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特别策划·重返故乡 《广西文学》2021年第8期|赵瑜:我与故乡几种关系
来源:《广西文学》2021年第8期 | 赵瑜  2021年08月20日08:52

之一:出生地

早些年,我常向人描述我的出生地。大抵有这样的意象:平原,大雪覆盖的村庄,狗叫声,以及无边无际的麦田。村庄里每一个孩子都是村庄的建设者,也是四季变化的参与者。我最喜欢夏天,可以游过一条河,到一片西瓜田里偷瓜吃。秋天也是好的,高高的玉米地里偶有少儿不宜的故事。

村庄里的大人们被庄稼捆绑,没有时间看管我们这些孩子,这让我们的童年饱满又丰富。

饥饿时那些可以充饥的野菜、树叶和野果子,都是最为生动的自然课。而我的童年,最擅长学习驴子的叫声,邻居家的一头驴子,是我的音乐启蒙老师。

必须要说明的是,在我很长久的乡村记忆里,没有电,没有电视机,我们与外界联系的方式是看月亮,听收音机里说的故事,以及父亲从外地出差回来讲述的见闻。

村庄里没有电灯,夜色便成为故事的来源。我和几个孩子在夜里捉迷藏,藏在邻居家的羊圈里,听着那对夫妻因为贫穷而争吵不停,便觉得生活的无助。

夜色里,我们熟悉夜色的深浅。黄昏时炊烟是蓝色的,而深夜时鸟叫声是蓝色的。邻居家的狗叫一声,整个村庄便都知道是他们家里在县城工作的儿子回来了。

我们这些撒野的孩子,最熟悉夜色里的村庄。我只听脚步声,便猜得出是谁在走路。赵四儿的鞋子是他的哥哥穿破的旧鞋,大他的脚码两号,走路时,他的鞋跟格外的响,一听就知道他来找我了。我们两个一起去后街看电影,自然是露天的电影。路上有一道沟,白天经过的时候,我们都看得见。然而,夜色里,这道沟隐藏起来,不怀好意。几乎每一个人经过的时候,都要被绊倒。我让赵四儿走在前面,他果然被沟绊倒了,我借着他的声音,探测出夜色里的沟的颜色,比夜色要浅一点,那种细微的区别,在夜色里沉浸许久才能触摸得到。我为在夜色里看到这条沟而感觉幸福。赵四儿从沟里爬出来,埋怨我拿他当替死鬼,我骗他说,我昨天也在这里绊倒过,所以,你今天也绊倒一回,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他一听我昨天也被绊倒了,开心极了。

我的出生地,河南省东部的一个村庄。家族很大,父亲念过初中,写得一手好字。他在乡村世界里颇有见识,在我幼小时外出做点小买卖。我念小学的一个暑假,父亲不在家里,那年大雨,我们住的房子裂了一条缝,风雨都能进来。某个晚上,雷电交加,母亲让我们兄妹三人坐在一排,她在后面抱着我们,我们等着某一个瞬间,房子如果塌了,我们便一起向外逃跑。

还好,父亲接到母亲的电报,从外面赶回。我们便修房子。

农村修房子是大事件,我便借住在邻居家里,整整一年。这便是乡村生活的好处,邻居之间没有隐私,更没有距离。

我的村庄向北走三里地,便是山东曹县的一个村庄。尽管属于不同的省份,然而,因为村庄离得太近了,通婚、赶集都方便。这个村庄的鸟衔着一粒麦子向北面飞一阵子,一张嘴,麦粒跌落,便有可能改变另外一个省份里麦子品种的纯粹性。山东的张屠户早晨杀猪,我们村庄的人去赶集,中午便可能吃了他们家的猪肉。这种亲密的乡村生活,让省与省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

