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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选刊》2020年第7期|哲贵:仙境(节选)

来源:《小说选刊》2020年第7期 | 哲贵  2020年06月18日07:54

1

从家开车到越剧团,大约需要二十分钟。车子一发动,余展飞身体有感觉了,兴奋了,柔软了。不是柔软无力,是柔韧,充满力量,跃跃欲试。同时,身体里好像有股水在流淌,可比水要绵柔,几乎要将身体溶化。很轻又很重。很淡又很浓。他很享受。

越剧团有两个排练厅,一大一小。他直接去小排练厅。不用事先联系,更不用打招呼,他知道,团长舒晓夏已经在小排练厅了。一打开车门,一阵音乐涌进耳朵,那是锣鼓声,是密集如万马奔腾的行板。一听那声音,身体立即又起了不同反应。这次是热烈的,是滚烫的,是奔放的,他几乎要摩拳擦掌了。他听见身体里有开水沸腾的咕噜声,那是身体被点燃的声音,他要绽放了。他知道,那是《盗仙草》选段,是越剧里难得的武戏,特别有挑战性,让他神往,令他痴迷。他都快恍恍惚惚了。

他进了排练厅,果然,舒晓夏已经化好装,正在厅里踱来踱去。她看见余展飞进来,朝他看一眼,那眼神是急不可耐的。两人直奔化装间。

这是余展飞的习惯,也是他的态度,即使是排练,即使排练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也要化装,也要穿上戏服。他不允许马虎,一点也不行。

舒晓夏给他化装,他们都没有开口说话。他们不需要。几十年了,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微小动作,便可以领会对方的意思。什么叫心意相通?这就是。什么叫心有灵犀?这就是。而且,余展飞听了进来之前的伴奏音乐,已经知道晚上排练的内容,没错,还是《盗仙草》选段。

他和舒晓夏第几次排这个戏了?起码有几千次吧,甚至更多。

装化完了,舒晓夏帮他穿上戏服。他晚上扮演守护灵芝仙草的仙童,是短打扮,头上扎着一条红头巾。在正式演出的戏文里,守护仙草的仙童是四个,两个先出场,跟白素贞对打。被白素贞打败后,去后山请两个师兄出来。白素贞最后不敌,口衔仙草,被四个仙童架住。这时,仙翁出场,放她下山救许仙。

他们晚上练双枪。这是《盗仙草》里很重要的一场武打戏。当然,双枪几乎是所有中国戏曲里的重要武戏,也是最基础的武戏。正因为基础,要练得出彩不容易,太不容易了,几乎所有武生都会的动作和技术,大家都很熟练,都想做得出彩,怎么办?办法只有一个:创新。没错,只有做出别人不会做的高难度动作,只有做出别人不会也没想过的精彩又优美的动作,只有做出惊险又与白素贞冒死精神相协调的动作。难,太难了。但可能性也正在于此,吸引力也正在于此,激发创新的动力也正在于此。一般情况,白素贞和仙童都是先拿拂尘出场,然后是剑,再是双枪,最后是空手搏斗。空手搏斗的难点在翻跟斗,每个仙童翻跟斗都是不同的,都有讲究,第一个是前空翻,第二个是侧空翻,第三个是后空翻,第四个是前空翻加后空翻。空翻都是连续性的,有连翻三个,也有连翻六个,身体是否挺直,动作是否干净,很考验人的。双枪是《盗仙草》里的重头戏,是重中之重。一般的演出,白素贞和四个仙童各拿双枪,打斗到激烈处,四个仙童围着白素贞,将手中双枪抛向中间的白素贞,白素贞要用脚板、膝盖、双肩和手中的双枪,将来自四面八方的枪,准确又利索地反挑回四个仙童手里。这里面有连续性,又有准确性,还要控制好力量和弧度,差一点点都不行。而且,八杆枪要连贯,要让观众眼花缭乱,要行云流水。既要武术性又要艺术性,要升华到美的高度。这太难了。

