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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逻辑与农民经验 ——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的一种读法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21年第1期  | 雷鸣  2021年01月19日16:54

内容提要:《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作为“乡土伤痕”小说的优秀代表作之一,揭示了“文革”给乡村经济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和对农民造成的严重精神创伤。不仅如此,作品还有更丰富、深刻的时代意蕴。老农许茂不同时期之转变,透递着国家权力与农民自身逻辑如何弥合裂隙的问题。小说编织“三角恋”故事,叙述其中的人物表现与情感选择,不但批判了极“左”代表人物的丑恶,也揭示了乡村传统文化的因袭给农民带来的精神奴役。同时,也表达了新时期初国家意识形态对理想青年的一种角色期待。

关键词:周克芹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 “三角恋” 农民逻辑 角色期待

周克芹的长篇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发表于1979年第2期的《红岩》杂志上,最初由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出版,并于1982年荣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小说真切再现了1975年前后四川农村的生存图景,揭示了“文革”给乡村经济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和对农民造成的严重精神创伤。在数量颇丰的“伤痕文学”作品中,它被视为书写“文革”时期“乡土伤痕”的优秀作品之一。

小说虽然是对“文革”极权政治下的乡土现实与农民生活的反映,但特别之处在于,“不醉心于对那个苦难年代中撼天动地、溅泪惊心的重大事件的直接描绘,而致力于对农村中普通人的普通生活的细致描写,从生活的丰富多样性的诸多侧面烘托出一个具体的历史时代来”①。的确,它没有正面描写“文革”中激烈的政治斗争,而是聚焦于一位老农民许茂的生活变迁及其女儿们在婚姻、爱情上的波澜。亦如周克芹后来发表的创作谈所言:“……是的, 就这样决定了。只需把我最熟的几个生产队的百十户人家,稍加概括,即可以写成一部长篇。不是么? 许茂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还有一些缺点的老头子, 他一辈子养了许多女儿,女儿们个个都是挺能干的,可日子依然过得不如意, 很痛苦, 他没有一个儿子。 他年轻时饱经沧桑,中年时有过一番雄心壮志 …… 现在他的家境比别人也富裕一点,但他害怕回到旧社会去, 他和他的女儿们,全是能人,个个都有自己的性格——这就构成了复杂的矛盾纠葛。”②正是通过许茂以及女儿们的爱情、婚姻这两个“剖面”,小说传递着丰富、立体的时代镜像。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点,拟进行再解读,探讨这部小说所蕴含的题旨。

一、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的张力问题

1949年后,在中国的乡村治理中,“中国共产党是依靠政策将亿万分散而又散漫的农民组织到政党和国家体系中来,对其行为加以规范,进行制度性整合的”③。政策是国家规制乡村社会的常规手段,代表着国家权力将国家意志传递给农民,将乡村及农民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比如,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在乡村相继实施了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人民公社化等政策,即国家权力以实施集体化的国家意志,对中国乡村社会进行的全面而深入的改造。

当代表国家权力的政策输入乡村社会时,为保证国家意志落实到乡村,国家往往对某些行为予以允可,或者对某些行为禁止,这种规范行为边界的逻辑,被视为“国家逻辑”。但农民基于自我生存、传统积淀、心理惯性、村落文化、自然资源禀赋以及自身能力、性格的原因,亦会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不妨名之为“农民逻辑”。当 “国家逻辑”与 “农民逻辑”之间产生张力与矛盾时,农民通常会依据自有逻辑,采取如高王凌所说的“反行为”——与国家政策规定相悖的“反道而行”的行为。“事实上农民远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制度的被动接受者,他们有着自己的期望、思想和要求。他们一直有着‘反道而行’的‘对应’行为,从而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修正,或是消解着上级的政策和制度。”④在19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进程中,那些在土地改革中获得土地,进而希望发家致富的农民,就对合作化运动表现出大量“反行为”的抵抗。“相对地说,中国合作化的完成,远比苏联合作化顺利,但是除了公开的叛乱,几乎俄国所发生的一切农民抵制形式——退社、减少生产性投资和活动的水平、屠杀牲畜、散布谣言——都在中国出现了,虽然较轻。”⑤对此,“十七年”时期的农业合作化的小说不乏有大量的表现,《三里湾》中的“范登高”在土改之后分了好地,就想着自己发家致富,对开渠、扩社之类集体事情从不上心,而是忙于买骡子,雇人进城贩货。《创业史》中的白占魁在赶农业社里的“官车”时,上大坡时也不肯下车。《山乡巨变》中的“菊咬筋”想着单干,因为担心自己与别人合伙喂养的黄牯要牵进社里,自己下足肥料的陈田与别人的瘦田搅和在一起。当然,在这样政治化的文学叙述中,书写“农民逻辑”的行为,最终目的是表明“国家逻辑”的正确性,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文本在反向推导国家逻辑“合法性”的同时,亦透递出“国家逻辑”与“农民逻辑”之间的裂隙与张力。

