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附录:试论鲁迅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身份与叙述姿态
来源:《从文本到叙事》 | 王彬  2021年11月05日17:36

提 要:散文与小说的区别在于散文是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但是,真实与虚构却经常交叉。交叉点往往体现在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身上。鲁迅有十三篇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者的小说,这些叙述者的身份与心态,经常与作家的经历发生重叠;重叠多的作家,可以视为本色作家。在鲁迅第一人称小说的叙述者中,既有介入故事,也有不介入故事的现象。《狂人日记》采取超叙述者,《孔乙己》采取第二叙述者。

关键词:叙述身份、叙述姿态、本色作家、超叙述者、第二叙述者

鲁迅一生总共创作了三十三篇小说,其中,现代题材的二十五篇,古代题材的八篇。分别收录在《呐喊》、《彷徨》与《故事新编》三部小说集中。

就叙述者而言,古代题材的八篇小说,皆为第三人称。在现代题材的二十五篇小说中,有十二篇是第三人称,十三篇是第一人称。第一人称的小说是:《狂人日记》、《孔已己》、《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故乡》、《阿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祝福》、《在酒楼上》、《孤独者》与《伤逝》。这些小说,前九篇收于《呐喊》,后四篇收于《彷徨》。其中,鲁迅的,也是中国现代最著名的中、短篇小说:《狂人日记》、《孔已己》、《阿Q正传》、《祝福》、《伤逝》,都是第一人称。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

本文拟从叙述者的角度,对鲁迅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的社会身份与叙述者的叙述姿态,进行简略探讨。

叙述身份

在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里,叙述者的职业有的交代清楚,有的没有交代。属于前者的只有四篇。即:

《孔已己》。叙述者是一个负责温酒的小伙计;

《在酒楼上》。叙述者曾经在S城的学校当过一年教员;

《孤独者》。曾经在山阳做过教员,但到校两个月,得不到一文薪水,连纸烟也节省起来,终于敷衍不到暑假,五月底离开了山阳。

《伤逝》。一位失业的小职员,因为得罪了局长儿子的赌友,在双十节的前一晚,接到解聘通知。

其他九篇,叙述者的职业均不甚了了。但是在这不甚了了中,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小说中某些话语,对他们的身份进行某种判断。

分析如下:

《狂人日记》。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则小序,交代故事的来源:“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校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1)在封建社会,任命某人填补某一个官位的空缺,称“补”。“候补”是指等待填补官吏的空缺。候补者属于准官吏。与这样的人物是好朋友,而且还有往来者其身份或者近似。

《一件小事》。小说这样开头:“我从乡下跑到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期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2)不仅耳闻,而且目睹了国家大事,能够介入国家大事的人,应该是进入官员行列里面的人物。

《头发的故事》。叙述者的职业不明。小说中只交代了“我”的一位前辈N在宣统时做过中学的监学,是一个在清代即已经剪掉了辫子的新近人物,与N交往的“我”是什么身份?与前辈或者有相近之处。

《故乡》。其开端是这样的:“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3)“我”这次来故乡的目的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共同卖给别姓了”。(4)小说没有交代我从事什么职业,但是根据闰土称其为老爷,大概是个上等人物。

《阿Q正传》。鲁迅现代题材的小说,语言以凝重著称,但有例外,此篇是其一。原因是,1921年以前,各报都没有副刊,《晨报》在那年的秋冬之交,增加副刊,要求登载在那里的文字读起来轻松。邀请鲁迅写小说,便是这篇《阿Q正传》,因为有约稿的要求,故而,小说的语言诙谐戏谑。可惜,没有关于叙述者的绍介。我们只能通过调笑的口吻,去揣测他的身份,是一个知道陈独秀办《新青年》,胡适之先生有“历史癖与考据癖”(5)的人物。而且,懂得洋文。

《兔和猫》。夜间听到猫的嚎叫,母亲知道“我”对猫素无好感,问:“迅儿!你又在那里打猫了?”(6)“迅儿”身份怎样?根据小说,我们知道“迅儿”先前住会馆,现在住在一所有后进的院子里。这样人物自然不是通过肢体劳动换取生活资料的。

《鸭的喜剧》。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住在仲密家,“我”去访问爱罗先珂,“我”从事什么职业?没有交代。但是与爱罗先珂交往的人,应该是知识分子。

