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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港》2021年第11期|西维:生物老师的女朋友
来源:《文学港》2021年第11期 | 西维  2022年03月09日08:37

大溪村的后山都被染黄时,我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后山依旧是那么黄,偶尔夹杂点红,和十年前离开时一样。我走时天黑黑的,见不着一点灯光,连狗都睡下了。我和那黑乎乎的后山说,你瞧着,李小麦走了就再不回来了。

你看,十八岁时说的话是多么扯淡。我这不还是回来了么?我哥兴冲冲地开着他那辆二手江铃皮卡到火车站来接我。他又胖了不少。他和我抱怨生活辛苦,钱难赚,肉却是照样长。上一次见他是四年前,他陪着一个兄弟到东莞来要债,结果那兄弟被人打了一顿,断了两根肋骨住进了医院,医药费还是我垫付的。我哥人虽胖,跑得却还快,所以没什么事。他从小最擅长的就是跑路和开溜。小时候他做错了事,挨揍的却往往是我。我自小就羡慕那些有哥哥撑腰的姑娘。

路上我夸他车保养得不错,和新的一样。他说,车就和老婆一样,得好好对待,哪怕只是二手车。我心想,他对车应该比对老婆要好。

“再说,这车的钱你出了一大半,我不得好好护着。”他偏过头来对我咧嘴一笑。

我也笑了笑。他看我心情不错,便像个话痨一样,滔滔不绝地把这些年没和我说的话一股脑全掏了出来。四年前在医院,他大概是被吓着了,话不多。也有可能,他觉得我还记恨他,毕竟那时,我们已有四年没讲过话了。

现如今,他觉得我可能不那么恨他了。时间能冲淡一切。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反反复复地说。看我一眼,就像个傻子那样冒出这样一句话来。一边说一边点头,一边点头一边堆着笑。几年运输生意跑下来,他笑得可越来越老练了。

通往村子的那条路修过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坑坑洼洼。小时候,最讨厌下雨天去上学,鞋里总会进水,我还得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打了补丁的袜子拧干。家里唯一的雨鞋被我哥给穿走了。

“美美上学还走这条路么?”我问他。

“我送她。”他说,“美美喜欢我开车送她。”

他掏出打火机点了根烟,摇下了车窗。借着烟味,我闻到了久违的肥堆的气味,探出头去寻觅它的踪影。可惜我什么也没看到。

我问他要了根烟,点了起来。

他看了我一眼,说,“女人抽烟还挺酷的。”

其实我很少抽,觉得烦的时候才会来一根。

不知怎的,我哥突然又不说话了。于是,我难得享受了一小段安静的时光。

刚下车,钱宇就问我到家了没,晚上住哪。说宾馆已经给我订好了,就是他办酒席的那一家。县城里新开业的。我说好,晚饭后我就上去。

“你不在家多待会?”他问。

“多待了难受,”我说,“还是像个客人好。”

在我家,越是客人越受优待。其实谁家都一样。

“那你到宾馆用身份证直接办入住,宾馆地址等下发你手机。我就不招呼你了。结个婚事特别多。伴郎都是亲戚的孩子。一会去和他们碰个头,想想对策。明天别被搞得太糗就行。”

“多撒钱肯定没错。”我说。

“你是大款啊。那你替我撒。”钱宇没好气地回我。

“你要娶的是我就替你撒。”我笑了,取笑了他一番就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我没有马上进去,而是绕着房子走了一圈,看了会在灌木丛里觅食的鸡,又和旁边正在盖房子的工人聊了几句才进屋。我父母和兄嫂正在客堂等我。他们在那张老式八仙桌前给我留了个位。桌上的芝麻茶热气腾腾,刚炒好的花生散发着香气,果盘里放着黄澄澄的柑橘。我得想想,一会要和他们聊些什么。

还是说说钱宇吧。我是来喝他的喜酒才回来的。他娶了个比他小七岁的学妹。据说也是多马林中学毕业的。广州那么多漂亮女孩他看不上,到头来还是回老家娶了一个。我就说说钱宇,顺便向哥嫂打听一下那个小学妹。村子就这么大,钱家要娶儿媳妇了,那姑娘咋样,家在哪,漂不漂亮,干什么的,恐怕早就被七大姑八大姨不知道嚼了多少遍。

十年前,我靠着钱宇翻墙头逃开。十年后,我还得靠着他回来。连回到家,都还得靠着他的话题顺顺利利地打发八仙桌前的时间。如此恩德,明天我决定多敬他几杯酒,放倒他。

“新娘子是你以前政治老师的表侄女,长得比你们政治老师还漂亮哦。”嫂子说。

“哦,好像政治老师的老公是生物老师。”我说。

“对。对对。你还都记得。”嫂子拍了拍大腿,似乎很高兴我和她能说到一块去。其他人谁也没说话,全看着我们。

“这回还是你们政治老师做的介绍呢。”

“她还干这个呀?”我眼前浮现出一副严肃的面孔,实在想不出她为什么要给钱宇做介绍。再说,钱宇比我高一届,也不是她的学生。

“谁说老师就只能教书,不能做媒啊。”嫂子又拍了拍腿,咯咯地笑了。我爸妈还有我哥也一块儿笑了。我不想笑,就低下头喝茶。芝麻茶的味道依然亲切。在广州喝不到这种新鲜的芝麻茶,只有芝麻糊。

二十年前,我还是个扎了满头小黄辫的黄毛丫头。每天跟着钱宇去上学。跟着他比跟着我哥强,我哥比钱宇大两岁,钱宇比我大两岁。钱宇会罩着我,我哥却不会。我和钱宇的感情是从小就培养起来的,和我哥的仇恨也是。这事怨我妈,是她给了我哥无比膨胀的自信,在家里称王称霸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上初中前,我一直是个柔弱的姑娘,不敢和人吵架,遇事只能灰溜溜地躲开。那时我长得又瘦又小,像一只发育不良的小鸡仔。

