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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2022年第5期|王媖:天命之惑(长篇小说 节选)
来源:《啄木鸟》2022年第5期 | 王媖  2022年05月24日08:14

小编说

从小被父母遗弃,是王迪斯人生最大的缺憾。如今她已到知天命之年,一直未嫁,亦无子女,自以为心如止水,不料一本无意中在旧书摊上淘到的日记让她再度意难平。日记的主人不仅遗弃了自己的孩子,而且遗弃了两次……与她内心的纠结同步,小城连续发生年轻女性被害案件,嫌疑人则是一个看上去健康阳光的心理医生,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警方进退维谷。而随着日记中的秘密渐次解锁,心理医生的隐秘身世也逐步显现……

擅长中短篇创作的推理小说作家王媖首度打造长篇新作《天命之惑》,讲述的不仅是一个悬念丛生的推理故事,更是一个历经坎坷的中年人与自己多舛命运的和解。在母亲节来临之际,《啄木鸟》献此佳作,祝天下母亲们幸福快乐!

天命之惑

文/王媖

第一章

1988年8月26日,晴

终于都安顿好了。在这幢简陋的,已多年没人住过的农家屋里。

独坐窗前,有一丝疲惫,在闷热之余,提醒我从今天起又是一个人了。

是啊,又是一个人了。在经历了那么幸福却又短暂的婚姻之后。似乎是某部电影的一个桥段,女主拖着箱子离开还挂着喜字的新房的落寞背影。孤独,伤感,而又凝重。那其实是我自己的背影。

环顾四周,我希望能找到一点儿旧时生活的影子。妈妈曾在灶间做饭,而爸爸正在迈进家门。很平常的一幕,却在那一年的傍晚被涂上了血色——我周末回家,一个月没见面的他们在村口等我,却被一辆农用车卷到了车底。我坐在公交车上,透过车窗能看到的除了血还是血,以及浸在血液中的,从妈妈折断的手腕上脱落的玛瑙手镯。那手镯是淡粉色的,有着樱花花瓣的纹路,从我记事起,就见它戴在妈妈的左手腕上,从未摘下过。妈妈说那是姥姥留给她的,将来她也会留给我。也许她知道除了这个手镯没别的东西可以给我吧,所以宁可断了手腕也要保全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天晚上都会从梦中惊醒,醒来前的自己正漂在一汪无边无际的血海里,而那个手镯,像悬浮在眼前的红色空洞,深不见底。

老宅的窗外有一棵茂盛的梧桐树,肥绿的叶片掩映在窗前,给了我一些荫凉。我很奇怪,这么多年没人照顾它,它怎么没有枯死?忽然想起婚礼那天走过的紫藤长廊,那牵牵绊绊的藤蔓如爱思缕缕,也给过我如此刻一般的荫凉。

心开始痛,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着,揪着,拧着。

我下意识地用手护住胸口,另一只手却在不经意间触摸着自己的小腹。柔软的腹部。

我不再是一个人了。

我看着窗户上自己模糊的影子,感到有泪水在一滴一滴跌落。

曾经希望看到的是鲜血从我的腕部戴着镯子的部位跌落。如果不是那张化验单,此刻的我应该已经跟天国里的爸爸妈妈相见了吧。我决定离开。如果说我倾心付出过的爱有什么回报的话,那就是我腹中的胎儿。

而此刻,我抚摸着自己柔软的腹部,忽然很渴望跟那个小生命交流。我不知道你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把你从爸爸身边偷走。如果说杀死自己的目的就是想让他痛悔的话,那偷走他的骨肉则纯粹是为了给自己安慰。我注意到窗玻璃上自己的影子露出一抹惨淡的微笑。是啊,既然他不要我了,那我只能想办法拥有他的一部分了。我恨自己,被那么无情地抛弃之后,居然还爱着他……

王迪斯坐在餐桌前的灯光下,翻看着一个32开大小的日记本。因为年代久远,那本子的塑料封面已经褪色。

这段文字让她压抑。她离开餐桌,走到窗前。小区里的路灯昏黄,倒显得天上的一轮明月愈加澄明。她就站在月亮的光晕里,抱紧了双臂。她的长发用一根发簪轻挽在脑后,露出细长的脖颈,形成的剪影看起来很美。

