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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苏轼《留侯论》
来源:文汇报 | 王培军  2022年07月19日07:39

张良为圯上老人拾履的故事,是见载于《史记》的。这件事当然很奇,读起来也甚有趣,但若追究起来,其真实性却是可疑的。苏轼有一篇《留侯论》,为自来传诵的名篇,坊间流行的《古文观止》也收入了——借此大发其议论,以为“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方可成就大事。这样的持说,虽不无掉弄之嫌,却也不妨一听。但另外的一段,就非得加以驳正不可了:“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据中华书局本《苏轼文集》,第一册104页)

说得凿凿如见,乍读之下,字字在理,你不能不首肯,但一经查考,就知其实是想当然的谬悠之说,经不起覆按。老人让张良“下取履”,《留侯世家》中明明说“良愕然,欲殴之”(此六字《汉书》并同,《史记集解》引徐广所见的古本,作“良怒,欲骂之”),只“为其老,彊忍”了而已,而苏轼却说是“油然而不怪”!真可谓咄咄怪事。尤其那一句“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为大谬不然的话。张良的年岁,虽然史无明言,不能确知,但据《留侯世家》的所记,是可以估算的。在逢圯上老人之 时,张良早已不是什么“少年”了。《留侯世家》开头云:

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岁,秦灭韩。良年少,未宦事韩。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韩故。(中华书局本,第六册2033页)

按张良之祖父张开地(《史记索隐》引王符、皇甫谧说,以为子房为韩之公族,本姬姓,以秦购索急,变名姓为张良,故开地不姓张。此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及近人王叔岷《史记斠证》说,姑以张字冠之),为韩相的时间,最迟不晚于昭侯二十六年,即周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年,据《韩世家》、《六国年表》。陈梦家《六国纪年表》作“釐侯二十九年”,釐侯即是昭侯;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则作“昭侯三十年”。其为昭侯的最后一年,及在显王三十六年,则并无不同);可能的时间,则为昭侯二十三年(前336),因为据《韩世家》及《老子韩非列传》,昭侯八年至二十二年,韩相为申不害(按钱穆以不害相韩,前后得十九年,见《先秦诸子系年》七七《申不害考》;以其无确据,姑仍从《史记》)。其为韩相的时间下限,最晚可至襄王的最后一年,即襄王十六年、周赧王十九年(前296)。假设开地初为相时,年三十岁,至襄王十六年,他也就是年近七十的老人了,按人世的一般情形,其孙张良也已在抱了。可是历史不凑巧,偏偏是小概率,那时张良并未出生。何以言之呢?很简单,因为前230年韩为秦所灭,张良正“年少”。张良若在前296年已生,则至前230年时,其年已六十七,皤然一公,何得谓之“年少”?那么,张良之生究在何年,为有最大的可能?据张良之父张平,为韩相而卒之年,是在悼惠王二十三年(前250年。《韩世家》、《六国年表》作“桓惠王”),可知张良之生,再晚也不得晚于此年;前230年秦灭韩,《留侯世家》明言其“年少,未宦事韩”,以此上推,至前250年,其间凡二十年,换言之,也就是韩灭之际,张良若二十岁,谓之为“年少”,是可以的。所以以最保守的算法,张良必不晚于前250年而生,考虑张良另有一弟,若其年长弟仅一岁,则张良之生,最晚也必在前251年,而不得更晚于此年了。

若张良最晚生于前251年,那么在其雇力士用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棰行刺秦始皇时,是多大的年岁?刺始皇的具体时间,《留侯世家》中未言及,《留侯世家》只说“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但这是可以考得的。据《史记·始皇本纪》及《六国年表》,其事在始皇二十九年(前218)。《始皇本纪》云:“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中,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史记正义》云:“狼音浪。”“博狼”即“博浪”,《汉书·张良传》正作“博狼”,不过是古字的异写而已。此虽未及张良之名,但合《留侯世家》以观之,可知为一事。从前218年溯至前251年,为三十三年,换言之,张良在与力士刺始皇的时候,已是古人例以虚岁算的三十四岁的中年人了。这还是最保守的算法。如放宽五六年,实在说来,这也是最有可能也最接近历史之实际的,——因为假设张良之父生于前333年,也就是其祖父初为相时,那么到前251年,张良之父也就有八十余岁了,以八十余岁的老人而生子,在医学上是有绝大困难的,所以张良之父的生年必须后移,而张良的生年则须前移,如此才接得上——则彼时张良四十岁。对于年已四十的张良,苏轼还能说他是“少年刚锐之气”么?