如果说“十七年”时期的农业合作化小说,表现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之间的张力,是“无心插柳”,那么周克芹则是“有意为之”。他更偏向于反思国家权力对“农民逻辑”强力切割所带来的危害 ——“我把自己多年来对农业问题、农民问题的思考,比较集中地写在了许茂老汉身上”⑥。正是通过对“许茂”这位老农形象的生动塑造,周克芹表达了国家权力与农民逻辑之间关系的深度思考。这种思考以“许茂的转变”为焦点而展开。

许茂在葫芦坝是深受敬重的庄稼人。就彼时乡村状况而言,许茂的生活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他拥有与众不同的气派、宽敞的许家大院。虽然没有儿子,但九个女儿都很能干,三个女儿嫁到了外地,八女儿参军,在军事院校学习,七女儿在连云场供销社工作,九女儿是大队里的团支书,三姑娘性格泼辣,夫妻恩爱、家庭生活和美。唯一让其不舒心的是大女儿早逝,四女儿离婚。他还是一个勤勉、热爱土地的庄稼能人。“许茂这块颇具规模的自留地,不是一块地,简直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⑦

不仅如此,许茂还有“爱社如家”的过往,壮年时代的他,走在合作化的前列。回忆起合作化、高级社年代担任作业组长的那阵,如何费心经营集体农副生产,他还是十分感动。在他看来,土地改革使他获得了土地,实现了年轻时拼命都无法实现的理想;当家里没有劳力,土地无法耕种就要破产时,互助合作运动又及时解决了他的困难。正是因为土改、互助合作化政策所代表的国家权力,顺应了许茂的生存逻辑,故许茂充满热情地拥护,投身其中。

可是在小说叙述的1975年,许茂彻底变了。他由从前的充满热情、干劲,“爱社如家”转变为心灰意冷、自私自利,拒绝一切集体活动,对热衷集体事业的人更是看不惯。他拒绝把多余的房子借给政治上处于逆境的大女婿一家住。他斤斤计较,反对工作组住进自己家,工作组组长送给他一片药,都坚持给钱。在他眼里,忙于农业科研的吴昌全,就是一个大傻瓜。

许茂转变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正如小说中工作组组长颜少春所说:“农民为什么跟共产党走呀——还不是因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给农民带来好处……可是,后来这只船像搁在浅滩上,走不了啦!贫困像鬼魂似的跟着他们。特别是这些年来,党的政策总是落不到实处,想想嘛,在这种情况下,像许茂大爷这样的农民,他能不怀疑吗?能不想想自己的前程吗?”⑧许茂之转变,正是在农村实施极“左”政策的结果。在极“左”政策支配下的葫芦坝,集体的土地上的荒草都淹没了庄稼,高喊政治口号的人们,不仅不关注乡村里油盐柴米,反而想出种种“革命”的法子,不让乡下人过日子。为了生存,许茂不得不担惊受怕,先顾着自己。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许茂在乡场上看见一个寡母,因等钱给小孩看病急于出售手里的一罐油时,他还是趁人之危,硬着心肠低价买下,转手又高价抛售。正是这种极“左”政策与极端化管理的国家权力,粗暴打破了农民正常的商品贸易,不但给农民生活造成了极端贫困,也侵蚀着乡村传统伦理。

