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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发展路径研究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 陈俊池  2022年09月23日16:41

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网络文艺日益纳入我国文艺事业全局。面对网络文艺日益从“替代性需求”变为“刚性需求”、从行业“野蛮生长”走向“规范有序”、从“文艺商品”生产转向“艺术作品”创作的现状,评论应进一步厘清“网络文艺”的概念内涵,确定自身言说对象,并从网络文艺创作实践特别是代表性作品的细读和分析中凝练学理性概念,更好地承担起在网络文艺领域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时代使命。

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转变 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 精品化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中国人民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标志。这一论断为理解我国新的发展阶段,以及文化艺术的发展新要求和前景提供了新的思路。正如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所指出的,“从文艺的角度对‘美好生活需要’进行认真分析,既要看到其物质性内涵,更要看到其精神性内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文艺的质量、品位、风格等的要求也更高了。是否能从文艺作品中得到思想的启迪、艺术的享受、审美的熏陶,将成为人民感知并衡量生活美好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1

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艺。今天,互联网的影响泛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网络文艺已经成为中国文艺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满足人民的审美和艺术需求中,承担着十分重大的责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离不开网络文艺的繁荣发展。众所周知,文艺评论和文艺创作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网络文艺评论也是如此,承担着在网络文艺领域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视域下,思考和分析网络文艺评论面临的挑战和变革,展望其发展前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纳入我国文艺事业全局的网络文艺

宽泛地说,网络文艺是与互联网的发展同步的。互联网进入中国以后,中国的网络文艺发展就开始起步了。1998年,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可视为标志性事件。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中明确使用“网络文艺”的概念,提出“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由于文字数码化、书籍图像化、阅读网络化等发展,文艺乃至社会文化面临着重大变革。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网络文艺创作生产,加强正面引导力度”。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又专列一条,就“大力发展网络文艺”作出专门论述。这些都表明,网络文艺的发展已经纳入我国文艺事业总体格局。换言之,时至今日,我们讨论网络文艺评论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前景,都必须在当代中国文艺创作和文艺行业的全局中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说,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构成了新时代网络文艺评论发展路径的基石。

其一,在功能价值上,从“替代性需求”变为“刚性需求”。正如互联网刚诞生时,并非像今天这样须臾不可离弃,网络文艺也曾是传统文艺的替代品。然而,近年来这一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其中,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6.35亿,占网民整体的70.3%;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4.55亿,占网民整体的50.4%;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5.32亿,占网民整体的58.9%;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则为8.50亿,占网民整体的94.1%;网络直播用户5.60亿,占网民整体的62.0%。2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则显示,网络视频(含短视频)已是仅次于即时通讯的中国第二大互联网应用,而最近半年新入网的网民对短视频和网络音乐的使用率均高于50%,对新增网民产生了明显的拉动效应,同时付费用户规模迅速扩大,而且用户中高学历、高收入人群在增加。3显然,这一切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已习惯于在因网而“生”或因网而“兴”的文艺世界中满足文娱需求。这固然与网络技术本身的升级发展有关,也和人们欣赏习惯的逐渐养成有关。更重要的是,网络文艺天然地具有强烈的用户导向性,故而当人们习惯于在互联网上获得传统文艺无法给予的文娱满足,网络文艺也以给予受众“替代性满足”作为自身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正如有的网络文学研究者所言,有一段时间,以往作家很少涉及的话题反而是网络文学较多关注的,比如描写黑社会、同性恋的边缘话题,记录自身疾病、死亡和性爱体验的私人话题、传授官场哲学或以暧昧不明、抑郁灰暗的基调赤裸裸地展露人性阴暗面和丛林法则的争议话题,“这在我国强调积极正面导向的出版作品中极少见到”4。而一旦网络文艺变为人们文化艺术的刚性需求,便进入更加广阔的领域,现实主义精神在网络文艺中开始不断升温,带动其创作从内容到形式、从题材到体裁发生深刻转变,这就要求评论者以全新的目光看待网络文艺创作及其成果。

