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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2022年第8期|赵琳:长在草原上的达布察克(节选)
来源:《人民文学》2022年第8期 | 赵琳  2022年08月22日14:47

赵琳,一九九五年生于甘肃陇南,暂居北京。“甘肃诗歌八骏”之一,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文学创作培训班学员。有作品在《诗刊》《中国作家》《星星》《北京文学》等刊物发表,作品入选多种年度选本。

 

长在草原上的达布察克(节选)

赵 琳

深秋以后,雪在一个安静的夜晚悄然落满达布察克镇。

一夜的雪,牧人、羊、马匹、牦牛、狐狸、猎狗踩出的羊肠小道,所有的足迹都被掩埋,百里牧场,只有白嫩的月光覆盖在茫茫草地。

达布察克,一个长在草原上的小镇,位于内蒙古乌审旗中部。我在那里度过了上千个日日夜夜。现在,它已更名嘎鲁图,只是一个转身,竟似几个春秋。

可它还是我的达布察克,那里的每一株草都在呼唤我。

返回达布察克的路上,我坐在卡车上,卡车行驶于曲折颠簸的道路。沿途有牧场的蒙古包,从窗户散出的灯光微小却温暖,光亮映照雪花,好似一幅淡淡的水墨雪画。

我正处于往返城市和牧区的青年时期,仿佛我一直在逃离,却又一直在场。一次次归去间,记忆如同遭大地反噬的草,一遍遍被命运碾压为灰烬,又无数次被春风唤醒,经久不衰。

驯鹰人阿根斯

从榆林回到达布察克镇的傍晚,吃完祖母煮的面条和羊肉,祖父就带我去二十公里外的阿根斯爷爷家。

白天的雪并未全部消融,路上有稀稀疏疏牲畜踩出的痕迹。沿途蒙古包里不断传来喝酒声,这是年末,整个草原最热闹的时候。祖父骑马走在前面,马鞍右侧挂着矿灯。我的枣红马半年没见,看上去更强壮了,用腿轻轻一夹,一溜烟跑在前面。这条通往阿根斯爷爷家的路我已往返十多年,闭着眼都能找到。今晚的月光有些消沉,雾茫茫地照着草原,但我仍旧好几次跑到前面。

半年多未见阿根斯爷爷,我很想念他;准确来说,我想念他家的鹰。

祖父说,今年后半年阿根斯爷爷的身体很不好。他去看望过两次,小腿肿得像被成群的马蜂蜇了,红通通的皮肤透着光,灯光中都能看见皮肉里面流动的血。阿根斯爷爷老了,七十六岁的年纪,骑马摔在雪堆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那一晚零下十多度,把他一双腿冻得厉害,加之腿上旧疾发作,自此不能下床。

我有些诧异。今年暑假从榆林回来,祖父和阿根斯爷爷在镇子接我。他们两个人两匹马,马背后挂着几张狐狸皮,他们在集市上将完整的狐狸皮售卖给浙江商人。那时的阿根斯爷爷健谈,面色红润,精神奕奕,一副德高望重的长者模样。

我那天回镇子,第一眼就见到阿根斯爷爷,他那双深邃的黑晶色的眼睛正盯着我。我大声地跟他打招呼:“尊贵的阿根斯爷爷,您家的鹰呢?”他笑呵呵点燃一根烟,从兜里掏出一根短短的洁白光滑的骨笛给我。他用大手摸摸我的头,说:“孩子,长生天正要收走我这副腐朽的皮囊。我很高兴见到我可爱的孩子,我的鹰在哩,它很想念我的孩子们。”

我把手伸进背包,取出一个黑色眼镜盒给他。

“尊贵的阿根斯爷爷,爸爸让我带回来的,是榆林城里最好的眼镜店买的,是最好那种,是带着金边的那种。”他的眼睛不好,托祖父带话给父亲,让我带回一副老花眼镜。

夕阳映红达布察克镇,我们牵马走过镇子。镇子的热闹声越来越远,所有人像是和我们一一告别,他们熙熙攘攘挤在街道两旁,好奇地打量骑马赶集的人。这几年,汽车、摩托车成为牧区出行的必备工具,集镇上马的影子越来越少。马好像突然消失不见,只有牧区才能看见健美的骏马。