王迪斯已经五十岁了,因为没生过孩子,加上保养得很好,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她并不是不婚主义者。曾经,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也想好好爱一个人,被一个人好好爱着,然后结婚生子,拥有一个完整的温暖的家庭。

是的,完整,这是她的第一要求。她想要弥补自己缺失的,或者说是从来就没拥有过的。

十二岁那年,她得知自己是领养的孩子。那时,爸爸已经去世两年了。

妈妈一直患有眼疾,现在想来,就是白内障,一个小小的手术就可以解除她的痛苦。但当年不行。爸爸妈妈很相爱,爸爸没有因为妈妈的眼疾嫌弃她。他们没有孩子,这算是一个缺憾吧。妈妈一直想成为妈妈,但爸爸觉得她连自己都照顾不了,一直在设法打消她的念头。

邻居来串门儿,有意无意地说起,她本想领养个孩子,都谈妥了,孩子就在医院等她去抱呢,她却犹豫了,怕常年在外跑生意的丈夫哪天回来了,怀疑这个孩子的来路。妈妈心底起了意,便央求爸爸去医院看看,哪怕只是看看。爸爸拗不过她。

那孩子的父母都不在病房里,只有小不点儿自己黑红着一张小脸儿躺在婴儿床上,孤零零的。爸爸想,这么丑啊,算了,还是走吧。就在他打开房门的一瞬间,身后忽然传来孩子嘤嘤的哭声。爸爸放开门把手,回到病床前,那孩子看见人,忽然就不哭了。爸爸俯下身看着她,她不哭不闹,只是攥着一只小手望着爸爸。爸爸的心底就泛起了一层温情。他趴在床边跟孩子聊了起来:“你不让我走是吧?想跟我一起回家吗?如果我带你一起走呢?好吧,咱们一起回家……”

爸爸把婴儿抱回了家。这个举动似乎更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哭声好像是某种召唤,他觉得是孩子选择了自己,他便有了义务与责任。于是,那个小院里多了一个三口之家,家里有爸爸妈妈和婴儿,他们给婴儿起名叫王迪斯。那是他们刚结婚那会儿就给未来的孩子起好的名字,不管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当然,这些都是妈妈告诉她的。那个午后,妈妈坐在炕头说着这一切的时候,眼神黯淡,脸上却发着光。在她看来,那就是爱。

六年后,妈妈也去世了。十八岁的王迪斯再次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人。爸爸妈妈给她留下了房子和不多的存款,以及一个就业机会。她放弃了考大学,直接就业了。在可以养活自己以后,王迪斯开始了寻亲之路。

那时还没有DNA一说,她只能采取笨办法,去当年的邻居那里打听。所幸老人还健在,身体还硬朗,只是她常年在外跑生意的丈夫从没回来过,后来,她就搬到了姐姐家,与守寡的姐姐做伴儿。看着出落成大姑娘的王迪斯,她有过后悔吗?

王迪斯循着她提供的线索,终于在某个夏初的傍晚,走进了亲生父母的家门。

那个拾掇得非常干净的农家小院坐落在城郊一个不大的村庄的东部,院墙外是一道舒缓的山梁,一条不宽的土路从山梁延伸而下,经过门前,贯穿整个村庄。那土路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细沙,路两旁盛开着一丛丛的月季花,在黄昏的霞光里散发着阵阵幽香。

王迪斯闻着花香走进院落,一个扎两条辫子正低头读书的女孩儿冲她仰起脸。望着那张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她好像看见了当年的自己,王迪斯知道自己回家了。她不需要再做什么确认了,那张脸是她十八岁以前也拥有过的。

那天晚上王迪斯离开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由小院的男主人送她回城。尽管他们盛情邀请她在家住一晚上,但她拒绝了。对她而言,这不是家。现在不是,以后不是,而且永远不会是。

她的生母流的泪比说的话多。倒是生父一个劲儿向她道歉,说当初就想要个儿子,家里已经有两个闺女了,她是老三,本也没打算送人,偏偏同病房有个人说知道一家条件不错的城里人想收养个孩子,就这么鬼迷心窍地把她送了人。

王迪斯望着那个女孩儿出了一会儿神。她现在知道她是谁了。她知道自己没有兄弟,除了这个妹妹还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跟父母一样在农田里刨食吃。王迪斯叹了一句:“看来就多了我,不是吗?”

