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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2020年第6期|郑在欢:忍住Ⅱ

来源:《草原》2020年第6期 | 郑在欢  2020年07月22日06:57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

在我的朋友里,马乐是最冲动的一个。他的冲动主要表现在对女性的追求上。曾经有一首老歌是这样唱的,“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让我一次喝个够。”这首歌通过一个去过大都市的叔叔之口在我们之间广为流传。叔叔一般只哼哼前三句,我们没办法知道这是一首爱情歌曲。我们只能凭借语文课上学到的有限知识将之理解为一首酒歌,以为这里所说的追求只是“让我一次喝个够”。少年人普遍崇拜青年人,崇拜他们口袋里有钱,不用上学,将忧愁与抱负挂在嘴边,时不时喝得酩酊大醉,含混不清地说两句什么“人生啊,不如意十之八九”。这在我们看来全都酷得不行。他们拿钱买醉,那么难喝的酒一杯又一杯,把自己搞得神志不清,就着生理上的不适还要表达内心里的痛苦,呈现出一种前路漫漫不可知的神秘气息。这着实让人着迷。要知道,我们除了不想做作业和钱不够花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苦恼,而他们,已经到了要花钱买醉的境界。这种境界一般只有在课堂上的古诗赏析里我们才可隐约体会到。怀才不遇的诗人为了国家大事郁郁寡欢,不得不借酒消愁,或避世、或抒怀、或壮志,让喝酒这件事充满了形而上的高级意味。后来我们长大了些,也开始喝酒了,再后来我们又长大了些,开始懂得女孩的手为什么是软的了,我们总算恍然大悟:当代青年喝酒无非两个原因:一、为了酷;二、为了女人。至于那些喝完酒还要表达忧愁的人,多半是为了女人。马乐对喝酒与女人这两件事都抱有极大的兴趣,酒到嘴边,他从没有将之推开过;爱到嘴边,他也不会咽下去。马乐热衷于追求女人,似乎完全不需要理由,一旦让他“喝个够”,他就要去追求。

我们从儿时的玩伴一路成长为同学、同事、生意伙伴(也可以说是竞争对手),一起喝过的酒可以说不计其数。这么多年,我最受不了的就是他饱受爱情困扰的死样。尤其是在酒后,他因为心里想着某个女人而兴奋、焦躁、忧虑、伤心——兴奋的是喜欢上了哪个女孩;焦躁的是不知道该跟人家怎么说;忧虑的是跟人家说了会怎么样;伤心的是人家没同意。一般来说,酒后的马乐大多处于忧虑伤心的状态。这时候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藏好他的电话,不让他有机会给女孩打电话。也许是刚刚拒绝他的女孩,也许是随便一个女孩。他对着电话痛诉衷肠,让在场的人如坐针毡。当然,一般这时候在场的也就只剩下我了。这么多年,我被迫忍受着这个发情的兄弟,看他对着电话发痴、发狂、发癫,对着电话那端看不见的女人痛哭流涕,柔声细语,百转情肠。我也是个男人,我也喜欢女人,但我还是不太能理解马乐对此投入的巨大热情。最初,我将之简单归结为没出息。事实狠狠教育了我,马乐工作升迁比我快,生意做得比我大,出息自然比我大得多。我只能从性格上找原因。在我看来,马乐太在乎感情了。俗话说:人和人一场游戏。俗话说:认真你就输了。事实证明我又错了,分家产的时候马乐可以和亲兄弟闹上法庭,养了八年的狗随手就送给别人,这种人哪有什么感情可言。我只能返璞归真地认为,马乐这个人,就是好色。然而这一点似乎也立不住脚,简单回顾一下马乐的半生情路可以看出,他追求的女性大多不算漂亮,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不说他从未去过,也是鲜有涉足。那么问题就来了,马乐这个人,他为什么就那么喜欢谈恋爱这件事呢?为什么马乐追女——乐此不疲呢?(这是朋友们以马乐为题创作的一句歇后语)关于这个横亘在我心头多年的疑问,马乐当然和我多有讨论,但大多都是酒话、醉话、伤心失意之话,全无逻辑且难以连缀成文,基本上作不得数。我只能试图梳理一下马乐的情路,看看能否得出结论吧。

自发轫以来,马乐追求过的女性多到模糊。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记清每一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孩。我肯定是记不清的。我只能从中找出几个有代表性的、在马乐追女的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来说一说。我们暂列提纲于下:

1.刘盼盼:一般认为是马乐的初恋。马乐在15岁时接触此女,由此马乐整个高中生涯的主题可以简单概括为:追求刘盼盼—等待回复—被拒绝—卷土重来追求刘盼盼—等待回复—被拒绝—终算追上刘盼盼—假期结束—从此分别去上大学。高中三年,马乐似乎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追求刘盼盼,有他改编的一首歌为证:月半弯,好浪漫,月光下的刘盼盼显得特别的好看。由于比原歌词多了一个字,唱到刘盼盼的时候他必须加快速度,以至于后面一个“盼”字像是被他吞进了肚子。由此可见他面对刘盼盼的心情是多么急切。然而结局其实从开始就已经注定是悲剧了,由于刘盼盼在学习,他在追求刘盼盼,所以刘盼盼考上了好大学,他只能留在老家。

