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芙蓉》2020年第1期|祝勇:在故宫书写整个世界(2)

来源:《芙蓉》2020年第1期 | 祝勇  2020年02月27日08:20

十一

我组织了一支足球队,全部由作家和诗人组成,有格非、李冯、楚尘、阿乙等,现在想起来,那时我们是多么年轻,孙郁也来踢过,他那时已年过四十,是老队员,所以只能当守门员,他的表现,主要依靠手眼身法步。格非那时三十多不到四十,但已见白发,我称他为“白头翁”拉瓦内利,后者在尤文图斯的表现可谓惊艳,就像格非在我们球队一样。我的好朋友臧永清当时任中信出版社副社长,找来中信赞助,还请了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的教练,中信出版社的社长王斌也跑过来和我们一起踢。我们有时也会打“国际比赛”,主要是和一些由外企的外国人组织起来的球队比赛。我们球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慢联队”,因为与英超的“曼联”比起来,我们的速度的确有点慢。那时,北京在为奥运做准备,我们这支“慢联队”于是成为“全民健身”的典型,《新京报》专门用两个整版来报道。这支球队对我的意义在于,它让沉闷的日子一下子有了亮点,有了盼头,让我从阴郁中慢慢走出来。

但好景不长,我在一次球赛中受了伤,当时感觉后腿被人狠狠踢了一脚,立刻倒地,站不起来,脚踝肿起一个大包。朋友送我去医院,医生说是扭伤,开了一些药,说跌打损伤一百天,要我回去静养。一百天过去了,腿仍不好,我又换了一家医院,去了301。医生当场诊断,这是跟腱断裂,问我为什么当时不手术,因为手术最佳时间是跟腱断裂二十四小时以内,我却白白浪费了三个多月。现在手术,后果怎样,很难预料,但必须马上手术。我突然感觉心态要崩,因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 C Berkeley)邀请我前去当驻校艺术家,他们经费已申请下来,我因受伤推迟了,现在还要推迟。他们已申请的费用就要作废,重新申请。伯克利的喻丽清老师很着急,几次来电话催。我问医生,如果我从美国回来再做手术是否可以,医生说,这条腿可能废掉,无奈之下,我只能再三向喻老师解释,先做手术。术后,左腿从膝盖至脚掌都打上了厚厚的石膏,从大腿到脚趾呈一条直线,膝盖不能打弯,脚腕也不能弯,这样的姿势至少要保持三个月。医生说,刀口愈合前不能坐,不能让腿与地面垂直,那样血会从刀口渗出,影响伤口愈合。

连散步的自由也被剥夺了,我的世界缩小为一张床,我的腿,只能平放在床上。好在还有写作。我每天把笔记本电脑架在腿上写。无论在什么样的处境下,我都不曾放弃写作。因为那是我生命中最无法舍弃的部分。这种爱就藏在我的身体里,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谁也夺不走。无须夸耀自己为它付出了什么,应当说,写作赋予我的更多——它给我心灵的抚慰,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潜能。假如没有名,也没有利,我相信自己仍然会写作,因为它所给我的,已远远多于这些。

那段日子,我开始写作我唯一一部学术性的专著《反阅读——革命时期的身体史》,后来我终于去了美国,遍查“文革”史料,最终在加州的海边写完了这部三十万字的书稿,经林文月老师引见,在2008年由台湾的联合文学出版社出版了这部书。还有长篇散文《美人谷》,也是在这段特殊的时光里完成的。

十二

在房山养伤时,辽宁出版集团柳青松、郎冰来北京,专门打了很远的车,从市内跑到郊区来看我。还有凸凹、周晓枫。他们的到来,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脱离“组织”。那一次,他们开车带上我,一路开到河北的一座县城(忘了叫什么名字),在那里吃了午饭。对于寸步难行的我,不失为一次“远足”,难得的一次到大城市旅旅游。

朋友凸凹是来得最多的一位朋友。他是房山区文联主席,有时下班来,也有时周日来。他来,我们总会去小镇上的鸡毛小店里喝上两杯。我和凸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热爱鸡毛小店。我们都不喜欢在豪华饭店吃饭,觉得那不是吃饭,是装蒜。我俩可以吃蒜但决不装蒜。在小店里,点上一盘花生豆,来点小酒,再随便喊点什么,就可以扯上几个小时。有一天,凸凹开车来,我看窗外天色正佳,便突发奇想,提议去饭店里叫上几样菜,我们开车去麦田里吃。凸凹说好,车子从小镇开出去,几分钟就见到了田野。我们没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却在麦田里大吃了一顿。

