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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花》2021年第5期|周婉京:星星
来源:《山花》2021年第5期 | 周婉京  2021年05月17日09:02

周婉京,青年作家及艺术评论家,1990年12月生于北京,北京大学博士、美国布朗大学哲学系任访问学者,现于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教授艺术理论。自2009年起从事电影剧本创作及艺术评论,曾获得第45届香港青年文学奖与首届台湾罗叶文学奖。著有作品《清思集》《相亲者女》《隐君者女》等。

凡是在蒋故事年轻时见过她的人,都对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是那种站在人群中不会被忽视的女孩,大眼睛小嘴,一张猫脸圆中带尖。一件旧旧的青灰色呢子大衣松松地笼在身上,看见生人时会不好意思地紧紧她的衣领,然后低头抠掉她手上只剩一半的指甲油。有一次她借我穿她的呢子大衣,我穿上后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实在太好看了,好看到我根本不想脱下它。于是我穿着它睡觉,一连几天,我都梦到了蒋故事。呢子大衣上沾了她柔软发丝的气味,闻起来就像是一阵潮湿的风舒适地扑在人脸上。后来在她去美国留学之前,她把这件大衣转送给我。我接过大衣,除了说些祝福她的话,还问她这个大衣要怎么洗、洗衣粉是什么牌子之类的问题。她走了以后,我照着她的推荐买到了那款洗衣粉,可是怎么也洗不出她身上的那种味道。

再听到她的消息,那时我已经在一家报社做记者了。晚高峰的一号线上,我跟同事挤在车厢的角落里。他将编辑部内部炒得最热的一个料转给我看。那则新闻讲的是纽约布鲁克林一个诗人锒铛入狱的事。有什么具体的原因吗?我没点开页面,略带敷衍地问我的同事。他倒是耐心,分析了前因后果,又加上了自己的推论,最后还不忘给我瞅一眼那个爆料人的照片。照片中的女人微笑着,双手扣在一起。她的眼睛被打了马赛克,但是她那种与生俱来的古怪感依旧透过照片完好无损地流露出来。我一眼就认出了她。照片中的她肯定是因为身上那件肩部过窄的外套才会显得那么局促。我的同事也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接着刷其他新闻。我接下这单爆料的原因,还是因为她。我想知道这些年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头儿、编辑部主任将她的微信名片推给我的时候,我正擦着我的眼镜,一遍又一遍,直到五分钟之后,她主动加上我的微信。

她没有说“嗨”,只是让我等她一下。她这会儿正在一家灯光晦暗的快餐店里吃饭。她发了一张照片过来,然后解释说,她环顾一周后发现,坐在她前面卡座的美国老头已经喝醉了,在他隔壁桌的一对法国夫妇一直盯着他的桌子看。她估计他们是想换到老头的位置上,可是当老头的目光与他们相交时,他们反倒友好地冲他点点头。看着看着,她就吃完了自己面前的汉堡,桌子上的茄汁没了,虽然只剩一口汉堡和一点薯条,但她告诉我,她还是向店员要了一盒新的。我问她,我们有十年没见了吧?她顿了顿,好像在思忖什么。大约十分钟后,她问起我还记不记得我们小学时一起看的偶像剧,男主角历经一系列的磨难之后终于回到了女主角的身边,他们要接吻了,可就在这时候,她做了什么?我说我当然记得,她太奇怪了,她偏要把录影机暂停,让这对恋人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焦灼地等待。七天之后,他们终于通过了她的“批准”,在我和侯大爷的注视下接吻了。而且那台录影机是我们院儿小卖部侯大爷的宝贝疙瘩,我连着买了一个月的干脆面和东北大板才说动了侯大爷不要关掉它。她发来一个奸笑的表情,然后说,对啊,常人不能理解我的世界,不过这些陈年往事,你怎么还记得?