其二,在行业发展上,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有序”。有学者认为,2017年是网络文艺从“野蛮生长”向“文化治理”转换的历史拐点。5事实上,对网络文艺的规范是渐次展开的,而其效果在最近几年得到了集中展现。这些规范性措施的出台,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监管和治理体系,明确了行业发展的目标和底线,规约着网络文艺提供者的前行路线,自觉把治理要求融入生产创作和传播的实践之中。网络游戏是网络文艺中发展最快、争议最大的一个门类,也最典型地折射出网络文艺走向有序的阶段性特征。2017年围绕现象级网游《王者荣耀》的争论,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网络游戏及其行业发展的认识。随后出现的如《雀之灵》融入网络游戏等现象,则表明网游提供者以传统文化因素植入网络游戏创作生产的自觉,正如评论者指出的,《雀之灵》的改编开发从手部动作的优化、主题音乐的再现,以及服装细节的打磨等方面,为“把二次元的特有风格与文艺精品的艺术内涵完美地结合起来,达到‘1+1>2’的效果,创造新的美学形式”作出了探索。6更重要的是,行业规范发展要求把文艺评论纳入治理格局之中,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治理手段。2017年初,中国电影评论学会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成立并发布具有行业自律意义的“网络影评人七大公约”,就生动地表明了这一点。7

其三,在创作生产上,从“文化商品”走向“艺术作品”。文艺内在地具有技术性和媒介性,然而,网络文艺或许是有史以来技术属性和媒介属性最强的文艺类别。这一方面赋予其独特的发展优势,另一方面也在技术、媒介与内容之间形成了更加剧烈的张力。虽然质量为王、内容至上,一直是有关部门对网络文艺的要求,但是,毋庸讳言,网络文艺的质量与其产量不成正比,长期徘徊在文学性、艺术性的低谷,平庸甚至雷同、低俗之作充斥着网络空间。有的网络文艺供应者在生产时就预设了明确的市场导向,以实现经济利益为主要的甚至首要的目标。生产快餐式的文化消费品,为受众提供刺激神经的“爽感”,甚至成为网络文艺供应者的“自觉”。2015年,腾讯编辑部高级总监、创世中文网总编杨晨直言,“网文三大核心元素”是YY、代入感和金手指。所谓“YY”,就是要给读者“爽感”。8由此而衍生出了一系列快感制造的技巧和手段。相应地,网络文艺评论也大多从经济效益等方面入手,习惯于把网络文艺作为一个产业领域进行整体分析,具体的作品只作为例证出现。然而,近年来,研究者和评论者纷纷呼吁,网络文艺应强化“作品思维”9,不能把自我评价定在“爽感”而回避创作伦理问题10,等等。同时,创作者的观念也在发生转变。比如,《天衣无缝》的导演李路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把自己的作品“不是一枪爆头的爽剧……它不是快餐”。11改编自同名小说电视剧《九州缥缈录》的创作者更坦言,不要求男主角承担“爽感”,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发掘作品中的情怀和理想主义上。12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文艺正在呈现新的气象。比如,网络剧创作“在现实主义转向中积极关注、介入火热的时代生活,并把艺术地反映时代生活变革和社会现实发展作为自己的美学追求”13。这不仅推动网络文艺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而且为艺术地、美学地对网络文艺进行作品分析提供了条件。

二、“网络文艺”概念厘定与评论对象的确立

正如文艺理论家陆贵山所言,文艺批评在本质上是一种学术研究工作14,因而也就离不开理论的支撑。一般而言,文艺评论包括了评价和阐释这两个基本方面,然而,无论是对文艺现象、作品、思潮或人物作出评价,还是进行阐释,都离不开理论。有没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和有解释力的概念,直接决定着评论的水平。从各艺术门类的历史和现实看,评论繁荣、引导有力的艺术门类,理论建设往往成效卓著;相反,评论萎缩,引导乏力,也常和理论苍白或困守书斋有关。文艺理论既是实践的产物,又为实践提供指引。前文已经提到,目前网络文艺生产创作实践上升势头颇好。根据《中国网络文艺发展研究报告(2018—2019)》,2018年度,全网共上线网络剧218部/4145集、新网络电影1526部、总时长116126分钟;在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芒果TV等21家网站上线播出的网络综艺节目共385档、10912期,总时长约237400分钟;各大平台全年上新的网络动画番剧共75部;网络游戏规模市场则达到2085.7亿元。15这些数据更加直观地反映出网络文艺创作的繁荣,与此相比,网络文艺的理论建设滞后的问题越发凸显出来。

