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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解构的叙述者
来源:《从文本到叙事》 | 王彬  2021年11月05日16:48

提要:叙述者是作者创造的第一个人物形象,作为小说的虚拟主体,承担着叙事职能,是小说的基础与灵魂。叙述者不是单一、固定、一成不变的。小说的实践者总是尝试对叙述者进行各式各样的解构,试图以此为出发点而对小说的艺术形式进行探索与创新。 文本不同,流派不同,叙述者的解构方式也不尽相同,从而表现出对叙述形式的无尽追求。

关键词:叙述者 解构

小说是叙事的艺术。叙事源于叙述者。由于小说是叙述者讲述的故事,故而叙述者是母体,而其他,诸如人物、情节、议论,乃至情愫、情调、境界都出于这个母体的创造。因此,叙述者作为叙事的承担者乃是小说的基础、核心与灵魂。

所以如此,在于小说是虚构的艺术,作者不能直接只能间接地通过叙述者进入文本。因此,叙述者的存在,犹如一个中转机构或者一面镜子,将真实的第一意义的现实,转化为虚构的第二意义的现实,并由此折射出审美价值与认知意义。

从这个角度说,叙述者是作者创作的第一个人物。其他人物都是通过他讲述出来的,或者说是这个人物的衍生物,因此确定好了叙述者——他的形象与他的叙述角度,小说也就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但是,叙述者不是单一、固定、一成不变的。小说的实践者总是,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尝试对叙述者进行各种各样的解构,试图以此为出发点而对小说的艺术形式进行探索与创新。就此而言,叙述者解构乃是小说艺术形式变迁的核心与基础。

一 解构为叙述集团

众多小说的叙述者往往是单一的,这是叙述者的基本模式。由于这种模式的存在,使得叙述者具有了解构的可能,进而造成小说分层,使得不同的叙述者既可以处在同一层面,也可以处在不同的层面。层面不同,叙述者的身份也不同。根据叙述层面的区别,叙述者可以解构为超叙述者、叙述者与次叙述者三种基本形式。处于第一个层面的叙述者是超叙述者,处于第二层面的是叙述者,处在第三层面的是次叙述者,从而形成叙述等级。如果在超叙述者之上还有叙述者,在次叙述者之下还有叙述者,那么,这个叙述的形式便可以无限制地向上伸展与向下延伸。在这样的叙述等级中,每一个叙述者都可以是上层叙述者的给予,同样,每一个叙述者也都是提供下层叙述者的源泉。对此,每一篇小说都有选择的可能与自由。鲁迅的短篇小说《狂人日记》便选择了超叙述者与叙述者的两种形式。

小说十三节,正文之前是小引:

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返,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记中语误,一字不易;惟人名虽皆村人,不为世间所知,无关大体,然亦悉易去。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识。(1)

下面的故事则如此开端: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才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2)

对照小引与正文,可以看出小引中的“余”与正文中的“我”处于不同层面,而且前者是源后者是流。前者是超叙述者,后者是叙述者,前者提供后者。但是,前者只是短暂的叙述者,后者则是叙述主体,故事是由后者完成的。为了区别两个不同层次的叙述者,作者采用了文言与白话两种体系,并且用文言的第一人称“余”与白话的第一人称“我”分别叙述,从而将超叙述层与叙述层剥离开来。

如果在“我”之下还有另外一个叙述者来叙述故事,那么便出现了第三个叙述者,即:次叙述者。次叙述者所讲述的故事,我们称之为次叙述。我国古代著名的长篇小说《红楼梦》便采取了三个层次的叙述方式。小说开端道:“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3)由此引出下一个层次的叙述者,这个叙述者是一块女娲补天未用,灵性已通,自称“蠢物”的顽石。根据上面叙述者分层的原则,可知是“在下”提供了“蠢物”,属于超叙述者;“蠢物”处于下一个层面,属于叙述者。而在“蠢物”讲述的故事里,比如故事中的人物刘姥姥又再讲故事,这样便出现了更低的叙述层,也就是次叙述,刘姥姥则是这个层面的叙述者,也就是次叙述者。

与一般小说不同,《红楼梦》的叙述者不是单一的,而是一个叙述群体,在叙述者,也就是“蠢物”的周围还聚集着许多辅助的叙述者:

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4)

这些辅助的叙述者可以划分为:抄录者、更名者、整理者、评论者四个类型。如果说抄录、更改书名与评论工作不涉及文本,那么,整理者的增删工作则涉及文本,从而厕身于叙述者的行列。

