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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2023年关于征集适合版权开发的优秀文学作品的通知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23年03月07日16:53

为促进文学版权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发利用,发挥文学“母本”作用,推动文学作品向多种艺术形式转化,提升文学事业社会影响力,现面向广大作家征集适合向影视、动漫、有声读物等转化、适合原创出版或者再版、适合面向海外传播的优秀文学作品。

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由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护办公室与国家级文化交易平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合作搭建。自2022年3月上线以来,平台登记作品超3000部。登记作品经有关专家遴选后将面向影视运行、制作、投资机构进行重点推荐。目前,部分作品已成功签约进入版权转化流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文学高质量发展主题,激发文学创新创造活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围绕“国之大者”,聚焦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作品应展示新时代壮阔气象,描绘新时代壮美画卷;体现创新发展,反映人民美好生活;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形象。入选“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和“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的作品将优先推荐。

2.作品应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适合改编为电影(含网络电影)、电视剧、中短视频、动漫、游戏、有声读物,适合原创作品出版或者再版,适合海外多种语言出版传播等,体裁不限。

3.作品应已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网络文学作品应在中国大陆正规文学网站发表。未发表作品暂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等条件成熟后视情况而定。

4.作品应标明获得的各级各类文学奖项,或者进入各种排行榜的情况。作者应标明个人创作简介。

5.应征登记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持有影视改编权、动漫改编权等衍生转化相关的权利,因作品内容、权属等引起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三、征集程序

可直接登录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http://bqdj.shcaee.com/)或通过中国作家网-作协工作-作家维权栏目,进入全国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与开发平台,注册后进行著作权资产登记,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作品基本情况并上传作品全文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洋 010-64489834

张泽华 010-64489874

邮 箱:wqlstd@163.com

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

(权益保护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附: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