舒晓夏将伴奏音乐调整一下,跳过前面舞拂尘和舞剑的段落。直接到了耍枪花。那枪是老刺藤做的,一米来长,两头都有枪尖,中间涂得红白相间,枪尖绑着红缨,行话叫花枪。他们每人两根花枪,先是象征性地比画几下。戏曲的灵魂之一就是象征。

随着锣鼓声密集起来,他们站到排练厅中间,耍起枪花。看不出他们身体在动,其实他们全身在动,他们身体很快被手中的枪花覆盖。他们的枪先是在身体左右画着圈,手臂不动,手腕随着身体扭动,锣鼓声越来越密集,枪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红白相间的花纹这时变成红白两道光芒,两道光芒最后连在一起,形成一道彩色屏障。从远处看,排练厅中间的余展飞和舒晓夏不见了,只有两个彩色球体,纹丝不动,却又风起云涌。

耍完枪花之后,他们练挑枪。余展飞投,舒晓夏挑。这是余展飞和舒晓夏的创造,他们不是一根一根来,而是八根。余展飞将八根枪一起投过去,舒晓夏用脚尖、用膝盖、用肩膀、用枪将八根枪反挑回来。考验功力的是,余展飞八根枪是同时投过去的,而舒晓夏却要将八根枪连续挑回来,八根枪要形成一排,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弧度,像一道彩虹。练了一段时间后,反过来,舒晓夏投,余展飞挑。这种挑枪,整个信河街越剧团只有他们两个会,估计全天下也只有他们两个会。

2

父亲余全权是信河街著名的皮鞋师傅,绰号皮鞋权。他在信河街铁井栏开一家店,做皮鞋,也修皮鞋。他长期与皮鞋打交道,皮肤又黑又亮,连脸形也像皮鞋,长脸,上头大,下巴尖,张开的嘴巴像鞋嘴。对于余展飞来讲,父亲最像皮鞋的地方是脾气。皮鞋有脾气吗?当然有。皮鞋最突出的脾气就是吃软不吃硬,它不会迁就穿鞋的人,不能跟它“来硬的”,必须顺着它的性子来,要尊重它,要呵护它。但它又是感恩的,懂得回报。谁对它好,怎么好,对它不好,怎么不好,它是爱憎分明的,也是锱铢必较的。擦一擦,亲一口,它会闪亮。不管不顾,风雨践踏,它就自暴自弃了。它对人的要求是严格的,甚至是严厉的。它不会主动选择人,但会主动选择对谁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全心全意,甚至是合二为一,它会将自己融进人的身体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父亲就是这样的脾气。每一双经过他修补的皮鞋,都有新生命,是一双新皮鞋,却又看不出新在哪里。他做的每一双皮鞋,看起来是崭新的,穿在脚上却像是旧的,亲切,合脚,就像冬夜滑进了被窝。

从皮鞋店到皮鞋厂,是父亲的一个改变,也是皮鞋对父亲的回馈。那一年,余展飞已经当了三年学徒,理论上说,可以出师单干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余展飞觉得技术已经超过父亲。

也就是这一年,余展飞“认识”了舒晓夏。农历十月二十五,信河街举办物资交流会,越剧团接到演出任务,将临时舞台搭在铁井栏,就在皮鞋店对面。那天下午演出的剧目是《盗仙草》,舒晓夏演白素贞。