上了初中后,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孩子都得寄宿。每礼拜回家一次。缺乏家庭“温暖”的我,在多马林中学头顶明媚的阳光和四周葱郁草木的滋养下,像春天的秧苗一般顺利而又蓬勃地发育。偷偷去校门口小卖部买了一包皱纹卫生纸之后,我终于长成了大姑娘。捏捏胳膊捏捏腿,不管捏哪里,都不再像以前那样瘦干巴了。身体真是一个奇妙的机器,说变就变。

那时我初二,上生物课时学得异常认真。在书本上仔细辨认每一个器官。彩页上那让女生觉得恶心恐怖的腹腔剖面图我可以研究一个下午,同时细心辨认它们在我身上的位置。我和同桌说这挺好玩的。她说我真是个怪人。不久后,我做了生物课代表。这是个无关紧要的小官。生物课不是主课,中考不考。在我们这种乡下中学,不考的课就不重视。生物老师有一搭没一搭地教着,一周难得布置一次作业。学生们上课不是睡觉就是做数学题。不过他们不吵闹。生物老师说了,你们给我个面子,别把我的课堂弄成菜市场,我也就给你们个面子,看书做题睡觉随你们选。所以,某些开夜车研究数学题和早起背英语单词的学生就开始补觉。其实,生物老师的课讲得还可以,比数学老师强多了,不听真是他们的损失。

钱宇的婚礼,生物老师夫妻俩一块来喝了喜酒。生物老师还做了证婚人。他拿着政治老师写的稿子声情并茂地念了一通。那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了初中的课堂,心里暗暗地发了一通感慨,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坐在同学桌,同桌的都是钱宇的同学和他老婆的同学,我一个都不认识。我左手边4 个是钱宇的同学,右手边5个是他老婆的同学。左边已是发了福的已婚男女,右边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感慨班花为什么总是嫁得这么早。和他们聊天实在没劲。他们总爱问我在广州干什么,一月能赚多少钱。因为无聊,我端着酒杯去找生物老师,也不管政治老师愿不愿意,拉了把椅子在他身边坐下。一边和他叙旧,一边灌他酒。

“这么久没见。人长大了,酒量也这么好了。”他感叹。

“没点酒量怎么够资格陪恩师喝酒呀!当年我还是你的课代表呢,承蒙不弃,看得起我。”我举杯和他对碰。

“啤酒,醉不了人。”我伸伸脖子冲着政治老师说。她端着一杯雪碧,皱着眉,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我不是她的好学生,她教我的时候,我的政治分数总是在60到70分上下徘徊。

“她生物能考满分。没一次下90。”生物老师自豪地冲着他老婆说,“我最好的学生,没有之一。”

他嘿嘿地笑,满脸红光,好像他是来参加我的婚礼。

政治老师扬了扬嘴角,笑了一笑。我想,她恐怕不记得我是谁了。当年她也是个年轻姑娘。只是最初,生物老师的女朋友可不是她。

婚礼那晚,我成功地把生物老师灌倒。可能我不灌他,他也能把自己喝倒。有我陪他喝,比他一个人喝闷酒要强。他那张桌,只有他一个人喝酒。桌上只有两位男眷,另一个因为要骑电瓶车载老婆回家而滴酒不沾。

他趴在桌上一动不动。不知道是真醉,还是装的。政治老师阴沉着脸打了一通电话,大概是找谁把他带回去。

我想着是要和她道个歉,还是趁机先溜。她不记得我,我也没话和她说,又把她老公灌醉了,坐在一旁的确是尴尬。

政治老师挂了电话看向我的时候,我的手机也响了,是LISA。我感谢她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尽管她找我可能没什么好事。

她问我明天有没有时间,想找我聊聊。我从她那语气里感觉到了一种决心和勇气。我说回老家了。

她有点诧异,问我还回不回去。我想我要是说不,她也许会摒弃多年来的矜持立即笑出声来。我说我只是来喝喜酒的,钱宇的喜酒。

她顿了一顿,让我替她恭喜他。她和钱宇一点也不熟,说这话完全是客套。

我说我回广州后去找她。她淡淡地说了声“好吧”。

讲完电话,我已经不知不觉离政治老师很远了,索性决定不再回去了。她看起来比十多年前还严肃,皱着眉在拍她老公的肩背,试图将他弄醒。

我读初一时,他们还是普通同事关系。早晨上操的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是普通同事的距离,一点相互好感的苗头都没有。政治老师总是沉着个脸,没男老师找她搭话时就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楼走廊那个固定的位置,看着我们有气无力地摆手踢腿。生物老师每天站在不同的位置,找不同的人聊天。他是个快乐的男青年,有个漂亮的女朋友,在县二中教音乐,据说大学的时候就开始谈了。女朋友每隔一段时间就坐中巴车来看他。我们学校地处偏僻,下了车还得走好一段路。后来生物老师买了辆自行车,每回都去车站将她载回来。他女朋友爱穿长裙子。可能音乐老师就喜欢穿长裙子吧,尤其是县城的音乐老师——我们私下里这么说。裙子在车后随着风飘来摆去的,不知道撩拨了多少乡村少年的心。关键是她还长得漂亮。我们这乡下学校没有这么漂亮的音乐老师,连正儿八经的音乐老师都没有,音乐课是别的老师兼着上的。她有时候周四晚上就到了,跟着生物老师一块来晚自习坐班,顺带给我们辅导下语文和英语作业。我想,很多男生怀念那股淡淡的茉莉花香水味。她真的很抢手。生物老师坐班的时候,男生一律只做语文和英语。她挺喜欢我们这些乡下孩子的,一点没有嫌弃我们的灰头土脸。她说我们比她的学生更淳朴,甚至愿意在晚自修下课的时候给我们唱一首歌,搞得别班的人都来围观。

我和她没说过什么话,也不太问她语文和英语题。因为这两科我都没什么兴趣。作为课代表,偶尔收了练习册(基本很少布置)交到生物老师房间的时候会看到她。她总是刚刚挣脱生物老师热情的怀抱,满脸羞色地看着我。我也只能羞涩地退出,悄悄地躲在门口听她低声抱怨他的男友,学生在的时候要端着点。