于此,小说通过许茂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提出了一个严肃的乡村政治命题:国家权力在乡村实施时,如何尽力弥合与“农民逻辑”之间的缝隙呢?具体言之,国家实施的乡村政策,唯适应乡村的客观情形,契合农民的利益诉求,农民才会积极参与其中。如果国家权力脱离乡村实际,对乡村社会过度干预或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时,农民出于自身生存逻辑当然会抗拒,乡村亦陷入困境之中。

二、极“左”之恶与传统之重

如所周知,“伤痕文学”出现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在当时国家意识形态的激励与规约之下,其话语实践的主要思想内涵,即是对“文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及意识形态进行批判与否定。《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亦然,不同的是,它既揭露伤痕,批判“文革”的同时,又揭示乡村传统文化滞重的“超稳定结构”,在农民心灵深处的“精神奴役创伤”。

在不少伤痕小说中,通常借助“三角恋”故事表达政治指向,以达到对“文革”之否定与批判。一般而言,这种“三角”情感的编码方式有两种:一是讲述一位女子遭遇拥有两个丈夫的尴尬。造成这种非常态的婚姻状况出现,正是荒唐的“文革”所致。如陈国凯的《我应该怎么办》,小说中的主人公薛子君,听闻丈夫在监狱中“自绝于人民”,唯一的亲人姑姑也自杀身亡,不禁悲痛欲绝,欲跳河自尽,被同学刘亦民救起,两人产生情感结婚,粉碎“四人帮”之后,前夫李丽文突然归来。薛子君面对自己都爱的两个丈夫,她不知该怎么办。这种人间尴尬,自是祸起“文革”。二是表现两女在一个男人之间(男为受迫害的一方)不同的情感抉择。在彼时的现实中,一个女子迫于政治形势会选择离开,但往往有另一个更美丽、年轻的女子,会毅然决然地主动爱上受迫害者。如此安排,一方面符合读者的审美期待——好人总会有好报,另一方面有劝谕之效,即只要你是属于正义一方,即使处于受迫害状态,亦能有佳人厮守,给政治受难人物以道义的支持与情感归宿的奖赏。如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中的一个“三角”即是如此,宋薇在“反右”运动中放弃了与罗群的情感,而冯晴岚则在罗群极端困难的岁月中选择与之同甘共苦。

《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的第一组“三角”是郑百如、许秀云、金东水。在此“三角”中,与上述小说的“三角”有着同样的政治意涵,就是政治受难人物,最终赢得爱情,获得情感上的一种道义支持。但表意却更加丰盈,小说在描写他们的情感纠葛中,既鞭挞了极“左”代表人物的人性丑陋,也借此“三角”揭示了乡村传统文化心理的滞重,给农民带来的精神负累。

小说一开头就写村民们对许秀云议论纷纷,猜测许秀云与郑百如离婚之后,为何还住在葫芦坝。在村民眼里,许秀云是个性情温厚的人,正是这样的好人,却遭遇不幸:从前秀云像花朵一般,没人不说她好,现在才过30岁,变得跟老太婆差不多。显然,这样的一个好女子遭遇离婚,过错自然在于男方郑百如。

许秀云之所以与郑百如结婚,恰是郑百如道德败坏的恶果。十年前,花花公子郑百如趁机强奸了许秀云,软弱的许秀云只得忍气吞声,与之结婚。郑百如作为极“左”的造反派,有着这般禽兽行为。政治上的极“左”人物,道德上也是如此不堪。政治问题的道德化修辞,是中国当代文学常见的叙述策略,尤其在“十七年”的革命历史小说中很常见,政治上的反动者,首先是破坏基本道德秩序的敌人,先行就被置于伤天害理的位置,比如《林海雪原》中的土匪,往往在男女关系上都有劣迹淫行。与此类似,在清算郑百如作为极“左”代表人物的政治危害之前,小说先把他置于道德缺失的“流氓”位置,由此,对郑百如之类的人物的谴责自然强烈而尖锐。这种政治化的道德修辞,正是挪用了民间道德文化资源,加大了对极“左”人物谴责的力度。

