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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70年代文学的“公私之辨”——萧长春原型论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3年第1期 | 张均  2023年01月31日16:35

内容提要:《艳阳天》中“新人”萧长春系以顺义焦庄户村支书萧永顺为原型撰写而成。有论者质疑作者何以不选择其恩人宋德顺为原型,推其原因,与其说是趋附政策,不如说是与浩然对“受苦人”整体、长远利益的思考有关。从萧永顺到萧长春,小说将革命的同情伦理学灌注其中,构成了本事转换灵魂之所在。小说还另有叙事的“狡计”,以有意为之的“围观”设置,将多重“私”欲(尤其饱满的情欲)引入到萧长春“无产阶级本质”的周边。如此充满暧昧与张力的“公私之辨”,构成了1950—70年代文学“新人”讲述稀见的艺术经验。

关键词:萧长春 《艳阳天》 同情 公 私

长篇小说《艳阳天》①系以浩然在顺义、昌乐等地农村经历为基础撰写而成。其中东山坞村支书萧长春形象直接取自顺义焦庄户村支书萧永顺,“(萧)旧社会做过讨饭的花子,给地主扛过活,给有钱人干过织布的佣工”,“(萧长春)就是以他为模特加工概括的”②。而且,对于怎样“概括”素材浩然也有成熟考虑:“(把)正确的、先进的萌芽状态的东西加以发扬——把不合尺寸的原材料,加上钢,放进我理想的‘模子’里溶解,脱出个全新的‘型体’,树立一个榜样。”③以此标准,萧长春可说是成功“型体”,只不过在后革命语境中与新的“公共语法”之间出现了难以修补的裂隙,而容易被理解为福柯所批评的“典范”(exemple),“它是在人名的光辉中行使的法律”,“权力通过它得以巩固”④。这种裂隙的存在,与其说是因于浩然个人艺术能力的限制,不如说源于社会主义文化自身异于常例的伦理诉求及其所面临的危机。对此危机,《艳阳天》通过特殊的“公”/“私”关系重置予以了有效应对。因此,无论是在当年文学生产现场还是在当前去政治化语境中,萧长春艺术形象都具有难得的文化勘察价值。

一、此“顺”而非彼“顺”

浩然选择萧永顺作为原型人物,是水到渠成之事。早在1954年,浩然就结识了时任焦庄户农业社主任的复员军人萧永顺。初相识时,浩然曾自感遭到冷遇,但消除误会后两人逐渐熟识。到撰写《艳阳天》时,两人交往已近十年,浩然回忆:“写萧长春时,老朋友萧永顺仿佛就坐在我对面,我能清楚地看到他,感受到他的呼吸。”⑤对读小说与现实,不难发现萧长春与萧永顺不仅名字寓意相似,其基本经历也大致接近。小说中萧家是外来户,萧长春参军、复员、操办农业社等情形,皆与萧永顺相似,“(他)是抗日战争期间的老民兵,1947年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他立过三次战功,受到过多次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作为荣军回到家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在地方党组织的关怀和领导下,组织乡亲们成立了全乡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⑥当然,有关萧长春一家“筷子夹骨头——三条光棍儿”的歇后语,则是另行融入了乐昌农村田守业家的情形:“(田)中年丧妻,拉着两个儿子和养着六七十岁的老爹苦熬岁月。”⑦

无论是兼取田守业材料,还是以萧永顺为主要原型,都是例常情形,亦是作家虚构的权利,并无特别需要置喙之处。不过,有学者提出疑问,浩然为何不以他的另一位熟人宋德顺为原型呢?如孙宝灵认为,“早年‘相好’、典型农民宋德顺和中年以后的至交、合作化领导人萧永顺,都是与浩然交往很深的人,浩然在文学创作时,选择了萧永顺,回避了宋德顺”,“(他们)在浩然那里不平等的表现机会,揭示了浩然文学创作的选择性”⑧。这一疑问其实是合理的,因为宋德顺堪称浩然恩人。浩然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姐弟二人投靠舅舅,孰料母亲去世后舅舅为霸占家产,准备将浩然姐弟二人扫地出门,其时幸得表兄宋德顺出手相助:

在父亲与老舅反目后的当天,他连夜跑进深山,寻找到共产党的民主政府,替姑姑和父亲姐弟俩告了状。民主政府很快派来工作人员黎明,在村里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弄清了事实真相,做出公正裁定。⑨

可见,宋德顺对浩然人生起到关键作用,又令人敬重、有侠义风,浩然若以之为原型写入自己第一部大规模长篇小说自不奇怪,不写、不涉及倒略有奇怪。但细究其原因,也不能说是“奇怪”。从现有材料看,浩然与宋德顺实为两类人。宋德顺正直、本分,按辈辈相传的乡村规则生活,浩然则因感恩中国共产党而像梁生宝一样“迷失了庄稼人过光景的正路”⑩。这一区别,随着浩然成年而日渐明显:“‘相好’宋德顺曾极力反对他从事革命工作,一心要把他变成一个本分的庄稼人。开始,两人还能彻夜长谈,心心相印,事无巨细都共同商议,到后来,由于浩然一心感念共产党的恩情,沉溺于从事革命工作的‘露脸’和远大前程,老实巴交的宋德顺就疏远了浩然,再也不和他说话。”11这对极重情义的浩然而言,可能是释之不去的人生遗憾。但这只是浩然不选择宋德顺为原型的表层原因。深层原因,则在于浩然对中国农民历史命运的认识,以及他对《艳阳天》这类小说创作价值的理解。