最重要的是一些基础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破解。早就有论者指出,网络文艺的概念如何界定、网络文艺新经验如何概括、网络文化的发展趋势如何评估,是网络文艺研究的“三个原点性问题”。16诚如其言,如果说新经验的概括和趋势的评估,尚有待于实践层面进一步发展。那么,何为“网络文艺”确实是网络文艺评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网络文艺评论顾名思义应以网络文艺为对象。因此,厘定“网络文艺”的内涵,直接关系到评论对象的确立。对此,学界已有不少研究。比如,汪代明认为,是“在网络媒体上传播、以数码技术为基础,具有交互特征的多媒体艺术形式”17;周星认为,“网络文艺是呈现于网络媒介上的一切文艺样态的作品”18;向志强和高雪认为,网络文艺是“具有网络精神的文艺作品”,“只要具备一定互联网因素的文艺作品都可以称为网络文艺”19;彭文祥则对网络文艺的内涵作了“多维审视”,认为应从广义和狭义加以区分,从广义说,“其内涵强调网络的媒介属性或技术性,把在网络上存在的文艺形态统称为网络文艺”,从狭义上说,“其内涵关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存状态和方式,以及网络文化作为表现对象的作品”。20还有研究者从网络小说《大江东去》、网络电影《网络迷踪》以及小说《爱情、死亡与账单》等有代表性的网络文艺作品个案出发,对此作了探讨,指出目前关于网络文艺的界定,或失之于泛,或无法适用于网络文艺中的所有具体门类,从而提示视角转化之必要。21

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网络文艺评论界定过于宽泛,即难以确定网络文艺评论的独特对象。举例来说,如把一切依托于互联网的文艺样态都算作网络文艺,那么,一部小说刊登于纸质媒体时,对其评论即为传统文学评论,而一旦上传到互联网上,对它的评论又成为网络文学评论;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一部小说载体的变化,除了在关于传播和受众的问题会产生显著差别外,并不能因此而就文学本体的问题提出什么新的看法。除了小说之外,电视剧、小说、音乐等艺术门类的情况也是类似。王一川教授曾把互联网时代的艺术分为网络型、倚网型和疏网精英型三大类别。如果按这一划分,网络文艺评论的对象似乎只应是网络型艺术,即“一些网民的艺术行为,如网络文学、网络漫画、网络音乐、网络美术等,往往直接受到互联网平台的深度支配,这可称为网络型艺术”,以及“一些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等艺术,高度偏向于本来并不属于其中的互联网并仰赖其深度支配,这可称为倚网型艺术”。22不过,王教授此文是从艺术传播的角度而论的。事实上,互联网对于文艺的意义越来越超出平台的范畴,而成为文艺创作中的一种总体性因素,贯穿在从创意到创作、从题材到内容、从形式到体裁的各个方面。因此,作为网络文艺评论对象的“网络文艺”,并不是在网上呈现的文艺,也不是以网络为载体和媒介的文艺,而是与网络共生的文艺,笔者所谓的“共生”,是指这种文艺从题材、内容到形式、体裁,以及表达的精神、情感,都经过了互联网生活的淬炼,从本质上体现出互联网时代的新的美学形式。