2. 王艳:在王艳之前,马乐是否心仪过别人不得而知,王艳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人。那时候马乐已是大学生,且是一个野鸡大学的大学生,这导致他有完全的自由和大量的时间追求女孩。彼时他也已然成长为一个有钱买醉的青年,我们常要被迫喝着马乐的酒帮他想着如何赚取王艳的心,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只是听他诉说王艳的美,当然我们不太认可这一点,在我们看来,以马乐的大方和毅力,完全值得一个更好的。然而马乐就是这样,一旦认定了一个人,且那个人没有办法让他死心,他就可以一直将爱进行下去。时至今日不得不说的是,王艳是一个有个性的女孩,在那个荷尔蒙旺盛的年代她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冷门女孩,但依然对马乐的追求冷眼视之。据我所知,马乐最终也没有追上王艳。可话又说回来了,什么算是追上呢?在马乐看来,他借由爱情之名和一个女孩纠纠缠缠,不清不楚那么久,岂是简单一句有没有追上可以概括的。所以我们必须将王艳算作马乐爱情路上同样重要的一环。

3. 雪又飞之际:这是个网名,想必大家都看得出来。唯一具有女孩特征的是这个雪字,如果电脑对面的人叫子弹又飞之际,恐怕打死你都不会与其网恋,你只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对面是一个沉迷于枪战游戏的肥宅(马乐确实和这个女孩相识于枪战游戏)。妙就妙在这一个雪字,马乐有一句醉话,我深以为然,他说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和一个名中带雪的女孩谈一场恋爱。雪,太美了,这个字的发音和意象,让人感觉到无限美好。由于我们都没见过真人,想起来更是怎么美好怎么来。雪又飞之际算是和王艳同时期的人,一个在网上,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给人无限遐想,一个在身边,其人不如其名,既不艳也不丽。当然马乐对王艳是真心的,只是我们这帮朋友看不惯王艳的容貌而已。那段日子,马乐在王艳那里屡屡碰壁,我们这帮朋友已经不足以供他疏散心霾。好在他认识了雪又飞之际,他们在网上聊过的天,打过的字,估计比得上一套四库全书。那时候马乐仅仅把其当作一个网友,碍于天阻地隔不曾有过非分之想。后来马乐悄悄告诉我,他毕业之后去找了她,他们度过了短暂而又美好的五天。等到马乐的钱不足以支付酒店的费用,他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并且从此再没见过。

4. 于沙沙:这个女人差一点成为马乐的妻子。他们在一起四年,同居三年。那几年,说是马乐一生中最为快乐的日子应该不为过,当然,把快乐换成痛苦来说也不算错。在快乐与痛苦之间,马乐度过了充实的四年,这四年他寻过死、觅过活、发过誓、文过身,他誓死要留住于莎莎,也赌咒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当然这些都是一时的,在失去于莎莎的三个月之后,他再次满血复活,搞上了一个他从没正眼看过并且明确表示不会看上的女人。

5. Alice:唯一一个马乐明确表示不会看上的女人。她是马乐的合伙人,以能喝酒著称,多少合同,在马乐喝趴之后,是她执笔签下的。马乐酒后的丑态,除我之外,她见得最多。马乐追女的惨状,她了解得比我清楚。多少次,她一个人送因为求爱不得而痛哭流涕的马乐回家,第二天又像没事人一样坐在一起谈买卖。大家常常开玩笑说马乐还苦个什么大劲儿,身边就有这么一个好女人,还到处瞎忙活什么。每一次马乐都像踩到什么脏东西一样又跳又叫。在马乐看来,Alice不是个女人,这么说不太礼貌,不过也算是实事求是。Alice虽然名字很温婉,像刚从仙境里走出来似的,不过这名字是她强迫大家叫的,这样显得她既国际化又职业化。她常年顶着一头毛糙的黄色短发,说话大大咧咧,嘴比一般老爷们还脏,确实和马乐或者说和大多数男性理想中的女性形象不符。不单是马乐对她没兴趣,和她熟悉的基本对她都没有兴趣。不知为何,在受了一次大伤之后,马乐对女性的要求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从此开始追求Alice。那可以说是一段腥风血雨的恋情,Alice这么一个女人,当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追上的。

“红红的那个嘴呀弯弯的柳叶眉”

