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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2022年第11期|彭兴凯:李民的故乡
来源:《朔方》2022年第11期 | 彭兴凯  2022年11月04日08:18

当时,谢莹正在书房通过微信与儿子讨论李民的后事。李民突然在卧室呼喊了起来,她急忙结束了和儿子的通话进入卧室,只见躺在床上的李民已经欠起了半个身子,大张着嘴,准备继续呼喊。

谢莹说:“老李,你喊什么喊啊?”

李民用苍老沙哑的声音说:“我,我要回家。”

谢莹说:“老李,你糊涂了?咱们昨天出的院,现在不是已经在家里了吗?”

李民继续用沙哑的声音说:“不,我要回老家。”

“回老家?”谢莹瞪大眼睛叫了起来,“老李,你开什么玩笑?就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能回得去吗?那可是八百多公里的路呢。”

李民却现出特别坚决的表情说:“反正我是一定要回老家的。如果你们反对,我就自己走。”李民边说边要起床,意思马上就要动身。

谢莹将他按定在床上说:“好好好,你回老家我不反对,容我告诉你儿子,让他准备准备,咱们再动身好不好?”

李民终于老实地躺了下来,闭上眼睛。

谢莹再次进入书房跟儿子汇报。她没有再用微信上的语音功能,而是直接将电话打了过去。儿子在电话里沉吟了半天说:“妈,爸的故乡情结你是清楚的,在他生命还剩下不多的时间里,咱们应该尽量满足他。”

谢莹无奈地叹了口气,算是点头默许。

李民的故乡在山东。具体点儿说,是在山东省蒙阴县一个叫李家沟的小村。那个村子坐落在山中,那座山叫蒙山,十分高,十分大,峰峦绵亘,方圆有好几百里。李家沟村就在蒙山山脉的极深处。从村子去镇上,要翻越两架山;去县城则要先赶到镇子,再乘坐公共汽车走八十里路方能到达。李民就是在那个小山村里出生并长大的。现在的李民之所以生活在上海,是因为他是村里唯一一位将书读到中学的人。本来中学毕业,他已经回村当了三年农民,恰恰在这个时候恢复了高考,李民金榜得中,考到上海的大学了。

谢莹是在大学校园里与李民认识并相爱的。只不过两人并非同班同学。当年,谢莹进入那所大学读书的时候,李民已经读大三,再有一年就要毕业。新来的女大学生谢莹最先见到的并非李民本人,而是刊登在文学刊物上他的小说。小说是农村题材,是发生在那个叫李家沟村的故事。从小在上海长大的谢莹,仿佛被作者带进了一片新天地,被那些童话般的乡村故事迷倒了。后来,当她知道作者是她的学长,正在读大三时,她惊喜万分,双腿似是被一条看不见的魔力绳牵动,不由自主地向男生宿舍楼走去。她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他。从此,她成了他宿舍里的常客。她来了,就在床沿坐下,兴味盎然地谈他的小说。他则告诉她,他写的那些作品虽然都冠之以小说,其实都是他们村里真实发生的事情,没有丝毫的夸张与虚构。

她叫了起来:“你那篇《猎手》中的七叔真的养了只狐狸?”

李民说:“那是当然。他是我的堂叔,小时候我经常和那只狐狸玩呢。”

她又叫道:“你小说中写的那个来柱婶,真的曾是国民党某个军官的姨太太?”

李民说:“可不,她原本是国民党部队一个团长的姨太太。渡江战役失败,那位团长逃到了台湾,她就从蒙阴城躲进了李家沟村,后来就嫁给了来柱叔。有一天,我去她家里玩,她还穿上当年穿过的旗袍让我瞧呢。”

她继续叫道:“你在小说中写的那个‘我’,有一天淘气,被家长赶出家门,睡在了山洞里,后来来了一只狼,那狼不但没有吃掉他,还用身体给他取暖,也是真事儿?”

李民说:“当然是真的!”