“这有什么,这是正常的人都会做的。我是教生物的,又不是教政治的。”他这么说。

每次,她就会假装生气。这时候的她还挺可爱的。

她晚上不住在生物老师房里,而是去楼上的政治老师那里睡觉。她给学生们树立了洁身自好的典型。站在教室北边的窗口刚好可以看见生物老师朝西的房门。那些好事的同学总像福尔摩斯一样,下了晚自修之后依然在教室里点蜡烛看书,为的是盯着她什么时候从房里出来,之后又回不回去。

我在家待了两天,第一天绕着村子、村子后面的山和附近的水库走了一圈,拍了几张照片。对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说没有留恋是假的,要和它划清界限也是自欺欺人。其实我从未想要和这片土地划清界限,只是年轻时受了些伤害总是喜欢说点狠话。当年怪我自己不争气,没能考上高中,又不想回到村里干农活,就说尽了好话让我爸妈送我去上技校学了服装裁剪。我妈说要做裁缝到镇上裁缝店找个师傅跟两年就行了,为啥要上技校。我每天无所事事,故意将农活干得一塌糊涂,加上软磨硬泡,她最终让我去了。我又过了三年无忧无虑的日子。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的好日子到头了。起因是我哥,他交了个女朋友,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对方也没说啥,只是说结婚。不过,对方提出的两万块彩礼钱家里实在凑不出。后来人家又说,婚可以不结,孩子也可以打掉,一并打断的还有我哥的腿。我哥想要他的腿,更想要他的老婆,还有孩子,就只能把我给牺牲出去了。他一个不成器的狐朋狗友家有点钱,给他出了个主意:只要我可以给他做媳妇,彩礼钱他出。反正我书也念完了。先订个婚,等今年我哥把婚结好,明年我和那人就可以办酒席了。先生个孩子,等我到了法定年龄再去领证。孩子养大点还可以在镇上给我弄个裁缝店。真是个完美的办法。我哥和我妈说,那人是他好兄弟,肯定不会亏待了自己的妹妹。还说就邻村,也近,比远嫁好,爹妈年纪大了还可以照应。他想得真够长远的。除了我,谁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本事反对,这回屁用没有。怕我躲去县里的同学家就把我关在家里。他们一出门就在院门上挂上一把大号铜头锁。

我哥靠不住,爹妈也靠不住。谁能靠得住?只有我的兄弟钱宇。半夜里,他拿了把梯子,爬到我家院墙上,在尖尖的玻璃渣子上垫了两块厚泡沫板,把我接了出来。我跟着钱宇他们几个连夜去了广州打工。

回家的第二天,我去了县里,见了两个技校时要好的女伴。她们都结了婚生了孩子,身材胖了不少,脸也圆了。当天晚上我就上了火车。我妈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反反复复地说着那句:十年才回一次啊。我说还有单子等着我回去签。这年头,赚钱要紧。

“你心可真狠。”我哥说。

我想怼回去,到底是谁心狠。后来想想算了,没必要。

“不狠怎么赚钱呢,是吧?”末了我就这么说。

我既不想故作轻松,也不想装得难舍难分。我妈老了,没必要再记恨她。说到底,她也只是做了村子里许多人会做的事而已。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回来,但嘴上答应她了,再回来看他们。在外头混了这些年,早就练出了张嘴说瞎话的本领。即便对方是我的母亲。她需要听这样的话,也愿意信。

上车的时候,钱宇打来电话,说还得在家里待几天,之后带着老婆去九寨沟玩几天。回广州再请我吃饭。我说好的。接着他又问我怎么把生物老师灌成那样,说他回家吐了一床铺,被他老婆骂死了。对嘛,钱宇现在是政治老师的亲戚。我脑子里又浮现出那张严肃而疲倦的脸。她喜欢扎那种一丝不苟的马尾,额前光光的,没有刘海,连一丝杂发都没有。现在也是,只不过多了些细纹。

“你还是这么爱搞恶作剧。”他哈哈地笑。

我也笑了。我愿意他有这样的误解。事实上这回生物老师喝醉,可能和我没一点关系。

说起恶作剧,初三那年,我倒是正经干过两回,对象是我敬爱的生物老师。那时甩了他温柔漂亮的女朋友,娶了我们严肃而又不那么漂亮的政治老师。我们全班男生都气不过——他伤害了他们的女神。晚自习上他们再也闻不到那好闻的茉莉香水味了,听不到比夜莺还婉转动听的歌声了。他们的语文和英语作业再没人如此耐心地辅导。他们便也没动力在教室点着蜡烛看书了,如此等等。只不过,那帮男孩子也只是动动嘴皮子,背地里说说。谁也没有对生物老师怎样。只有我,在他那件政治老师帮着洗干净晾在竹竿上、散发着肥皂香气的西装口袋里放了几条死去的千足虫。一个口袋两条。第二天,他把打火机和烟盒塞进口袋就来给我们上课。课间休息时,有人看到他掏出虫子点烟时惊慌的表情。

几个月前的某个清晨,我在学校后小山的茶子树下看到了生物老师的女朋友,坐在草堆边哭得梨花带雨。她穿着一件薄毛衣,没有套外套,可能是匆忙跑出来的。她一边哭,一边把眼泪蹭在草上。她应该也没带手绢。我掏出口袋里的手绢,走上前,递给她。我说还没用过。等她接过手绢我就走了。她应该不愿意我们任何一个人看见她那个样子。

晚上,我打开抽屉板,看到了那条洗净晾干的手绢。那之后,她就再也没来过我们学校。

第二天,传闻已经满天飞了,说生物老师把政治老师给睡了,还不止一次。也不知道是谁主动的。反正生米已成熟饭,木早已成舟。

回广州后第一周,我没有联系LISA,她也没联系我。也许她以为我仍在老家。我打算先把手上的几张保单签完再来理顺和她的事。赚钱总是排在第一位。况且,见了她该说些什么,我还没想好。也许,她这回是要摊牌了,那我得有个明确的态度才行。