晚于苏轼近九十年的洪迈,在其《容斋五笔》卷八“白苏诗纪年岁”条讨论及苏轼诗中的年岁之感云:

白乐天为人诚实洞达,故作诗述怀,好纪年岁。因阅其集,辄抒录之:“此生知负少年心,不展愁眉欲三十”,“莫言三十是少年,百岁三分已一分”,“何况才中年,又过三十二”,“不觉明镜中,忽年三十四”,“我年三十六,冉冉昏复旦”,“非老亦非少,年过三纪余”,“行年欲四十,有女曰金鸾”,“我今欲四十,秋怀亦可知”,“行年三十九,岁暮日斜时”,“忽因时节惊年岁,四十如今欠一年”,……苏公素重乐天,故间亦效之,如“龙钟三十九,劳生已强半,岁暮日斜时,还为昔人叹”,正引用其语。又“四十岂不知头颅,畏人不出何其愚”,“我今四十二,衰髮不满梳”,“忆在钱塘正如此,回头四十二年非”。(上海古籍出版社本,893-895页)

人生不过百年,三十三岁,为百年的三分之一,就算从宽算作“少年”,四十岁的或者至少三十四岁以上的张良,也不可能是“少年”了。其实,洪迈所引的白居易的诗,不是也把“过三十二”,算作“中年”了吗?而“三纪余”,也就是三十六七,——一纪为十二年——不更明言是“非老复非少”?苏轼本人的诗,在三十九岁时,也就自叹“岁暮日斜时”了。从洪迈所引的这些诗,不难看出人生的年岁,在苏轼意中的分别,如果他意识到张良在为老人拾履之时,已大于三十四岁,而极可能是四十岁时,料想他不至于写出那一句“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的。尤其是,在嘉祐六年(1061)作《留侯论》而大发议论的苏轼,据孔凡礼《苏轼年谱》(中华书局本,上册93页),其本人也才二十六岁,要非说是“少年”,苏轼是更合适些的,但想来苏轼本人一定不同意。他二十七岁作的诗,就在未老而屡屡言老了,如嘉祐七年(1062)写的:“明年纵健人应老,昨日追欢意纵违”(《壬寅重九,不预会,独游普门寺僧阁,有怀子由》);“愁肠别后能消酒,白发秋来已上簪”(《九月二十日微雪,怀子由弟二首》之一);“万事悠悠付杯酒,流年冉冉入霜髭”(《病中闻子由得告不赴商州三首》之三)。及至熙宁二年(1069),苏轼也到了三十四岁,他诗里就更写着“如今各衰晚,那更治刑名”(《次韵子由初到陈州二首》之一)了。所以,苏轼若知张良此时比其作文时要大得多,他是必不如此着笔的,他只是犯了未考据的错,而想当然地逞其聪明了。

也许有人要说,《史记》中圯上老人对张良本有“孺子,下取履”、“孺子可教矣”、“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之类的话,所以《留侯论》中说:“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苏轼也是语出有据,不能算错的。其实呢,苏轼所以有此误谬,就在“孺子”一词。他读《留侯世家》,一定是以为“孺子可教也”的“孺子”,就是指小孩子。按“孺子”作小孩子解,固是通义,《孟子·公孙丑上》:“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离娄上》:“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两处的“孺子”,都是指小孩。这也是苏轼自幼所烂熟的。但是,若只作小孩之解,那就不能以之称呼成年人的张良了。古人之用“孺子”,另有其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二“孺子”条云:

今人以孺子为童稚之通称,盖本于《孟子》。考诸经传,则天子以下嫡长为后者乃得称孺子。《金縢》、《洛诰》、《立政》之孺子,谓周成王也。《晋语》里克、先友、杜原款称申生为孺子,里克又称奚齐为孺子。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称为孺子,而舅犯亦称之,是时秦欲纳之为君也。孺子☐之丧,哀公欲设拨,亦以世子待之也。齐侯荼已立为君,而陈乞鲍牧称为孺子,其死也谥之曰安孺子,则孺子非卑幼之称矣。栾盈为晋卿,而胥午称为栾孺子。《左传》称孟庄子曰孺子速、武伯曰孺子泄。庄子之子秩虽不得立,犹称孺子,是孺子贵于庶子也。齐子尾之臣称子良曰‘孺子长矣’,韩宣子称郑子齹曰‘孺子善哉’,皆世卿而嗣立者也。《内则》:‘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母某敢用时日,祇见孺子。’亦贵者之称。唯《檀弓》载有子与子游立,见孺子慕者,《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此为童子通称,与《孟子》同。又《左传》季桓子之妻曰南孺子,则又以为妇人之称。(上海书店本,25-26页;“秦穆公使人吊”句,原误标作“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称为孺子”,今改)

钱大昕的这一条考辨,引证甚博,发明亦确,但于一般读者,必须加些注,才能读得明白。如“《金縢》、《洛诰》”那一句,凤凰出版社本的《嘉定钱大昕全集》第七册69页,将其标作了“《金縢洛诰》‘立政之孺子’”,就是错得厉害的。这可见虽在专家,也有读不懂处。大概言之,钱大昕此节所言,是以为“孺子”一词,除指小孩之外,在经传古籍中,还可指年轻的或不年轻的嗣君,以及贵家的妇女。指年轻的嗣君,如《尚书·金縢》:“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孺子,幼少之称,谓成王也”(见《尚书正义》598页,上古本)。《洛诰》、《立政》中,也都有“孺子”,所指并同(可参看《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1236页、1475页及第四册1687页)。指不年轻的嗣君,则重耳之称孺子是。这是见于《国语·晋语二》及《礼记·檀弓下》的。据《史记·晋世家》及《十二诸侯年表》,晋献公二十一年,杀太子申生,次年又欲杀重耳,重耳出亡,“是年重耳年四十三”。献公之丧,在二十四年(前651),那时重耳四十五岁,而穆公称之为“孺子”。这是不年轻的嗣君,称为“孺子”的古例。虽然如此,但无论作钱氏的哪一义,也还不能移注圯上老人的称呼张良。