“怎么可能呢?”她叫道:“狼的本性可是吃人的。”

“怎么不可能呢?”他说:“在我们李家沟,什么事情发生都有可能。”

“为什么?”她一脸不解。

因为我们李家沟是个神奇的地方,神奇的地方发生的事情就充满了神奇。他接着不无自豪地对她说,我们村坐落在深山中,四周全是高山与密林,只有一条小路能进入村子,就像《桃花源记》里的样子。

她当然知道陶渊明写的那个桃花源,脸上不由露出了神往的表情。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还是经常朝他的宿舍跑,见了面就谈他写的那些小说和他的故乡李家沟。谈起李家沟的时候,李民总是兴致勃勃,口若悬河,双目炯炯,对他的家乡极尽溢美之辞。她呢,便再次对那个童话般的地方充满了好奇与神往。终于有那么一天,她忍不住对他说,我真想到你们村里去看看。

他爽快地应道:“那就去呗。”

她双手一摊说:“可是,怎么去呢?”

他微笑着说:“到了暑假,由本人领着你去呗!”

这年暑假,他果然带着她上路了。不过,此时,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过去,他们除了是同学外,还是读者与作者的关系。现在,两人则成了恋人关系。男朋友带着女朋友回自己的故乡,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他们先是乘火车到济南,再乘长途汽车到了蒙阴,然后从蒙阴乘县域内的客运班车到镇上。到了镇上,就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使用了,两人背着行囊,开始徒步前行。走出镇街就进入山中。开始的时候,还有一条清晰的小路在脚下蜿蜒,越向前走,路越细小,当进入深山之中的时候,路径已经让野草野藤所覆盖,且顺着山势时而上升时而下跌,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

“这就是去你们村的路?”她抹着脸上淋漓的大汗问。

“这就是去我们村的路。”

“怎么这么难走啊?”

“咱们去的是李家沟,不是南京路与外滩,当然不怎么好走了。”

她不再吭声,咬紧牙关继续向前走。走了半天,抬头看看,李家沟还在遥不可及的地方,而她却已经累得再也迈不动脚步了,只好一屁股坐下来,嘴里吁吁喘着。

李民便说:“当年我去镇上念中学,每天都要在这条路上走一个来回呢。”

她说:“如果换成我,可就累死了。”

他说:“如果你从小生活在我们村,就不会这么狼狈了。”

她的确有点儿狼狈,脸上汗水淋漓,头发不仅散乱,上面还沾着野草与树叶,手让荆棘划伤了多处,时不时地还要跌一跤,屁股上早已留下了地图似的土印子。若不是她对那个小山村充满了神秘感与幻想,若不是她同男朋友正热恋如火,若不是她对这个青年作家带着满满的崇拜,她可能早就知难而退地逃回上海了。还好,在吃了许多苦头后,历时三个多小时,他们还是到了李家沟。

上海来的女大学生眼里的李家沟,却没有发现桃花源的味道。没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更没有什么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的只是高高的山与深深的沟,山上与沟中则是乱石与杂树。那个小村庄里的几十户人家,零零散散地分布在一个深深的山坳中,家家都是石头院、石头屋,屋顶上都罩着茅草,低低的,黑黑的,破破的。院里院外都栽着树,树叶浓密,将房屋全都遮挡,如果没有炊烟冒出来,你不会想到这里有个小村庄。

“这就是你小说中那个迷人的小山村?”她忍不住问道。

“对。”他幸福地说:“你瞧,我的故乡是不是很美丽啊?”

她再一次拿眼瞧了瞧这个村子,除了觉得原始与荒凉、贫穷与落后,并没有看出任何的美,更谈不上迷人。但是再看看这位归乡游子认真而又期待的表情,她没有将想说的话说出来。

她带着盎然的兴趣来到李家沟,原本要住上整整一个暑假,好好地领略与享受一下那个童话般的小山村,可是她在村里住了还不足三天,就要马上逃离。首先,她不能忍受的是村里没有电,得用油灯照明,晚上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其次,她吃不习惯这里的食物,尤其是那种地瓜煎饼,黑乎乎、硬邦邦、驴皮似的,根本咬不动。就是咬得动,也无法咽进肚子里。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村里人方便时用的茅坑,只是用树枝随便搭起的篱笆墙,透过树枝的缝隙,能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人白花花的屁股。她第一次进茅坑方便的时候,立刻就逃了出来,惊诧地叫道,这儿怎么能方便?