许秀云与郑百如结婚的原因,缘于郑百如的流氓行径,先是从民间伦理道德的层面,对郑百如予以否定。叙及郑百如与许秀云离婚的缘由,则进一步揭示了郑百如不但有流氓之品性,更是政治上的“恶棍”。他在“文革”中成了大红人,坏事做绝:带别的女人回家睡觉;挖空心思诬陷四姑娘的大姐夫金东水,暗地里偷盗粮食筹划投机倒卖;纵火烧了金东水的房子;以刀威胁许秀云,不许说出他的罪行;在葫芦坝掌了大权的郑百如要换老婆,最终与许秀云离婚了。凡此种种,“造反派”郑百如之流,可谓恶行累累。

如果写郑百如与许秀云之结婚、离婚的缘由,更多的是从个人道德层面对郑百如这类极“左”人物的揭露与批判,那么进一步叙述郑百如为与许秀云复婚,甜言蜜语、虚情假意,心狠手辣而耍弄阴谋,以及在工作组面前的种种表演,则立体、全方位地显示郑百如作为极“左”政治“阴谋家”的令人可怕之处:其一,为人虚伪。装出痛改前非的样子,表示后悔与许秀云离婚,博取许茂老汉与三姐许秋云的认可,以致许茂老汉与三姑娘夫妇都认为,郑百如原来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多次编造假话欺瞒、哄骗工作组成员齐明江,也赢得了齐明江的好感与信任。其二,诡计多端、心机叵测。他要与许秀云复婚,并不是真心悔改,而是担心自己犯下的罪行(如放火烧掉金东水的房子),被许秀云觉察告发。他夜伏于许秀云的房间内,被发现后惊慌逃走,后又诬陷是金东水所为,还在葫芦坝到处散播金东水与许秀云有私情的谣言。其三,在政治上谄媚上级、见风使舵。开会结束,他能举出各种理由坚持送工作组的成员回到住处,并一路上汇报工作;早晨去赶场,也跑到公社书记那里汇报葫芦坝的工作;平日里对工作组组长颜少春百般恭敬顺从,当得知有可能被安排进“学习班”,心里狠骂颜少春的同时,开始预设“防线”。其四,不切实际,极“左”冒进。为实现粮食生产的“跨纲要”,他在决算工作上夸大、虚报粮食数目;在葫芦坝的“远景规划”上,为赶潮流,不切实际地提出把葫芦坝的丘陵、山地削平造田的“小平原”规划。

总之,小说对“文革”极“左”政治的揭露与批判,不是通过正面书写政治斗争,而是通过郑百如以卑劣之法与许秀云结婚,又因恶行多端而离婚,再别有用心要求复婚,最后复婚不成的婚姻纠葛书写伸展开来,真切地表现了“文革”极“左”的代表人物郑百如灵魂的丑陋、道德的卑下,以及郑百如为代表的极“左”做法给乡村建设带来的严重损害和给农民内心造成的严重创伤。

如果小说叙述郑百如在这组“三角”中的表现,旨在批判“文革”极“左”人物之恶,那么对许秀云所作所为的叙述,既展示了丰富的历史意蕴,又塑造了极具艺术魅力的中国乡村女性形象。许秀云“是个爱好的女人”。“即使是在这样心情恶劣的倒霉的日子里,她也不能让自己随随便便地睡在肮脏阴暗的地方。”⑨但一开始她并非生活的强者,在被郑百如强暴之后,她不敢向任何人声张。结婚以后,她仍心存幻想,渴望幸福的家庭生活,即便随着时势逆转,郑百如的淫威愈加嚣张,她仍坚持维持名存实亡的家庭。于此,不难看出,许秀云之所以甘愿含垢忍辱,表明看重贞节、名声的传统文化因子,在许秀云心灵深处有着幽远、沉重的积淀。