平原没有边界感,这导致在平原上长大的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与陌生人没有边界感,那种交浅言深的过度亲密,以及主动示好的过度热情,都会给别人造成心理压力。然而,这样的意识,我在多年以后才有自我察觉的能力。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所有的活力,都来自我出生的那个村庄。孤独不可怕,因为我少年时有大把的时间一个人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中变化的云朵;沮丧不可怕,贫穷让我的记忆里充满了挫折感,有许多愿望都无法向外人说起,只能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靠着沉默来对抗。

出生地是对一个人的记忆的填充,自然,出生地同时也会塑造一个人的面貌。我的村庄用夜色绊倒我,又用母亲的一顿美食养育了我。村庄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记忆的开始,每一个人都参与过我的成长,他们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都通过村庄的庄稼、牲口和鸟叫声传递给了我。

邻居家的一头驴子生了一头小驴,邻居大伯开心,我们这群孩子看着也开心。前街的小伙伴在河里玩耍的时候溺水死了,村庄里所有的孩子半个月不敢下水游泳。在乡村世界里,一个家庭的悲伤,差不多也是整个村庄的悲伤。

我的小学是在村庄里念的,我只记得冬天的冷,老师在教室里突然停止讲课,让大家一起跺一会儿脚。初中,也是在村庄里念的,无数个夜晚,我穿过一片坟地,走捷径去上晚自习。我的胆识略略大于其他同学,和上初中走的那条小道有关。我的高中在距离我村庄十几里的小镇上,我开始阅读金庸,还用手抄了一遍钱钟书的《围城》,我距离文学已经相当近了。

那时候,流行交笔友。在高中时,我有两个固定的笔友,一个是浙江瑞安的高中女生,一个是四川某地的高中女生。我们用书信描述各自的生活、苦恼,以及欢喜。

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向外面的世界描述我的出生地,那些词语的来源如今我早已经记不清晰了,可以肯定的是,我的描述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同龄人觉得有趣、生动。她们的赞美让我有了美化自己出生地的冲动。

事实上,有相当长的时间,我对我的村庄的描述,都是一种美化。我有意忽视了那里的泥泞、疲倦和辛酸。因为,那些和苦难接近的生活只属于我的父亲母亲,而我的过往是快乐的。

怎么说呢,我只忠于自己的感受,在特殊的年纪,这样做并没有什么错误。我与故乡的距离太近了,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必须经常吃到母亲做的食物,听到故乡的消息,以及回到我出生的院子里,看只属于那个院子的星空、月光,听邻居家吵架的声音。这样的我,才是一个完整而幸福的模样。

念大学时,受到了城市文明的吸引,突然与我的乡村生活经验有了矛盾,那种与生俱来的对村庄的描述热情消失了。我有些痛恨我的乡村记忆对我的束缚。我内心里某种虚荣被唤醒,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在提醒我:你要到更大的城市去看一看。

我开始刻意隐藏我的乡村生活经验。学习普通话,这是我背叛故乡的开始,我开始用城市的语言来代替乡村的方言。虽然偶尔会闹笑话,但是,我却在努力地修正着自己的发音。母亲说过的那些字词,多么的温暖和易懂,然而,这些语言在与陌生的同学交流的时候,我发现了障碍——他们听不懂我使用的词语。我必须跳出我的乡村经常使用的话语,来和更多的人交流,来解释自己、重建自己。

我买了西服,学会打领带,我的端庄也是对乡村生活的批评。我甚至经常一个人在那个小城的街道没有目的地奔走,我想让我身体里吸收更多城市的气息。这让我想起乡村生活时,我一个人在野地里奔跑的情形,那么多年,我的身体里吃了多少家乡的野草和野果子啊,那些食物都是村庄给我的提醒。

城市让我渐渐地改变。

工作第一年,我在省城周边的一个小县城里做记者,常采访种植蔬菜的大户、养猪的农民,和他们聊天,我才发现,我的方言又可以使用了。地域虽然有所不同,但是,乡村世界的方言总是可以消解所谓文明语言的无趣。我向他们描述我的村庄,我这才发现,和这些真正的乡村里的人聊天时,我的描述不再被做特殊的剪切,而是如实地向他们铺陈,因为,我所要描述的内容,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更多的话和我交流。