生母再次哭泣起来,一句话都接不上。生父望着老幺自嘲:“我一直觉得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让我命中无子,所以等老幺出生了,我就说留下,闺女就闺女,我不要儿子了……”

王迪斯没再说什么。潜意识里,她该感谢父母吧,如果当初没被送走,是不是也会早早地嫁作农家妇?但是,她为什么总觉得自己没有根呢?

对于生父生母,她没有恨,但是找到他们,也没觉得有多开心。爸爸妈妈给自己的爱抵消了亲生父母的遗弃,所以她选择了原谅,同时,也选择了放弃。

出门前她对妹妹说:“你们学校离我单位挺近,有空去找我玩儿。”

这是她对血亲发出的唯一邀请。从此,她再也没回过这个农家小院,跟生父生母也没有来往过。尽管他们尝试着给她送点儿自家的土产,都被她拒绝了,坚决又不失礼貌。不过,妹妹考上大学后,她常常给她寄钱,还叮嘱妹妹不要跟家里人说。妹妹出生在自己之后,与她被遗弃没有关系,她愿意接受她。

若干年后,她在生父生母的葬礼上又见到了两个姐姐,感觉淡淡的,心中没有泛起一丝涟漪。

就是从那时起,王迪斯意识到自己对于亲情的淡漠也许已经超出了正常的阈值。不过,她不在乎。她像个孤儿般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渴望着被爱,也渴望着爱人。但她爱上的是个有妇之夫。那人有着爸爸一样的高个子,还有着爸爸一样睿智的眼睛。她后来发现,她投向每个男人的眼神都要先透过爸爸的形象。那个第一次抱起她的男人,在她那还没形成的记忆深处刻下了一道潜意识,使她成年后能产生爱意的男人,个个都长着他的模样。王迪斯的悲剧就在这里——转来转去,她爱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他,却又都是他。

于是她只能孑然一身,在自己生命的刻度线上,圈下了“年过半百”这个区域。

但王迪斯活得很明白,也很透彻。没有家累,她把多余的精力用在自我修炼上。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经历了下岗的迷茫期,创业的艰难期,以及成功后的激流勇退。她把自己一手创办的小卖场发展到设计、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的家具公司,然后,她把公司交给妹妹两口子打理,自己早早退了休,她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报了一个舞蹈班,教肚皮舞的,每周两节课;报了一个古筝班,每周一节课;余下的时间她要读书,听音乐。是的,读书。王迪斯的生活里,书占了很重要的位置,而淘书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乐趣。以往她一个月去一次古玩市场,在旧书摊间流连忘返。退休后有时间了,她基本每个周末都会去书摊报到。

刚过去的那个周末,她淘到了她小时候读过的一本小说《叶秋红》。小说是上下两册,她翻找下册的时候,带出了一个塑料封皮的本子。她随手翻看,本子里贴了一些演员的贴画,钟楚红、翁美玲、山口百惠、郑裕玲……这是跟自己同时代的人的爱好。她买下那个本子,完全是因为那些贴画。但她没想到,无意中翻开的第一页的内容就如此压抑。

这显然是某个人的日记,一个同龄人的日记。而这日记的内容并不让人赏心悦目,她读完第一篇就放下了。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或者说该不该读下去。不管怎么说,她有一种偷窥别人生活的嫌疑。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当她站在窗前抱着胳膊望着天上那一轮明月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套很高端的摄影器材。今晚的月亮真美,也许可以出去拍几张照片?至少可以换换脑子。

她去衣帽间找出了很久没用过的相机包,简单检查了一下电池和镜头,拎出三脚架。出门前她瞄了一眼时间,九点二十分,还不算太晚,去沁水阁拍月亮应该不错。那里还很荒凉,几乎没有人去。她关上门,带着设备下了楼,把那本日记远远地丢在身后。

朱晓彤站在讲台前整理着手边的资料,身后的投影屏幕上,是他刚给学员讲过的一个案例。

身为心理医生,他深知这些所谓的案例放到现实生活里其实都狗屁不通,但对刚开始学习心理学的人,尤其是对那些无意做心理医生或者说根本没有天分做心理医生,只是为了功利目的混个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人而言,这些教条的案例还是很有用处的。

