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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绿江》2023年第5期|侯德云:秋英
来源:《鸭绿江》2023年第5期 | 侯德云  2023年06月13日07:06

老杜

阳历9月10日,是皮镇初中语文老师老杜的生日。当然,它肯定也是另外一些人的生日,或者忌日。中国人普遍活在二元情态里边,工作上的事,都用阳历说话,比如开会,几月几日几时召开,这个几月几日,你硬往阴历那边想,麻烦就大了,不信你试试;反之,在生活层面,我们更喜欢拿阴历说事,二十四节气不用说了,以节日为例,你数数看,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腊八、除夕,哪个不是由阴历主宰的?即便是过生日这种小事,大多数人也偏爱阴历。老杜性子倔,偏要过阳历生日。妻子依云嘟囔过几回,劝他改为阴历,他不。他说:“有些事,总得跟世界接轨,早晚得接。”

老杜不老,正当壮年。老杜是他读小学时的绰号,一直被人叫到今天。读小学时,他有一好友,姓齐,两人模仿父辈的样子,勾肩搭背,互相称老,一个叫对方老杜,一个叫对方老齐,被同学听见,瞬时传开,连老师都知道。老师有时在课堂上拿他俩取乐,说这次考试,老杜考得好,老齐差一点点。老师的话,引爆一屋子笑声。

老杜也不是非要过生日不可。他是年过三十才模仿同事,到老婆孩子过生日那天,买个蛋糕,点点蜡烛,做一桌菜,意思意思。他的善意很快得到依云的回报,每年也都张罗着给他过生日。他们都背过《诗经》里的句子,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什么“投我以桃,报之以李”,都背得溜熟。依云是小学老师,投桃报李的道理,她懂的。

老杜和依云的爱情基础相当牢靠。他们既是校友,也是老乡。依云小老杜一届,读的都是锦城师专。依云家住皮镇,老杜住在相邻的双塔乡,长途公汽只差一站地。老杜无论去县城还是市里,都必经皮镇。而且,他们还是皮镇高中的校友。老杜读高中时,曾得过全县中学生作文比赛特等奖,很有些名气。所有这些,都为老杜靠近依云制造了方便条件。老杜的大二,也就是依云的大一,开学时,两人分头去的学校,寒假时,却是一起回的家。老杜的大三,依云的大二,两人是同去同回,车上肩挨肩,车外手拉手。

去锦城师专报到的第一天,老杜就惊喜地发现,学校里有个名叫芳草地的文学社。一条红底白字的横幅挂在行道树上,两张课桌摆在树下,桌上有成摞的入社表格。两个女生,端坐在课桌后边,向刚入学的新生行注目礼。女生一胖一瘦,胖者胖得丰腴,瘦者瘦得恰好。一个圆脸,一个瓜子脸。圆脸者扁胸,瓜子脸者大胸。借高中时得过作文特等奖来壮胆,老杜上前咨询。瓜子脸动作快,没等老杜靠近课桌,她已起身,用笑容迎接老杜。随着瓜子脸的动作,她胸前撑得要炸开的花格衫急剧一颤,老杜的视线也跟着一颤。

老杜加入了文学社,编号211。在教育系统,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眼红的数字。还有一个更让人眼红的数字是985。老杜原以为,自己这辈子跟211和985这两个数字无缘了,没想到刚进校门就撞上一个。他觉得这是好兆头,又觉得在命运的前方,有一道文学的曙光。

老杜很快知道,芳草文学社,在新生报到的两三天里,吸纳了上百个新社员,大多是男生。他还知道,这个文学社的社员总数三百多,四分之三是男生。他当然也知道,那个瓜子脸的大胸女生是文学社社长,读大三,叫刘婉玲。她在新浪网上开了博客,取名芳草地,专发社员习作。

很多年后老杜才清醒地认识到,他的性启蒙,是在读师专时完成的。启蒙老师是刘婉玲。他是沿着婉玲指出的方向,才找到依云的。

老杜常给文学社投稿,其中大约三分之一发表在芳草地博客上。他喜欢写泰戈尔风格的散文诗,写普鲁斯特风格的小说和散文,因此有了两个绰号,杜泰尔和杜斯特,但这两个绰号只有少数文学爱好者知道。倒是发小老齐的一次来访,把老杜的名号喊得满哪都是。索性,他把后续的习作,都署名为老杜。

转年6月中旬,也就是婉玲毕业前一个月,校园里发生了一件让人扼腕的意外事故。婉玲从女生宿舍四楼掉了下来,恰巧让老杜目睹了全过程。据圆脸的女生讲,当时她和婉玲正站在宿舍走廊上谈论文学社的事,对面楼上的一群男生冲她俩连声怪叫。婉玲的大胸让很多男生夜里睡不踏实,拼命给她发短信,却无一得到回复。因爱而生怨,一些男生便合伙搞恶作剧,乱点她的鸳鸯谱。婉玲听出男生在喊她,先是不理,后来那边叫得凶,遂侧转身子,正对他们。等她把全身重量都压到铁栏杆上面时,意外发生了,不知是锈腐还是别的原因,铁栏杆整个掉了下去。她也跟着掉了下去。即刻送去医院,却没救过来。芳草地文学社不久解体,因为没人愿意接替死者担任社长。老杜为此既悲且愤。

依云是当年9月入学的,跟婉玲类似,最早引起老杜注意的,不是脸蛋,而是胸脯。依云的胸脯也不算小,但跟婉玲相比,还是小了一号。老杜用理性思维对二人的胸脯做了认真细致的比较,得出的结论是,还是依云好。他在心里头说,你瞅瞅婉玲的体态,让胸脯连累成什么样子?都有点变形了。依云不一样,她坚挺,她高耸,她颤动。她的颤动,比婉玲更沁人心脾。老杜是看她跑步的时候爱上她的。她步步颤动。老杜胸腔里扑通扑通,心脏差点飞掉。

真正的决定性瞬间,发生在冬天。寒假,老杜与依云结伴回家。先坐火车,到县城再转汽车。两人在车上挨着坐。火车,是右肩挨左肩。汽车,是左肩挨右肩。老杜先是右边身子麻酥酥像过电一样,持续电了一个半小时,随后左边身子麻酥酥像过电一样,也持续电了一个半小时。不光麻酥酥,还热乎乎。他把外套脱下来,还是热。她也把外套脱下来了,学他那样,卷成一卷,抱在胸前。他偶尔扭头瞥一眼,发现她也在偷偷瞥他。这感觉太新鲜了,以前从未有过。这种全新的感觉,让老杜确信,爱情来了,他得抓住,拼命抓住才行。他伸出右手,去抓她的左手。抓住了。那只左手,柔软、滚烫。他伸出左手,去抓她的右手。也抓住了。那只右手,同样柔软、滚烫。

寒假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是,依云买了手机,跟老杜的手机牌子一样,摩托罗拉,翻盖的那种。盖子打开,按键,嘀嘀嘀嘀嘀嘀,打完电话,啪一下,盖子合上,特潇洒。依云对父母撒谎,说是学校要求的,得随时跟老师保持信息畅通。既然是学校要求的,父母哪敢说半个不字?就这么,她跟老杜保持了信息畅通。两人频频在皮镇约会。每次都是老杜骑自行车从双塔乡过来,到皮镇电影院门口碰头。电影院里人不多,两人坐在角落,灯光一灭,便匆匆抱在一起啃嘴巴。先是啃得嘴巴湿漉漉的,等到电影散场,不光是嘴巴,连整张脸都是湿的。老杜感慨了,原来爱情的湿度这么大,难怪心头里天天长蘑菇。

师专地处锦城郊区,是被政府从市中心移出来的。建校初期,四周是大片庄稼地和民居。几年后,周边出现不少商铺,专做师专的生意。出校门不远,有一家超市,店名起得怪,叫花匠超市。后来知道,店主的绰号叫花匠。师专的男生女生,都经常光顾这家超市。男生大多是来买烟买酒,女生大多是买小食品。熟了,老杜跟花匠有时也唠几句闲嗑。花匠用胳膊肘压住柜台,一边往嘴里灌啤酒,一边跟老杜大谈女儿经。花匠说,额上染一撮黄毛的妹子,臂上或腿上有刺青的妹子,领口开得很低的妹子,都是害人精,千万别沾,听见没?花匠说他喜欢那些把自己裹得像粽子的妹子,一层一层的,身子像果肉一样白嫩而多汁,多美啊。

老杜常带依云一起光临花匠超市,花匠肯定猜得出他们的关系。他觉得花匠的话,似乎是专门对他说的。无缘无故,你腥嚎嚎地跟老子说这种话,啥意思?回校,老杜一个电话,把依云招到眼前,一瞅,果然包得像粽子。敢情花匠那货,是想剥俺家依云的粽子,你想得倒美。

从那天开始,老杜再也睡不踏实。整晚练习翻身。左翻,右翻。好不容易睡过去,梦里全是粽子,却怎么也剥不开。越着急越剥不开,醒来一头汗。

花匠超市旁边是一家麻辣烫小店,买卖相当兴隆,师专学生几乎天天包场。依云也常去。肉串、蔬菜串、豆腐串,所有能串成串的食料,都被她扔到汤锅里煮。老杜对麻辣烫不感兴趣,但依云爱吃,他不能不陪。他是她的钱包嘛。

老杜发现,涮肉涮菜都是幌子,依云最爱涮的是天津大麻花。每次都涮。汤锅里煮一阵,麻花蔫成好大一坨,夹到盘子里,用牙齿去撕,左一撇右一捺,撕得一丝不苟。老杜端详她的吃相,笑了。每次都笑。

花匠推门进来,站在门口,看依云。看一阵,扭身离开。老杜背对花匠,没看见。依云只顾撕麻花,也没看见。

再去买烟,花匠捏着票子,并不急着找零,对老杜说:“你女朋友,爱吃麻花?”

老杜一愣。

花匠脸上带笑:“煮过的麻花。”

老杜又一愣:“你怎么知道?”

花匠不接老杜的话茬,自顾自说去:“我也认识一个爱吃煮麻花的女孩,叫刘婉玲,大概你也认识。”

“当然认识。”老杜应了一声,他还想说婉玲是芳草地文学社社长,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花匠放下手里的票子,从柜台下方拿出一盒香烟,打开,抽出一支叼在嘴巴上,点火,喷出一大口烟雾,说:“是我女朋友。”

老杜惊得张开嘴巴,校花婉玲的男朋友竟然是花匠?怎么可能?