据马乐总结,男和女的关系,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刚开始是混沌阶段,没上学之前,男孩和女孩相差无几,可以毫无隔阂地在一起玩,谁也不会对谁特殊对待,谁也不会对谁刮目相看。等到了上学的年纪,社交圈瞬间扩大,因为兴趣爱好不同逐渐开始男孩找男孩玩,女孩找女孩玩——这是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男孩和女孩很难再有交集。男孩喜欢强有力的东西,他们聚在一起打架、玩游戏、搞小帮派、鼓捣小破坏……他们的竞争欲望特别强烈,你要是搞了一个小破坏,那我一定搞个比你大的小破坏;女孩这边则迥然不同,她们喜欢柔而美的东西,各种各样的花和小动物,毛绒玩具和彩色画册。她们还会做手工,做得多半也是小动物和花。她们一般都有一个精美的本子,上面抄满了诗和歌词,本子上空白的地方画了花和小动物,或者贴上电视明星的照片。她们凑在一起玩的也是跳皮筋,跳绳这种极具观赏性的游戏。这么说吧,但凡女孩染指之处,一定因为她们的存在显得又柔又美。女孩之间的互动也不像男孩那样剑拔弩张,她们的竞争顶多是你有一件漂亮衣服,我也要有一件而已。不像男孩,男孩是我看不顺眼你这件漂亮衣服,所以我把你摔倒在地,给你弄脏。当然,男孩不会注意到漂亮衣服这种东西,他们一般只对“拉风的外套”感兴趣。男女之间的兴趣差别如此之大,导致他们没有互相需要的感觉。在女孩看来,男孩整天脏兮兮的,或蹲在地上,或伏于沟渠,或爬到树上,把衣服弄得又脏又烂,也不知在玩些什么。在男孩看来,女孩娇滴滴的,不是在采花就是在画花,还把花戴到头上,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也许女孩会有用到男孩的地方,比如想浇花让男孩帮忙提水,想逮鸟让男孩帮忙爬树。男孩多是出于同情弱者的义务帮忙。在男孩看来,女孩就是弱者,和女孩玩捞不到任何好处。她们的加入无法让打架时战斗力提升,玩电子游戏或者各种体育运动时也多是拖后腿的那一环。这时候的男孩多少有一点瞧不上女孩。跟女孩玩,他们觉得跌份儿。第三个阶段,是互相吸引阶段。这个阶段的分界点很模糊,马乐将其定义为“认识到女孩手是软的”。这应是造物主的暗示,当你被独特的触感突然击中,才恍然大悟世上还有另外一种如此相似又如此陌生的存在。由此你开始注意到更多不同的地方,她们的声音突然变得悦耳,她们的眼睛开始展露柔情,她们的悲欢让人捉摸不定——简而言之,她们成了谜。从此之后,她们成为游戏里永远打不通的关卡。当然,这完全是从男性角度得出的结论,至于女孩为什么会喜欢男孩,马乐就没办法说出个一二三了。

“我要知道她们喜欢什么,还用得着那么辛苦?”

