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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2021年第8期|孙频:尼罗河女儿(节选)
来源:《长江文艺》2021年第8期 | 孙频  2021年08月05日08:30

孙频,江苏作协专业作家,出版有小说集《以鸟兽之名》《鲛在水中央》《松林夜宴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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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雨,这么多奇形怪状的雨。有时候,雨不是落下来的,是从云端直接泼下来的,大雨织成大雾,又长出牙齿,吞噬掉天地间的一切,只剩下一些远古的残骸,椰子树,榕树的气根,暗色的青苔。在几秒钟之后,这大雨会整整齐齐地撤走,如同一支秩序井然的军队。有时候,这边在下雨,那边却正阳光灿烂,雨是一条一条下的,像一匹巨大的斑马挂在天空里。还有时候,绚烂恢弘的闪电挂满整个天幕,像盛大的歌剧即将开场,古希腊神话中的诸神踩着闪电和雷雨而来,众神歌唱,而人间已是一片汪洋,只隐约可见几盏从红砖洋楼里射出来的灯光。”

这是我写给母亲的某封信里的一段话。我一个月给她写一封信,写好后折叠得整整齐齐,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再塞进邮局门口的绿色邮筒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像我这么做了,所以那只邮筒看上去分外寂寞。这天,我把新写的信塞进邮筒之后,忽然发现路边的凤凰木已开得富丽堂皇,栖着满树烟霞,夏天到了。但家乡的时间韵律要比这里慢两拍,不仅缓慢,还极为庄重刻板,严格踩着二十四节气,夏天一定要有夏天的样子,必须热到高柳乱蝉嘶,浓阴匝地凉。冬天则必须有冬天的样子,草木须萧瑟,大雪须隆重,怎么能够忍受冬天穿着半袖到处乱晃?简直有失体统。

我一边走一边想着母亲,那个小老太太一定又把自己的头发烫成了爆米花,然后顶在头上到处串门,一定又戴着自己那副墨镜出门,说是怕风钻进眼睛里,其实我知道,她是觉得那样打扮比较洋气。自从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不愿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一大早就跑出去,到处乱逛,实在没地方可去,就赖在超市里,足足逛一上午的超市,把超市里所有的东西都研究了一遍,最后买了两只减价水果。她有一架旧电子琴,有点像小孩的玩具,有时候她会坐在玩具琴前为自己弹一曲《东方红》,然后又被自己的琴声吓跑。她养了几盆花,都是些贫贱的品种,一眼不看都能神奇地活下去。有时候,她会凑过去,讨好地和那几盆花聊聊天,给它们浇浇水。然后,不到天黑她就盘踞在沙发上守着电视机,等待七点半的天气预报。其实她只看广州的天气预报,看完就向我汇报明天的天气,准时得像只闹钟。你们那里有雨。你们那里又有雨。你们那里怎么还有雨。雨。雨。雨。我说,除了雨,这里还有八个月的夏天,这里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雪,好可怜啊。有一年终于下了一点点雪,广东人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捏了个指头大的小雪人,还不停和小雪人合影。母亲哈哈大笑,咱们这里雪大,你今年过年可要回来啊,回来看雪。

是的,我好像有很久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包括过年,但奇怪的是,我并不想回去,甚至逃避回去。我也很久不给母亲打电话了,我只想给她写信,一封接一封地给她写信,把我想说的每句话都写进去,每一个字都写得极其认真,再把写好的信庄重地装进信封,贴上好看的邮票,塞进静默的邮筒里。她回不回信并不重要,再说她的眼睛都花了,怎么可能给我回信?我享受的是这个给她写信的过程,好像她是我的好友,我的闺蜜,我的知己,我什么都可以和她说,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高兴。

天气热起来了,房东却忽然要求我搬家,说是要重新装修房子,也不是头一遭了,我只好上网找租房信息。二十多岁的时候,收入不高,攒不下几个钱,总想着等赚够了钱再买房,结果等到快四十岁的时候,房价已经涨得彻底买不起了,也就从心里放弃了,反倒轻松了不少。有的人注定终身要流浪。这么多年里,我一直是这样,从一幢租来的房子里搬到另一幢租来的房子里,不过这有什么呢,连人的灵魂有一天都会搬离它的住宅,何况一座房子。有时候想想,到底什么是身体,它像一个容器,像一座庙宇,像一个工厂,可以生产血肉,生产病痛,可以生产孩子,一个很小很小的像小动物一样的孩子。也许,它只是这世上最独特的一种建筑,里面住着灵魂,在它坍塌损毁之后,灵魂就会搬到另一处新的住宅,搬到一个崭新的身体里。因为按照物质守恒定律来说,灵魂也是一种能量,那它是不会消失的,但它会迁徙,迁徙到不同的身体里,像个流浪汉一样。想到这里,心里又总会生出些奇怪的欣慰。

我在网上看到一条一分钟前刚刚挂出来的合租信息,地段不错,价格也要得不高,我连忙把电话打过去,是个女人接的电话,普通话不是很好,我和她约好下午三点去看房。约好在寺贝通津路见面。估计这条路在古代曾有过一座古寺,寺后有河涌,所以得名,现在这条路上不见了古寺,却坐落着一座大教堂,使整条路显得肃穆庄严,连人走路都不由得轻手轻脚,怕惊扰了教堂里的神。路的尽头有条巷子,巷子两面有几座破败的洋房,五角基,欧式柱,彩色玻璃,有一座洋楼彻底被绿萝包裹起来,毛茸茸的,看起来像女巫住的房子。洋楼前面站着几棵高大的木棉树,春天会开一树血红色的木棉花,像点了一把大火。站在树下,时不时会被碗口大的落花敲到脑袋,敲得生疼,经常有老太太在树下捡木棉花,晒干好煲汤。我正站在树下发呆,忽听背后有人说了一声,是你吗?

我一扭头,吓了一跳,一个极高极瘦的年轻女人正站在我身后,她比我足足高出一大截子,估计都快有一米八了,两条腿长极了,脚上居然还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像踩着一副高跷过来的,看她的时候我不得不仰着脸,感觉自己像个小矮人。她皮肤是棕褐色的,戴着两只夸张的绿松石耳坠,像埃及艳后一样画着浓重的眼线,两只阴沉沉的大眼睛深不见底,让人看着有些害怕,唇上涂了粉色的荧光唇膏,我这才发现,褐色皮肤和这种粉色唇膏真是绝配。长腿上穿着极短的牛仔短裤,松垮垮的一件黑色丝质衬衫,领口开着深V,一直划到腰际,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内衣。见有人这么坦然自若地露着内衣,且不显猥琐,我心里不禁微微有些震惊。她两手插裤兜,正歪头打量着我。我有一种错觉,觉得她是从某本时尚杂志的封面上走下来的女郎,站在路边,气场依然庞大,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在我愣神的工夫,她又问了一句,喂,是你要租房吗?

她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颤颤巍巍地跟着,我发现她走路的姿势也和常人不同,昂首挺胸,目空一切,迈着猫步,像是正在走T台。她走了几步忽然像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对我说,喂,叫我卓玛吧,我是个藏族人。我不由得又是一愣,在我漫长的租房史中,还从未有过与藏族人合租的经历。我曾见过各种奇奇怪怪的合租室友,若是我哪天有兴致,都可以写一本书出来。我记得我曾有过一个女室友,她住的那间卧室就像阿里巴巴的山洞,她总能从里面变出不同的衣服和耳环,我和她在一起住了两年,竟然从未见她戴过重复的耳环。当时我们合租在顶层,上面还带着一个阁楼,阁楼里摆放的唯一东西是她的架子鼓。有时候她会毫无预兆地爬上阁楼,轰隆隆猛击一番架子鼓,我头顶便如雷神降临,地动山摇。后来,一个号称是她前男友的人从四川千里迢迢跑过来找她,就赖在我们客厅里,死活赶不走。那男人头大脖子细,总让人觉得摇摇欲坠,觉得他那颗头随时可能掉下来,也不见他上班,晚上在客厅里睡沙发,白天,泡两包泡面,抽着烟看看书,练练书法,他居然随身携带着毛笔和印章。他写得一手极其秀美的毛笔字,好像他一写字就有神灵过来附体。许是为了炫技,他一幅接一幅地写字,盖章,然后统统都挂在了客厅里,白纸黑字,威严肃穆,像挂满了挽联。有一天晚上,她忽然指着那男人的鼻子说,还不滚?信不信老子把你从窗户扔出去。那男人细脖子上扛着一颗大头,一边不紧不慢地抽着烟,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笑。又过了一个星期,她忽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就和那在客厅里睡沙发的男人。结婚前他们就搬出去了,此后再无音讯。

我记得还有过一个男室友,在报社做美编,总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艺术家。他昼伏夜出,基本是上夜班,白天睡觉,所以我们很少有机会见面,有一次他带了一个女朋友回来,我朝那女人悄悄瞟了两眼,过于漂亮了些,吓得我赶紧逃回自己卧室。过了一段时间,那女人不再来了,估计是分手了。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刚洗完一堆衣服,他忽然从卧室跑出来,抱着两罐啤酒,硬塞给我一罐,说是想找个人促膝谈心。还问我,难道你就不需要和人谈心?我抱着啤酒说,咱俩好像不太熟啊,你要谈什么?他陷在沙发里,一边颓丧地喝着啤酒,一边说,熟不熟并不重要,一点不重要,关键是有没有说话的欲望,说话你总会吧?不会说话你总会听吧。我长这么大,你猜猜我做的最多的两件事是什么?你肯定猜不出来,告诉你吧,一件是看电影,一件是谈恋爱。我看过的所有电影最后都在我身上兑现了,操,除了没像超人那样穿着短裤飞出去,其他都实现了,其实我他妈才是电影里的男主角。

我说,你女朋友真漂亮。他又灌下去一口啤酒,得意地说,人间尤物吧,能不漂亮吗?你知道她是做什么的?看你老实巴交的,肯定猜不到,还是告诉你吧,她是夜总会的小姐。我他妈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艺术家,不俗,是不是?可我真的没有办法再和她谈恋爱了,和一个小姐谈恋爱,需要你既高尚又邪恶,可我他妈的既不高尚也不邪恶。

这个男人后来娶了个端庄普通的人民教师,也搬出去了。

来来去去的室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只剩下我还站在原地。这次,难道要换一个更别致的室友?