《社戏》。小说有两个叙述者,成年的“我”与少年的“我”。后者的身份很清楚,一个扫墓之后,随母亲到外祖母家抽空住几天的小孩子,会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7)一个城里的孩子。成年的“我”呢?一个讨厌京戏的人物,一个能够读日文书,为了湖北的水灾,买募捐戏票的人物。这样人物,当然不是引车卖浆者流。

《祝福》。叙述者是个新近人物。因为,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一见面时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在借题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8)

总结以上诸篇,交代叙述者职业的一个是店员,一个是职员,两个是教员。其他叙述者的职业均不明朗,但在身份上,还是可以大体判定,即:读过书的非底层人物。

与叙述者身份相连的是叙述者的心态,分析起来,有这样几种:

(一)游子心态。

在鲁迅的小说中,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有时以游子的姿态出现。《在酒楼上》,开篇便是:

我从北地向东南旅行,绕道访了我的家乡,就到S城。这城离我的故乡不过三十里,坐了小船,小半天可到,我曾在这里的学校里当过一年的教员。深冬雪后,风景凄清,懒散和怀旧的心绪联接起来,我竟暂寓在S城的洛斯旅馆里了;这旅馆是先前所没有的。城圈本不大,寻访了几个以为可以会见的旧同事,一个也不在,早不知散到那里去了;经过学校的门口,也改换了名称和模样,于我很生疏。不到两个时辰,我的意兴早已索然,颇悔此来为多事了。(9)

《故乡》与《祝福》的叙述者,也都采取了游子姿态,与《在酒楼上》的不同是,《故乡》与《祝福》是回到了故乡的游子。《祝福》的游子为什么回到故乡,我们不得而知,但情绪似乎不高,而且,由于和祥林嫂的接触而心境不宁;《故乡》的游子则是为了告别聚族而居的老屋,心情是悲凉的。

(二)压抑的心态。

这种心态弥散在底层与非底层的叙述者身上。典型的例子是《孔已己》中的小伙计。从十二岁起,便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因为样子太傻,怕伺候不了穿长衫的主顾,就在外面做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10)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的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不少:“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11)

同样,《孤独者》,一位曾经在山阳做过教师的人物,他的心境也是压抑的。“我到校两月,得不到一文薪水,只得连烟卷也节省起来。”(12)但是连这样的工作也保不住,而且受到绅士的攻击,“我只好极小心,照例连吸烟卷的烟也谨防飞散。”(13)

《头发的故事》中的N 在没有推翻清王朝的时候,因为剪掉了辫子,受到社会各类人物的辱骂与攻击,心情压抑,可以理解。民国以后,他的心情依然压抑,原因是,N 的种种理想仍然与现实相悖:“改革么,武器在哪里?工读么,工厂在哪里?”(14)

而《伤逝》中的“我”更是笼罩在压抑的氛围里。因为与子君的自由结合而不被旧势力所容,从而使他们的爱巢为黑暗的风雨所摧毁。这就不仅是压抑,而且是极大的悲痛,是“悔恨与悲哀,为子君,为自己”。(15)

(三)仇视猫与反感京剧的心态。

《兔和猫》中,有这样一段叙述:

我在全家的口碑上,却的确算一个猫敌。我曾经害过猫,平时也常打猫,尤其是在他们配合的时候。但我之所以打的原因并非因为们配合,是因为他们嚷,嚷到使我睡不着,我以为配合是不必这样大嚷而特嚷的。(16)

所以仇猫是因为它们在交尾时大嚷而特嚷的闹声防碍“我”的睡觉。而“我”对京剧的反感的原因也和“吵”有关,耳朵里只有“冬冬喤喤的敲打”。(17)而且剧场条件的恶劣,也使“我”不能适应。

这三种心态,在鲁迅,我们不难寻找到与之相对应的经历与心理。比如,游子心态。鲁迅早年离开家乡,后去日本留学,归国后在北京教育部供职,直到1919年12月29日,把聚族而居的老屋卖掉,举家北上,(18)才结束了飘离的生活。再如,压抑的心态。这种心态,始源于鲁迅的幼年,他在《呐喊》自序中,有一段极沉痛的自述:“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我要到N进K学堂去了,仿佛是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至于仇猫与对京剧的反感,我们也不难在他的散文与杂文之中寻找到例证。(19)