在混沌阶段,我们的快乐无比纯粹。在一起玩的人越多越好,人越多,就越快乐。所以我们不会拒绝杨雪。我们三家住得最近,在一起玩得最多。大白天,我们在杨雪家门口集合,顺着门前的大路去更热闹的地方,找更多的小孩玩。到了傍晚,趁着还没吃饭,又就近在家门口玩。我们玩起来不知疲倦,不分男孩与女孩的游戏。在林间追逐打闹,在河边捉虾捕虫,在雨天挖坑制造陷阱。我们玩得很杂。马乐的玩耍天分很高,很多玩法是他开创的。比如说玩泥巴这件事,我们顶多趁着雨天玩个新鲜。马乐会捏制怪兽和小兵,他把泥人晒干,可以将泥人打仗的游戏一直玩下去。马乐的玩法羡煞旁人,引来我们的争相模仿。捏泥人是个技术活,捏不好的泥人被太阳一晒就爆裂开来,碎成渣渣。只有马乐的泥人屹立不倒。那些日子,我和杨雪因为跟马乐住得近,得以在他的帮助下收获各种怪兽和将军,小动物与仙女,当然,还有众人的羡慕与钦佩。马乐出色的游戏天赋让他成为我们的焦点。好景不长,当我们开始上学,混沌阶段稀里糊涂地结束,我们很快就泯然于众。为了不至于落后太多,我们只能抛弃曾经的成就,加入到更大的游戏之中。首先,学习成绩不能太差,不然会被老师批评,成为笑柄。其次,人际关系要搞好,不然就要被孤立,像个幽灵一样独来独往。在穿着上,要尽可能像个样,不然会被笑话太穷或者太土。最重要的是个性,个性要够强,即使不能做到一呼百应,最起码也不能像个软蛋一样任人欺负。所有这些,我和马乐做得都不算太好。当然我们也不是最差的,像我们这样的人,注定要沦为别人的跟班。这时候,男生与女生已经成为泾渭分明的两派,互相少有交集。我和马乐在男生这边甘为跟班,杨雪在女生那边混得风生水起。她穿着得体,学习优秀,先是成为小组长,后来做了学习委员,这让她收获了第一批人缘。再后来,她在化妆打扮这件事上大放异彩,在女生中的人气到达巅峰。那段时间,我们在门前相遇,除了打声招呼已经没有别的话说。她是女生的领袖,我们是男生的跟班。男生女生水火不容,我们对她也只有敬而远之。那是一段暗无天日的岁月,我和马乐的生活几无乐趣。在学校里,我们跟着一个叫光明的人混,光明这个人家里有钱,坏主意很多,这让他成了男生中的弄潮。他发明的恶作剧和开创的新玩法,确实带给了男生群体极大的乐趣。作为跟班,我和马乐在他面前只有听命跑腿的份儿,干得不好还要挨骂。这让我们感觉自己像是哼哈二将,是极其可悲的喜剧角色。屈辱渐渐大于乐趣,我们开始怀疑存在的意义。私底下,马乐保持了爱玩的天性,在家里鼓捣那些乏人问津的古旧游戏。我不能苟同他的态度。在我看来,出路只有两条,要么好好学习,成为老师眼前的红人,要么想办法立功,成为光明重视的玩伴,在家捏泥巴拆钟表算什么本事。我和马乐的关系由此疏远。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光明下达给我们的一个命令,我们也许要就此渐行渐远了。光明的命令很简单,他要我们传达对杨雪的爱意。当然这个爱意不能直白地说出来,要循序渐进,要“放长线钓大鱼”(光明语)。怎么个放长线钓大鱼呢,就是要我们隔三岔五找杨雪聊聊天,有意无意夸一夸光明,再隔三岔五送点小礼物——先不要说是光明送的,等到时机成熟,再告诉她这些惊喜都是由光明制造。这时候我们才意识到,那个曾经和我们一起撒尿和泥的杨雪已然成长为一个令人为之侧目的漂亮女孩。我们当然大致知道男女那点事,只是个中详情还不太了解,接到这个命令之后我和马乐只有一个疑问,光明和杨雪,他们算是发育好了吗?那个下午,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光明深情地向我们普及这个新游戏,男的为什么要追求女的?女的有爱心,懂得照顾人;女的眉眼漂亮,看着赏心悦目;女的软,摸着舒服。看过电视吗,光明说,男的和女的会亲嘴,亲嘴是最舒服的。光明所说,我们从没有考虑过。听到亲嘴,我们天然地感觉不是什么好事。虽然不怎么和杨雪玩了,但是一个人想要亲她的嘴,还要我们帮忙,怎么看都像是一件卖友求荣的事情。光明痛斥我俩什么都不懂,亲嘴这事,不光男的舒服,女的也舒服,怎么能说是出卖呢?你们不干,就不是我的兄弟。在光明的威逼利诱之下,我和马乐进行了简单的分工。那时候我的威信要比马乐强一点,于是我抢下了送礼物这件事,把说好话这种相对麻烦的差事交给了马乐。马乐不得不找机会在上学放学路上和杨雪偶遇,再花心思把话题转到光明身上。马乐很痛苦,大家都知道跟女生混在一起是没出息的表现,更何况还是杨雪这么一个厉害的女生。后来不知怎的,马乐喜欢上了这件差事,每天跟光明汇报得越来越多,后来干脆把送礼物的活儿也揽了过去。凭借这件事,马乐成了光明手下当之无愧的功臣,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开始变得不快乐了。

马乐一直是个有办法让自己开心的人,即使是在哼哈二将时期,他也没有像我一样气馁,他总能兴致勃勃地自娱自乐。他热衷于拆卸各种钟表和玩具,再重新拼凑组装,他的书包里总有一套复杂的工具。他的发明已经无人欣赏,他依旧可以取悦自己。如今他成了光明青睐有加的好兄弟,受到大家广泛的敬畏,他却高兴不起来了。从前,我俩在上学路上总是兴高采烈,热衷于争论电视里哪个大侠武功更高,谁又能活到最后。现在他兴致全无,郁郁寡欢,跟个僵尸没什么两样。这种状态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他任务完成。当光明觉得时机成熟,跟杨雪挑明真相,揭露了为她而花的心思。他告诉杨雪马乐所为都是出自他的授意,那些精心挑选的礼物也都是他花钱买的。被这么一个风云人物煞费苦心地追求,杨雪的喜悦可想而知。杨雪有多喜悦,马乐就有多痛苦。我不能忘记那一天,我去探望生病的马乐,他已经三天没去上学了。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好长时间不出一口气。我吓坏了,以为他快死了。我问他发烧多少度。他说他没有发烧。我问他到底是什么病,他说他也不知道。我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他心里特别闷,感觉被什么压着。我憋得慌。他说,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委屈。我真的憋不住了,我必须得说出来。他突然有了精神。我说你说吧,你说我听着。他让我发誓跟谁也不要说,我依他所说发了誓,生平第一次,我们进行了一场类似于男人之间的对话。

马乐的口气从未如此深沉,我可能喜欢上杨雪了。他说。要是在以往,我肯定抓住这句话大肆取笑他一番。看着无精打采的马乐,我知道他是认真的,我严肃以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怎么知道你喜欢她呢。这个问题把他难住了,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你知道吗,杨雪的手是软的。