关于你的,哪怕事情再小,我都记得。我说。

这些年,你好吗?她说。

我原以为她会停顿,东拉西扯讲些其他的东西,就像她从小擅长的那样。但她这次没有,她先问了我过得怎么样。我的生活跟她相比总是乏善可陈,我能怎么样呢?我只能尽量找出一些在外人看来值得称颂的事件,我结婚了,还添了一个女孩。她却又问了我一遍,她说,她是在问我,我到底过得好不好?我说,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如果她还没生孩子,就不能明白一个女人怀孕之后的感觉——忽然发现自己不再是少女的那一刻,也意识到自己从来不曾是个少女。年轻的时候我就没有她漂亮,寡淡得如同一张白纸。跟她相比,我不仅白得无趣,而且像是被人折了角的纸,腹背相贴,能够清楚地触到自己的局限。我大学的同班同学成了我的老公,谈恋爱期间我也没收过一封情书。后来我问她,还写不写故事了?那些类似诗一般的文字,她笔下的都是些微观世界,一些记忆的香屑,像是这句“眼泪,是在睫毛上做彩虹的第一步”,或者这句“经过它周围的风,摸到了它可能的形状”,都是我过去最爱读的东西。

她给我打了一通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告诉我,她不再写诗了。她说她虽然没生过孩子,但是她想象得到我生产的时候子宫急速收缩、婴儿硬硬的脑壳滑过我体内的那种痛,她甚至可以设身处地地体验我的痛苦。然而,现在这一切都不同了。她因为一个人不再写诗,她对别人的痛苦不再敏感。尽管有些故事仍然压在她心头,她却不想把它们写出来。她只想讲一个故事。算了,她马上又后悔了,她让我当她什么都没说。我说,我对诗一窍不通,但我觉得她写的东西很美好。我的话让她安静了很久,我听得到她没有挂断电话,她应该正站在一个红绿灯下面,电话里信号灯闪烁的滴答声格外清楚。她好像闭上了眼睛,然后她隔了很久后才告诉我,她没办法……她完全不能去想他,害怕回想起他总是被书划出口子的大手在她脸上抚过的种种方式。她必须竭力禁止她脑子里闪过的念头,关于他和他的温柔。

在纽约,当一个诗人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写一首诗,可以换来楼下面包店的一根法棍,或者在朋友举办的聚会上收获一篮子来自陌生人的困惑。刚搬到纽约的头几年,她经常出入这样的聚会。暮色将至的时候,她和一群破衣烂衫的诗人挤在房东家逼仄的小厨房里,听着一个既是诗人又兼职做 DJ 的男孩用一台小唱片机放起了重组的黑胶唱片,跟同样出身市井的街头卖艺者一起吐槽纽约上流社会的那些知名诗人。诗人怎么可能知名呢?哈哈哈哈。名人能写出什么好诗?哈哈哈哈哈哈。他们会把自己的诗作打印出来,然后蒙住眼睛从屋子的一端向这一排诗走去,即便一个人非常想读自己的诗,他在黑暗中也难以笔直地走向自己的作品。就这样,他在类似疯人院的喧嚣吵嚷中静静走向了她的诗。他摘下头巾时,她低头看了看沾在自己胸前的糖浆和饼干碎,她再抬眼看他时,他们同时停住了笑。

她开始和他约会。他渐渐说服她让她跟自己一起去工作。他那时在帮一个法拉盛的旅行社做导游,他每天按照上峰给的名单开车到各家酒店接上客人,她并没有多余的活可做,有时坐在副驾驶上还多占一个客人的位置。他们为数不多的驱车同游,周围都跟了十几个旅客,他们带着旅客们到指定的纪念品店购物、到指定的中餐馆吃十人一桌的团餐,还帮忙照相。他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任何跟文学有关的工作。说实话,她也不知道他们要靠什么生活。他们最初几次见面,总是他付钱买咖啡、酒和书,但很快他就把钱花光了。等到月尾要付房租的时候,没等她开口,他就背着一个行李卷站到了她家楼下。诗社里的几个朋友偶尔给他找点活干,像是去唐人街的美妆店里做面膜销售,或是去一家叫陆羽书斋的双语书店兼职。美妆销售其实赚的远远高于书店的活,因为他长了一副沉郁白净的书生脸,颇受成年女性的欢迎。可他还是没坚持下去,他受不了半夜接到陌生女人打来的电话,他也不愿意每次接电话的时候都吵醒在他身边熟睡的她。

