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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侯光明等十六位委员联名提案: 推动中国电影产业转型升级

来源:文艺报 | 许莹  2020年05月23日08:50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转“危”为“机”的重大机遇。今年两会上,侯光明、丁伟、郭运德、阎晶明、尹力、冯远征、张光北、张凯丽、王丽萍、熊召政、吉平、张斌、李国兴、刘家成、刘广、董希源等16位委员联名递交了关于推动中国电影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建议国家加强全面规划和总体部署,推动高新电影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应用,建设面向未来的影视技术“新基建”体系、面向多渠道的电影发行播映体系和院线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提案中具体谈到,目前中国电影产业面临以下三方面主要问题。一是高新科技在电影拍摄制作流程中的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代差。虚拟预演与虚拟制作、实时渲染与云渲染、动作捕捉与数字资产采集、高新格式影像拍摄、制片管理与协同制作、大数据智能化营销等技术在中国电影产业的应用普及度都不高,造成中国电影在创作设计、拍摄制作和发行放映等各环节上的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态势下,必要时可以通过高新技术的应用,来解决传统电影制作模式下人群聚集引发的防疫问题。二是尚未建立电影多渠道发行播映标准体系和窗口期规则。全球电影作品的发行放映模式正在加速向在线流媒体播放终端转移。我国目前已建设完成了依托互联网的数字内容分发与观看基础设施,并形成了相应消费市场。但缺乏面向家庭和个人终端的电影发行播映标准体系,未能形成充分的映后市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态势下,更需尽快建立电影窗口期规则,充分激活电影的播映收入空间,有序促进电影播映收入结构的优化。三是影院亟需向多样化业态升级。全国影院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要成就,支撑中国成为电影大国的市场容量。但目前,影院经营模式较为单一,不利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经营活动,也成为未来多渠道电影发行播映的隐患。对此,提案呼吁要推动高新电影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应用,并建立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电影产业“新基建”体系。建议税收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高技术含量电影创作及制作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扶持,推动高新技术的应用;强化综合性院校与专业院校在高新电影技术方面的横向研发合作,鼓励相关科研院所加大对电影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建议发改委将“影视拍摄制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列入国家“新基建”中的“融合基础设施”的重点支持领域中,并由工信部和科技部联合牵头开展电影虚拟化制作、可视化异地协作与智能化制片管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打造面向未来的电影产业发展“新基建”体系。二要着手建立电影作品面向多渠道发行放映的工业标准体系。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整合学术界、产业界和社会组织力量,尽快构建电影面向基于手机、个人电脑、电视等多渠道终端的流媒体平台发行播映体系。尤其亟需制定窗口期规则,对电影在影院下线后进入电视和流媒体平台等发行渠道,探索建立科学可行的窗口,推动国产电影作品的长线生命力,为中国电影产业的生存与转型升级提供制度支撑。三要推动全国院线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多元化业态升级。建议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门列支对院线多元化转型的支持资金。在现有的多厅影院基础上,向包含特色小厅影院、沉浸式娱乐中心、电影主题活动中心、微型主题公园等多种业态形式转变,推动影院经营业态的进一步多元化,使其更好地融入到转型升级后的新产业链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