这是一个偶然的发现。从小到大,我们习惯了打闹。女生的攻击方式主要以掐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杨雪的手劲儿越来越大,掐人的手法也上升为拧。她的手拧在胳膊上,自然不会让人感觉到软。杨雪拧人痛,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沦为哼哈二将之后,我和马乐经常被杨雪追着拧。我跑得比较快,大多时候都能躲过,马乐的书包太重,很难跑得过她。意外就是这么出现的,又一次被杨雪追上,马乐选择了抵抗。他的两只手牢牢抓住了杨雪的两只手。你知道,我怕疼。为了躲过一劫,马乐死不放手。那一次我也在场,杨雪因为迟迟无法挣脱,渐渐恼羞成怒。她脸憋得通红,大概也意识到两个人这样双手交缠四目相对的样子有些奇怪,她好言相劝马乐放手,保证不再掐他。马乐呆住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当时我只是以为他轻信了杨雪的承诺。他放开了手,不是完全放开,而是轻轻握着,让杨雪可以顺势把手抽回,并在他胳膊上长久地拧下去。马乐没有像往常一样喊叫,他只是呆呆地看着杨雪无趣地走开。转变就发生那几秒钟,他虚握着杨雪的手,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柔软、温暖,或许这就是温柔的来源。我对杨雪的感觉变了。他说。每一次,奉光明之命行事的时候,他看着眼前的杨雪,越看发现得就越多。他注意到杨雪的长发随耳朵弯成好看的弧度;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总是水亮,好像噙着眼泪;她的嘴,上嘴唇微微上翘……她的睫毛,也翘……没来由的,杨雪的一举一动变得可爱。他忍不住想要跟杨雪聊聊心里话。杨雪总是无忧无虑的。尽管马乐认定,杨雪一定和他一样,心里也有难言的忧愁。可杨雪不说心里话,他的心里话也就没办法说出来。他的心里话全都是关于杨雪的。可以这么说,马乐之所以憋得慌,就是心里憋了太多话。

把这些话跟我说完之后,我问他有没有好一些。好了点。马乐说,可是治标不治本啊,你明白吗,这些话原本不是要跟你说的。我完全不能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话可以跟我说却不能跟杨雪说。我主动请缨要把杨雪找来,让马乐把这番话再跟她说一遍。马乐抓住我的手死活不让我去。他跟我说了自己的几点忧虑,大致如下:一、他和杨雪太熟了,就像兄妹,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跟杨雪示爱有些不伦的意味;二、杨雪是光明追求的女孩,光明是学校霸王,他是光明的走狗,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三、杨雪接受了光明,间接证明她不会看上马乐;四、示爱不能强求,讲究水到渠成。这段时间和杨雪走那么近,可以说水早就到了,然而渠迟迟不成,可见这只是马乐的一厢情愿……马乐所列条款远不止这些,我没办法全都记住。想不到对于男女之事,马乐已经研究出那么多道道。最后,他不无痛心地跟我说,现在,你明白了吧。那个时候的我,思想跟马乐完全不在一个高度上,他说的这些我也没办法明白。为了让他感觉自己并不孤单,我还是硬着头皮点了点头。我直视他的眼睛,用平生最为郑重的口气对他说,我明白,我完全明白。

“端起爱情的酒呀疯狂有滋味”

大概是在杨雪那里憋得太久,到了刘盼盼这里,马乐决定将爱大声说出来。彼时他十五岁,年龄与胆子都相对大了一些。他竭尽所能,动用了所有信息传播手段,确保他的爱能够全方位不间断地传播出去。刘盼盼打开课桌,可以看到他长篇大论的情书。刘盼盼打开手机,有他嘘寒问暖的短信。刘盼盼想听听电台,大概率会听到他为之点播的歌曲。刘盼盼实在闹心打开窗户透透气,会在树梢看到有她名字的气球。刘盼盼气得不行追出门去,但她不得不先擦掉门口的心形图案。马乐孜孜不倦地追着(或者说骚扰着)刘盼盼,完全不顾对方的感受,当然,刘盼盼是怎么想的,我们也不得而知。这就是追求的奥义,你在明,对方在暗,你对她的爱意暴露了一千八百次,她对你的感受却只是语焉不详地几句话,“别闹了”“你在开玩笑吧”“我还没想清楚” ……这些话充满弹性,将马乐的告白轻松抹杀。马乐的办法是加大追求力度,俗话说逮住蛤蟆攥出尿,逮着刘盼盼无论如何也要多攥出几句话,只要她反弹得不是很厉害,让她说出那句“我爱你”便是迟早的事。

开学第一天,我们就暗戳戳躲在角落,对走进来的女生品头论足,给她们编排名次。刘盼盼走进教室的时候,我们以为班花出现了,她高挑的身材和顺溜的长发瞬间抓住我们的眼睛,等她转身朝我们走来,我们才知道误会大了。她的两颗龅牙太过突出,将她刚刚营造的美好幻象击得粉碎。这样的龅牙,容易让人联想到奶奶,最次也是姑奶奶。众所周知,龅牙不矫正会越来越龅,刘盼盼年纪轻轻,却拥有一对奶奶辈儿的龅牙。因为这两颗大牙,她的高挑身材和顺溜长发也就失去了意义,美女名单里因此没有她的位置。就当时的情况而言,但凡平头正脸的女生或多或少都有人打主意,谈恋爱这件事成了一种潮流。大家聚在一起谈论你喜欢谁、谁喜欢她之类的话题,当然大多数爱情只停留在这个层面,那时候我也有喜欢的女孩,不过我连谈论的欲望都没有,我只是默默喜欢,能找机会和她多说几句话就了不得了。这时候马乐杀了出来,他挑选乏人问津的刘盼盼下手,高调行事,向大家普及了什么叫“为爱痴狂”,什么叫“勇气”,什么叫“情人眼里出西施”等等爱情晋阶中的高级词汇。