童年的牧区,有无穷的美好生活和神灵眷顾的新奇事物在呼唤我。这让我觉得草原的风有马奶酒的清香;草甸的云朵是自由的,和洁白的羊群隔着山岗对望;鹰盘旋在高空,俯瞰大地,它在觅食,在狩猎,在替神灵巡视干净的疆土。

我坐在祖父背后,紧紧抱住祖父的腰。阿根斯爷爷骑匹老马,唱长调,手里摇晃着酒壶,给我们讲述这段时间草原的事。谁家的姑娘出嫁,他去做媒人;谁家的牛羊从出生到走出牧区,都没有喝过萨拉乌苏河的河水;谁家的碎事如同遍地沙石,磨着他摇晃的牙齿。他说到移居省城的两个儿子,沉默不语,在空中甩手抽了几下鞭子,马识趣地扬起马蹄。到家后,祖父留他一起吃晚饭,他执意要回去,放心不下家里饿着的鹰,他要回去喂养鹰和牛羊。祖母把煮熟的羊肉切块,和新出锅的花卷一起打包,满满当当地挂在他的马鞍上。

他吹着口哨,翻身跨上马跑出一段路,还不忘转身留下一句:“孩子啊!明天来看鹰。”

我站在门口,马匹在夜色中越来越模糊,直至马蹄声渐远,才转身回家。饭后,仔细端详这根短短的骨笛。笛子下端挂了五彩的吊坠,象征平安吉祥;中间部分白嫩嫩的,手指按上去,正好堵着笛子的漏孔。

祖父告诉我,阿根斯爷爷是草原最好的笛手,吹笛和驯鹰都是一绝。

暑假,我和枣红马往返于阿根斯爷爷家。放牧不忙的时候,我与他约定放鹰。

那是一只六岁的鹰,它扑扇着翅膀站在阿根斯爷爷的手臂上,弯钩般尖锐的鼻子,脑袋不停地左右摆动,眼睛也转,机灵得很。它幼时在西边的山上被阿根斯爷爷发现,抓来时还不会飞翔。阿根斯爷爷和鹰住在一起,喂养它牛羊肉,用生肉喂出来的鹰才会懂得猎物的味道。

驯鹰过程是艰难的,也是神秘的。阿根斯爷爷把鹰拴在厚厚的皮手套上,鹰的翅膀不断抖动,它乖乖地安静地站在臂弯上。草甸无人,鹰在手臂上一次次起飞,一次次摔倒跌落,它需要时间去练习。数月后,他和鹰站在草原的最高处。鹰的眼睛机敏,看见兔子踪迹后,不断调整站姿,突然一个低空飞行俯冲下去,精准地抓住了兔子。

它成功了,阿根斯爷爷回家就用新鲜的羊肉奖励它。

有次去放鹰,我跟着阿根斯爷爷徒步上山,我们站在最高点。草地苍茫,马在草甸吃草,远处是烟雾弥漫的河流、稀疏的蒙古包、放牧的牧民、阳光下卧草的牛……这里的一切是自由的,那么静谧,那么悄无声息地生长,那么平和地等待晚霞的光结束一天的生活。

阿根斯爷爷一边抽烟,一边给我讲述驯鹰的历史。这是他驯的第六只鹰,这门手艺是世代相传的。“我几次梦见我要死了,两个儿子待在省城,不想回牧区,不会驯鹰,不会放牧。我将来会骑不动马,也会在蒙古包里静静等待伟大的长生天召唤,这门手艺即将失传。你手里的骨笛,是鹰骨做的。那只金色羽毛的鹰,我一生只在西边雪山见过一次这么大的鹰,铺开的翅膀可以覆盖蓝天,一双利爪足以轻松抓走两只肥羊。遇到的时候,它已经死了,我用那一双健壮的鹰腿骨做了一对笛子,你和阿勒则各一个。”阿勒则是他的小外孙,比我小三岁,居住在另一个牧场。