《汉语大词典》第四册252页“孺子”条又云:

犹小子、竖子,含藐视轻蔑意。《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吾事之去留在张君,孺子岂有客习于相君者哉?”司马贞索隐引刘氏云:“盖谓雎为小子也。”

按《索隐》所引刘氏,指唐学者刘伯庄,其解亦非是。《大词典》就更不足为据了。范雎更名姓为张禄,去秦国为相、封应侯,前后凡五年,须贾使秦,赠以绨袍的事,是在周赧王四十九年(前266),揆之事理,范雎就是再年轻,也必在三十外了。一般说来,较为可能的,应是在四五十间。以如此年岁的故人,而呼之为“孺子”,则“孺子”之称,在当时的社会,是不至有什么轻蔑的。不然,既有前仇,又加此辱,范雎便放不过他了。范雎说的:“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绨袍之赠,固然是可念,但其口中的“孺子”,若为轻蔑藐视之称,则所谓的“故人之意”,也就大打折扣,不值得多感了。以范雎的为人,其事之不如此作了,可想而知。《史记》中另有一处,亦涉及“孺子”之称,可为旁证;《陈丞相世家》云:

(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及平长,可娶妻,……平既娶张氏女,赍用益饶,游道日广。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 是 肉 矣!”(中 华 书 局 本,第 六 册2051-2052页)

按陈平及长而娶,为分肉均故,得父老称“善”,而亦呼之为“孺子”,这就可见不是“藐视”,也非语带“轻蔑”了。此正如须贾对范雎之称,为彼时的一种通行的称谓,可为老人施之于晚辈的成年男子,且是颇客气的,至少在《太史公书》中,是必如此的。圯上老人之呼张良,也当作如是解。《汉语大词典》的那个义训,亟须修订。而所以有此一称谓,猜想起来,或即缘于嗣君之称“孺子”。古时的不少称谓,皆自上而下,僭窃而用之,一般人之乐于此,就仿佛妇女的“梳头学京都样”,这也就使得这些称呼,往往失去原义。“孺子”一词,自是其一例。《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漂母,呼落魄的韩信为“王孙”,则另是一例。“王孙”为美称,所以那时的人,就多取名作“王孙”,如专研《周易》的周王孙、田王孙及文君之父卓王孙、与田蚡合传的窦王孙、以裸葬著名的杨王孙等,都是。而名字“孺子”的,也屡见于史,最有名的,则是那位“下陈蕃之榻”的徐孺子了。以此而言,“孺子”之为佳称,是可以无疑的。

附带提一下。《太平广记》卷六引杜光庭《仙传拾遗》改写张良此事云:“张子房,名良,韩国人也。避地于南阳,徙居于沛,后为沛国人焉。童幼时,过下邳圯桥,风雪方甚,遇一老叟,着乌巾、黄单衣,坠履于桥下,目子房曰:‘孺子为我取之。’子房无倦色,下桥取履以进,老叟引足以纳之。子房神意愈恭,叟笑曰:‘孺子可教也。’”(中华书局本,第一册38页)改作“童幼”,固可与“孺子可教也”一句照应了,但顾此失彼,却忘了张良童幼时,韩国还没有亡,以张良的家世,他又何至徙居于楚国的沛呢?杜光庭到底也还是不解“孺子”之称,不仅可呼童子,也可以施之成人,他所犯的错,是和苏轼差不多的。

据说读了七遍《汉书》的翦伯赞,在《秦汉史》中叙项羽之死云:“项王走至乌江之滨,乌江的亭长,檥船以待,劝项王渡江。……于是这一位‘一声叱咤,千人皆废’的少年英雄,就用了带着敌人鲜血的宝剑,自刭而死了。”(北京大学出版社,115页)把项羽称作“少年英雄”,虽可表示“于项羽不胜其钦佩”之意,但现代的读者读了,一定是要疑怪的。项羽的年岁,是经前人考定了的,自刎时年三十一,确切无疑(见《史记集解》:“徐广曰:汉五年之十二月也。项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岁生,死时年三十一。”),并有虞姬在侧,如何可称得“少年”?不记得哪本书,说李肖聃痛恨白话文,学生作文若用“青年”,他必代改为“少年”,并批之云:‘“青年”两字不见经传,故改。’”《秦汉史》不是古文写的,还不能援此为例,不写“青年”两个字,也不能比于苏轼所仰的白居易,可以说三十还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