李民却哈哈大笑道:“你怕什么?没有人会看见你的。”

李民说的倒是实话,她来村里三天了,除了见到李民的父亲与母亲外,并不曾见到过其他的人,包括他在小说中写到的七叔与来柱婶。

上海来的女大学生一百个不习惯,回到故乡的李民却仿佛蛟龙入海,显得格外自如。他一改在大学校园里那种文质彬彬的模样,变成了一只敏捷的猴子。看见有棵歪脖子树,就会一纵身跳上去,打个滴溜儿。看见村头的裸岩或大石头,他会一溜小跑来个冲刺,迅速地攀爬上去,在上面玩个倒立。而跑到深沟中去捉螃蟹,登上山坡采野果,更是他最喜欢的事情。村子周围的山上,野果十分多,有覆盆子、车厘子、野草莓,还有山杏与山葡萄。他就一一地采下来,递给她品尝。生活在大上海的她,从来没尝过山里的野果,她之所以跟着男朋友来他的故乡,品尝他在小说中经常提到的野果,也是目的之一。然而,当她把那些野果吃进嘴里的时候,感到的却仅是微微的甜,更多的则是酸与涩。

她忍不住叫了起来,“这野果怎么和你小说中不一样啊?”

他微笑着说:“怎么会不一样?甜甜酸酸的,胜过王母娘娘的蟠桃呢。”

她望着他,恍然大悟,明白了过来,“怪不得你能写小说,真是会夸张。”

他却正色说:“我可没有夸张,在我的感觉里,天下的水果,都没有我们山里的野果好吃。”

她望了他一眼,锁了锁眉头,没有说什么话。他则领着她继续在山里转,仿佛逛南京路或者城隍庙,一会儿进了这道山沟,一会儿去了那条小溪。后来,他领着她登上了一座高高的山冈,进入一片黑松林。那片松林密密的,阴森森的,风从林梢掠过,发出呼呼的声响。她有点儿害怕。这一害怕,就想起他在小说中写到的关于狼的事情,“李民,咱们回家吧,小心遇到狼呢。”

李民说:“你忘了?小说里的狼与人类是好朋友。”

她撇了撇嘴说:“我已经领教过你的夸张了。”

他咯咯咯地笑起来,笑过了,正色说:“谢莹,我说狼和人类是朋友,真不是夸张。它们经常到村里来,从来没有祸害过人,有时候,它们还会帮着人呢。”

就是在那天夜里,她听到了狼嚎。那是她平生第一次听到狼嚎。那狼先是在山里叫,后来进了村子,在村巷里叫。过了一会儿,就来到了李民家的院子外,在院子外面的树底下叫。那狼还不是一只,而是许多只。许多只狼冲着李民家石头屋叫。女大学生吓坏了,甚至是崩溃了。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将脑袋埋进被子里,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谢莹再次来李家沟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她的身份早由李民的女朋友变成了妻子,他们的儿子都已经上了中学。此时的李民自然早就大学毕业,且留校当了文学院的老师。他每日的工作除了向学生传道授业外,就是致力于小说的创作。他的那些作品,均为农村题材,故事的发生地,皆是那个叫李家沟的小山村。身为上海某家出版社的文学编辑,谢莹虽然明白那个连电都不通,晚上狼就在房子外面嚎叫的小山村,是李民创作的唯一源泉与土壤,就像邮票那么大的故乡之于美国作家福克纳,但在读他新作的时候还会皱皱眉头道:“你怎么又写到了李家沟?”

他说:“因为那是我的故乡啊?”

她道:“你在上海都生活了二十多年,为什么不写点都市题材的作品呢?”

他说:“我对上海,对都市没有丝毫的感觉。”

李民说得倒是没有错。虽然他身居上海,是大学里的教授,却听不懂上海话,吃不惯上海菜。至今,他还不知道上海的石库门哪个地方最典型,乘哪路公交车能到达虹口体育场。而且,他从来没有坐着游船去看看外滩,也从来没有登上过东方明珠电视塔与金茂大厦,到南京路逛街的情况更是鲜有。他在教书之外唯一愿意去的地方就是巨鹿路675号,因为上海的几家文学期刊就设在那里。他去那里,通常是去送自己的稿件,或者听编辑对他作品的修改意见。但是对他的故乡,他却总是念念不忘,几乎天天挂在嘴边。他除了要在小说里写那个小山村之外,每年都要有数次雷打不动的故乡行。父母健在的时候,他的主要目的是探望父母。父母先后故去,他仍然要回故乡,就让她有点儿不能理解了。

“你在老家已经没有亲人了,还回去干什么?”

“因为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的根在那里,魂也在那里。”

“那你每次回去都干些什么呢?”