在纽约彻底把他的生活磨平之前,他辞去了旅游团的工作,在陆羽书斋做起了全职。那家书店在第七大道和第八大道之间,藏在一家印度人开的烟草铺旁边。老板八十年代就移民到了美国,书店的常客都叫他“三爷”。三爷第一次见这对年轻诗人的时候,说他们让他想起了《北京人在纽约》里的年轻夫妇。多聊了几句之后,三爷发现他也喜欢弗兰克·奥哈拉的诗,于是取出斑斑锈痕的梯子,爬上阁楼取了一本奥哈拉的手稿。他从三爷手中小心翼翼地接过薄薄的一沓书稿,踮着手尖(她说类似人踮着脚尖)翻过那些旧得发霉的黄稿纸,然后他在某页停下了,他润了润嘴唇,读道——“我得离开这儿了。……我会回来,从山谷里,我会卷土重来,然后一败涂地。”她说,她从未见他如此开心过。

在那之后,他成为了三爷的助手,每月500 美金。好处是不用付房租和水电费,他们就住在阁楼,上面有一张单人床尺寸的床垫、一个摆满了手稿的书架,外加一张椅子和一个书桌。他跟他的诗人朋友们说,他现在有了份稳定的工作,专门负责书店的善本和手稿。他的老板品味奇好,收藏了包括奥哈拉、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在内许多美国现代派诗人的原稿,但他的说辞显然未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他们问他,还有别人吗,更出名的?他用了整晚把阁楼书架上的书稿翻了一个遍,大部分都是他闻所未闻的人写的诗,内容大都跟奶酪、威士忌、阳光、女孩有关。他在窗户边踌躇了一整晚,看着幽静、漆黑的街道上驶过的车打出两道湿漉漉的光柱。第二天傍晚,雨停了,他请了朋友们来阁楼上聚会。他让她帮忙从书架顶层取下一本书,他接过书故作深沉地掸掸书的封面,取出中间已经脱了页的书稿。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无不惊讶地啧啧称奇,墨蓝色的花体字上竟写的是惠特曼的大名。然后,他若无其事地扣上了书说,惠特曼的手稿也不过尔尔!她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书脊上面模糊的贴纸,上面印着“布鲁克林图书馆馆藏”。

这样的聚会,一周大概有三四次。蒋故事总是屈膝蜷在他们唯一的椅子上,看着他乐此不疲地将一捆落满灰尘的旧书稿或旧杂志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他将一些无名氏写的诗交给她,让她帮忙托着。后来,他整理出来的“无名氏”越来越多,她的双手双脚都不够用了。他们便将这些诗作一字排开,一一摊在凹凸不平的木地板上。在他们同居的三个月里,他们把这间不足 20 平方米的隔间改造成了一个无名诗人展示自己作品的展览空间。他们的朋友们管这儿叫“无名诗社”。那些诗,新的旧的,打印的手写的,全都混在一起。他喜欢那种陈年的尘味,它让那些稿子闻起来像一个爱抽烟的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或者说,那是家的味道。她偶尔也会用纸条记下她脑子里闪过的念头,像是有一天她疯狂地想念我们中学食堂里又大又圆的肉龙时,她就写了这样一首诗——“我吃肉龙的时候,要就着一颗星星,吃一个,再打包三个,让它们在后备箱里烂掉。”那也是她第一次萌生买车的念头,因此她还特意趁三爷不在偷了他的车钥匙,溜进他的车。她把车灯打开,望着正前方的路发怔,她始终没有发动引擎。她对我解释说,那一刻她意识到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这件事可以离她这么近,她明明有机会开着这辆车一走了之。隔了五分钟,再回到他身边时,她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只字未提车的事,然后在地上一张纸的空白处写下一句——“房子里的每一盏灯都还亮着”。