与“网络文艺”的内涵紧密相关的是其外延。或者说,从网络文艺评论的角度而言,即哪些现象、作品、思潮或人物是其评论的具体对象。这个问题并不比其内涵更容易回答。文艺本身是一个十分庞杂的概念,既可指“文学和艺术”,又可指“文化艺术”,即便取涵括面较小的“文学和艺术”之意,依然十分棘手,且不说网络艺术并不是“网络+艺术”这么简单,艺术内部也是千差万别,从评论的角度而言,电影评论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与美术评论有多少共通性就值得商榷;更何况,网络文艺这个领域内还在滋生出“网络游戏”这样全新的艺术样态,而网络游戏与传统意义上的电影的差异,并不见得大于其和网络文学的差异,那么,为何把此网络游戏与网络文学统称为网络文艺,以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电影呢?概言之,如果我们把网络文艺评论作为一个操作性概念,考虑到文艺评论本就具有“跨性品格”23,而在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及艺术学是否成立,还在激烈争论的今天,实际上很难在此基础上建构起一套普适于网络文艺内部各子门类的评论话语。但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或抛弃这一概念。相反,应把“网络文艺评论”作为一个行业分析的政策性概念工具,和现行互联网领域的政策规范取得话语衔接,用以分析和讨论网络文艺行业的发展以及进行政策和宏观理论研究。在此基础上,还应建构网络文艺评论的学理性概念工具,以完成对网络文艺具体作品和现象的分析。

三、寻找并确立学理性概念

朱光潜先生说过,“遇见一个作品,我们只说‘我觉得它好’还不够,我们还应说出我何以觉得它好的道理,说出道理就是一般人所谓批评的态度了”。而要说出这个“道道”来,就必须借助于概念。因此,任何一套成熟的评论话语,都具有属于自己的概念体系。比如,当书法评论家谈论一幅书法作品时,他会提到“线条”“墨色”“结体”“布局”;当电影评论家写作影评时,会用到“镜头”“叙事”这样的概念;而当一位戏剧评论家评论戏曲时,会关注表演、舞台、故事情节等等。这些概念有些是共通的,比如我们谈论小说时会分析其“叙事结构”,谈论电影或戏剧时同样可以;然而,我们谈论小说时却无法使用“镜头”,就像谈论戏剧时无法分析其“剪辑”一样。后者便体现了评论概念的排他性。而排他性概念的使用,正是文艺评论专业性的体现。

与之相仿,当我们谈论一部网络小说或网络剧时,也应当有成体系的概念。这些概念之中,有一些必然是共通的;还有一些来自于传统相关的艺术门类的,毕竟网络文艺与传统文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某些时候,后者还构成了前者的母体;但是,其中也必然有独特的、排他性的概念,非如此,就不能准确地表达被评论对象的独特艺术价值,而这种艺术价值又必然地与互联网密切相关,甚至是受其所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找到并确立这些基本的概念,才能使网络文艺评论真正具有独立的地位和价值。否则,只能停留在整体性、政策性描述,而无法深入到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传播营销和消费欣赏的内在过程中;这就好比一个画家,只能描摹莽苍苍的森林,却无法勾勒林中某一株树木的样子。

而这些具有独特性、排他性的概念,固然可以来源于对既有的概念的移植、借用和改造,更重要则是从网络文艺创作实践中提炼,特别是在代表性作品的细读和分析中完成理论凝练。众所周知,作品集中体现了文艺观念和创作手法。各艺术门类丰富的作品是评论家必须辛勤耕耘的田野,作为一个评论家,必须有吞噬性阅读的能力和意识,这是老一辈文艺评论家的经验之谈。可以说,作品评论是文艺评论的中心环节,离开了作品的评论,不是流于凌空虚蹈的玄思妙想,就是陷入干瘪枯燥的理论推演。近年来,随着“质量”标准在网络文艺各门类落地和贯彻,“精品化”正在成为网络文艺生产的趋势之一。有研究表明,2018年“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大型视频平台自制节目数量与2017年相比呈持平或下降趋势,但播放总量、单剧播放量均大幅上扬,精品、独播、创新的内容形态备受用户青睐”。24以网络剧而论,2018年虽然在数量上较2017年减少了12部,但出现了不少爆款热门剧,这些作品节奏紧凑、叙事精巧、演技在线、制作精良,让人看到精品化趋势落地的成果。而在相对更加成熟的网络文学领域,这一趋势更加明显,比如齐橙的《大国重工》、阿耐的《大江东去》等网络小说都代表了一种新的艺术精神和美学风格。而且,精品化越来越成为网络文学界的普遍共识,亲历了网络文学发展历程的作家表示“网络文学市场化暂时催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这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好的作品终究会留下来”,“很多作家把写作上升到了事业的高度,“大家开始思考写的这个东西,到底能发酵到什么样的地步,能在这个领域传播多远,或者留存多久”25。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年,围绕单一网络文艺作品的评论正在增多,以网络剧为例,2019年以来热播的《白夜追凶》《无证之罪》《长安十二时辰》《古董局中局》《清平乐》《三叉戟》《隐秘的角落》等作品,都可以在主流媒体或专业性文艺报刊读到深度的评论。这些评论不同于宣发文稿,它们以学理的态度和阐释的语言,从理性角度把握网络文艺的代表性作品,反哺网络文论之建构,并逐渐酝酿和积淀着评论的工具性概念。