“去墓地祭奠父母,在老屋里住一住,回忆回忆童年的生活,看看那些山与水,还有乡亲们。”

“那你都有什么收获呢?”

他没有回答她,或许是不屑回答。但是过不了几天,他就有一篇小说创作了出来。内容还是他的故乡。故事的发生地,还是那个叫李家沟的小山村。

现在的谢莹,自然已经不再对那个李家沟向往与神奇了,非但不再,而且那次跟着他回故乡的经历,还在她的心头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与恐怖。她忌惮于那里的贫穷与闭塞,忌惮于那里的原始与野性,每当想起那个小山村,她就会想起那低矮的石头屋,篱笆挡不住的茅坑,还有那令人寒毛倒竖的狼嚎。只是,作为李民的妻子,她知道自己应该夫唱妇随,应该陪伴着他回故乡,但是,每当她的丈夫收拾行囊准备回乡时,她却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

两人结婚的第三年,李民的父亲病逝,李民要赶回老家奔丧。作为逝者的儿媳,她同样有义务前往。然而,她却有了个相当充分的拒绝理由,那就是怀了身孕,而且已经六个多月。望着她那笨重的身子,李民锁起了眉头,最终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独自返回了故乡。她在时隔十几年之后再次跟着李民回故乡,是李民母亲的辞世,而此时,儿子已经初中毕业,她本人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没有了任何拒绝的理由。

还是先坐火车到达山东的省会济南,还是乘坐长途客运车赶到那个叫蒙阴的小县城,再从县城坐个体户经营的那种破中巴到镇上,然后从镇上再去那个深山中的小村子。还好,十几年的时间过去,那条羊肠小道已经拓宽了许多,虽然无法通行汽车,摩托车还是可以行走的。李民的一个堂侄等候在镇上,将两人打包似的载到摩托车上,摇摇晃晃在山路上颠簸。

那是她平生唯一的一次乘坐摩托车,那天的经历想起来,至今还令她心惊肉跳。摩托车摇摇晃晃地朝前开,李民的堂侄在前面,她居中间,李民则坐在她的身后,三个人就似一块由人体构成的三明治。那路虽然能跑摩托车,却高低不平,许多地方都临近深沟,稍有不慎就有翻到深沟的可能。再看他们屁股下面的摩托车,不仅小,还破,三个人的重量似乎随时能把那车压垮。

她忍不住叫道:“能行吗?”

前面的堂侄说:“大婶子你放心,三百斤的肥猪我都带过,没事儿。”

她带着哭腔,“我好害怕啊,万一有事怎么办?”

后面的李民则说:“别害怕,有我呢。”

她想从车上跳下来选择徒步,可是,无论是李民,还是那位堂侄,已经不再理睬她,只管驾着车向前奔跑。她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死死地搂住驾车者的腰,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当时,她头脑中唯一的感觉或意识,就是自己的小命可能要交待在这里。

还好,她捡回来一条命,李民的堂侄安全地把他们夫妻载到了李家沟。只是,将她从摩托车上扶下来时,她已经瘫软成一团烂泥,浑身早被冷汗湿透,人都不能站起来了。是李民与他的堂侄扶着她,将她弄进家门的。

进了家门,见到躺在灵床上的母亲的遗体,李民所做的事情便是立刻将她丢下,扑上前去,发出了涕泪滂沱的号哭。

谢莹出生在上海的弄堂里,那里的人也有生老病死,她自然见过许多的葬礼。她没有想到在偏僻的李家沟,葬礼会如此复杂与隆重。哭灵、泼汤、入殓、指路、下葬、填土、圆坟、上坟,一个仪式连着一个仪式,似乎没有完。在这些仪式中,那个泼汤仪式则最为耗时与烦琐。当地的风俗说,大家都是从山西大槐树移民过来的,死了之后魂儿都要回故乡,因为路途迢迢,路上不免饥饿,逝者的家人就要到土地庙门前泼洒汤水,让土地老爷带去给逝者享用。泼汤有大泼、中泼与小泼三种。小泼至少要泼三次,中泼至少要泼七次,大泼则要泼九次之多。李民的母亲在村里属于德高望重的人物,又养育了一个在上海工作的儿子,还是大学里的教授与作家,自然不能马虎,要大泼,于是,在哭灵之后,泼汤仪式开始。