浩然对农民命运的认识,直接表现在他对无数“受苦人”可能藉之摆脱代代相沿贫困命运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对此,其子梁秋川回忆,苏联集体农庄的成功范例对浩然影响极大:“他想,中国农村要是都变成了集体农庄,不是会比洋人生活的更好吗?社会主义就是要让所有的农民都不再受穷,都不再挨剥削,都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12对于此类想法,后世研究者可能不大共情,但对于“在破了产的农民中间长大”13、目睹过丛林式竞争之下诸多农民家庭悲剧的浩然来说,走共同富裕之路,则是他对农民命运刻骨铭心的认识与理解。此可谓浩然之于“公”(社会主义)的体认与追求。晚年时,目睹过苏联解体,他曾痛苦地说:“如果有一天社会主义真的在中国垮台了,我宁肯做它的殉葬品!”14遗憾的是,这种浩然终生执著的信念,即使在当年其同道也未必普遍。爱尔维修说:“利益支配着我们的一切判断”15,从人性角度看,多数人一生都在全力以赴为自己和家庭谋求财富、权力,对和不相干者“共同富裕”则难说有多大内心兴趣。即以《艳阳天》所取材的1950年代北方农村而言,其中较富裕或竞争条件较强的农民,其热情一般也在于获得自己在财富、权力方面的优势,至于“友不如己者”、去带动比自己穷的人一起致富(合作化),恐怕极少有兴趣。材料显示,来自绥中的富裕中农对合作化态度就很消极,他们表示,“不拿鞭子赶,我算不进去啦”(组、社),“只要叫单干,我就自在几天”,“到啥时候儿也有穷有富,土改一样分的地,为啥人家被分了还能发展起来,为啥单有受穷的呢”,“旧道路有优点”。16《创业史》中乡支部书记卢明昌原型董廷芝的父亲也反对和比自己穷的人一起组成初级社,“爱骂人,谁他都骂哩”,“骂入社的贫雇农是拿干棉花在俺的油瓮里蘸哩!”17甚至,由于“钦佩或近于崇拜富人和大人物,轻视或至少是怠慢穷人和小人物的这种倾向”18如此普遍,部分穷人也以“精神上的富人”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故当年真正支持合作化的,主要是部分身陷赤贫、无力纾困的农民。但即便这样的农民,情况稍有好转时也有可能弃之而去。但浩然与众不同,他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信念终生无改,哪怕在山东乐昌亲身遭受了饥荒,他也只是将之理解为革命途中必会有的挫折。很显然,“极力反对他从事革命工作”的宋德顺恐怕很难对作为“革命工作”之一的农业合作化、集体化抱有多少热情。既如此,《艳阳天》必然会回避选择宋德顺为人物原型,因为社会主义文学本质近于某种“纪念碑式的历史书写”,它更倾向保留“值得回忆的、建构身份认同的和指向未来的东西”19,其对萧长春等“新人”的塑造乃为深具未来指向的“公”的榜样或“典范”,故较之萧万顺,宋德顺肯定属于非常“不合尺寸的原材料”。

于是,弃彼“顺”而取此“顺”就是《艳阳天》的自然选择了。那么,该如何评价这一取舍呢?这就触及浩然在后革命语境中的最大尴尬。尽管他以刻骨铭心的体验为据信任合作化,但笃信新启蒙话语的研究者坚决相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证明此前集体化政策彻底错误,更坚信浩然不过是缺乏思考能力的“图解政策”者。如此当然很难理解《艳阳天》的原型选择及其背后中国历史变迁和文化重塑的纵深。实则新启蒙视角至少在两个层面上可以商榷。

第一,视农业合作化为政策错误,不免失之简单。从当时农村现实看,通过合作化走共同富裕之路,对于多数普通农民而言,实乃现实可取之策。对此,1948年7月“新华社信箱”有明确说明:

在土地改革之后,农村中的经济竞争,不可避免地会有新的发展,并使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会有新的阶级分化……所以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如果不同时实行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之下的一系列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并在最后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大多数农民的解放还是不可能的,大多数农民的贫困和破产,还是不可避免的。20

对私有土地制度和兼并趋势下部分农民的可能的破产悲剧,浩然非常清楚,他在《金光大道》第一部(1972)中塑造的刘祥,倘无合作化政策的出现,惟有破产一途可走。从中国历史看,以反兼并为旨的均田制屡屡出现,即是政府对于乡村丛林式生存的干预。而土地改革与合作化等政策,与古代均田制既存在明显渊源关系,又是对其“因时变而制宜适”的扬弃。对此,有研究者感叹地说,“我国两千年土地的自由买卖并没有把我国导向资本主义,而是在规律性的改朝换代中,不断地把封建租佃关系再生产出来”,“人口与土地数量关系的矛盾是多么的尖锐啊!”“出路在哪里呢?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就是为什么毛泽东力排众议,快刀斩乱麻地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他为现代中国打造的土地公有制的社会平台,至今使生活其上的中国人民享受无穷。”21亦因此故,新中国农村政策具有明显下层本位色彩。对此,当年对合作化心怀抵触的新中农们倒是看得非常清楚:“共产党的政策是为穷娃办事。”22遗憾的是,如果研究者不能对“穷娃”产生同理心,那就自然无从理解当年政策的历史合理性和现实资源价值。