跟着卓玛进了电梯,上了十六层,她打开房门,大大方方请我参观。是三室一厅的房子,还算干净,厨房没有多少使用过的痕迹,露天的阳台也很宽敞,可以养很多花草,却只摆着一盆蝴蝶兰。我心里十分满意,忙不迭地和她敲定,说今晚我就搬过来。她倚着门,脖子里浮着两条极漂亮的锁骨,双手抱肩,用阴沉沉的大眼睛盯着我,抿着嘴唇微微一笑,右嘴角现出一只酒窝,说,你一看就是个老实人,我喜欢你这样的,搬过来吧。

她的普通话说得有点僵硬,不太能分得清四声的音调,有点像外国人刚学会了说汉语。

卓玛从门口消失了,我再次仔细打量这间卧室,倒是朝阳的,只是有点小,窗台上扔着两只藏式坐垫,摆着一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把早已风干的玫瑰,有一张单人床,一张梳妆台,靠墙立着一只庞大的衣柜,我打开衣柜,里面居然还挂着一排衣服,都是女人的裙子,丝绸、雪纺、纱丽、绉绸,我用手轻轻一捞,那些衣服冰凉滑腻,像水一样从我手里流走了。关上柜子我才发现,墙上还挂着一个女人的照片,仔细一看,不是卓玛,但看服饰也应该是个身量高挑的藏族女人。我正盯着照片细看,卓玛长长的脖子忽然又从门外探出来,她不太客气地对我说,喂,卓玛的照片,还有她的衣服,你都要给她留着,不许扔掉,她还要回来的。

我心中有些不悦,回说,卓玛不就是你吗?她指了指墙上的照片说,她是大卓玛,我是小卓玛,我们一个村就有七八个卓玛,还有老卓玛,黑卓玛,白卓玛,瘸腿卓玛。我忍不住笑道,你们为什么都喜欢起卓玛这个名字?她说,卓玛是藏传佛教中著名的度母,就是多罗菩萨,也是大日如来毗卢遮那的修法女伴。我想了想,说,你们为什么只有名没有姓呢?她好像懒得和我多说,又从门口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们藏族人讲的是生死轮回,不像你们汉族人讲究香火延续传宗接代,我们要姓氏有什么用呢?我一想,也是。

再细细端详,照片里的女人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这种脸现在被称为高级脸,适合上镜。原来这大卓玛随时都会回来,等她回来我怕又要受搬家之苦。但转念一想,想那么多干吗,哪有那么多长久可言,所谓长久不过都是些幻影罢了,万事随缘就好。出了这间卧室,我又看了看旁边的卧室,居然是一间经堂,宽敞明亮,本该是主卧。藏式柜子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佛龛上供着释迦牟尼的佛像,点着酥油灯,供着神水,摆着电子转经筒,墙上还挂着色彩艳丽的唐卡,画着吉祥八宝图。地上铺着藏式跪垫,应该是念经的地方。

想想在岭南这种地方,虽是沿海开放之地,倒比内地更敬鬼神,家家户户门口摆着供奉土地神的神龛,烧着三炷香,有的还在门口挂着照妖镜。这雪域高原上的藏式经堂隐匿于潮热的广府文化中,更显神秘与奇崛。再加上窗外不远处的东山教堂,有一种诸神聚会的感觉。所谓神圣不过就是世俗的反面,但由这反面也可见出尘世的无助与焦灼。再者,在这天地间,人鬼神什么时候真正地分开过?无神论和科学也不曾打破这种最幽暗处的联结,因为鬼神也许本就是人类的衍生物,就像人类自己生的孩子。

交了定金之后,当天晚上我就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搬了过来,箱子里只留了几套衣服和一些书,年轻时候也喜欢买衣服买很多无用的东西,如今真是越活越身无长物了,但我喜欢这个清净素朴的自己,仿佛随时都可以撤退,随时可以从这世间撤走,去往更逍遥自在处。我刚在自己房间里安顿好,卓玛就过来敲门,喂,今晚我请你吃饭吧,表示对你的欢迎。我一愣,搬过多少次家,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这个城市向来以包容冷漠著称,都是彼此把门一关,半年都说不了两句话。我一时竟不好意思起来,连忙推辞。她一手倚在门上,一手叉在腰间,不耐烦地说,你这么客套有什么意思呢,不过就是吃顿饭。我便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得答应。见我答应,她兴高采烈地说,你等着啊,我去换套衣服。

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装束,上身只着一件白色抹胸,脖子里戴了一条红珊瑚项链,配以红珊瑚耳钉和烈焰红唇,下面穿一条亚麻色阔脚裤,披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白色薄风衣,头上戴一顶同色系的贝雷帽,长发披散。下了楼,她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跟着,所到之处,人群纷纷向我们行注目礼,即使走过去的也要驻足回头再看几眼。我当然知道,人们都是在看她,不是在看我,我近几年的装扮越发灰头土脸,一掉进人群就会消失,但我越来越喜欢这种隐匿感。她像个女王一样迈着猫步,携带着强大的气场,霸气地走在前面,领着空气一般的我,进了一家韩国烤肉店。

坐在烤肉店里,又有一片新的目光织过来,把我们包围起来,只要她所到之处,目光便泛滥成灾。我很是不自在,但她看起来毫不在乎,相反,还很是享受。她一边翻着烤肉一边说,这边的人什么都敢吃,连蛇和鳄鱼都敢吃,这都是给自己攒的罪业,老实人,你会吃活物吗?我忙说,怎么可能,我只吃猪肉和鸡肉,还是死掉的,因为觉得猪和鸡的灵气少点,知道自己要死了也不会流泪。她又问,那你吃鱼吗?我摇摇头。她很高兴地说,你也不吃鱼?我说,我们老家缺水,从小没见过鱼,长大了也就没有吃鱼的习惯。她伸出一只涂着红指甲油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太好了,我们藏族人也不吃鱼。我说,你们为什么不吃鱼?她把一块烤牛肉夹给我,严肃地说,因为一切活物,包括鱼,可能以前是或将来是我们的父母亲人。我一愣,她又认真解释道,藏族人讲三世因果论,就是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界在六道轮回中生死流转,不但素不相识的人在前世可能是你的亲人,就连鸟儿、虫子、鱼都可能是你的父母兄弟,所以一定要善待它们,更不能吃它们。

可能吃烤肉吃得有些热了,她脱了外面的风衣,只穿着一件抹胸坐在那里,春光婉转,来往的男人们纷纷向她行注目礼。她只是享受着这些目光,并不朝那些男人多看一眼。我发现她其实吃得很少,一块肉能吃一晚上,吃对她来说只是一种仪式。我实在忍不住好奇了,问,卓玛,这可能有点不礼貌,你不要介意,可不可以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她先打开小镜子查看了一下嘴唇上的口红,补了补,然后一只嘴角翘起,对我微微笑了一下,神情骄傲地说,有什么不礼貌的,我以前是跳舞的,跟着歌舞团跳民族舞,我从四岁就开始跳舞了,放羊的时候,自己在草原上跳,五岁的时候就在赛马节上跳,十三岁就是舞蹈团的演员了,一开始在拉萨跳,后来又去北京跳,我们藏族人会走路就会跳舞,但跳来跳去就在那些民族风情园里跳藏族舞,也没意思。我们村里一起出来了十几个男男女女,都是跳舞的,在北京的时候,我们像猴子一样在风情园里跳舞给游客看,每天跳一模一样的舞,还卖力得很,每天都跳得满头大汗。过几年跳不动了,还得回老家去,也挣不下几个钱,老实人你说,当猴子有什么意思呢?当然没意思了,所以后来我就改行了,改做模特了,我现在是个时装模特。

我恍然大悟,难怪她个子那么高,穿着又这么时尚,时尚到了炫目的地步。我笑着说,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模特,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做模特的感觉怎么样?她像个女王一样往椅背上一靠,扬起脖子,跷起二郎腿,长长的假睫毛眨动着,在脸上投下两片阴影,只听她笑着说,当然好,我喜欢这种感觉,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你,所有的镜头都对着你,那感觉不像是用脚在走路,倒像是在飞,是从人们头顶上飞过去的。

我心下厌倦,却只装作羡慕地听着,忽然觉得我们俩这种搭配也不错。

吃喝完毕,她要去买单,我试着抢了一下,看着她的脸色说,要不,还是我来请你吧。果然,她皱着眉头嫌弃地看了我一眼,说,不用这么客套,这花不了几个钱的,钱财再多也是身外之物。我只好闭嘴。结完账,她还拿回一只打包盒,把剩下的几块烤肉小心装进去,嘴里说,带回去,明天的午饭就有了。我心里有些诧异,看不出,这种在浮华场里混的姑娘还挺会过日子。

2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卓玛已经在经堂里念经了,身上穿着一件藏式睡袍,看起来真的像个藏族人了。等我坐在客厅的餐桌旁吃早饭的时候,她拎着一壶酥油茶也坐了过来,只见她把青稞炒面和奶酪放在碗里,用酥油茶一冲,然后用手团了吃,原来她吃的是糌粑。我很惊讶,说,卓玛,你来城市里这么多年了还留着吃糌粑的习惯啊?

她递给我一块糌粑,很高兴地说,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吃到糌粑了,是我阿妈前阵子给我寄过来的,真是太好吃了,吃到糌粑就像回了家一样。说着又掰给我一大块糌粑,自己只留下一小块,嘴里说,你吃啊,替我多吃点,你吃了也算我吃了。我说,你吃得也太少了吧。她撇着嘴,耸了耸肩,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碗里的糌粑说,没办法,糌粑热量太高了,节食也是我的工作哪,有时候我一天就吃一顿饭,有什么办法呢,今天早晨称体重,比昨天重了二两,昨晚吃的烤肉全长到身上来了,今天得把它们甩下去,不能把肥肉留在身上。我叹道,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于是她只吃了药丸那么大的一颗糌粑,然后便坐在我对面,耐心地观赏着我吃早饭。一边观赏一边嘴里还不停惊叹,老实人,你真是太可爱太勇敢了,敢吃这么多东西,也不怕长胖吗?再多吃点,把我的一份也吃了嘛。我不紧不慢地吃着,说,卓玛啊,人活着图什么,就是图自己自在点,我又不是模特,想吃多少吃多少,可你个子那么高,吃得又这么少,怎么能维持住你身体的运行呢?