葬礼的主持人就是李民在小说中写到的七叔,他干干巴巴的,下巴上有长长的白胡子,看上去似是一只老山羊。他肩挑盛满汤水的瓦罐在前面引路,所有的孝子贤孙们则排成长长的队伍,迤逦地从家里出来,朝土地庙方向走去。

李民虽是家里的独子,他的上面却有七个姐姐。七个姐姐都嫁到了周边的村子里,母亲辞世,自然要赶来奔丧。不仅姐姐们全来了,七个姐夫、姐姐与姐夫生的儿女们,以及儿女们婚嫁之后衍生出来的所有亲戚们,统统来了,再加上村里的本族本家与东邻西舍,人竟然有了上百名。所有的人都穿着孝衣戴着孝帽,举目看去,眼里就只有一片皑皑的白。

李民作为逝者的儿子,自然也穿上了孝衣。他的孝衣不是白的,而是麻布片,腰间还系上了一根粗壮的布绳。绳子的一端长长的,尾巴似的拖在屁股后面,手里则拄着一根柳木棍。那柳木棍不足半米长,拄在手中行走的时候,李民需要深深地弯下腰,看上去仿佛是在爬行。谢莹望着李民,感到非常吃惊,她暗想,这是那所上海知名大学的教授吗?这是那位获得过许多奖项的作家吗?这是她的丈夫与儿子的父亲吗?她认不出他来了。她觉得此时的李民,完全就是个住在深山中的老农。

土地庙远离村庄,从灵堂到庙前有三里多路,泼汤的队伍排成长长的一溜,沿着窄窄的小路向前行走。李民走在最前面,他的身后便是逝者的儿媳谢莹,再后面便是逝者的七个女儿及他们的配偶,接下来则是各路亲戚、族人与乡邻。走在去土地庙的路上时,是需要大声哭啼的,如果无法哭出声音来,也要用假哭的方式发出悲音。李民的哭声巨大,而且是真哭,呜呜的,让谢莹想起了第一次来李家沟时听到的狼嚎。身后的姑姐们有的是真哭,有的却是假哭,让人听了似是唱戏文。谢莹哭不出来,更不会假哭,她便将脑袋缩在白色的孝衣里,只是低着头走路。她的大姑姐从后面捅捅她说,他大妗子,“你怎么不哭?”

她只好实话实说:“我哭不出来。”

大姑姐说:“哭不出来也要哭!”

她还是实话实说:“我怎么哭都哭不出来。”

大姑姐哼了哼鼻子不再说什么,嘴一咧自己哭号起来。

不过,在最后泼汤时,谢莹还是哭了起来。那是在土地庙门前的空场上跪倒在地,边哭边叩首的时候。当时,她想拨开前面的一块小石头,以方便叩首,不料石头下面有只蝎子,蜇了她的手指,那是她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疼,先是疼在手指上,接着是整个的手,随之,整条胳膊都疼了起来。一开始,她忍着没有哭出来,当胳膊疼得似是被刀砍了时,她再也无法忍受,终于哭出了声,泪水在脸上哗哗地流。

事后,李民对她说:“你知道蝎子为啥咬你吗?就是因为你不哭。我们这儿有个讲究,家里亲人去世如果不哭,是不行的,于情于理道都不行。不过,你这么一哭,就行了。”听李民的意思,连他家乡的蝎子都是有灵的,都和人心是一致的。设若真如他所说,她还得感谢那只蝎子呢。

谢莹记不清是怎么完成整个丧事的,当她回到上海的时候,感到自己似脱了一层皮。想起在那个小山村里的遭遇,她忍不住对李民抱怨,都什么年代了,村里还搞封建那一套?

李民却说:“谢莹,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个人死去是大事情,不能草草地埋掉,要有个仪式感,这是对死者的尊重。”

“这样的仪式毫无意义。”

“至少对活着的人是个安慰。”

随着母亲的故去,那个深山中的李家沟就没有李民的至亲了,然而,李民每年还是要抽出时间去那里走走,住上几天。每次从故乡回来,他也总是带着满足的表情,向她讲述与炫耀。什么村里终于通上电啦,什么在山里发现了一窝山鸡蛋啦,什么来柱婶九十多岁了还是那么结实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都是让他兴奋或激动的事情。似乎唯有一次,他从故乡回来之后叹了一口气。她问他为什么叹息,他不无遗憾地对她说,在整个蒙山,狼已经绝迹,再也听不到狼的叫声了。不过,马上他又高兴起来,对她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石柱子当上村支书了。”

石柱子就是李民的堂侄,就是那个驾驶着摩托车让她经历生死的家伙。

李民说:“这小子可不简单呢,他要立志改变村里的落后面貌呢,他要让村里吃上自来水,要修一条公路,将汽车开进村子呢!”

