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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女性”与“小说”关系的新陈代谢 ——基于阅读史为中心的考察

来源:《福建论坛》 | 马勤勤  2020年04月13日08:53

摘要:在中国古代,女性阅读小说是不被认可的行为,这在官方法令、社会舆论、家规家训中均有体现。自晚清小说界革命起,小说地位由文学边缘移向中心,在知识分子、教育体制、民间舆论、社会风尚乃至官方意志的共同努力之下,中国古代“女性”与“小说”相对绝缘的状态被打破,女性取得了阅读小说的“合法权”,完成近代中国“女性”与“小说”关系新陈代谢的关键一步。从清末民初和“新文学”第一代女作家的创作实践来看,她们都经历了一条阅读、摹仿、创作的渐进路线。

关键词:近代;女性;小说;新陈代谢;阅读史

中国小说传统源远流长,存在数量相当庞大的读者群体。在小说繁荣的明清两代,更是如此。然而在主流话语体系中,“小说”始终是不同于“大道”的琐碎事件,不仅与经国救世、普道济民毫无关系,而且还被视为“君子弗为”的“小道”。对于女性而言,这种禁忌无疑显得更加严厉和深远。清人汪堃在评点《红楼梦》时曾说:“至妇女中,因此丧行堕节者,亦复不少。”[1]余治也认为“收藏小说”是一种“败闺门”的行为:“凡好藏淫书、好唱弹词诸家妇女,率多丑声。”[2]众所周知,阅读小说是进行创作的基础,因此,目前几乎没有古代女性写作的小说作品留存下来,[3]也不难理解。

然而到了晚清,当梁启超登高一呼提出“小说界革命”、大力推扬小说各种神奇的社会功用之时,小说文运已发生了悄然改变——由“文学”结构的边缘向中心移动。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已经不少,但是在蓬勃的研究中,近代小说阅读却是较少受到关注的话题。对于小说作者,相对比较容易掌握其生活时代、家庭出身、写作目的等,其作品亦可作初步的描摹分析。然而读者群体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范畴,他们的构成如何?在性别、年龄、教育程度、阶级等方面,较之古代是否有一定变化?当晚清小说文运发生巨变之时,社会舆论对女性读者的认知,是否也随之发生改变?诸如此类问题,实有必要深究。

职是之故,本文从阅读史的视域出发,在近代中国的知识话语体系中,重审“女性”与“小说”二者关系的确立。笔者希望指出的是,“女性”之所以能够阅读小说,本身是以一种“知识”的形态现身。[4]那么,此一“知识”话语形成的背后,究竟隐含着何种社会历史——特别是“权力”的痕迹?事实上,若想回答这一追问,不仅需要辨析“女性”与“小说”的关联如何作为一种“知识”规定性被确立,也要寻绎和凸显此一“知识”最终可以落实、储存和传授的制度性保护。具体到研究方法,则需要将文本解读、话语分析和历史阐述有机结合。因此,本文首先追踪中国古代的女性小说阅读,随后分析当小说文运上升、成为教育与启蒙的利器之后,知识分子、教育体制、民间舆论、社会风尚乃至官方意志如何合力,促成近代中国“女性”与“小说”关系的新陈代谢。

一、中国古代女性的小说阅读[5]

从阅读史视域出发考察中国古代的女性小说阅读,大概需从通俗小说欣欣向荣的明清两代讲起。这是因为,自秦代开禁书之例始,尽管小说为士林君子所不屑,但直至宋元,小说尚未成为官方查禁之对象。有史可查的官方禁毁小说资料始于元代,但不多见;有明一代在文化艺术方面的意识形态控制亦较为宽松,查禁小说仅有两次,且大抵针对特定的小说类型——如《剪灯新话》和《水浒传》。[6]可是,自清朝定鼎以后,查禁小说的次数陡然增多。根据王利器辑录的《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可以统计出从清代康熙至同治年间,中央与地方发布的小说禁令多达20条以上。其中,有不少文字提到小说之于女性读者的危害,如道光十四年(1835)二月,上谕内阁曰:

近来传奇演义等书,踵事翻新,词多俚鄙,其始不过市井之徒,乐于观览,甚至儿童妇女,莫不饫闻而习见之。以荡佚为风流,以强梁为雄杰,以佻薄为能事,以秽亵为常谈。[7]

事实上,这条禁令针对的,只是作为案头读物的“传奇演义”。但是,根据马宗荣在《识字运动:民众学校经营的理论与实际》中的记载,光绪三十四年(1908)一份筹备简易识字学塾的官方文件,曾计划六年以后使中国社会的识字比率达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一。[8]由此,便可想见中国近代乃至古代的识字比例之低。加之女性深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闺范桎梏,受教育的机会少之又少,识字比例无疑更加低下。

