-),这些人与背后推手巴福特,至今仍然是英语文学最主要的大家和主宰者。他们长时间地占据着伦敦文学中心,被调侃为“牛津地方帮”[vi]。如今,每十年评选一次的“格兰塔·英国最佳青年小家”榜单,成了和布克奖一样主流的文学权威。“格兰塔最佳”这几个字是书腰上的畅销章,也是一言九鼎的作者简介,更重要的是,它让作家在青年时代就有机会进入文学史。

青春文学一不小心就与稚气未脱划上等号,不幸站到严肃与经典的对立面去。尽管18岁的萨冈写了《你好,忧愁》,19岁的简·奥斯丁写《理智与情感》,托马斯·曼25岁写《布登勃洛克一家》,少年老成写出伟大作品的名单,可以没完没了地列下去。《格兰塔》把目光长久地停留在新生一代,至今为止坚持了快四十年。那些在二十几岁就写出大长篇的当代英国作家,甚至能接连两次入选“格兰塔最佳”榜单,一二届有石黑一雄,二三届有苏格兰女作家A. L.肯尼迪(A. L. Kennedy, 1965-),此外还有同时入选三四两届的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 1975-)和亚当·瑟尔韦尔(Adam Thirlwell, 1978-)。《格兰塔》为青年写作者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平台,给予他们早早成名的便利:走出寂寞书斋瞧瞧外面的世界,练就一身与媒体公众对话的本领,熟悉另外十九个与自己比肩对抗的玩伴。

总在寻找新鲜血液的文学星探《格兰塔》,无论多么想预见未来也难免会犯错,有心软眼花的时刻。在某个历史节点捕捉一群蓄势待发的年轻作者,这些人在未来可能有大气象,也可能每况愈下。猜错或许比猜对更具有启示,“格兰塔名单”的偏见和武断,它的失误与遗漏,本身也值得探讨。为什么几乎每一届都有过半的作者拥有牛津或剑桥学历背景?为什么长篇比短篇在入选时更占优势?为什么女作家比男作家更有优势?为什么列一份“英国/大不列颠最佳”名单,却不得不尴尬地把爱尔兰作家摒除在外?

“格兰塔最佳”名单尽力模糊作家的属地问题,而异地流动来的精英也让不列颠的人口组成日新月异。到了2013年第四届名单公布时,一半以上的作家是入籍不列颠后用英语写作的“世界公民”。除了来自中国的郭小橹(1973-),三位来自南亚大陆:巴基斯坦的卡米拉·沙姆希(Kamila Shamsie, 1973-),孟加拉的塔米玛·阿奈姆(Tahmima Anam, 1975-),印度裔的桑吉夫·萨霍塔(Sunjeev Sahota, 1981-);三位有非洲背景:尼日利亚-加纳裔的泰雅·泽拉西(Taiye Selasi, 1979-),索马里的纳迪法·默罕默德(Nadifa Mohamed, 1981-),尼日利亚的海伦·奥耶耶美(Helen Oyeyemi, 1984-);算上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出生和长大那几位,土生土长的不列颠作家已变为二十人中的少数派。“格兰塔最佳”名单中稀奇古怪的名字越来越多,每一个让人舌头打结的姓氏后面,都沉甸甸横躺了一个国家甚至一整片大陆的寓言。

巴福特1995年离开伦敦回到美国,加入《纽约客》“小说”栏目。《格兰塔》由英国老报人伊恩·杰克(Ian Jack, 1945-)接手,在一年后推出《格兰塔54·美国最佳青年小说家》特辑,比巴福特在《纽约客》起草的那份名单——二十位四十岁以下的美国小说家——早了整整七年。“格兰塔最佳”如今已涉及英语语种以外的青年文学选拔,比如《格兰塔113》的“西班牙最佳”和《格兰塔121》的“巴西最佳”特辑。杂志也两次推出中文译本,《格兰塔119》和《格兰塔123》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发行,让大陆读者得以一睹真容。

