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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学选刊》2020年11期|王梆:路易逊的伦敦
来源:《中华文学选刊》2020年11期 | 王梆  2020年12月01日08:12

有人说,2020年的疫情,将为移动时代画上句号,人类将回到各自的部落,过起自保、封闭、敌视的洞穴生活。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曾在伦敦,确切地说,在路易逊(Lewisham)的伦敦生活过。

本性上说,我是个宅人,用唾沫和泥把自己砌起来便可耗过前半生,后半生再专心致志地做关于飞越的梦,圆满。但这种“宅人哲学”位移到英国之后,就渐渐变得难以为继了,其中一个原因是天气。英国的冬天是个讨厌的、无所不在的怪物,伸着一条长满冰刺的舌头,没完没了地舔着你的脊背和脚趾。砍柴要扮成雪山飞狐,半夜上山,非法而低效;加油站门口捆成一束的木柴,鹅颈般纤细,两分钟就火化了;炭也是,二十五公斤,十一点九九英镑一袋的炭,估算好燃烬进度,审时度势地烧,也不过三天。没有暖气片吗?有是有的,但对于我们这种小户人家,晾衣房是绝对的奢侈品,只能向英国小市民学习,买几只暖气片专用的晾衣排钩,按纤维尊贵度,把湿衣服分成三六九等,层层叠叠摊上去。哪儿有暖气片,哪儿就有湿衣服,就像哪儿有生活,哪儿就晒满了生活的尿片一样。

室外虽然也很冷,但运气好的话,就会遇见太阳。太阳总是戴着一顶英气十足的船夫帽,驱赶着火焰色的四轮马车,向每一个路人,无差别地挥洒着免费的、不含洗衣液味的暖气。所以只要是晴天,哪怕举国上下都在倒春寒,你也能看到有人在草地上瘫成仰泳状,身边搁着一本陪泳的诗集。夏天的太阳就更诱人了,除了船夫帽,从头到脚一丝不挂,像从神谕中出走的罗马灶神,全副身心沉浸于勾引,双瞳剪水,目光如炬,不仅浅山和青草全军覆没,就连热爱黑暗的深海巨章,也忍不住浮出水面,像吸猫一样,触足绽放,猛吸眼前那妙曼的灵光。当然,也只有寒温带的太阳才有这般魔力,我以前在亚热带遇到的太阳,几乎通通都是悍妇,年纪轻轻就爱上扒皮。

英国夏天的太阳不但妖冶,还很流连,入夜九、十点也不肯离席,给人一种“光阴银行”的幻觉。为捉住一截太阳的余息,我经常迷路,加上天生的路盲潜质,迷路迷到自成一格,仿佛不迷路就会失去人生方向。

位于伦敦东南部的路易逊,是我在英国的第一个落脚点,也是我“迷失伦敦”的第一站。从我租的布罗克利(Brockley)“无敌街景小阁楼”,到路易逊的露天集市,间距不到两英里,就经常被我神清气爽地踩出三四英里来。反正我也不是特别有所谓,伦敦没有死角,只有时间。码字为生的我也一样,盘缠没有,时间大把。只是苦了那些手足并用,为我指明方向,最后发现我又莫名其妙回到原地的路易逊人。

路易逊是一块“重庆大厦”的拼图版,路易逊人大部分看上去比我还黝黑,这是因为祖上来自非洲和加勒比海等地的移民,占了当地人口的47%,因此路易逊还流传着近一百七十种异族语言,它们像热带鱼似的,在寒温带的大街小巷里畅游。只需把耳蜗里的隐形接收器稍稍朝某个方向定位,再把心跳固定在一个相对舒缓的频率,就能听到那些悲伤或深情的声音。

在闹市中心,聆听鸟叫的过程,也是一样的。

当然,只要我一开口,这些美丽的声音就消失了。剩下的是滑行元音+牙买加+伦敦南部英语,或伦敦非裔工人阶级英语+Faithless(“无信念乐队”,英国本土的一支多族裔电子乐队)的说唱。这里wicked的意思,不是邪恶,而是“酷”,上帝是一个DJ(《上帝是一个DJ》是“无信念乐队”的成名曲之一),辅以黑人特有的,局部用力过猛,整体却协调完美的肢体语言。

“可看到前方那个剃头店?不,不,不是发廊,是剃头店!对,对,转进去,不要跟别人进店,要一直走,看到一座公园,那有个门,它不是正门,是后门。你必须从后门走到正门……对,对,免费,英国的公园都免费。出了正门,朝左拐,直走,过了第三个十字路口,向右拐,就是露天集市了,那里有座维多利亚钻石年修的钟楼。你会找到的,祝你好运!”