书店的生意不好,有时一天都卖不出去两本书,实在没人来,他就自己掏腰包买书。渐渐,书越来越多,占满了整个房间,桌子椅子上摞满了书,最后那张单人床反而显得十分多余。一次三爷爬上阁楼来取书,他为了不让三爷撞破他自买自卖的真相,慌慌张张地将书藏到床底,唯独冰箱上的那一沓奥哈拉的手稿他刚看完,没来得及收。她见他着急,就想也没想地把那叠稿子塞进了冰箱。他们后来都将稿子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们跟三爷在阁楼聊了很久,三爷问他们懂不懂俄语,他最近要从朋友那里收一套马雅可夫斯基的手稿。蒋故事没读过,她相信他也没读过,但他仍然碍于面子说他略知一二。三天后,奥哈拉被从冰箱里取出来时,他正在疯狂地读马雅可夫斯基。他兴奋地在书店里上窜下跳,取出所有与俄国相关的诗稿,反复地看,然后笃定地告诉她,马雅可夫斯基是他看过的最温柔的诗人。至少诗人本人是这么说的。她从冰箱里取出冰凉的奥哈拉,摸着这些手稿,将它们放到有阳光的窗台上。他的赞扬没有就此停止。话锋一转,他又说马雅可夫斯基的温柔是装出来的,他并不温柔,甚至有些残忍,在他的诗里——韵脚是一个火药桶,诗行是导火索,诗行冒烟到末尾引起爆炸,于是整座城市随着那节诗,飞到空中!她从没见过他有这么多话要说,她羡慕他的天才,但是期待的却是——此刻,他能放下手中的书,走过来在她的颈窝里吻一下。他又改口说,马雅可夫斯基还是可以温柔的,不然怎么解释他能写下“捞星星煮的鱼汤”这般童趣盎然的句子?她忽然问他,有没有读过她写的那首《肉龙》,里面也提到了星星……他对着她“嘘”了一声,接着他们陷入一阵难堪的沉默,她意识到她在他心里可能还比不过一首诗。在三爷把那叠手稿交到他手上之前,他已经变成了一个“马雅可夫斯基通”,成为他们诗圈里研究这位写星星的俄国人的头号专家。他在众人面前大声朗读着 “在余烬未灭的脸上,从裂了缝的嘴唇,长出了一个烧焦的吻”,然后用力在阁楼上跺脚,踩在那些无名氏写的书稿上面,他不仅自己这样做,还邀请他的诗人朋友一起,他的脚踏到她的诗上,她感到自己正在从那个场景中淡出,她靠在阳台边抽着烟,开始出神地回想她离家出走的离奇经历。

“时钟敲了八下,九下,十下……”这是她记得最清楚的一句马雅可夫斯基的诗。她不应该这么不喜欢马雅可夫斯基的,也许是因为他的缘故,她竭力想抹掉所有有关他的记忆。她告诉我,爱可以被一层层剥下,直到它变得不痛不痒。她提起了她的继母,那个我也见过的蜡白发亮的小圆脸女人。她说,他们一家到了纽约之后,继母就生了一个小男孩。在这样的环境下重读一年高中的蒋故事,本来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却不得不做一个静悄悄的隐形人。她原以为认识了他,自己的生活有了盼头,她以为《雷雨》中的雨终将倾盆落下。可他却开始不理她了,不是真的不理,而是那种精神上的,她说不上来,但是他会故意把她递来的香烟捏皱,然后一边抽烟一边用奇怪的表情望着她。她依然坐在窗口。他的眼神像是在蔑视她,但更像是完全没有留意她。