周作人在分析《一件小事》时指:出这篇文章,“当时也并不一定算是小说,假如在后来也就收入杂文集子里算了,当初这《呐喊》还是第一册出版的书,收在这里边,所以一起称为小说。” (20)在新文学运动初期,小说与散文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在其他小说家的创作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现象。与《一件小事》近似,《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也都近于散文。在《兔和猫》中,母亲称“我”为“迅儿”,这个“迅儿”能否视之为鲁迅?《社戏》中所说看京戏的事情,也都有年代和事实可以印证。至于《鸭的喜剧》更是斑斑可考:“我偶而得了闲暇,去访问爱罗先珂君,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21) 仲密即周作人。爱罗先珂,是俄国的诗人与童话作家,1921年从日本来到中国,曾经在北京大学、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1923年4月回国。在京期间,爱罗先珂客寓在周氏兄弟八道湾11号的家中。文中提到的池塘就在后院东侧。对于爱罗先珂,鲁迅极具好感,翻译了他的《桃色的云》和《爱罗先珂童话集》。

如果我们承认这四篇是散文,那么,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则只剩下九篇,如果我们依然认为这四篇散文是小说,则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叙述现象,即:作家的性格、经历与气质,往往更多地投影于第一人称叙述者,而不是其他人物身上。易而言之,我们在叙述者的身上,可以更真实地感印作家的音容笑貌与行踪心态。散文与小说的区别一般而言在于散文是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然而真实与虚构的文体却经常交叉。交叉点往往集中在第一人称叙述者上。在这时候,叙述者与作家的身份重叠了,时常重叠的作家,我们不妨称之为本色作家。对于作家而言,在创作上,保持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身份与心态,是一件容易操作的事情。而这种操作通常是在无意识之中进行的。作家的生活既是创作的源泉,也是创作的束缚,作家的生活越丰富,其束缚自然越稀疏,不是作家撰写生活,而是生活撰写作家。因此,作家应该尽最大可能,在深度与广度上参与生活、挖掘生活,从而拓展与提升创作能力。

当然,作家有时候也会把自己的本事转移到叙述者之外——小说之中其他的人物身上,鲁迅也是这样,《孤独者》中魏连殳装殓祖母的叙述,便是鲁迅自己之事。《在酒楼上》,吕纬甫给早殇的小兄弟迁葬,也是鲁迅本人的经历。(22)这就说明,作家的生活有多么宝贵。有些作家在写完自己生活之后,陷于创作枯竭的原因就在这里。从这个角度说,作家仅仅保持本色是不够的。鲁迅在1925年写完《离婚》以后,不再进行现代题材的小说创作,便折射出这个规律的底色。

叙述姿态

第一人称小说,叙述者对于故事,在叙述姿态上可以介入,也可以不介入,其姿态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也是这样。

(一)叙述者不介入故事。

《狂人日记》。小说的序采取了文言,故而叙述者“我”,相应地自称为“余”,他的作用只是发现“狂人”的日记,进行简单的整理:“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23)

《阿Q正传》。叙述者采取为传主写传记的角度,展开故事。虽然在第一节,“我”对阿Q的姓氏进行种种探索,但始终没有介入阿Q的人生旅途。

(二)叙述者介入故事。

《头发的故事》。小说的主体是N的自述,叙述者“我”只是听N的倾诉。当N发现“我”流露出不愿意听的神气,“便立刻闭了口”。

《在酒楼上》。“我”是吕纬甫的同学,无意中在酒楼上与他相遇。如同《头发的故事》,“我”也只是倾听他人诉说的人物。只是在这倾听之前糅杂了“我”的游子心态。

有意思的是,这两篇小说的主体,都是“我”眼中的人物在讲故事,而且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我”。即:“我”讲述了另一个“我”的故事。

《一件小事》。通过“我”所见的一件事情,赞扬敢于承担责任的洋车夫。“我”只是一位旁观者。

《兔和猫》。如同题目,小说中的主要角色是兔和猫,“我”依然是旁观者,但是,“我”的作用,相对上面的小说,分量重一些,因为“我”准备惩罚被怀疑吃掉兔子的猫。

《鸭的喜剧》。与《兔和猫》叙述者的作用近似。

《孔已己》。负责温酒的小伙计通过与孔乙己的接触,描述孔乙己 ---- 他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旁人对孔乙己的冷漠与嘲笑态度。