路易逊地处波澜不惊的小山丘,上面覆盖着树林、花园、房屋、铁路和街道。山丘的底部是看不见另一个山丘底部的。路易逊随处可见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联排住宅,不时闯入视线,混淆着记忆的套盒。许多建筑,不管内里多么迥异,按伦敦城那堪称文物级别的市容管理标准,其外表几乎和三百年前无异。窗门不是桦白色,就是邮筒红,要不就是那种和女王鞋帽匹配的皇家蓝,门前的袖珍花园,也几乎长得差不多,不是鹿蹄草,就是葡萄牙月桂……等我好不容易找到那座“维多利亚钻石年修的钟楼”时,路易逊的露天集市都已经快打烊了。

因为临近打烊,本来就已便宜得让人咋舌的果蔬花卉,再次拼盘放血,买一送一。十五个有点过于温软的橙子,一英镑;二十四个工业养殖大鸡蛋,一点五英镑。从路易逊火车站蜂拥而出的下班人群,走过路过,绝不错过,只是恨不得开拖车来,再坐热气球回家。

和保守古旧的英式住宅区相比,露天市场简直是一个异域世界:滚着金黄豹纹的衣料,涂画着绿色番杏或海南瓜花的橙色桌布,形状奇特的深海冻鱼,似是而非的甜点,足以令象群和斑马失色的大件首饰……从日常生活用品到虚拟世界用品,应有尽有。各种小摊,沿着中心大街(highstreet)的主干,一线排开,踮脚也望不到尽头。摊主中不乏非裔女士,眼珠黑亮,眼白澄清的黑色小孩儿,猕猴似的,勾在母亲那健壮顶翘的臀部上。

打烊前十分钟,我的购物欲达到了顶峰,除了那座被鸽屎覆盖的“维多利亚钻石年修的钟楼”以外,几乎什么都想买。无奈囊中羞涩,只好抱着两颗西班牙大白菜和一盘巨型香蕉,悻悻而归。

一位戴着金项链,肩膀上有部族刺青的非裔小哥,用标准的伦敦南部口音反复告诫我,它们可不是普通的香蕉,是一种叫“普兰霆”(Plantain)的车前草大蕉,必须烤熟才能吃。

没想到,第一次品尝普兰霆,我就吃到了加纳国粹“卡拉维拉”(Kelewele)。话说我租住的阁楼底下,有一个荒草萋萋的后院,主要用来晒衣服。一楼的租客是一对小情侣,姑娘来自加纳,高挑性感,声音沙哑,在伦敦某自杀热线做接线员,她的荷兰男友通常在地铁口卖无限流量上网卡。小情侣热爱普拉提、说唱乐、涂鸦艺术和公平贸易,还不时在后院聚众烧烤。冷冻肉铺买的便宜鱼肉,必须加神秘繁复的香料,才能去掉雪柜的密封味。所以只要我晚几分钟收床单,纤维里就会渗入一股奇异的焦香,让人饥肠辘辘,辗转难眠。

好在加纳姑娘非常豪爽,不管你如何假装拒绝,她死活都能把你拽下楼来。所以很快我就成了她的常客,脖子上挂着一只相机,以“美食配美照”为名,混迹于她的烧烤档中。眼见那种叫普拉霆的,任凭我如何用力也做不到皮肉彻底分离的巨型香蕉,到了她的手里,三下五除二,就被剥皮去梗,剁成了小圆块,再扔进滋滋冒泡的葵花籽油里浸炸,一直炸到金黄为止,最后佐以姜丝、辣椒粉和海盐。加纳姑娘说,它叫卡拉维拉,是加纳国粹。它让我想起了我的小学门口那久违的地沟油炸番薯饼。为了吃卡拉维拉,我烫伤了舌头,弄脏了领口,怕显得不善交际,还主动交代了一段狗血情史,中间那层香浓酥化的蕉甜,至今难以忘怀。

时值世界杯,满街都是随时准备决斗的人,气氛紧张热烈,加纳姑娘也难免情绪失控。原来她出生在一个“足球之乡”,她是老大,底下四个弟弟,足球是她和弟弟们维系血缘关系,共同掩护罪行,一起偷鸡摸狗的纽带。家里能踢的都踢扁了,除了煮鱼的铁锅。家门口的晒鱼场是童子军的演习基地,世界杯前一个月,她和弟弟们便已疯狂备战,在屋檐上插小国旗,用废渔网搭球网,和三街六巷的童鞋过招,踢得鸡飞狗叫,妈妈暴跳……据说加纳足球的乌龙城寨就是这样练成的。尽管直到2006年,加纳才好不容易挤进了世界杯。

加纳姑娘家因为鱼卖得好,所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有了彩电,在她那夸张动人的描述里,那可不是什么普通家什,而是一座3D影院。有渔船的开船来,没船的打五人摩的,实在什么都没有的,就砍一只普兰霆骑上去。人来齐了,辈分高又懂科技的,郑重其事地拧开电视,狂欢便开始了。加纳姑娘和弟弟们每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苦的是那些妈妈们,端酒送菜,洗碗拖地,直到最后一个球入网,才总算从一场旷世的疲倦里解放出来。

几乎每个路易逊人都有一段“加纳往事”,长在黑夜的身体里,被墨色的胆汁包围着。白昼是看不见的,只有月亮和夜莺,才能偶尔将它唤出来。

那是2010年,我初来乍到,像一只南方的壁虎,掉进了冰窟般的伦敦。我租住的“无敌街景阁楼”,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遗留建筑。租它,不是因为贪恋文物,而是因为房租便宜。便宜的原因有几点,一是老式木窗,木框已变形,且无双层玻璃,也没有家具和洗衣设备;二是中下层民宅改装的出租屋,肉小皮薄,墙里一半是砖,一半是像砖一样坚硬的寒风,外加隔壁的对话和绕梁不绝的古怪回音。暖气倒是有的,就是昂贵,连奈保尔那种级别的作家都觉得肉疼,我这种三脚猫就不用说了。当然,最终极的原因是,路易逊。