花匠看出老杜眼中的疑问,抬起夹香烟的那只手,指指楼上,说:“我们经常在上边幽会。”

花匠把票子退给老杜,招呼一声坐在角落里染指甲的红毛妹子,拉起老杜,从后门走出超市。超市后院有一棵合欢树,树下有条石,被两块方石垫起,垒成简易的石凳。花匠坐在一端,拍拍条石,示意老杜也坐下。老杜坐到另一端,跟花匠保持一米距离。天阴着,欲雨未雨,像花匠的脸。

花匠一边咬着烟蒂,一边讲述他跟婉玲的爱情故事。花匠一口气跟老杜讲了一个钟头。故事的结局是婉玲第三次向花匠借钱,借两千,花匠没借。

“从那天开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十天后,她死了。”说完这句,花匠起身走开,剩下老杜,孤零零呆坐在条石一端,浑身发冷。

老杜回到寝室,钻进被窝,好一阵才把自己暖和过来。刚一暖和,脑子里倏尔蹦出花匠的一句话:“黏黏糊糊,果然是个糯米粽子。”

花匠说的是他跟婉玲第一次上床的感受。老杜没听懂。琢磨挺长时间,还是不懂。直到他把依云剥开之后,才恍然大悟。

婉玲与花匠的情事,严重打击了老杜对生活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他对花匠的说辞感到困惑,同时又深信不疑。花匠的表情、语气、音调等等综合元素,都明明白白告诉他,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

还好,老杜的困惑只持续不到两周时间,便被一个现实问题所取代。他到底要不要把依云也一层层剥开?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他在心里头说,剥了吧,早剥晚剥都得剥,这一夜夜地折腾,谁能耗得起。

老杜也不是急猴猴非要把依云怎么样才觉得怎么样,他主要是对她有了依赖感。那时候他话多,一见她就嘚嘚嘚说个不停,说他读过的书,说他认识的人,说男生宿舍里的窘事,说他的家人。她很安静,一句句好像都听了进去,像她在课堂上,把老师的话一句句都听了进去一样。她越是安静,越是做好学生状,他越是喜欢她、依赖她。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离不开她了。他想剥开她,这是主要原因;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对她不放心。也不是对她不放心,是对一些不可知的元素不放心。她爱运动,天天晨起跑步,难免会遇到哪个喜欢晨跑的男生,被她的颤动所吸引,进而引发情感上的变数。为此他读了成堆的爱情小说,想看看其中的男主有何高招。看来看去,都跟他的想法差不多。为了美好蓝图,为了江山永不变色,必须把她彻底搞到手才行。况且,这事说起来也不是多么复杂。

事后老杜怎么也想不起他是如何一层层剥开依云的,一笔糊涂账。他只记得他和她咆哮般的喘息、擂鼓般的心跳和烧烤般的滚烫,还有他对她说的那句话。当身体彻底安分下来,他揽住她,在她耳边轻轻说:“我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可我实在忍不住了。”话音刚落,她猝然变作章鱼,紧紧地吸住他,两眼泪光闪烁。他原本想告诉她,他刚才说的,是一部电视剧中的台词,见她反应强烈,赶紧闭嘴。

他和她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也都是在花匠超市楼上的钟点房里完成的。花匠是个有商业头脑的人,他知道该在什么时段挣什么人的钱,以及如何去挣。老杜跟他的学哥学姐们一样,是在师专的最后一学期踏进钟点房的。这是另一种方式的成人礼。他给自己打分83,就像他的毕业考试,平均分数83一样。

老杜毕业后被普县教育局打发到皮镇,到初中教语文。皮镇初中不叫皮镇初中,叫二十二中学;就像皮镇高中不叫皮镇高中,叫第二中学一样。前者是小名,后者是大号。

老杜在皮镇初中等待依云。每个白天,每个夜晚,他都在等她。与其说是等她,不如说是想她。即便脑袋里塞满世界名著,腾不出一点点空间,也丝毫不影响他去想她。他不是用脑袋想她,是整个身子都在想。辗转反侧,火烧火燎。好在,她有个寒假。那是一个滚烫的寒假。他们滚得很好,也烫得很好,比在花匠超市楼上要黏贴得多。很多年后,他突然想到,他和她的蜜月,在婚前就有了,在他租住的寒舍里。那所寒舍,也是他们后来的婚房。一室,加一厨。出门五百米,是大街。

她也毕业了。县教育局也想把她派到皮镇初中。他觉得这样很好。她说不。她一次次去教育局,恳求到小学去。她执拗得很。他不解,问她原因,她嘴巴闭得紧紧,像电影里的地下党,怎么都撬不开。他对她妥协,随她去。后来想,小学教学任务轻,省出时间可以顾家,也挺好。

她参加工作不久就跟他结婚了。寒舍离初中和小学都不算远,他骑自行车上下班。起初她也骑自行车上下班,怀孕三个多月,才买了电动车。

婚后他继续做他的作家梦。起初,他在厨房里写。一张折叠桌,是餐桌也是书桌。陈旧的笔记本电脑,一天天为他积攒对琐碎事物的记忆。他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写,在头脑不清醒的时候继续写,直到窗外的民居和树木在他眼中模糊起来,还在梦游般打字。他一支接一支吸烟,把自己浸泡在烟雾里。他认为好作品都是用香烟熏出来的。就这么,小说、散文,一篇篇写下来,一篇篇投出去,可惜命中率不高,几年下来,只在市级日报晚报的副刊,发表过几篇微型小说和散文。就这么一点点可怜的成绩,却被皮镇初中的广大师生看作是奇迹。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他们身边竟然冒出一位文曲星。老天爷怎么就那么眷顾他呢?一位研究过相面术的退休老教师感慨了,说杜老师天庭饱满地阁方圆,脸上红光灿灿,绝非池中小鱼小虾,定有鸿运当头之日。而在他这边,心头却涌起一波波绝望。他认定自己是误入歧途。误入是个很坏的词,歧途是个更坏的词,两个坏词一起砸到自己头上,他内心的沮丧可想而知。可是为了维持脸面,他又不能完全放弃写作。实际上他是放弃了最爱的中短篇小说,只把精力放在精短写作上面。这样一来反而有了无心插柳的意外效果,他的作品不光在市报副刊频频露面,还冲上了省报文学版,几篇微型小说出人意料地走进了原创文学期刊和选刊,年度文学选本偶尔也会印上他的名字。他的作家名号越来越响,成为皮镇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尽管他在内心深处,对自己鄙视依旧。可是谁能走进他的内心呢?连跟他朝夕相处的依云也不能。

依云

第一次,依云疼得不行,嘴巴里嘶嘶冒冷气。她在老杜的脖子下面说:“坏人。你是个坏人。”听了这话,他刹那间有了爆发性反应,节奏猛烈,呈百米冲刺之态势。没等他冲到终点,她已被调动起来,像啦啦队为自己的队友欢呼雀跃。她被自己的尖叫吓了一跳。她一边尖叫一边抓挠他的后背。她把他的后背抓出血丝,事后却一脸无辜。

从那天开始,她把手指甲剪短,还是叫他坏人。有时一声,坏人,有时两声,坏人坏人,叫完满心欢喜。

经历过几次,她竟然生出一种放下来的感觉。她被命运从空中放了下来,落到一片名叫老杜的土地上,生根,发芽,成长,从此再大的风也吹不走她了。

放下来了,她把女性的种种琐碎也都放下来了。她把自己给了出去。她完成了自己。作为一个完整的女人,她对身边女生所热衷的丁零当啷兴趣骤减。她用白唇膏压住嘴唇上的红艳。她不再是小女孩了,她要变得成熟些,更成熟些。

她按照现成的模板走进了现实生活。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养育,买房,买车,照顾老人。哪个正经女人不是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

她和他的第一次分歧,是工作去向。她拒绝去皮镇初中,坚决果断地拒绝。谁劝都没用。好在他很快妥协,随她的意。她和他的第二次分歧,是在文学这件事上。他固执了,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她对他说,你这样一天天的,累不累啊。她的话,他左耳进右耳出,甚至,左耳连进都不进。他不光是固执,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对文学越来越上心,像是跟谁赌气一般,对她反倒缺少关注,漠视得很,尤其在她生了孩子之后,态度一天不如一天。她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这个。女儿的降生,犹如一场如期而至的洪水,虽说迹象明显,虽说有过心理准备,骨子里却还是猝不及防。原有的生活秩序和节奏全被打乱。泥沙俱下,清澈的情感池塘变得混浊不堪。她要上班,要备课,要讲课,要批改作业,要管住一群小玩闹,要洗衣做饭,还要一把屎一把尿地带孩子。孩子哭,他烦;孩子闹,他也烦。走遍皮镇打听打听,谁家的孩子不哭不闹啊。你不闻不顾倒也罢了,竟然还看不惯了还,竟然还耍脸子了还。因为女儿,更是因为他,她背后不知抹过多少眼泪。她不再叫他坏人。嘴上不叫,心里叫。

她在她的青葱时代,从未想过婚后的日子会是怎样的滋味。毕竟,连古人都说了,“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不过她现在知道了,哪是酸甜苦辣咸那么简单,哪是喜怒哀乐忧悲恐那么简单,真实的感觉,要比语言更复杂也更让人纠结。她心想,所谓成长,所谓成熟,大概就是各种滋味尝遍却又欲说而不能的意思吧。

女儿上了幼儿园,她轻松了一点儿;上了小学,又轻松了一点儿;等女儿到县城的重点高中住校,她完全松弛下来。这时候她反而觉得,他似乎也不像她想得那么坏。他爱文学不假,他抽烟喝酒不假,他有时耍脸子也不假,可不管怎样,他还是看重这个家的。不说别的,每年寒暑假的补习班,他都按时开班,有时一天上两次课,从来不敢耽搁。像她和他这样的家庭,完全靠工资是不行的,靠工资怎么买得起房?又怎么买得起车?