《祝福》。“我”是一个在旧历年底回到故乡的游子,在准备返回的前一天,遇到祥林嫂,不禁将先前所见所闻的她的半生事迹的断片联络一体。

《孤独者》。“我”与魏连殳“以送敛始,以送敛终。”(24)通过彼此的交往描述述了魏连殳不幸而又怪异的人生。

以上诸篇,叙述者虽然介入故事,但只是引出主要人物的前导,至多是陪衬人物而与下面小说中叙述者深度介入不同,其中:

《故乡》。展示“我”在出售故居时的经历以及与闰土的交往。

《社戏》。成年的“我”讲述幼年“我”的一段经历。叙述者与人物出现叠压现象。

《伤逝》。“我”既是叙述者,又是主要角色。叙述者与人物一体化。与《孔已己》的叙述者相比,《社戏》与《伤逝》同样是介入,但在介入的程度上,有本质不同。在前者,叙述者与人物,至少是主要人物,是分离的,叙述者只是故事的见证与记录者,这里,叙述者与人物完全重叠。

(三)超叙述者。

上面谈到,《狂人日记》的叙述者在序中自称为“余”,原因是序中采取了文言,与其相对应,叙述者“我”,也只能采取文言中的第一人称。这是一个因素,但只是表层因素。深层的因素是,在这个叙述者“我”之后,还有另外一个以“狂人”面目出现的叙述者“我”: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25)

这个“我”,与“余”是什么关系?

非常明显,“予”处于高层次,“我”处于低层次,“我”是“予”制造出来的。

这样,叙述者分出了层次,叙述也分出层次。

一个叙述者提供另一个叙述者,易于制造叙事真实的假像。提供叙述者的叙述者我们称为超叙述者。超叙述者所在的叙述层,我们相应地称为超叙述层。

这类小说,一般采取发现手稿的形式。简单的说,叙述者“我”发现了一份手稿,把这份手稿公布出来,而小说的手稿是主体。

《狂人日记》便采取了这种超叙述者的叙述方式。

与《狂人日记》叙述方式近似的是《阿Q正传》,在这篇小说的第一节,叙述者“我”是一个为阿Q写传的人,与“余”的身份相当,都是不介入故事,而且都在第一节之后隐退,把叙述的职责交给他人。《狂人日记》是交给日记的作者,一个狂人,通过狂人自述的形式,展开文本的主体,从“余”变成了“我”;《阿Q正传》也是叙述者“我”,在进入第一节之后隐退,把文本的叙述权交给第三者,而且同“余”一样,从此不再出现。这样的叙述姿态,制造了客观、冷静的风格。

《祝福》则略有不同。先是,叙述者“我”在引出祥林嫂之后立即隐退,将叙述的权力,交给他人。他人的叙述可以细分为三个部分。即:不知名者的叙述、卫老婆子的叙述与祥林嫂的自述。这三部分,叙述与自述共同构成小说主体。

但是,在小说的结尾,叙述者“我”又返身出现:

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是四叔家正在“祝福”了;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我在朦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连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礼和香烟,都醉熏熏的在空中颟顸,预备个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26)

在这段结尾的文字中,我们不难体会到文字背后的内涵,感悟到“幸福”之后的延伸。叙述者之所以采取这种:出现--隐退--出现的复杂形式,无非是再次申明叙述者的一种态度,在这一点,《故乡》与《社戏》与之近似,都是在结尾处点明要旨。这样,小说便出现了曲折,在迟疑之中蜿蜒进展,而这种叙述手法,相对《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自然要繁复许多。

1919年4月,鲁迅在《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发表了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叙述者是一个负责温酒的小伙计,通过他的角度,刻画了一个穷困潦倒的被旧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形象。在当时,无庸说,小说的题旨是深刻的,时至今日,也弥漫着恒久的艺术魅力。问题是,小伙计是一个文化水准低下之人,而《孔乙己》的文本则典雅、深刻,小伙计怎么能够创作出这样的文本呢?换而言之,小伙计的叙事不可靠,至少在语言的修养上是不可靠的:

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睁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着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轰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有几回,邻舍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了。(27)

“排出九文大钱”这一经典式细节与“多乎哉?不多也”孔乙己式的独特话语,当然超出了小伙计的叙事能力,从而使细心的读者难免不陷入疑惑的困境。读者有理由怀疑小伙计没有这样的叙事能力,他的叙事只不过是一种叙述姿态而已,其背后必然有另外一个叙述者,这个叙述者我们称为第二叙述者。