马乐因此遭到取笑,不过他并不在意。刘盼盼本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孩,除了一双龅牙引起大家的一段热议之外,她很快回归平静,默默无闻地走进走出。马乐的追求让刘盼盼再度回归到公众话题之中。在旁观者眼中,这是一出叫作“笨蛋恋上龅牙妹”的连续剧,龅牙妹会有人看上,这个不合常规的设定成为最初的看点。看上龅牙妹的是个笨蛋,算是这个故事得以成立的合理原因。笨蛋能不能追上龅牙妹证明自己不是笨蛋,其实不太有人关心这一点,大家更想看的是笨蛋在求爱路上又做出了什么笨蛋事。刘盼盼的两个姐妹作为黄金配角而受到关注,她们本是比刘盼盼更加路人的女孩。刘盼盼一直很安静,她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从不逃避集体活动,她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会被人注意到,除了窈窕的背影引起过一些误会,好在她那两颗龅牙充当守门员,劝退了无数狂蜂浪蝶,让她得以继续平静的学习生活。马乐的不懈追求不单单打破了她的平静,还波及到和她一起沉默的两个姐妹。她们被迫参与进来,给她出主意,帮她拦住马乐或者接下马乐送来的礼物。

马乐深知要搞定刘盼盼,首先得搞定她的姐妹。他不是在追一个女孩,而是在追一群女孩。马乐在这方面做得不错,他不怕苦不怕累,将她们逐一击破。这是两个瘦小的女孩,一个黑瘦黑瘦的,很矮,像猴子。一个白瘦白瘦的,更矮,像个小学生。她长得挺漂亮,只是看起来太小,可以想见她长大后一定是个美人。黑瘦女孩爱吃,马乐需要不定期送她零食。白瘦女孩是刘盼盼堂妹,喜欢看书,马乐为了她和书摊老板成了朋友,连买带借的,确保她手里总有书可看。求爱三年,马乐跟这两个女孩说的话远比跟刘盼盼多得多。因为白瘦女孩跟刘盼盼沾亲带故,马乐将重心放在了她这里。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白瘦女孩爱看书,想得自然比一般人多。马乐不得不绞尽脑汁解答她从书中得来的疑问: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到底有没有鬼?到底有没有真爱?马乐不能简单地回答有或没有,这不是让人满意的回答。不管有还是没有,马乐必须憋出一大套说词,以表明他真的有认真思考这些问题。获取白瘦女孩的认可之后,马乐才可以表达对刘盼盼的爱慕与思念,祈求白瘦女孩帮忙传递过去。

再小的事情,只要是针对刘盼盼而说,马乐都可以说得情深意切。我有幸听到过一次。那是一个傍晚,在放学路上的小桥上,白瘦女孩坐在桥上看《花季雨季》,马乐则焦急地看着她。等路人走干净,马乐叫醒沉迷于恋爱故事的白瘦女孩,开始向她交代一件不说不可的事情:我昨天看到刘盼盼吃辣条了,这不太好,我不是管她吃什么,我只是担心她。辣条属于垃圾食品,刺激胃,里面还有很多添加剂,对身体不好。如果她真的想吃,我可以去棠镇给她做。我爸去做过,拿着自家的面和辣椒,还有香油,让他们用机器加工一下,很好吃,还新鲜。我明天就去,你告诉她一声,希望她从此只吃我做的辣条,不要再吃那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了……夕阳西下,马乐身披暮光,絮絮叨叨地说着辣条的事。我就是这时候喜欢上杨雪的。关心一个女孩是什么感觉?我不知道,不过看起来就很美好,马乐的方式很笨拙,不过并不影响这种美好。如果我也找一个女孩来关心呢。这时候我想到杨雪,这是很自然的事,彼时她是校花一般的人物,想关心她的远不止我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又怕麻烦又怕事,也就是想想而已。