我不由低头摸摸手里的笛子,再看这只鹰,稳稳站在阿根斯爷爷手臂上。它的利爪紧紧抓住厚手套,眼睛快速转动,发出啾啾的叫声。它如此神气,像一个王,掌管草原的一切,仿佛对一株草的拔高都了如指掌。

这时,远处石缝里钻出一只兔子。顺着阿根斯爷爷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灰色的点在移动。鹰警觉地扑扇两下翅膀,一个俯身冲下去,不断靠近猎物,不断调整姿势,不断和气流搏斗,多像一个勇猛的战士啊!刹那间,一双利爪死死地按住兔子,捕猎成功。我们赶到的时候,兔子毙命,鹰啄兔肉,利爪使劲压着猎物。阿根斯爷爷抚摸它背上的羽毛安抚它,取下兔子。他抚摸鹰,像是抚摸孩子的额头,充满慈悲和感激。

我想到这些往事,它们像是发生在昨天;而今晚,我和祖父下马走进蒙古包,见到的阿根斯爷爷虚弱无力,面色苍白,身体的血液像被抽干一样。他斜着半个身子靠在床头,微微探出脑袋,消瘦的手像枯萎的树枝缠住我的手,和祖父打招呼。

祖父一直安慰他:“总会好起来,熬过转场时节,万物都会重生。你也会重新骑马牧牛羊,站在高高的山顶放鹰捕猎,和我一起去镇子购买盐巴和香油。许多老伙计在转场时间重生,我们都还有很长的时间生活在草原,疾病一定会过去,神灵一定会眷顾善良的人。”

他的身子蜷缩在一起,像冬天牧场沉睡的老鹰,在寒夜中喘着粗气,说话十分吃力,目光空洞呆滞。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下,他勉强握紧我的手,干裂的嘴唇挪动着词语。

“别伤心,我是草原长大的……草原的孩子都有鹰的翅膀,我死后在天空看着,我可爱的孩子们都变成鹰,一点点飞翔,飞到白云最高、蓝天最蓝的地方。”

他们聊起很久以前的事,甚至聊到第一个在达布察克镇安家的汉人。祖父沉默地点烟。两个人年轻时第一次见面,就是我们家刚刚搬来牧区那会儿,距今二十多年了。

今晚像是最后的告别,我和祖父陪了阿根斯爷爷整整一晚。

第二天,我们吃罢早饭要走时,阿根斯爷爷躺在床上和我们挥手告别,鹰站在一旁的木桩上,它扇动翅膀,啾啾叫着,声音凄凉婉转。我出门的时候,又握紧了袋子里的骨笛。

阿根斯爷爷还是没有熬过冬天。他在两个星期后的清晨,吩咐家人们为他擦拭身体,戴上风雪帽,注视着鹰吃完一块肥美的羊肉。听说,他和鹰对视了一个上午。然后,他让儿子骑马把鹰放回天空。

他跟鹰一起飞走了。万物的生命都是草原给予的,在死亡来临一刻,都要把自己偿还给大地。

他送我的这根笛子,我再没有吹过,把它放进盒子,交给祖父保管。

鹰属于草原,阿根斯爷爷的一生属于草原。

他们一定在天空团聚,一人一马一鹰,在遥远的天堂自由奔跑飞翔。

喝羊奶的洛扎

我见到洛扎的时候,他刚刚从珠海回来。我在地图上查找珠海,珠海距离达布察克镇、乌审旗、陕西榆林,横跨了半个中国,在我的观念中属于陌生的世界。

洛扎是阿吉大婶的表侄,比我大四岁,小时候长得壮实,有一头蛮牛的力量。我们每次摔跤都是他赢,他头脑灵活,反应快,大概和他从小喝羊奶长大有关。作为阿根斯爷爷喜欢的孩子之一,我们都叫他聪明勇敢的喝羊奶的洛扎哥。

羊是牧区人无法割舍的财产和吉祥物。初春时节,一栏羊羔的出生意味着新的一年的开始,新的喜悦也随之而来。洛扎就生在春天,和羊羔一起,在太阳照耀于蒙古包的时刻出生。羊羔咩咩地呼唤母羊,他哭着呼唤额吉;羊羔冻得站不稳,被抱进屋内取暖,他也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小眼睛好奇地打量屋内的人。