在这样的采访过程中,我又一次确认了自己的身份。

出生地是一个人的基因,住在那里的父母亲是一个永远的地址,是我们自身优点或者缺陷的来源。所以,每一次向别人介绍我的家乡的时候,我都会说到我的出生地,那个豫东平原的村庄,那个盛放着我所有旧时光的盒子。这些年,我逐渐逃离,又每每想念。我每年都想回去一次,想站在我出生的那个院子里,看看夜色中的星星,是不是还刻着我少年时的几句留言,看看新种植的柿子树在秋天的时候,像不像我梦境里的画面。

而我深知,当我在城市里买了房子,当我在某些表格上填写下我的籍贯的时候,我已经成为故乡的陌生人。我的出生地,也已经成为一封可以存入时光盒子里的书信。我再也不可能回到旧年月里,听乡村的夜晚虫子如何鸣叫。大雨过后的村庄,蘑菇如何长大,以及青蛙在荷叶上跳动的轨迹。

我的出生地像一首老歌一样,磨损、模糊。城市生活里几乎用不到故土的知识,只有见到父母亲的时候,我的乡村基因才会被激活。而大多数时候,我早已经被城市同化,成为一个听不到鸟叫声的人。

之二:风筝

我的青春期格外地漫长,那些充满了露水的乡下植物一直在我的血液里活动着、奔跑着,它们带着乡村的生活习惯,在我的人生里不断地提醒着我。直到我的婚姻开始。

婚姻改变了我的人称,父母亲从此不再称呼“你”,而是“你们”。我与父母亲的关系由原来的依附变成了并列。

我长久怀念乡村生活的原因,和我在郑州租屋居住有关。那时的都市村庄芜杂、混乱。仔细梳理我的生活记忆发现,早年的生活只有轮廓,没有细节;只有映像,没有声音。非要还原,非要打捞,捞出的片断,定然有受辱感。都市村庄早期的住房,租客房间里并没有卫生间,一栋楼数十户租客,只有一楼的角落里有一个公共厕所。于是,每天早晨,拍着厕所的门让里面的女人快些出来的声音会让每一个人觉得无助。

我没有能力逃出时代吹向我的灰尘,我在深夜的公用电话亭里,给尚未成我的妻子的女友打电话,我出差到遥远的城市,在小旅馆里,突然想给一个久未联系的友人写一封长长的书信。我的孤独感无处释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身体里所携带的仍然是乡村的温度。

每一年春节,我会回到我的乡村里,大雪后的村庄格外的冷。刷牙用的水结了冰,而烧水的电热水壶坏了,母亲用燃气灶烧了一壶,供我们洗脸刷牙。

就是在这样的生活缝隙里,乡村的风被拉长,而城市的好处被放大。

那时的交通不便,从我的乡村到郑州,要先坐车到县城,然后再转车去省城。村子里的泥泞有一大半都被我带到了省城。那双鞋子,无论如何也擦不干净,像极了我们家棉花田里的虫子。我自从离开乡村,便成了我的村庄往其他地方放飞的一只风筝,我在大学所在的小城停顿了几个秋天,然后停在了省城。

我对一切能增加视野的事情都充满着热情,我能感觉到,身体里那壶家乡的水还在烧着,那一场大雪后的泥泞还在我的鞋底下藏着。那些乡村叙事的热忱,是我在城市里活着的样貌。基本上,我是我们村庄派到城市里来体验生活的那个人。

刚工作时,每一年,不回老家一趟,我会觉得,我身体里有一些记忆会模糊掉,记忆的抽屉会找不到钥匙,甚至全身会没有力气。这就是身体的磁场需要重新充电。母亲重复的方言是我的力气来源之一,家乡的消息也是,邻居的故事、庄稼的成长,以及羊群的叫声,这些都是我的身体的组成部分。