第二,视《艳阳天》等为“图解政策”亦属粗率之举。实则对于浩然这类深解农民疾苦的作家而言,与其说他们盲从政策,不如说他们有自己的历史观与判断标准。此标准即是“受苦人”的生存与利益。符合“受苦人”之利益者,他们会在写作中支持,不符合者则会示之沉默甚至反对。土地改革受到他们普遍支持,即因土改符合几乎所有“受苦人”利益。比较起来,合作化政策则显得复杂。从现有资料看,当年农民对此政策反应不一,富农、中农多有不满,下中农与贫农一部分支持,但也有部分因相信单干更有机会改变命运而对合作化缺乏兴趣。整体而言,当初合作化运动并没有真正落实自愿政策。来自1953年河北大名县委的材料反映:当地许多区村干部强迫农民入社,结果“现在有很多社员要求退社。有的社员为了达到退社目的,故意毁坏社的工具,企图叫社把他开除”23。那么,支持合作化的浩然是否只是代表 “受苦人”中的少数呢,《艳阳天》是否只是遮蔽部分“受苦人”真实声音、趋附政策的应时之作呢?答案比较复杂。因为在浩然看来,在旧式私有制度下,的确会有少数“受苦人”在丛林竞争中打破阶层固化、成功向上流动,但农民阶层的整体命运势难根本改变。蒋廷黻回忆,在他老家湖南邵阳,“大多数乡下人都是工作苦、生活俭朴”,“欲想发财”“难上加难”,“对乡下人说,没有太大发财机会”。24但农民多数认为自己会是“少数”,浩然考虑的则是“受苦人”整体的“没有太大发财机会”的现实。因此,尽管不少“受苦人”无法预见这种结局并希望自己成为意外的成功者,但自视为“奴隶和长工的子弟”25的浩然,却跳出这偶然,转而以“受苦人”整体和长远的生存、利益与尊严,作为自己写作的法则。因此,抛弃丛林式奋斗、转向可以带来“大多数农民的解放”的合作化道路,在浩然来说,就是合乎情理的抉择。因此,浩然等的写作与政策关系比较复杂:如果政策有利于“受苦人”整体和长期的利益,他们就会在小说中支持(对其失误与挫折亦持谅解态度),如果政策在他们看来不符合“受苦人”利益,他们则会大胆怀疑,如柳青在《创业史》修订本(1977)中对单干政策的继续批评,浩然在《苍生》(1987)中对于联产承包制度的“不合作”态度。

因此,《艳阳天》在原型问题上弃彼“顺”而取此“顺”的选择,不可理解为趋附政策,其背后实有着浩然身为“奴隶和长工的子弟”的深切同理心,以及对于中国历史的纵深观察。当然,浩然的同理心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譬如,由于对社会优势阶层多有抵触、难以与之“同理”,《艳阳天》较少呈现普遍的“人”的意义上的生存观照。又由于缺乏足够宽阔的现代化视野,《艳阳天》也未全面呈现合作化与工业化的多重关联以及相关反思。但对“受苦人”持久而深刻的同理心的存在,使《艳阳天》得以触及社会主义及其文学“公”的内核。小说将现实中的萧永顺熔铸成新的“型体”的方法,也与此有着直接关联。

二、革命的同情伦理学

将萧永顺熔铸为新的“型体”的话语重组过程同样循守1950—70年代文学的“新人叙事学”。它包括两层:第一,在故事策略层面,通过阶级/道德之双重“区分的辩证法”,以被压迫者的阶级本质和纯化道德形象确立从原型到艺术形象过程中“可以讲述之事”与“不可讲述之事”之间的界限;第二,在叙述机制层面,通过“人在历史中成长”的历史机制重组原型人物的史实,进而将之整合成一个具有隐喻意义的个人故事。不过《艳阳天》还是有所不同。依李杨之见,1942—1976年间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历经叙事、抒情与象征三个阶段,在象征阶段,“成长”逐渐淡化,“每一个人物形象的意义不是成长出来的,也不是外来的,而是它本身具有的本质”,如芭蕾舞剧《白毛女》中的杨白芳、喜儿就不再同于早期版本,其“斗争意识并不是外来的‘共产党’、‘八路军’唤醒的,而是一种天生的(无产阶级)本质”26。其实,萧长春也是如此。他一出场即已非常成熟、已具备某种抽象本质。小说对于萧长春“成长”之迹仅在第1卷第1章用三四页篇幅匆匆掠过,整体而言呈现的是一个“演绎过程”,即“将已经明确的、抽象的,先验的本质具体化,通过活生生的现实展示这一过程”27。

那么,《艳阳天》在萧长春这一新“型体”中熔铸进了怎样抽象、先验的本质呢?答案当然是“无产阶级本质”。这其实并非空洞的意识形态名词,否则当年不会有无数人为之砥砺前行。那么,此“本质”要在何处呢?这其实在选择此“顺”非彼“顺”时已露端倪。如果说宋德顺身上有着庄户人家合理的自私,那么萧永顺则更多稀见的品质——无私。浩然自己更喜欢后者:

我永远偏爱萧长春、高大泉这样一心为公、心里装着他人的人,他们符合我的理想。至今我重看《金光大道》的电影,看到高大泉帮助走投无路的人们时还会落泪。28

由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人”假设的影响,今日人们不大相信无私之人的存在,也比较抵触文学对“一心为公”的人物的塑造。但这一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理解:由于浩然对“受苦人”强烈的同理心,所以他小说中符合他理想的人物,多是深具慈悲、同情之心且愿付诸实践、以实际善行去“济危扶倾”的“好人”。的确,现实中这类“好人”比例不高,往往也不太为自己的亲人所理解,但“虚构的叙事作品旨在按照某种美、善或崇高的理想标准重新描述事件”29,因此后世研究者也不宜据此将其同情的伦理实践认定为虚假、脱离人性。

其实,就理论而言,萧长春式“好人”是可能存在的。第一,“好人”内在于人类同情心。同情虽不及自私强大,但几乎一样普遍。在中国先哲中,孟子早有“四端”之论,西哲也将同情认定为人性基本内涵,“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甚至“最大的恶棍,极其严重地违犯社会法律的人,也不会全然丧失同情心”30。第二,同情是人类伦理实践的基础。“同情是所有美德的奠基石”31,正因为同情的存在,人类才学会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处境,进而选择利于他人、利于社会的行为。尤其,休谟还认为同情伦理实践与自私还存在内在的隐秘关联,因为对他人的同情其实也可达成一定的自我满足:“他人的幸福和苦难并不是与我们完全漠不相关的景观……给人以内心的欢乐和满足。”32当然,这种“内心的欢乐”可能纯粹出于自然情感,也可能出自同情实践所赢得的社会认可。后者非常接近传说中老子对儒家的批评:“无私焉,乃私也。”33老子认为,儒家追求“无私”不过是为了获取君子声名,因而究其本质“乃私也”。这反映出,即便出于利己之心,人类也可能产生同情伦理实践。

就《艳阳天》创作而言,萧长春同情、利他“公”的人生逻辑也有坚实的原型基础。第一,人物原型与作家本人身上都有深厚生活基础。据浩然回忆,他初识萧永顺时,农业社一位做豆腐的老人对萧永顺由衷赞叹:

凡是难事情他就带头干。办互助组没人爱干,他又带头干。……(他)带头穷帮穷的奔好日子。34

“专圈拢困难户一块儿奔日子”等穷穷联合行动,其实严重不符合中国社会常例。优势互补、强强联手,或以弱附强、按“恩报”关系生存,是中国人往往循守的不易之则,萧永顺所作所为,可说是乡村社会“反行为”:明明自己有机会单干致富,却偏偏要和困难户们一起“奔日子”。萧永顺所以如此,与他在解放军部队里所受社会主义教育有关,更与他天性中异于常人的善良有关。不过,此类“公”的品质在当年农村基层干部中亦非个案。譬如,山西平顺西沟人至今仍评价当年合作化带头人李顺达说:“他的德性太好了,他的德是最好了。李顺达,真是个正派人,德最高,大公无私。他也能忍,人性很好,很善良。”35其实,正因为当年我们党“以民为本”,这类善良、实干的农民才有机会脱颖而出。萧永顺是其中一份子,而浩然能与萧一见如故,也与他们共有的善良秉性有关。目前萧永顺史料比较局限,但有关浩然的材料充分显示出其善良超出大多数人。比如,对于合作化弊端浩然其实也了解,但他所以终生支持,全因于对部分“受苦人”处境的不忍心:“对于单干,我心里一直是矛盾的。无疑单干有利于发挥个人积极性,但对那些缺乏劳动力、家里有病人、又没有生产工具和牲口的农户来说,互助组、合作社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36又如,饥荒年代他在昌乐农村挂职村支书,对农民偷吃公家粮食事却选择疏忽:

当年和浩然一块护坡的副大队长吴国瑞回忆说:“当年这种情况,真是难为煞老梁同志,黑夜我和他一个班,我发现每次和他护坡时,他在坡里围着庄稼地不断地一边转悠,一边大声吆喝,有时也唱歌。那些偷者从老远处就能听到他的声音。我当时对他这种举动很不理解,就说,“看坡别出声,哪有像你这样看坡的,你弄出声来,不把小偷早吓跑了。”他说,“我就是想把他吓跑了呵!”37

更能见其善良的,是他接二连三抵制貌美异性的示爱,与相貌平常的农村妻子厮守终生。此事非巨大善良不可为。浩然二十多岁即名满文坛,且和萧长春一样健壮、英俊。以如此条件而不喜新厌旧,善良实是其中最重要因素。正因为自己内怀善良,浩然才能捕捉到萧永顺身上相似的“精神”,并以之为现实根基,构造成了萧长春形象可珍贵的灵魂。第二,萧长春的同情伦理实践,亦深具有现实的社会情境基础。其实,中国革命本身即是同情的伦理实践,其许多政策本身即是为底层民众争取权利与生存。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建设提上日程,政策制定需要更多考虑国家整体利益,如合作化政策其实包含提取农业剩余推动工业化的重要战略考虑,但即便如此,毛泽东等领导人制定互助合作政策时也仍然有对底层民众利益的深切考量:

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个问题,只有在新的基础之上才能获得解决。这就是……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现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38