据说洛扎的额吉缺奶,虽使尽办法,仍奶水不足,面对洛扎这样一个胖小子的哭声,她显得无能为力。母亲提着鸡蛋去看洛扎,他小小的脸蛋埋在羊绒毡里,探出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摇晃着望向四周。

母亲抱过小洛扎,说:“洛扎额吉,羊奶也可以哺乳人。”羊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之一,羊在牧区随处可见,羊奶在春季随处可取,奶汁甘甜,蛋白质高,刚刚出生的婴儿喝羊奶,容易消化,营养也跟得上。此后,洛扎家每天第一件事,就是全家人清晨起来挤羊奶。哺乳的母羊好几只,轮流着挤奶。羊奶用粗布第一次过滤,再用细纱布去除杂质,然后倒进放在火炉上的茶壶。洛扎随时能喝上热羊奶。

阿根斯爷爷在他满月时,送来一根花椒木做的磨牙棒,一头磨得光秃秃的,一头拴着红色绳结。牧区只要有新出生的婴儿,阿根斯爷爷都会前来,他送来兔头枕头、小铃铛、马鞭、狐狸皮缝制的绒球……这些礼物中,数花椒磨牙棒最珍贵。

花椒产自陕西一带,牧区寒冷的气候难以维系花椒树的生长,但花椒是人们熬茶煮肉的必备品。花椒棒是阿根斯爷爷托人从陕西宝鸡带来的,他用锯子锯成二十厘米的短截,堆放在鹿皮缝制的木箱里。谁家新婴儿出生,打开箱子取出一截,用蒙古刀削成磨牙棒,扎好挂坠。那几年,几乎每个年纪相仿的孩子都手握一根相似的磨牙棒。

我家和洛扎家的牧场相邻,我天天跟在洛扎后面。他掏鸟窝,我放风;他打洞挖地鼠,我挥动比我高半截的铁锹挖土;他和别人打架,我吆喝助威。祖父看我们形影不离,说把我过继给洛扎家。我满怀欣喜地答应:“好啊!那我和洛扎就能天天在一起,多好!”

我们学会骑马后,经常在一起放牧牛羊。他说要去西边的雪山,那里堆满黄金、宝石。一天上午,借口去沙柳林掏鸟窝,我们两个人骑着马径直往雪山奔去。草原一望无际,雪山看似在眼前,但“望山走倒马”,我们越走越远。开始是认识的牧区邻居,出了牧区,进入另一个牧区,便不认识这些放牧和唱歌的人了。

两个人骑马快速穿过陌生的地域,仿佛害怕陌生人知晓我们是去寻找一支骆驼队都搬不完的宝藏。从上午到傍晚一直在走,中间只停下喝几口清凉的雪水,吃两个奶酪。一座高耸的雪山就在眼前,一条小道上的雪还未融化,山顶有金色的鹰飞翔,鹰飞翔的地方一定是堆放宝藏的地方。

雪是洁白的,雪是神灵的信使。雪落在草场,哪里的雪白厚,来年的牧草一定最茂密;雪落在山顶,太阳光直射的时刻,泛着光圈,像是山峰戴着洁白的帽子;还有一些不友好的雪落进牧人的骨头里,被风湿病折磨的腿很难再跨上骏马。这些雪通常会在一个人的晚年来临,它落到哪里,哪里就有疾病和呻吟,老人都有这样的记忆:发潮变形的关节在疼痛,身体衰弱,一生所有的光芒仿佛在湿冷的空气里凝固,从此就得忍受晚年必经的痛楚和折磨。

我们踏雪进山,落日在头顶缓缓垂下,仰视天空,人是渺小的,两匹马是渺小的。天色将晚,寂静从四周包裹而来,听到几声狐狸叫,我害怕了。原野上没有火把,没有灯光,只有两个孩子牵着疲倦的马。