我有时候会在城市里反复做一个梦,梦到夏天的时候,我在我村庄的麦田里睡觉,收获的喜悦一直包围着我,然而,每一次都在欢喜的时候遇到一场大雨,将我从梦里浇醒。之后,我看了很久的《周易》,自我解读。我不知梦境里淋湿我的那场大雨意味着什么,有很长时间我在城市里,一遇到大雨都小心翼翼地,生怕接下来会有什么损失。

然而,城市里的雨很快便会被排水系统分解,大雨过后的城市道路干净,鸟叫声穿过树荫更加清亮。骑车跟在公交车后面,再也不用担心车后尘土飞扬。

而在乡村,一场大雨意味着村庄被封锁。几家破败的土房子因为这场大雨,便会渗漏,他们家的孩子便需要到邻居家里借住。家里人丁少的人家,如果在收麦子的时候遇到一场大雨,那么,收成上也会受到影响。更不必说,我们这些调皮的孩子,在大雨的时候,没有办法到村寨外的河里去戏水。大雨将我们封锁在院子里,没有电视,没有电灯,没有书读,只有一台收音机供我们联系外面的世界。

大雨过后很久,村庄的道路都是泥泞的,我们的鞋子在泥里踩来踩去,布做的鞋底因为湿透而渐渐松动,破了,对于母亲来说,又多了一些活计。

我梦境里的这场大雨,对于乡村来说,几乎是一个生活的挫折。所以,我才会自幼便生出一种莫名的念头,那便是,我有一天一定要离开我的村庄,到遥远的地方去。因为,只有那样,我才不会重复村庄里大人们的无助和疲倦。

念大学第一年,我回到我的乡村,向村庄里的人描述我在城市里的生活细节,那么浅薄而饥饿的青春,经过我的修饰和挑拣,变成了丰富而耀眼的光芒。我的叙述,让邻人们都觉得,我正在飞翔着离开这个乡村。

果然,毕业后,我到了省城周边的一个小县城做记者。虽然卑微,但我执着而勤奋,我见到了无数的人,他们的衣着、面孔以及生活方式,都补充了我对“生活”这两个字的理解。生活原来如此丰富,每一个人都活在不同的频道上,都有属于他们的孤独和欢喜。

我的生活在省城周边的这个小县城有了变化,我有了自己独处的空间。我彻底知道时间的荒芜,以及黑夜的颜色。那些青春期无法释放的欲望,让我整夜地听着磁带里的歌曲,仿佛我和故乡之间的线被时间割断,一时间飘在了半空中。

我很快便到了省城工作,那真是一个属于青年人的时代,1998年6月22日,我到郑州工作,杂志的名字叫作《时代青年》。我深信我可以用笔记录属于我的时代。我的名字很快被印在了杂志上,我寄给了我的父亲一本。经过他的描述,我的名字有了光泽。我被父亲夸大。我就像麦田里最饱满的那粒麦穗一样,被父亲日复一日地描述。父亲是在描述我,同时也在夸大他自己是风是阳光是雨露。他告诉了我的邻居,我的邻居又告诉他的老婆,他的老婆在下地干活的时候,又告诉了另外的人。总之,我的父亲为了描述我,使用了超出日常生活数倍的形容词。

我在他的嘴里,早已经不再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奔波的人,而变成了一个写满文字的风筝。村庄里所有的人,都只能仰着头,才能看到在天空飞翔的我。不久后,我回到村庄,收获的全是村里人的羡慕。那些喊着我的小名的大爷大娘们觉得,他们手里的线已经不能操纵我这个在城市上空飘扬的风筝了。