我急着赶回来,不仅仅是因为保单,还有我的猫和绿植。我的猫叫露露,是个不能生育的姑娘。她一向不喜欢被寄养在宠物店,也不太爱待在我朋友家里——过不了三天肯定要闹情绪。绿植得浇水,宠物需要温暖。那两个等着我去签单的老板随时可能变卦。给昙花浇水的时候,其中一位就打来电话,说下午我先别去了,另一家给出了更优惠的条件,他再考虑考虑,毕竟是好几百号人的大保单。我心想,去他的,他都考虑大半年了才决定和我签单,我才离开广州两三天,就要变卦。商人果然不可信。我不知道是哪家竞争对手打算抢我的客户。只要她不是个三陪女郎,我肯定有办法。我也不仅仅是生物学得好,我知道那些老板想要什么,总能给他们提供最完美的保险计划。

收拾完我的绿植,我立即赶到了客户那里。他正在开会。

我问前台会开了有多久,对方说刚开不到二十分钟。前台小姐和我很熟,因为我总是给她点小恩小惠,还给她推荐过她大爱的品牌时装折扣店。我和她说原本下午的约会临时改到了上午。

“不是取消了么?”

“是先取消了。可半小时前又改到上午了,就来签个单嘛,用不了多久。你看我风尘仆仆的,妆都没化利索,就是被你老板给害的。”

她一脸同情地看着我,告诉我会议大约还有一小时结束。

会议结束刚好是午饭时间。在他的个人餐厅,我和他说,其实你选哪家都没有很大差别。你也可以拿着我提供的方案去别家找更优惠的价格。只是,做事要看计划和效率。我能做到的,别的代理人可不一定。

他点点头。我便趁机拿出保单和签字笔让他把单子给签了。

回到公司交单,同组的女同事用一种既羡慕又酸溜溜地语调说,我找男人要是也像签保单一样,恐怕早嫁出去了。

“嫁个大款,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这工作太辛苦。”她总是这么抱怨,抱怨这是份折磨人的工作。她还没有男朋友,她以为我也没有。其实我有,只是没告诉她。不然,她可就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了。女人就是这样,你要样样比她强,她恨不得离你远远的。

我男朋友是我的客户。从老家回到广州的那晚,他还和我一起吃了晚饭。我给他讲了我把生物老师灌倒的事,也讲了十多年前我在他西装口袋里放千足虫的事。把他给逗乐了,我总是能把他逗乐。他说五年前怎么不知道我这么有趣。

我说知道也没用,那时候你有老婆。他便笑而不语,低头往我盘子里夹菜。

五年前,我还是他厂里的女工。他做外贸服装生意。出口欧洲的高级货。某些不明就里的女人去欧洲扫回来的货很可能是我亲手做出来的。那时候我每天对着台缝纫机。对于老板,我只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长什么样,每月给我发多少钱,其他一概不知。对了,我还知道他办公室的分机号,在车间主任办公桌的玻璃板下看到,我就抄了下来。这是我比别的女工强的地方。四年前,那家新成立的合资保险公司满大街招人之际,我就去做了保险。我考了代理人证书,又拿了个函授大专文凭。

两年前,我拨了他那个分机号,告诉他我叫李小麦,曾经是他工厂的员工,问他还记不记得我。他说不记得。就这么个开场白,让我得到了再一次拜访的机会。那时候他已经离了婚,女儿跟了前妻。我还是用惯用的撒大网捕大鱼那一套,不紧不慢,战线拉得很长。这真的像钓鱼。前面所有漫长的铺垫,就为了上钩那一刻的有力和果断。

我们定期见面,喝茶聊天,他给我介绍了不少客户。签了第四个单子后,他给我庆祝,在一家海鲜楼吃饭。晚饭之后我去了他家里。也许他觉得我应该给他点回报。我就直接这么问他了。他笑了笑,说其实,我可以做他的女朋友。我说可以考虑一下。那天我们都没喝醉。他和我可都不是那么容易醉的人。所以那天什么事也没发生。一个月后,我做了他的女朋友。

之后不久,一个叫LISA的女人找了我。她先给我发了个短信,说她是任翔的女朋友,想和我见一面。话说得很客气。我没有拒绝,也没有立即答应下来。我在脑子里想象她的模样。短发还是长发,温柔还是干练,性感还是优雅。那个时候,在我心里,并没有把她当成我的竞争对手。对她的话也并未十分相信。我当然相信任翔有所谓的“女朋友”,也许不止一个。有钱人总是与各路美女纠缠不清。只是,我和任翔的关系与LISA她们和任翔是有区别的。LISA也许离了他就不行。可我不是。

对于LISA的存在我并非一点不知情。在跟任翔的单子时,我就做了一些工作。找了以前的工友了解了不少关于任翔的情况。我离开工厂的那段时间他正在闹离婚。因为外遇。据说外遇的对象就是LISA。工友说老板喜欢的那个女人是在五星级酒店弹钢琴的。一次招待酒会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就搞上了。那女人长得很漂亮,高高瘦瘦的,与众不同的艺术气质令老板着迷。最后闹得风风雨雨,他还真和原配离了婚。不知道是原配不放过,还是他铁了心想离,那段时间整个工厂弥漫着八卦的腥香。女人用她们擅长的烹饪技术将八卦气息料理得蓬勃醇厚。可惜呀,你没看到好戏就走了。许多年之后,她们依然这么说。

任翔离婚之后并没有和她结婚。LISA的出现,只是让他变成了一个自由快乐的单身汉。事后,女工们评论,LISA的手段也不过如此,最后也会成为众多露水姻缘中的一个。“可她还是赚了,分手费一定不少,不用像我们这么辛苦,每天踩缝纫机。”我原先隔壁工位的阿琴说。当时,阿琴是我一组里加班最勤快的。她最喜欢在加夜班的时候和我们念叨双胞胎儿子的糗事。