我在城市里出生和长大,很少见到这样广袤的麦田,更没有在麦田里吃饭的经历,所以对我来说,那无疑是奇特的一天。那一天,阳光新鲜柔美,连脸颊两边的耳朵都觉得太阳光耀眼。天空澄澈,有麦子的微甜在空气中轻轻地回旋,阳光晒得人身上微微地发热。现在想来,我们哥儿俩还是挺浪漫的。当然,浪漫之余,我们没有忘记环保,吃过之后,把垃圾都带走了。很多年过去,当时都谈了什么,一点也不记得了——总之是谈各自的人生,还有正在进行的写作吧,但那顿午餐却无法忘怀,连当时阳光在麦秆上映出的色泽,都一点也没有褪色。说话间,已经是十几年之前的事了。

拆石膏的日子终于到了,当石膏拆开,我几乎不认识我的左腿。它不仅变得细如麻秆,肌肉几乎萎缩没了,而且色如鸡爪,一张老皮耷拉着,呈深褐色,无比丑陋。腿上的死皮,如飞蛾般纷纷飘落。几个月没有走路,它几乎丧失了所有的力量,哪怕用足尖轻轻点一下地面,也让我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我要重新学习走路,这事我在一岁时干过,现在要重新做起。

那几个月用过的双拐,痊愈后我没有扔掉,而是一直保存到今天。它们曾是我的立足点,在它们的支持下,我像婴儿一样开始蹒跚学步,重新健步如飞。

伤愈后,我就去了美国,后来又读博,又写作,又拍纪录片,此后的时光,像一只快速转动的陀螺,自己想停都停不下来。尤其到故宫工作以后,去房山的机会越来越少了,窦店的房子也空了下来,再度变成一个遥远的点,但只有我知道,那不是一个断点,而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连接点。

现在回想起来,房山并不是我的麦城,因为在失意和彷徨的日子里,它成了最温暖的摇篮。其实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冷漠,只要我们没有失去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希望这飞速变化的世界没有带走十年前的麦田,那样我就可以带着酒和话语,回来。

十三

去伯克利,我是冲着一个人去的。他就是美国著名的汉学家魏斐德,他的《洪业——清国开国史》我至为推崇,他与史景迁、孔飞力并称“美国汉学三杰”。可惜,由于受伤,我先休息了三个月,接着又因手术而躺了三个月,终于到美国时,魏斐德刚刚因肺癌去世。

但在美国,我遇到许多“贵人”,从生活到研究、写作,他们给我提供许多帮助,比如作家林文月、喻丽清,伯克利的教授朱宝雍、企业家David Lei等,还有建筑师陈凌声、刘元旭夫妇,直到今天,我们都亲如家人。我还在伯克利见到了在那里上课的白先勇先生、从耶鲁赶来的史景迁先生,圣诞节去戴维斯北岛的家里包饺子(我写了《遥远的北岛》),那一年甘琦要带孩子从东部回来,在戴维斯的家里和北岛过一个团圆年,我也专门去哈佛大学访问了费正清研究中心,还曾去杜维明先生府上拜访。我还结识了从中国大陆去的小朋友邵丹,她在斯坦福读过新闻硕士,在硅谷上班。我和她的老公怀民成为挚友,有时周末,到他们新买的房子里去,做饭、看录像,我们专门从音像店借来朝鲜电影《卖花姑娘》,一起忆苦思甜。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美国名校,在西海岸与斯坦福并驾齐驱。我在中国研究中心从事学术研究,中心专门给我分配了一间办公室,就是张爱玲在20世纪60年代曾经用过的那间办公室,我在《我的“同事”张爱玲》里写到过。我至今清晰地记得,我第一次去中国研究中心的图书馆时的情形。馆长是一位女士,见一个生人来,主动前来与我攀谈,询问我的研究方向,要写什么书,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她说我可以坐在一个固定的位子上,哪怕我不在,她们也会把我可能用到的书找出来,放在我的位子上,等我来时“审查”,如果用就留下,如果不用她们就摆回去,这样可以节省我找书的时间。她带我参观了书库,让我熟悉藏书的摆放位置,教我如何使用图书馆的检索系统。她还告诉我哪些资料尚未编目、进入电脑系统,但仍然可以用。伯克利以汉学(中国学)研究著名,有关中国的资料十分丰富,仅“文革学”研究方面,就收藏了几乎全部红卫兵报纸(应该是美国各大学图书馆共享的)。我还清晰地记得,那些尚未编目的资料中,有一批延安时期的宣传画(招贴画),在一副招贴画上,我看到了毛泽东用铅笔写下的亲笔签名。