好在中国小说兴起的途径与西方大有不同,[9]原因在于古代小说与民间说话关系密切。女性即使不识字,也能通过听说、看画等方式间接阅读和接受小说。潘建国曾将古代小说读者分为“直接读者”和“间接读者”:前者需要一定的识字能力,主要由商贾、官宦和部分知识分子构成;后者则以村哥里妇、儿童妇女为主。[10]此即钱大昕所谓:“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是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11]在清代,也出现一些针对“间接”读者的中央文件与地方法令,如同治八年(1869)十一月,御史锡光奏请严禁五城寺院演剧招摇妇人入庙,以端风化。[12]甚至有地方官宣称“民间演戏”乃“最足为诲淫之渐”——“青年妇女,涂脂抹粉,结伴观场,竟置女红于不问,而少年轻薄子,从中混杂,送目传眉”,反复劝喻子民莫看演戏。[13]

具体到家规家训层面,针对女性禁读小说的资料蔚为增多。大抵因为中央文件与地方法令主要面向不识字的女子,她们只能以“间接”的方式接受小说;而家规家训出自礼义之家,这些受过教育的识字女性,具备直接阅读小说的能力。兹举数例为证:

学识字,看正经书。目鱼书及小说不可到眼,汝父平生最憎女人读目鱼书,犯之不孝。(胡方鸣《桷堂文钞附信天翁家训》)

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不可多得;其他便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无耻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也。(石成金《家训钞》)

幼女勿使僮仆抱。六岁以上,不出门庭。不许饮酒。不许览山歌小说。勿学诗画琴棋。常使持经念佛。教以四德三从。(周思仁《欲海回狂集》)[14]

必须承认,禁令、家训等手段, 并未彻底阻隔古代才女对小说的阅读热情。早在元末,就已经出现相关的文献记载。《明史·王行传》称:“王行,字止仲,吴县人。幼随父依卖药徐翁家,徐媪好听稗官小说,行日记数本,为媪诵之。媪喜。”[15]朱一是也说:“今之雕印,佳本如云,不胜其观,诚为书斋添香,茶肆添闲。佳人出游,手捧绣像,于舟车中如拱璧。”[16]可见,绣像小说已经成为“佳人”爱读之物。甚至,更有一些女性读者在阅读之后写下对小说的评价与感受。《红楼梦》的品鉴阅读,在清代闺阁群体中尤为兴盛,她们留下了大量咏叹《红楼梦》之作,最著名的是系于西园主人《红楼梦本事诗》之后的王猗琴、王素琴、胡寿萱、谢桐仙、莫惟贤、姜云裳等多篇诗作。[17]更有闺秀不满世人对小说的鄙薄态度,针对禁止女性阅读小说的现状发出不平之鸣。清代周绮《题〈红楼梦〉十首》之诗前小序云:

稿甫脱,不觉神思困倦。正假寐间,忽见一古衣冠者揖余而言曰:“子一闺秀也。弄月吟风,已乖母教,乃作《红楼梦》诗乎?”余一时难与辩论,遂谓之曰:“君之言诚是。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诗之本教也。夫子删诗,国风为始,岂有为瓜李之嫌耶?恐言之彬彬,行仍昧昧,不能自反,引入迷津,遂放浪而无涯涘矣。”言未竟,辗然而醒,但闻桂香入幕,梧叶摇风,楼头澹月微云,撩人眉黛而已。[18]

原来,周绮病中翻阅《红楼梦》,作诗十首之后神思困倦,竟与他人在梦中就闺阁女子是否应该阅读《红楼梦》展开辩驳。其中,“言之彬彬, 行仍昧昧”二句切中要旨,但结尾“言未竟”“辗然”“但闻”等语,仍然流露出无力扭转现实的无奈。

可见,明清才女虽然得以在一定程度上跨越限制,对小说的参与程度不断加深,但这些活动几乎还处于一种“地下”状态。“女性”与“小说”的连结仍然禁锢在官方律例及乡规家训等社会、家庭舆论中,无法“浮出历史地表”。直至19世纪末期,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述未有根本改变。到了晚清,“救亡图存”成为历史契机,促进小说在文学版图的地位上升与性质变革,“小说场域”的性别秩序开始发生松动,开始了“女性”与“小说”关系的新陈代谢。

二、小说文运与女子启蒙

1897年,严复、夏曾佑在《国闻报》上发文探讨小说的启蒙功用:“夫说部之兴,其入人之深,行世之远,几几出于经史之上,而天下之人心风俗,遂不免为说部所持。”[19]同年,康有为也在《日本书目志》之“小说门”识语中指出:“正史不能入,当以小说入之;语录不能谕,当以小说谕之;律例不能治,当以小说治之。”[20]这样的思路随后被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幼学》《译印政治小说序》等文章全盘继承并大加发挥。至1902年“小说界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小说”已经无所不能,欲新民、新道德、新宗教、新政治、新风俗、新学艺、新人心、新人格,都要首先“新小说”。[21]

经此系列文章鼓吹,小说不仅一跃为“文学之最上乘”,而且无可置疑地成为教育民众的绝好工具:“信矣乎!风俗之开明,诚小说为之导师!”[22]早在1898年,梁启超就指出女性是“新小说”的重要读者,与“兵丁”“市侩”“农氓”“工匠”“车夫马卒”“童孺”一样,隶属于“下而”这个读者阶层。[23]1903年,夏曾佑更加明确指出“中国之小说”可分为两派:“一以应学士大夫之用;一以应妇女与粗人之用”,当时西学东渐,士大夫应接不暇,“惟妇女与粗人,无书可读”,故以小说教之。[24]1906年,《新世界小说社报》发表了《论小说之教育》一文,进一步辨析女性需要通过阅读小说来接受新知的原因和紧迫性。文中辨明“通俗教育”与“专门教育”“普通教育”的区别,提出小说作为“通俗教育”的工具,其教育对象为“愚民”。其中,女子又占“愚民”之多数[25]。因此,时人格外注重让女性阅读小说——“寄语同胞中之欲改良社会之有心人,苟能于妇人之爱憎处以转移之,其力量之大,较于每日下一明诏”,[26]“妇女一变,而全国皆变矣”。[27]