想到补习班,她的心又渐渐变得柔软。女儿离家去县城那天,他开车去送,她待在家里,一个人热热闹闹地哭了一场,然后给他做了一桌海鲜大餐。他最爱吃的海鲜一样不缺。她要好好犒劳他也犒劳自己一次。他回家时,厨房里很不安静,他听见抽油烟机呼呼响,也听见炒锅吱吱响。他站在厨房外边,瞅她的背影,瞅一阵,想说啥,又忍住,轻手轻脚地去了书房。

她把餐桌摆满,喊他:“坏人,来吃饭啦。”话一出口,赶紧捂嘴,摁住一缕笑意。

他走进餐厅,手提一瓶古井贡。她主动提出陪他喝。破例了。以往过年过节,她也没这么主动过。他用牛眼蛤、辣螺和青虾往肚子里欢送古井贡,酒喝得很快。一杯下肚,他谈兴大起,跟她谈意识流,谈浪漫主义,谈现实主义。他像抠辣螺一样把他崇拜的作家挨个抠了一遍。时光倒流,她变作当年那个生涩的师专女生,安静地听他,好似他的每句话里都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来不及收拾杯盘碗筷,他把她从餐桌旁拽走。既熟悉又陌生,喘息过后,她叫了,悠长而嘹亮,像第一次第二次以及第三次。她在他的脖子下面说:“坏人。你是个坏人。”她攥起拳头捶他的后背,频率如捣蒜。

一连几日的恍惚,让她觉得日子仿佛回到从前,回到她和他的热恋岁月。那时候,她英姿飒爽,除了雨天,每天早晨五点半,她都准时出现在学校运动场的塑胶跑道上。她个头中等,胖瘦适中,既饱满又婀娜,既娇嫩又矫健。那些热衷晨练的体育系男生都打了兴奋剂一般。她跑在前面,他们跟在身后。她是领跑者,他们是追随者。她的马尾辫甩来甩去,他们的心绪也甩来甩去。不停顿地跑上十几圈,她气息顺畅,他们气喘吁吁。她在校的最后一年,境遇很像刘婉玲,手机里灌满了追慕者的短信。这些都是她的秘密,他一点儿都不知道。所有的恋爱都一样,看起来是一个,实则是两个。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恋爱。

她的生活在女儿离家后有了明显改变,变得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恢复了晨跑的爱好。住宅小区边上,有一条人工河,不知谁起的名字,叫微河,河边有方砖步道。她搬进新房不久,就喜欢上了河边的风景。她有时会来河边散步。只是散步。现在她跑起来了。每天下楼,脚步由慢到快来到河边。河边有一片油松林。她每次都在油松林里热身。身子热了,主要是心热了,还等什么,赶紧启动。她的脑袋里藏着一把发令枪。枪响,她一下子就弹了出去。秋天风景迎面扑来。天空湛蓝,流水潺潺。山雀、喜鹊、麻雀、白鹭、灰鹭、水獭,在空中水中出没。垂钓的,摸田螺的,各自相安。河中有一坨坨长满芦苇的沙洲,它们一天天绿在那里。汗水充盈,两腿越来越轻,人要飘起来。她在网上看到,跑步分泌的多巴胺仅次于谈恋爱,三公里专治各种不爽,五公里专治各种内伤。好吧,那就五公里。她是有过内伤的。她需要治疗。

她恢复了晨跑,还用上了口红。她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爱上了缎光口红。她爱它油脂含量高,爱它的滋润,爱它的透明,爱它的光泽。她觉得它能照亮自己。在缎光口红之外,她还热衷穿戴,对久违了的丁零当啷也有了兴趣。好在有教师的职业在规范她,只能走走端庄路线,否则不知会嘚瑟到什么程度。人到中年不假,可是经过一番捯饬,在她身上,多少还能看出一点儿青春的影子。

她在女儿离家的第二天早晨跟他说,要好好给他庆祝一下生日。9月10日,这个日子很好记,她的阴历生日是九月初十。虽说一阴一阳,可是怎么那么巧啊。她觉得冥冥之中有定数。她说给他听,他咧嘴一笑,不置可否。不过在好好过生日这件事上,他没有淡然处之。他蹙蹙眉头,对她的耳垂说:“好的。”

她千不该万不该提前九天对他说,生日只能提前一天过,第二天她有事。她没料到写小说的人,个个都心思缜密关注细节。你区区一个小学老师,既不是镇政府领导,也不是校长副校长,你怎么知道九天后“有事”了呢?你的档期怎么排得那么长呢?

他虽有疑惑,却也并未在意。也许是女人间的什么勾当也说不定,管他干吗。但9月10日她回家之后的表情,让他满心狐疑。那天晚上,她回家的时间比他想象的要早,才7点30分多一点儿。她一身素装,表情沉郁。一进家便去了卫生间。洗漱之后,裹了浴巾出来,不声不响去卧室睡了。

他在书房待到很晚,思前想后。他注意到她近期的变化。爱化妆,爱购物,爱杂七杂八,连跑步的爱好也拾掇起来了。这种变化他不难理解,以往她是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女儿身上了,现在空闲下来,好好滋润一下自己,没什么不好,何况这种变化,也几次让他精神抖擞,有重振雄风之感。这些都是形势向好的标志,值得充分肯定。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前一天的烛光晚宴余韵犹在,怎么隔日就有了情绪上的阴晴变化?

他隐约想起,往年这个季节,她似乎也有过类似的情绪波动。彼时他的兴奋点不在她身上,也就没走心。现在看来,这里边很可能有蹊跷。一个问号在他的脑袋里盘旋了两天。两天后她情绪恢复正常,他也就慢慢放下心来。

虫声消逝,虫声又起,对他而言,只不过读了一摞书,写了几篇文,时间便倏忽而过,转眼,他的生日又到了。她给他操办的生日宴还像上次那样隆重,只是取消了烛光。他对取消烛光一点儿意见都没有,毕竟,老大不小的人了,不能总是待在浪漫里头不出来。让他纳闷的是,她还是提前一天为他庆祝,理由还是去年的那一个。那个曾经有过的问号又冒了出来,临睡前他一直在想,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第二天她照例一大早到河边跑步。她的跑步路线他是知道的。她起床,他装睡;她洗漱,他装睡;她穿运动衣,他还在装睡。房门轻轻一响,又轻轻一响,他醒了。起床,洗漱,穿衣。穿他一年也穿不了几回的运动衣。他出了家门,出了小区,来到河边。河边有一排垂柳,枝条拂向水面,在风中轻轻摆动,像是跟流水挥手告别。他站在垂柳下面,往远处眺望。远处,有一个矫健的背影,熟悉又陌生。他不知道她要在这一溜方砖步道上奔跑几个来回。她是他半生的熟人,也是他瞬间的生人,就像此刻,他对她的心绪一无所知。

背影慢下来,停下来,转身,往回走。他躲到树干后面,露出两只眼,瞅她。河岸上,有一簇簇一片片盛开的波斯菊,粉色、紫色、白色,各色花朵挤挤挨挨,在风中晃动。

他对花卉算不上喜欢,也并不讨厌。读与写的因缘,让他对植物略知一二,包括波斯菊。路之侧,山之冈,随便什么地界,他经常遇见它们。河边这一簇簇一片片,几年前就开在这里,现在还在这里。

她走几步停一下。每次止步,都或深或浅弯一下腰。她手中的花朵多起来。

他转身回家,心里念叨,餐桌上的那只花瓶,今天会盛开一束波斯菊。

却没有。

他回到家,把运动衣挂进衣柜,换上睡衣,假装刚起床,等她回家做早餐。她回来了,提一塑料袋,里边有豆浆油条。显然,那是她给他带的早餐。他想起来了,去年今日,她也给他带了豆浆油条。问题是,花呢?那一大束波斯菊,去哪儿了?

她说她已经吃过。换衣,下楼,去上班的样子。他按一下手机,屏幕亮起来,睃一眼,时间显示,才6点10分多一点儿。她骑电动车到单位,只需十分钟。他呢,步行到单位,也是十分钟。私家车上下班基本不用。平时,她都是7点20分左右离家上班。今天反常了,平白无故提前了一个小时,她想干吗?

她下楼。他站在窗前,往楼下看,不大工夫,看见她了,也看见了一大束波斯菊。他以为会盛开在自家餐桌上的波斯菊,此刻盛开在她的车筐里,以白色居多,紫色和粉色略少。他看见她把电动车开出小区大门,向南,疾速而去。她任职的皮镇小学,在相反方向。

她的吊诡,让他意识到一种不可名状的危机正向他袭来。

他驱车追了出去。沿公路向南,是一座村庄,叫卡屯。村庄傍海,海边有大片槐树林。他常去林中读书漫步。槐树林随山形地貌而起伏,每一处山巅,都可眺望大海的汹涌或者沉静。

他追出去,却不见她的身影。追到卡屯,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车,打开车窗吸烟,一支,又一支,嘴巴里全是苦涩。

三支烟的工夫,她出现了。是从他完全预料不到的方向,从槐树林那边,出现了。车筐里空荡荡的。

他扔了烟头,把车拐进一个胡同。她从他刚才停车的地方经过。他留在空气里的气息,已全部融化在风中,她一点点察觉都没有。

他掉转车头去了槐树林。他在她现身的地方停车。他走进树林,才二十几米,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眼前是一片坟地,四周被槐树环拥。他漫步其间,目光很快被一团色彩吸引过去。

一大束波斯菊,躺在一块墓碑的基座上。他走过去,蹲在墓碑前面,手扶镜框,细瞅,将碑文默记于心。

下午他请了事假,又谎称自己的车出了故障,借了同事的车回老家。他给她打电话,说老家那边有点事,他回去一趟,可能会晚点回来。

他往老家的方向行驶,途中遇见一大片青黄。下车,瞅那一大片青黄。那是即将成熟的水稻,叶片如剑,片片直立,稻穗却都低着头。它们的头,低得再低一些,再低一些,就该收割了。成熟的意思,可能就是懂得向现实低头吧。他觉得自己也在不断地向现实低头。稻田里,永不低头的是稗子;人群中,永不低头的是莽汉泼女。这样胡思乱想一通,时间很快就打发掉了。瞅瞅手机,知道她快下班了。他上车,启动,掉头,把车开到皮镇小学附近,停在她离校的必经之路上。她来了。海蓝色电动车,从他身边驶过。路上满是来接孩子的家长,车挤车,人挤人。她的车速很慢。他慢慢跟上去。

她往西,过一条街,将电动车停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店面不大不小,叫金叶春天便利店。她进店。他把车停在斜对面。乍一看,她是来购物的。他觉得不是。自家住宅小区内外,既有超市也有菜市场,她何必舍近求远?