她翻起眼睛做了个大大的鬼脸,又把脸凑过来说,你说的话怎么和我阿妈差不多,哦,我明白了,这是你们汉族人的客套,不是真的嘛,对不对?你们汉族人就喜欢绕来绕去。我笑了笑,不置可否,我继续吃,她继续看着我吃,一边喋喋不休地说,吃吧吃吧,再多吃点,反正到了最后,和钱财一样,身体也不是自己的嘛。我终于放下筷子,抹抹嘴,说,你自己不吃,光怂恿我吃,还好意思说,既然钱财和身体都不是自己的,那你倒说说,什么才是自己的?她往后一靠,把两只手交叉在胸前说,只有灵魂是自己的啊,灵魂是不会死亡的,它会不停地转世,从这里转世到那里,就像人搬家一样,但它永远不会死。这话忽然给我心里重重一击,我仰起脸看着她,认真问道,卓玛,你说人的灵魂真的不会死吗?她也极其认真地说,当然,灵魂是不会死的,它会转世。

第二天早晨我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卓玛的头又从卧室里探出来,对我说,我今天下午要去深圳走秀,我经常去各地走秀的,我不在的时候,这一大栋房子就都归老实王丽了,你想住哪里就住哪里,不想住你的房间就住到我的房间,我的衣服你随便穿,高兴不高兴?原来她知道我的名字,也是,都看过身份证了。我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临出门时随口问了一句,对了,那个大卓玛,她什么时候回来啊?回来时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有个准备。她先是犹疑了一下,然后很慢很诡异地对我笑了笑,没说什么,把头又缩了回去。我耐心等着,果然,片刻之后便听到她在屋里叹息着说,她肯定会回来的,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我天天等着她呢。

晚上我下班回来的时候,卓玛果然不在家,屋里熄着灯,只在经堂里点着两盏酥油灯。我没有开灯,慢慢走进了那间经堂,经堂里没有尘世的热闹,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静谧,仿佛我正站在一池深潭里,周围连一丝涟漪都没有。我的影子被烛光投在墙上,一个蓬松虚弱的影子,我慢慢走动的时候,那透明的影子便在五彩斑斓的唐卡间游走,就像一个魂魄,好像它真的游走进了另一重神秘的空间里。也许,在时间的第四维空间里,真的漂泊着一些透明的鬼神或灵魂。要是没有它们,那人活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太乏味太寂寞了。

活了四十岁都是按无神论者活着,这个夜晚,我却在酥油灯下,忍不住朝着佛像拜了几拜。我无法和卓玛一样虔诚,我们的文化根基就不同,在这样的夜晚,我只是想朝着那些冥冥之中的,肉眼所不及的力量敬拜,就像祖先拜月,祭日,敬奉土地。这些古老庄严的仪式本身,就可在无涯的时光里沉淀成神。

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蔬菜煲,在胖嘟嘟的瓦罐里一层层铺上五颜六色的蔬菜,胡萝卜、花椰菜、芋头、荷兰豆、西洋菜、甘蓝。煮了个鱼汤,两条小杂鱼,几片紫苏叶。有时候,也不是为吃,好像给自己做饭是一种仪式,会让自己更有安全感。母亲从前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每次都是问我吃了什么,吃得好不好,说一个人也要吃好。所以我一直记得这句话,一个人也要吃好。吃过晚饭之后,我伏在桌子上开始给母亲写信,在信中我告诉她,我去了欧洲,英国,法国,挪威,丹麦。我在百度上查着异国的资料,编成我在国外的见闻,我把这些见闻一封一封地写到信里去,等到欧洲写完了,我就告诉她,我又去了美洲大陆,开始是美国,然后是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再到火地岛,甚至到那个站满神像的复活节岛。可去的地方太多太多了,虽然这些地方我一个都没有去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把这个世界折叠在自己的大脑里,再折叠进信里写给母亲。

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贴好邮票,看了看表,快十一点了,我便起身走到了阳台上。果然,我一走到阳台上便迎面看到了它,那座乳名叫小蛮腰的高塔。在这座城市里,我几乎没有朋友,还经历过数次搬家,唯一欣慰的一点就是,无论我搬到哪里,只要还在这座城市里,一抬头便能看到它。我已经十分了解它的作息规律,知道每晚的十一点,它会准时入睡,在入睡前,它会孤零零地对着这座城市连说六次晚安,三次中文,三次英文,真是不厌其烦。然后它身上披挂的霓虹灯会一截一截灭掉,从脚到头,就像一个人渐渐脱掉衣服一样。我不知道在深夜里有多少人会站在阳台上和它互道晚安,但我肯定就是其中一个。每晚到了十一点,我都会准时出现在阳台上,隔着夜色,大声和它说,晚安,晚安啊。它安静而礼貌地回应着我,三遍中文,三遍英文。有时候明月就高悬在它的头顶,好像是它头上的配饰。在下雨的晚上,它的头会被大雾笼罩,变成半截无头塔,即使这样,我仍然会准时和它道晚安,这已经变成了我们之间一种坚固的友谊。

我站在阳台上,它孤零零地站在夜色中,我们遥遥相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它的鼻息。它已经开始说第一遍晚安,孤独而骄傲,带着一点绅士气的守时与刻板。我对它挥着手,大声说,晚安,晚安啊。

到第三天的时候,卓玛给我发了条微信,说她今晚就要回来了。说得欢天喜地,好像和我已经认识了十年八年的样子。下班的路上,我拐到菜市场买了些菜和肉,又买了核桃包和马蹄糕,回去炒了三个菜,香芋排骨煲、韭黄炒虾仁、白灼菜心,炖了一个无花果瘦肉汤。在我的合租生涯中,几乎没有与室友共进晚餐的经历,想来还是因为卓玛身上有些奇异的天真,还带着几分侠气。

卓玛穿着奇装异服进来了,简直不像个真人,倒像个橱窗后面摆的塑料模特。她一见到我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好像我们果然已经认识了十年八年。看到桌上摆着三个菜一个汤,她又大大拥抱了我一下,说,老实人王丽真好。但坐下来后她只喝了半碗汤,吃了两片菜叶之后就不再动筷子了,只羡慕地看着我吃,我便故意吃得更多一些,好引诱她再吃一点。但卓玛坚决不再动筷子,只用两只大黑眼睛瞪着我,不解地说,王丽,你还真不怕长胖啊。我对她大无畏地笑了笑,不怕。她摇了摇头,用僵硬的普通话说,长胖就变丑啦,我可不喜欢自己是个胖子,我就喜欢好身材,喜欢漂亮衣服,喜欢走到哪都有人看我。我边吃边说,你总不能让自己时刻活在T台上,多累啊,一辈子这么短,转眼就过去了,想吃什么就吃点什么嘛。她瞪着我说,急什么,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我微微一笑,说,那你还急着来大城市闯荡做什么,在自己老家呆着不比这里舒服?

她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时候,两只大猫眼眯成了两条缝,笑毕才说,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嘛,告诉你你可能不相信,我小时候连树都没有见过,只见过草,在小学课本上见到树的时候,我就想,原来世界上还有树,什么时候能见到一棵真正的树呢。等去了县城读中学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了树,我都被吓坏了,树怎么能长这么高?太吓人了啊。我画了一棵树给我奶奶看,还在树下画了个小人,我奶奶笑着说,世上哪有这么大的草。她不相信世上还有树。我们村的老人们,心目中最远的地方就是拉萨,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去一趟拉萨,后来我真的去了拉萨,可发现拉萨外面还有别的世界,后来我又去了北京,又来了广州,中间还在法国待过一年。现在去哪里都太容易了,几个小时的飞机飞过去,和磕着长头去拉萨实在没法比,有的老人就死在朝圣的路上了,能这样死去,他们倒是很高兴。王丽啊,你小时候是什么样的?我时常会想起我小时候,那时候在我放羊的路上有条河,大羊能过去,小羊过不去,我就把背包放下,让我的小藏獒看着,我抱着小羊先过河,一次,走到河水中间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有奇怪的叫声,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藏獒嘴里咬着我的背包,紧紧跟在我身后,已经快被河水冲走了,我一把抱住了它,我就那么一边抱着小羊,一边抱着小藏獒,小藏獒还紧紧咬着我的背包,我差点也被河水冲走,最后我们仨还是慢慢过了河。那时候过一条河都那么难,后来却怎么都忘不了。到了城里后我还老是梦见家乡的草原,和你说,刚到北京的时候,只要看到路边有块草坪,我就想跑过去坐在上面,你说好笑不好笑?大卓玛就觉得我好笑,她说她从来不会做这样的梦,她看到草坪也不会坐上去,她多厉害啊,她真是个厉害人,就是她和我说的,她说我们个子都比别人高,再说在风情园里跳舞也没什么前途,一堆人一起跳,观众连脸都记不住,还得一起挤在大宿舍,挣的钱也可怜,她说我们跳舞是跳不出什么名堂的,不如去做模特。

我说,后来你们就来广州闯荡了?

她抠着自己亮晶晶的红指甲说,后来我们俩就来了南方发展嘛,就我们俩过来了,其他人后来都回老家了。做模特好啊,可以穿最最漂亮的衣服,各种名牌的,衣服还不用自己花钱买,我身上的这些漂亮衣服都是时装秀上送的,要不要借你几件穿穿?你看你穿的,像什么样子嘛,怪不得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大卓玛的目标是做个国际超模,做了几年模特之后,找她拍广告的品牌就有好几家,厉害吧,我可没有她厉害,我比她真是差远了,你说一个人太厉害了是不是好事?