谢莹哼了哼鼻子说:“他就是修个飞机场,能起落波音与空客,我也不会再去了。”

李民板起面孔说:“谢莹,你那是偏见。你对我故乡的认知和态度是完全错误的,是要不得的,是很危险的。”

“怎么了,你要将我休掉吗?”

“那倒没必要。其实,我对你们上海也是有偏见的。”

她撇着嘴道:“既然有偏见,为什么还跑到我们大上海来读书、工作与居住?还娶了个上海老婆呢?”

“那是两回事。”

自从那次从老家回来,李民与那位叫石柱子的堂侄交往频繁了起来。维系两人关系的工具就是手机。据说,李家沟的信号不怎么佳,那位堂侄要同他的堂叔通话时,需要爬上村子南面的山冈,站在山冈上一块猴子状的石头上才能打通。叔侄俩通电话的内容全是李家沟发生的事情,谁家的孩子考上了大学,谁家的兔子卖了个好价钱,以及谁家添丁进口或者老人故去,诸如此类。那位堂侄除了经常来电话外,还时不时地寄些土特产到上海,比如花生、绿豆、大枣、核桃。当然,最多的还是煎饼。那些煎饼有地瓜的、有玉米的,还有小米以及高粱的。无论什么样的煎饼,李民都是如获至宝,总是在第一时间将包裹打开,取出一张来,卷上一棵大葱,喇叭似的握在手中,咔嚓咬下一大口,再咔嚓咬下一大口,香香地嚼,边嚼边说:“好吃,好吃,真是太好吃了!”接着又说:“啊,真是太好了,终于又吃到故乡的味道了!”

她望在眼里却将眉头皱起,提醒说:“小心点,別硌了牙。”

“才不会呢。从小吃惯了煎饼的牙,那是可以咬钢嚼铁的。”他说着再咬下一大口,在嘴里香香地嚼。

有一次,那个堂侄竟然给他寄来许多蝎子。那些蝎子全是活的,盛在一个塑料盒子里。他将盒子打开,把里面的蝎子倒进了一个搪瓷盆子内,那些毒虫就张牙舞爪地在盆子内乱爬了起来。她望在眼里,脸吓得煞白,嘴里哇哇直叫。与此同时,她的手与胳膊则似当年让蝎子蜇过一般,发出阵阵疼痛。见她吓成如此模样,他竟然满脸笑意地将手伸入盆内,用两个手指把一个大母蝎子捏了起来。

她惊叫道:“你不要命了?”

他一脸轻松与得意地说:“我从小就敢用手拿蝎子。再说了,蝎子可是我们那儿出产的名贵中药材,消炎解毒、活血化瘀呢。”他说着,竟然将那只活蝎子送入口中,嚼了嚼,咽进了肚子。

她瞪大眼睛呆若木鸡,失声叫道:”你怎么把它吃了?”

他还是一脸得意地说:“我从小就敢吃活蝎子。”

她真的有了要呕吐的感觉。

岁月匆匆如白驹过隙,转瞬之间,李民与谢莹夫妇都在单位退休了。退了休的李民在回了一次故乡后,同谢莹商量,要带着她回故乡定居,效法那个叫陶渊明的小县令,过田园生活。她给他的回答却十分干脆,那就是“不可能”三个字。他便耐心地劝说她,说现在的李家沟,已经不是过去的李家沟了,通了电,有了自来水,柏油路早从镇上修到了村头。说这几年村里大力发展观光旅游,已经成为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了。但是不管他如何美化,她给他的回答还是那冷冰冰的三个字。

“你真不去?”他问。

“不去!”她坚决说。

“你不去我可要去了?”