我提议往回走,洛扎却坚定地说,再走三里路就到了。山腰就有石屋,是牧人休息的地方,那里有木柴,有风干的牛肉,有储存的马奶,还有干净的草料。我将信将疑,在这无人的地方,我相信洛扎的话。我低头不语地牵着马,马也低头跟在身后,偶尔警觉地打两个响鼻。我们像两个打败仗后走散的逃兵,出发时的高昂士气早已不在,垂头丧气地在雪中踩出痕迹。

山腰真的有一间石屋,把马拴在石头上,划亮火柴,屋里布满蜘蛛网,自然没有取暖的木柴和香喷喷的牛肉。一截未燃尽的木桩放在草木灰上,两三个石板分别放在火堆旁,用袖子一抹石板的尘土,厚厚的一层。我们用火柴点燃从周围收集的枯草取暖,在空旷的山间,不敢大声说话,回音太大,万一引来狼,那就再也回不去了。

洛扎从马背的包裹里掏出一块熟牛肉给我,从外面搬进冻住的雪块。一口肉,一把雪,两人相互靠在一起度过了一夜。

我第一次在外面过夜,半夜醒来好几次,胆怯地在门口用小石块砸了一下两匹睡去的马。叮咚一声,确定马发出了声响,我因太累太疲倦,又缓缓入睡。

天空放明,太阳沿着雪际线升起,刚刚睡醒的太阳像打在碗里的鸡蛋,蛋黄和蛋清懒散地掺和在一起。我们用雪洗脸、擦手,马站在雪地,它们也在嚼雪。我和马互相看一眼,我们都饿着肚子。两个人牵马下山,雪山离我们远去,雪也变得越来越暗淡。我们的脚下由白色变成荒原的黄褐色,回头望去,茫茫原野,雪峰孤单得只有几片白云围绕着它。

终于在晚餐前到家,祖父还在外面寻找我们。我太饿了,一连吃掉六个肉包子,喝了两碗小米粥。饭罢,祖父还未回来,他已经出去两天一夜,整个牧区的人都在找我们。

祖母安静地洗刷完碗筷,然后到厢房睡觉。母亲沉着脸把门关上,让我脱去棉袄和棉裤上床。我照做,然后一顿棍棒加身,哭声传遍整个草场。母亲打累了,她抱着我哭。我哭累了,也不知啥时睡去了,睡梦中,祖父回来坐在了床前。

他掀开被子,用毛巾敷药盖在我的屁股上,一股清凉感使我揉了揉哭红的眼睛。他和祖母披着棉袄,笑呵呵地看着我,我迷迷糊糊地闭上眼。那晚,母亲好像没睡,我在黑夜里听见她作为女人微弱的抽泣。

那几天,我和洛扎都没见面,乖乖躺在床上养伤。隔了一段时间,我和洛扎又在草场见面了。我问洛扎:“那晚回去挨打了吗?”他脱下衣服,后背是柳树枝打的印子,像红褐色的蚯蚓盘在铜色的皮肤上。

“你哭了吗?”

“没有。”

“羊挨打了也是不哭的。”

“你疼不疼,痒不痒?”

“不疼不痒。”

“羊挨打了也是不痛不痒的。”

我把这件事告诉祖父,他说:“洛扎是喝羊奶长大的,是坚强的小伙子。”

那年暑假结束,我到榆林读四年级,洛扎在镇子上读初中。往后的日子里,他中学没毕业就一个人偷偷去了南方,先在深圳电子厂,因为未成年,辗转去珠海投奔亲戚,跟着做装潢工作。

他在珠海娶妻生子,妻子是云南人。我再次见他时,他走起路来身上没有了小时候的调皮,像一个历经沧桑的稳重男人。他要带着妻子和儿子回来,按照政府鼓励乡村发展的政策,承包牧场,建立养殖合作社,教儿子骑马打猎,养一只鹰,养很多的牛羊。