我十分珍惜在伯克利的时间,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图书馆下班,我就在办公室里写作到深夜。在中国研究中心,有许多来自各国的学者,日本、韩国的都有,但每天最晚离开办公楼的必定是我。加州在太平洋和美洲版块的衔接带上,地震很多,但级别都不高。有时赶上地震,办公楼晃起来,我岿然不动。不是因为我淡定,而是因为我知道,高级别的地震,楼房不到一分钟就会垮下来,根本跑不出去,所以干脆坐在电脑前,该干啥干啥。

伯克利大学对我很好,美国的节日,大学推荐我代表少数族裔去参加州政府的活动,我在那里见到了州长施瓦辛格。有意思的是,施瓦辛格也因为在山上滑雪摔断了腿,石膏也打到了膝盖以上,那天他是打着石膏、拄着双拐来参加活动的。我与施瓦辛格合影,觉得这很有意义,但那张照片早就不知丢到什么地方去了(由于我的电脑曾经坏过,前前后后又换过几台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许多照片都去向不明了)。

我喜欢加州的海岸、阳光、森林、空气,贪婪地享受着那里的学术氛围,甚至有了在那里长居下来的企图。伯克利大学说,可以再为我申请经费,元旭姐,还有身边不少朋友都鼓励我留下来,但我还是执意回来。在我心里,写作第一重要。留在美国,我只能用中文写作,无法像哈金那样用英文写作,更重要的,我的写作题材乃至文化根脉在中国。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假若不回来,就没有了后面的《血朝廷》《故宫的隐秘角落》《在故宫寻找苏东坡》这些作品。祝勇会成为怎样一个祝勇,那将成一个历史之谜。

十四

从美国回来,我重新搬回北京城内居住,在西四环边,重建了我的书房。屡次搬家,我的三万多册藏书从来不曾丢弃。在北京买房,与其说给我买,不如说给书买。除了东奔西走,我的大部分时间基本宅在书房里,与众人分割,燃一炷香,看那青烟袅袅地上升,我的思绪却在纷攘之外悠悠地沉落。但写作并没有把我与世界分离开来,而是让我与它离得更近了。它甚至让我融入了世界,成为它最机敏的那一部分。

在文字中,我重回走过的道路。

有朋友认为我写得太多了。东方出版社出版《祝勇作品系列》,十二卷,差不多四百万字,比有些作家一辈子的作品都多了,这是关切;有编辑为报选题遭领导“枪毙”,理由竟也是我写得多,这就纯属偏见了。难道“多”会让一个写作者被否定,而“少”却成了荣耀?那我们该如何解释托尔斯泰俄文版全集,多达一百卷 ;索尔仁尼琴仅《红轮》一部小说,就多达二十多卷、七八十册,两千多万字?谁能证明,数量一定与质量成反比?我只好回答:与他们相比,我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还没有过半呢,只有五分之一吧。当然,这是玩笑,这玩笑不自量力——他们是大师,是黄河泰山,而我不过是混迹于黄河里的一只泥鳅,生长于泰山下的一抔泥土。

真实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对写作有了严重的依恋症,时间久了,自然聚沙成塔。每天起床,打开电脑几乎成了我的第一个动作。一种持之以恒的、专注的写作状态,对于一个职业写作者是一种考验,而并不是所谓的“行活”儿。

除了写作,我找不出其他更有价值的事情。于是,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和喝咖啡上——喝咖啡也是重要的,因为我的写作必须有咖啡为伴。写作让我把时间紧紧地抓住,与时间纠缠在一起,就像恋爱狂,紧紧地抓住爱情,一刻也不放手。

无论作品好或者不好,只要完成,就是好的。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出自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原话如此:“……终于完成了。它可能不好,但是完成了。只要能完成,它也就是好的。”

我相信每一个字都是一个写作者成长的必经之路,犹如所有的呼喊与细雨、喧嚣与骚动,都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哪一个新生儿,不是带着血污开始第一声啼哭的?哪一个生命,不是穿着开裆裤长大的?我们无法像剔掉肥肉那样准确无误地将自己生命中的幼稚时光剔除出去,既然如此,就不如坦然地接受和面对。我相信每个人的今天,都是由无数个规格各异、品质不同的往日共同奠定的。