余展飞不是第一次看越剧,也不是第一次看白素贞《盗仙草》,他以前看过的。也觉得好,咿咿呀呀的,热闹又悠闲,真实又虚幻。但那种好是模糊不清的,是不具体的。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舞台上的白素贞跟他没关系,没有产生任何联想和作用。但这一次不同,他被白素贞“击中”,迷住了。她一身白色打扮,头上戴着一个银色蛇形头箍。她的脸是粉红的,眼睛是黑的,眼线画得特别长,几乎连着鬓角。美得不真实,惊心动魄。余展飞突然自卑起来,粗俗了,寒酸了。他无端地忧伤起来,无端地觉得自己完蛋了,这辈子没希望了。当他看到白素贞和四个仙童挑枪时,整个心提了起来,挑枪结束后,他发现手心和脚心都是汗,浑身都是汗。这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手心和脚心会出汗。当看到白素贞下腰,将地上的灵芝仙草衔在口中时,他哭了。差不多泣不成声了。他觉得魂魄被白素贞摄走了。

散场了。对余展飞来讲没有散,他依然和白素贞在一起,如痴如醉,亦真亦幻。他不知不觉来到戏台边,来到后台。他看见了白素贞,不对,是正在卸装的白素贞。有那么一瞬间,他有失真感觉,却又觉得无比真实。卸装之后,舞台上的白素贞不见了,他见到一个长相普通的姑娘,身体单薄,面色蜡黄,眼睛细小,鼻梁两边还有几颗明显的雀斑。

舞台上下的反差让余展飞措手不及,让他惊慌失措。但恰恰是这种反差拯救了他,唤醒身体里另一个自己,他感到震撼,感到力量,更主要的是,他看到了可能——既然她能演白素贞,我为什么不能演?他突然萌生出一个念头:我要去越剧团,我要唱《盗仙草》,我要演白素贞。

这个念头来得凶猛,令他猝不及防。用父亲的话说是,丢了魂了。

但余展飞知道,他的魂没丢。是被舞台上的白素贞“迷住了”,也是被现实中的白素贞“唤醒了”。他回到店里,对父亲说:

“我要去学戏,我要唱越剧。”

莫名其妙了。突如其来了。父亲没有放在心上,小孩子嘛,心血来潮是正常的,异想天开也是正常的,怎么可能去学越剧呢?怎么可能不做皮鞋呢?说说而已。不过,父亲觉得不正常的是,这个下午,余展飞什么也没有做,鞋没有做,也没有修。他还是那句话:

“我要去学戏,我要唱越剧。”

父亲明白了,这孩子鬼迷心窍了。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接下来,余展飞还是什么事也不做,见到他就说:

“我要去学戏,我要唱越剧。”

那就是疯了。走火入魔了。父亲不可能让他去学戏,不可能让他去唱越剧。父亲的人生只有皮鞋,当然,他还做了一件事,就是生下余展飞。对于父亲来讲,两件事也是一件事,可以这么说,他也是父亲的一双皮鞋,甚至可以这么说,他从出生那天起,便注定这一生要和皮鞋捆绑在一起,逃不掉的。这一点余展飞知道不知道?他当然知道。实事求是地讲,余展飞不排斥父亲,也不排斥皮鞋。恰恰相反,他喜欢父亲,因为他喜欢皮鞋,也喜欢修皮鞋和做皮鞋。他喜欢父亲,是因为父亲对待皮鞋的态度,父亲没有将皮鞋当作商品,商品是没有感情的,而父亲对待每一双皮鞋,无论是来修补还是来定做,都像对待儿子。也就是说,在父亲眼中,余展飞和那些修补和定做的皮鞋几乎没有区别。余展飞委屈了。确实有一点。但他内心却是骄傲的,他觉得这正是父亲与人不同的地方,他没有将皮鞋当作鞋来看,而是当作人来对待。这是余展飞喜欢的。余展飞也是将皮鞋当作人来对待的,他跟父亲不同之处在于,对他来讲,皮鞋是有性别的,是分男女的。这跟男鞋女鞋无关,而是跟皮料有关,跟使用的胶有关,跟使用的线有关,跟针脚的细密有关,最主要的是,跟皮鞋的气质有关。但是,无论是哪种性别的皮鞋,余展飞都是喜欢的,无论是他做的,还是别人拿来修补的,只要到他手里,他都会让它们发出独特的光芒,他会给它们全新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