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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道“未老莫还乡”
来源:解放日报 | 汤世杰  2022年08月16日08:55

深味“还乡”一语,是在读过韦庄《菩萨蛮》里那句“未老莫还乡”许久之后。其时我离开客居半世的边地,刚刚回乡安顿下来。偶尔回眸,真应了杜牧那首《归家》所谓:“稚子牵衣问,归来何太迟。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丝。”我不信韦庄是因“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沉溺于“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的温婉江南,终至发出那声混沌的感叹——回还是不回,哪有那么简单,是三两人言几番景致可道尽的?

而韦庄到底是想“还”还是不想“还”呢?“还乡”作为一个话题,其“尴尬”由来已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既能引发屈原吟诵“去终古之所居兮,今逍遥而来东。羌灵魂之欲归兮,何须臾而忘反”的长诗《哀郢》,也能铸成英国小说家托马斯·哈代那部叫《还乡》的悲剧性长篇。更多也更可能的是,无数普通人生命中至死不渝、有时又生死莫能的虬曲纠结。相对于此,韦庄那首《菩萨蛮》对还乡的一咏三叹,尽管迂回婉转到了极致,看上去似在说不想甚至不敢还乡,至少是在没老得不像话之前“莫还乡”;其实,他平生漂泊、饱经离乱和思乡怀旧之情在词中熔为一炉,隐约间透露出的依然是挥之不去的还乡梦。一首词,在委婉与蹒跚间让人沉入万千思虑。

寻常人的“为难”,或许不会像韦庄那样显出艺术之美。如我,除去远在异乡时对家乡的不时思念,更不待说年轻时有一次回家过年时见隔壁老夫子贴的春联太过“老气横秋”,还硬充好汉地在家门口贴过一副诸如“好儿女志在四方”的对联,以抗拒那种叫人无以摆脱的缠绵。日后我虽也不时回家看看,却从未深思过何谓“还乡”。终于转回故土,偶尔想起韦庄那首《菩萨蛮》,“还乡”一语突然如大山般横亘在眼前:我这算是“还乡”了吗?

此前,我从没把回家提升到“还乡”层面思考过。在每年一次的大规模还乡潮退去之后,无数人又告别故乡,去他乡谋生。早年我正是他们中的一员,因交通不便而尽尝其中艰辛。足见海德格尔所谓“诗人的天职就是还乡”这话,顶多说对了一小半。按人数算,大约不到百万分之一——那些冒死也要还乡者从来不是诗人,甚至不知诗为何物,其“天职”依然是还乡。还乡包含的诗意,只与故乡包含的诗情(比如每个人的家乡故事里的一条小河一座小山)有关。乡山偎可暖心,乡水饮而醉人,说来都是对生命来处的记忆与拜谢。庆幸的是,我的“小河”是那条6000多公里长的浩荡长江!但无论怎样,还乡与否和是不是诗人全然无关。还乡更深刻的缘由来自寻找生命由来甚至前世今生的冲动,绝非只是流于文字的抒情。

从字面上看,还乡指回到故乡。“还”意即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当今地理位置的挪动早已不是难事,乘坐高铁、飞机倏忽到达一地,若有雅兴,即便走老路、乘慢船,也不太费时日。但若能在精神上还乡,还得“还”得称心,这并不容易。此番是我自十八九岁外出求学,又在外做事多年后回家住得最长的一段时间。这与以往偶尔回来待几天相比,远不是一回事。我早年偶尔回乡小住,无非看望父母、与亲人团聚,三五天或七八天,几无闲暇了解故乡的变化,也少有机会与更多乡亲接触交往。我心想,故乡就是故乡,会变到哪里去呢?其实未必。离乡多年,人世风霜早将一头青丝染成华发,故乡哪能一点不变?街道、楼宇的变化多能一眼看出,但更隐秘的变化却一时无法感受,几乎懵然无知。真住下来,内心多少也忐忑惶惑,不知究竟还能不能适应、融入故乡的日子——若你承认人是环境的产物,长年生活在异乡的你,神情气息都已悄然改变,自己却浑然不觉。

每每踱步江边,总会斜倚步道栏杆,或在树荫下找个石凳坐一会儿。那天,我正坐在那里凝神远望,就见一位年纪相仿的男士走到我跟前说:“我注意你好几天了,几乎每天你都在这里,一看就不是本地人。”我一愣,忙说我就是本地人啊!那位说,真的?我说真的。他说,但你的神情、眼神都不像——这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话说到这儿,我几乎有点沮丧,这才如实相告,说我虽是本地人,只是多年在外,刚刚回来。

就算神情、气质变了,口音总没变吧?不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吗?有一天,我在江边与一位老先生聊着聊着,他突然说:“哎呀,你说的是很老很老的城区话了,你原来住哪里?”我告诉他,我原来住在南正街、大南门、环城南路……他说:“我就说呢,如今的本地话,除了你这般年纪的,早不是这种口音了。”想想也是,一地方言绝非一成不变。发音虽不会大变,但外乡人的涌入、本地人的换代以及时代叙说方式的某些改换,也会让方言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出微妙的变化——一些太旧太老的词语被抛弃,一些新词语经本土消化终成市井流行。比如“疫情”的“疫”,家乡老话读作yu,如今年轻人说的却是yi,随了普通话的发音。这些对一个长年在外、只偶尔回乡看看的人来说是难以察觉的。于是,我自以为地道且脱口而出的乡音,自然就只会是“很老很老的城区话”了。

还乡的另一层深意在于对往昔的认同。相对于生活一直向前,返回显然既是时光的逆向运动,又是前行的继续。《还乡》作为哈代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悲剧小说,小说描写男主人公克林放弃自己在大城市的成功,回归自己热爱的爱敦荒原生活,以及他与女主人公游苔莎之间似是而非的爱情和草率的婚姻,最后因各自的不同追求而婚姻离散等。一系列悲剧情节,突显了漫游归来者与生活环境间的矛盾与冲突,让还乡成为一场悲剧——如果故乡的“变”与个人的“变”并不同向,还乡后的磨合就格外艰难,甚至人已回来心却仍在外流浪,那就更为痛苦。在某种意义上,哈代《还乡》的“乡”,所指是大自然,是一种宁静、淳朴、简约的生活范式。21世纪的现代人要做到那一点并不容易,但即便如此,还乡仍是必要的。因为长年远离家乡的人,无论时间长短,抽出相当一段时间还乡住住、看看、想想,都是必要的——至少能促使你深入思考“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疑问。

这么一想,韦庄的“未老莫还乡”或该读作“老来且还乡”了?这事儿,哪天或可跟那些在江边溜达的乡亲们再讨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