混个资格证……他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都有像样的职业,有的甚至身居要职,因为待遇问题需要一个心理咨询师的资格,于是报了这种利用周末时间进行突击的短期培训班。对于这些人,朱晓彤有一种从骨髓深处外溢的反感,但他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很好地掩饰这种反感,相反,还表现出理解,因此这些学员都愿意上他的课。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外表,这是对那些女学员而言。

似乎是为了证明他并非自恋,又一个女孩儿走上了讲台。他清楚地记得,上次课间她索要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加了微信,不知这次她又想干吗。

女孩儿叫伍媚,名字像一只妩媚的猫咪。原本伍媚是很讨厌来上这个补习班的,她对那个证书毫无兴趣,也不指望多发那几个工资。但科里的人都报了,就剩下自己,显得很另类。勉强来了,却发现来对了,有个讲课的老师很对自己的口味。私下里她打听过了,他刚满三十岁,还没结婚。于是她借口要跟他讨论学习上的问题,加了微信。没想到,他是个不玩朋友圈不玩微信的人,给他发的信息永远没有回音。而现在,课程马上就要结束了,再不跟他拉近一下关系,伍媚担心自己永远都不会有机会了。

朱晓彤把最后一份资料塞进公文包,拉上拉链,拎起来斜靠在讲桌边上,一副随时要离开的架势。之所以没走,只是因为伍媚的到来。“朱老师,马上就要考试了,说实话我没把握,真的有问题想要请教,能否安排时间单独辅导一下?”

朱晓彤戴着一副窄边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并不躲闪:“很抱歉,课余时间我不谈工作。这样吧,你先回去把这节课的内容消化一下,把需要我进一步讲解的问题汇总起来,我们下周上课再讨论。”

伍媚在心底叹口气,多少有些心疼自己。理智告诉她放手吧,这个男人对自己不感兴趣;但情感又告诉她,不最后努把力,怎么能放弃?何况自己是那个行伍出身的父亲一手调教大的,在自己的人生词典里,本就不该有放弃二字。于是她又往前靠了一步,直视着朱晓彤的眼睛:“那我们就不谈上课的事,找个时间彼此熟悉一下如何?今天是周六,您晚上还有安排吗?不行明晚也可以,多交流一下,也有利于我们下次上课的互动不是?”

朱晓彤透过镜片认真地盯了伍媚好一会儿。他的确对这个女孩儿不感兴趣,但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别人的好意邀请,这种事他很难做到。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这种性格,似乎不太适合当一个心理医生。

面对伍媚期待的目光,朱晓彤终于缴械,让她定好时间地点给他发短信,最好是明天。伍媚固执地要看一下自己到底在不在他的微信好友里,朱晓彤拗不过,只好拿出手机。她注意到他的手机屏保是一张两个孩子的合影。男孩子是他?旁边的小女孩儿呢?妹妹?朱晓彤没给她进一步胡思乱想的机会,等她看完了自己干净的朋友圈,便收起手机拎起公文包,礼貌地冲她点点头,转身离开了教室。

在他身后,伍媚目送着他挺拔的背影。真的很帅,不是吗?她打开手机,飞快地发出一条短信:“老师,看过《那小子真帅》吗?嘻嘻……”

下一个周末,朱晓彤走进教室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望向了上次伍媚坐过的位置,空的。教室里没有伍媚的影子。那场由伍媚单方定下的约会,结果自己却被放了鸽子,而现在,竟然连人也找不到了。本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正式上课前他还是问了一下:“今天有没有学员没来?考试前我们只有这一次面授课了。”

有人说:“伍媚没来。”

“她不准备参加考试了?”朱晓彤的关心是发自内心的。

“考啊。不过最近她家里有点儿事,上周末她跟我们领导请假了,已经一周没上班了。”

看来那天晚上她没赴约是有原因的。也好,自己本无意与她纠缠。等他打开讲义,开始讲述一例严重心理问题的案例时,已经把伍媚远远抛在脑后了。

1988年9月4日,阴,小雨

下雨了,时断时续。雨点打在梧桐叶子上的滴答声,很悦耳。

回到这个小镇,回到自己长大的房子里,我并不情愿。但对于目前的我而言,这是最好的归宿,毕竟,这里还有房子可以接纳我。除此之外,目前的我一无所有。

我在屋里仅剩的那个五斗橱的抽屉里找出了一摞照片,是我离家外出打零工前藏在那里的。当年的我离开得义无反顾,本以为会在暮年再回来,领着我的儿孙。

如今,有些照片已经泛黄了,还有股霉味儿。我找到了那张全家福,目前仅剩的一张。我曾带了一张在身边,但在离婚的前夜,被他撕碎了。我看着他把照片撕碎,扔在我身上。我听到他咬牙切齿地怒吼:“是,我有别的女人了!你这个丧门星,克父克母说不定还克丈夫的丧门星!赶快给我滚!哪里来的还滚回哪里去!”

