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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民谣(节选)
来源:《飞天》 | 李新勇  2022年06月21日11:54

下午四点的风,在江边的垂柳上晃荡。要在往常,这条濒水的街上,酒吧一家接一家苏醒过来,开始张罗生意,有人摆凳擦桌,有人整理酒瓶和酒器,还有人将足以覆盖整条街道的音响调到慵懒缱绻的初醒状态,虚虚实实,似有若无。酒吧街的早晨是从下午四点钟开始的。而今天,微风照旧在柳枝和各色的旗幡上晃荡,街道上空无一人,家家店门紧闭,连聊以点缀寂寞的流浪狗,都不见一条。贾成书翻了个身,从魏莲月松软的雕花红木大床上滑下来,用四个脚趾夹着一双拖鞋到卫生间小便。屋里反正只有他俩,上个厕所穿不穿衣服无所谓———他认为。魏莲月家的卫生间装了空调,恒温恒湿,四季如春,不像别的地儿,这季节上个厕所像蒸桑拿。回到床前,见裤头搁在自己刚靠过的枕头上,贾成书心想,通常不是塞在魏莲月枕头底下的吗,怎么跑到这上边来了。他还记得第一次外面下着好大的雪,慌乱中他把裤头塞到魏莲月的枕头底下。魏莲月一边喊一边嗔怪,上下都要封印啊!贾成书又紧张又激动,瑞雪兆丰年,天天枕着裤头睡。声音像赛道上跑了五千米的选手。魏莲月咯咯咯地

笑骂他“坏人”,粉拳在他背上乱捶。从那以后,他便习惯性地把裤头塞到魏莲月的枕头底下。套上果皮绿的T恤衫和黑色的七分裤,右手五指张开插进蓬勃的头发里梳了两下,就算披挂结束,可以出门了。如果今天能开门营业,他穿上大头皮鞋下楼,穿过三间酒吧的门面,钻进挂着“金色缇香”牌匾的酒吧,便可以开启一天的驻唱事业。他喜欢用“事业”两个字来修饰自己的职业,他从来都把在酒吧唱歌当事业看待。九年前,他走出松林寨,走出大山沟,第一次走进这东临大海北靠长江的大都会,震惊他的不是在逼仄拥挤的摩天大楼森林中的大学校园如此辽阔舒展,也不是魔都的繁华,而是江边这条酒吧街,中式的欧式的,流行的民族的,摇滚的民谣的,每个酒吧都有一个乐队担任驻唱,人不多,一般三五个。乐队的惯号五花八门,常规的不说,不常规的就有三个跳蚤、问题三斤半、喷嚏打哈欠等等,听上去,隔年的鸡皮疙瘩直往地上掉。贾成书入学不久,有人发现他嗓音不错,试唱了几嗓子便传开了,几个校园乐队陆续找上门来,他选择了本院系的乐队。队长对他说,你一个电子科技学院的哥们儿,不选择本院系乐队难不成还去选外国语学院的?他倒无所谓哪个院系,只要给机会唱歌就乐意。喝山泉水长大的人,喉咙里藏着清澈的山泉,随便吼几嗓子,他就成了电子科技学院乐队的台柱子。全靠他,电子科技学院的乐队只用一个月时间就兼并了音乐学院的两支乐队。

贾成书最大的优势,除了嗓音好,还能自弹自唱,词儿都是现编的。入校第二个月的一个周末,他们乐队接了金色缇香酒吧的活儿。咖啡啤酒、男女杂沓,只要节奏合适,无论男女老少、高矮肥瘦都能扭动腰肢尖叫劲舞的场面,贾成书从没见过。不过他适应得很快,演唱是演唱者的宣泄,尖叫和劲舞是红男绿女的特权。两种宣泄的出发点不一样,但方向一致,目标也相同,那就是卸下过往,享受当下,彻底清空;或者说是推倒过去的一切,让一切从头开始。那种新生的美好感觉,也许开始于一首动听的歌曲结束之后,也许开始于爽快地喝干一杯酒之后,也许开始于跟某个异性对上眼之后……乐队队长让贾成书出场,主持人对满屋的男女说,下面我们隆重推出一位来自大山的实力派唱将,让我们一起伴随他嘴里吹出的山风尽情舞蹈吧。主持人的声音磁性而撩人,撩起了众人的期待。这也是贾成书的期待。第

一次上场有些紧张,一紧张显得准备不充分。乐队领班替他选了一首《迷路的左手》,伴奏带里的器乐尽管节奏热烈,却刻板而程式化,以强声对抗强声,丝毫撼动不了杂乱的场面。贾成书希望自己的演唱如同潮水,而现场的男女如同水草或水藻,他朝哪边涌动,他们便朝哪边涌动,他朝哪方退却,他们便朝哪方退却。他们是同频共振的。唱完,他喝了一点热水润润喉咙,让火苗呼啦啦直往上蹿的心暂时没爆炸。他向酒吧要了一把吉他,试音,调弦,“嘣”,一个深山月出的清亮乐音过后,他以清风拂过山林的嗓音轻轻切入,把控了全场。众人被这种陌生而安静的切入方式震惊,为了听清他的演唱,纷纷安静下来,而他却逐渐提高声量,直到把全场的气息完全统一到他气息上来。他自弹自唱两个月前在离开松林寨时写的一首歌。