结 语

总之,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要求并促使网络文艺不断发展,而且日益作为文艺领域不可少的一方面而非替代性内容,融入我国文艺事业的总体格局。这是当代文艺版图中目前可见的最重要的变革。诸如网络文学、网络电影、网络音乐、网络综艺、网络游戏,都是这一变革冲击和改变下的产物。网络文艺创作实践的发展带来了体量的增长和品质的提升,也就迫切要求改变这一领域理论滞后和批评乏力的状况。其中,厘定“网络文艺”的概念内涵,明确网络文艺评论的对象,进而从代表性作品的细读和分析中,提炼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的概念工具,是提升网络文艺评论阐释力和引导性的重要问题。惟其如此,网络文艺评论才能更好地发挥网络文艺领域治理和引导的职能,引导当代中国网络文艺在加大精品生产创作中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注释:

1李屹:《肩负起新时代繁荣兴盛社会主义文艺的神圣使命》,《光明日报》2017年12月28日。

2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DA3435B4CEA1B6D6D0B9FABBA5C1AACDF8C2E7B7A2D5B9D7B4BFF6CDB3BCC6B1A8B8E6A1B7C9E8BCC6B0E620D0DEB6A9BAF32E646F6378〉 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2004/P020200428596599037028.pdf。

3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2019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http://www.199it.com/archives/882433.html。

4许苗苗:《网络文学:再次面向现实》,《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3期。

5郑焕钊:《网络文艺2017:走向文化治理和全面规范》,《中国文艺评论》2018年第2期。

6胡一峰:《野蛮生长的网游需要更多“雀之灵”》,《科技日报》2020年6月5日。

7胡一峰:《网络文艺生态治理格局中的文艺评论》,《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2月4日。

8郑琳:《好的网络小说要给读者爽感》,《钱江晚报》2015年1月30日。

9胡一峰:《游戏业应强化“作品思维”》,《中国艺术报》2020年1月20日。

10周志强:《爽生活与反现实》,《中国图书评论》2016年第12期。

11蔡丽怡:《〈天衣无缝〉不是快餐式的爽剧,而是一部有‘阅读感’的谍战剧》,《南方都市报》2019年1月18日。

12刘玮:《〈九州缥缈录〉不要求刘昊然承担“爽感”》,《新京报》2019年7月18日。

13 15 20 24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编《中国网络文艺发展研究报(2018—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14陆贵山:《文艺批评的“四大观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新发展》,《中国文艺评论》2015年第1期。

16李南:《网络文艺研究的三个原点问题》,《中国艺术报》2017年7月31日。

17汪代明:《网络艺术概念》,四川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

18周星、陈伟、叶凯、马岂停:《中国网络文艺的构成景观与发展问题》,《艺术百家》2016年第4期。

19向志强、高雪:《网络文艺不会取代传统文艺》,《光明日报》2016年5月30日。

21《网络文艺新阶段? ——一篇“奇怪”的小说引发的思考》,https://mp.weixin.qq.com/s/h6ESHk2wvgKWa3FTIknXSQ。

22王一川:《互联网时代的艺术传播偏向》,《民族艺术研究》2016年第3期。

23王一川:《当代中国文艺评论的跨性品格》,《中国文艺评论》2020年第5期。

25《网络文学迈入“内容为王”时代 精品化创作成业界共识》,http://www.xinhuanet.com/book/2017-03/01/c_129497386.htm。

[作者单位: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规划部]

 

[网络编辑:陈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