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心里有些犯嘀咕,但我没接她的话,只说,其实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买衣服,衣服太多了其实也是累赘,像你那么多衣服,好几个大衣橱都放不下吧。她耸耸肩,把两手一摊,说,NO,NO,你去看看,我衣柜里的衣服并不多,即使再漂亮的衣服,穿几次我就会扔掉或者捐掉,衣服和钱财都是身外之物,连身体都是身外之物。我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总说灵魂会换身体,那你说,一个老人的灵魂会不会换一个小孩的身体?她瞪圆了眼睛,说,当然有可能了,灵魂只会找到更年轻更好的身体。我迟疑了半晌,还是说,可是你并没有亲眼见过。她嘴里长长嗤了一声,用手按着胸口说,很多东西只能在你心里,不能用眼睛看到。

然后她站起来,一边慢慢在地上跳着藏族的长袖舞一边说,实话和你说吧,其实做模特的收入并不多,就是穿得好,看起来风光,要不怎么说大卓玛厉害呢,她做模特都能挣了钱,她把钱寄回老家,在老家盖了座大房子,再过几年,她在广州都能买得起房子了。我哪能和她比,我就没挣到什么钱,但你看我都不用花钱买衣服,吃饭嘛,就吃一点点,也花不了多少钱,就是要交房租,不过现在有老实的王丽一起来和我分摊房租,我也不怕了。

她再次提起大卓玛,这让我有些疑惑,但听她这番话我心里又有些难过,便假装什么都没听见,只专心搛菜。

她却好像越发说到了兴头上,又坐下来,扬起两条精心修过的眉毛,兴奋地说,我再给你讲讲,我们俩刚来城里的时候,可有意思了,我们藏族人不是长得黑吗?为了让自己看起来白,我们就拼命往脸上和身上抹粉底液,一连抹了好几层,结果天气一热,我们就像雪人一样化了,哈哈哈,你说好笑不好笑。刚来广州的时候,我们住在城中村的招手楼里,连衣服都干不了,吃饭就吃一碗粉,大卓玛还每天跟着电视机学普通话,学粤语,去边度食啊?咁多,点食得晒啊?大卓玛还给自己起了个汉族名字,叫李紫曼。我还笑话她,大卓玛,你快比汉族人还像汉族人了。可是后来你猜怎么?有一次我们俩一起去参加一个模特的选秀比赛,那些模特都比我俩高比我俩白,我们俩眼看着就没有什么优势了,你猜怎么,大卓玛忽然就唱起了歌,她清唱了一首我们藏族的卓鲁,没有模特会在秀场上忽然唱歌吧,但那次她被选上了,我就没被选上。

我终于忍不住好奇,问,这大卓玛果真这么厉害?她耸了耸肩,做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依然把话题挪到大卓玛身上,那时候我们俩就住在一间小黑屋子里,晚上就睡在一张床上,她都没有告诉我她打算在秀场上唱卓鲁。不过大卓玛在村里时就比我聪明啊,用藏语说就是真布,这个人真布得很,到了城里还是比我真布。还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走秀,她在包里偷偷藏了一顶我们藏族的才仁金嘎,她不告诉我,也不事先告诉导演,悄悄戴到头上就上台了,结果后来导演还特别高兴,说她有藏族风情,你说她是不是很聪明?后来我就跟着她学嘛,学着展示自己的藏族风情。你看我现在还是这么黑,可是没有人觉得我黑得难看,还以为我是哪国的混血儿。跟着她,我多少也学聪明了一点点。

她说这个“点”字的时候,声调是平声,听起来又滑稽又可爱,“一点点”到她嘴里就变成了“一颠颠”,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见我笑便扑过来要挠我痒痒,我们俩笑成了一团。

我心里却忽然想,我们俩真的有这么熟了么?我只觉得不是很真实,便连忙躲开她,起身进了厨房,端出核桃包和马蹄糕。卓玛眼睛一亮,拍手道,马蹄糕,大卓玛最喜欢吃的。犹豫了一下之后,她果断拿起一块,说,我来替她吃一块吧,胖就胖了,今天豁出去了,先长上二两肉,明天再减。对她们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我更加迷惑了,半天才问道,这个大卓玛真的还要回来?她极其认真地点点头,说,那当然,活佛说的话怎么会有错,她肯定还会回到这房子里来。

这时候,我心里已隐隐有了些恐惧的感觉,不敢再问下去,只催她道,多吃点,难得你开一次戒,索性把这块马蹄糕也吃了吧。她大声嚷道,好个王丽,想撑死我老人家啊。我笑道,死了也不怕,反正还有来世。她嘴里正嚼着马蹄糕,听到我的话,似乎微微愣了一下,却没有再说什么。

我发现有时候卓玛会带着男友回来过夜,每次见她带男友回来,我就早早洗漱完,躲进自己卧室里再不出去了。我有过那么多合租室友,早已见怪不怪了。再说了,像她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追求者一定不少。

但我又慢慢发现,她好像并不在所谓的恋爱状态里,我从没有见过她在晚上甜蜜地煲过电话粥,偶尔打个电话,说的也是藏语,估计是打给家里人的电话。她的工作时间也不规律,有时候几天几天地不在家,去各地走秀,回到家的第一件事都是先去经堂拜佛像,然后昏天黑地地睡一觉,兴致好的时候,还会过来骚扰我一下。她从不敲门,会忽然闯进我屋里来,手里拿着梳子和一大堆真真假假的首饰,她趴在我身上娇痴道,老实王丽,亲爱的王丽,我来给你梳头打扮吧,一定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模特。我放下手里的书,说,就我这个头,怎么能做得了模特。她已经不由分说把我的头发解开,辫成了两条长长的辫子,再把她那些红珊瑚绿松石玛瑙什么的,全堆到我头上脖子上,她自己则后退几步观赏着我,嘴里还啧啧惊叹,真是个漂亮的王丽,还差个红嘴唇,我来给你涂口红吧,就用圣罗兰1号,怎么样?我戴着满头珠翠,一动不敢动,只说,看你闲得发慌,这几天不用工作?她已经在地上独自跳起了长袖舞,一边跳一边说,推掉了,把这几天的工作都推掉了,我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不想干的时候我就歇着,睡大觉,念嘛尼,打扮王丽,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又带不到来世,我们村的几个老人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捐给寺庙了,连一口锅都不留,不也活得好好的,你说,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知道她是自问自答,我便也懒得搭理她。

又或者,她会抱着一大堆时装跑到我房间里,我刚把这件换上,又喊着让我换那件,那件好看,你穿那件一定好看,一晚上逼着我换了十套八套衣服,然后她自己在旁边使劲拍着手跳着脚,笑着说,王丽真像个时装模特,来,换上高跟鞋,走几步给我看看嘛,啧啧,真像个小个子的时装模特。

这简直变成了我们之间的一种游戏,像极了我小时候玩过的过家家。小时候我只有一个破布娃娃,我也是这么折腾它的,给它做衣服,给它梳辫子,还给它缝了床小被子,每天晚上给它盖上。

不过,我一向很纵容她的胡闹,有时候还挺配合她。因为我早已经看出来了,她在这个城市里其实像我一样,并没有多少朋友,她其实也挺孤独的,尤其是她刻意强调的藏族身份,更会加剧她这种孤独感。这种身份感是刻意扔掉之后又专门捡回来的,与天然的身份感相比,已自是不同,以至于她的一言一行之间都带着一种表演的味道,似乎她正站在舞台上,时时刻刻想提醒别人注意她的身份,她的异族性。可是她来到城市已经这么多年了,我猜,也许她的普通话本可以说得更好,但她不愿意,她可能把更标准的普通话藏起来了。她更喜欢这种有些僵硬的发音,因为这样显得她更像个少数民族。

我还发现,即使闲在家里不工作的时候,她也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睡觉,念经,胡闹,她甚至还有看书的习惯,我经常看到她捧着一本书安静地坐在阳台上看,只要见到我桌上摆着一本书,也不管是什么书,一定要借过去看看。还有一次我发现她居然拿着一本《新概念英语2》在看,原来她在自学英语。但有时候,她会毫无预兆地,忽然扔下手里的一切,让自己陷入一种彻底的深渊般的无所事事。她会在阳台上一坐半天,手边只摆一瓶矿泉水,不吃饭也不说话,看起来很不真实,就像她正一个人坐在一个孤寂的星球上,我去不了那里,也无法把她叫回来,只能远远看着她的背影。

看得出,她很喜欢那个阳台,呆在阳台上的时间比在自己卧室里还要多。她在阳台上只养了一盆蝴蝶兰,十分珍爱,没事便蹲在花前,细细抚摸那些刚长出的叶子,像在抚摸一个小婴儿,或对着花瓣左闻右闻,像只大蜜蜂。我说,你这么喜欢花,怎么不多养几盆?她阴阴地看着我说,所有的活物都是魂魄转世过来的,多养几盆你不害怕?说得我心里一阵悚然。

有一次我买了些百香果回来,分了一半给她。几天后,我发现阳台上晾晒着一堆百香果的壳,每一只百香果的壳上都开了一个整整齐齐的小洞,小洞的大小都差不多,好像是拿着尺子严格量过的。里面的蜜汁已经被吃掉了,再洗干净,晾晒风干。又过了几天,我发现她把那些百香果的空壳串成了一串大大的项链,挂在阳台上。除了不多养活物,她还是很喜欢装饰这个阳台的,心情好的时候会把自己的首饰都挂在阳台上,还会把她那些琳琅满目的高跟鞋也都摆在阳台上,鞋上面的水钻在阳光下熠熠闪光,小小的阳台被搞得富丽堂皇。

她还喜欢在阳台上晾衣服,有时候即使没有洗衣服,她也会把五颜六色的衣服晾出去晒太阳。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风中摆来摆去的时候,看着有几分像藏地的经幡,我便猜测,她晾衣服可能也是故意的,大约这样会让她想起关于家乡的一些什么。

3

我也喜欢这个阳台,尤其喜欢晚上的阳台。晚上站在阳台上的时候,明月高悬,城市隐匿,这阳台便成了泊在黑暗中的一叶小舟,独载着一份世外的孤寂和喜悦,这喜悦在黑暗中又小又冷,但仍然是一份喜悦。大大的金星升起的时候,仿佛就端坐在我的对面,我一伸手就能握到它的手。我在这阳台上独自观看过快速流动的晚云,观看过雄壮的闪电把整个夜空劈开,观看过夜行的飞机像萤火虫般轻盈地飞过头顶。更重要的是,在这里能与小蛮腰对视,能与它互道晚安,整个漆黑广袤的夜空里,只有我们两个相对而立。

有时候半夜失眠了,我也会赤足到阳台上游走。那时候连小蛮腰也沉睡下去了,巨大的黑暗中只浮动着我一个人,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那种熟悉的恐惧再次袭来,又开始重重捶打着我,每到此刻,我就急忙返回卧室,拧开台灯,伏在桌前,开始给母亲写信。最近这两年里,给母亲写信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一个最重要的部分。我知道很多东西都来不及了,我也不想去追赶什么,无论怎样,我仍然可以给母亲写信。我可以在信中对她说任何话,好像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明白。“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可以把你接过来一起住了,我们俩一人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当书房,有阳光的时候,屋里明亮极了。还有一个巨大的阳台,你可以在阳台上养花养鱼,我们还可以在阳台上喝点小酒,我泡了一大坛青梅酒等着你。阳台下面,一年四季草木葱茏,有鸡蛋花、变叶木、黄槿、紫荆花、椰子树,还有一棵巨大的榕树,像妖怪一样日夜坐在那里,长满胡须,不过呢,有时候看上去还有几分慈眉善目,像个很老很老的老爷爷。有一天椰子树掉下去一片叶子,那叶子大得简直像一只小船,过来一个小孩搬不动,又过来一个小孩和他一起搬,还是搬不动,后来又过来一个,又一个,最后七八个小孩一起抬起了这片树叶,像蚂蚁搬家一样,浩浩荡荡地把这片树叶搬走了。在这里最遗憾的是看不到落叶,看不到那种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清旷和萧瑟,也看不到大雪和霜花,那些绿色的树看久了也会觉得腻歪,怎么永远都是绿色的,快变黄吧,快落叶吧,真是枯燥啊,好像所有的植物和所有的人都被困在了同一个季节里,被困在同一间绿色的玻璃房里。但你不要怕,因为对于我们北方人来说,落叶和大雪就深藏在我们的记忆里,随时可以取出来,在记忆里,它们会比真的更像真的。我们也永远不可能变成真正的南方人,我们只是流浪在南方。”