可是,郑百如最终还是遗弃了她。幻想的破灭,激起了她直面生活的勇气。性情温良的她忍受了太多屈辱,离开郑家亦成了她生活与性格的转折点。出于母爱之心,她不惧葫芦坝的闲言冷语,细心照料大姐病逝后留下的两个孩子长秀、长生,此时,对姐夫金东水的爱还有几分犹疑。随着郑百如不怀好意的复婚计划步步紧逼,许秀云表现得很刚强,对金东水的爱愈加坚定、炽热。不理郑百如的软硬兼施、不畏父亲的鄙弃、不顾三姐的误解,更不计金东水正处于政治逆境,她勇敢而坚定地爱着金东水。“集市是农民走向社会化的第一步, 是当地社会文化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公共空间。”⑩为宣示这种爱情,在连云场的集市上,她有意在众目睽睽之下与自己的大姐夫金东水一家人,亲密地行走在一起。

从饮泣缄默,逆来顺受,到勇敢抗争,及至反抗中的绝望(两次跳水自杀),许秀云表征了中国乡村女性的“国民性”典型特质——她朴实、善良,勤劳、富有博大的爱,但中国传统文化的贞洁节烈观念、男权思想,在她身上又有着沉重的负累与羁绊。

在这组“三角”中的另一个男主角金东水身上,小说亦寄托了对“极左之恶”与“传统之重”的题旨。金东水当兵复员后回到葫芦坝,担任村支部书记,他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建设、发展葫芦坝,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却在“文革”中,被当成了复辟“三包一奖”的典型,被停职检查,房子也被郑百如烧掉,只能蜗居在守水的草棚子里。支部大权落到造反派郑百如手里,葫芦坝一片萧条,土地丢荒,社员们年年靠吃国家救济。尽管金东水处于如此受迫害的逆境之中,他仍然坚定信仰——“不相信葫芦坝的生活会永远这样乱纷纷下去”11,还在不断地学习,把精力放在了葫芦坝未来蓝图规划上。

就是这样有信仰、有担当、有见识的干部,依然摆脱不了乡村传统文化的束缚,他畏惧流言蜚语,认为“什么样的打击迫害都好忍受,什么样的屈辱终有澄清之日,惟独那样的男女间的闲话受不了!那是伤风败俗的事情”12,面对许秀云的炽热而深沉的情感,他只能避而远之。最后在工作组组长颜少春的帮助下,金东水复出,也接受了许秀云的爱情,但前期的优柔寡断,充分说明即便是乡村的优秀分子,也很难摆脱乡村传统的沉重枷锁。当然,小说这样的结局安排,与其他伤痕小说如《天云山传奇》《芙蓉镇》的写法大体一致:政治受难人物苦尽甘来,复出重新担当重大使命,并收获新的爱情,算是对受难的正义者之情感奖赏。

因此,在郑百如、许秀云、金东水这组“三角”中,通过叙述他们之间爱情、婚姻的建立、解体、重组,小说既表达了对极“左”势力的强烈控诉与批判,也展示了乡村传统文化之滞重,同时宣谕了历史重建的信心。

三、新时期的青年角色期待

正如前文所述,新时期之初,伤痕文学承担的意识形态使命,自是揭示“文革”之创伤,从而否定与清算“文革”的极“左”路线。但有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是,在彼时的青年一代人当中,有相当多的人都曾是“文革”中的“红卫兵”,盲目、狂热地追随“文革”极“左”路线。否定“文革”亦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对青年的重审问题,故不难发现,伤痕文学对青年形象的塑造,不外乎三种类型:一类是被愚弄的受害者形象,最典型者是刘心武的《班主任》中的谢惠敏、宋宝琦;一类是本身即是极“左”的代表人物,罪恶的制造者,如郑百如;还有一类是介于这两者之间,既是“文革”中的受害者,在一定程度上又充当了“文革”极“左”势力的打手、帮凶,如卢新华的《伤痕》中的晓华。客观地说,这三类青年形象,在承载反思“文革”的意识形态使命方面,有着重要的文学史价值和社会学意义。