一个半小时之后,她出来了。两手空空。她骑上电动车,往来时的方向去。他跟上。不大工夫,他不跟了。他确定她走上了回家的路。

他给同事打电话,说从老家回来了,要把车还他。同事正在家吃晚饭。他拖他去路边的烧烤摊,先白酒,后啤酒,东拉西扯,夜半才散。

到家,他躺在她身边,只一瞬,鼾声大作。她翻了个身。半分钟后,又翻了个身。

第二天中午,他专门去了那家金叶春天便利店,买烟。

第三天中午他又去了一趟,还是买烟,就便问清,店主名叫高大壮。

第四天晚饭时他喝了半斤二锅头,饭后去客厅里等她。那是她晚饭后的专用区域,他很少过来。他的专用区域是书房。她把碗筷洗涮完毕,走过来,见他在,并不觉得奇怪。她一声不吭,挨他坐下,像往常一样,用遥控器打开电视。电视里出来一个靓女,粉腮皓齿,笑眯眯地说:“他好我也好。”他把遥控器抓到手上,调小音量,问她:“宋娇娇是谁?”稍顿又问:“还有高大壮,你跟他什么关系?”

大壮

即便是写小说,老杜也不敢把情节虚构成依云跟他诉说的那个样子。太离奇,太费思量,太伤脑细胞,让人怀疑不是真的。

故事的发生地,老杜熟得不能再熟,是他的工作单位,皮镇初中。时间在23年前。事情闹得很大,惊动了县市两级相关领导。依云,竟然是当事人之一。北方电视台深度调查节目组来采访过。三位记者,两女一男。后来频频出现在屏幕上的那位,齐耳短发,大眼睛,中等个头,说话轻柔却透着机灵,叫何静。

依云说:“何静你不知道?”

老杜摇头,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为数不多的几位央视名嘴。在他看来,知不知道记者的名字,不是问题,问题是,依云哽哽咽咽讲述的那个悲情故事,他怎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依云说:“皮镇初中是我的伤心地,因为这个,我才去了小学。”

如果故事是真的,她的说辞倒也合情合理,她的吊诡也有了合乎逻辑的解释。问题是,故事是真的吗?

老杜不敢相信,却又不敢不信。他要调查取证,让事实说话。事实是最好的发言人。

老杜一连串咨询了几位上了年纪的老教师,都肃了脸色,跟他说,有这事,当年北方电视台播出过专题片,全县轰动。即将退休的姚校长警惕地翻翻眼皮,说:“你问这个做什么?”老杜支吾一句:“也没啥,就是想,想找点写作素材。”姚校长拿起放在办公桌上的老花镜,在空中晃了几晃,眼风里透着寒光:“我劝你不要写,这里边有些事,很敏感。”老杜心头一喜,真是这样,他倒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噢,你说不写就不写啊。

事情发生时,老杜在双塔乡读初三,小玩闹一个,整天惦记着看谍战剧,别的不闻不问,不知道这事,说来也不奇怪。

几位老教师的回忆,情节大致相同,只在细节上有可以理解的差异。最值得重视的,当然还是依云的版本。依云的版本细节丰富。

在老杜询问宋娇娇和高大壮的那个晚上,依云拿出一张纸片给他看。纸片夹在一本书中,显然是从学生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片上有歪歪扭扭的彩笔字:“我们六姐妹是最要好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下面有六个签名,其中有依云,也有宋娇娇。字迹颜色很淡,不过还能看清内容。

依云把宋娇娇叫娇娇,把高大壮叫大壮。只称名不道姓。

这个天真的誓言,是悲情故事的序幕。

23年前,皮镇初中发生一起学生自杀事件,一周之内,五名同班男女生相继自杀,第一个是娇娇,最后一个是大壮。娇娇自杀那天是9月10日。在官方的调查报告中,把这个悲情故事叫作“910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一个流言,关于娇娇的流言,说她不要脸。

从皮镇初中往东,有一座山丘,丘上有亭,名为望海亭。站在望海亭上望海,牛眼坨和蚂蚁岛清晰可见。晴朗的天空下,更远处的长山群岛也清晰可见。亭上挂一横匾“望海听涛”。皮镇初中的学生经常结伴去那里,既望海,也听涛。

流言是从望海亭上传播开来的。那天人多,有娇娇的同班同学,也有外班同学。一些同学站在亭内,辨认亭柱上密密麻麻的刻字,一边辨认,一边朗读。也有往亭柱上刻字的。还有一些,在亭外的大理石台阶上嬉闹。

到皮镇读高中时,老杜就见过亭柱上的那些涂鸦,是用老式铅笔刀或者圆规之类的锐器刻上去的,刻痕一层压着一层,把棕色的圆柱划得乱七八糟。他到皮镇初中教学那年,亭柱上突然出现三个竖写的大字,“杀无赦”。现在它们还杀气腾腾地竖在那里。那个亭子好像已被弃管。老杜一度想买桶油漆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刻痕统统漆了,转瞬又觉得可笑,心里头自嘲一回,乱不乱糟不糟跟你有几毛钱关系啊,咸吃萝卜淡操心。

依云说,那天,有人在亭子里发现跟娇娇有关的一行字,可着嗓子喊出来:“娇娇我爱你。”

一时肃静,喊声把所有目光都拽到亭里来,拽到那个喊话人身上。娇娇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半张。喊话人是娇娇的同班男生,叫孙茂林。他坐在娇娇的后座,常在上课时偷偷摸一下娇娇的马尾辫。娇娇最烦别人摸她头发,却不好在课堂上发作,气得几次想哭。可以这样说,在初二一班,娇娇最烦的男生就是孙茂林,现在他竟然当众说出这种话,娇娇的震惊可想而知。

见所有目光都扫射过来,孙茂林慌得满脸通红,一个劲摆手,说:“不是我,是它。”他指着亭柱底部的一个位置。大家猫着腰围上去看,果然有一行小字,“娇娇我爱你”。痕迹新鲜,像是最近才刻上去的。

依云说:“我看见了,娇娇看见了,大壮也看见了,大家都看见了。”

大壮陡然大叫:“谁写的,站出来!”

没人吱声,更没人站出来。空气变硬,有凝固感。

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大壮指了指孙茂林的鼻子:“你知道谁写的,对不对?”

孙茂林像吃了枪药一般反击:“知道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摸马尾辫的事,娇娇私下里跟大壮说过,为此,大壮揍过孙茂林一回,摁在身子底下一顿拳头。大壮是娇娇的“哥哥”,不能不为“妹妹”出气,但从此他跟孙茂林的关系就完全坏掉,不能对眼,不能搭话,一对眼孙茂林就梗脖子,一搭话孙茂林就像吃了枪药。问题是,大壮不可能每天都揍孙茂林一顿,心里疙疙瘩瘩,别扭得很。

娇娇上前一步,对孙茂林说:“谁写的,你说呀,说呀。”

孙茂林咬咬嘴唇,忽然说出一句吓到自己也吓到别人的话。事后他还私下里跟同学解释,那话完全是自己冲出喉咙的,他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那句话的内容是:“你让我抱一下,我就告诉你。”声音不高,却很清晰,在场的男女生都听得真真切切。

娇娇脸色煞白,退后一步,转身,直愣愣盯住大壮,两臂微微抖动,眼仁里边全是委屈,眼角渐渐湿润。

大壮攥紧拳头,随即松开,虎着面孔,对娇娇说:“让他抱。”

孙茂林像是听到冲锋命令一般,抢出一步,从后面抱住娇娇。说抱并不准确,他的前胸与娇娇的后背,还隔着一粒粉笔头的距离。他用两手拍了娇娇的胸脯一下,迅速收回,沿台阶狂奔而去,速度快得让人来不及做出反应。娇娇没有反应,大壮也没有。

第二天,流言传遍校园,娇娇让男生摸了,还是自愿让男生摸的。说辞让人惊骇。惊骇的同时又有莫名的兴奋。流言一出,娇娇周遭的表情立马丰富起来。特别是外班的学生,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每次遇见娇娇,都有异样表现,有冲她吐口水的,有骂她不害臊的,有瞥她一眼即刻扭头的,有直勾勾用眼风撞她的,也有装作视而不见的,什么怪态都有。娇娇从排名第一的校花迅速凋零,成为鄙视链的最末端。娇娇开始是生气,生大壮的气,生孙茂林的气,生自己的气;继而是伤心,深不见底的伤心。用大壮对记者何静的话说,“她是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拜把子的姐妹,也都跟娇娇一样生气伤心,她们都想让她尽快好起来,却不知说啥做啥才能让她好起来。

依云说:“事件就是这样开始的。”

老杜在心里头感慨,瞅瞅那些小屁孩,读初中就懂这么多,而他这块木头,非得读到师专,经过婉玲的启蒙才开窍。

老杜想到这一层,不经意问依云一句:“娇娇,是不是,是不是胸脯很大?”

依云一愣:“你问这个干吗?”

“不干吗,你就直说是不是吧。”

依云迟疑片刻,说:“也不是很大,就是发育早,比别的女生大些。”

老杜点点头,说:“这就对了。”

依云不解:“什么东西对了?”

老杜笑笑,不接依云的话茬。怎么跟她说啊,要说,必须从婉玲的大胸开始,那真就叫做说来话长。罢了罢了,事到如今,说那些烂谷子干啥。

当晚,老杜网上搜索,还真找到了当年的专题报道。眼珠子瞪得溜圆,一连看了三遍,大致弄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但他对报道整体评价不高,用八个字做了概括:蜻蜓点水,避实就虚。

记者第一个采访的是大壮。当年的大壮,在同班学生中,年龄最大,个头最高,身板最壮,是男生的主心骨。他最后一个自杀却第一个被采访。他在何静面前一直低着头,问两句,回一句,不情不愿,欲言又止。

老杜从此成了金叶春天便利店的常客。不光买烟,也买酒,买牙膏牙刷香皂酱油等各种生活用品。日子久了,跟大壮混得脸熟,有时也不咸不淡扯几句闲话。有时消费数额较大,大壮也会主动给他抹个零头。

一次意外让老杜和大壮迅速成为朋友。

老杜没想到他这辈子还能做出一件舍己救人的事。是他不经意遇上的,一冲动便做了。

有人在大壮的便利店里劫持了一个男孩。那人一手搂住男孩,一手举着菜刀,冲大壮骂骂咧咧。门口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七嘴八舌。老杜站在人群里,很快弄清其中的端倪。一个酒蒙子,在店里买了酒,去旁边的小馆子里喝,醉了,回来闹事。酒蒙子说他平时喝一斤不醉,今天喝半斤就醉了,指定是假酒,要大壮赔偿精神损失。争吵中,酒蒙子随手劫持了一个在店中购物的男孩,以此要挟大壮。