我们在一起喝酒吃肉,他喝多了酒,话自然多,谈吐间透出几分对生活的倔强。

他喝醉后温顺地躺在火炉边,依偎在妻子的怀里,像被额吉抱着的一只刚出栏的羊羔。

吉吉:猫

二〇一〇年初,祖父的身体每况愈下。他面色发黄,嘴唇发紫,眼睛陷入眼眶,食量像猫一样,一小碗面都吃不完。对于煮熟的羊羔肉,他一概摇头摆手,直接不吃了。

他食欲不振,消瘦乏力的症状愈加严重。父亲从榆林回来,用出租车把他送到城里的医院。做了各项检查,祖父确诊是胃萎缩。祖父躺在病床,婴儿般安静地望着天花板,有一段时间只能靠输液维持身体所需。大概一个月后,他回来时面色明显好转,多了几分血色,可以吃小块煮透、酥软的羊肉。但人看上去,还是清瘦。

他带回一只黑灰色的猫,取名“吉吉”,和他从榆林带回来的狗狗豆豆一起喂养。我们经常不在身边,人老了,需要猫狗的陪伴。猫还小,它蜷缩在床头,祖父用手抚摸它柔软的毛发。它晒太阳,烤火,对着蓝色的天空发呆。日子到初春,祖父的身体得到一定恢复。

他虽然吃饭动作很慢,但一顿可以吃一碗肉。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父亲要走的时候,不忘叮嘱我多照看家里。

那两年,因为草场遭到破坏,草场生态系统的恢复需要时间,像人在命运中遭受波折和磨难,治愈疤痕的唯一良药是时间。前些年,每次转场,最麻烦的是数羊。有的人家几百只,有的上千只,索性不数了,但谁家的羊都很少丢失。

牧区的牛羊开始圈养、禁养,牧场牛羊数量不断在减少。自祖父能够骑马后,他会在草场间转转,遇到老熟人便一一打招呼。他们都惊讶地发现祖父的身体明显好转了,人看上去精神许多。

阿根斯爷爷告诉大家,这是因为养了一只猫,猫有九命,这是猫在为他续命。神不会亏欠每个善良的人,只有心地像高山上的白雪一样圣洁淳朴,像白云一样纯粹的人才会得到上天的眷顾。

我也相信,神把幸运降临在了一只猫的身上。

入春的某个深夜,一场暴风雪袭来。我们还在熟睡,吉吉在床畔跳上跳下,祖父听到窗外有动静,以为是刮风,没在意。吉吉还在喵喵地叫着,反复地叫,声音响亮。祖父起身开灯,他披上棉袄,借着光向窗外望去,风夹杂着鹅毛大雪呼啸而过。他想到了圈里的羊,骤降的温度说不定会冻死出栏的羊羔。

我们赶紧穿衣下床,提上手电出门。雪真大,从未见过一场雪这么残暴,它们密集地依附在衣服上。不一会儿,牧场就出现两个行走的雪人。风也是残忍的,裹着雪花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灼烧感,像是无形的刀子割裂了皮肤。

石圈里的羊安静地站成一团,光照过去,一座雪包出现在眼前。它们已经和雪融为一体。我和祖父一层层扒开包围圈,剥洋葱一般向羊群中间走去。五只小羊羔安静地站在母羊的身边,毛发上蒸发着热气,没有一丝雪。

我和祖父把小羊羔抱进邻近的石屋,在里面生火取暖。我们吃力地把篷布架起,遮挡出一块避风雪的角落。风太大,好不容易搭好帐篷,一股风过就飞走了,绳子根本绑不住。那一晚,我们不断在石圈里驱赶羊群,拍打掉它们毛发上的雪。

晨晓,雪停了,羊羔醒了。

我和祖父回家,吉吉前爪垫在嘴巴下,睡在祖母怀里。它看我们进屋,跳下床凑上来,我低头抱起它,把它放在怀里抚摸。要不是它,昨晚的一场雪,羊羔说不定熬不过冰冻彻骨的一夜。

有天晚上,吉吉和体形硕大的草原鼠在厨房对峙,吉吉捉过老鼠,但不曾见过比它还肥大的草原鼠。祖母说,那只草原鼠每晚都会到厨房偷吃食物。她信佛,相信世间万物都有命数,她会在厨房角落放一些剩饭。这样的情况持续了整个冬天,草原鼠越来越胖。