不但合作化如此,即便旨在国家积累的统购统销政策也兼含此考量。小说中乡党委书记王国忠批评马连福说:“你说粮食统购统销不好,这也是公道话吗?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去年那个大饥荒,你们吃的粮食从哪儿来?得有多少人卖房卖地买粮食度命!”39这种扶持贫弱倾向,也是中国传统治理思想的延续。《礼记•大学》早就告诫说,“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其所谓“义”即是关心百姓利益、民生疾苦。黄宗羲也表示:“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40新中国政策制定经常面临个体与国家的两难处境,但它牵连着“万民之忧乐”的初衷始终存在。这为萧长春的伦理实践提供了现实基础,“(同情行为)要求至少在社会现实中不要形成阻力,不需要为同情行为付出巨大的社会生活成本”,且“好的社会政策应该为同情行为提供宽松的、优越的社会情境,能够奖励和补偿同情行为”41。

有此制度与人性基础,革命“同情伦理学”就构成了从萧永顺到萧长春的艺术转换的灵魂。此灵魂借用电视剧《士兵突击》(2006)中钢七连口号,可概括为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它包括两层内涵:第一,不但在心理上同情“奴隶和长工”们,视之为“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骨肉兄弟,在行动上更不抛弃这些很可能被摔出历史轨道的人们;第二,作为“奴隶和长工的子弟”,萧长春不但尊重自己的父兄姐妹,而且还成己成人,进一步使他们皆成长为自尊、自强、奋斗不息之人。《艳阳天》内外萧永顺/萧长春共同的“专圈拢困难户一块儿奔日子”的人生选择,即属“不抛弃”同情伦理的外现。而“不放弃”,同样是《艳阳天》重心所在。萧长春特别强调“穷人的骨气”,如“天不怕,地不怕,不能遇上什么问题,咱们要坚持作硬骨头”42,“自己要永远作硬骨头”43。应该说,较之悲悯与同情,这种“不放弃”更构成了人性的坚韧部分。亚当•斯密认为,个体皆有强烈“改良自身处境”( bettering one's condition) 的冲动,“我们从胎里出来,一直到死,不会把它一刻放弃”。44当然,这也是儒家所倡扬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之精神。但就《艳阳天》而言,这种砥砺前行的绝不“放弃”的精神却并不来自典籍启发,而直接来自现实中“萧永顺们”对作家灵魂的冲击:

(农业社)只有几条毛驴,连一辆车都没有。土地归并后,春天可咋下种?种不上就收不来,几百号人指望啥活呢?永顺又琢磨出一个法子,靠山吃山,骡马大车跟野山要,当然他又得带头干。……他一连三天半夜前开会商量工作,半夜后就吹哨子集合人,带着社员上北大沟割柴火。哪儿山陡他往哪儿爬。45

实际上,《艳阳天》三卷重点所写闹粮、分红等事项并不完全直接取自萧永顺,但其“不放弃”的坚韧底色却直接是“保留着他的精神、气质、个性特征”46的结果。于是,萧永顺以穷人“硬骨头”为底的“不放弃”及其持久力度,就构成了小说中萧长春的灵魂,也构成了他与马之悦等对立面反复较量的动力。

可以说,萧永顺倔硬个性、中国革命底层本色以及作家内心巨大的善良,共同促成了萧长春的同情伦理实践,使“不抛弃、不放弃”成为这一新人身上难以分割的“公”的内核。此种新人灵魂,此前在郭全海、刘雨生、梁生宝等形象中由浅而深地出现过,但到萧长春才可说是获得丰富、完整呈现。当然,比较而言,其中“不抛弃”其实重于“不放弃”。倘只有“不放弃”,那萧长春就只是传统乡村常见的去历史化“能人”,但有了“不抛弃”,他就成为勾连中国农民命运转折的社会主义“新人”。遗憾的是,随着革命逝去,“不抛弃”的现实情境丧失殆尽,唯余“不放弃”在市场环境中日益演变成原子化的个人主义。在此文化转轨中,萧永顺/萧长春所内含的文化遗产自然不再被“看见”。

三、“私”的安置:叙事的“狡计”

革命同情伦理学的出现,堪称1950—70年代文学一桩“公”的遗产,但今天此遗产价值已很难落地。这与改革开放时代“告别革命”思潮流行、浩然被目为“高大全”写作的负面案例有关。不过,对所谓“高大全”论,浩然本人一直不能接受。其实,小说所叙萧长春顾不上回家、顾不上吃饭、一心工作一类描写,都有本事基础(如浩然亲见萧永顺带头跳到冰水中捞木头、对自己拔了农业社两颗萝卜的父亲不依不饶),但浩然的郁闷已很难引发后世研究者的回顾兴趣。然而,这里出现了另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果萧长春真是“高大全”或“通体透明”,他怎么可能在当时家喻户晓、引起万千读者喜爱?