我被告知,路易逊鱼龙混杂,夜晚不要老出门,尤其是一个姑娘家。有个老朋友在通讯软件Skype上听了我的描述,甚至还皱了皱眉,我理解那是出于某种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路易逊充满了肤色、样貌、服装,甚至皮肤质感与我完全相异的人,彼此的语言、文化以及成长背景也截然不同。但我并不觉得他们可怕,也不想疏远他们,因为他们也没有谁刻意疏远过我。在“陌生和未知”这个层面上,我们是平等的。这种平等观一旦建立,剩下的,就是交流问题。

你知道去哪才能买到筷子吗?我冲着一个包着头巾,感觉像是刚从骆驼上跳下来的阿拉伯人问道,他二话不说,几秒钟内,便画好了一张通往唐人店的地图。而加纳姑娘却觉得根本没必要花那个钱,悠悠然打开电脑,刷出了一个叫“自由循环”(Freecycle)的物品交换网站,并盯着我完成了注册。“自由循环”简直就是阿里巴巴的山洞,几乎什么都有,只要输入想要的物品,再输入邮编,几英里内的同类物品,新旧不一,便呼啦一下冒出来。比如输入“洗衣机”,果然就呼啦一下十几台,写明了没有损坏,摆在物主的杂物间或洗衣房里,擦得干干净净,一副“快来认领我”的着急模样。这阵仗,闲鱼、鲜衣网或贰货都无法媲美,毕竟是免费的午餐。

我在“自由循环”上认领了一台洗衣机,一个日本大海碗,一大扎竹筷,一套令时光倒流三十年的呢子西装,一棵金钱树,以及几个标注为“隐形鞋架”的收纳盒等。与其说我爱上了旧物,不如说我爱上了凭认领旧物,走家串户的时光。

有的物主住在超大的宅邸里,有漂亮的花园和处置不完的新欢旧爱,大到手风琴、钢琴、衣柜、床垫、冰箱、电视机,小到纽扣、窗帘、鞋子、碟子……网上贴出广告,依然无人问津,就在前花园摆个露天摊子,把想清走的东西放在里面,摊子上贴一张“请自取”的条子。那种连不要的相框也擦干净,旧皮鞋还附上鞋盒的物主,不是有身份就是有强迫症;而那种连厕纸架或针线包也要慷慨相赠的,多是受过良好教育,热衷环保,秉信多元主义的中产阶级白人。

穷困潦倒的物主当然也随处可见,此地混不下去,必须到别处谋生,退房时捉襟见肘,甚至没有余钱,将搬不走的家什家电运到郊区的大型废品回收中心,只好眼巴巴地等着我这种初来乍到的新人认领。马足车尘,搬进搬出,俨然已是路易逊的常态,那种叫“Van&Man”的小型搬运车加司机,因而在此过得风生水起。司机们通常是孟加拉人或土耳其人,个头不高,力气却不亚于托塔李天王,收费也挺便宜,且一旦开启话痨模式,就很难关上。毕竟又当老板又当搬运工,分身无术,免不了牢骚满腹。

凭着“自由循环”,我感觉自己也一下子变成了路易逊人,和物主搭讪时,连口音都变得有那么几分路易逊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潜移默化”吧?安置好新家后,我就为自己办了一张巴士卡,它是伦敦海陆空里最便宜的,每周只要十六点六英镑。从凌晨到午夜,随上随落,遇上地理天才,一卡在手,便可无缝隙抵达伦敦任何一个角落——尽管我从未遇到过地理天才。

路易逊的双层巴士453,披着一身邮筒红,慢条斯理,摇头晃脑,半个小时的车程,可以拖上一个小时,但我还是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直接把我送到市中心的特拉法加广场。从广场下来,穿几个羊肠小巷,便是泰姆士河岸,那里是戏剧的天堂。有国家大剧院和各种小型剧场,还有一座和“客家圆楼”结构相似的环形舞台,全年上演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入场券五英镑,仅唐人街一碗牛肉面的价格,却相当好看,刀光火影,水磨功夫,连盔甲据说都是按都铎王朝的织物法,一针一线穿起来的。至今我仍记得自己站在一块黑色帆布里看《麦克白》的情景。听起来很魔幻,操作起来也未必不可行:钻进一块巨大的黑布里,经过密密麻麻的躯干,找到一个洞眼后,再将脑袋从洞眼里释放出来,继而进入首级的汪洋。《麦克白》是莎剧里最短的,对我来说,却形同中世纪一样漫长,必须睁着被舞台烟幕喷得血红的双眼,麻木地维持着某种待斩的姿态,还要大力击掌叫好,因为你不看别人,别人也会看你。