然而,当时妇女大多没有接受教育,无法欣赏立意高远的小说,恰如狄葆贤所言“美妙之小说,必非妇女粗人所喜读”。[28]即使面对知识女性,小说既要传播新知、启蒙学问,还得合于女性心理,也让人颇费心思,“作小说之难也,作女界小说之尤难也”。[29]对于上述问题,在当时也引发了知识界的思考,其中最系统的是徐念慈《余之小说观》。他在“小说今后之改良”一节中详述了“女子社会”小说改良的途径和办法:

余谓今后著作家,所当留意,专出女子观览之小说。其形式、体裁、文字、价值,与商人观览者略同,而加入弹词一类,诗歌、灯谜、酒令、图画、音乐趋重于美的诸事;其旨趣,则教之以治家琐务、处事大纲,巨如政治伦常,细至饮食服用,上而孝养奉亲,下若义方教子,示以陈迹,动其兴感。如是则流行于阃以内,香口诵吟,檀心倾倒,必有买丝罗以绣者矣。[30]

同是在这篇文章中,徐念慈已经指出“商人观览者”的小说特点:形式“概用薄纸,不拘石印铅印,而以中国装订”,体裁“用章回”,文字“用通俗白话”,价值廉取。随后,他指出“女子社会”可与之类似。这篇文章对女性的小说阅读进行了系统而又详实的理论探索,颇为重要。

与此同时,清末民初也有不少小说作者在构思作品时明确考虑到了女性读者的需要,将其预设为启蒙的对象。《闺中剑·弁言》称“是书注意又重在开通妇人、幼童之智识”,因此侧重女学、算学、胎教、卫生之学、医学等内容。[31]徐天啸赞赏《茜窗泪影》在“女界道德之堕落,大有江河日下之势”的现状下,“为女界之警钟,作道德之保障”。[32]更加难得的是,女性作者对此往往更加自觉。1904年《女狱花》出版,作者王妙如感慨“近日女界黑暗已至极点”,希望以小说为“棒喝之具”,“将革命之事,源源本本,历道其详”,呼唤“千百万我妙如之现影”。[33]《女狱花》之于女性读者,也确实达成了一定的启蒙效果。叶女士曾说:“第伏读一过,无一事不惊心怵目,无一语不可泣可歌……虽然女士逝矣,而苦心孤诣,遗此一书,亦足以开民智、醒迷信、育一国之文明。”[34]

无独有偶,另一部晚清女作者小说《侠义佳人》同样针对“女界同胞”而作。1909年7月12日,《申报》刊出《商务印书馆新出版小说〈侠义佳人〉》广告:“女史深悯我国女界之黑暗,亟思有以拯救之,婆心苦口,冀开通一般女子之智识。书中兼描写旧时社会中姑虐其妇,夫虐其妻,及种种梳头缠足之陋习。大声疾呼,冷嘲热骂,洵足唤醒女界同胞之昏梦。[35]”这与邵振华在《〈侠义佳人〉自序》中宣传的创作意旨——“愿吾女子睹黑暗而思文明,观强暴而思自振”[36]不谋而合。

可以说,随着小说性质的改变和小说文运的上升,小说成为女性接受新知识的绝好工具,故而阅读小说不再是一种禁忌,反而是可以提倡的行为。借此中介,“拟想”的女性小说读者开始浮现在知识分子的言说,慢慢形成了一种“知识规定性”。但是,这种论述只是一种基于理论层面的话语构建,而且提倡者主要是民间知识群体,只能算是一种舆论上的铺垫;与之相对,学校教育视野中的文学课堂,才是使小说教育真正落在实处的制度化保证。

三、小说教育与国文课堂

在近代中国,最早提议将小说引入学校教育的是康有为。1897年,他在《日本书目志》“教育门”中指出“启童蒙之知识,引之以正道,俾其欢欣乐读,莫小说若也”,故关注所谓之“幼学小说”。[37]随后,这种观点被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学校》中进一步阐发,“说部书”成为蒙学教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38]晚清鼓吹将小说引入学堂作为教科书最为有力者,当属黄伯耀、黄世仲兄弟,其《学校教育当以小说为钥智之利导》《学堂宜推广以小说为教书》等几篇重要文章,均申明了小说之于学堂学生的开智作用。[39]理论上说,这些文章中的“学堂学生”也应包括女学堂。此外,还有一些特定主题的小说直接点明是为女学生而作,如程宗启在《〈天足引〉白话小说序例》中,提出应将女性缠足的痛苦编成白话小说,“将来女学堂必定越开越多,女先生把这白话,说与小女学生听,格外容易懂些”。[40]