这时,我进了家门。开门时撞到门后撑开的一大一小两把雨伞,我这才知道老公接女儿回家的路上下雨了。

她丝毫未察觉我的动作,压低声音,还在继续讲着。她身后的背景越来越安静,我甚至能听到她抖抖头发的声音。

在一个湛蓝的夏日酷热下午,他从宿醉中醒来,叼着一根烟在阳台边晃悠。然后,她醒来的时候,他就站在同一个位置,脸悲痛地皱成了一个团。他攥着沓手稿,对着她的梳妆镜坐了下来,他含糊其辞地咕哝了几句,接着开始用手掌拍打脸颊。直到她从床上滚了下来,紧紧抱住他,他才闭上了双眼。她却突然从这惊诧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连续数日的烈日晒干了这些可怜的手稿。他试图将手里的稿子交到她手上,但一阵风吹过,那些纸片就像落入水中的霜一样纷纷化开。接下来的一周,他不是喝酒就是在睡觉,谁都不见。他似乎在梦中哭泣,她似乎听见他说了几句迷迷糊糊的话,声音低沉得好像从他肚子里发出的,中间还夹着几声一惊一抽的叹息。重新吸气,再呼出来,这徒劳的动作反倒变成了他唯一的指望。他不再读马雅可夫斯基了,因为他知道在毁坏书稿的这件事上谁也救不了他。那几日酷热难熬,三爷没来店里。阁楼里连个简易电扇都没有,四下里尽是密不透风的热。她拉着他爬上屋顶,在能看到哈德逊河的一个屋脊上坐了下来,她握住他的手,想用他的手替自己数星星。可他拒绝了。他没有凝望星星,而是目光低垂,看着路上的行人,还有一辆辆到站又驶离的夜班公交车。他再开口说话时,提到他们可能要离开这里,说穿了,这儿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他又说,写诗这件事本身就是毫无意义。一个人不能对着没有一颗星的布鲁克林星空,谎称他同时看到了南北半球最亮的星。他读了她的诗,建议她把有关星星的那一句删掉。

“文学从不天真烂漫。”这是她搬走的那天,他把行李帮她搬上货车之后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货车的引擎启动,他在阳光下半眯着眼抽着烟,默默地往一旁挪开一步。后来,她听说他赚了一些钱,搬到了三爷帮他找的一栋公寓。他还坚持在自己的公寓里办诗社,定期召集一些“纽漂”诗人聚会。她跟着她之后的男朋友去过一次,看到了挂在墙上的一些手稿。那些手稿镶嵌在高档的镀金画框中,她凑近了一张张地看。这时,他走了过来,端着一杯冒着气泡的香槟跟她和她的男友说,如果你们喜欢,这些名家的手稿都可以出售。奥哈拉、阿什贝利、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兰波、华莱士·史蒂文斯、马拉美、阿波利奈尔……她只辨认出了这些人的名字。贩售这些手稿显然把他从湮没无闻的拮据生活中救了过来,他开始跟着三爷频繁出入上流社会的酒局,他从那些人手上得到了更多的手稿,再请更有钱的人来公寓里看那些裱好的诗,一首首拆开卖。她闻到他直挺的西装外套上沾着些许早餐的味道,煎鸡蛋、炸火腿片、面包、黄油、三文鱼头和咖啡,那些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豪华早餐。她在后厨一个黑皮肤的女佣身上也闻到了相同却更浓烈的气味,那个佣人正忙着冲洗沾着口水和口红印的香槟杯。客人中诗人只有几个,他们也都一早离场了。最终剩下的只有大聊着诗歌艺术的证券商和银行家,他们的话头围绕着奥哈拉转,但却永远落不到具体的某首或某句诗上。如果碰巧遇上哪首十分费解的诗,就会刷卡买下那一首。“人们就是喜欢给自己不理解的东西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他端着香槟走过来,对她说,“他们以为把这些 ‘不解之谜’买走,他们的人生就透彻了。”她的眼光落在了墙上最上面一排的奥哈拉组诗那里,那组诗共有十多首,每一张稿纸都用哑光黑色的硬卡纸托底,镶入金红色的边框。公寓的地毯也是金红色的,从门口经过走廊一直延伸到厨房,好像能把整个布鲁克林连同他俩、星星和奥哈拉一起卷过来。