刘盼盼始终躲着马乐。在外面看到马乐,她会扭过头去。马乐跟她讲话,她多半不理。马乐的话实在过分,她最多也就说一句不要脸。马乐将她的种种反应理解为女孩的害羞。她只言片语的回应通过黑白两位瘦女孩之口传递过来,每一句都让马乐心如刀绞。那时我们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屋里,生活费极为有限,每天只能买一瓶啤酒分着喝。马乐即使只喝一口,也能醉得像迷了路的兔子一样。他每个月的电话费都不够用,轮流拿着我们的手机给白瘦女孩打电话。他在电话中海誓山盟,不厌其烦地向白瘦女孩诉说对刘盼盼的良苦用心。有一段时间,刘盼盼明确拒绝了他,让他死心。马乐接受了这个噩耗。喝光了所有啤酒,他再一次拨通白瘦女孩的电话。足足有一个月,他每天给白瘦女孩打电话。有时候他会请求白瘦女孩帮忙转达一两句话,大部分时间他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习惯性地拨通电话,絮絮叨叨地汇报自己的心情。这时候的马乐极具感染力,他说得大都是废话,却在百般苦恋而不得的背景映衬之下显现出凄楚的语言之美。长时间置身于大量情话的狂轰滥炸之下,白瘦女孩有点扛不住了,有一天,她在电话中号啕大哭。我看过那么多小说,还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痴情的人。她说,要不,咱俩在一起吧。盼盼不答应你,我答应你。

马乐吓坏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白瘦女孩。关于爱情他对白瘦女孩说了无数的话,他从没想过这些话对白瘦女孩也适用。在他看来,白瘦女孩还是个孩子,其作用差不多就像个邮筒,他怎么能想到突然有一天邮筒读懂了他的情书,还要跟他谈恋爱。这着实给他来了个措手不及。他彻夜不眠,在床上翻来滚去,那煎熬的程度,差不多像是活生生的鱿鱼被放上铁板。最后,他走出屋子,在外面坐了一夜。

第二天,他顶着一脑袋露水叫醒我,兴奋地向我汇报他的思考成果:我想通了,我要跟灿灿(白瘦女孩)谈恋爱,恋爱只是一种爱,跟谁谈不是谈啊。灿灿还小,我可以等她长大。灿灿不小,她只是看起来小。我说。我会等她。马乐兴奋地说。他充血的双眼因为兴奋显得格外凸出,像是金鱼眼。

可以这么说,从那一天开始,马乐的好日子到来了。马乐的爱情生活由此变得丰富多彩。他从单方面输出讯号的一方,变成了讯号的接收者。他必须学着处理这些讯号,在这方面他是完全的生手。这时出现了让他更加应接不暇的状况,刘盼盼第一次打来电话,告诉他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到马乐只感受到了突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幸福。马乐又思考了一夜,天亮时,他失魂落魄地回来,钻进被窝一睡不起。

我知道,他又病了。

“她们都喜欢你,这不是好事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马乐说,“我只想跟一个人谈恋爱。”

“你不是说恋爱只是一种爱,跟谁谈不是谈吗?”

“是啊,跟谁谈呢?”

这样的难题,我当时的道行肯定是插不上嘴的。我找来杨雪,让她以一个邻居的身份帮一帮马乐。她在这方面的经验无疑是丰富的:同时面对多个追求者,到底该选哪一个?她应该做过不少这样的选择。

“首先,从外貌上来讲,你看哪一个顺眼。”简单问候之后,杨雪向病床上的马乐抛出了第一道选择题。

马乐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看到杨雪,他的病好像更重了。

“你得说啊。”杨雪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现在是为你解决问题,你必须得说,实话,实话。”

马乐抬起眼皮,顺着杨雪的手看了一眼杨雪的脸,又迅速闭上了眼睛。

“不好说,她们两个,我看哪个都不顺眼。”马乐闭着眼说。

“怎么会这样,你不是一直在追刘盼盼吗?”

“我追她,又不是因为她顺眼。”

“不顺眼你追她干什么,你都不乐意看她为什么会想和她在一起。”

“谁说我不乐意看她,我乐意看她,但她也没有那么顺眼。她有时候顺眼,有时候不顺眼,我有时候乐意看她,有时候不乐意看她。我追她,是追我乐意看的她。”

“那不乐意看的部分呢,你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她就有我不乐意看的地方。”

“那你就不应该追她。”

“我不追她追谁,追你吗?我倒是乐意看你。”

“你乐意看我?”杨雪愣住了。我也愣住了。马乐睁开眼打探了一下我们的反应,马上扭过头去面对墙壁。杨雪很快反应过来马乐这话是在呛她,“你乐意看我,我还不乐意看你呢。”杨雪甩门而去,留下一句狠话,“你懂个屁的爱情。”

过了好一会儿,马乐突然坐起来,冲着杨雪消失的地方空喊:你懂!