目前,可以发现一些女学校宣扬小说的资料,如《香山女学校学约》:“小说歌谣,变俗之具,若无新理,流毒非轻……愿将旧本,悉付祖龙,勿染脑筋,勿毒社会。”[41]最早将以小说作为教学材料的思想落到实处的女校,当属江苏同里的明华女学校。该校于1904年由金一创办,是当地第一所女子学校。据同年2月发布的《明华女学章程》可知,该校设有“小说”课程,与国文、修身、初级历史、初级地理、初级物理、初级算学、唱歌、体操等科目并列。[42]此外还有上海城东女学校,1911年夏,该校开设暑假补习课,每日讲演《三国演义》一小时。该课一方面注重对女学生的阅读引导,强调以“天演物竞之眼光”和“生存竞争之公理”来解读魏蜀吴之间的斗力斗智与优胜劣汰,借小说之“侠烈忠勇、慷慨激昂”来挽救“今日人心之腐败”;另一方面在选材上也颇为用心,“由徐庶之孝及徐母之忠、曹操之奸谋、刘备之宽厚,继以见诸葛之用智、赵云之忠勇等处”,使学生“养成一种英雄想象力、处世鉴别力”。[43]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自晚清起,就不断有人主张直接以小说为教科书,但真正付诸实践的并不多。正因如此,当黎锦熙将《西游记》等传统小说选为小学教科书课文时,湖南地方教育界大为惊骇。[44]“小说”大规模入选国文课本,尤其是以范文的形态出现在教科书中,还是在新文学运动之后。[45]在近代中国,沟通这二者的桥梁是作为“国文”之助的“小说”论述。就小说家个体而言,对此鼓吹最力者当属林纾。林纾在与友人合作翻译的过程中,体会到西洋小说与“古文”的相通之处,如《黑奴吁天录》“开场、伏脉、接笋、结穴,处处均得古文家义法”,[46]《斐洲烟水愁城录》“甚类我史迁也”,[47]《块肉余生述》具古文家“锁骨观音”之奥妙。[48]事实上,林纾也确实有意识地以“古文”之法结撰“小说”。1910年《小说月报》创刊,刊出了整版“林纾小说”广告,卖点之一即“盖不徒作小说观,直可为古文读本也”。[49]

从小说杂志方面着眼,对此用力最多的是《小说月报》,特别是恽铁樵主编时期。恽铁樵认为,“小说之为物,其力量大于学校课程奚啻十倍”,[50]因此“初学借小说以通文理,则为世所公认,故小说可谓作文辅助教科书”。[51]怀着如此强烈的使命感,恽铁樵兢兢业业地操持《小说月报》,时人甚至谓之曰“编小说过分认真,有似‘大说’”。[52]在他的努力之下,“男女学校青年”已经成为《小说月报》的三大读者群之一[53];亦有读者认可该刊“编辑之认真,取材之宏富”,自愿“捐赠一份于敝处忠实学堂,欲使同人皆饱此眼福也”。[54]可见,恽铁樵以小说为国文之助的意愿得到落实,也确有女学生在日记中写下暑假阅读《小说月报》的感受:“过午膳,休息一时,阅《小说月报》及《妇女杂志》,觉甚有兴味。”[55]

在此种思路之下,女学生也因此获益。1915年,吴县正本女校校长周国真发表《女学生自修用书之研究》一文,向女学生推荐“有益于身心”的自修用书。其中,她重点推介了恽铁樵编辑的《小说月报》和林琴南译“各种名家小说”:

海上所出小说报,不下数十种,鱼龙混杂,选择为难,惟《小说月报》,则短篇文字,笔力雄健,余恒当作古文读之。中学以上生徒,苟能知此意以读小说,庶可得小说之益,而不为小说所误矣。

各种名家小说(林琴南译),如《孝女耐儿传》《块肉余生述》《不如归》《拊掌录》《蛇女士传》《技击余闻》《英孝子火山报仇录》等,余最喜读之。中学以上生徒,苟能常阅是等小说,则较读《古文观止》等书更为有益也。[56]

事实上,同样师法“左氏之文”与“史迁之法”的古文和小说,原本就有一种潜在“血缘”关系。[57]而“杂传体”古文更是被称为常蕴“小说笔法”,其对真人真事的合理剪裁、想象与增饰,令人物个性鲜明,叙事波澜起伏,情节引人入胜,韩愈、柳宗元即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河间传》《毛颖传》《种树郭橐驼传》《圬者王承福传》等,历来都是讨论古文与小说文体交涉问题的重要文本。[58]林纾就特别推崇韩愈和柳宗元,甚至专作《韩柳文研究法》一书,记录多年来阅读和研究的心得和感受。[59]另一方面,考察近代女子学校的国文教育,可以发现其非常重视古文写作。以近代著名女校——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为例,学生的课业评点中时常出现“如读柳子厚诸山水记”“丰神酷似昌黎”“剖义精审似子厚”“凝重简括逼近柳州”等奖掖之语。[60]最有趣的是,该校女学生还留下多篇珍贵的小说作品,恰恰是以“国文”的方式来结撰小说。[61]原本,“小说”可为“国文”之助的论述,是为了让女学生借此门径一窥其妙,最终登堂入室,回归古文写作之正法;然而,却最终促成了从“国文”到“小说”的创造性转化,为近代女性从“小说阅读”到“小说写作”搭建起了一个通透的连结。

