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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21年第4期|曹寇:高先生
来源:《芙蓉》2021年第4期 | 曹寇  2021年08月30日08:20

高秃子是我们中学时代的一代名流,相信所有健在的同学都会笑嘻嘻地点头同意,然后互相给对方露出一副“你知道他最近有什么新情况吗”的下流表情。

“健在”一词并非笔者耸人听闻,而只是本人一贯措辞谨慎使然。据我所知,鸭镇中学973班的52名学生,在短短的二十来年间,已先后有六位同学作古。他们的死因分别是溺毙(1999)、车祸(2011)、伏法(2013)、酒精中毒(2014)、自杀(2017)、癌症(2019),但高秃子还活着。俗话说,死者为大,我们放着这些“大”人物不说,而能在二十年间保持着对高秃子的热情,委实是一个奇迹。按他的同桌孙矮子的说法,我们紧密团结在以高秃子为核心的973班班集体——至死不渝。

就我最近几年每况愈下的记忆力来看(但愿我不会成为第七位作古人士),高秃子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他得过斑秃,俗称鬼剃头。也就是说,在某个美好的夜晚,刚刚进入青春期的高永光同学正做着事关同班同学蒋秋艳的春梦,没承想此时有一个鬼飘飘忽忽进了他简陋且臭烘烘的房间(笔者曾拜访过他的房间),鬼没有想掐死他,但出于对气味的愤怒,必须给他剃个头。高永光同学醒来一摸脑袋,发旋不远处,一撮头发不翼而飞了。他曾试图谎称自己有两个发旋,但很快被群众雪亮的眼睛识破,自此之后,他不得不放弃高永光这个来自族谱的大名,默认了高秃子这个势必会伴随自己一生的绰号。

喜欢蒋秋艳显然亦非高秃子的专利。男同学都喜欢她,包括笔者在内。无他,就是我们这位秋艳姑娘在20世纪的鸭镇中学属于长相妖娆、品学兼优的那种学生明星。谁会放着秋艳姑娘不爱,而偏要去向那些成绩差、相貌丑、穿着土的姑娘示好呢。就连我们的男教师(不分老少)在课堂上讲课,目光也频频向秋艳姑娘投去。也似乎唯有秋艳姑娘可以亭亭玉立地(配合其马尾辫和连衣裙)站起来回答老师们那些错综复杂的问题。

没错,我们973班学风恶劣,全区排名靠后,据说是鸭镇中学有史以来最差的一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高秃子直到初中毕业对英语二十六个字母也未必能分得很清楚。他最爱上的课是生理卫生,总爱针对泌尿系统和生殖系统两个单元举手发言。这不得不让生理卫生赵老师对之侧目。赵老师放下课本,请高秃子上了讲台,然后叫后者指出自己的耻骨在什么地方。我想高秃子是故意制造哄堂大笑的效果才指了指自己的下巴的。我们都记得很清楚,蒋秋艳笑得很开心。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那位1999年暑假在自家门前水塘里溺毙的同学为了在秋艳姑娘面前有所表现,还曾一个猛子从河这边扎下,然后无声无息地从水底游过去,突然在秋艳家的河埠前冒出来,其时秋艳正在河埠上荡洗衣物,实打实地被吓了一跳。叫声响亮,在河面与涟漪一起荡漾,然后微微拍打堤岸,传到躲在对岸草丛里的我们的耳中,真是好听极了。该同学的泳技确实就此声名大噪。至于他何以孤独地在自家门前水塘中淹死了,谁也说不清。要知道当年年底就迎来了所谓的21世纪,班级元旦联欢会上却独缺此人。我们自幼被誉为跨世纪的一代,此人却被拒在门槛之外,确实叫人伤感。我们只能用古话安慰自己,“打死会拳的,淹死会水的”——他应了后半句,2013年伏法的那位就应了前半句。

以笔者现在的心智理解,高秃子真正叫人记忆深刻的并非浮于表面的表现或表演,亦非所谓死缠烂打的追求,而是所谓的付出。他每天上学都会提前半个小时骑到秋艳家附近,待秋艳出门,他再远远地跟着,一前一后来到学校。放学亦如此。这一度导致秋艳全家十分紧张,担心这个五短身材、肥头大耳的家伙对他们如花似玉的闺女做出什么坏事来。但他们后来也发现,自己多虑了。不仅如此,他们还承认,正是这个小伙子保护了他们的掌上明珠。

也不知为何,那年头啸聚于乡镇中学附近的地痞流氓特别多,他们除了对学生进行五毛、一块的小额敲诈,也热衷于对秋艳这样的姑娘污言秽语、动手动脚。但凡遇此情景,远远跟在身后的高秃子就会猛蹬几下车,天降神兵那样出现,替秋艳挡住骚扰,自己承担殴打和辱骂。2013年伏法那位其时已志不在学,长期旷课,俨然以社会上人自居。他对高秃子的殴打尤为凶狠,只见高秃子浑圆的肉身在其拳脚之下翻来覆去。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秋艳返回现场,把高秃子挡在身后,杏眼圆睁,厉声叫骂。伏法兄及众喽啰显然没料到这一层,反而被镇住了,不知所措,只得扬长而去。自这次之后,秋艳姑娘及其父母默认了高秃子这一护法金刚的身份。但这并不表明秋艳对我们的秃子产生了爱意,其父母更无意将女儿下嫁此人。后者告诫女儿的话是,一定要考出去,考出去就别回鸭镇这种可怕的地方了。