采访。长途跋涉。那些远大于日常生活的旅途扩大了我。我在北京的地铁出口遇到一场大雪,然而,京城的大雪冒着热气,行人匆忙赶路,仿佛对大雪丝毫也不关心。一直陪着我走路的北京友人话太多了,他用语言的密集将我封锁在他的讲述里,以至于我对京城的很多个街道的模样是模糊的。我在陕南的山区里住过一个夜晚,山里的风声足以将我少年时的灰尘吹得干净,山里人说话的声音和腔调,都让我觉得新奇。我在武汉的火车站广场被一个拉客的女人纠缠了很久,她说话的声音加了糖,风尘、庸俗,却又柔软而妩媚。这些路途中的见闻,都是对我人生底色的涂抹。

我必然会说到深圳,在省城工作四年以后,2002年春天,一个偶然,我到了深圳工作。那时候的深圳,洁净、喧闹,我像是一块从北方飘过来的云朵,找不到自己的颜色。我在深圳修正了我的作息时间,学会了熬夜,深圳的夜色全是灯光,我在深夜的网吧里开始了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把看到的所有人都写到了我的小说里,既幼稚又充满趣味。仿佛,我是一个偷窥者。

深圳对我的启蒙是陌生人之间的善意、温存,有渗透感,这大抵是真正的城市才会有的生存感受。在此之前,我的城市生活还保留着大量的乡村生活痕迹,熟人社会的那种无规则感强烈,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大多是可疑的。也的确,那时的内陆城市,仍处于温饱初期,生存最重要,而精神上的宽度是次要的,社会新闻里的自私和冷漠压迫着我以及我们,让我不得不用笔写下乡村的记忆。而在2002年的深圳,我所遇到的城市文明将我彻底改变。那里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欣赏与信任,都让人愉悦。最重要的是,人在深圳这样的地方生活,有充分的隐私空间,工作只是工作,工作之外的你,无人干涉。人的自由会塑造人的品质。我在深圳仅短居了半年,却被洗去了大多数生活的弊端。我变得克制,与人相处也学会了保持距离。在深圳,我渐渐远离了乡村时的自己,开始有了自我观照的能力。

而这样一种能力差不多是伴随一个人的终生的。

从深圳再返回省城,我有了不一样的自信。那种被大城市盖过章以后的孤独感,将我从一个平庸的奔波者,变成了一个有着主动生活追求的年轻人。是的,那年我依然年轻,然而,回到乡村,回到老家的时候,我已经成为家乡飞过深圳上空的风筝。

之三:背叛者

一个人离开故乡久了,会发现一个常识,便是:故乡往每一个外出的人身上派发了许多证据。比如口音,很多人一辈子在外地生活,但一张嘴,就泄露了地域的秘密。南方人饮食清淡,身形偏瘦,这是故乡的注脚。北方人在平原上走路多一些,走路的姿势,比山区里的人要直一些。这也是故乡的注解。故乡几乎是一个人随身携带的说明书。

我是一个面食爱好者。相当长的时间,我被一碗面里的乡愁笼罩而不自知。直到有一天,我去了海南生活。深圳的短居改变了我的许多生活习惯,而海南的生活,则几乎将我的思维方式重新梳理。

我对故乡的背叛是从一碗面开始的。原本的事物顺序是,我只能接受北方的面食,我对南方的面食,就如同工作多年以后再说起琼瑶女士的小说一样,觉得幼稚、单薄。然而,海南纠正了我的偏见。先从一碗腌面开始,我吃到了海南食物的美。

接受,才会有更深入的理解。扩大自己的接受范围,这便是我们背叛过去的开始。背叛并不是反对,而是我们开始做一个更为宽阔的人。

故乡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指的是我的出生地,河南省东部的一个小村庄。然而,随着我去深圳、海口等遥远的地域工作,我的故乡变为更为广阔的地域——河南。

这样的变化让我自己有些无措,甚至抵触和拒绝。我怎么能想到,我那狭窄而偏僻的村庄,有一天可以和更为广阔的河南相等。离开故乡越远,我所代表的区域越大。在县城念高中复读班的时候,我的家乡只是我那个叫董堂的村庄。在开封那个小城读大学的时候,我的家乡已经变成了我的县城兰考。到了省城,我成为开封人。直到有一天,我离开河南,我不再是兰考人,而是河南人。