有一天半夜,因为失眠,我正独自在阳台上游荡的时候,一扭头,忽然看到一个人影正静静地立在我身后。我吓了一大跳,仔细一看,是卓玛穿着睡衣站在那里。在远处灯光的映照下,她那两只黑沉沉的大眼睛更显得有些鬼魅。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之前,她先开口了,王丽,你不睡觉,大半夜在这里做什么?在深夜里,她居然可以说这么流畅的普通话,简直像另外一个人在说话。而且,我听得出,她的声音里竟有些紧张,她好像在害怕什么。我说,睡不着啊,在阳台上透透气。

她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好像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又小心翼翼地说,你去医院看过了吗?让医生给你开点药吧。我觉得她今晚有点奇怪,但也只是说,那不用的,偶尔睡不着而已,你快去睡吧。可她还是站在那里不动,姿势很僵硬,我能感觉到她全身都紧紧绷着,这样过了半天,只听她又说,睡不着可能是抑郁症,还是去医院开点药吧,抑郁症最后会跳楼的。我在黑暗中笑了,怎么可能,抑郁症哪是那么好得的,我一个大学同学还真得了抑郁症,结果你猜她说什么,她说抑郁症是只有知识分子才能得的病,文化水平不高的人连抑郁症都得不了,我就是个本科毕业,连知识分子都不算,还不配得抑郁症。

又那么默默站了一会儿,她像是终于松弛下来一些,慢慢向我靠了过来,然后,学我的样子,也伏在栏杆上,看着海一样的夜色。呆呆看了一会儿,她说,王丽,你是不是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我说,没有。又沉默了一会儿,她忽然说,王丽,你为什么不结婚?我说,年轻时候也想过,后来就不想了,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年轻时候想过,后来慢慢都不想了,也不知道人活到最后还能剩下什么。她噗嗤笑了一声,说,原来你睡不着是担心这个,你想得太多了,能剩下什么算什么。

她的语气让我有些淡淡的厌恶,我却也在黑暗中笑了一声才说,卓玛,每个人都年轻过,很多像你这样年轻漂亮又时尚的女孩,都会误以为,全世界都应该是自己的。她站在那里好像又耸了耸肩,很轻松地说,谁不会变老呢?但变老有什么可怕的,反正人是可以转世的,这辈子做不成的事情,还可以下辈子下下辈子再做,总有做成的时候,至于这一辈子嘛,本来就很短,你说能做成多少事呢?我们藏族人,活着的时候就是在为死后做准备,为来世做准备,所以藏族人是不怕死的,因为人死后都是要重生的,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就这样永远循环下去,其实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

这样的深夜让我变得尤其脆弱,我冷笑一声,扭脸看着她的侧影说,那你怎么还担心我会从这阳台上跳下去?因为你知道,不管是谁,只要从这里跳下去就会死。她久久没有说话,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站了半天,忽然提起嗓子说,我是为你好,因为你是汉族人,你们汉族人不信轮回转世,所以你们只有这一辈子,这一辈子没了就没了。

卓玛转身进了自己卧室,关上门,把我一个人留在阳台上,我在那又呆呆站立了很久,也反身进了自己卧室,拧开台灯,开始给母亲写信。近来,我给母亲写信越来越频繁,已经不是一个月一封了,有时候,一周之内我就会给她写好几封信,给她写信会让我产生一种美好而放松的感觉。“你猜我前段时间在路上碰到谁了,碰到了李军,就是那个大学时候追求过我的男生,个子不高,也不会穿衣服,还有点木讷,上大学的时候我当然看不上他。可是这次在路上碰到他,我差点没认出来,还是他先叫住了我,没想到,人到中年以后,他竟然变得有味道了,连个子都不显得矮了。他说我变化不大,我说可能是因为我一直没有结婚的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个,虽然是脱口而出的,说完却还是有些悲哀。没想到,他立刻说,他倒是结婚了,不过后来又离婚了,现在也是一个人。你猜我在那一瞬间里有种什么感觉?我忽然觉得他其实一直在等我,等了我二十年,我们终于还是遇到了。其实现在回头想想,上大学时我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女生,只是因为没见过世面,又比别人多看了几本书,便觉得自己和所有人都不同。看起来每个人都不过是一生,其实这一生中的每个阶段都是独立的、平行的,有时候看着过去的自己竟像看着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把信折叠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准备明天寄出去。关上台灯之后,还是没有睡意,我便又呆立在窗前,在黑暗中看着夜幕里的星光。我确实有个叫李军的大学同学,当年上大学的时候,他也确实对我表示过好感,被我拒绝了。去年在同学会上我碰到了他,多年不见,他居然变得很有些风度,大约是事业有成的缘故,简单聊了两句,知道他如今家庭幸福,已经有两个可爱的女儿。我对自己的状况只字未提,只嘻嘻哈哈地向他举杯,祝他家庭幸福。不知他是不是故意的,他也举起杯来,祝我家庭幸福。然后我便转身去和其他同学聊天,再没有看他一眼。

第二天下班的时候,我又去菜市场买了些菜,回家后炒了三个菜,酸梅蒸鲳鱼、蜜豆叉烧、清炒茼蒿,炖了个五指毛桃鸡汤,还开了一瓶红酒,然后我就坐在桌前,耐心等卓玛回来。我终于明白了母亲为什么总关心我吃了什么,因为人在做饭吃饭的时候,可以体会到一种来自于世俗的平静和踏实。

卓玛一直不回来,我便踱到了阳台上。阳台下面的鸡蛋花开了,花香清雅宁静,温柔地把这套房子托了起来,其实它还有个更雅致的名字,素馨。鸡蛋花这个名字,更适合巷陌里的老妪稚童,到底粗陋了些。一直等到九点多,卓玛还没有回来,估计是接了活,又出门去了。我便把菜回锅热了热,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慢慢喝着。我端着酒杯走到阳台上,小蛮腰披挂着一身俗艳的灯光,和我面对面站着,我几乎能触到它的鼻翼。有时候我觉得在这个城市里,它像一个孤独而花哨的巨人,我则是一个孤独的小矮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交流,我还私下里给它起了个小名,阿蛮。我向它举了举杯,喝掉了半杯红酒,然后我说,阿蛮,我来替你喝掉吧。于是我替它把剩下的半杯也喝掉了。有了一点轻微的眩晕,这感觉很好,似乎马上就可以飞起来,我对着小蛮腰大声说,阿蛮,晚安,晚安啊。

客厅里的灯光是背景,我像站在一个悬空的小剧场里,如同一个孤零零的演员,万物在黑暗中凝视着我,包括我的母亲,那个烫了一头爆米花的小老太太,也正站在黑暗中无声看着我。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我伏在栏杆上对着那团黑暗说,好久没有回去看你了,你不怪我吧,其实我很想你,我真的很想你。

我让自己使劲朝那团黑暗靠拢过去,下面的树木和依稀的灯光一起向我飞来。忽然,我猛地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就在刚才,我险些就从这阳台上坠了下去。确实,在这阳台上站久了,就会感受到一种来自于阳台下面的奇怪吸引力,仿佛那下面住着一只隐秘的漩涡,最后会把一切都吸没进去。

酒意渐渐散去,我方想起昨晚卓玛在阳台上说的那些话,愈发感觉到这阳台的神秘。

卓玛一连一周不在家。她不在的时候,我对她却渐渐生出一种奇异的留恋,好像我已经发现,在她的身上藏着一些关于这世界的秘密。有时候,我会不顾及礼貌地,擅自走进她的卧室游荡一番。我打开衣柜,看着里面挂满了五光十色的妖魅时装,就像住着左一个右一个卓玛,我只是看着,并没有伸手去动它们,它们也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又看到桌子上一排各种色系的口红,它们像琴键一般,呈现出一种渐变的韵律,看上去美丽而惊人。角落里还藏着一只小小的电饭锅,她有时会用这只锅给自己煮一点红豆沙或绿豆沙,就是一顿饭,有时候觉得她吃饭就像蝴蝶或鸟类在啜饮露水,轻轻吸一点就飞走了,不像在人间。墙上贴着一张她自己的大幅海报,她在海报里穿着最传统的藏族服装,华美庄严,手里拿着转经筒,朝海报外面微笑着。这个笑容很有意思,有一种从阔大世界返回到自己故乡之后的宽容和优越。

周末的晚上,我正独自坐在台灯下看书,忽听有人把门打开,紧接着是高跟鞋敲地的声音。是卓玛回来了。我有些欣喜,忙跑出卧室迎接她。她把行李箱一扔,冲过来一把抱住了我,因为她个子太高,拥抱我的时候不得不弯着腰,好像要把我从地上打捞起来。她兴高采烈地哼唱道,老实人王丽,亲爱的王丽,想我没有啊?今天晚上我请你吃大餐,好不好?我有些犹豫地说,可是我已经吃过晚饭了啊。她又从背后抱住了我,抱着我在客厅里蹒跚学步,我们俩像只章鱼一样在客厅里缓慢地没有章法地移动着,只听她说,吃过还可以再吃嘛,反正你又不怕长胖,王丽最喜欢吃了,说吧,想吃什么,姐姐我请客,我们三个好好聚聚。

我一愣,我们三个?还有谁啊?她像只巨大的猴子伏在我背上,死活不肯放开我,嘴里哽咽道,还有大卓玛啊,她终于回来了,我们三个好好聚聚。我心里一沉,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又得搬家了。看来她要请的这顿饭也是散伙饭了,难怪她这么热情。我挣脱了她两只长长的手臂,笑着说,那好啊,今晚我请你俩。她抹掉眼泪,不屑地看着我说,没有的事,说了我请就是我请。我只好作罢,她踢掉高跟鞋,一边挽着头发往卧室走,一边说,等着啊,我换个衣服就走。