“观众也是戏”的传统,据说已经流传了很多年。观众席的灯光是永不熄灭的,这个惯例,直到二十世纪后,才有所改观。翻看英国剧作家约翰·盖伊(John Gay)的名剧《乞丐歌剧》1729年的铜版剧照,几十个演员,戴着怪兽面具,在砧板大的舞台上张弓射箭,管弦乐队则可怜地挤在右下角里,前后左右,全是涂脂抹粉的观众,个个堪称戏精,有过之而无不及。观众席,还是一个等级社会的三维体:假发盘得又高又峭,各种鲜花羽毛,像顶着一幅荷兰静物画来看戏的,一般是贵族,坐在剧院顶层妖娆的包厢里,摇着蒲扇,表面鉴赏,暗地鄙夷。离舞台最近,吹口哨,做怪样,不时和台上的尤物斗嘴取乐的,是中低阶层,在正规戏院里,他们出现得也最晚,据说直到十八世纪。

即使到了今天,上流阶层的绮罗珠履,仍是前戏中的重彩或社交场合的隐形名片。中下阶层当然也会不由自主地,套上他们的“做礼拜才舍得穿的衣服”(SundayBest)。寒酸是反社会的。除了印度人,几乎没人敢穿拖鞋入场。阶级是一件金缕衣,随时代更换样式,从彰到隐,延续至今,以至于我每次去看戏,都不知该往台上看,还是该往台下看才好。但彼时住在路易逊的我,其实是根本不懂那一套的,抢到一张低等的便宜票,在背囊里塞一袋苏打饼,就满头冰碴地冲进去了。连饮用水,都是趁中场休息,到厕所里去蹭的。

万幸的是,好的戏剧本身,是没有阶级的,比如爱尔兰剧作家马丁·麦多纳(Martin McDonagh)的黑色家庭史诗《里南村的美人》(The BeautyQueen of Leenane)。

那出戏我是在英国国家大剧院看的,也许是爱尔兰俚语用出了乔伊斯的水平,满场恶笑不断,却只有我一个人悲伤不已。因为它讲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在里南那样的一个破村庄里,有个老姑娘,四十岁了,仍和她那保守、狭隘、暴躁、绝对、动辄上演苦情戏的母亲住在一起。村里有人要移民去美国,临行前给母女俩发了一张“告别舞会”的请帖,结果也让这位母大给烧了。经历了一番和母亲的灵肉搏击,老姑娘才总算得以偷跑出来,等她终于赶上那场舞会时,她的暗恋对象,却在舞会上,给一个年轻女孩拐走了。村里的人一个个离开村庄,去了美国,剩下老姑娘,在母亲去世之后,穿上了母亲的毛衣,坐进了她的摇椅。

那是一出近乎极简主义的戏剧,没什么布景,道具也只是一张破摇椅和半只厨房,而老姑娘和里南村的影像,却死死地钉进了我的大脑,有如一个走出的梦想和一个无可救药的爱尔兰。我的心中,其实也有一个里南村,而我的母亲,此刻正坐在遥远的客厅里,像看守着一座空旷的凉亭一样,看守着它。

国王学院旁有家叫“灵感”的小酒吧,有段周末,每晚都会上演“独白剧”(Monologue)。它其实很像我们的单口相声,一个人,一张板凳,一只麦克风,一个小故事或一番宣泄,就是一场戏。专门为独白剧写剧本的作家,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三十秒广告的奇才,擅长浓缩的艺术,可以把一个人的一生,用十分钟讲完。“灵感”小酒吧里,每晚大概有十幕独白剧,也就是十个人的人生,悲喜交加,像极了《十分钟年华老去》那部电影。我曾一度是“灵感”的忠实票友,也曾一度跃跃欲试,兴奋地坐在453双层巴士上,一边凝视着过往的车流,一边彩排着属于自己的“独白剧”。“我藏着一个不可言传的,高于生活的欲望”(伍尔夫语),多好的一句开场白啊,可不知道为什么,往往直到散场,我却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背井离乡是一件让人心碎的事。背井离乡的人,能不露声色搬入伦敦金斯顿(Kingston)或里士满(Richmond)的,是少数中的少数。奇妙的是,回去的人,也是少数中的少数。除非谁有幸在家乡获得了更好的机会,像牛津大学人类学者项飚的著作《回归(Return)》里的国际移民那样,及时为稻粱谋,向水草茂盛的地方前进。

在路易逊混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总算混熟了几个朋友,他们无一例外,全是移民。曼伽(Manjit)是一位英籍印裔独立电影导演。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正在为一家社区机构工作,半职,专业寻访被人用毒品诱惑,流落街头的青少年,并为他们提供戒毒所、避难所、心理咨询之类的帮助,业余拍摄纪录片。

当时我正巧也刚拍完一部纪录片,我的制片人曾在日本放送协会(NHK)工作,NHK在伦敦有个工作室,我就那样跟着到伦敦来了。我的作品反响不错,在位于路易逊的金史密斯学院还获得了放映机会,就这样认识了住在邻街的曼伽。