照片的碎片在他的骂声里像凋零的樱花般飘落,就像我以往的生活。他曾用诺言做砖瓦,为我建了一座爱的堡垒。他曾拉着我的手站在堡垒前:“来吧,让我给你一个家,我会好好爱你,补偿你失去的一切。记住,以后我在哪儿,你的家就在哪儿。”

而今,他就站在那里,家却散了。原来,用诺言做的砖瓦还不如一张画儿。画儿还可悬挂,诺言坍塌的时候,连痕迹都不会留下。

他摔门走了,留下我一个人瘫坐在地上。床头上悬挂的喜字还未完全褪色,那抹残红刺激着我,让我很想看看自己血的颜色。我去床头柜找那把折叠军刀,那是他买的。我哆嗦着手拿起军刀,还有一张纸片。纸片上的内容原本是我留给他的惊喜,可惜他来不及知道了。

最终,我留下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带走了那把刀、那张化验单和腹中的胎儿,以及婚前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妈妈的玛瑙手镯,还有那张全家福的碎片。

我捧着那些碎片,如同捧着我们一家人早已凌乱的生活。

这本日记对王迪斯有着一种欲罢不能的诱惑力。她无法想象,一个女人在被抛弃以后还想生下抛弃了她的那个人的孩子。

头一天晚上,她在河边公园滞留了很久,基本跟着月亮在走,以沁水阁为参照,拍不同角度的月亮。回到家已经接近十一点了,感觉有些累,没顾得上看照片,洗完澡直接上床睡了。

早上醒来时的家里永远很安静,安静得好像没人住在里面。她为自己冲了一碗麦片,煎了一个鸡蛋,外加一个西红柿。那本日记被她丢在餐桌上,等待麦片凉下来的空当儿她又看了一篇。

王迪斯摇摇头合上日记,开始吃饭。如果是自己的话,也会跟她一样转身离开,但绝对不会留下这个孩子。其实,如此这般被带到这个世界上,对孩子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王迪斯吃着饭,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今早家里好像有股怪味儿,说不上来,淡淡的,闻着不舒服。最初她以为是煎的鸡蛋有问题,是一种什么食品坏掉了的味道。

她转头看了看门口堆放的摄影器材,味道好像是那里飘来的。昨晚进门后,她把摄影器材随手放在门口。三脚架在泥滩上支过,清洁处理前不会放进衣帽间。

她又吸了吸鼻子。终于,她放下筷子,走到了门口,低头使劲儿嗅了嗅。没错,就是这里飘来的味道。

她把三脚架拿起来。在一条支架的底部,她看到沾着什么东西。试着用手捏了捏,软软的,有些发粘。她把手伸到鼻子下面,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她抽了一张面巾纸擦了擦,洁白的面巾纸上有些暗红的痕迹,而那发粘的东西像一块腐肉,或者动物的内脏。是的,那是腐烂的味道。

也许昨晚三脚架碰上什么动物的尸体了?尽管月色很好,但那里毕竟是河滩,杂草丛生。固定三脚架的时候,也许……动物的尸体埋在地下?可能吧,毕竟那里很荒凉,有宠物死掉了,埋在那里很自然……可是,是什么宠物?怎么死的?这三脚架还能用吗?

王迪斯忽然觉得心烦意乱。她找了脸盆,打上水,找出半瓶不知放了多久的84消毒液。也许已经失效了,但那刺鼻的味道还在,算是心理安慰吧,至少消过毒了。

三脚架的底部泡在消毒液里,水中有血丝样的波纹在散开,尽管颜色很淡,但还是能看得出来。她盯着那波纹看了一会儿,终于下了决心:这啥鬼东西!我要去看看昨晚到底遇着什么鬼了!

后来想起这一刻,王迪斯只能用宿命来解释。一切都是命定的,王迪斯对此深信不疑。

......

(未完待续,全文请关注《啄木鸟》202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