这只草原鼠应该比所有的草原鼠都幸运,像童话里养的家鼠,饿了有吃,冻了还能溜进房子,悄悄地躲在床下取暖。其实,它偶尔也会在厨房打碎碗碟,乱翻找食物,这些祖母知道,她只是默许。

祖母听见响动,一把抱起吉吉。她冲草原鼠喊:“快走,快走,这里不要你。天底下哪有猫和老鼠能够待在一起的?赶紧跑!”它好像听懂了话,嗖一声钻进洞里,消失不见了。

我看见吉吉,不由得想起那只肥大的草原鼠。在草原广袤的牧场,所有的老鼠都怕猫。城里的老鼠多以残羹冷炙为生,一直与人类斗智斗勇,早已习惯了拿着捕鼠器的来来往往的职业捕鼠人。它们不怕人,也不屑于和人类打交道。草原鼠就不同了,它们把人类的家当成自己的家,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

祖母说,如今,许多猫似乎也丧失了捕鼠的天性,反而过起养尊处优的日子。

那样的猫,祖母肯定不喜欢,我家也不欢迎。

那年末,祖父身体又犯病,他再次住院治疗。母亲打电话告诉我,吉吉跑丢了,好几天没见着。那段时间,狗狗豆豆和祖母撒欢打闹,但祖母惦记祖父,心情比较低沉。我每天和母亲去牧场放牧,剪羊毛,做过冬用的羊毡,祖母一个人在家,家里显得空荡荡的。她经常半夜醒来坐在窗边,一个人望着弯弯的月牙挂在松树上,院子里寂静无声,像孤独拥进门缝。母亲有时也陪着祖母坐会儿。两个女人,聊一些镇子和草场的事。

她们都想起了吉吉,这只在家三年多的猫,到底能去哪里?

祖母逢人便问,见我家那只傻猫了吗?

得到的所有回答都很肯定,没有见过。

祖父要回来,父亲在电话里说起回家的事,但未提到祖父的病情。

他们是坐着镇上送煤的卡车回家的,祖父穿戴严实,细微流动的风都找不到入口。我扶他躺在床上,他比之前要瘦,两只手蜷缩在空荡荡的袖管里。我伸手抓住,已经摸不到多余的肉了,松弛的皮肤下是硬邦邦的骨头。

他问怎么没见吉吉。

“它走丢了。”

他不信。

猫是他买回来养大的。它报过风雪警,救下过家里的羊羔。它还很听话,很乖,比我都乖,不会走丢的。

我回答,吉吉大概会回来的。

冬天的第一场雪后,严寒随之而来。祖父的身体一直不见好转,他依旧喝着大把的颗粒药,火炉边两个陶罐,一个煮中药,一个煮芨芨草的根。芨芨草在牧区随处可见,根部微甜,有清热解毒的功效。祖父一日三餐都离不开芨芨草,深夜口渴也会喝两杯芨芨草的水。

对啊,芨芨草的“芨芨”和吉吉多接近。或许,他是想念吉吉。

在一个祖母晾晒羊肉的午后,吉吉回来了,它是从院子里的石榴树上下来的,喵喵叫着。祖母放下手中的活儿,撕下一块羊肉扔给它。它在半空中就接住了,四肢像是更有力量,反应敏捷。祖母抱起它走进屋里,把它放在祖父的被窝里,吉吉乖巧地舔了几下祖父的脸。

它转身走出院子,不一会儿,带回三只幼崽。两只黑灰色的,毛发和它一模一样,还有一只是白灰色的,有几分可爱,像邻家小姑娘般跟在吉吉后面。家里一下热闹许多,祖父每天不是看电视,就是逗猫。

他真的年迈了,马鞭挂在墙上几个月未用。他的马也被阿根斯爷爷骑走,说是借用一段时间,实际是帮忙照看,草场他肯定无法再去了。

来年转场的时节,祖父终于熬过了最艰难最漫长的冬季。这对全家是个好消息,吉吉和那三只猫崽子,也跟着牛羊转场。

它们在草原上追逐蝴蝶和小鸟,捕捉地洞里的草原鼠,真是四只活泼的吉祥物。当然,草原鼠也是可爱的事物。

…… ……

(本文为节选,完整作品请阅读《人民文学》2022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