这就涉及到从本事到故事更多层面的改造与处理。譬如,浩然具有非同凡响的比茅盾、师陀、张天翼、丁玲、柳青诸前辈更为突出的故事能力,极擅于“杯水波澜”。但萧长春的艺术魅力的来源,与此有关,可能更与作家对于“公”之周边人性之“私”的巧妙安置有关。后者,值得专门讨论。“私”与“公”的问题,不仅是社会主义文学的核心问题,亦是儒家着重处理的问题。儒家一直强调以“公”抑“私”,文艺主管部门更强调大公无私。然而,小说家们真的会如此循规蹈矩吗?其实,但凡有些文学“野心”的作者都不会这么做。而浩然,更相当谙熟此中规则。当然,就目前材料看,浩然基本上言不及此,然而对读文本内外,不难发现萧长春看似“高大全”,但并非“高大全”所能限制、所能说明。这涉及《艳阳天》通过本事改写完成的有关人性之“私”的三重安置。

(一)作为周边的“私”。一般说来,社会主义小说习于将“私”的元素配置在反面人物身上。最典型莫如“‘反动阶级’享有性描写特权的传统”,“《创业史》中富农士杰对素芳的强暴,《苦菜花》中女三青团员被国军的轮奸,反讽地同时成为那些年里青少年性启蒙和性恐吓的教材”47。《艳阳天》与这些小说颇为相似,不过不存在性恐吓,更多是生机勃勃的直露的性欲,如马立本对东山坞最俊的姑娘焦淑红的朝思暮想,马之悦早年与地主侄女马凤兰的通奸,当了干部以后对美貌少妇孙桂兰的挑逗与强暴(未遂),多写得细致入微、一波三折。而且,私欲在这些反面人物身上还有多层面呈现。比如,对于女人与金钱,“能人”马之悦就眼界不凡,认为“管他有千层房子万顷地也比不上……得势的人神气呀!”“他一心一意要往‘官势’上靠”。48从材料看,这些反面人物原型都不大清晰。不过,对于权力的执著,对于财富与情色的迷恋,都源自最普遍不过的男性欲望,不需具体原型支撑也能获得鲜活力量。这些普遍的“私”的存在,构成了萧长春身边乌烟瘴气而又饱满生猛的“周边世界”,这必然导致混迹其中的萧长春难以被读者“纯净”地去阅读、去理解。

(二)“私”的追补与重置。对于萧长春本人,《艳阳天》并未采取彻底的净化、剥离之策,其实也有合理的“私”的设置。因为无论儒家古训还是共产主义新道德,都并不排斥“私”的存在。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并非完全禁止人之私欲,只有过分的不合礼法的欲望才被划入“人欲”范围,合理的婚恋则被承认并归入“天理”。革命领导人毛泽东也主张适宜的公/私关系:“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49只不过在1950—70年代文学实践中,对于新人“私”的描写确实存在诸多风险,需要写作者有过硬艺术处理能力。然而在此方面,浩然似乎在故意挑战风险,所谓“追补”即是此意。这指小说中焦淑红与萧长春谈了一场有始有终的恋爱,而在现实中,原型萧永顺并无这样经历:

萧永顺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属牛,比我大七岁。我俩相识时,他正当而立之年,新婚大喜的事刚办过不久。他出生在穷苦人家,旧社会做过讨饭的花子,给地主扛过活。50

《艳阳天》故事发生在1957年夏,若以时间推算,此时原型与妻子刘淑英已早过恋爱期,按农村习俗,他们也会与无数乡间夫妇一样,不会在公众场合有亲昵举动,而《艳阳天》浓重墨彩推出的美丽少女焦淑红(从刘淑英名字中借了“淑”字)其实并无原型。显然,浩然若希望以“无欲”“无私”为标准刻画萧长春,那实在不需要添加焦淑红这一角色,更无需将焦对萧的爱慕刻画那么富有层次感,以致令当年无数读者辗转难忘。这表明,浩然既深谙“人对人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51的事实,又了解英雄岂能无美人相配的大众文艺秘密,故《艳阳天》必须“无者造之而使有”。于是,小说中萧长春虽也如原型一样已婚,但不料“媳妇命薄”“暴病死去”。于是,作为合理的“私”的婚恋事宜就出现在萧的身上。当然,浩然也小心限制着“私”的边界。这突出表现在,直到小说结束要被推进洞房时,萧长春都没对读者流露过他对美丽少女焦淑红哪怕一丝丝的性欲心理。对此,叙述者仅是称:“他发现这个姑娘跟自己的多种关系中间,又多了一层关系;他没有用心发展它。”52甚至,焦对萧的感情也主要基于对其同情型人格的崇敬,并认为他俩关系“成了,是革命同志,成不了,也是革命同志,只有革命同志才是最宝贵的关系”53。

(三)被观看的“私”。不过,“革命同志”关系并非《艳阳天》再现萧、焦之恋的规则的全部。浩然费尽周章在本事之外“无者造之而使有”,为原型萧永顺虚构恋爱对象,目的当然不在于恪守革命者须为“清教徒”的既有规则。的确,萧、焦交往都在“革命同志”关系范围之内,但敏感读者不难发现,小说中萧虽是当仁不让的男主人公,但其视角并不能覆盖东山坞,相反,他经常被安置在别人(尤其反面人物)视角中,被评点、被观看、被“展览”。而且,萧本人、叙述者都对此评点、观看似乎无所察觉,根本不利用全知视角可以干预的便利予以辩驳。这就使萧在小说中始终游动在两个并行不悖的世界里:他行动着、斗争着、奔走在东山坞各个角落,但他又始终被不同的甚至怀有敌意的眼光注视着、揣摩着、攻击着。这是同时代文学极为稀见的叙事处理,目前学界也很少注意到。然而,恰是这层观看,让读者进入一个似乎属于围观者但实际上属于萧的“私”的世界。譬如,通过美丽少妇孙桂英的眼睛,读者可意外发现“新人”萧长春其实还是一个性魅力十分强大、浑身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男子。还是在孙桂英没有嫁到东山坞以前,她在婶子家瞥见了偶然进门躲雨的复员军人萧长春:

孙桂英扒着竹帘子缝朝外一看。这一看不要紧,一下子就把她给迷住了:多漂亮的一个小伙子,越看越爱看。她站在竹帘子里面只能往外看,外面看不到里边;一直看到雨住,那个人背着肥田粉告别,她的腿都站麻了。回到家,她就硬让她妈到东山坞查访这个人。54

这是完全出于“力必多”(libido)冲动的一见钟情。孙桂英后来误嫁马连福(也是东山坞复员军人)并陷入对萧长春的漫长向往之中自不必论,但她能看见的,读者当然也能看见,焦淑红自然也能看见。如此一来,读者再反过来看萧、焦交往,就很难剔除混杂着“力必多”的“前理解”。

当然,来自孙桂英的观看只是在丰富萧的“私”的世界,来自对立面马之悦等的观看,却几乎是在解构、毁灭着萧的“无产阶级本质”。譬如,马之悦从不认为萧是什么“英雄”或“新人”。在他眼中,萧既是一个老辣的官场对手,更是一个善于掩饰自己情欲冲动的男人。对于萧、焦关系,他如此理解:“萧长春毕竟当了三年的‘二茬子’光棍,有这样一个美貌的女人住在对面,又经常在眼皮底下晃,能不动凡心?萧长春也毕竟是个能说善讲、口齿伶俐的人,加上当着支部书记,揽着大权,征服一个嫩弱的黄花少女,比起马立本来有许多的便利条件。”55对男女之事研究通透的马凤兰,则仿佛看见萧无时不刻地为性饥渴所煎熬:“她认定:天下没有不爱腥味的猫,也没有不贪女色的男子;别看表面假正派,那是没机会,不敢!萧长春这样一个壮年小伙子,又多情善感,又尝受过女人温暖滋味儿,身跟前游着一条肥鱼;这条肥鱼不是躲闪,而是摇头摆尾引他去捕捉,心里边早看透了,早就明镜似的。”56因有如此坚定的“看”,所以小说第2卷就出现了“萧支书搞马连福媳妇”这样的惊天大事。从目前可见材料看,原型萧永顺并无此类事件,但浩然自己却遇到过与小说中孙桂英诱惑萧的相似场景。还是当记者时,浩然遇见一位在县委秘书室帮忙的“美貌的姑娘”,两人谈文学,谈电影,当晚浩然“心神摇荡,激动不已”,“久久不能入睡”,下次两人再度长谈:

她嘻嘻地笑,笑声中,她的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膝盖上。……如同一股电流,从膝盖传遍周身,心脏也随着猛烈地狂跳,我自己都听得见那“怦怦”的声响。同时有一股难以抵御的亢奋的冲力,在体内骚动、撞击,又觉得天昏地暗,一切都在我听觉、视觉和感觉中消失了。沉默片刻,小秀朝发呆的我瞥了一眼,声音发颤地说,你来密云那天,我第一眼就看上你了……你这屋不保险,说不定啥时候就来人。到我住的那屋去吧,那儿最安全。57

显然,马凤兰“看”到的萧被“身跟前游着一条肥鱼”诱惑的心理煎熬,有浩然自己的体验基础,“不能自制的欲火烧得我神魂摇荡”,“要像凶猛的野兽那样冲过去”。58这表明,即使浩然自己,恐怕也不认为马凤兰、马之悦等对萧的低俗想象脱离了萧作为正常男人的真实心理。不过,小说中的萧长春永远不曾向读者呈现自己内心情欲的波涛,而只是一帮不喜欢他的人对他指指点点,把他想得相当龌龊、极其色情。这种巧妙安排,颇近于霍尔看法:“否认是一种策略,靠着它,一种强烈的爱好和欲望既得到纵容又同时被否认。正是在那里,被禁忌的东西却设法找到了表征的一个替代形式。”59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指指点点是否会对读者产生“错误”引导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客观而言,《艳阳天》对马之悦、马小辫、马凤兰等反面人物的描写,本来就超出一般他者化、客体化的处理水准,而颇接近叶昼提出的“各有派头,各有光景,各有家数,各有身份”60的美学要求。虽是反面人物,但出自他们视角的观察却具有并不低于正面人物的可靠性与情理依据。兼之叙述者从不替萧分辩,有意把他丢放在主流意识形态的“非保护区域”,读者对萧的阅读、理解就必然时时滑出“无产阶级本质”的边界,进入暧昧丛生的想象空间。当然,对此接受偏差,“最爱读”“两部现实主义巨著《金瓶梅》和《红楼梦》”61的浩然不大可能毫无预判,而更似是有意为之。