我从未在任翔面前提起这些。做了他女朋友后,他倒是主动和我交代了一些之前的风流韵事。其中有六分的真诚,四分的机巧。他说和前妻离婚是因为一个女人,离婚后又和她交往了一段时间,觉得还是不适合走入婚姻就和平分手了。我没有追问他分手的具体细节。如果他说的是真话,没必要追问。说的是假话,那之后得到的答案也没有意义。小时候我哥总骗我。我知道什么时候该戳穿他,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

第一晚去他家的时候。我仔细留意过厨房、客厅和卫生间,并没有发现女人的痕迹。也有可能是他提前清理过。

不久后,我去见了LISA。我没有刻意打扮,衣服也是日常的款式,想着,凭着这么多年和人打交道的经验,应付她应该不难。也许是我太过自信了,那天老天给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这些年,除了翻墙头跟着钱宇逃跑,以及和钱宇想尝试做男女朋友结果第一次性事就失败这两件事,别的事极少能引起我激烈的情绪。

可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我思绪翻滚,不能自持。

生物老师的女朋友。

我不自觉地喊了出来。是的。是她。依然美丽。只是,她身上不再有我熟悉的茉莉香水的气味,取而代之的是香奈儿5号的经典气息。当然,初调也有茉莉,在我闻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玫瑰、依兰和鸢尾。

在那股陌生的气味中,我的少女时代破窗而入,如潮水般涌进了那间小小的咖啡馆。她的纱质裙摆,甜美的笑容,和给男生讲英语题时温柔的声音。我想起了千足虫在我手掌里蠕动时浑身紧缩的感觉,以及狠心将它们弄死时内心的不安及愧疚。

“好久不见。”她微微一笑。

“有十年了吧。”我点点头。

“对不起,我没能把糖寄给你。”

“没关系。”我说。

“你那时候还是个小女孩呢。”她笑了笑,笑容之中依然带着多年前我熟悉的苍白的惆怅。

当我还是个读技校服装裁剪专业的小女孩时,我在县城街口的服装店碰到了她。彼时,我正在百无聊赖地等着约了我一块逛街的女同学。她正在店里试衣服。我问她最近怎么样。她说很好,办了停薪留职,过几天就跟着男友去广东。男友辞职下海,生意做得不错。她笑得甜美,好像早就忘记了那个伤她心的生物老师。她说那天谢谢我的手绢,又问我要了地址,说等结婚了要寄喜糖给我。

我没有收到她的喜糖。渐渐地,我也忘了这件事。后来,高中毕业就无所事事的钱宇和我聊起未来的打算,我给了他建议:去广州打工吧,站稳了脚跟再带我过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年轻时的我们,就爱说这样的豪言壮语。

我们除了评价了下那家店的咖啡和慕斯蛋糕,其余都在感叹时间的流逝,一起回忆了不少过去的事。这让我们都觉得高兴。咖啡馆除了适合相亲、谈恋爱,也适合叙旧。我们靠着一个可以看见一墙爬山虎和一堆堆红色扶桑花的窗口坐着,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咖啡,沉浸在来自多马林山野的怀旧之风中,不时望一望窗外闲适的风景,谁也不想破坏这氛围。

外形上,她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那么漂亮,苗条。我羡慕岁月给她的优厚待遇,没把皱纹和讨人嫌的斑点撒在她光洁的脸颊。与之前不同的是,她的妆容更精致了。初识之时,她只画个眉毛涂个口红。当然,这里是广州,不是多马林。

那次见面,我们谁也没有提及任翔。回去的路上,我想起任翔,想着这个男人在我们之间的作用。想着她来找我的目的,肯定不仅仅是为了在咖啡馆叙旧。

一个月之后,我们又见了一次。LISA和几个朋友一起弄了个小型演奏会,她给我寄了张邀请函。那是个民间乐团,不赚什么钱,只是定期组织活动。我坐在观众席上看LISA,灯光打在穿着一袭浅紫色礼服的钢琴手身上,看着她的手如行云流水般在琴键上跳跃。那让我想起那些绿植在我浇完水之后阳光打在它们湿润叶片上的模样,也让我想起她还是生物老师女朋友时,在教室给坐在我前排的男生讲英语题时的样子。那男生英语很烂,只是喜欢听她说英文时温柔又动听的音调。

她让我叫她LISA,她说广州的朋友都这么叫,她以前的名字已经很少有人叫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与过往的割裂。她的遭遇令人同情。不知为何,她总是遇不到好的男人。生物老师伤害了她,那个带她去广州承诺娶她的人也没有兑现诺言。她这辈子总是栽在同一件事情上。一次又一次心软,放过那个伤害她的人,主动退出三个人的战局。

她没有提及任翔。我不知道他们分开的原因。我肯定不是因为我。

任翔不算好男人,而好男人的标准又是什么?

“我妈从小就让我练钢琴,在班上,我是唯一弹钢琴的女孩。从没想过我这双手有一天会用来抢男人。我也不愿意这样。”谈及第二个男友时,她语气挺平静,脸上没有笑容。对那个人的事,也是点到为止。

“所以,我大概做不了销售,”她终于笑了笑,“我在琴行替朋友看过店,一件乐器都没有卖出去。”

“你很厉害。”她看着我,“你是我很想成为的那种人。”

“我只是不想一辈子耗在缝纫机上。”我说,“没别的本事,就去卖嘴皮子。这都是俗人干的,俗气得很。”

“俗气的人才能在这地方活下去。”她又说。

演奏会结束后,她告别了朋友,和我一块去了附近的音乐酒吧。她点的鸡尾酒很淡,给我十杯也不会醉。只是,她酒量实在不好,两杯下去就有了点醉意,脸色潮红,不断地在说以前和我们一块在多马林的事。我想她应该没有真醉,自始至终都没有提任翔。没有说她和他是怎么认识的。没说他是怎么因为她离婚的。连一句评论都没有。我得把自己的好奇心克制得死死的,才能忍着不去问她。