但在“文革”结束与“新时期”开始之际,国家意识形态的诉求,不仅止于揭批十年动乱,还有为新时期国家现代性工程重启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的功能,即询唤社会全体成员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目标。青年自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与动员对象,但这三种颇类“戴罪”、背负着沉重历史包袱的青年形象,很显然无法承载这种意识形态诉求。

熟悉现当代文学史的人都知道,青年形象一直见诸于自五四以来的文学叙述中,或意味着与传统决裂,反抗旧秩序的新生力量,如巴金的《家》中的觉民、觉慧,路翎的《财主底儿女们》中的蒋纯祖;或者是一种新型社会制度及秩序的拥趸者、建设者甚至开拓者,如在当代文学中被塑形为“社会主义新人”形象,柳青《创业史》中的梁生宝、浩然《艳阳天》中的萧长春等。毫无疑问,在向新的现代性目标挺进的新时期,虽然时代主题发生了嬗递,但依然需要的是“社会主义新人”式的“接班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现代化目标而奋斗的有理想、有激情、有献身精神的青年。这也是国家权威话语对青年的角色期待。在这种情形下,不少伤痕小说在揭批“文革”的同时,不由地转向“文革”之前的历史时段,尤其是“十七年”阶段寻求精神资源,以形塑契合国家话语期待的“新青年”形象。

应该说,写于1979年的《许茂与他的女儿们》,很敏锐地触及了这样一个时代主题。这种意识形态的旨归,与对“极左之恶”的批判类似,亦同样包蕴于一组“三角恋”之中,从叙述者对许贞、许琴、吴昌全这组三角关系中人物不同情感的态度与道德评判,不难以足见之。

七姑娘许贞,是一个集轻浮、世俗、幼稚、单纯于一身的青年。她不甘心埋没于乡土,通过关系脱离了农村,在连云场供销社上班,对待工作敷衍塞责,全部心思花在了吃喝穿戴上。在“十七年”文学中,如果一心想离开乡村、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往往是批判、贬抑的对象,叙述者对城市与物质欲望的恐慌,隐含着强烈的道德焦虑。《创业史》中梁生宝未能接受徐改霞的情感,缘于徐改霞想要进城。在《我们夫妇之间》《霓虹灯下的哨兵》等作品中,同样表现出对脱离乡村生活,追求物质享受的道德焦虑。与此类似,对许贞不安于乡村生活又耽溺于物质享受,小说借九姑娘许琴视角,亦流露出强烈的道德焦虑与鄙夷:“老九向来看不起七姑娘在连云场的生活方式,她为老七的浅薄无聊而感到羞耻……许贞那不高的身材、漂亮的脸蛋,高耸的胸脯,粉红毛衣、花呢外套,衣服上飘出来的香水味儿,这一切在九姑娘眼里,真是显得俗不可耐,使她厌恶极了……”13如此女青年,怎么可能是热爱农村,整日埋头于农业科研的吴昌全之志同道合者?故许贞狠心地抛弃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当然与小说设置的“理想青年”(容后详述)分手,许贞在爱情上自然会遭遇多重曲折——先是与小学教师小刘的恋爱告吹,后又上了骗子小朱的当,在连云场的集市上当众出丑。