有多少写作者,都在这个过程中掉队了。这让我想起中国的家长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我却想说:“孩子们的确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但都输在终点了。”家长们只教会了孩子抢得先机,他们忘记了,比起点更重要的,是天长地久的坚持。

作品系列付梓以后,有记者向我搜求励志故事,我对她忆苦思甜:二十多年前的江南,冬天有雪,我大学毕业,告别初恋,孤家寡人,四大皆空,我躲在简易的房子里,在夜里伴着一盏孤灯,在方木桌上写作,有点像在僧房里苦修。还有在南方寒冷的冬日里,手冻得无法伸展,我戴着厚手套写,写出的钢笔字比核桃还大。为什么戴手套?因为屋子冷,手会被冻僵,根本无法写字,这原理很简单,不需要解释。为什么不开空调?她认真地发问。我无语,发现代沟竟是如此可怕,也感觉到岁月的刻薄无情。二十多年前,哪来的空调?心中下意识涌起晋惠帝的“豪言壮语” :“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百姓肚子饿没米饭吃,为什么不去吃肉粥呢?)

其实我知道,不是坚持,是离不开。

那些时光,见证了写作的庄重,也让我体验了书写的快乐。

也曾有过幡不动、心动的时刻。前不久,在一部纪录片的后期,打算请一位电影演员配画外音。他的经纪人开出的价格是每天五十万,而且是友情价。我有点被这样的“经济”搞蒙了,舌头伸得像吊死鬼——剧本是我写的,凭什么他拿走五十万,而且是每天?他能把剧本里的字都认全吗?那某一刻,我也会怀疑,自己把写作作为终生的事业,是否选错了路?在明星光环的映照下,写作者显得那么的“傻”。

十五

有时我也在想,这样写下去,是否有意义?不是因为世界对写作的刻薄,而是陷入对写作意义的怀疑。艺术的创造,固然是向有尽岁月发起挑战的一种方式,只有通过这样的挑战,才能让脆弱的生命显示出应有的尊严。但在这个世界上,不要指望有什么事物能够不朽。所谓的永垂不朽都是骗人的,万物皆朽,这才是最高的真理。我知道,在并不久远的将来,我所写的一切,都将变成一堆废纸,像我的身体一样,烂在泥土里。将来的人们不需要它们,甚至,现在就已经不需要了。为了那个虚无的将来,值得以年华为赌注吗?

但每当我回到自己的书房,打开电脑,所有的怨怼就无影无踪了,就像对一个深爱的女人,每一次生气、争吵,最终只能增加自己的爱。我发现自己仍然是那样深爱着写作,从来都没有变节。哪怕是一瞬间的动摇,都让我深感羞愧。我相信,只要爱着,就有意义。譬如一位棋手,即使成为棋王的概率微乎其微,他对下棋的热情也丝毫不会减损。因为他不是爱棋王,而是爱下棋。

我把写作称为“一种寂寞而又诚实的生活”。农民种地也挣不到多少钱,但对于人类来说,种地无疑是伟大的,因为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有人轻视他们,无非是因为劳动的辛勤、收入的微薄和身份的卑微,但种地的伟大,丝毫不因人们的轻视而抵消。人们可以忘记农民,却不能忘记吃饭。而吃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对农民劳作的认可甚至褒奖。前几天,在纪录片《茶,一片树叶的故事》里,我看到那么多爱茶的年轻人,有中国人也有老外,他们对这份劳动爱得没有理由,他们也因此显得无比可爱。一个一无所有却仍然受到尊重的人,才是真正的尊贵。

喜欢张炜说过的一句话:“写作者愿意把自己放在文字后面,这样交流起来更方便。他们有一支笔一张纸,通过它,彼此可以不太失望。”

张炜道出了写作者和演员的根本区别。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对于演员来说,有时很难将自己与角色区分开来。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们(她们)的生活甚至也成了一出戏,更受瞩目,失去了这种瞩目,他们(她们)会手足无措。他们(她们)的所有表情、动作、态度,都随时为这种瞩目准备着,而作家,则更需要一种本质的生活。我终于明白,我对写作的向往里,包含着对本质生活的向往。

十六

从买了第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就开始尝试着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最早是从霍洛维兹的钢琴曲开始,听他演奏巴哈、肖邦、李斯特和莫扎特。我对于音乐完全没有研究,但那古老的音符总令我想起许多古老的事情。仿佛有风,将我的思念吹得很远。其实并没有风,只有薄片似的音符在空气中流动,像透过窗子的阳光,像肘边咖啡杯里若有若无的香气,在我的心坎上抖动。