老杜思忖片刻,拨开人群,进到店中,对那酒蒙子说,朋友,你喝的是哪种酒?大壮替他回答,老村长。酒蒙子说,对,老村长。老杜从货架上拿起一瓶老村长,冲酒蒙子晃晃,说,是这种?酒蒙子点头。老杜打开酒瓶,递到鼻子下面闻闻,抬头,直视酒蒙子,说,我平常也喝老村长,也在这家店里买,我保证这酒是真的。酒蒙子说,你保证是真的,你你,拿什么保证,你你你,保证一个给我看看。老杜说,我当着你的面喝一瓶,行不?酒蒙子说,你一口气喝一瓶,算你赢。老杜无话,从货架上找出一袋五香花生米,撕开,捏几粒,扔嘴里,嚼几下,咽了,抓起酒瓶,嘴对嘴,咕咚咕咚,真就一口气喝了一瓶。喝完,面不改色,对酒蒙子说,我证明,不是假酒。像一众围观者一样,酒蒙子也被老杜惊到了,举刀的手垂下来,搂男孩的手也松弛不少,等他回过神,男孩早已跑掉。他扔了菜刀,向老杜一拱手,低头往门外走。老杜也想离开,大壮走过来,用力拍拍他的肩,说,改日,改日我请你喝酒。

大壮说话算话,老杜再次去店里购物,大壮执意免了他的单,拎两瓶西凤,拽他去了斜对面的家常菜馆。老杜刚下班,离吃晚饭还有一段时间。大壮不管这些,进店就点菜,一口气点了四道,鱼、虾、螺、炒菜,都有,加一道汤和一盘三生蘸酱,齐了。洗了手,两人进小包间,面对面坐下。大壮开一瓶西凤,给老杜倒了一杯,自己也满上。端杯,冲老杜点一下头,自顾自干了。老杜愣一瞬,端起酒杯,也干了。大壮咧嘴笑了,攥起酒瓶,再次把酒杯都满上。门响了一下,一盘三生蘸酱端进来。生是生菜、小葱和旱黄瓜,酱是虾酱。这是皮镇的流行口味。老杜的中餐和晚餐,餐餐必有三生。没有不行,没有吃饭不香。老杜伸手,拾一片生菜,一段葱白,一段葱叶,一条旱黄瓜,缠在一起,蘸蘸虾酱,一口咬断,咔哧咔哧嚼一阵,咽下去。大壮也拾,也缠,也蘸,也咬,也嚼,也咽。再拾,再缠,再蘸,再嚼,再咽,时不时举杯一口酒。大壮话少,老杜也懒得多说,两个人的宴席,就这么开始了。

在大壮一边,老杜的做派让他好生感动。老杜的酒量有多高他不想猜测,但再高的酒量,也不能在刀刃下边喝,也不能一口气干一瓶,换成谁都一样。

喝酒时大壮脑子里装着一个人,是多年前他在甘肃遇到的。大家都叫他吴二,是矿工里的爆破工。吴二在一次爆破事故中,死在大壮怀里。他在巷道里跟导火索赛跑。巷道很长,很直。从他起跑的地方,能看到洞口拱形的亮光。洞口对面的山坡上,杏花开得热烈。但他再也看不到那些热闹的杏花了。随着一声巨响,一块矿石从巷道里追来,打穿了他的后背。烟尘滚滚,大壮摁亮头灯,穿透空气里浮游的粉尘,找到吴二。他把吴二抱到怀里,质问:“你为啥把导火索弄得这么短?”吴二声音微弱,但大壮还是听见了:“矿上的规定,没办法。”

大壮与吴二的友情,建立在一场简陋的酒宴上。大壮初来的当夜,吴二给他接风。两人都是爆破工,是搭档,日后要天天在一起拼命。吴二讲究,要用一场酒,向新来的兄弟表示欢迎。酒宴设在吴二的单人帐篷里。两个人,两瓶西凤,三斤猪头肉,一包花生米,一杯一杯喝到半夜。那天的第一杯酒,是吴二先端起来的,一声不吭,一口干了,接着大壮也干了。那时候大壮根本不会想到,未来的某一天,他会模仿吴二的做派请人喝酒。

大壮跟吴二的第一场酒,两人都喝得大醉。大壮跟老杜的第一场酒,也同样喝得大醉。喝醉是好事。男人跟男人做酒友是一种境界,做酒友而喝得烂醉,是更高的境界。

大壮初中毕业便离开校园。他所在的班,只有依云等寥寥几人读了高中,其余男女,都读了“社会大学”。他们中的少数在镇上务工;他们中的多数,先是回家务农,没几年,就变作天南地北的打工仔。皮镇初中的学生,只有少数是城镇户口,绝大多数是周边的农家子弟。从表面上看,城镇和农村已经没有本质不同,但细分析,区别还是有的。比如大壮家住在镇上,房屋临街,他爹脑子一动,率先开了买卖,属于先富起来的少数人。没几年,他爹又买了左邻右舍的房子,扩大经营规模,加盟金叶春天便利店,又在便利店旁边开了海鲜店,吃喝不愁,生活安稳。

大壮离开校园,先在自家便利店和海鲜店做事,不到两年,心里长草,说什么也要出去闯荡。他爹拗他不过,让他去。先去的深圳,听说那里机会多。仗着年轻,体力好,什么活儿都干。建筑工地、养殖场、皮鞋厂、罐头厂、广告公司,都干过,期间遇见各种各样的人,老板、地痞、骗子、小偷,但更多的是像他一样的打工仔。一时心血来潮,他跟人去了遥远的甘肃,辗转几座矿山,成了爆破工。吴二死后,他一咬牙,离开矿山再下深圳,从头再来。他的最后一个工种是安装霓虹灯。他安装的最大一个霓虹灯有11米高,1.5米宽。他把自己挂在楼房的墙体上作业,不敢往下看,可偏偏忍不住要看。他从六楼的高度往下看了一眼,一阵眩晕,差点掉下去。霓虹灯交付使用之后的很多个晚上,他都骑着摩托到施工地点附近转悠,从不同角度欣赏自己的作品。多彩的灯光在城市的夜空中一闪一闪,也在他心中一闪一闪。就在他暗下决心要凭借组装霓虹灯的手艺在深圳立足之际,一个电话终止了他的梦想,他爹病危,命悬一线。他火速赶回,好歹跟爹见上最后一面。葬礼之后,他束起翅膀,老老实实做了家业的继承人和管理者。

老杜通过跟大壮的第一场大酒,收获了大壮过往的部分经历,但这不是他最想要的。他想听大壮讲讲跟娇娇有关的往事。他不知道大壮能跟他说这么多话,完全是酒精的作用。大壮擅长沉默,能省的话坚决省掉,可禁不住酒精的怂恿,一怂恿话就多。他从眼前的两瓶西凤说起,拉拉杂杂把打工见闻都倒了出来。

老杜心有不甘,追问一句:“你家条件这么好,你干吗要出去打工?”

大壮一怔,啪啪胸脯,说:“不去不行,这里边,堵得慌……”

话未说完,胃中波涛汹涌,大壮捂住嘴巴,冲出包间,到厕所里吐。

老杜是回家之后才醉倒的。上次在便利店喝老村长,也这样。有解酒奇效的红糖姜水也无能为力,一上床便鼾声大作。

大壮比老杜醉得更深,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勉强起床。当过矿工的人,都嗜酒,但能驾驭一斤高度西凤的,不多。他驾驭不了。他是逞能。他也不光是逞能,他是追念已经驾鹤远行的吴二。在便利店,每次看到西凤酒的商标,他心中都有别样滋味。与老杜对饮的那个晚上,让他生出友情回归之感。他平素很少与人交往,除了几个发小,便是自家的亲戚邻居。不过这回不一样,他是打心眼儿里把老杜当成朋友看。有人跟他说过,那个梳着三七偏分发型戴着眼镜的家伙,是个有名的笔杆子。大壮对笔杆子兴趣不大,嗯一声了事,没往心里去,谁知端起酒杯之后感觉如此不同呢,始料未及,更相见恨晚。

蔡萍推门进来,见大壮刚起床,有些不满,嘟囔一句:“哪有像你这样不要命喝酒的?”说完把一份盒饭放到床头柜上,那是她给大壮叫的外卖。这个家庭的生活格局比较特殊,住宅跟便利店连在一起,前店后居。平常都是大壮看店,蔡萍做三餐做家务照顾孩子。今天情况特殊,蔡萍代替大壮看店,不得已叫了外卖。海鲜店那边,有专人照管,不用这两口子操心。

一周之后老杜回请大壮,还在那家菜馆。老杜带酒,只一瓶。他发誓这回不能喝大。他要把埋在大壮心里的关于娇娇的往事,尤其是往事中的细节,都抠出来。

两人先是东拉西扯,等第一杯酒下肚,老杜话中有了锐度,说:“你认识依云是不是?”

大壮停止咀嚼,瞅老杜的脸,说:“认识,我俩是初中同学。”

“依云是我老婆。”说完,老杜搛一筷子红烧海兔,填到嘴里慢慢嚼。

大壮嗯一声,不知该如何接话。

“娇娇自杀那件事,你能跟我讲讲吗?”老杜直奔主题。不等大壮回应,老杜又接着说:“那个专题片,我看了好多遍,我认为只报道了表象,深层一定还有别的东西。我想问你,真相到底是怎样。”

大壮闷声闷气说一句:“过去这么多年,你问这个做什么?”

“写作需要。”老杜回答得干脆,“我帮过你一次忙,这回你得帮我。”

大壮端起酒杯喝一口,重重放下,说:“好吧。想听什么,你问。”

老杜把专题片的内容梳理了一遍,说这个片子对事发后产生的传言做了否定性回答,有助于稳定人心,这是它的长处。他边说边跟大壮掰手指头:一,自杀事件不是有预谋的集体自杀;二,学生里边根本就没有什么非法组织;三,在同学中流行的所谓“白皮书”,其实是青少年期刊。

一口气说完这些,老杜点一支烟,继续掰手指头。他说记者的采访有走偏的一面。何静追问自杀后被救活的那些孩子,为什么心里有事不跟大人交流,这个观众可以接受,可她一再追问那些孩子“死亡可不可怕”,你让孩子怎么说啊?采访中的沉闷,跟当时的紧张空气有很大关系,但也不能说跟何静追问的内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老杜陡然停顿,盯住大壮,眼风如刀,说:“不是同学友情导致的连续自杀,里边一定别有隐情,是不是?”