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只见她已换了一条大红色的长裙,一直拖到脚踝处,斜侧开叉,一条长腿若隐若现,配着大红唇。中式立领,上面绣着精美的花卉和蝙蝠,盘着琵琶扣,脖子里戴着一串蜜蜡项链,手腕上是同材质的蜜蜡手串,头发盘成一只发髻,发髻上斜插了一根凤头碧玉簪,更显出几分古东方的阴森之美。手里拎着一只翠绿色的小坤包,与那红裙衬在一起,鲜艳夺目,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被洇染出了颜色。站在她身边,我愈发像一幕黑白电影,连身上仅存的一点颜色也消散了。

在我的建议下,我们找了一家茶餐厅,这样就可以吃着五光十色的小点心,喝着茶慢慢聊天,用当地话说就是,叹茶。我俩坐定后,周围照样围拢过来一片目光,我早已经见怪不怪。泡好茶,我们先慢慢喝了起来。喝了两道茶,她兴奋地给我讲这次出去又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我开始还认真听着,后来终于按捺不住问道,大卓玛呢,她怎么还不来?卓玛放下茶杯看着我,她的眼睛上涂了棕色眼影,愈发显得两只眼睛又大又深,好像里面住满了神秘的生物。她就这样看了我一会儿,忽然无声地笑了起来,笑容温柔羞涩,有一种磨砂的质地,竟在瞬间把她身上那些明艳的颜色都冲淡了。她说,大卓玛到底还是回来了,活佛说过的话怎么可能有错,我一直在等她回来呢。

我迷惑地看了看周围,这张桌子旁边始终只坐着我们两人,并没有看到其他女人的身影。我只好又问了一句,你说的大卓玛,她到底在哪呢?她还是笑着,忽然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腹部,说,亲爱的王丽,你还看不出来吗,她在我这里呢,我怀孕了啊。我大吃一惊,盯着她看了好半天,才说出一句,你说什么?她拿起茶杯向我举了举,让我们为大卓玛干杯吧,庆祝她转世回来,庆祝她能转世到她前世住过的地方。

我呆住了,久久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很久我才听见自己干涩艰难的声音,你是说,大,大卓玛已经死了?她跷起小拇指,从盘子里挑了一块红豆糕,轻轻咬了一口,又咬了一口,很欢喜的样子。快吃完了才笑着说,太好了,王丽喜欢吃的大卓玛也都喜欢吃,你俩口味可真像,你就替她多吃点好不好。见我半天不说话,她又低头挑点心,一边挑拣一边淡淡说,你还不知道,大卓玛前世是跳楼死的,就从我们房子的阳台上,我一转身,她就不见了,我还奇怪她去哪了,找了好半天也找不到,最后才知道她在楼下。她那么轻轻一跳,就下去了。

4

卓玛决定辞职,回老家先把孩子生下来。她老家在青海与西藏交界处的次秀村,一个很小的藏族村落。在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我也决定辞职,跟着她去她老家住段时间。于是我们把房子转租给别人,收拾行李,先飞到西宁,考虑到她怀孕了,我们便从西宁包了一辆车,直奔青海最西边的玉树藏族自治州而去。

路上我问卓玛,那你男朋友怎么办?卓玛一边玩手机上的小游戏一边说,男朋友可以分手嘛,我主要是想要这个孩子,我要是不怀孕,大卓玛怎么转世回来?她要是回不来就得转世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说不定会转世成一条鱼,被人捕去,要是她转世成一棵草就更麻烦了,活了没几天就被牦牛吃掉了。我说,万一被牦牛吃掉怎么办呢。她快乐地说,继续转世啊,再转世的时候,可能转世成人,也可能转世成动物、植物,天上的鸟儿,地上的牦牛,都有可能的。

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觉得生命在卓玛这里简直变成了一种奇幻的大型魔术,生而又死,死而又生,可以变幻成任何形式,却从来不曾真正死亡过。也就是说,生命居然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人的头脑中达到不朽。关键是,如果世上真的有不朽的存在,那这不朽是不是只能存在于人的意识与大脑里?

我们一路向西,渐渐进入了拉脊山的腹部。拉脊山是青海贵德县境内的一座大山,据卓玛说,山头曾经有一座拉泽,也就是藏地祭祀山神之所在。可能因为海拔在渐渐增高,车窗外的树木越来越稀少,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的高山草原,草原上散落着珍珠一样的羊群和牦牛,孤独的牧羊人站在草原上,目送着每一辆路过的汽车。我看着车窗外面说,你和大卓玛真是好姐妹啊,你对她这么好,一定要让她转世回到你身边,卓玛,有时候觉得你就像个侠女。她放下手机,笑着说,我可不是什么侠女,我没有宝剑,不会轻功,也不能从楼上一下就飞到地上救起大卓玛。她的语气有些怪异,我以为她是想起大卓玛的死觉得伤感了,便又转移话题。我小心翼翼地说,卓玛,生孩子这件事情可不是小事啊,你不怕小孩生下来没有父亲?她又笑了笑,看着外面说,没事,只要有舅舅就行,在我们那里,舅舅比父亲还重要。我心想,原来藏族人也还保留着走婚的习俗。

走着走着,卓玛忽然看着外面大叫起来,快看快看,雪雀。然后,她让司机停车,下车冲进草原。碧绿的大草原一直铺到天尽头,巨大的云堡正从那尽头处轰然升起,每一座云堡都堪称雄伟,仿佛里面矗立着无数楼阁庙宇,还有众多威武的天兵天将。那些云堡看上去都不在天上,而是在离我们头顶很近很近的地方,只要一伸手就能够得着,搭架梯子就能爬得上去。它们好像是因为太沉了,飞不到天空里,只能低低悬挂在那里。

草原上蜿蜒飘动着一条金色的河流,丝带一般。黑色的牦牛和白色的羊群散落在其中,如黑白的棋子,毛茸茸的牦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披挂着一身长毛,连眼睛都遮住了,看见人过来也不害怕也不跑,呆呆的,估计它们是知道自己跑不动,索性就不跑了。草原上到处盛开着鲜花,除了像星星一样金黄色的蒲公英,还有一种明艳的野花,或白或红,或红白参半,名字却杀气腾腾,叫狼毒花。连牛羊见了这野花都赶紧绕开,并不敢吃。我疑惑地说,这花把牛羊都能吓跑?卓玛说,狼毒花的根是有毒的,所以牛羊不会吃,但狼毒花的根却可以造藏纸,这种纸能保存很久,不会坏掉,不会有虫蛀,所以被用到寺庙里抄写经书。

放羊老汉戴着一顶毡帽,远远看着我们,他住的帐篷就在他背后,小极了,看上去简直像一只玩具。我过去和他聊天,他很高兴有人来看他,先是对我摘了一下帽子表示欢迎,然后又钻进帐篷给我端出一碗酥油茶。他会说些简单的汉语,问了问才知道,只有他一个人住在这里放羊,儿子有时候会过来看看他,给他送点吃的。他指着牛羊说,就我嘛,牦牛嘛,羊嘛,我们住在一起。他脚下一直跟着一只大绵羊,和他寸步不离,羊头上戴着一朵红绒花,脖子里围着一条黄色的围巾,我说,哎呀,这羊打扮得好漂亮啊。便想伸手摸摸它的头,不料,那绵羊立刻对我露出两排牙齿,嘴里凶悍地“嗤”了一声。我吓了一大跳,印象中实在没有比绵羊更温顺的动物,没想到连绵羊都有凶相毕露的一面。

放羊老汉哈哈大笑起来,说,卓嘎除了跟我,谁都不跟的。原来这只羊叫卓嘎。我说,卓嘎打扮得像个好看的姑娘。老汉很高兴地说,卓嘎是个老姑娘了,已经十二岁了,十二年前我老伴去世的时候,我请上师算过我老伴哪一天能转世回来,结果就在那一天,卓嘎出生了,它就是我的老伴转世回来了,我还叫它卓嘎。从生下来卓嘎就跟着我,晚上和我睡在一起,白天和我在一起吃饭,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一步,现在我老了,它也老了,它要是走在我前面了,我就把它放进河里,让它的灵魂被河流带走,转世到一个好的地方,卓嘎,来世你要去哪里啊,记得要告诉我一声啊。

告别了放羊老汉和卓嘎,我回头寻找卓玛,却见她正趴在草地上认真看着什么。我走过去的时候,她伸出一个指头对我嘘了一声,我轻手轻脚趴过去一看,有一只老鼠从地上的洞穴里爬了出来,它背上居然还驮着一只小鸟,小鸟稳稳站在它背上,像驾驶着自己的坐骑出行,即使老鼠跑得飞快,那鸟儿也还是在它背上站得稳稳当当,像个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娴熟极了。后来卓玛告诉我,这不是老鼠,是鼠兔,在草原上,雪雀和鼠兔经常生活在同一个洞穴里,雪雀在藏语里被称为“阿达”,它们会把鸟蛋生在鼠兔的巢穴里,所以小鸟就在人家鼠兔的窝里出生,但它们相处得十分和睦,阿达们经常坐在鼠兔背上出行,而鼠兔们想要迁徙的时候,阿达们就驮着它们飞行,所以鼠兔们可以翻山越岭,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越往西走,气温越低,在路两边的山坡上,不时能看到玛尼堆和彩色的经幡,再往远处是雄壮的雪山,在地平线上连绵起伏,像一群雪白的史前巨兽正在迁徙,一种神性的场域开始渐渐显现,人在其中愈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我有些担心地对卓玛说,卓玛,你也没存下多少钱,回老家生孩子又没有收入,怕是要坐吃山空了,你要是钱不够用了就问我借,我多少还有点积蓄。卓玛哈哈笑着说,老实王丽钱多,那就分给我一点嘛,我看你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不怕的,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我们藏族人不那么看重钱财的,愿意把最好的都拿出来供奉给佛祖。

有一段山路很是险峻,一侧是湍急的河流,一侧是悬崖峭壁,车从这段路上经过的时候,我看到峭壁上用白色颜料画着很多梯子,形状简单拙朴,有点像胡乱涂鸦的儿童画。我问卓玛,这是谁画在上面的,倒像是儿童画。她不满地说,姐姐,这是天梯,都是藏民们为自己的亲人画的,他们在河边水葬完亲人,就在这上面画些天梯,好让自己亲人的灵魂能顺着天梯一直爬上天堂。