作为河南人,扑面而来的多是嘲讽。那些带着饱满的地域歧视的句子,从社会新闻的边侧袭击过来。让我迅速将自己归类为被嘲讽和批评者。我也试图向对方厘清概念,想要将“某一个河南人犯了法”与“大多数河南人都是好的”说清楚。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处。他们很清楚,河南人大多数都是好的,然而,他们只是想向我表达,概率学也是一个证据。

我无法梳理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这样的批评,时间的边界似乎很模糊。也不知从什么时候,我不再对别人的地域话题敏感。我开始关心事件的是非,而不再是被评述人的地域背景。

这一段非常平静的文字里,至少可以塞入一万字以上的成长史,那些细碎的风光状物,那些寒冷的冬夜,那些异乡的孤独,那些亲人的相互支撑,都成为一碗时间的鸡汤,让我在城市里渐渐壮硕。

说到底,身体里的血液、风声以及磁场,都和过去的一切有关,一切,包括欢喜,也包括失意;包括爱,也包括憎恨。是复杂的、多种可能的,而从不是一种简单的结论。

那么,我从自己的地域里出走的经历,恰好完成了一种精神的断奶。我不再是那个逢着故乡便落泪的孩子。我的想念渐渐变得准确而单一,我想念狭窄的地理位置,只是那个院落、那个村庄,以及那个村庄里所有参与过我的人生的乡邻们。同时,我不再是那个为维护故乡的美而急切辩解的人,因为我的人生里增多了很多个城市的地址。最初工作时的那个小县城,那么多热情的面孔,一直让我感觉温暖。初到省城工作时,临时租住的都市村庄,它用夜色喂养过我。新婚时的房子也是租住的,一楼,带一个长满了野草的小院。深圳那条街道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但无数个夜晚,我从一家网吧里出来,吃一碗小食店里煮的烧鹅饭或者是叉烧面,美味无比。我就这样,被远大于故乡的景物填充、改变,直至变得宽容和阔大。

三十岁那年到了海口,从此长居在这个城市十年。十年,我被海口的空气、食物以及人们走路的姿势启蒙。这里的云朵是我阅读的内容,风声也是。十年里,我看过的云比我阅读的文字还要多,我吃过的鱼比我听过的音乐还要多。我听不懂海南人的话,就像我永远无法看懂大海;我叫不出菜市场里贝壳的名字,就像我听一首乐曲的时候,想不出名字。

我第一次吃到美味的海鱼是在海南澄迈县的一个渔村,那个村庄过公期,我和友人去吃公期。海南的“公期”和内地的春节一样。海南的乡村,对传统的春节并不热情,然而,一旦到了公期,他们会搭戏配,大摆宴席,每一家每一户都热烈而欢喜。

“公”是神的意思,村庄里的公,是村庄里逝去的先贤。后人为了纪念他,称他为公。而这位“公”的生日,便被命名为“公期”。显然,一个村庄过公期,是借着给先贤祝寿的名义,来梳理去年的收成,来许下今年的愿望。

我无数次吃过渔村的公期,海里的鱼名字极多,除了常见的鱿鱼、墨鱼、白鲳鱼,还有秋刀鱼、金枪鱼、油干鱼,以及虎斑鱼、石斑鱼和诸多叫不出名字的鱼。这些鱼将大海的消息告诉了我,它们的味道不同,是不同的说明书。白鲳鱼适合打边炉,海南人吃火锅,叫打边炉,是一种广东的吃法。就是将鱼切片,直接放到火锅里煮了,蘸了酱料来吃,吃的是鱼肉的本质的鲜美。而斑鱼是所有鱼中肉质最为细腻的,吃石斑的鱼片的时候,你会想到春天的一朵花刚刚开放。