大壮缓缓端起酒杯,干了杯中残酒,说:“是我害死了娇娇。”

嗯?老杜一惊,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大壮接受记者采访,是在晚上10点多。记者敲门进来,亮出身份,问了大壮几个问题。大壮低头不语。大壮他爹一身酒气回家,看见有记者登门,气得大骂,骂大壮一次次给他找麻烦。大壮认出了那个领头的记者,知道她叫何静。他在电视上看过她的其他报道。他无端地信任她。可是当着父母的面,他无法开口。临走,何静说她明天要去皮镇初中看看,大壮说:“我跟你们一起去。”

随后一个中年男人出现在镜头里,他不停地用手爬梳自己花白的头发。他一脸羞愧,勉强绷住笑,说话时脸皮发抖。这人是皮镇初中当时的校长。他说:“就这两个月头发白了。”他说:“心里难受,压力太大,精神几乎崩溃。”

踏进初二一班教室,大壮直奔一张课桌,一手撑住桌面,另一只手在桌面上轻轻抚摸。何静靠近了看。她看见上面有歪歪扭扭的三个阿拉伯数字,910。显然是刀刻,刻得很深。

何静小声问:“娇娇的课桌?”

大壮点头,别过脸去。

教室里还有几张课桌,上面都刻着910。

大壮对老杜说:“娇娇的910,是她当天下午刻的。别的910,是9月11日刻的,为的是纪念娇娇。”

“这里还有一个,”大壮亮出左侧小臂,上面有隐约弯曲的疤痕,“现在看不清了,也是910。”

9月10日下午有一节体育课,说是体育课,实际上是自由活动,打篮球的、乒乓球的、跳绳的、踢毽子的,都有。没等下课,娇娇就回到教室,趴在大壮的课桌上哭泣。等大壮回来,娇娇起身,拿出一张自己的二寸小照,送给大壮,同时向大壮要一张他的照片。皮镇初中学生当时流行互赠照片,还时兴大头贴,把明星的脑袋、同学的脑袋,都剪下来,贴满各自的日记本。大壮把照片给了娇娇。娇娇说:“哥,谢谢你实现了我的最后一个愿望。”说罢转身走开,往自己的课桌上刻字,一边刻字一边说:“哥,别忘了这一天。”刻完招呼蔡萍,两人背上书包,一起走了。

大壮事后得知,上体育课时,娇娇坐在操场一角看书。一排大杨树,树叶在风中啪啪作响,树下有石凳。娇娇坐在石凳上。班里有个叫张庆和的男生,悄悄过去,从后面抱了娇娇一下,随即松手跑掉。怕啥来啥。娇娇最怕的不是被人抱,而是被别人看见并发出尖叫。果然有人看见,有人尖叫。娇娇弯腰捡一石子打张庆和,没打着,气得掩面跑回教室。娇娇听见有人在她身后说:“张庆和摸她奶子。”

娇娇服毒的第二天,大壮把张庆和打得鼻孔蹿血,好多同学围观,没一个上前拉架。

大壮没告诉何静,娇娇死前一个半月,跟他争吵过一回。争吵的起因,也跟张庆和有关。放学时段,男女生一个接一个往校外走。张庆和紧走几步,追上娇娇,用手指捅她肩膀。张庆和长了一双贱手,喜欢捅女生后背,谁漂亮捅谁,为此不知挨过多少骂,却不恼,笑嘻嘻讨人嫌,如民间俗语所说,“蛤蟆跳到脚背上,不咬人硌硬人”。娇娇回头骂他一句,加快脚步。张庆和跟上,又捅了一下肩膀。此一情状被保安看见,小跑几步,追上来,一把薅住张庆和的衣领,说:“你再捅一下试试?”那保安长得粗壮,手上劲道足,张庆和小脸吓得蜡黄,连说不敢了不敢了。保安手一松,张庆和兔子一般蹿出很远。娇娇站在原地,中规中矩给保安行了一个少先队队礼,说了声:“哥,谢谢你。”不料这一幕恰巧被后面走来的大壮看见。大壮跟娇娇有约定,这辈子,他是她唯一的哥。娇娇答应了。这才答应不到一年,怎么就违反约定了呢?大壮气哼哼从娇娇身边走过。娇娇追他,说了一连串的对不起,大壮看都不看她。那天傍晚,娇娇在大壮家门外,罚站般站了很久。

大壮对老杜说:“祸根就是那时候埋下的。”

连续数天,大壮对娇娇不理不睬。一天上学,娇娇在路上等他。两人碰面,娇娇再次请求大壮原谅,大壮木着脸不说话,娇娇抓起路边的一块破砖,啪一下,拍到自己脑门上,血流下来,泥污也随着流下来。大壮还是不说话,绕过娇娇,大步而去。

大壮对老杜说,那一瞬间,他的心很硬,不光硬,还冒着寒光。稍顿又说,他爹骂得对,他是一个天生的混账东西。

关系稍稍缓和后,娇娇告诉大壮,那天她跟随大壮来到学校,径直走到操场中间,冲着朝阳跪下,说:“是我不好,我对不起我哥。”

没过多久便是望海亭上的聚会。那时大壮虽说跟娇娇的关系已经缓和很多,但心中的不满并没有完全消散,他让孙茂林去抱她,就是想给她一个难堪。而在娇娇那边,一时的犹豫,是不想再惹大壮生气。这话是娇娇说给依云听的,依云说给了老杜。

大壮对老杜说:“说一千道一万,娇娇是让我害死的。”

老杜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得转移话题:“这就是你自杀的动机?”

“是,也不是。”大壮说,“调查组找我谈话,说我跟娇娇有不正当关系,我怎么解释都不听,他们在侮辱我。”

大壮大口吸烟,良久,缓缓说道:“娇娇是忍受不了侮辱才服毒的,我也是。”

大壮版的“910事件”惊到了老杜,也惊到了依云。显然,有些事依云至今还蒙在鼓里。但她对老杜明确表示,大壮的叙述,也有不准确的地方。9月10日那天下午,跟娇娇一起离校的,不只是蔡萍,还有依云。她们结伴去了邮局。娇娇在邮局里写了三封信,信纸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娇娇还买了三个信封,两张邮票。她在其中的两个信封上写了自家的地址和妈妈的名字,交给依云,嘱咐她哪天寄第一封,哪天寄第二封。怕依云做不到,两人还拉钩发誓,“一百年不许变”。出了邮局,依云独自回家,娇娇跟蔡萍手拉手,不知去了哪里。一个小时后,两人都被送进医院。

蔡萍

蔡萍是第二个接受记者采访的人。电视屏幕上,何静指着一栋红砖瓦房向观众介绍,就在这家小卖店,娇娇和蔡萍买了一瓶粉末状的“闻到死”老鼠药,老板好心,又赠送一瓶。两人在店外的空地上打了一会儿羽毛球。几分钟后,不玩了。娇娇进店,跟老板借水杯。老板以为小丫头口渴,好心好意给倒了一杯开水。水杯拿到门外,将两包老鼠药化开。水太烫,放到窗台上,凉着。等待的间隙,娇娇和蔡萍坐上一只条凳,背对背,手拉手,互相倚着。

画面上出现蔡萍跟何静的对话。

“我们都笑了。”

“为什么会笑呢?”

“想笑着离开世界。”

“死亡不可怕吗?”

“不可怕。那是另一个世界。”

“什么世界?”

“没有烦恼的世界。”

“谁告诉你的?”

“自己想的。”

娇娇的裤兜里装着一封遗书,有信封无邮票,开头这样写:“爸爸妈妈,你们好,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另一个世界里快乐生活了。”

娇娇在遗书里叮嘱妈妈要对奶奶好一些。她说,爷爷不在了,奶奶很寂寞。她还说,奶奶不需要钱,只需要关心和体贴。

有那么一段时间,老杜几乎每天都回放一遍专题片。依云跟着看了几次,每次都泪流满面。老杜紧紧握住依云的手,握一阵,又握另一只手。巨大的无力感笼罩着他和她。

何静向观众介绍说,娇娇去世后第三天,她妈妈收到一封信,信里写:“亲爱的爸爸妈妈,看到你们哭肿的双眼,我的心都碎了……”

司法鉴定,信是娇娇的亲笔。

就是从那天开始,娇娇妈的精神出了问题,时哭时笑,四处游走。她在寻找,找娇娇。她认为娇娇一定躲在什么地方,故意让她着急。她认为娇娇是在跟她玩藏猫猫的游戏。“娇娇这孩子,怎么这么淘气,怎么这么让人不省心啊。”

娇娇妈每天都围着皮镇初中转圈圈。娇娇妈走在前面,依云跟在后面。依云心里在滴血。她骂自己,我怎么这么蠢啊。娇娇的第二封信,按约定,应该在娇娇死后半个月寄出,但依云怕得不行,不敢再寄。拉过钩也不行,不能寄就是不能寄,打死也不能寄。可她也不敢打开看。她把信夹在一本杂志里边。那是娇娇的遗物,流行的青少年期刊,里边经常刊登少男少女不尽如人意却又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女生都爱看。有些男生也看。

老杜向依云索要娇娇的第二封信。娇娇事件让他悲悯,也让他亢奋。他想弄清里边的每一个细节。他觉得这事很可能会拯救他的写作。

依云摇头:“信不在我这里。”

老杜瞪起眼:“在哪儿?”