她告诉我,那时他的新生活算得上是 “诗意的栖居”。她收到他亲自寄来的请柬,为了去参加奥哈拉组稿在曼哈顿的拍卖会还特意买了一条露背的晚礼裙。她在《纽约时报》和《时代周刊》上都看到了这场拍卖会的介绍,记者们将它写成“举世瞩目的遗稿拍卖”,而那些稿子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她到现在还记得自己从冰箱里将那些发皱的黄纸取出时冰凉、湿润的手感。拍卖会当晚,她准时出现在曼哈顿上城的拍卖厅。她在接待处看到了他,他正穿着擦得锃亮的尖头皮鞋忙着跟入场的收藏家握手。他们寒暄着彼此吹捧对方的气色,又聊起这套手稿发现时的场景。他告诉他们,这是在他朋友祖母家的阁楼上发现的,那时老人家已经有点痴呆了,完全忘了这沓稿子的存在,险些把它当成奶酪放进了冰箱。人们大笑着。其中有一个后脑勺半秃的商人使劲握住他的手,告诉他,自己也曾在一个农妇家里淘来一张差点当柴火烧的明代官帽椅。“历史总是在重演!”“可不是吗,您今天要是拍下了奥哈拉,相当于是在挽救历史。”“还创造了历史!”他们再次握手。她远远地看着他,他活像是一个上了发条的玩偶。那晚拍卖进行得很顺利,她原以为会有明眼人当众揭穿这些奥哈拉“手稿”的问题,但这件事却迟迟没有发生。五个人争相竞标,最后由出价最高的那个富商购得。富商在作品交接仪式上发表了一通感言,他提到自己今后将陆续再收藏一些纽约名人的东西,譬如手稿、信函和初版诗集。他还向记者透露,自己年轻时的梦想就是做一个诗人。

那批“奥哈拉”最后拍了五万多美金,他和三爷三七分,他到手的只不过一万五。他用这些钱攒了一本“纽漂”诗人的作品选集。他向她约稿,但是她说她什么都写不出来。他问,“那首关于星星的诗呢?”她每隔几个字就顿一顿说,“你是说那首《肉龙》吧,我早就把它忘了。”后来他又传给她几首英文诗,要她做翻译。这些诗出自一些在纽约长大的年轻华裔之手,他们想写中文,但是苦于中文写得不够好。她说,最好的译者也不过是穿着雨衣洗澡,无法还原原作者的本意。他们还是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编辑部,一个月定期在他的公寓里见三次或者两次,他有时审稿审到一半就急匆匆地出去,露面时也是不期而至。她按着他的意思,跟其他编辑把那些诗作平铺在公寓里那张柔软似苔的大地毯上,从门口一路铺到厨房。她用肘支撑起上半身,隆起双脊趴在地毯上读诗。每天都有几十封信寄来,中文、英文、中英双语的,好像整个纽约城想写诗的年轻人都狂飙般地涌现在他们面前。她替他把这帮年轻人请到家里,请他们念自己写的东西,给他们面包和酒。每个人的声音都不同,有的听上去像是一只山雀,有的听上去像是已入耄耋的长者,他们读到一半偶尔会停下,圈出诗句中用词的问题,摆摆头,他们跟奥哈拉之间的差距就在这些小词的使用上——好的诗人总能毫不费力地表达出想说的东西。他们曾像我那样问她,为什么不写写诗呢?她跨在公寓的窗户上,手里握着一沓稿子,看着午夜楼下仍旧络绎不绝的行人,她回答说,她就是写不出来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诗集的名字是他取的,就叫做《星星》。《星星》一直卖得不好,小范围里流行过几个月,但读他们诗的人几乎都是熟人。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傍晚,三爷拿着一本《星星》出现在公寓,他斟酌了下字句,沉默了半晌后说,明天会有人来收这间公寓。书斋的资金链断了,他晃了晃手里的诗集,这是咱们的最后一刊。三爷取走了墙上所有还没卖出去的名家手稿,只把那些杂志留给了她。他还嘱咐她,如果有警察问起来,千万不要承认认识他。第二天上午,当穿着防弹背心的警察冲进这所公寓时,她闭着眼睛,把头埋在手里,像个傻子一样坐在窗台上。雨后的天空泛着透亮的青光。楼下一间剧院门口,人们乱哄哄地鱼贯而出,她猜这准是哪场电影散场了。她正准备递一本诗集给他们看时,被这些人瞬间按倒在地上。