但是,《红楼梦》中叙述者解构为叙述集团只是为了表现文本的传递关系,没有深入故事肌理,仅仅存留于形式之间,就此而言《红楼梦》的探索是形式重于内容。

1929年美国作家福克纳创作了著名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这部小说是福克纳花费心血最多,也是他最喜爱的一部作品。小说的题目出自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中的一句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族,但是,现在没落了,弥漫着冰冷与衰败的空气。小说共四章。前三章的叙述者是康普生的三个儿子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述一遍自己的故事,叙述者均采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最后一章,一位与康普生家族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充当叙述者,运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讲述剩余的故事。在福克纳的这部小说中,四位叙述者处在同一个叙述层面,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叙述分层,故而也就不存在超叙述者、叙述者与次叙述者。

如果说,相对于《红楼梦》叙述者分解为叙述集团,更多的是形式上的意义,那么《喧哗与骚动》则运用叙述者分解为叙述集团的形式,进行多角度叙述,犹如在一个事件发生之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形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让他们讲述自己的所知所见,从而增强了现场感而更加真实可信,衍射出叙述者在解构为叙述集团后所产生出来的艺术魅力。

二 解构为作者与人物

我们仍抄录一段第一小节中的引文: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5)

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曹雪芹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作者,然而在小说中,他仅以加工者与整理者的身份出现。这意味叙述者在这里被解构为作者。这样的解构方式在西方小说中也不乏其例。马克•吐温是美国十九世纪的著名作家,他以讽刺与幽默笔触描绘了他那一时代芸芸众生的形象。他大约在1867年创作的《我从参议员私人秘书的职位上卸任》的短篇小说,以诙谐的风格嘲讽了一个懵懂糊涂的私人秘书。内华达州的某些选民给参议员写信,要求在鲍德温家大牧场设立一所邮局,参议员嘱托他在回信的时候灵活一点,摆出理由说明没有必要在那里设立邮局。秘书便写了这样一封信:

先生们:你们要在鲍德温家大牧场那儿设立一所邮局,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呀?这样不会给你们带来任何好处的。……我总是把你们最大的利益放在心上,认为你们那样做只是在做一件装潢门面的蠢事。瞧,你们需要的倒是一所体面的监狱--一所既体面而又牢固的监狱,和一所免费的学校。这些才会给你们带来长远利益。这些才会使你们感到真正地满足和快乐。我会立即采取措施的。

您忠实的

詹姆斯•W•(美国参议员)

马克•吐温 代笔

十一月二十四日于华盛顿(6)

收到这样信件,选民们的反应是可以想见的。他们愤怒地警告参议员,只要他再进入这个选区,他们就要绞死他,而参议员也确实相信他们会这样做!

类似的这样的“光辉”作品,这位参议员的秘书还创造了许多,这里不再赘引。积累了这么多“杰作”的秘书当然只有辞职这样的选择。

在这里,信末的署名也是马克•吐温,与作者的姓名完全一致。叙述者在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如同《红楼梦》一样,虽然相距万里,却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同一解构方式。但是,也有不尽一致之处。《红楼梦》中的曹雪芹只是作为叙述者,而不是故事中的人物,更多的是形式上的解构;《我在参议员私人秘书上卸任》中的马克•吐温则不仅是叙述者,而且是故事中的人物,参与了故事的发展与演变。对于这种解构马克•吐温情有独钟,他在最负盛名的小说《竞选州长》中也运用这种方式,讲述了一个为人清廉的州长候选人在无耻政客的压力下而不得不退出竞选的故事。在这篇小说中马克•吐温同样既是叙述者也是故事中的人物,是无耻政客造谣攻击的对象:“作伪证罪:--现在马克•吐温先生当着群众俨然是一位州长候选人了,他是不是可以放下他那架子来解释一下:一八六三年他在交趾支那瓦加瓦克,如何经三十四位证人评断,证明他曾经作过伪证。……”(7)谣诼之下,马克•吐温只有退出竞选,因为此时他已经成为:臭名昭著的作伪证犯、蒙大拿的小偷、掘坟盗尸者、发抖颤酒疯的人、肮脏的营私舞弊者与可恶的向陪审团行贿者,这样的马克•吐温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先锋派小说的写作在中国大陆掀起了一股小小的潮流。马原是其中的代表。他在小说《虚构》中也采取了把作者、叙述者与人物嫁接的叙述方法:

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我写小说。我喜欢天马行空,我的故事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耸人听闻。我用汉语讲故事;汉字据说是所有语言中最难接近语言本身的文字,我为用汉字写作而得意。全世界的好作家都做不到这一点,只有我是个例外。(8)

马原既是小说的作者,又是叙述者,而且不是单一的叙述者。这个叙述者在小说中的身份频繁变化,一会是一位作家,一会是一位藏有一支手枪的老人,一会又转回到作家的叙述身份上。每一部分的叙述者都采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我”是一样的,但身份并不一样。在这里,叙述者被解构了,不仅被解构为作者,而且被解构为人物,不是一个,而是多个。这就意味,在先锋派小说中,叙述者不再是固定的、单一的模式,不仅被有意识地分离支解,而且被置于飘忽不定、怪诞变幻的状态之中。中国的先锋派小说是西方现代文学的另一种表现,创作的追求不是内容与相关意义,而是超越内容、超越意义,力求通过新奇的形式,赋予世界以特殊的意义与价值。基于此,这个流派的小说不仅将故事解构、人物解构,而且将叙述形式解构。流风所及,作为叙述形式中最重要的叙述者自然被这个流派小说作为解构重点,一定要将其支离破碎而寄予某种含义,最终成为飘曳的符号。