《格兰塔》越国际化,“家”里的叙事越显得边缘和偏狭。这本杂志里最性感,与老旧帝国相隔最远的异域风情,“中国”恐怕可以算作一个。

与“中国”有关的叙事最早出现在1984年秋天,《格兰塔13》刊登了美国汉学家夏伟的特约报道《中国的另一场革命》(“China’s Other Revolution”)。此后十年间,借《格兰塔》为阵地,夏伟用新新闻主义的写作方式,多次记叙了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与风貌的巨变。中国一时间成了时髦的话题,同一期《格兰塔20》(1986年冬)上,一边有夏伟客观详实地报道八十年代中国的审美匮乏,谈及媚俗的工艺品和鱼龙混杂的城市建设;另一边,英国游记作家柯林·施伯龙(Colin Thubron, 1939-)热闹记叙着《南京的一家人》(“A Family in Nanjing”):在一次作客的晚上,施伯龙先生见证了嫁入工人阶级的资产阶级小姐,冷嘲热讽的婆媳,打小孩的家长,热情学英语的中学生,爱美却对美毫无感知力并试图勾引自己的女主人“华”。夏伟因当时盛行的工艺品猫盘(玻璃凸面下的镶着塑料眼睛用涤纶粘贴的小猫),感叹中华文明蜕变为彻底非中国的俗气设计,谨慎深入又退而有善意的宽慰:审美只要脱离了政治纲领,即便处于艺术的最低谷也算作一种进步。但施伯龙君临东方式的感受要直接得多,比起南京女人“华”的矫揉造作,作家在帝国文明庇护下安坐无忧的叙述本身更让人不安。一边在钢琴边自弹自唱《我爱你中国》,一边对西方文化和白人男性无比渴求的“华”,无论字面直指还是用来比喻的,都是解禁后在改革大潮中迷失方向的中国。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旅美华人作家的英语写作不断被《格兰塔》采用:与移民经验有关的短篇,有哈金(1956-)的《两面夹攻》(“In the Crossfire”)与严歌苓(1958-)的《女房东》(“The Landlady”);知青在农场的故事,比如闵安琪(1957-)自传小说《红杜鹃》(Red Azalea, 1994)的节选;以当代中国的家庭日常为幕布,比如吴帆(1973-)的短篇《猴年》(“Year of the Monkey”)。

新世纪以来又多了许多中国学者或诗人见缝插针的闲谈:陆谷孙(1940-)转述伯克利校园里大尺度的政治玩笑;北岛(1949-)谈画家周山作与周大荒兄弟如何从“异国他乡”的苦孩子,成为西方现代艺术的筑梦人;同样作为走出去的艺术家,杨炼(1955-)唏嘘谈及在纽约做诗人为生计奔波的处境,“资本主义不仅仅是个口号,它是钢铁一般的思维”;也有一字不易的短诗被译成英语,比如王寅《飞往多雨的边境》,也比如黄灿然的《孤独》。

2007年起《格兰塔》较为系统地推出三位七零后的华人写作者,有入选第二届“美国最佳”的李翊云(1972-),入选第四届“英国最佳”的郭小橹(1973-),以及由译者陶建(Eric Abrahamsen, 1978-)和刘欣(Alice Xin Liu)共同推介的阿乙(1976-)。

李翊云1996年北大生物系毕业后留学美国,因喜爱写作加入“爱荷华作家工作坊”,是出现在《格兰塔》和《纽约客》两大文学新秀榜的双料选手。或许不仅仅出于偶然,《纽约客》中李翊云更像一个“受益于背井离乡”的作者,《格兰塔》却显示了女作家审视现实的特殊通道——用文学想象改写热点新闻:由中国首家女子侦探所而启发的短篇《房火》(“House Fire”);从被华人论坛疯狂人肉的湾区婚外情而衍生的短篇《从梦境到梦境》(“From Dream to Dream”);最近出现在“格兰塔”网站的李翊云作品,节自长篇新作《比孤独更温暖》(Kinder Than Solitude, 2014),小说由“朱令铊中毒事件”萌发,却与现实事件有着完全不同的走向。对于李翊云来说,新闻结束的地方,是虚构的开始。

郭小橹2002年到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学院学习,在此之前,她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毕业生,四部中文小说的作者,两部国产电影的编剧。在伦敦生活的十多年间,郭小橹已执导了十部长短不一的独立电影,这些纪录片或故事片大多在中国取景,她依然写与中国有关的小说,不过用英语而不再用中文。《格兰塔》选中的作品节选自郭小橹的第三部英语小说《最蔚蓝的海》(I Am China, 2015),寻求庇护的中国朋克艺术家情侣——摇滚明星蒙古族的“忽必烈健”和女诗人“穆”——的故事在一堆书信和日记中展开。“健”手持苏联作家格罗斯曼长篇史诗《生活与命运》,“穆”吟诵着金斯伯格的《嚎叫》,无论他们最终是否叩启了通往“自由世界”的大门,都无法阻止郭小橹在欧洲畅行无阻。短短一年半间,这本英文原名为《我是中国》的小说已有七种不同语言的译本。