但愿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联系。我这么想,与其说是吃醋,倒不如说是出于一种莫名其妙傻气十足的保护欲。

几杯酒之后,她接了个电话,说朋友来接她了,拿起搭在桌边的外套就走了。

也许我应该打个电话给任翔,问他在做什么,但这真是件无聊透顶的事情。杯中酒喝完后,我出了酒吧,打了个电话给钱宇,约他出来吃宵夜。

我们去了一家街边烧烤,要了一箱啤酒和烤串生蚝。酒过三巡,他说他要在老家办喜酒,我到底去不去。

“去啊。”我说。

一直以来,他都反对我和任翔交往。不过这些年,他交的那几个女朋友,也没一个我中意的。这次他学聪明了,直接从老家找了一个,成功地步入婚姻的殿堂。

要做新郎的人,心情总是无限好,和我唠叨着下一步的各种计划。只是,那晚我心情挺差,差点把自己喝得爬不起来。

钱宇在老家办喜酒那晚,我去找生物老师喝酒。生物老师和政治老师过得怎么样我不清楚,他也不会说。男人不像女人,爱和别人说他幸福还是不幸福。反正,他这一辈子就被政治老师给管着了。

“你别让他喝了,他血压高,酒喝多了不好。”

她给生物老师叫了一杯茶。

“我十年才回来一次。再见说不定下一个十年了。老师您就忍心看着我们在这喝着茶水聊天么?”

我伸手碰了碰茶杯壁。

“可烫了。”我说,“您看,您对咱生物老师还是这么一颗滚烫的心。”

她似乎有点生气,说出去打个电话,问问她女儿的琴有没有练。

“女孩也不好养,一点不自觉,比男孩还皮,叫人操心。”她说着,有些刻意地笑了一笑就走了。

政治老师去打电话的时候,生物老师似乎放松了不少。那种“老子终于可以好好喝两杯”的喜悦溢于言表。为了配合他兴奋的心情,我说在广州遇到莎莎老师了。

“陈莎莎。”他重复了一遍。

“唉,我的初恋。你们都知道的。”他叹了叹气,接着问了几句她的近况。

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跟着男友去广州,后来男友移情别恋,她找了份私立学校音乐老师的工作,业余时间在酒店弹琴。后来和一家服装厂的老板谈恋爱,结果不知道,现在还没结婚。

喜酒已经喝到下半场了。钱宇敬完酒之后,桌上的女人们三三两两地带娃离开,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她在弄乐团,定期演出的。这事她很上心。”我觉得有必要强调这点。

“好的。广州挺好的。”生物老师看着一盘只剩了青椒的青椒牛柳,自言自语似地叨叨着。

“她现在叫LISA。”

“LISA。LISA。莎莎。”他低声说,沉思了数秒,又抬起头来朝我笑了笑,“要是我没记错,这名字她大学上英语课时用的。”他说着,举杯过来碰了一下。

我们端着酒杯一来二往,等政治老师回来,他就趴在桌上不起来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怀念曾经的美好时光。也许是的。所以他醉了,醉得彻底,畅快,令人羡慕。不像我,就算是醉了,也装得很清醒。

所以我得把我家的马桶刷得干干净净。早一次晚一次。这样,必要的时候,它也会像白色棉花枕头那么迷人,伴我度过漫漫长夜。

我一直都没有主动和LISA提任翔。好像他无关紧要,是我买回家的一个价格比较昂贵的包,大部分时候都供在我的衣柜里,最上面那一格,只有参加重要的宴会时我才需要它。

只是,任翔不是包,也从未被我束之高阁。除了价格昂贵,这个比喻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我也不在家人那里提任翔,免得他们觉得我傍了个大款,又和我提一些笑死人的要求,或者在村里到处宣扬,搞得村民以为我卖保险都是靠女色。我也很少和钱宇说任翔,他除了说“这男人靠不住”之外不会说别的。我到底和谁说任翔呢?同事?把客户变成男友,这事最好是悄悄地。这么一来,他还真像是我的秘密男朋友。

在见到LISA之前,我没刻意去想这些,什么秘密不秘密,甚至没认真想过我到底爱不爱这个男人。我有不少的男客户,和其中大部分人的交往是基于工作上的信任以及男人和女人之间那么点微妙的吸引。也有人像任翔一样,对我有过一些暗示。大部分时候,我都巧妙地拒绝或化解了。不过,女人总是需要一个男人,只要他在恰当的时机出现。没理由拒绝,那就接受。任翔大概就是这样。

我不那么了解爱。我从小就缺乏“爱的教育。”

不过,当你穿着一双还挺舒服的鞋子逛街逛了一半,要把它脱了,光脚继续走,肯定会不习惯的。至少目前,我享受着有男友的女孩所拥有的一切便利。我不担心失去他,不天天盯着他是否去找别的女人,这几乎是一种没有负担的完美状态——他似乎也享受着这种完美,享受着我定期嘘寒问暖赠送小礼品,在对方闲暇时间登门拜访——如果把男友当成重要客户来维持,一般不会做得太差,我不会那么轻易地就放弃任翔。

LISA是怎么想的?她也许真的爱过任翔。她不是那种不爱了还会和对方在一起的女人。任翔大约也真心喜欢过她。就像她遇到的每个男人,在某个时刻,某一段时间,为她着迷,为她倾倒。他们会为她做一些事情,为自己喜欢的女人做一些事情,对他们并不难。本性所使。可他们总不会一直做下去。

女人总是受不了男人的变化,除非她毫不在乎。我同情她。如果是我,在感情上经历了两次同样的失败之后,也不想再做那只悄然离开的小白兔。

可她却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这令我惶恐。在我们完成了见面、叙旧,需要重新建立一种关系时,我不知道该把她放在什么位置。