四、官方意志与社会风尚

晚清时,女性小说阅读尚不乏“工具性”的特征,以实现智识提升为目的;此时“女性”与“小说”关系重构的背后,隐含的仍是救亡图存语境中的妇女改造,与“废缠足”“兴女学”共享同样的政治逻辑。正如学者指出:“中国早期的女权启蒙并不是无条件地还妇女以自由,也并没有彻底取消传统对妇女束缚的意思,而是要重新调整妇女在民族国家中的地位,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更为完整和合理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现代政治和文化秩序。”[62]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南京临时政府致电各省督抚:“惟《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皇朝掌故》《国朝事实》及其他有碍民国精神暨非各学校应授之科目宜一律废止。”[63]可见,清帝退位,查禁小说所本的《大清律例》宣告失效,正如范烟桥所说:“向时小说,受种种束缚,不能自由发表其意志与言论,光复后,即无专制之桎梏,文学已任民众尽量进展,无丝毫之干涉与压迫。”[64]与此同时,1912年教育部专设社会教育司,分管通俗教育事务,通俗教育被民国政府正式纳入官方教育体制。1915年,通俗教育研究会成立,设小说、戏曲、演讲三股。作为官方意志的代表,通俗教育研究会不仅鼓励女性阅读小说,甚至还对优秀的女性小说作品予以奖励。《呈教育部请奖〈薰莸录〉等四种小说乙种褒状文》指出陈翠娜的《薰莸录》“与奖励章程第三条相符”[65]“可补助我国人之道德智识者”。

与之相应,民国政府明确将女性阅读纳入图书馆体制。众所周知,我们古代藏书,无论是官藏、私藏还是公藏,均不对女性开放。这种情况到了晚清已有改变。1906 年,《湖南图书馆暂定章程》提到:“凡如有女学生须阅图书者,应由本学堂出具领证,准暂借出外。”[66]据此,女性读者还只准借阅,且时间和次数均有限制。1915年,时人描述浙江图书馆的读者情况:“每日来阅书者,人数寥寥,间有女子,则恒以新小说等为消遣品。”[67]此时,女性读者似乎已经被允许在馆内阅读。1917年,民国政府颁布《京师图书馆呈请教育部鉴核暂行图书馆阅览规则文》,其中第四条规定“妇女阅书者,至妇女阅书室阅览”,[68]明确要求各大图书馆成立专门的女性阅览室。随后,浙江公立图书馆、江西省立图书馆迅速响应。[69]对于保障女性读者在更大范围的阅读权利,这一举措无疑具有标志性意义。

另一方面,随着近代消费文化及娱乐风尚的崛起,使得作为大众休闲读物的小说渐渐流行起来。根据史料记载,慈禧太后就十分喜欢阅读小说,她不仅对于《水浒传》《西游记》《三国志》《红楼梦》等书“时时披阅”,而且还“节取其事,编入旧剧,加以点缀,亲授内监,教之扮演”。[70]民国建立以后,小说思潮由“启蒙”向“娱乐”转变。尽管时人仍会强调小说的移风易俗之功效,但绝大多数小说家在面向女性读者时,抛却了此前高高在上的启蒙姿态,代之以平等的“娱人”心态,如陈蝶仙所说“特以供诸女界聊博一粲”。[71]在当时,各种小说(或主要刊载小说)杂志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诸如《妇女时报》《妇女杂志》《中华妇女界》等,仅从杂志命名就可以看出是为女性读者而办。其余《小说月报》《小说时报》《礼拜六》《眉语》《小说画报》等也将目光投向数量庞大的都市女性群体。例如,《小说月报》的广告称其内容选编“足以解颐家庭新智尤切日用为居家者必读”,[72]强调为“居家者”——主妇提供关于日常生活有实用价值的知识。又如《眉语》广告这样说道:“《眉语》小说杂志是女界有名的人著的,里边的笔墨又有趣、又高雅……况且这《眉语》都是女界的人看得多。凡是首饰店、绸缎店、香粉店、药房、书坊、眼镜公司、衣庄,女人用物件多的店家,在我们眉语杂志上登了告白,生意包他发达。”[73]这里则着眼于为女性提供“有趣”“高雅”的小说,并且以此作为对“女人用物件多的店家”来“招商引资”的重要筹码。

大量证据表明,在民国初年,小说因其娱乐性和趣味性,已然成为女性休闲的绝好读物。李定夷的妻子张咏述曾说“我爱读小说,我尤爱读哀情小说”,最爱《霣玉怨》“哀而寓艳,艳而能雅”和《鸳湖潮》的“文奇事奇”。[74]李蕙珠谈道:“余好读小说,尤好听人说小说。花前月下,茶余食后,每有所闻,辄笔之于册。日积月累,遂成巨帙,亦闷来消遣之一法也。”[75]与此同时,小说杂志和小说家也受到女性读者的热情追捧。著名的消闲杂志《礼拜六》上刊载了不少女性的诗词品题,如“绛珠女史”“蕊仙女史”等,后者题词甚至说:“虞初小说休轻视,世界文明信可期。一纸风行三万里,南阳置驿郑当时。”雪平女士也曾仿照“同文本绘图《聊斋》,每图各系一诗”的体例,为“《妇女界》所载短篇小说,各题七绝一首”。[76]陈蝶仙主持的《女子世界》受到女界的热烈欢迎:“出版后声华籍甚,闺阁贻书称女弟子者数百人。”[77]甚至有一位月友女士喜欢周瘦鹃编辑的刊物到了痴迷的程度,她曾说:

《紫兰花片》,装订玲珑,印刷精良,叫人见了,爱不释手。内中的文字,也深合我们心理。所以一等出版,便急急的赶着去买一本,从头至尾,看个仔细。等到看完了,使用着上好的香水,洒几点在书中又取一支牙刷,蘸些胭脂汁,洒在纸上,更使这本书有香有色。有些同学暗地里都笑我是个痴子。咳,其实我那里是个痴子,也无非表示我一些审美的观念罢了。[78]

这些印刷精良、匠心独运的小说杂志不仅充分展现了小说家的文心诗性,而且还能切中女性读者的精神需要与阅读期待,满足她们的审美趣味和对美好生活的愿景,特别是杂志上大量出现的女性群像,更蕴含着一种男女平权的社会观念。无怪乎在当时,周瘦鹃“少年男女几奉之为爱神,女学生怀中尤多君之小影”,[79]可见其明星效应。

更有趣的是,我们可以在不少小说杂志的封面上都发现女性的阅读身影,试看以下六幅封面图:

可以看到,从1914年至1915年,在《小说新报》《中华小说界》《礼拜六》《香艳杂志》《娱闲录》《繁华杂志》等小说杂志(或主要刊登小说作品)的封面上,都出现了一个性别化了的小说读者,为我们连缀出了一幅民国初年女性小说阅读网络、接受网络和传播网络的全景图画。在前四幅封面上,阅读的女性独自出现在窗下、桌前、床边等私人领域,“她们”眼帘朝下,嘴角微微上扬,手中捧着正在津津有味阅读的,正是该杂志本身。在后两幅图画中,女性成群出现在林荫与户外等公共领域:《娱闲录》上的三位女性年龄各异,正聚集在一处讨论着什么;而《繁华杂志》上这位手捧杂志的女子,正在将该刊递向他人。图片上隐去的这位“对面人”,是她的爱人、闺友还是其他什么人呢?这为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杂志的封面常常被看作是一个刊物的形象代言人,“女性读者”的出现,构成了“女性”与“小说”关系的两种隐喻:一方面,这些读书女性的倩影被绘制成封面图画,通过购买和阅读,走向一个更加广阔的公共空间;另一方面,它也将隐含在阅读空间中的女性读者物品化、风景化、公共化,进而与杂志的商品属性实现某种“同构”。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讲,“女性”与“小说”堪称一而二、二而一,共同打造了一个都市商品文学的风景线。

五、结语:从阅读到写作

“新陈代谢”本义是指生物体能不断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在体内进行物质和能量的转变,其本质就是生物体能不断地自我更新。著名史学家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一书指出,“和古代那种静态的、有很大凝固性的社会不同,中国近代是一个动态的、新陈代谢迅速的社会”,但“新陈代谢”决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取代的公式,而是一个扬弃和汲取的复杂过程,其重要的表现就是“迂回曲折地推陈出新”。[80]“女性”与“小说”结缘的过程也同样如此,在获得小说阅读的“合法权”之后,女性又逐渐由阅读走向写作。众所周知,阅读是写作的基础,不少近代女性小说著译者,早年都是小说爱好者,陈鸿璧就曾说道:“余喜阅西国报章杂志,及小说家言,又喜甄录,是以片纸零墨,印雪簃中,满吾簏者,以十数焉。”[81]

更值得注意的是,新文学第一代女作家也大多在少年时代痴迷小说。冰心曾回忆她在童年时,为父亲船友们讲述《三国》的报酬便是小说,其中,“所得的大半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林译说部,如《孝女耐儿传》《滑稽外史》《块肉余生述》之类”;在她十一岁时,就已经看完了全部的《说部丛书》。[82]陈衡哲在赴美留学之前,也与普通女校学生一样嗜读“林译小说”,或为写不幸夫妻的《不如归》流泪,或在客栈中读《茶花女》而自得其乐。[83]苏雪林也提到,她在十岁左右认得千余字后,便开始读小说;等她看完六、七部风行一时的“林译小说”之后,“小小心灵,陶醉于那哀感顽艳的文艺趣味里”,连日记也开始摹仿“林琴南的调调儿”,且“颇能逼肖”。在十七岁那年,苏雪林创作了第一篇小说,使用的即是林译文体,[84]她甚至感激地将林纾称为“私淑国文教师”,因为“自我能读书以来,我就整个沉浸于他译著里”。[85]