阿乙人在中国并用汉语写作,《贫瘠之地》是他在洪一乡做警察时的琐事拼贴:一具女乞丐的尸体,雨天骑车被闪电劈中的砌匠,滑稽失败的赌徒抓捕行动,还有被“我”抛弃的理发店姑娘。《格兰塔》选用的另一篇阿乙作品《小偷》,讲一群小镇警察捉回一个毛贼,百般捉弄羞辱,拷牢了要他表演缩骨,结果小偷真的逃了,警察遍寻无果,发现他巴在派出所外二楼的墙面害怕摔死。前一篇细述乡镇青年热望每一寸柏油马路,后一篇小偷的困境,几乎也属于被安置在国际化视野中的作家:看似自由无限,其实双手早已被拷牢,即便有轻功神技,也会被一堵莫名其妙的矮墙拦了去路。

阿乙笔下的“中国”有一些真实可怕的转折,无法用常识去厘清,唯有在小说里可以讨论。“他们面对城镇户口就像早期的黑人面对白人……我好像看见一个黑人在欣喜地告诉我:‘现在,我终于也是一个白人了。’”[vii]这是阿乙在《贫瘠之地》中写下的话,来自美国的译者陶建不得不特别写下了一小段译注,提前为阿乙开脱,请求《格兰塔》的读者抛开陈见:

“初读这则故事,看到阿乙把中国城乡矛盾比作美国白人与黑人的关系时,我突然觉得窘迫难捱,那种局外人一脚踏入你的文化,欢快把玩其中最敏感部分时会有的感受。有一些特定的社会问题,讨论它们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已经比这些问题本身还要深入人心,当有人不明就里地硬闯,你通常能做的只是退避三尺,祈祷它快点结束。”[viii]

不额外作解释,或许没有人懂得中国语境中“户口”二字的重要。没有事前的特别声明,阿乙模棱两可的类比,或许真会让“那厢”情境中的读者们脊背发凉。“为谁写”和“给谁看”是写作中首要面临的两个问题,《格兰塔》和它与日俱增的世界大同,让作家不得不直面两者间可能的矛盾。李翊云或郭小橹在放弃母语写作时,大约也遭遇过同样的尴尬和困惑,她们无时不刻不在担心自己打破了“这厢”读者心目中讨论问题时约定俗成的语法与规则。

巴福特也一定预想到了,《格兰塔》会在文学之外的维度上被当真和放大。在复刊号中,像陶建为阿乙写作免责声明一样,巴福特引了一段巴塞尔姆笔下小矮人说过的话:

我们喜欢里面有大量废话的书,它们显得不那么切题(或者根本就不切题),但小心谨慎地想要切题,能给人一种正在发生什么事的“感觉”。获得这种感觉不是通过阅读字里行间(因为那地方,那些白色空间里什么也没有),而是通过阅读每一行字本身——盯着它们并由此获致一种不完全是满足的感觉……[ix]

《格兰塔》的“新写作”并不为塑造一个“切题”或“正在发生”的文学拼盘,不为记录历史或表忠政治的冲动,不为在“窘迫难捱”中认清隐而未申的部落认同。这些问题都过于复杂,如何交给一本文学杂志来解决。“新写作”虚虚实实,唯一不变的是某种写作精神的古怪延续,后来者对以往经验一边膜拜一边鄙视,打算将过去与未来,这厢与那厢相连。《格兰塔》唯一能够真实记录的,是进行时态中的写作,是正在发生的爱慕和挑衅,哪怕被误解成一个中国人在妄议美国人几百年也解决不了的难题。有时恰到好处,有时让人“不完全满足”,它迫使作者,有时候甚至是读者,没日没夜去思考,“接下来该写点什么?”

注释:

[i]笔者译,这诗最初在《纽约客》杂志发表。原文参见:Sylvia Plath, “Water Color of Grantchester Meadows”, The Collected Poems of Sylvia Plath,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1, p.111.

[ii]燕卜荪任《格兰塔》编辑时为剑桥数学系大一到大三的学生,在《格兰塔》发表了近百篇书评和影剧评。可参见:William Empson,Empson in Granta 1927-1929, Kent: Foundling Press, 1993.

[iii]Eric Hobsbawm, Interesting Times: A Twentieth-Century Life, Knopf Doubleday Publishing Group, 2007, p.113.

[iv]Sylvia Plath,Johnny Panic and the Bible of Dreams: Short Stories, Prose, and Diary Excerpts, New York: HarperCollins, 2000, pp. 208-220.

[v]Sylvia Plath, “Water Color of Grantchester Meadows”, The New Yorker, (May 28, 1960): 30.

[vi]Jonathan Wilson, “A Very English Story”, The New Yorker, (March 6, 1995): 98.[vii] 阿乙:《贫瘠之地》,《阳光猛烈,万物显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

[viii]A Yi, trans. Eric Abrahamsen, “Barrenland”, Granta 124.

[ix] 唐·巴塞尔姆:《白雪公主》,周荣胜、王柏华译,哈尔滨出版社1994年版,第98页。

(原载于《文学》2016年春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