没有杨雪的帮助,马乐还是挺了过来,并且更加生龙活虎了。他选择了刘盼盼,不过他也没有放弃刘灿灿。他觉得有必要跟刘灿灿——也就是白瘦女孩——把事情掰扯清楚。这之后的一年,他陷入了这种不清不楚的三人关系之中。一方面,他要继续追求刘盼盼,讨她的欢心;另一方面,他要持续安抚刘灿灿,免得她太过伤心。他为此殚精竭虑,彻夜思考爱的真谛。高考后的暑假,他们三人见了一面,决定通过三方会晤将这件事彻底了结。这时的刘盼盼已经做了牙齿矫正手术,刘灿灿也稍微长大了点。可以这么说,坐在马乐对面的两姐妹,是货真价实的两个靓妹。她们的美貌光彩夺目,让马乐不敢直视。马乐长时间盯着桌面,迟迟做不出决定。两个女孩的火越来越大,没来由地骂了他一通。马乐心怀愧疚,忍辱负重,一言不发。他们在城外坐了一下午,直到夕阳西下,依旧没有结论。最后,两个女孩商议出一个方案,通过石头剪刀布(由刘盼盼提出)来定输赢,赢的一方可以做马乐的女朋友,输的一方永远消失。对于这个草率的决定,马乐坚决反对,不过她们并不在意马乐的反对。马乐永远记得那个幸福且迷幻的时刻。夕阳西下,两个女孩为了他的命运出拳,快得好像没有发生过。直到现在,马乐都不敢确定这一幕到底是不是真的。但他又记得,第一轮,她们都出了石头。第二轮,刘盼盼依然出石头,刘灿灿出了剪子。刘灿灿哭了,她抱了马乐一下,然后信守承诺,永远地消失了。刘盼盼笑了,大笑不已的那种笑,由于没有了龅牙,她笑得很好看。马乐打定主意,决定接受命运的安排,拥抱这没有龅牙的笑容。他到现在也想不通的是,那天之后,刘盼盼也消失了。他给刘盼盼打过几个电话,想要约她出来。刘盼盼一一找借口推辞了。暑假过完,刘盼盼去了上海。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都说那爱情美啊我却无所谓”

言至于此,我的直觉告诉我,差不多了。没有必要再去讲后面的女孩。后面的故事肯定要比前面精彩,那是更为成熟的爱情,具备爱情故事里应有的一切元素。老实说的话,前面讲得这些算不算爱情,还有待商榷。可是你要听我讲,我必须从前面讲起。杨雪的事,不能不讲。虽然杨雪都没有资格列入到马乐的爱情清单。长大后,马乐也没有对杨雪表达过任何想法。从现实层面考量,杨雪的重要性,甚至不及马乐的网友“雪又飞之际”,更不用提后面的于莎莎和Alice了。Alice曾是马乐的妻子,于莎莎差一点成了马乐的妻子。她们与马乐的爱情更为激烈,更为刻骨,也更实在。可我懒得讲了。再讲已是赘言。列下马乐的爱情清单时,我有一种正在接近真相的感觉,这让我兴奋。从杨雪讲到刘盼盼,再到刘灿灿,我非常确定我在远离真相。这只能是又一次的无聊尝试。爱情,依旧说不清楚。

“只好现在才能找回”

这是个意外。我又回来了。我也不知道马乐是怎么看到这份文档的。他打来电话,邀我去他公司坐坐。他现在酒喝得少了,热衷于泡茶,这是Alice对他的驯化成果。对上述文字,马乐颇有感触。他跟我聊了一个下午的杨雪,当然乱七八糟什么内容都有。值得我回来提上一嘴的是,他这些年确实时不时会想到杨雪,不过不是想起情人,而是想起幼时的玩伴。后来他又说,还有一点模糊的感觉,“不足对外人道。”他用了这句话。

杨雪的动态我们大致是知道的,作为一个活泼的美人,她的感情生活还算丰富,她前后交往过大学老师,摇滚乐手,作家,医生,火锅店老板……从她的恋爱对象大致可以想象她的生活,不一定对:她在大学同样是耀眼的女孩,不过她厌倦了同学的追求,喜欢上了老师;她应该有过一段追星或者混夜店的经历,这让她看上了乐手;她离文艺越来越近,她开始看书,也许还会在周末参加文学沙龙,她认识了一个作家;她生了病,不知是什么病,这应该是一段沉沦时期,导致她越来越依赖自己的医生;火锅店,没什么好说的,如今的女人都爱吃辣的——时隔多年,这是马乐对杨雪所做的第二次猜想。

说杨雪的时候,马乐大致是伤感的,“她一步步都是新生活,我只是个旧人。”他给空了的玻璃壶倒满水,按下电动开关。

“你知道她现在干吗吗?”我说。

“她在干吗?”

“她跟火锅店老板离婚了。”

“真的?”马乐跳起来,然后又坐下。“怎么会离呢,火锅店老板娘,多踏实。”

“现在你们都是离了婚的人,可以说是同病相怜。”

“是啊,同是天涯沦落人。”

“这是个机会啊。”我说,“你有什么话,完全可以跟她说一说。”

马乐盯着茶几,没有说话。水开了,他开始沏茶。玻璃壶里的水倒进紫砂壶,紫砂壶里的水过一遍倒掉,玻璃壶里的水再一次倒入紫砂壶。马乐拿起紫砂壶,等着。“机不可失啊。”我说。马乐揭开壶盖,嗅了嗅茶香。壶嘴倾斜,澄亮的茶水注满陶瓷小杯。他端起自己那杯喝了一口,“还是不说了吧。”他说。

“你快喝啊,别凉了。”他又说。

作者简介

郑在欢,1990年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长居北京。著有短篇小说集《驻马店伤心故事集》。更多作品见于《人民文学》《大家》《青年文学》《小说界》等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