下面我为大家演唱我自创自弹自唱的歌曲《迷惘的云朵》:

松林寨的荞麦让我领悟花开的味道,我的故乡要求我必须在魔都把美丽性感的姑娘寻找,我重任在肩却在这城市无依无靠,有了美女的尖叫我便肆无忌惮地在陌生的大街上奔跑,无论天上下的是火,还是下钢刀……

第一句出口,整个场面都是他的了。唱到一半,抽着细支金陵十三钗的老板娘,也就是现在仰面躺在床上的魏莲月,扭着好看的腰身,穿过群魔乱舞的人群,跳上舞台,猝不及防吻了他一口,把一口香烟一丝不漏吐进他嘴里。第一次跟异性的嘴唇接触,没有幻想中的美妙,嘴唇宽窄不对等而牙齿又太多,尤其是对方的气息,书上不是说吹气如兰吗,现实却是强词夺理的霸道,强压过来的烟气窜进气管,呛得他只差把肺咳出来。随着音乐节奏扭动身躯的男男女女打着口哨,不知是在喝倒彩还是在喝正彩,不管是哪一样,都是见怪不怪。自此以后,他们的乐队便成为这家酒吧的周末驻唱。贾成书喜欢这酒吧,多少青春的躁动不安和愤愤不平,都能在这里找到发泄的出口和通道。大学毕业时,别人遵照惯常找一份跟电子有关的工作,贾成书却留在金色缇香做了职业驻唱。

促使他留下来的原因只有一个,他每一首新创作的民谣,都能在这里找到足够多的知音,都能获得足够多的喝彩。如今在金色缇香,他与贝斯手小松树、键盘手岩羊、助唱红蜻蜓合作时间超过两年,他们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松林寨乐队。这支乐队以不断推出原创民谣而在酒吧街赢得顾客的信任和同行的尊敬。第一次上金色缇香那天晚上他们的演出持续到很晚,第二天凌晨两点酒吧打烊,魏莲月派助手来说要单独召见贾成书。乐队队长神秘一笑对他说,明天上午的课我替你请假。贾成书说明天星期六,不花成本的恩德你收回去自己享受。他心想,不就是留下来多说几句话吗?他说你们等我一会儿,一起回学校。队长说你算入行了,等不了你,我们几个以后全靠你啦。贾成书说,你不能把我丢在这里,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队长说从明天开始这块地就是你的。离开的时候,队长带着渐渐远去的背影对跟在他身边的

伙伴说,这小子撞上大运了!助手带贾成书出门,穿过三间酒吧的门面,上了一幢位于后街的小楼,进了一套装修雅致的房屋。助手在他身后关上门。魏莲月的声音从最里面一间传出来,进来吧,小伙子。穿过一段小小的走廊,贾成书走进一个精致的房间。魏莲月坐在茶几旁喝茶,屋里到处是奇妙的香气,竟然没有一丁点香烟味道。魏莲月对贾成书说,你是这里第一个原创歌手,你很棒,你唱的每一个字都捶在我心坎上,我被你感动了,想让你干点体力活儿。灯光暖暖的,呈现迷离微醉的状态,魏莲月形同虚设的衣着,把贾成书吓得像被施了定身法,全身僵硬,舌头紧张得直往喉咙深处缩。此后魏莲月十天半月召见贾成书一回。

贾成书渐渐变得老练了,从越来越不紧张,到问一声莲姐有什么吩咐,趁魏莲月话题还没有绕到他从第一次就表示不懂的体力活儿上,三言两语便结束谈话,然后果断走人。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以前全都用在男性身上,事实上反过来用在女性为猎手的场合,一样适用。魏莲月干脆改为一周召见一回,她对贾成书说,我们身处的大城市凭什么大?大就大在我们每个人都小,小得说你忽略不计都算抬举你,小得这世界几乎感觉不到你的存在;只有什么时候才能感觉到自己存在?只有做体力活儿的时候。贾成书说,你那是原始欲望。魏莲月说越原始,越接近人类本身。贾成书心理上迈不过那道坎,不等于他

身体上不想。直到有一天,贾成书觉得应该让自己的心理和身体统一起来,他决定跟魏莲月好,不是一时一地的好,而是好上一辈子。那天,他为魏莲月带来一朵火红的月季花。校园花坛里的月季至少有六种颜色,一年四季都在盛开,多得无法计数,多得让人熟视无睹,却从来没被摘去送人。贾成书本打算上花店买朵玫瑰,如此庄重的一件事情,开端应该正式些才对。他没有被女孩子追过,也没有追过女孩子,实在羞于上花店,再说手持一支玫瑰穿过大半个城市,是桩多么招摇而令人难为情的事情,万一人家不答应,这等于向所有人宣告自己失败。该不该追魏莲月,贾成书考虑再三,魏莲月不是个单纯的女子,这一点从当初她吐给他那口烟气就已表明;贾成书又很自信,毕竟在那种

场合谋生,不得不随行就市。也许魏莲月跟他在一起后,名花有主,尘埃落定,她便能安守本分。贾成书挑了一朵刚刚绽放的月季花,在洁白的新雪的映衬下,红得像燃烧的火炬。花工就在附近,抬头看了他一眼,投来赞许的目光,自己精心呵护的花朵,终于有人掐了一朵去,等于经年累月的辛劳得到了赏识。

……

(全文请见《飞天》2022年第4期,责编郭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