曼伽皮肤黝黑,浓眉大眼,曲线粗犷,骂起人来连皮带骨,粗口连篇,令我十分敬仰。

我们有时会一起去印度摊档找便宜的咖喱饭吃,有的店员显得十分生手,像是拿旅游签来的,貌似既未成年,也没有合法的工作许可证,笑起来无精打采,全无宝莱坞大片的活力。曼伽告诉我,他们可能是黑工。黑工过得最苦了,曼伽叹道。我听了,有点触动,却也不以为然。后来我去唐人街打工,亲身接触了不少黑工,才发现他们真的是很苦。不少从福建坐集装箱来的“未落档移民”(undocumentedimmigrants),黑了十年,还没有拿到身份,每天打十几个小时黑工,时薪不到三英镑。有个闽南话说得糍软的年轻女人,在一家中餐馆的地下室里切菠萝,皮肤白皙,行动能力也极强,还会用西人的叉子和夹油条的长足筷做“不求人”,对付那几百万只肉眼不可见,藏在菠萝表皮细胞底下,被冷藏起来的痒痒虫。即便如此,她也要黑上个十年八年,才能从地下室里堂而皇之地走出来。

黑工们住在只有几张上下铺的板间里,或者蜷缩某只桥洞下的隐蔽部位。我在唐人街资料中心做义工时,还遇见过一位女士,说话躬腰低眉,极有礼貌,穿着也相当得体,全副家当加起来,却只有一只手推车,上面挂满了黑色塑料袋。

唐人街有个叫“法兰西圣母院”(Notre Dame de France)的教堂,推门进去,里面播放着诸神的音乐,一片祥和宁静,长椅上却常年躺着零星的黑工和无家可归的人。那种做礼拜的长椅,窄如上帝的额头,天生有种苦行的意味,没有一定的信仰或技巧,别说躺着,就是坐着,都会冷不丁掉下来。

曼伽拍了很多青少年黑工的素材。有个少年,眼眶深不见底,眼白几乎完全消失,身上除了一套运动衣,一无所有。大半年前,他收到一家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交付了昂贵的学费和签证费,到达伦敦之后,这家学校却人间蒸发了。他自觉“无颜面对已为他耗尽一切的父母,以及家中一大堆嗷嗷待哺的弟妹”。白天,他在街上乞讨,拣垃圾吃,晚上便蜷缩在某家银行的屋檐底下。他自2009年就开始吸毒了,因为冬天的夜晚实在是太冷了。

上瘾之后,他便成了廉价的贩毒工具。2010年,本地小毒贩一周的收入约四百五十英镑。而这个少年因为是黑工,就算每天跑单,也赚不来三餐,毒瘾泛上来,还得去偷去抢。他一面说,一面哭,我虽然听不懂印度英语,看着也很伤感。可好话坏话说了半天,他就是死也不肯回家。

还有来自叙利亚的难民贾马尔(Jamal),在人均只有零点一平方米的人蛇船上,蜷至双脚近瘫,以致到达落霞满天的萨摩斯(Samos)岛时,只能像断腿的鳄鱼那样爬上沙滩。当他被营救组织发现时,几乎已被晒干,全身挂满了海带和塑料垃圾。在很多人一致认为僧多粥少,低端人口须自动消失的时代,他竟然奇迹般地,拿到了六个月的欧洲签证。随后一年,他把自己彻底黑掉,靠打各种黑工维持生活。如果英国的移民政策十五年保持不变的话,他将在十五年后,获得永久居留权——为了适应身份遗失带来的心理不适,他不得不在他那“一半是弹簧床一半是神龛”的陋室里,通过真主的指示入眠。

像他们那样,不符合难民条件,无法申请庇护,只能黑在伦敦的人,仿如密林里的寒鸦,平日仿佛不见,枪声一响,就激起黑云一片。

“他们为什么不回去呢?”每当有人流露出类似的疑惑时,曼伽就会露出意味深长的冷笑。

话说曼伽,其实不算移民,而是移民工的后裔。二战后,英国伤亡惨重,满目疮痍,为了获取劳力,不得不向原英属殖民地(又称Commonwealth,英联邦)大面积招工,并向劳工及其家属许诺,只要肯干,便可获得英国永久居留权。当时很多年轻人,二话不说,翻出两套最好的衣服,带上梳子,拎着一个箱子就来了。他们中有的乘“帝王疾风号”(Windrush)轮船上岸,故而被统称为“疾风号移民”。

在伦敦博物馆,我戴上耳机,反复聆听萨姆·毕弗·金(Sam Beaver King)的声音。萨姆是来自牙买加的疾风号移民,他录制那段口述史时,也许已经上年纪了,他的声音在博物馆干燥的空气里伸展开来,像一张用来打磨银器而劳损过度的鹿皮。他说:“1948年6月22日,一艘庞然大物停在了金斯顿海岸。她是来接英国皇家空军应征者的,顺便运走一批劳工。从金斯顿到伦敦的船票并不便宜,单程要二十八英镑,还是通铺,相当于牙买加当年五周的工薪,或三头牛的价钱……可我一心想让我的孩子们有朝一日能在英国接受教育,所以就上了船。那是牙买加史上第一艘携带五百通铺离开金斯顿的大船……”

据牛津大学移民观察统计,像萨姆那样,在牙买加、印度、巴基斯坦、肯尼亚、南非等前英属殖民地出生,于1948年到1971年抵达英国的“疾风号移民"约五十万。半个世纪以来,他们用汗水和泪水,一层层地渗入英国社会的精细纤维,在白人文化的边缘地带,小心翼翼地筑起自己的文化。路易逊的大街小巷,就遍布着他们的生活机理。那是一种奇妙的机理,绚丽、厚重而沉实,但也富含铁锈味,即使站在二十一世纪的和风里,仍旧能闻到一股来自十七世纪的,白糖的甜腻和西印度种植园的血腥。