我赶紧闭了嘴,不敢再乱说话了。看来,在这方土地上到处都会碰到看不见的神和魂灵,人在其中,也不由得受到精神暗示,会对这种奇特的场域恭敬起来。

一路颠簸到次秀村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下着毛毛细雨,虽然已是七月份了,还是把我冻得直打哆嗦。走进卓玛家的院子里,只见院子中央有一座玛尼堆,挂着经幡,院子里不知什么地方传出了低沉庄严的诵经声。卓玛的父母和哥嫂把我们迎进了屋里,屋里居然还生着火炉,炉子上煮着热气腾腾的酥油茶。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一大盆牦牛肉,一大摞油饼,一壶酥油茶。卓玛的母亲用小刀削了一大块牦牛肉给我,把我吓得,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卓玛连忙摆了摆手,用普通话说,她消化不动这大家伙的,要给她小块的。说罢又割了一小块肉递给我,我感激地对她笑笑。然后,他们一家人开始用藏语聊天,我坐在一边,一碗一碗地喝着酥油茶取暖。

尽管听不懂藏语,但通过他们的言谈举止,我还是隐约能感觉到,全家人对卓玛都很恭敬,甚至有些客气,像对待贵客一样,连带着对我都很客气。聊了一会儿,她爸爸起身打开电视,放了一张光碟,卓玛忽然出现在了电视里,内容有些庞杂凌乱,她在电视里忽而唱歌忽而跳民族舞,忽而又在T台上走时装秀,是剪辑到一起的。画外音介绍卓玛从一个小小的民间歌舞团一路走向了国际超模。全家人都笑容满面地盯着电视机看,不时还评论一句,熟知接下来将是什么镜头出现。看得出,他们已经在家里把这张碟看了成千上万次,应该是家里每来一个客人一个邻居,就要把这碟放一次,他们肯定已经能背得下这张碟里的每一个最小的细节,甚至能熟练唱出里面的每一句歌词。

卓玛也跟着家人看了几眼电视里的自己,仿佛不太认识那个电视里的人,但很快她就显得有些不自在了,一边有些不自在,一边还有些淡淡的骄矜,仿佛她为这个家庭立过显赫的战功,以至于全家人都得仰视她。她略略低着头,长长的假睫毛在脸上投下飞鸟一样的阴影,正专心致志地割肉吃。她拿着一把锋利的牛角刀,灵巧地割下一块肉,又割下一块,头也不抬地送进嘴里嚼着,吃完肉又大碗喝酥油茶,完全不再考虑控制体重的事情。我第一次见她吃这么多东西,吓了一跳,仿佛她之前把自己的胃都藏起来了,现在又忽然从什么地方拿了出来,居然还能使用。这是一个与广州那个卓玛迥然不同的新的卓玛,一个更立体更清晰的卓玛。

我终于暖和过来一些,捧着茶碗环顾四周才发现,墙上贴着卓玛的好几张巨幅海报,其中一张是卓玛穿着藏服站在草原上,海报下面写着“格桑花”三个字,另一张是我在广州见过的那张,卓玛穿着华美的藏服,手拿转经筒,正对着海报外面笑着,因为海报很大,那笑容便也跟着成了一个巨大的笑容,像山洞一样挂在墙上。那张碟放了很久,等到终于放完了,全家人又掉过头,客气地对着我笑,好像在等待我的点评。我连忙大声说,卓玛真是太不容易了,从一个小山村里走出了一个国际超模,真的太厉害了。

她的父母还是看着我笑,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听明白。就连卓玛也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头也不抬,只是微微笑了一下,好像我说的是与她完全无关的一个陌生人,倒搞得我不好意思起来。只见她又不紧不慢割下一块牦牛肉送进嘴里,她的饭量忽然大得惊人,我感觉她这一晚把一年的饭都提前吃完了。这时候她哥哥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我说,我们那个时候都跳舞的,村里的年轻人都会跳舞,我们就都入了歌舞团,梅朵团长以前在拉萨的歌舞团跳舞,后来她自己也想成立一个民间歌舞团,就带我们出去跳,说可以挣到钱,我们一人背着个小包就跟着她出去了,在拉萨跳过,在北京跳过,天天就是跳啊跳,跳了几年都乖乖回老家了,回来还是种地嘛,养牦牛嘛,就结婚嘛,还有的去当了喇嘛。我在我们村里开了个小卖部,也不行的,赚不到几个钱的,一天到晚也卖不出去多少东西,就是卖点青稞酒,放羊的人最喜欢喝青稞酒。我们那个歌舞团一下出去了十几个人,就我妹妹和大卓玛没有回来,其他人都回来了,我也回来了。我们那个歌舞团,我妹妹和大卓玛跳得最好,还做了模特,村里人都觉得大卓玛厉害,说她给家里盖了新房子,我觉得其实我妹妹唱得比她好,跳得也比她好,我妹妹以后留在大城市就不用再回来啦,能赚大钱,还能每天坐飞机。

卓玛有些不悦,用藏语打断了她哥哥,两人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什么,她哥哥便不再说话了,又给我端出来一大碗自制的酸奶,上面洒了一大把砂糖,我连声道谢,说自己已经吃饱了。她父母和她嫂子坐在一旁只是谦恭地笑,也不多说话,好像在卓玛面前竟然微微有些畏惧,卓玛偶尔和他们说一句,他们便赶紧回一句,说完又无话了。就这么相对坐了一会儿,一壶酥油茶喝完了,炉子里通红的牛粪也渐渐烧成了银灰色,屋里的温度开始变低,卓玛像是终于吃饱喝足了,拉着我到里屋睡觉。她回到了自己熟悉的地方,自是安心,和我说了没几句话就睡着了,我躺在厚厚的被子里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窗外一直飘着沙沙的雨声和低低的诵经声,肃穆安详,又幽深渺远,有一种栖身在深山古寺里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在诵经声里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起来,雨已经停了,我到院子里走了一圈,牛粪墙在雨后散发着一种植物才有的清香,似乎那堵黑乎乎的围墙还是活着的,还在悄悄生长悄悄呼吸着。院子里共有五间房,中间的那间做了经堂,也是布置得最富丽堂皇的一间,精致的木雕,桌上点着酥油灯,摆着鲜艳的酥油花,供着净水,挂着唐卡,卓玛的母亲正在佛像前虔诚磕长头。

早饭是糌粑和奶茶,我们刚吃过早饭,就来了几个穿着黑色藏服的女人,两条长辫子拖在背后,每人头上裹着一条水红色的围巾,其中一个女人还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几个女人手里都抱着自己的刺绣,摊在桌子上请卓玛看,一个女人用不流利的普通话请我看她的刺绣,要不要?买点吧?这个两百块钱就卖,这个三百块钱,你要想买,再给你便宜一点。原来她们是过来向我们兜卖绣品的。卓玛皱着眉头说了几句什么,又习惯性地耸了耸肩,就不再和她们多说什么了,我猜是拒绝了她们。几个女人都坐下来,耐心地等着我们观赏她们的绣品,眼看我们无动于衷,她们也不生气,还是安安静静地坐着。这时候卓玛的妈妈又为她们奉上了奶茶和油饼,她们便慢慢喝着奶茶聊着天,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这时候,那个小姑娘被她母亲推到了屋子中间,那几个女人呈半圆形坐着。小姑娘像站在剧场中央,背着双手,偷偷看了卓玛一眼,又看了我一眼,慌忙把目光躲开了。她很羞涩很不知所措地在那里站了半天,忽然就猝不及防地唱起歌来,嗓门极高极亮,高得与她的年龄不成比例,像是寄身到她身上的什么庞然大物,但又明亮清澈,如同被阳光穿透的玻璃。她唱完一首歌之后,像上瘾了一样,又唱了一首,又一首,停也停不下来了。到后来,几个女人也都跟着她哼唱起来,最后变成了极其壮观的大合唱。唱完之后,所有的人都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卓玛。卓玛像个威严的族长一样坐在那里,把涂着红指甲油的两只手交叉,放开,又交叉起来,皱了皱眉头,耸了耸肩,用藏语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又用普通话翻译了一遍,大约是专门说给我听的,你家央金年龄还小,还是先让她把中学上完吧,看能不能考上大学,能上大学是最好的了,花钱也要供她,不要老想着让她去大城市里唱歌跳舞,唱歌跳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不要成天想着去做时装模特,先好好上学吧。

5

卓玛带着我在村里散步,整个村庄安静极了,到处是厚厚的牛粪墙,这样的牛粪墙像一层壳,把整个村庄包裹了起来,使村庄柔和地湮灭在了自然当中,形同路边的一株花或一棵草。村里有座小寺庙,叫哲忍寺,寺庙里只住着一个很老的喇嘛,卓玛说这里住的是扎西喇嘛,他十几岁就出家了,光着一双脚云游过很多地方,后来云游到次秀村就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几十年。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扎西喇嘛曾躲到山里隐居了十年,一个人在山洞里坚持苦修,七十年代下山之后,还是回到了次秀村。平时村里人会请他去做做法事,请他占卜算命,给他些供养,他一个人养着村里的七八个孤寡老人,没人养的他都养,还收留了两个残疾小孩,如今那两个残疾小孩都已经长大了,一个嫁到别的村了,一个做了喇嘛,有时候还回来看看他。

我们去到寺庙里的时候,扎西喇嘛正在虔诚念经,我们便又悄悄退了出来。卓玛悄悄对我说,你看扎西喇嘛的僧袍,是不能用力拉扯的,一拉扯就会碎,因为穿得实在是太久了,都穿了十几年了吧,他在村里的威信最高,全村人都很尊重他,谁家里有什么事都过来请他去。我也请他为我算过好几次命呢,包括当初该不该去广州都请他算过的,如果他当初说不能去,我可能就不会去了。

我迟疑了片刻才说,卓玛,你不要误会啊,我就是想问问,你觉得每次算命真的都很准吗?