她被继母保释出来的时候,才从继母的口中得知抓她的那些人是联邦检察官。他们现在正对她参与制造假手稿的事展开调查,他们还让继母转告她,如果可以举报另外几个出逃的同党,那么她有可能被从轻处理。在警察局门口,她的继母当街给了她一巴掌。她们怒目相向,却没有高声对骂。她捂着脸若无其事地问,她爸怎么没来?她的继母接着又给了她一巴掌,你还知道自己有个爸?她做了个鬼脸笑了起来,这两巴掌打得她如释重负,解脱了。继母又塞了一叠钱给她,让她再也不要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如果你被起诉,也休想跟我们扯上半点关系!”那天刚好也在下雨,她的继母罩上一个米色的斗篷,转身消失在丝丝缕缕的雨中。

再后来,她就向我们报社爆料了自己的故事,唯一不同的是她以“他”的名义来讲述整件事。她在这则新闻中补全了事情败露的全过程,她形容得仿佛她就在现场。问题还是来自那组奥哈拉的书稿。当那个半秃的商人从拍卖会上高价购得这批手稿后,他为了炫耀特意请了一批纽约最权威的书信鉴赏专家来家里聚会。宾客中包括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和一个摩根图书馆的人,他们都对奥哈拉的亲笔签名有些疑问。尽管他们当场没有拆穿,但他们一直反复端详着那组手稿。收藏家又拿出一些他从陆羽书斋买来的初版书,本想着以此来打消这二人的疑虑,没想到的是其中一本初版书的原本恰恰收藏在摩根图书馆。那个图书管理员根本不在乎这个收藏家的颜面,当众揭穿了这一屋子的赝品。他指着墙上的那些奥哈拉诗作说,这是普通人肉眼可辨的假货,连高仿都算不上。收藏家将这些手稿送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他就向警局报了案。他们都说,真正赚到钱的只有三爷,他被查出早年还曾倒卖过假画和自行车车带,尽管警方现在还没搞清楚这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那个作为制假者和中间商的“诗人小子”被认定为罪魁祸首,尽管警方了解到他把利润全部投入到那本诗集上。他们说,他这样做是刻意掩饰自己的心虚,为的是赢取收藏家的好感。这有点像造假画的人会故意将假画加热、冷藏,反复数次之后再将它暴露于室外,只是为了让假画看上去比实际年头更久远些。在她给我打这通电话之前,他们又找到她追查他的下落,他们说,如果她知道他一直在做伪造的勾当,就有责任第一时间把假手稿送交警方。对此,她无话可说。然后,他们像是必须要带走什么纪念品似的收走了她家里仅存的三本《星星》,他们说要将这些假货集中销毁。这次,她不再静默也不再唏嘘,她用一种极其轻微、低沉的语气念完自己的那首《肉龙》——“我吃肉龙的时候,要就着一颗星星,吃一个,再打包三个,让它们在后备箱里烂掉……”然后她将这首诗更名为《星星》,送给这些执意要定她罪的人。

她问,你还在听吗?