“在蔡萍家。”

跟依云深聊几句,老杜弄清了,蔡萍是大壮的夫人。怎么这么巧。那还等什么,见见蔡萍吧。到这时,老杜跟大壮,已是割舍不下的酒友。对男人而言,酒友比其他什么友,依赖感更强,见面频率更高。

大壮与蔡萍的爱情故事让老杜暗暗称奇。依云说,蔡萍刻意寻找大壮却到处找不见,大壮刻意回避蔡萍却一见定终身。

大壮从深圳回到皮镇,每逢娇娇的忌日,他都去她坟前看她,带两袋她爱吃的小食品,点三炷香,磕三个头。第一次去,是黄昏时分,也就是娇娇自杀的时段。他远远看见一个人影站在娇娇坟前。是个女人。他有些疑惑,踩着草皮,脚步窸窸窣窣走过去。女人回头,端详几眼,说:“哥,你来了。”

大壮也认出来了,是蔡萍。

七八年时间没见,都变了模样。蔡萍眼中的大壮,跟当年的大壮,有了很大变化,不高,不大,也说不上有多壮,普通人一个,掺到男人堆里,你一时半会儿还真就找不着。当年不是这样。当年,大壮在班里,那叫鹤立鸡群。

大壮离开皮镇不久,蔡萍也去了深圳。表面上看,蔡萍也是去打工,但实则却是寻找大壮。

蔡萍去大壮家的便利店买东西,得知大壮去了南方。买东西是假,打听大壮的消息是真。大壮他爹眯着眼睛,把眼前这个俊俏的闺女足足打量了一分钟,笑呵呵地说:“丫头,你要是能把大壮找回来,就来店里上班吧,工资多少你说了算。”大壮他爹说完这话,还找出一支圆珠笔,把大壮的手机号码一笔一画写到纸上。接过那张纸片,蔡萍心跳加快,一出店门就直奔街头的电话亭,给大壮打电话。大壮接了。蔡萍说:“哥,我是蔡萍。”大壮挂了。再打,不接。

蔡萍先去的深圳,后落脚东莞。在深圳和东莞的几年,她给大壮打过多少次电话,自己都记不清。大壮不理她,一听“蔡萍”就挂机,发短信也不回。蔡萍的心,死了一回又一回,却每回都没有死透。她指望着哪一天,能在街头跟大壮走个面对面。都面对面了,你大壮还能躲到哪里去?她一次次幻想面对面的场景,那场景有可能明天就出现,也可能下一分钟就出现。每次想到这里,她都激动得脸颊绯红,胸膛咚咚。

谁能想到面对面的场景竟出现在娇娇的坟前呢。蔡萍想不到,大壮更是想不到。蔡萍跟大壮打了招呼,扭头对娇娇的墓碑说:“娇娇,哥来看你了。”言罢蔡萍缓缓跪下,跪在草地上,又说:“娇娇,我想跟哥好,好一辈子,你答不答应?”

大壮的心倏然一紧,脑中一片空白。

蔡萍继续说:“娇娇,我会像你一样去爱他,你答应吧。”

一股莫名却又坚定的力量,推动大壮紧走一步,站到蔡萍身后。他缓缓伸手,从后面拉起蔡萍,紧紧拥住。他流泪了,泪水滴在蔡萍的头发上。蔡萍也在流泪,肩膀一颤一颤一颤。两人谁都没有发现,此刻一只黄蝴蝶正落在娇娇的墓碑上,急速扇动翅膀,也是一颤一颤一颤。

黄蝴蝶是老杜的想象。他固执地以为,他的想象是事实,是被大壮和蔡萍忽略的事实。他决定把这一事实写到小说里去。

两个泪人倒是注意到娇娇的墓碑下面,有人放了一大束波斯菊,白色居多,也有紫色和粉色。几天后他们知道了,那是依云送给娇娇的礼物。娇娇生前爱花,最爱波斯菊。

大壮他爹无意中说出的那段话,前半截打了水漂,后半截落地生根。蔡萍真的来便利店里上班了,工资多少也是她说了算。她是老板娘哪能说了不算?

老杜跟蔡萍的第一次见面,还是那家他和大壮常去的家常菜馆,还是熟悉的包间。依云也在。四个人都端了酒杯。老杜想把话题引到娇娇身上,却一时找不到切入口。是蔡萍主动把话题引过去的,没有任何过渡,一开口就提到望海亭。蔡萍说,望海亭聚会那次,她做了对不起娇娇的事。她不看大壮,也不看依云,直视老杜。

她说:“我当着娇娇的面,叫了大壮一声哥。”

她说:“我知道大壮跟娇娇有约定,大壮这辈子只准有一个妹,娇娇这辈子只准有一个哥。”

她说:“我不是故意气娇娇,我是鬼使神差。”

她说:“我伤害了娇娇,为了弥补,才决定跟她一起服毒。”

她垂下眼皮,看手边的酒杯,像是自言自语:“娇娇让我先喝,我才喝三口,她把杯子抢过去,一口气喝光。”

导致娇娇死亡的老鼠药,一块钱一瓶。此前,娇娇还买过五毛钱一袋的颗粒状“闻到死”。那是“不要脸”流言传得最凶的时候。一天下午上课前,娇娇从书包里拿出老鼠药,撕开袋子,一粒一粒往嘴里填,被同桌看到,赶紧抓住她的手,说:“你吃,我也吃。”这么一嚷嚷,惊动了其他五姐妹,也惊动了大壮,娇娇吃了四粒,其他人各吃两粒。没吃完,剩下半袋,上课铃响。直到下课,吃过的人都无任何症状,事后怀疑老鼠药可能是假的。

酒后蔡萍邀请老杜去自家的便利店。大壮不吱声,依云也不吱声,显然这二位都知道蔡萍的用意。横穿街道,一路默默。店里有一道不被人注意的侧门。蔡萍打开侧门,老杜的眼睛顿时瞪大一轮。显然,这是一间灵堂,不大,却肃穆,有往日的青春气息,有诉不尽的哀伤。

北边墙壁上,挂有一张放大的少女彩色头像,镶在相框里,下边是一张供桌。少女脸色红润,瓜子脸,弯眉,弯眼睛。刘海也是弯的,俏皮地翘在额头上。白底碎花上衣,鲜艳的红领巾。她在笑。她笑眯眯地看着大壮,看着蔡萍,看着依云,看着老杜。

蔡萍说,这是娇娇死前几个月照的,我陪她去的照相馆。

供桌上有一座香炉,香炉里有拥挤的香根。还有一只花瓶,瓶中有几朵老杜叫不出名字的白色花朵。两只果盘,装满时令水果。果盘之间,有一封信,白色信封已泛黄,信封上有邮票无邮戳。老杜心知肚明,这就是依云所说的那封不敢寄出的信。他想征求蔡萍的意见,打开那封信,看看里边的内容,须臾改了主意,心说,就让它成为永恒的秘密吧,这样最好。

靠东墙有一方桌,配五把椅子。北侧一把,东西两侧各两把,南侧空着。桌上有一把茶壶、五只茶杯、一只烟灰缸。缸里有几枚烟头。

蔡萍说:“有时心烦,我会进来坐坐。”

大壮说:“我有时也来。”

蔡萍说:“你们坐,我泡茶。”

分坐东西两侧,男女相对。蔡萍倒茶,第一杯摆在桌子北侧。显然,是敬给娇娇的。老杜在恍惚中,仿佛听见北侧那把空椅子发出轻轻挪动的声音。

大壮递一支烟给老杜,老杜掏出火机,给大壮点上,也给自己点上。

喝茶,吸烟。蔡萍打破沉寂,对老杜说:“每年娇娇的忌日,我们都要在这里会餐。”

老杜会意。显然,会餐者共五位,娇娇算一位,加上眼前这三位,还缺一位。

老杜开口:“另一位是谁?”

大壮吐出一口烟雾,说:“孙茂林。”

“就是专题片里提到的小孙?”

“是。”

老杜知道小孙。小孙是第三个自杀的,在娇娇死后的第二天。那天下午,十几个同学集体旷课,去医院的太平间看娇娇。太平间的门竟然开着。他们在门口犹豫,胸膛里都在打鼓。大壮攥了拳头,带头往里边闯。小孙紧紧跟上。剩下的,先男生,后女生,依次跟进。娇娇躺在水泥台上,身上蒙着白床单,对同学的到来,一点儿表示都没有。大壮揭开床单。娇娇的脸露出来,她闭着眼,还是一点儿表示也没有,不打招呼,不点头,也不笑。她平常是爱笑的。抿着嘴唇笑,笑得眉毛眼睛都弯起来。她不光爱笑,还特别擅长聆听。不管谁跟她说话,她都听得认真。她是全班公认的最尊重别人的人,男女生都喜欢她。她是友情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可是今天她怎么这样啊。她脸色苍白,面无表情,对谁都不搭理。她变了,不再是以前的她了。十几个同学围着她,默视几分钟。这几分钟,比一个世纪还要长。他们的呼吸似乎也要停止了。他们心里压着一座山。

走出太平间,小孙变得跟娇娇一样,对谁都不搭理。他一个人,径直去了望海亭。他在望海亭上望海。海天一色。天上什么都没有,连只鸟都没有。海上也是,什么都没有,连条船都没有。空空的。

小孙脑中空空地回到家。晚餐已经上桌,妈喊他吃饭,他不吭,坐在炕沿上发愣。妈进屋,随手拿起一本杂志,卷成一卷,在他头上敲两下,说:“你同学喝药了,你是不是也想喝药?”他气呼呼回一句:“就是。”说罢冲出门,到厢房里找了瓶“敌杀死”,一仰脖,喝了。

第二天上午,小孙服毒的消息传遍校园。小孙躺在医院里,已被抢救过来。他的好友小倪哭了一上午。小倪觉得小孙一定是死了,学校要保密才说假话。小倪光顾着哭,忽视了学校的一个新规。新规说,从即日起,每个学生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才能进入校门。事后校长也说不清他怎么一时头脑发热做出如此荒唐的决定。小倪下午来上学,校门口的值班老师不许他进门,还对他无视学校新规给予了乡村式的批评教育。小倪在校门口蹲了几分钟,起身回家,喝的也是“敌杀死”。

有人总结说,这俩孩子,多亏喝的是“敌杀死”,换成除草剂,必死无疑。

转天专案组进驻,校园气氛沉郁。

专题片里出现一位年长的心理学老师,侧着一张脸,对何静说:“这个年龄的孩子,特点就是以伙伴的价值观和情感为中心。他们这种非常牢固的小团体友情,一旦关键链条断了,就很危险。”

老杜跟孙茂林的第一次谈话是在望海亭上展开的。是孙茂林的提议。孙茂林先老杜一步赶到,在望海亭上望海。老杜来了,他还在望海。海天一色。天上什么都没有,连只鸟都没有。海上也是,什么都没有,连条船都没有。

空空的。

老杜坐在孙茂林身边,不说话,等他。孙茂林一动不动,只望海。

老杜抽烟,继续等他。等他从空空的境界里回来。

老杜用脚尖碾灭第三枚烟头那一瞬间,孙茂林开口了,不看老杜,自说自话:“当年,何静就坐在你的位置,问这问那。”

老杜知道。老杜在屏幕上看见,当年那个小孙,在山路上跑得飞快。何静脱了高跟鞋,慌慌的,大步去追。何静光脚踩石阶的镜头,给了两个,一个左脚,一个右脚。老杜确信,何静的这两脚,一定会踩到观众的心坎上,有重量,有疼痛。

老杜说:“我知道。”

孙茂林扭头,瞅老杜:“后边的事,你也知道?”

“嗯,知道。”

孙茂林凝住,无语。老杜的脑子里,浮出何静的采访场景。

两个背影,一男一女。一个问另一个,声音轻柔,像是赔着小心:“你经常来这里?”