我总是想起清晨山坡上茶树下的那个身影。我给了她一块手绢,她洗干净又还给了我。我们还遇到了同一个男人。在任翔家里过夜的时候,我会在那幢大屋子里寻觅熟悉的痕迹。香奈儿5号的气味,已经散去的茉莉花气息,在他的床铺上,蚕丝枕芯里。我会想,她仍旧是十多年前我最初见到的那个样子;和任翔拥抱,接吻,做爱时,我都会想起她。就像我的身体里住进另一个女人。这是我从未想到的一种变化。幸好,我并未抗拒它,它才没给我带来更大的困扰。

生活如常。我的工作越来越出色。任翔最初给我的资源就像不断滚动的雪球。有时候我会想,即使我现在离开他,也没有什么损失。不过,我和他在一块,可不是因为这个。

我也不像以前那么嫌弃我的家人了。有时会给他们寄点东西,转点钱。偶尔也会接受他们的请求,帮村里谁谁谁的儿子在广州找一份工作。他们兴高采烈地接受这个失而复得的女儿、妹妹,还张罗着给我介绍男朋友。有老家的,也有老家来广州工作的。我并不十分反感。大不了,让他买一份保险,成为我的客户。我不介意有人给我多认识一个客户的机会。

任翔说我是个聪明的女人,说我会成为他的贤内助,帮他打理公司一定会做得不错。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说着玩的,是试探,还只是讨我的欢心。

“我可没打算放弃我的保险事业。等全世界的保险公司倒闭了,我或许会考虑你的服装厂。”我这样回答他。有点拽。

大概,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从老家回来两周之后,我去见了LISA。只是,我准备了一肚子的话都没派上用场。任翔依旧没有在我们的话题里出现。他还是那个游离在我们周围的影子。我去她排练的地方见她,看着她和她的伙伴讨论乐曲,一遍又一遍地练习。耳朵里都是肖邦和柴可夫斯基。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跑步。她说她已经到了必须管理身体的年纪了。跑步时,我惭愧我的体力竟然跟不上她。于是我报了健身房的私教,一周三次,有氧加无氧。那个肌肉发达的教练很敬业,他说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开始锻炼只要坚持,就能秒杀马路上一众的女人。练胸,练臀,腹肌和大腿。我想他是要把我变成霹雳娇娃。健身,吃减肥餐,身体的变化十分明显。对我的变化,任翔起初很高兴,后来开始有了点紧张,言语中也有意无意地关心起了我的健身教练,起因是我随口编造的一个谎言:某某某,我的一个女友,前同事,哎呀,她和她的健身教练结婚了。

他生气了。他知道是个玩笑,却对这个玩笑生气了。这时,我们之间的相处,才真正有了点乐趣。

他也开始跑步。说他的体检报告有几个指标不太好,医生建议多锻炼。但愿他能坚持得久一点。如果他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我也许会毫不犹疑地嫁给他,要是他向我求婚的话。

我开始主动联系我的家人。我想我始终是属于那片土地的。在我重新踏足,在那阵熟悉的带着山林气息的轻风扰动额前发丝之时,便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已不再是那个任性的少女。对于依然留存于那片土地上的我的亲人,我要如何对待他们?离去前,我独自爬上后山,在少时常待的那片空地上待了许久。我想我大概会成为许多离乡之人的一员,为之牵绊,在异地完成未尽之责任、使命。离开得太久,便也任性不起来了。

关系缓和之后,我的家人也开始变得像别人的家人那么唠叨——有没有男朋友,定了没有,该结婚了,那人不错,考虑一下啊。我对他们可没有对我的客户那么有耐心。不过,当我没有客户可以拜访,或是原本约好的客户突然放我鸽子,一整个下午都无所事事,既不想逛街又不想追剧,也没有可以陪我上咖啡馆聊天下酒馆扯淡的人的时候,我会给我的家人打个电话,问下老家橘子的收成。之后,我就听着母亲和哥哥在电话那头将他们自认为的真知灼见人生哲理通过满格的无线信号输入我的耳朵里。我一边听着,一边在客厅里走动,用手弄弄我的植物。我的猫不时过来蹭蹭我的腿。等大半个钟头过去,我会告诉他们我有工作要忙,然后挂了电话。忙着赚钱是个很好的理由。

老家回来后的那半年时间里,我像给客户打电话、拜访那样定期给他们打电话,掌握一个合适的节奏。打完电话我会想一想他们,想一想小时候的事,想想他们现在在做什么,需要什么,会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想法,会做哪些我不太赞成且不可理喻的傻事。脑子里揣着这些想法,原本无聊的时间就如细沙一般温柔地从手指缝里淌过去了。接踵而至的是另一个被工作挤得满满当当的时间段——那时,我便像个战士,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如果有人问我,对现有的生活是否满意。我一定会给他肯定的答复。

从一个乡下丫头变成现如今的职场精英,不论是月度、季度还是年度,都能成为公司的销售明星。我认为我无所不能,咸鱼翻身,对过去的那些惨兮兮的经历不屑一顾,也不再把以前伤害我的人放在眼里。我还交了个男朋友,我们相处得不错,定期度假,也常收到昂贵的礼物,项链,包包,还有张学友演唱会VIP票。我没认真去想我爱不爱他,他爱不爱我这个问题。因为我不那么在意。

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因为我相信你想要的一切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你所拥有的一切也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得。爱太抽象了,完全没有业绩上的数字那么具体。

我也会做梦。梦见我的努力付之东流,所拥有的一切荡然无存,一夜之间打回原形。我做了这样的梦,然后独自醒来,我去客厅找我的猫。它总是会在那里,等着我过去拥抱它。某一天,我醒来,发现自己在任翔家中,身边熟睡的男人发出粗重的呼吸声,那一刻,我不知道要去拥抱什么。

我不知道LISA是否也会有这样的夜晚,她让我去想了那个我原本不在意的问题。我考虑过要不要离开任翔。我对我的生活早就产生了怀疑。她的出现,好比按了个暂停键,只有停下来了,才可以去想。好像这就是她的目的。看起来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等着我去发现我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荒唐。