我说,我还在……

在我的印象中,她曾经是夜空中最耀眼的一颗星,她说的每个字都是那么有意思,而如今,她却像是一颗湿气凝重的星,透过灰暗的烟幕闪出些许的光。我问她为什么选我们报社爆料,她可以选择比我们更有影响的媒体。她却反问我,结婚是个什么感受。我说,我跟我老公在一块儿五年了,结婚也快三年了。她问我,你爱他吗?我说,我不是她,我对世界不那么敏感,我觉得老公人不错,能够搭伙过日子。她说,对啊,即便在一起又怎样,假如明天两人中间谁出了事,另一个可能伤心一会儿,然后很快就会跑出去,再次恋爱,用不了多久就会另结新欢。这就是人生,她说。

有一点我没能搞懂,别的事她一桩一件都交代得很清楚了,唯独他的下落仍是我听不明白的盲点。所以,新闻里传言进监狱的诗人究竟是她,还是她的那个诗人男友?我说,虽然她说的是目前发生的事,但整件事听起来却像是一件往事,发生在多年以前。那种感觉就像是我会对她说起我的孩子,好像这孩子是跟着我俩一起长大的。她笑了。她愿意让我把她的经历写出来。我告诉她,我写的一定没有她说的好。她说,她希望能从头再来一次,这次她一定要讲对。我还握着已经发烫到不行的手机,我的脸,从耳根到眼睑全都烧了起来。

她和他的初次见面,是有一次,她被她公寓楼上的摇滚音乐吵得睡不着觉,她穿着睡衣敲开了他家的门。他当时正趴在地上涂鸦,在一张巨大的乙烯基贴纸上作画,他后来略带些腼腆地向她介绍说,这是他们正在进行的一件大型实体诗歌作品,暂定的名字是《星星》。他不是诗人,他是一个画家。他的梦想是在世界各地举办“真正”的展览,哪怕再小,只要发人深省,他都愿意尝试。艺术家都有一种舍此无他的追求,又都遭遇着完全孤单的生活。他的画卖不出去。他不得不通过帮一个画廊仿制假画来谋生,他每仿画一张现代派大师的杰作就能收到一张 500 美金的支票。他的一张假画上拍之后,意外地以高价成交。所以在警察和联邦检察官找上门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开心,他觉得这一切的根源不在于艺术品的真伪之辨,而在于他画的东西跟大师的不相上下。她不理解他,总想着要找机会救他出来。后来她意识到,只要她能把那张假画的钱退给那位藏家,她就能让他们撤销对他的起诉。她真的这么做了。她办了很多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还找到了那个买家,当着对方的面一笔笔刷给他。她买下这张作品,但她还不起这笔钱。她更不可能向她的继母借钱。她带笑叹息着,声音开始变得沉重,仿若巨大的铁器跌落的声音,她还是一笔带过了他的结局,让他的生死迷途坠入厚厚的沙中,立即淹没了。

我想了半天,然后告诉她,不然就回来吧。

回哪儿?她说,从前的家里空空的没什么家具,回来住不了人。四壁都堆着杂物,她就算想请我去家里,都不知道让我坐哪儿。

我们还聊了一些儿时的事,她问我还记不记得我每次在躲猫猫的时候都会藏在同一棵树后面。当我被她捉住时,我总是死命地抱住那棵树喊道,“我不存在,我是空的!”多么奇怪的童年啊,我说。她让我现在再照着小时候的模样,喊一次试试。我做不到。我说,孩子睡着了,这次就别喊了吧。

稍后,我们同时挂断电话。我走进孩子的房间,用手轻轻摸摸她白净可爱的额头。孩子的眼睛仍然闭着,两只小手分别摆在脑袋的两侧。她的呼吸很轻很有规律。大概是听见我走近,她微微睁开了眼睛。她说,妈妈,妈妈……我说,星星别怕,妈妈在。她继续说,妈妈今天还没给我讲故事呢,能不能讲一个?我就这样坐在床边,看着我的女儿讲起了我最好的朋友的故事。她的故事应该还可以有更多别样的写法。我一直讲到了清晨,苍白的光透过百叶窗照了进来,在女儿醒来之前我都没有离开她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