最早开始写作的时候,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刚刚毕业,分配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与人合住一间单身宿舍,我只能趴在那张没有抽屉的旧书桌上写作。张抗抗最早也是在东北当知青时,在集体宿舍的大通铺的炕沿上以及自己的膝盖上,完成了长篇小说《分界线》。铁凝开始写作的时候,与她的妹妹共住一个房间。那是 20 世纪 70 年代中后期,家具还十分简陋,都是公家配给的,还统一打着编号。后来,便以很低廉的价钱卖给职工。铁凝的书桌就是花五元钱买的。她在这张桌子上写完了包括《没有纽扣的红衬衫》《哦,香雪》等早期作品。她至今怀念那张桌子,那样的回忆,像霍洛维兹的钢琴曲一样温暖。

相比之下,郭沫若在“文革”中的写作环境是奢侈的。前海西街的郭沫若故居,那灰瓦红柱的老宅,层叠蜿蜒的假山,整个建筑群中几乎没有一个细节不透露出这里的贵族气息,只有庭院中的几株海棠,或可令人感受到些许文人的情趣。那宽大的书房固然令人羡慕,可它却是以放弃自由换来的。侯门一入深似海啊,这话是翦伯赞对郭沫若说的。那是 20 世纪 60 年代初,他们同去为田汉的母亲过 90 大寿。其实那时,郭已经开始同旧友们疏离了,如烟往事已随老照片一起发黄,只是没有人说得清这个过程是从哪一刻开始的。

说来郭沫若也向往那种“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潇洒,只是他对风潮的敏感使他主动将昔日的友情淡化处理,以求得一个保险系数。他那华丽的居所实际上成了他的囚笼。当陈寅恪偏居岭南,沉潜于旧书堆中,将好玩金石的康生拒于门外,“康老夫子”却一再地成为郭沫若的座上客。那间令人艳羡的古意盎然的书房也没有帮他写出好东西,远不如当年沪上的亭子间更能令他激情绽放。他为配合时事而写的《百花齐放》红极一时,但他心里明白那一钱不值。后来他干脆自暴自弃,胡写下去了,写完就登,登完就忘。

说到亭子间,让我联想起张爱玲那陈旧而迷糊的沪上时光。我曾想象过张爱玲的写作环境。那应该是公寓楼里面极普通的一间,木地板,有素净的花格子窗帘,当然没有现在流行的电视空调什么的,要说电器,至多只有一台老式收音机。陈设很简单,又处处可以看出主人对美的苛刻。我几次去上海,都未能访问张爱玲的旧居,但我想应该是这样,因为它符合我的心意。

我对自己工作间的要求大抵就是这样,我从冯亦代、邵燕祥、高莽、刘绍棠、刘心武等相知的前辈那里,也都印证了这一点朴素的心愿。音乐在室内流动的时候,窗外的云彩正裹挟着时间漂移、远去,我却从时间的退潮中朝着相反的方向生长。时间在嘀嗒中生锈,我的爱情却像精致的餐具越擦越亮。小小的房间里我同托尔斯泰、卡夫卡、海明威、威克鲁亚克当然还有中国的曹雪芹挤在一起,我当然会觉得温暖。透进窗子的每一缕阳光都让我感到了主的仁爱。

十七

每当我在这样的时空里沉入写作的时候,我都感觉小小的厅堂是我的船舱,我正撑着一艘小船航行在蓝绸一般的海上。我的表情像每一个在阳光下泛出古铜的肌肤光泽的水手一样自足和平静,我的力量透过指尖敲击键盘的震荡得到释放。

一只飞翔的鹞子可以将我的目光牵出很远。每当这个时候,我便知道我的小屋可以无限延伸。远方如黛的山影和繁荣的麦田都是它的背景和舞台。文人的书房只有以民间为背景才能显示出它的宽广和深厚。正是因此,才有那么多的作家,如托尔斯泰,还有美国的梭罗,坚持在郊区写作。每当我想起白桦林里的契诃夫,或者俄罗斯田野里的屠格涅夫,想到湄公河边上的杜拉斯,心里就激动不已。那并不是因为那里景色优美,而是因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可以感受到大地的呼吸。