“疾风号移民”可以说是英国当代移民大军中,相当吃苦耐劳的一代,揽下了不少像修路、建房、环卫、公共交通、护理等之类的体力活。他们的劳动也获得了回报,当年的工党政府欢迎他们,视他们为英国国民,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们,享受着和英国国民同等的待遇,不但有全民医疗保险,国民退休金,还有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免费教育。

然而这理所当然的回报,却遭到了白人中心主义的质疑。1964年英国大选,斯梅西克(Smethwick)选区挂出保守党竞选口号“If you want a niggerfor a neighbour,vote labour(如果你想和黑人做邻居,就选工党)”,一言既出,竟大获全胜。

英国的极右思潮,最晚可以追溯到“二战”以前。上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前后,一个叫“帝国法西斯联盟”(Imperial Fascist League)的组织就曾叱咤一时。徽章中心一枚卍字,外围一圈英国国旗,顶上一只戴皇冠的雄狮。仇外、反犹、复兴雅利安,是他们的至高宗旨。二战后,英国“国家前线党”(NationalFront),迫不及待地继承了这一宗旨。1973年到1975年,受阿拉伯国家石油禁购的影响,西方经济遭遇冰山,大量工人失业,国家前线党以“移民工抢饭碗”为由,公然向“有色人种”发起了挑战。

路易逊作为“有色人种”的密集之地,难以避免地,成了那场战争的目击者之一。1977年8月13日下午两点,约五百名国家前线党的拥趸,挥舞着英国国旗,高喊“白人和白人的孩子第一位”的口号,浩浩荡荡,向市中心方向前进。当他们到达离我租住的“无敌街景阁楼”两街之隔的新十字路口时,反抗队伍出现了,举着“路易逊反种族主义联盟”的牌子,穿过骑马的警察,朝国家前线党冲去。他们中除了部分“有色人种”以外,大多是穿喇叭牛仔裤、反越战、追随海盗电台、听约翰·列侬长大的英国白人青年左翼,即半个世纪以后,被中文自媒体攻击得体无完肤的“白左”先驱。

那是一场血花四溅的巷战,一百一十一人受伤,包括五十六名警察。二百一十四人被捕。

即便如此,也几乎没有人收拾行李,打道回府。“疾风号移民”也好,黑工也好,不肯归国的原因,和去国的原因,大体是一致的。逃荒,逃难,逃婚,逃离宗教迫害,逃避原地踏步的生活……几十年来,这些初衷并无多大改变。尽管一些前英属殖民地国家,比如印度之类,已从多面贫困(multidimensional poverty)的泥沼中挣扎了出来,变得稍微没有那么穷困了,但仍有近亿计的人民,生活在极度贫困和政乱之中。

不肯离开,就只能抗争了。因此冷战前后的英国史,几乎也是一部关于种族歧视的抗争史。从著书立说到街头革命,从诗歌到音乐,到语言,到食物的谱系,从对抗到融合,又从融合到立异……经过了大半个世纪,英国的种族歧视现象,终于得到了巨大的改观,尤其在“有色人种”占了近40%,私家语言多达三百种的伦敦,俨然已是一个风情万种的世界主义之城。冷战时日常口语中司空见惯的大黑鬼(Nigger),苦力(Coolie),巴基斯坦人(Paki),野人(Savage),穿黑袍的穆斯林(Batman)……今天全部成了禁用词。

伦敦还建起了不少“跨族裔青年才艺”小剧场,由社区活动俱乐部(Social Club)提供场地,组织者是一群义工,入场免费,场内有廉价酒水,两英镑就可以消费一个晚上。来演出的,大多是正在读高中的青少年。虽然没什么演出费,他们还是会冒着夜色,带着自己创作的戏剧、诗歌、喜剧小品、脱口秀、说唱团、杂耍、乐器……纷沓而来。我天生是那类小剧场的骨灰粉,经常握着一瓶汽水,坐在角落里,听某个像“珍宝”(电影《珍宝》里的女主人公)那样肥壮勇猛的黑女孩,用尽肺叶里最后一丝氧气,朗诵她那些关于孤独的诗歌。或者一个比斯图瓦特·李(Stewart Lee,英国单口相声演员)小二十岁的男孩,以老练的黑幽笔法,大骂政客、法西斯、恐怖主义者或资本家。让人惊艳的是,不时还有年过半百,一头鲍勃·马利式发辫的白人艺术家,穿着印花漆皮夹克,在台上扭动四肢,来几段雷鬼,为年轻人摇臂助兴。

为帮助黑人和少数族裔融入英国社会,法律也起了一些推波助澜的作用,早在1965年,英国议会就通过了《种族事务法》(Race Relations Act),对入学和就业等一切社会生活层面不得有种族歧视,做出了明文规定。2010年,英国高等法院还敕令极右翼“英国国家党”(BNP)移除“非白人不得入党”的条款。今天,歧视等同于政治丑闻,可以直接影响到一个议员的政途。作为一种严厉的“政治正确”,它甚至开始有了一点“走火入魔”的意味。在我用来学英语的喜剧片《小心说话》(Mind Your Language)里,那些让我笑得死去活来的片段,比如“印度人说话时转脖子”之类,一概成了种族歧视的经典反面教材。