卓玛没有说话,只默默往前走,我只好跟在她后面。路上遇到一个胖胖的男人脱帽向我们打招呼,等他过去了,卓玛才说,这是我们村里的法师,他刚被别的村请去做占卜了。我差点又问了一句,他占卜得很灵验吗?想了想还是闭了嘴。

我跟在卓玛后面来到了村里的玛尼康,玛尼康里有经文滚成的大玛尼经轮,经轮一端拴一根拉动经轮的长绳,长绳上拴着许多小短绳,一群老人正围坐在大绳下面,一边轰隆隆地念经文,一边拉动短绳转动经轮,据说这样做可以忏悔今生的罪过,还能祈求来世的幸福。有个女人在旁边忙着生火烧水,正在给老人们蒸馒头做午饭。经堂的墙上隐约可见斑驳的彩色壁画,都是宗教题材的。锅里弥漫出雪白的水汽,渐渐把整座经堂都笼罩进去了,老人们的脸已经都看不清了,彩色的壁画在云雾般的水汽里时隐时现,肃穆庄严的诵经声沉浮于其中,简陋的经堂里竟折射着一种奇异的光华。我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心中只觉得惊异不已。出了玛尼康,卓玛忽然对我说,你算命要是就为了准的话,最好还是不要算了。我笑着说,算命不就是为了准吗?卓玛扭过脸看着我说,你心里要是什么都不敬畏,你在这世上就不觉得害怕?不要和我说什么信科学,这样的话我也会说,但这是两码事。

我们从村里一栋修得最好的碉楼前经过的时候,卓玛指着那房子,笑着说,喏,这就是大卓玛家,她给家里寄钱盖的新房,看着是不是挺豪华?我没吭声,琢磨着方才卓玛的语气,一时不太能确定她的意思。我们就站在房子外面看了一会儿,没进去,也没做更多的评价,然后我跟着她继续往前走。路上碰到的人多是些老人、女人还有小孩,估计男人们也多是外出打工去了,看来连这样偏僻的藏族村落都不能幸免于整个时代。村里的女人们对卓玛又是好奇又是敬畏,使劲盯着看她身上的衣服,等我们走过去了,她们还在回头偷偷看我们,边看边悄悄议论着什么。我说,卓玛,你现在是全村孩子的榜样啊,人人都想学你呢。她耸了耸肩,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嘴角又浮出那只酒窝,说,你想村里人能有什么见识,她们以为到城市里唱唱歌跳跳舞就能赚到大钱,有时候觉得她们的想法挺可笑的,不过,我要是不出去,肯定也会这么想。

我发现卓玛回到自己的村子之后,也并非我想象中的自然和舒展,相反,她甚至变得有些拘束起来,好似换了一个人,在城市里时的那份张扬也悄悄收起来了,随之收起来的还有那些奇装异服,只换了一条旧牛仔裤,一件有卡通图案的套头衫,头发辫成一条长辫子。即使这样,我却感觉她好像仍然站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还是带着表演的性质,只是,和在城市里相比,又是另一番意义上的表演了。很显然,她和这个村的村民已经是格格不入了,村民对她的好奇甚至比对我这样的外乡人更甚。

我没话找话道,现代社会可不就是这样,哪个角落都不会放过,去年去贵州出差的时候,我发现,就是在大山深处那些最偏僻的小村庄里买东西,都已经是用微信支付了,谁也躲不开的。她微微点点头,其实也不能怪她们,毕竟都要生活,需要花钱的地方也确实多,种青稞一年不过收入几千块钱,连孩子上大学都供不起,就是做个受人尊敬的法师,一年收入也很少,不过两三千块钱,做喇嘛全靠村里人的一点供养,也很微薄。所以现在村里人也会想着怎么致富,怎么挣钱,要不他们怎么会觉得大卓玛最厉害,因为觉得大卓玛能挣钱呗。不过你放心,就算是这样,藏族人总体上对金钱的观念还是淡薄的,村里有些人家会把全家一年的大部分收入都供奉到寺庙里,只给自己留很少一点点,吃的穿的都是最简单的,我二叔一家就是这样的,他家住在山坡上,改天带你去看看。

听她说,你放心,我心里有些奇怪,好像生怕我会不相信一样,又听她说起大卓玛的时候,似乎隐隐透着些嘲讽之意,心里更觉纳罕。我们一时无话,我跟着她,只默默向村边走去。

村边有一片瓦蓝色的湖,湖水清澈见底,湖边有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土地,再往远处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看来这里是游牧与农耕文化的结合地带。在湖边坐下,卓玛忽然又高兴起来,很兴奋地说,你还不知道吧,这村子里的每一座房子每一块土地都有自己的名字呢,比如我家的房子叫嘎西贡,比如这块地叫“月亮女神”,那块叫“小牦牛”。因为村里人相信,每一块土地,每一条河流,每一棵树里面,包括房顶上,灶台后面,石头里面,都住着一个神灵,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神灵,这村子里居住的神灵怕是比人还要多,它们平时也会互相串门聊天,评论一下村里的村民们,谁要是做了坏事,会故意吓唬他一下,却并不会真的惩罚谁,除非有人杀生。

我们在湖边晒着太阳,周身暖融融的,一个鱼头冒出水面嬉戏,我惊叫道,好大的鱼。卓玛得意地说,没人吃嘛,有的鱼能活一千岁,都能变成鱼精,你看有些人什么活物都敢吃,那都是给自己攒下的罪业,我们这里的人平时连只虫子都不会杀,连苍蝇也不杀,杀生会让自己的罪业果报越来越多的,来世就要受更多的磨难。沉默半晌我才问了一句,卓玛,你相信人真的有来世吗?卓玛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好像有些愤怒,那当然,人要是没有来世那该有多可怜,这辈子太短了,说没就没了,人这一世就是在为自己的来世做准备,没有实现的愿望放到来世也可以实现啊,积下福报,来世就会比现世好过。

不知为什么,每次听卓玛说到来世的时候,都感觉她说得特别卖力特别认真,但就是因为太卖力太认真了,反而显得有些虚弱,还是觉得她好像正站在舞台上表演。她说话时的神情也过于郑重其事了一点,反而让我觉得,她其实并不是说给我听的,她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于是我猜测,她正在拼命说服她自己。毕竟,卓玛离开家乡后,在城市里已经生活了十年之久了,十年是一个不短的时间,现代化的力量都是很惊人的,而且那几个庞大的城市最终会把一切异质性的东西都碾碎,都同化掉,最终打磨成同一副面孔。事实上,在我看来,卓玛和那些在城市里打拼的年轻女性们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了,骨子里的要强,懂得抓住机遇,在工作上也可以算得上是拼命,很显然,她拼命地想让自己变得更完美更成功一点。但我又总觉得,她对自己追求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似乎始终保持着一种本能的警惕和厌恶,好像那是一件可耻的事情。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大卓玛,每次卓玛说她怀的孩子是大卓玛的转世,我总有一种听童话的感觉。从卓玛的只言片语来看,大卓玛也应该是一个相当要强的姑娘,可能比卓玛还要拼命。便随口问道,大卓玛她到底为什么跳楼呢,还那么年轻,可惜了。

她静静看着湖面,微笑着说,抑郁症。

我有些困惑地说,你们藏族人有这样通达的生死观,又不重视钱财,怎么还会得抑郁症?

她抚了抚微微隆起的肚子,继续笑着说,真布嘛,她就是太聪明了,不过那都是她前世的事情了,我这不是又带她回到家乡了嘛,回来了就好,起码还能见到自己前世的父母和兄弟,她这一转世和前世就不一样了,模样变了,性格也变了,我希望她这一世就不要再出去了,不要再去大城市唱歌跳舞,给人家做情人。

我一怔,扭脸看着她,等着她继续说下去,她却停下来往湖里扔了一块小石头,看着那圈涟漪渐渐盛开,又渐渐熄灭下去,才复又笑着说,我也只是说说而已,真要在这个小村庄里呆一辈子,就只能种种青稞,养养牦牛,也不认识几个字,将来也许会嫁一个酗酒的男人,连着生几个孩子,一辈子就过去了,也没什么意思。她这一世既然做了我的女儿,我就一定要对她好,不让她再吃那么多苦,要培养她上大学,不要像我一样。

她的话让我有一种如在梦境的感觉,似乎我们正置身于一种奇特的空间里,前世,今生,来世,只是一栋楼的上下几层,坐着电梯或者只靠步行爬楼梯,便可以在其中任意穿梭往来。

这时候,一个老妇人,满脸皱纹,佝偻着背,穿着破旧的藏袍,戴着一顶看不出颜色的绒线帽子,手里拿着转经筒,举止安详,慢慢从我们面前走了过去。她走过去的时候就像没有看到我们一样。我说,这老人家是在湖边散步吗?卓玛说,这是我们村的老拉姆,今年有八十多岁了吧,她在转湖,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她就这样,每天到村边转湖一周,从没有落下过一天,因为湖里有湖神,转湖可以为来世积福报。你看老拉姆过得多平静啊,我特别喜欢她,在城市里过得不好的时候,只要想想老拉姆,心里就会好受一些。

我忽然想起小林一茶的一句俳句:“我知这世界,本如露水般短暂。然而,然而。”一样的空寂幽幻。我叹息道,在老家就可以像老拉姆一样,过这么平静的生活,你却非要去大城市里闯荡不可,可见还是那些漂亮衣服的诱惑大。

她摇摇头,王丽啊,我确实喜欢漂亮衣服,这不假,但你知道我做了时装模特之后,有个什么感觉,我有时候觉得,做模特和做沙坛城其实是一回事。沙坛城在藏语中被称作是彩粉曼陀罗,我阿妈曾带着我去萨嘎达瓦节上看过一次。寺庙里的喇嘛们把沙子染成彩色的,然后用这些七彩的沙子在地上制作一座绚烂夺目的坛城,那是一座想象中的宫殿,却美得无与伦比,是只有神才配居住的地方。坛城做起来很费力,要几十个喇嘛用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慢慢做好,等到坛城千辛万苦地做好之后,你猜接下来会怎样?接下来,喇嘛们只用一分钟的时间就把沙坛城故意毁掉,把那些彩色沙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再倒进河里,让河水把沙子带到远方。你听起来是不是觉得很虚无?但对于喇嘛们来说,这却是一种重要的修行,他们从这个虚无的过程中获得了某种巨大的能量。

我扭脸看着她,她也慢慢转过脸来,用黑沉沉的大眼睛看着我说,我和大卓玛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放羊,一起进了歌舞团,一起去了北京,又一起去了广州,我们一起在民族风情园里跳过舞,我们都喜欢打扮,却舍不得花钱给自己买好看衣服,我们一起住过没有窗户的黑屋子,住得得了皮肤病,她吃过多少苦我就吃过多少苦,所以她想成功我也想成功。别人都觉得她比我聪明,村里人也觉得她比我能干,开始的时候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我和大卓玛其实根本就不一样,没什么好比的,王丽,你能明白吧,我和她根本就不一样,她其实并不比我更聪明。

说到这里她又无声地笑了一下,不再说话,把目光重新投向了湖面。远处掠过了一只飞鸟的影子。

当天晚上,在给母亲的信中我写道:“我想,卓玛的意思是,大卓玛把这个虚无的过程当成是真的了,而她却时时刻刻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就像沙坛城一样,它本身是空的,它最后一定会被摧毁,但这种空虚却力量惊人,就像佛教仪式中的修行一样,能够让人从中获得某种能量。可是,如果她真的比大卓玛智慧通透的话,当她提起大卓玛的时候,又为何要用那么复杂的语气,而不是一个佛教徒应有的慈悲。”

……

(此为节选,全文请阅《长江文艺》202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