马丁·里昂(Martyn Lyons)曾指出,阅读史也是一部性别史。随着女性读者队伍的变化,女性作为读者的反应必须加以区分研究。[86]然而,阅读史不仅仅是一部性别史,它同时也是一部思想史和文明史。阅读活动与社会、历史、文化场域中的诸多因素相互交织、彼此影响,因此必须将女性阅读史研究置于一个更为广阔历史空间进行考察。可以看到,随着晚清小说的地位由文学的边缘移向中心,在知识分子、教育体制、民间舆论、社会风尚乃至官方意志的共同努力之下,中国古代“女性”与“小说”相对绝缘的状态被打破,女性首先得到了阅读小说的“合法权”。一旦得到“赋权”,即使女性阅读小说的出发点已经与原初目的有所龃龉,但这种“合法性”仍会沿着一种惯性继续向前运行。正是在这样一个宽松的社会氛围里,女性读者才可以毫无顾虑地从小说中汲取营养,从而对感兴趣的作品进行摹仿和学习,最后投身于小说创作活动。事实上,不仅清末民初的小说女作者们经历了一条阅读、摹仿、创作的渐进路线,“新文学”第一代的几位女作家亦是如此。

注释:

[1] 汪堃:《寄蜗残赘》卷九“红楼梦为谶纬书”,朱一玄编:《明清小说资料选编(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00页。

[2] 余治:《得一录·收毁淫书局章程》,周良编:《苏州评弹旧闻钞》,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8页。

[3] 目前已知的中国古代女性写作的小说仅有三部:汪端《元明逸史》、陈义臣《谪仙楼》、顾太清《红楼梦影》,其中留存下来的只有《红楼梦影》。

[4] 此处所谓之“知识”,采取知识社会学最通常的解释,尤其强调从理论知识扩展到日常知识这一建构主义的知识社会学取向,即“知识构成了人们据以进行理解和对待他人的典型化图式”。参见刘文旋:《知识的社会性:知识社会学概要》,《哲学动态》2002年第1期。

[5] 为全面还原中国古代“女性”与“小说”的关系图景,本小节借鉴高彦颐在《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中,根据“社会性别”所提炼出的三个维度——理想化理念(儒家经典和规训)、生活实践(亲属制度和教育)、女性视角(女性自身主体认同)。参见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

[6] 其一,明英宗正统七年焚《剪灯新话》等小说;其二,崇祯十五年禁《水浒传》。参见王利器辑录:《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18页;又见欧阳健:《古代小说禁书漫话》,辽宁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34页。

[7]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九,《清实录》第36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63页。

[8] 马宗荣:《识字运动:民众学校经营的理论与实际》,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7页。

[9] 伊恩•P•瓦特曾在《小说的兴起》中指出,西方小说之所以在十八世纪兴起,最主要的原因即读者大众的日益增多。同时,在诸多衡量读者大众构成的要素当中,教育的普及程度与大众的识字水平占据了首要位置。参见伊恩•P•瓦特:《小说的兴起》,高原、董红钧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5页。

[10] 潘建国:《明清时期通俗小说的读者与传播方式》,《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11]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十七“正俗”,《嘉定钱大昕全集(第九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

[12] 引自《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82页。

[13] 引自《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页。

[14] 引自《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74页、第174—175页、第175页、第176—177页。

[15] 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八五《文苑传·王行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29—7330页。

[16] 朱一是:《〈蔬果争奇〉跋》,崇祯十五年清白堂刊《蔬果争奇》卷首。

[17] 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522—524页。

[18] 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94页。

[19] 几道、别士:《本馆附印说部缘起》,《国闻报》第47号,1897-12-11。

[20] 康有为:《日本书目志》卷十四,蒋贵麟主编:《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十一)》,宏业书局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734—735页。

[21] 梁启超(原文未署名):《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第1号,1902年11月。

[22] 耀公:《小说与风俗之关系》,《中外小说林》第2年第5期,1908年3月。

[23] 任公:《译印政治小说序》,《清议报》第1册,1898-12-23。

[24] 别士:《小说原理》,《绣像小说》第3期,1903年6月。

[25] 《论小说之教育》,原载《新世界小说社报》1906年第1期,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4—206页。

[26] 《小说丛话》,《新小说》第13号,1905年2月。

[27] 卧虎浪士:《〈女娲石〉叙》,原载1904年东亚编辑局版《女娲石》,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

[28] 《小说丛话》,《新小说》第7号,1903年9月。

[29] 钱塘俞佩兰:《俞女士序》,《中国近代小说大系(64)》,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705页。

[30] 觉我:《余之小说观》,《小说林》第10期,1908年4月。

[31] 亚东破佛:《〈闺中剑〉弁言》,原载1906年小说林社版《闺中剑》,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7页。

[32] 徐天啸:《〈茜窗泪影〉序》,原载1914年上海国华书局版《茜窗泪影》,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93页。

[33] 泉塘罗景仁:《跋》,《中国近代小说大系(64)》,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760页。

[34] 沧桑寄客:《女狱花·叶女士序》,见《中国近代小说大系(64)》,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703页。

[35] 《商务印书馆新出版小说〈侠义佳人〉》,《申报》,1909年7月12日—21日之间。

[36] 绩溪问渔女史:《〈侠义佳人〉自序》,《中国近代小说大系(64)》,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85页。