被许贞弃之而去的吴昌全,究竟是个怎样的青年?其实,在小说中,无论其外貌,还是内心想法以及行动上,均显露出特有的“卡里斯玛”式气质,他完全不同于一般的乡村青年。首先,他相貌堂堂、身体健壮,充盈着生命的活力。即便在很反感他的齐明江眼里,他也是威猛、高大的——宽肩、虎背、魁梧挺拔的身架子像座铁塔。在九姑娘许琴眼里,更是散发出充满魅力的生命光泽:“他那高高的身材,宽宽的肩膀,匆匆忙忙的脚步,英俊的面孔,轻锁的双眉,蓬松的头发……都在她心里生了根。”14一个热衷于农业科研的乡村知识分子,小说却为何把他的身体状貌,书写得如此阳刚、富有蓬勃的活力?“身体不再只是一个会受到生老病死等现象纠缠的生物体,它可以在集体意志与价值的指导下,生产出多有利于这些价值与意志实现的历史条件,从而使这些价值与意志变成真实。”15这里的身体书写,自然隐喻着政治内涵:在新时期开启社会主义建设新征途之际,国家意识形态对青年的期待,必然是健康的、富有生气的,也暗合着在新时期时代精神的一种期盼。其次,他有胸怀国家的理想,对乡土无比眷恋。他安于乡村生活,专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会选择离开乡村,但从没有动摇建设新农村的决心,哪怕是许贞对其旧情复萌,要求他一起离开农村。即使在表达对过去恋人思念的日记里,也吐露这种心系国家的情怀:如果所有的农民都要求离开农村,那么谁来生产粮食?没有农民,土地又有什么用,国家不是要完蛋么?再次,他是一个实干家。他倾注于钻研农业科研,“像条牛一样,就只晓得钻他的科研学问,啥都不想过问”。16当别的队还不愿意成立科研组的时候,他的科研组的试验地已经格外夺目,似乎是葫芦坝的一颗“明珠”。当齐明江作空洞无物的长篇报告时,他惦记着的是“霜前花”试验。最后,他酷爱学习,对科学精神的追求,有着不可更易的执念与“痴情”。对葫芦坝的人们不够吃,生活不富,他坚定地相信:依靠集体力量,用新的科学办法,就能解决这些问题。他刻苦钻研《遗传学》,深夜不是读书,就是摘录农业科学知识。平常沉默寡言,一谈起农业生产的科研问题,他便能滔滔不绝。

尤有意味的是,吴昌全所具有的生命活力、理想情怀、实干精神、追求科学等精神特质,与后来“改革小说”塑造的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形象,极为吻合。这一点,不难理解,“询唤”和“规训”青年,使之成为契合国家期待的现代化建设者,正是新时期初文学现代化想象的意识形态使命之一。由此言之,对吴昌全这个人物形象的建构,恰切地表征了一个民族国家在现代化渴望与焦灼之际,对青年的一种角色期待。

吴昌全这样符合国家意识形态期待的“理想青年”,当然不可能是爱情的“零余者”,终归有爱情加之以“青眼”。九姑娘许琴就倾心爱恋着吴昌全,憧憬着与吴昌全在一起共同劳动、并肩作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生活。与许贞不同,许琴不是那种迷恋穿衣打扮的俗气女子,她是吴昌全的志同道合者。由此可见,在上述爱情“三角”中,个人的爱情选择,包含着时代的意识形态命题,契合新时期国家意识形态的“角色期待”的青年,往往会获得志同道合者的爱情,那弃之而去者,则一定是浅薄者。

结 语

总之,这部“乡土伤痕”小说与新时期初的大多数伤痕小说一样,建构了符合当时主流意识形态所迫切期望的话语秩序——批判、反思“文革”极“左”政治;由此矛盾得到解决,在新的基础上萌生希望与光明。但这部小说与其他伤痕小说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表达时代政治主题的同时,立足于地域文化底蕴,诗意描绘了川西地区特有的乡土风光与民风民情,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伤痕文学”的艺术品位,代表了彼时伤痕小说所能达到的艺术高度。然而,太多直白的议论、抒情,以及“光明尾巴”叙事程式,还是带有那个时期伤痕小说的通病。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百年乡土小说与乡村文化变迁的关系、启示研究及文献整理”(项目批准号:19ZDA273)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吴宗蕙:《深谷中的幽兰——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的许秀云形象》,《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6期。

②⑥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创作之初》,《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6期。

③徐勇:《“政策下乡”及对乡土社会的政策整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8年第1期。

④高王凌:《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页。

⑤[美]R.M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06页。

⑦⑧⑨1112131416周克芹:《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4、31、218、52、184、148、97页。

⑩雷鸣:《乡村变革与社会主义实践的空间政治——论中国当代小说的“集市”叙述》,《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9年第1期。

15黄金麟:《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1895-1937)》,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