此外,在《艳阳天》中,萧被追补和被观看的“私”,并不止于男女和情色,还涉及同样混杂的权力欲与征服欲问题。在此方面,也有一定本事基础,不过此种观看涉及对乡村“中国”的整体形塑,此处暂不分析。总的来看,放任反面人物对社会主义新人之“私”进行不怀好意的围观,是1950—70年代文学非常特殊的叙事处理。其间,其实存在作家从未公开谈及的带有“狡计”色彩的艺术创造。诚然,《艳阳天》立意要塑造一个大公无私的社会主义新人,然而作为小说家,浩然当然明白这种作为同情伦理实践“典范”的利他主义的“公”的英雄即使有真实原型,在现实中也并不普遍,更难为多数人认同并践行,恰如爱尔维修所言,“自然从我们幼年起就铭刻在我们心里的唯一情感,是对我们自己的爱。这种以肉体的感受性为基础的爱,是人人共有的”,“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人们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爱自己甚于别人的”62。因此,小说家必须巧设办法、将这种“典范”形象转变为读者可理解、愿意亲近的对象。为英雄配上美人,将革命与爱情混搭,自然是古往今来文学成熟的经验,然而如何恰当把握革命与男女的张力实在不易处理。此前《三家巷》曾叙写“美丽极了,英勇极了,可爱极了”的无产阶级英雄周炳波澜起伏的革命/恋爱史,结果被批评为“宣传没落阶级的恋爱观和黄色毒素,对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年起着严重的腐蚀作用”63。比较起来,浩然就更多“后见之明”:一心为“公”的萧在小说中接连不断地被反面人物观看,被读者投以暧昧的“私”的想象,与萧被叙述者凸显的“公”形成紧密纠葛,冲突着、补充着也完善着,萧这一艺术形象也就必然从“通体透明”的危险边界重返“人”的世界,获得亲切而扎实的人间气息。然而,“私”与“公”的多重纠葛也得到妥当安置。第一,“私”始终未获得叙述的合法承认,因此,面对文艺主管部门和评论界,浩然始终可以坚持自己塑造了一个纯粹的“公”的“型体”,读者受反面人物误导所产生的“私”的暧昧想象只能说是“感受谬误”现象。这大约是浩然在社会主义写作中难以复制的叙事“狡计”,其稀见而巧妙的“小说家法”令人叹服。第二,合法性存疑的“私”终究不能动摇萧长春所承载的革命的同情伦理学,以及其背后所勾连的中国下层民众的历史、现实与未来。因此,如果说1950—70年代文学在全力以赴地创造一种社会主义新文化的话,那么《艳阳天》有关“不抛弃、不放弃”之同情伦理的叙述,可谓别开生面,值得后世研究者重新发掘。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红色文艺与百年中国研究(项目编号:21&ZD259)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浩然:《艳阳天》(第1卷),作家出版社1964年版;浩然:《艳阳天》(第2—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

②⑤28 34 36 45 50 57 58浩然口述、郑实采写《浩然口述自传》,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172、233、238、239、176、176、171、94—95、96页。

③浩然:《永远歌颂》,《答初学写小说的青年》,春风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183页。

④[法]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

⑥梁秋川:《一生的农民兄弟——萧永顺》,《父亲浩然和他的朋友们》,团结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

⑦37马进:《浩然在昌乐农村下放劳动纪事》,《苍生文学》1999年第3期。

⑧11孙宝灵:《浩然的文学道路与文本形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1、140—141页。

⑨12 25 46梁秋川:《曾经的艳阳天——我的父亲浩然》,团结出版社2014年版,第13、24、189、92页。

⑩柳青:《创业史》(第1部),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年版,第21页。

13 61浩然:《小说创作经验谈》,中原农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0页。

14 15 6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457、501页。

16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王录等同志关于绥中九区王宝山村及新立村的检查报告》,《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78页。

17蒙万夫编《柳青传略》,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34页。

18 30[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2、5页。

19[德] 阿莱达•阿斯曼:《回忆空间:文化记忆的形式和变迁》,潘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1页。

20中央档案馆编《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1948年7月27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405—406页。

21李伟:《关于国内民粹主义研究的几点讨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年第1期。

22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办公室编《陕西省农村调查》,《17 个省、市、自治区 1956 年农村典型调查》(1958年),山西省档案馆藏,馆藏编号21-8-1-3,第130页。

23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河北省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进错误的检讨(摘要)(1953年3月)》,《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54页。

24蒋廷黻:《国士无双:蒋廷黻回忆录》,新星出版社2016年版,第15页。

26 27李杨:《抗争宿命之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1942—1976)研究》,时代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287、291页。

29[爱尔兰] 理查德•卡尼:《故事离真实有多远》,王广州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31[美]迈克尔•L•弗雷泽:《同情的启蒙——18 世纪与当代的正义和道德情感》,胡靖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95页。

32[英] 休谟:《道德原则研究》,曾晓平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95页。

33庄子:《庄子•外篇•天道》,https://www.sohu.com/a/194152980_652057。

35杨茂林,李中元:《西沟口述史及档案史料(1938—2014)》(口述史卷一),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33页。

38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7页。

39 54 55浩然:《艳阳天》(第1卷)(下部),作家出版社1964年版,第600、652、432页。

40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页。

41徐丹丹:《论社会正义的情感基础——同情》,《伦理学研究》2012年第5期。

42 43 48浩然:《艳阳天》(第1卷)(上部),作家出版社1964年版,第35、43、71页。

44[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 295—296 页。

47黄子平:《灰阑中的叙述》,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65页。

49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4页。

51[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0页。

52 53 56浩然:《艳阳天》(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754、865、835页。

59[英]斯图尔特•霍尔:《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徐亮、陆兴华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70页。

60参见施耐庵、罗贯中《容与堂本水浒传(上、下)》(第三回),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8年版。

63谢芝兰:《〈三家巷〉〈苦斗〉是宣传资产阶级思想感情的腐蚀性的作品》,《南方日报》1964年12月1日。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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