[37] 康有为:《日本书目志》卷十,蒋贵麟主编:《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十一)》,宏业书局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415页。

[38] 梁启超:《论学校五·变法通议·三之五幼学(续第十七册)》,《时务报》第18册,1897年2月。

[39] 分载《中外小说林》第8期,1907年8月;《中外小说林》第18期,1908年1月。

[40] 程宗启:《〈天足引〉白话小说序例》,原载1906年上海鸿文书局版《天足引》,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5页。

[41] 《香山女学校学约》,《女子世界》第7期,1904年7月。

[42] 《明华女学章程》,《女子世界》第2期,1904年2月。

[43] 《纳凉闲话》,《女学生》第36期,1911年8月。

[44] 黎泽渝编:《黎锦熙纪事诗存》,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45] 徐雁平:《胡适与整理国故考论——以中国文学史研究为中心》,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34—256页。

[46] 林纾:《〈黑奴吁天录〉例言》,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47] 林纾:《〈斐洲烟水愁城录〉序》,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8页。

[48] 林纾:《〈块肉余生述〉前编序》,引自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8页。

[49] 《(商务印书馆出版图书)林纾小说》,《小说月报》第1卷第1号,1910年8月。

[50] 树珏:《复陈光辉君函》,《小说月报》第7卷第1号,1916年1月。

[51] 铁樵:《论言情小说撰不如译》,《小说月报》第6卷第7号,1915年7月。

[52] 铁樵:《编辑余谈》,《小说月报》第5卷第1号,1914年4月。

[53] 《答某君书》,《小说月报》第7卷第2号,1916年2月。

[54] 《翰甫君致本社记者书》,《小说月报》第6卷第5号,1915年5月。

[55] 吴江爱德女校甲种师范讲习科生邵激芬:《模范日记·自述夏季之家庭》,《妇女杂志》第3卷第2期,1917年2月。

[56] 朱周国真:《女学生自修用书之研究》,《妇女杂志》第1卷第5号,1915年5月。

[57] 陈平原:《中国散文小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58] 康韵梅:《唐代古文与小说的交涉:以韩愈、柳宗元的作品为考察中心》,《台大文史哲学报》第68期,2008年5月。

[59] 陈慧:《以韩抗俗:“五四”前后林纾的韩愈批评及其问题指向》,《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0期。

[60] 其中,前两句分别见于《会报》第1期白眉初对郑寿禄《耻不若人说》以及张皞如对赵存仁《试各述寒假内行乐之状况》的点评;后两句见于《会报》第3期白眉初对余淑祖《孔门文学为四科之一论》和刘锺慧《论自杀之罪恶》的点评。

[61] 马勤勤:《“浮出历史地表”之前的女学生小说——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校友会会报〉(1916—1918)为中心》,《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62] 刘慧英:《女权、启蒙与民族国家话语》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3年版,第54页。

[63] 《教育部禁用前清各书通告各省电文》,《临时政府公报》1912年第32号。

[64] 范烟桥:《中国小说史》,秋叶社1927年版,第267页。

[65] 《文牍二》,《通俗教育研究会第三次报告书》(首都图书馆地方文献藏,未标出版信息,当为1918年),第15页。

[66] 李希泌、张椒华:《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春秋至五四前后)》,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56页。

[67] 张芳芸:《发刊辞三》,《妇女杂志》第1卷第1期,1915年1月。

[68] 《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春秋至五四前后)》,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21页。

[69] 《中国古代藏书与近代图书馆史料(春秋至五四前后)》,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21、333页。

[70] 徐坷:《孝钦后嗜小说》,《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94页。

[71] 太常仙蝶:《(滑稽小说)魔毯》,《女子世界》第2期,1915年1月。

[72] 《东方杂志》第8卷第1期,1911年3月。

[73] 《快到〈眉语〉上来登告白,包你生意要更加发达了》,《眉语》第1—4期,1914年11月—1915年4月。

[74] 《鬘红女史评语》,毘陵李定夷:《霣玉怨》,国华书局1914年版。

[75] 李蕙珠:《倚蓉室野乘》,《眉语》第1卷第1期,1914年11月。

[76] 雪平女士:《小说题词十首》,《中华妇女界》第1卷第8期,1915年8月。

[77] 钝根:《本旬刊作者诸大名家小史》,《社会之花》第1卷第1期,1924年1月。

[78] 月友女士:《小说小说》,《申报·自由谈·小说特刊》,1923-08-26。

[79] 钝根:《本旬刊作者诸大名家小史》,《社会之花》第1卷第1期,1924年1月。

[80] 冯契:《序》,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3页。

[81] 陈鸿璧:《印雪移簏屑》,《小说林》第2期,1907年3月。

[82] 《冰心全集自序》,徐沉泗、叶忘忧编选:《现代创作文库·冰心选集》,万象书屋1936年版。

[83] 陈衡哲:《陈衡哲早年自传》,冯进译,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1-92页。

[84] 《三十年写作生活的回忆》,沈晖编:《苏雪林文集(第二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114页。

[85] 《我的学生时代》,见《苏雪林文集》(第二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64页。

[86] 王余光、许欢:《西方阅读史研究述评与中国阅读史研究的新进展》,《高校图书馆工作》2005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