没有任何悬念,秋艳于2002年考上了北京一所学校。毕业后也留在了北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工作中,秋艳结识了自己的丈夫,按我们的理解,风度翩翩、才貌双全的成功人士才能配得上秋艳姑娘。秋艳的父母也搬去和女儿一起住了。反正我们再也没见过秋艳,一些零星的消息都源于某位自学生时代就和秋艳关系紧密且颇爱摇唇鼓舌的女同学之口。因为都是正面消息,没人觉得有怀疑的必要。让我们祝福这位小镇之花吧。

高秃子可没这么好运。

他打过几份工,后来考了个驾照,开那种渣土大货车。当司机这段时间算他的黄金时期,因为收入还行,偶尔遇到都能抽上他递上的一支好烟。滞留鸭镇的同学之间也时不时地搞搞小规模的聚会。不过,无论谁召集的,一俟买单,都被告知已被高秃子抢了先。众人不免要对他这种偷偷摸摸擅自买单的行径表达抗议和愤怒。高秃子满脸羞惭,连声道歉,说:“下次我来请,算赔罪好了。”至此,夫复何言?好景不长,我们听说高秃子撞死了人(但他撞的不是我们班车祸死掉的那位),赔了个倾家荡产。自此就很少遇到他。就算遇到,叫他喝酒,他也顾左右而言他,推阻再三。大家倾向于认为他大概是没钱买单,叫他喝酒就是剥夺其偷偷摸摸买单的权力,那何必为难他呢?喝酒就不叫他了吧。而且也就是这时候,我们发现,高秃子酒量其实不行。

大概2014年,也就是我们那位同学酒精中毒死掉的当年,高秃子又浑身名牌、珠光宝气地返回了我们的酒桌。这回,他不仅帮我们结饭馆的账,饭后还盛情邀请我们去唱歌蒸桑拿什么的。总之,这回所有人都认为他发财了。至于如何发的财,高秃子闭口不谈。不过这种挥金如土的日子没有被我冠以“黄金时期”,盖因其时间太短,不足两月,高秃子就消失了,而且消失得无影无踪。当他再次“出现”,已是三年之后,也就是我们班那位最胖的女同学因和丈夫吵架,一怒之下喝了农药死掉那年。

注意,我将“出现”二字打上了引号,旨在表明他是以自家老宅墙上被倒着喷了“高永光欠债还钱”七个大字出现的。高永光?路过高家门前的孙矮子歪着脑袋看了许久,似乎如此才能将高永光和我们亲爱的老同学高秃子画上等号。确定无疑后,孙矮子开始奔走相告。高秃子难怪这么长时间不露面,原来是借高利贷还不上钱呀,在外面躲债哦。孔矮子说得可能不好听,但不妨碍它是事实——日见暮气的酒局于是重新焕发了生机。

高秃子的父母和弟弟对其欠多少高利贷讳莫如深,对其借高利贷干什么也表示不关心。他们对外人的一切问题烦不胜烦,只是强调,这个事情是高秃子做的,跟他们无关。

应该不会少,孙矮子说,他理解其家人的态度。啥叫高利贷?利滚利,吓死人,就算其全家倾其所有,也未必还得上。高家人一家的日子到底还过不过?鉴于此类事件的暴力走向,大家还是一致地替高秃子捏了把汗,那些放高利贷的不就是当年那些啸聚于学校附近的地痞流氓?一旦高秃子抛头露面被他们逮着,卸条腿都算轻的。俗话说“人不死债不烂”,亲爱的高秃子,你就永远别回来了吧,就让所有人当你死了吧。

孙矮子还提到高秃子的弟媳挺着个大肚子要养二胎的情况,这不免又让大家黯然神伤起来。响应政府的号召,在座列位中亦有生了二胎或计划生二胎者。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而我们亲爱的高秃子至今都没讨上老婆,也没见他交往过女朋友,如果高秃子真死了,将来谁给他上坟呢?说到此处,我们不禁喝大,纷纷回家去了。到了家中,先看眼熟睡的孩子,用酒气熏天的臭嘴在其肉鼓鼓的脸颊上亲一口,然后再爬上自己的床,从身后抱住媳妇——其实此时的孩子和媳妇无不表现出了对我们的厌恶。

我们发誓,我们再也不喝酒了。

我们发现,团结在以高秃子为核心的973班班集体自高秃子被我们认定必将死在躲债之路上后,我们确实没怎么喝了。

我们相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谁也别想活着离开这个世界,但我们的坟前有给我们烧纸的人。

谁能想到呢,高秃子回来了。

而且是带着蒋秋艳的父母一起回来的。在他们的怀中,是一个用红布包裹的盒子,它就是我们亲爱的秋艳姑娘。

按孙矮子的说法,秋艳早就离婚了。她嫁给了一个混账。在北京,我们鸭镇之花居然什么都不算,只算她那个混账前夫的一个沙包,这狗日的居然经常对秋艳动武。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我们的秋艳真是太不幸了,离婚不久就查出了肺腺癌。

你是说,高秃子借高利贷是给秋艳看病?我们问孙矮子。

我不知道。

高秃子是怎么跑到北京找上门的?

哎呀,不知道啊,孙矮子说,你们别问我了,待会儿你们直接问高秃子本人嘛。

我们太想知道前因后果了,我们慌不择路地赶到饭馆。我们来得太早了。高秃子本人还没到。

订了包间了吗?服务员问我们。

不知道,我们朋友说他订了。

他的电话号码是?

孙矮子翻开手机报出了一串数字。

哦,二楼如意厅,是高先生订的对吗?

我们像当年在班级上课时那样齐声答道:对。

【作者简介:曹寇,1977年生,南京人,先锋小说家。代表作有《割稻子的人总是弯腰驼背》《能帮我把这袋垃圾带下楼扔了吗》等。著有小说集《喜欢死了》《越来越》《屋顶长的一棵树》,长篇小说《十七年表》,随笔集《生活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