在小说创作中,当着叙述者是一个没有文化,或者文化水平不高的人物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这种叙述上的矛盾。比如,19世纪美国作家麦尔维尔的长篇小说《白鲸》。叙述者伊斯玛埃尔也采取了第一人称,伊斯玛埃尔是一个水手,一个文化不高的人,然而他的叙述,却颇有教养。他的背后肯定也有一位第二叙述者。

在鲁迅的小说中,《孔已己》是唯一的一篇选择底层人物作为叙述者的文本,但是却出现了不可靠的叙述现象,其原因发人深省,当然也使读者生疑,可是虽然如此,读者在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依然接受文本的原因在于小说是一门综合艺术。因为除叙述者外,在小说中还有许多其他因素,诸如:形象、细节、语言,主题,风格、品位、地域,等等。简之,是小说的整体文本,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叙述者,更多的是故事与人物以及其他因素。

小说的构成因素很多,叙述者身份的可靠与否只是一个因素,不是唯一的决定的因素。因为,说到底,叙述者只是叙述策略而已。

从这个角度,小伙计作为叙述者的不可靠性,并不影响《孔乙己》作为中国现代经典小说的文本价值。而且,恰恰由于第二叙述者的出现,反而给阅读与研究提供了耐人寻思的空间。

2003、5、2

2016、9、3,改定

注 释

(1)(2)(3)(4)(5)(6)(10)(11)(14)(16)

(17)(21)(23)(25)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第422页、438页、478页、478页、490页、553页、434页、434页、465页、553页、177页、555页、422页、42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

(7)《诗经•小雅•斯干》。见第《诗经全译》274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6月。

(12)(13)(15)(24)(26)鲁迅:《鲁迅全集》,第二卷98页、103页、130页、415页、86页、2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

(18) 根据鲁迅日记,鲁迅的族人将绍兴新宅门卖掉以后,从1919年2月11日起,鲁迅便在北京开始四处看屋,8月19日,买定八道湾11号罗姓宅。同年12月29日鲁迅将母亲、妻子及三弟迁到北京八道湾11号。见《鲁迅全集》,第十四卷,第374页。

(19) 《朝华夕拾》中,鲁迅有一篇《狗•猫•鼠》的散文,谈到仇猫的理由,一是折磨弱者,一是有一副媚态。见《鲁迅全集》,第二卷,第234页。

鲁迅日记中,有两次看京戏的记载。一次是在1912年6月10日和11日,在天津的丹桂园、天乐园与广和楼;一次是在1915年1月1日,湖北省赈灾京剧义演,假座北京前门外第一舞台举行,这是鲁迅最后一次观看京戏。在这一天的日记中,鲁迅写到:“晚季上来,饭后同至第一舞台观剧,十二时归。”见《鲁迅全集》,第十四卷,第5页、第149页。

(20) 见周作人著 止庵编:《关于鲁迅》,第214页。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3月。周作人在《一件小事》中分析小说中的S 门时,指出“所谓S门当然是北京的宣武门”。鲁迅供职的教育部在宣武门北侧,鲁迅当时住在绍兴会馆,在宣武门南侧,因此,鲁迅上班必定要经过宣武门。而在宣武门外达智桥口,“路西有一个邮政分局,至于巡警分驻所在哪一边,因为多年不到那里去,已经记不清楚了。”

(22) 同上,见第303---304页、第292---294页。分别见书中的《孤独者》、《迁葬》、《小兄弟》。周作人在《孤独者》一文中写道:小说有一段描写魏连殳给其祖母送殓的情节,虽是小说笔法,但却是鲁迅自己的经历,后来鲁迅的母亲“曾说起过,虽然只是大概,但是那个大概却是与本文所写是一致的。著者在小说及散文上不少自述的部分,却似乎没有写得那么切实的,而且这一段又是很少有人知道的事情,所以正是很值得珍重的材料吧。”《在就楼上》吕纬甫为小兄弟迁葬事,周作人在《迁葬》中写道:“我相信这所写的也是事实”关于迁葬的情形,鲁迅“不曾告诉过人,别人也不曾问过他。大家怕说起来难过。”在《小兄弟》中周作人写道:“这乃是著者的四弟,小名春,书名椿寿,字荫轩,是祖父介孚公给取的,生于清光绪癸巳(一八九三)年六月十三日,卒于戊戌(一八九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所以该是六岁了。本文中说是三岁,这或者是为的说坟里什么都没有了的便利,但也或者故意与幼殇的妹子混作一起,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