“悉听尊便。”

最终,他回归故乡定居的愿望泡了汤。他在单位组织的一次体检时,发现患上了肿瘤,而且是恶性的。接下来的事情没有什么可以犹豫的,那就是住院治疗。先是手术,再是化疗,接着是对靶给药以及免疫疗法,李民的体质断崖式地垮了下来。

虽然彻底放弃了回故乡定居的打算,但是在感觉到身体稍有好转的时候,李民还是多次产生回故乡去住一住、看一看的念头。只是此时,李民的妻子与儿子有了否决的机会与理由。他没有了奈何,只好选择服从。对于那个遥远的故乡,那个他出生与长大的地方,他只能靠回忆与梦境去重温了。好在,他还能写点东西,有时是小说,有时是散文。内容则无一例外,依旧是他的故乡。

李民对谢莹说:“一个有故乡的人,真是太幸福和幸运了,即便是没有能力回去了,还可以回忆,还可以在作品中书写。”

谢莹说:“我没有故乡,就不幸福?”

他说:“你也有故乡。你的故乡就是那个叫柳叶居的弄堂。”

谢莹说:“可是,我对那里已经没有任何记忆与感情了,柳叶居早已被高楼大厦代替了。”

他说:“所以,我非常同情你。”

她说:“谢谢。”接着又不无讥讽地道:“只要你的故乡能让你幸福,我就谢天谢地了。”

尽管上海的医疗条件十分优越,李民在与病魔抗争了差不多十年,还是复发了,他只好从医院回到了家中。那天,她正与儿子商量他的后事时,他却提出了要回故乡走走的要求。

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踏上了归途。

本来,乘坐飞机或者高铁可以更快捷些,他却坚定地选择了坐绿皮火车。依然如故,还是先到济南,接着从济南坐客运大巴到那个叫蒙阴的县城;从县城出发,再乘坐班车到了镇上。之后,由他的堂侄驾驶着一辆灰色的越野车,接他们一家三口,沿着一条柏油路进入山中。须臾就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李家沟。

对于谢莹来说,她这是第三次来李家沟。村子果然已经变了大模样,村民们已经不再住石头老屋,都住进了红色的小楼。丢下的老屋没有拆除,经过简单的修缮与装饰,成为游人观光的景点。那些石头小院、石头小屋,再挂上几串红辣椒与黄灿灿的玉米,便透出了浓浓的山乡风情。李民的父母故去后,老屋并没有倒掉,那位当着村支书的堂侄派人加以修缮,挂上作家故居的招牌,宣布对游人开放。其中的一间房子内,陈列着李民出版的书籍和发表作品的样刊,甚至连他当年的手稿都被搜罗来了一大宗。

李民此次回故乡,堂侄原本安排他们到村里的酒店入住的,李民横竖不同意,仍旧住在了老屋。

李民在上海家中的时候,几乎已经无法下床行走,蔫蔫的,似乎行将就木。来到故乡之后却突然精神起来,他在妻子、儿子与侄子的陪伴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村民的新居,看望了村里的父老乡亲,又去了村里为发展旅游观光而开辟的景点,接着进入深山,要去看看当年经常登临的山冈与小溪。他登上山梁,看了看自己捉过野兔或者掏过鸟蛋的崖畔;又进入深涧,参观了他经常捉螃蟹与鱼虾的池潭。最后,他爬上一块高高的裸岩,进入深深的山洞。他对她和儿子说,当年,他就是在这个山洞中与狼共住了一个晚上的。说着,在当年睡觉的地方躺下来,闭上眼睛稍息了那么一下。

李民在村里住了一周。

谢莹见他该看的乡亲都看了,该走的地方都走了,便劝他动身回上海。李民却狡黠地眨眨眼睛微笑着说:“谢莹,你可能不知道,我这次回老家,就没有打算再回去。”

“为什么?”谢莹叫了起来。

“我生在这里,就要死在这里呗。”

她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来。

就是在两人发生上述对话不久的一个晚上,李民走完了他整整七十二年的人生旅途,在当年出生的老屋里,安然地闭上了眼睛。

来日,在他的堂侄主持下,村里人为他举办了隆重的葬礼。当那些烦琐的仪式一一完结时,他被葬入深山之中那片布满墓冢的祖坟地里。正是暮春时节,山野里到处都是浓郁的绿色,绿色中开着一丛丛杜鹃花,以及满地金黄的野花与五颜六色的苦菜花。迟开的梨花与桃花也在不远处的山坡上灿然绽放,野花与绿树、山冈与沟壑、鸟鸣与溪语,构成了一派美丽迷人的风景。

【作者简介:彭兴凯,1960年生,山东蒙阴人。现居北京。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见于《上海文学》《中国作家》《解放军文艺》等。多篇小说被选刊选载并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