另一个背影点点头。

“为什么?”

“不为什么。”这是小孙接受采访后说出的第一句话。

小孙的左侧小臂引起何静的注意。她端起小臂,轻轻抚摸一下,看上面的伤痕,问:“怎么弄的?”

“铅笔刀刻的。”

“刻的什么?”

“910。”

“为什么要刻?”

小孙不吭,起身走下山坡。摄像镜头追着他。他的身影一点点变小,曲曲弯弯,消失在山下的槐树林里。这段影像,长度接近一分钟。

何静怔怔地瞅着他的背影。

片子结尾,何静手持话筒对观众说:“事件调查到最后,我们发现,最大的谜是孩子的内心,能不能打开它,可能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这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可就是何静的这段话,让老杜脑洞大开。他要继续她的采访,打开那些封闭多年的心。他无端地以为,这是他的责任,或者叫使命。他心里头有神圣感。

孙茂林把目光从空中收回,起身,习惯性地拍拍屁股,说:“你过来看看。”

孙茂林让老杜看亭柱上密密麻麻的刻字。老杜曾一时好奇,仔细辨认过那些字。内容五花八门,此刻他还记得一些:掏心掏肺。爱你个头。对你的爱涛声依旧。不管多久我都等你。宁景坤我爱你。于媛媛太丑了。不再走心。大老爷请自便。胸膛里没东西。于振民我恨你。等等。

这是一座四角亭,却立了十二根柱子。孙茂林走到东北角的那根柱子前面,弓起身子,指着底部两个很小的字,用后背对老杜说:“我刻的。”

老杜屈身去看,看清了,是“我爱”,后边有两团礼花般的刀痕。

孙茂林说:“后边还有两个字。”

老杜猜出来了,后边两个字,一定是“娇娇”,不由得心头一凛。

“那天,”孙茂林犹豫片刻,说,“我要是不抱娇娇,她就不会服毒。”

孙茂林缓缓转身,泪流满面看着老杜,说:“是我害了娇娇。”

说罢,孙茂林不再搭理老杜,抬脚,沿石阶下山,一如当年。只不过,当年步伐散乱,频率快,此刻步伐沉重,频率慢,一步一跌,曲曲弯弯,慢慢消失在山下的槐树林里。

老杜像何静一样,怔怔地瞅着孙茂林的背影。

秋英

再次跟大壮见面,老杜把话题紧紧拴在“910事件”上面。从孙茂林开始,到六姐妹结束,说了至少两顿饭的工夫。两人从未一起说过那么多话,也从未一起吸过那么多烟。烟头塞满烟灰缸,倒过一回,又被塞满。菜馆里只剩老板一人,蔫蔫地坐在吧台里刷手机。

两人淹在烟雾里,把往事的犄角旮旯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这才起身,走进深不见底的夜色。

老板去包间收拾,一开门,一团烟雾扑面打来,惊得后退一步,刹那,还以为房间里着了火。

当晚的老杜,脑子里装满了感喟。

孙茂林服毒后,整个状态都变了,经常逃学,躲到无人处,捉蚂蚁,捉天牛,捉蜘蛛,捉蝴蝶,捉蜻蜓,捉蝉,捉各种虫。凡是被他捉到的虫,最终都死在他脚下。他不爱见人,唯一的例外,是张庆和。每年的9月10日,他都要跟张庆和见一面。他通常是一大早就躲在张家门外,提一根棍子,等张庆和出来,尾随到僻静处,一顿暴打。张庆和找到规律,每年到了那一天都闭门不出。你不出来是不是?孙茂林现身了,在院门外走来走去,走一整天。这比暴打更严重。不经意间,张庆和的身子开始颤动,起初是微颤,像帕金森,后来是剧颤,像打摆子。就这么颤了几年,张庆和受不了了,动辄犯病,一犯病就发狂,撞墙,摔碗,砸玻璃,三天两头闹腾。无奈之下,家人把他送进县城的精神病院。大壮告诉老杜,张庆和现在安静得很,多动症消失了,也不再发狂,改成慢镜头了,整天慢吞吞移动,慢吞吞说话,一见人就一字一顿,说:“我,没,摸,奶。”

当年结拜的六姐妹,除了依云和蔡萍,其他三位都远嫁外地。即便回娘家,也从不跟外界联系,大壮、蔡萍和依云对她们的近况一无所知。

大壮跟老杜还说到“910事件”之后,皮镇初中开展的“爱惜生命”主题教育。学校的墙壁上挂满标语口号,红底白字,每个字都有西瓜大小:“守法纪,讲文明,讲科学,讲道德”“看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不拉帮结派,不参加迷信活动”“热爱生命,报效祖国”“青春和祖国一道闪光,光荣与梦想共同创造”……

大壮说:“好像还有,记不清了。”

一连停课两天。第一天上午,全校师生在操场集合,听头发花白一脸苦相的校长做爱惜生命的长篇报告。校长的报告分四大部分,每个部分都有四个小节,每个小节里都有一个关键词,而且在整个报告中还凸显了四个革命英雄故事。这个报告后来经过县教育局修改审定后,印成红皮书,发放到全县中小学,供成千上万师生学习领会。那是老校长的高光时刻,临终前提起这事,迷蒙的眼风里还爆出一颗流星。

校长做完报告的当天下午,皮镇初中的热爱生命大讨论宣告开启,以班级为单位,人人都要发言。有话则长,无话也不能太短,中心思想是,向老师和同学们保证,在校读书期间,爱惜生命,绝不服毒。讨论持续到第二天下午,初二一班那位清瘦的班主任老师作了总结性发言。班主任脸上有垄沟状的皱纹,皱纹的缝隙里塞满愁绪。班主任的发言,在班里是最长的,但跟校长比,要短得多。校长的长篇大论,大壮早已忘得干干净净,班主任的一句话,反倒记得牢固。

班主任说:“服毒会得胃病。”

大壮的一番长谈,在老杜心里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地震。一连几天,课间休息时,他都在校园里巡视,巡视娇娇过往的足痕。足痕用眼看不见,用心却看得清晰。他把时间推到23年前,把自己想象成困境中的校长,或者班主任,或者依云。每次想象,他都战栗不已。设身处地,换成他,也未必能应对得更好。直到这时,他才完全理解了依云。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依云都不能面对,换成他,也一样。

自此老杜的生活习惯有了微调。一开始不觉得,后来才有主观认知。他去望海亭的次数明显增多,不干什么,只是望海。他在微河边散步的次数也明显增多。依云跑步是在清晨。老杜散步,大多是在黄昏。入冬后,他更喜欢在午后的暖阳里,到河边遛遛。河边的树木,都脱了浓绿的衣裳,光溜溜的,人却一天天变得臃肿。河边的草本植物,在方砖步道两侧,铺出一地枯黄,少数还支棱着躯干。老杜发现,那些支棱着躯干的草本植物,大多是波斯菊,其中有些,花萼顶端还残留着不少花籽。老杜想起他跟踪依云的那天清晨,想起依云采花的身影,想起他躲在杨树后面的鬼祟情状,不由得咧开嘴巴无声一笑。

老杜与大壮交往日益紧密,导致两个家庭的关系,也越发亲密起来。时间长了,连性格古怪的孙茂林也上了他们的酒桌。

转眼,娇娇的忌日又到了。老杜、大壮、孙茂林、蔡萍和依云,五个人一起,起了大早,去槐树林看娇娇。依云走在最前面,按惯例,手里捧了一大束波斯菊。到开阔地边缘,依云站住。众人紧走几步,一字排开,都发愣。娇娇的坟头,以及周边空地,都开满娇艳的波斯菊,白色,紫色,粉色,都有,都在微风中摇摆,像一张张笑脸。

依云扭头,用目光寻找老杜。老杜知道依云在看他,却假装不知。他似乎也被眼前异象所惊呆。今年雨水好,波斯菊的长势超出他的想象。

静默之后,老杜第一个走上前,站在娇娇墓碑的斜对面。依云走过来,大壮走过来,蔡萍走过来,孙茂林走过来,排成一排,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傍晚的追思会,依旧在金叶春天便利店的密室里召开。娇娇的位置不变,与老杜面对面。吃碟、汤碗、筷子、酒杯,别人面前有的,娇娇都有。一桌菜肴,大多是娇娇生前爱吃的。大家把第一杯酒洒到地上,敬娇娇。敬过娇娇,再由东道主大壮起杯,宴会开始。敬酒的间隙,也小声说些闲话。蔡萍说娇娇人缘好,当了班长,却没有一点儿班长的架子,说罢瞥一眼墙上的娇娇。依云说娇娇站在讲台上擦黑板,马尾辫一荡一荡,下面一群男女生,都瞪着眼睛,看得入迷。依云说罢,也瞥一眼墙上的娇娇。

说得眼泪下来了,墙上的娇娇却一直在笑。

老杜话少。这种场合,他不宜说得太多,但有几句话,他不能不说。他是提前备过课的。

老杜的话,大多跟波斯菊有关,有科普知识,有传说故事,有花语。

老杜的介绍让大家知道,波斯菊原产墨西哥,后传至欧洲,进而传遍全球。此物喜光,喜疏松土壤,耐贫瘠,有极强自播能力。

难怪微河边上的波斯菊,年年都在,年年花开。依云在心里头嘀咕。

老杜的话还在继续:“波斯菊的花语,有四个:少女纯情、坚强、珍惜眼前人、永远快乐。”

老杜睃了依云一眼,说:“每一个都跟我们有关。”

散席,老杜和依云,肩并肩走在回家路上。老杜感觉到依云的步履稍有跌撞,赶紧张开胳膊,环住她的腰。依云抽出胳膊,也环住老杜。

老杜抬头看月,看它从未有过的圆润和明亮。

在圆润明亮的月亮下面,老杜小声对依云说:“波斯菊有个别名叫秋英,你知道吧?”

依云嗯一声,歪了头,倚住老杜的肩。

“我明白了,”老杜的声音里带着磁性,听着像抒情,“你给女儿取名叫秋英,大有深意。”

依云用额头蹭了蹭老杜的肩膀,没说话。

老杜不看也知道,月光下,会绽开一朵银色的秋英。

【作者简介:侯德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作品》《百花洲》等全国数十家报刊。出版《天鼓:从甲午战争到戊戌变法》《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寂寞的书》《那时候我们长尾巴》等小说、随笔、评论集十六部。获《小说选刊》最受读者欢迎小说奖等多种奖项,有作品入选中国小说排行榜和军事历史好书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