尽管如此,结构性的歧视仍是十分坚固的。一个极右派政客的女人,偶尔放弃北欧冷淡风,改穿一条吉卜赛风格的裙子出席“窈窕淑女”之类的聚会,也许会被时尚杂志Vogue赞到杏脸生晕。但你若在《每日邮报》上发表一首吉卜赛礼赞(尽管《每日邮报》发表这种礼赞的概率为零),那些种族主义者一定会含沙射影,利口巧辞,把你骂到畏罪吞枪。这种针对吉卜赛(异族人)的古老敌意,直接加剧了2015年的欧洲难民危机,以及2016年的欧洲公投。

在由白人中心主义者撰写的世界史中,非法闯入他国的欧洲殖民者,常被冠以“开拓者”的美称。十六世纪始到十九世纪初叶,长达三百年的大西洋奴隶贸易中,那些大肆在加勒比海域贩奴的奴隶主们,就曾一度被美称为“西印度群岛拓殖人”。秉承这个传统,直到今天,到第三世界国家谋求发展的西方白人,仍被美称为“海外游子”(Expatriate),同样背井离乡,那些低技术、无背景的第三世界族裔和东欧打工者们,却只能是“移民工”。

当然,移民工的生活也并非全是泪。

来自马来西亚的玉林,做了二十二年的保姆、清洁工、月嫂和看护(没有正式公司作保,伦敦华人圈子里熟人私下推荐的那种)。零合约,现金支付,一月休两天,没有雇员退休金。最好的时候,她试过一周挣三百镑。有时轻松,有时却来之不易——某位男雇主八十多岁了,躺在床上一边等死,一边看黄片,还动辄想在她身上摸一把。

从工签到入籍,经年累月,她咬牙挺了过去,绿卡一到,便把女儿接了过来。现在她的女儿三十二岁,说一口流利英语,在伦敦的白领阶层里打拼。

她却老了,手像簧片一样老是发抖,幸好有全民医疗保险(NHS)。医生说不是帕金森,但也查不出其他病因。没有雇主愿意雇佣一双颤抖的手,所以每隔几个月,她就会失业几个月。政府分给她一套一居室的廉租房,每周租金五十英镑,每月还要上缴八十多镑的住房管理税,此外,得等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到国民退休金。尽管如此,她已经很感激了。2019年夏天,我去她家做客,她不但请我参观了厨房,又打开卧室和洗手间的门,从墙壁到地板,仔细地为我导览了一遍。

还有来自印度的贾伊(Jai),三十出头的样子,长得老实巴交,全身上下携带着一股“拖延症是世上最美绝症”的气息,不知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居留权的。他每天开着一辆小面包车,到处兜转,修个热水器什么的,时薪三十英镑。我的热水器,被他又装又拆又装,小小的厨房,到处都是不知名的碎片,就像达达主义刚刚完成了一场对现代主义的入侵,结果花了近一百镑,还是没能救活过来。

想起我的“北上广”时代,也曾结交过几位像贾伊那样的朋友,蜗居在城中村里,脚踏三轮车上竖张“铺地砖批灰”之类的牌子,手艺普遍不够上乘,而且经常干到一半,就连人带车轱辘一起蒸发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不也一样吗?在海洋板块上那些漂浮的丛林里,鲁莽而冒险地苟活着。

相比之下,曼伽一家则幸运多了,早早就在伦敦郊区买了房子(三十年前,在伦敦买套普通房子,只要几万英镑,远远没有今天那么高难)。而曼伽就更幸运了,作为民主社会主义黄金时代的花朵,从幼儿园一路免费读到大学,又拿下社工的硕士学位,为不少青少年黑工提供帮助之后,还获得了一份收入不错的长期合约。几年前,她还中彩似的,分到了一间路易逊地方政府的廉租房。一居室,独立厨厕,外加一个三角形浴室,租金每周不超过七十英镑。

这些故事,被打蜡抛光,再口耳相传,回到印度之后,便成了传奇。很多年轻人,就是听这些传奇长大的,尤其是女孩。到英国去——对她们来说,意味着真正的摩登生活的开始,不仅不用穿纱丽,甚至还可以逃过一场指腹为婚。而在印度长大,意味着什么呢?新德里大街上,那些跟在牛群后方,向西方游客兜售身体的“圣妓”(Prostitutes ofGod)?那本获普利策新闻奖的《永远静好的背后》(Behind the Beautiful Forevers)里的贫民窟拾荒女皇?又或者,满怀希冀的法学院女大学生?——随着女性主义在印度的渗透,今天,已有27.2%的女性进入了印度的劳工市场,14.5%的女性进入了印度议会。一切皆有可能,不是吗?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艾米丽·狄金森说:“希望是一种长着羽毛的东西。”

夏天来了,阳光像枫糖似的洒在泰晤士河上。一早醒来,我便翻箱倒柜,试图找到一套王尔德风范的衣服:它必须是白衬衫,蝴蝶领带,绲边绒缎西装,齐膝马裤,紧身丝袜,帆船鞋,再配上一件西伯利亚“流放风”的翻毛领大衣。