我仍然抑制不住会去找她。想知道她的想法,她最近在做什么,她以后想要做什么。同时,还装作不那么在意她。

我离不离开任翔,对LISA都没有什么影响。她不会再回到他身边,更不会和他结婚。我不应该对她有恶意的揣测。我想,她早就放弃了他。她放弃他不是因为我,来找我也不是因为任翔。

我们也会谈到男人,谈到婚姻。但不会具体指向哪一个。她没有再在我面前提及那些陈年旧事。生物老师,她只问过他现在还好不好。我说就那样,油腻中年男人。她就淡淡一笑。我们会说起我们遇到过的某个男人的事情,某个人,不指名道姓,某个对方不认识的人。那些记忆中或浓或淡的影子,像一个个符号,刻在我们的履历上。谜底要多年后才能解开。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和LISA的交往,大约就如我们所处这个城市的饮食一般清淡。而我们原本来自一片盛产辣椒的辛辣之地。我们不是闺密,也不算好友,没有去过对方家里。

她的朋友,我认识的只有乐团的成员。有时候我看完他们乐团的演出——观众不多,我慢慢地成了每场必到的贵宾——会被他们邀请一起去吃饭庆祝。即使整个礼堂——有时候只是社区的小礼堂,上座率总是低得可怜,他们依然高兴。因为来的大部分人整场听完,没有半途离开。他们大部分有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这年头,想搞个音乐也真不容易,我当着他们的面感慨。这是实话,我可做不到。我开玩笑说我就是个掉在钱眼里的人,凡事必计算得失收益,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他们听了后笑了。然后来敬我的酒。

LISA笑盈盈地看着我,一如许多年前那样温柔地看着那些乡下孩子。依然美丽、优雅。我不知道她在广州是靠什么生活,她的乐团入不敷出,除了在酒店弹弹钢琴,偶尔教教熟人的孩子学钢琴,她几乎没有一个固定的工作。除了任翔,她也许还有别的男人。我没见过,但乐团的成员想必是知情的。他们有意无意会提及,开着善意的玩笑。

“艺术需要供养。”他们常常说。

钱是他们不得不常常提及的。谈到钱,再体面的绅士、再优雅的姑娘都会说他妈的。乐团成员中,除了一两个家境优越的,其余的生活上都在勉强维持。一个多月前,他们的小提琴手走了,回了老家做了一名安安稳稳的音乐教师。如今,关于他最新的消息,是被家人安排相亲,正在和当地一位官员的女儿交往。乐手们不再关心他是不是在坚持艺术,而是关心那女孩是否漂亮。

LISA举起酒杯,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撞击声她说,“你不是。”

“不是什么?”我问。

“不是掉在钱眼里的傻瓜。”她轻轻地笑。她的眼角因为笑而出现了一些粉底遮不住的细纹。

“你是我们最好的观众。”LISA身边的大提琴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被他故作深沉的表情给逗笑了,“什么?”

“意味着你比其他人都懂生活的艺术。你也是艺术家。”接着,他哈哈大笑。他喝了不少酒,这一场大笑,让他的脸更红了。

“那些有钱买昂贵音乐会票,穿着礼服坐音乐厅前排的,不一定懂艺术。”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只拿琴弓的手只要一喝醉,就特别喜欢拍别人的肩膀。

“所以我就从那个牛乐团出来了。没意思,没有好的观众。你说拉琴是给谁听呢。”他开始了长达十分钟的絮叨。

LISA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后来,LISA和小号手将喝醉了的大提琴手送回家。我则叫了个车回自己的公寓。分别前,LISA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

这让我想起十多年前那个因为哭泣而抽动的肩膀。那时,想过要上去给她一个拥抱,可我没勇气,之后,也没有遇到过一个能让我有冲动去抱一抱的同性朋友。同事因为失恋和丢单子大哭的时候,我通常会递上去一张纸巾。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正在机场,要飞去法国。她说这次去大概就不会回来了。两个月前她认识了个法国人,他向她求婚,她答应了。她说他是做红酒生意的。要是我对酒有兴趣,可以去他们的酒庄做客。

“一定要来我家做客哦,我先生会用最好的酒来招待你。”她说。

后来,她又说,很抱歉一直没有请我去她家,在这里,她没有真正的家,只是住所,就觉得没有邀请的必要了。

“祝福你。”我说。

“我就不给你寄喜糖了。”她说,“好好照顾自己吧,我相信你可以的。”

挂了电话,我在客户办公室走廊的窗口立了许久。望着飘浮着淡淡云朵的晴空,想象着那架正要飞往某处的飞机上喷漆的颜色,在这样艳丽的阳光下,起飞的样子一定很夺目。她突然地来,又突然地走。一切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第二天晚上,任翔来接我去吃饭。他的车里正播放着张学友的歌,他说他这年纪的人就爱听这些。

我说我也喜欢。

他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从没提过,陪我去听张学友演唱会时也没表现出来嘛。我以为你只喜欢周杰伦王力宏。”

我指着车载播放器上的液晶显示屏说,“这首歌,还是我上初中时我们生物老师的女朋友教我们的。”

那是个周五的下午,音乐老师病了,莎莎老师让两个男生去抬来风琴,她教了我们一首当时挺流行的歌:张学友的《祝福》。男生们都很兴奋,唱得十分卖力。

“我还把歌词抄在了硬皮笔记本上,旁边贴了一张周慧敏的贴贴纸。”我说。

“周慧敏,当年的玉女啊!”他感慨道。

“现在也是,有些女人就是不会老。”

说完,我跟着音乐轻轻哼唱了起来。

西维,女,1981年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小说写作者,作品发表于《十月》《作家》《文学港》《西湖》《野草》《湖南文学》《广州文艺》等刊物,著有小说集《触须》《归巢》。曾获第三届宁波市青年文艺之星、第二届宁波文学奖、第二届於梨华青年文学奖优秀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