三 第一人称解构为第三人称

根据“在下”——超叙述者的交代,《红楼梦》的故事是一块受孕于天地精华的顽石,是幻形入世,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事态以后的回忆。小说从第一回“按那石上书云”以后,便展开了顽石的自述。既然是自述,当然应该采取“我”说,通行的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但是,《红楼梦》不是这样,即使在顽石显身出现的时候,也仍然是以第三者的面目的出现。第十八回,元春在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以后回家省亲是《红楼梦》中十分精彩的篇章。在这一回里顽石两次显身。一次是在元春进入大观园以后,“只见园中香烟缭绕,花彩缤纷,处处灯光相映,时时细乐声喧;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9)面对此情此景,顽石不禁感叹系之:

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以说正经的为是。(10)

顽石的感喟“此时自己回想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等等属于他的内心活动,其中的“自己”当然即是“我”。但是,“自己”与“我”不能够完全等同,相对于“我”而言,“自己”相对疏远,不是第一人称,在本应出现“我”的叙述中,顽石却选择了“自己”。

顽石第二次出现是在元春乘船来到蓼汀花溆之后。蓼汀花溆和有凤来仪等景点的命名原本是“贾政偶然一试宝玉之课艺才情”的文字,为什么真的被采用在匾额之上?对于这样的质疑,顽石再次显身出来进行解释:“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11)依然没有采取“我”而采用“蠢物”这样的称呼。依然将第一人称的“我”处理为第三人称,以疏远的第三者的身份进行思索与议论。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屡屡在本应出现第一人称的时候解构为第三人称?答案是这样的解构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有着长久的传统而多有体现。比如王充《论衡》中的《自纪篇》:“王充者,会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孙。几世尝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一岁仓卒国绝,因家焉。以农桑为业。”(12)《自纪篇》是王充自传,但是在指称上不是采用“我”,而是采用王充的姓名,从而将本应是第一人称的叙述者转化为第三人称。这种转化的方式可以追溯到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在这篇自传式的文章中,司马迁在谈到自己的时候,也是回避“我”,而用自己的名字“迁”——“迁生龙门”,(13)来代替。这种解构是中国文学也是中国史传的叙述传统,这种只有把个人消泯于集体,在集体之中讲述个人,才能确立个人的价值的叙述手法反映在小说中的叙述者,其意义便在于当着摒弃第一人称而使用第三人称的时候,叙述者不再陷于个人,而是站在客观的立场进行叙述,此时不仅是作者,而且是作者与读者共同支撑着文本,从而获得艺术的真实。

这样的解构手法,在国外的文学作品中也可以寻找到例证。日本作家阪田宽夫作词的童谣《小幸子》也是这样。歌词是这样的:

小幸子,小幸子,你的名字叫小幸子。

真的哟,不骗你。

你还小,不懂事,也叫自己小幸子。

真有趣,小幸子!(14)

小幸子年龄幼小,还处于童真时代,不能够辨析自我与非我之间的区别,从而随同他人而也把自己叫做“小幸子”。这种自我的缺失,是通过社会的补偿来得到确立的,当然与《红楼梦》不同。对小幸子,迷失自我是自我的无意识,而《红楼梦》,则是集体无意识的沉迷。但是,在传统的作家笔底,这种沉迷是在无意识之中仍然保持清醒,千方百计地搭建津梁,通过异化的时间与空间进行中转,在自称为“蠢物”的背后设计一块与天地之灵相通的石头,从而为这种解构提供可信的依据,相对于先锋派彻底的无条件、无限制,极端追求形式的怪异与新奇而呈现出荒唐凌乱的解构,自然要折射出不同文学流派对于叙述者解构的不同追求。所以会出现这些繁复的解构,归根结底在于叙述者源于作者,无论是解构为作者还是解构为人物,甚至符号,都不过是作者的叙述策略,只是策略的指归不同而已。

2006、8、5

注释

(1)(2)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第42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

(3) (4)(5)(9)(10)(11)﹝清﹞曹雪芹:《红楼梦》,第1页、第5——6页、第6页、第228页、第228页、第228——229页。

蔡义江校注,浙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6)(7)〔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第29页、第96页。 叶冬心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8)马原:《虚构》,第364页。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年11月。

(12)﹝汉﹞王充:《论衡》,第44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9月。

(13)﹝汉﹞司马迁:《史记》,第3285页。中华书局,1975年3月。

(14) 转引自〔日〕川合康三:《中国的自传文学》,第47页。蔡毅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