初来乍到的王梆

类似的行头,我本来也是有的,虽然看起来有点山寨。可惜来英国之前,头脑完全被冰天雪地占据,行李箱里的衣服几乎都是北大荒风格的,不仅愧对王尔德的教诲“一条精扎的领带即是优待生活的第一步”(awell-tied tie is the first serious step in life),也愧对伦敦那鲜衣怒马的市容。

电台广播开始传出时远时近的锣鼓声,而我仍沮丧地坐在一沓保暖裤上,脚趾里夹着一只形影相吊的彩色袜子,另一只袜子正在玩失踪。

临近正午,气温竟突然升至二十八度,我只好放弃王尔德,随便挑了一件绿色背心,踢着一双人字拖鞋,跳上了心爱的453。到金史密斯学院附近时,便陆续有天仙般的青年学生走上车来,个个都打扮得惊为天人,假乳和睫毛上蘸满了亮片,仿佛要去参加“最炫变装皇后”的竞选,相比之下,我那身衣服,简直令人后悔终身。

过了泰晤士河,巴士就走不动了,车窗外人山人海,感觉连动物园里的孔雀和狮子都出笼了。平日伦敦城给我的印象,多是埃舍尔铜版画里的那种,层层叠叠,鬼影幢幢,建筑空间气场之强大,以至于经常令人产生空城的幻觉。而那天却相反,眼球所摄之处全是人,各种肤色,盛装出行的人:骑高高坐在大人肩膀上,啃着奶嘴的幼儿;把自己化装成毛虫,准备化蝶的少女;披着头巾,佩戴彩虹手镯的穆斯林女人;T恤上印着“彩虹普京”的俄罗斯人……据当天《卫报》的实况报道,伦敦市中心的人流一早就已过百万。

那一天是2010年的伦敦“骄傲节”,世上最盛大的“骄傲节”之一。

曼伽在手机里对我嚷道,你一定要来,不为你自己,也要为我来!原来,除了拍摄独立电影之外,曼伽还是一位身体力行的拉拉。

游街表演从贝克大街开始,经牛津和摄政大街,一直到主秀场特拉法加广场。约好和曼伽在广场碰头的我,因为来晚了,根本连边角也挤不进去(传言有人为了和十米外的哥们儿相认,不得不英勇地游过广场中心的喷水池)。眼看表演队伍就要抵达广场了,我还像蚯蚓似的在人泥里打转,急得满头大汗,幸好手持蒲扇的人到处都是,而且还非常妖冶,我便索性先不去碰头了,站在脂粉的香海里,像所有人一样,踮起了脚尖。碧空里升起一座金云筑的殿堂,仿佛等待着我们的,不只是一场狂欢,而是一个即将涅槃的梵蒂冈。

那一年的主题是“回归1970”。英国所有LGBTQ+的协会和组织都出动了,许多地处伦敦的中学、大学、医院、跨国公司、警署和消防队也纷纷上阵……每个表演队伍,都把“全伦敦我最酷”刻在了额头上,服装造型几乎采纳了时尚史上所有癫狂元素,间或配合“1970年”的主题,加入了松糕鞋、超短裙、嬉皮眼镜或夏娃的花冠。DJ们在花车上疯狂打碟,“鸟人们”漫天飞舞,胸口上印着“自由”(Freedom)的美男子,迈着“撩人到死不算罪”的舞步,一直跳到黄线跟前。还有穿着溜冰鞋,花样溜过斑马线的“斑马人”,以及各种变装,雌雄莫测的性别流动体(Gender Fluidity)……我平生第一次参加“骄傲节”,从未见过此类阵仗,当看到戴着白手套的“红衣主教”,像国家元首那样,徐徐挥过特拉法加广场大街时,激动得简直要把霍雷肖·纳尔逊(Horatio Nelson,广场边上的一座塑像,十九世纪某英国海军指挥官)的手也举了起来。最后一个被我摄入的画面,是一位从头到脚,用英国国旗装点的妙曼伊人,不单头戴国旗编织的“皇冠”,连嘴唇也是国旗色的——这个画面,在我的头脑中定格了将近十年。

回想起来,那年的“骄傲节”带给我的最大震撼,并非只是“眼花缭乱”,还有人类精神中某种令人瞩目的“不屈不挠”。三十年前,伦敦的“同志自由前线”(Gay Liberation Front)才刚刚组建;1972年,他们在伦敦市中心和平示威时,还被警察百般阻拦。根据当年的法律,在公共场合耳鬓厮磨被抓到的倒霉蛋,还得坐上两年牢狱。然而仅仅三十年,伦敦城还是三百年前的老样子,英国当代性别权益的推进运动,却已日趋成型。2013年7月,英国议会还正式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对那些历经磨难,从尼日利亚、乌干达、俄罗斯等地逃往英国并获得难民庇护的同性恋者,这份法案就是他们通往伊甸园的福音。

不屈不挠,是伦敦给我的见面礼,就像路易逊给我的见面礼,是那种叫“普兰霆”的非洲巨型香蕉一样。

王梆,著有电影文集《映城志》,法文版漫画故事《伢三》以及数本短篇小说绘本集。非虚构系列“英国观察”曾入选收获文学排行榜。现居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