海南乡村的公期不只是吃到各种刚刚从海里打捞出来的鱼类,还有那种最为原生态的海南人过年的氛围。每一家每一户都将四邻八乡的客人请到家里,让他们一起来分享这一年的欢喜。这不只是过年、过公期,这还是一种海南乡村世居民族思想交流的方式,排解孤独和分享生命经验的聚集。

我接受的食物越多,我便越背叛自己的故乡。原来的认知系统完全受制于被故乡垄断和解释的胃部。我只接受和面食相关的部分。面食、母亲、村庄里的炊烟,以及让人泪流满面的童年。这样的生活段落在我的文字里被反复描述过。它们真诚、热烈。我承认我身体里的过往,那些被记忆封锁的抽屉,只要打开,都是乡村里的声音,都是我的生命简史。

然而,随着我工作的变迁,在全国各地行走,渐渐地,我喜欢上吃各种各样的鱼类,我喜欢好吃的米粉、牛腩饭、烧腊以及川湘味道的食物。我在这样的接受中打开了自己,才知道,所谓美好的东西,一定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开放和兼容的。故乡的食物盛放着我大半个青春的记忆,所以,它非常重要。然而,我在全国的其他地方生活的时间,所食用的美味也养育了我的青年和中年,也非常重要。

故乡和异乡终于在饮食上不再偏颇。

虽然只是一种胃口上的接受,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文化上的打开。我不再是被故乡那唯一的文明照耀过的孩子,我已经是游历了世界,并接受了世界波澜的人。

从记忆上来说,故乡只有一个,然而,从视野上来说,故乡并不只有一个。我把每一个改变和扩大我认知的事物都视为故乡。那套鲁迅书信集,曾经陪伴了我在海口最初的生活,我视鲁迅为好友,也视他为我精神的故乡。海南乡下的某一家咖啡馆,我曾经在一场大雨过后,在那里待过一下午,那是我精神明亮的一个下午,我视那个咖啡馆为我的故乡。还有生命中的一些感情段落,那些无法向人诉说的孤独感,都是我精神向外延伸的地址,也都是我认定的故乡。

一个人处在不同的经度和纬度,看到的世界自然是不同的。但是,一个人只有走动,去比较,才能知道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了解这个世界的差异,是我们扩大自己的开始。

正是从这样的一个人生角度上来判断,一个人如果一生没有离开过家乡,那么,他便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而距离正是故乡存在的原因。当我们回望自己的生活时,才知道,幼年时的生活经历,会塑造我们一生中最为重要的审美、味觉和个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从此被固定。

因为,我们的成长,就在于不断地逃离故乡,从而梳理清楚我们与故乡的关系。

食物是我胃部的故乡,阅读是我精神的故乡,而行走是我视野的故乡,一些生命中重要的异性是我情感的故乡。一个人必然由这些多样的故乡组成,一个人最终也一定会回到这些方向感明确的故乡里。

当我摆脱地理意义上唯一的故乡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故乡的叛徒。我在比较,我在梳理,我在判断,我在重建我的更为理智的故乡。

我在文字里开始反思故乡这个词汇所指向的内容。

作为一个从故乡飞出的风筝,我终于与故乡越来越远。当我吃过海南的鱼,喝过内蒙古的酒,看过浙江洞头的岛屿,睡过三沙群岛的船,我已经远大于那个审美单一的自己。我的身体里有太多条河流流过,在某一个瞬间,我也是一条河流,我身体里有鱼,有高高飞翔的鸟,有森林,有山峦。

当我开始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同,当我认同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我已经大于平原上的任何一只鸟,大于麦田和蛙鸣,大于村庄外面的数万棵泡桐树开花的样子,大于整个故乡的歌唱,大于河南上空的云朵,我成为可以和故乡平等对话的一个人,一个客观的人。

【赵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有小说散文作品发表。已出版长篇小说《六十七个词》《女导游》等六部,散文随笔集《小忧伤》《小闲事》等多部。有作品获杜甫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