当然我也忘不了水乡绍兴的鲁迅、湘西吊脚楼里的沈从文和北方边城里的萧红。不论他们的写作间如何狭小,不论他们的写字桌如何破旧,也就是说,不论他们具体的写作环境如何,他们手中的那管笔,都牵连着一个广阔的世界,接通着天地的脉息。即使没有铁铸雕花的大门,没有一排排高及屋顶的书墙,没有沙龙,没有音乐,没有美丽的女主人,没有咖啡诱人的芳香,也都没有关系。即使在晃动的逃亡的车上,那样脆弱的空间,也一样护佑着他们语言的光芒。

我热爱 19 世纪后半叶的俄罗斯巡回派艺术家,趁着年轻的时光,沿着顿河和伏尔加河流浪采风。列维坦和列宾都是我心中真正的偶像。每当我面对列维坦自画像中深郁的目光,我就能明白俄罗斯的山川和溪流给他的生命带去了怎样的变化。他们贫穷而饥饿,没有固定的工作室,却像旷野上的飞鸟一样自由。

我羡慕 20 世纪 30 年代流亡巴黎的作家,他们居住的环境嘈杂,这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创作的欲望。《南回归线》和《北回归线》的作者亨利·米勒曾经在小说中描述过他在小旅馆里落魄的经历。法国诗人贝朗瑞能够在下等咖啡馆里写作歌谣,爱伦堡也喜欢在咖啡馆里写作,年轻时代的契诃夫则干脆将写字桌搬到他拥挤而嘈杂的居所的露台上。我承认我做不到这些。我只能在相对安静的场合写作,而且绝对不能奢华,比如在宾馆或度假村。当然,最好还是在自己所熟悉的、可以自由自在的家。可以随便从书柜里抽取一本书,漫无目的地品读,或者趿拉着拖鞋走来走去。

但是这个钢筋水泥的小屋一定要向宽广无边的民间大地无限敞开,去迎接一种朴素的哲学。哪怕一只小小的昆虫,都会给我带来神性的启迪。每当我从远方归来,回到自己的窗前,以手的旅行接替脚的旅行,我便会发现任何现实的窘迫和不安都那么微不足道,会发现自己小小的工作室里竟充满了宗教般的光辉。

十八

我是 A 型血,有人判断这种血型的人喜欢抛头露面、出人头地。但我认为该结论失之武断,至少我就是一个鲜明的反例——我不愿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而是更愿意“潜伏”起来,“潜伏”在人们视线以外。

也许是因为我胆小,见不得大世面,但唯有如此,我才能感到轻松、坦然和自由。我不愿做“明星”——当然根据酸葡萄定理,这首先是因为做不成,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我做不起——做名人的代价过于昂贵了,以至于要牺牲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比如在外面吃个油饼都要受人关注,上个厕所也被狗仔队跟踪追击。我乐于把一些看不惯的人和事骂得狗血喷头而不必担心成为媒体的负面焦点,更不用担心自己的亲人成为八卦的核心。

写《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塞林格,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喜爱的原因,不仅是因为他写出一部伟大的著作,还因为喜欢他的写作方式——他几乎是一个隐居者。这位在纽约公园大道长大的城市人,自从1952年开始,就辞别纽约,在纽约以北近400千米的科尼什村住下来。他的传记作者斯拉文斯基说:“这座村落几乎不为外人所知。村里既没有中心或人来人往的活动场所,又没有商业区和工业区。”他选择此地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不被外人发现”。他真的像一个通缉犯一样悄悄潜伏下来,除了偶尔到小镇上购物,几乎从不露面,大部分时间躲在山上的房子里写作和沉思。

菲力普·罗思,继马拉默德、辛格和索尔·贝娄之后的又一位美国犹太文学巨擘,他的写作方式是这样的:他与妻子定居在坎贝尔斯维尔乡下,在树林里建起一个写作间。每天早上,他与妻子共进早餐,然后步行走进树林,在写作间里,从上午 10 点左右一直写到晚餐时间,再步行返回住处,与妻子共进晚餐。

还有澳大利亚作家、诗人罗·霍尔,在海边找到一个写作之所,周围数里之内只有野生动物相伴,他每天在海浪的伴奏下,伴着摇曳的烛光写作,直到深夜。

有人说这很浪漫,给我一个老婆,我也会去。问题是你去了干什么?你是要老婆,还是要写作?要知道,这种恒定的写作生活,不是度假,而是一种艰难的修行,除非深爱,不能为之。

好在我所求不多,想到最后,只有一支笔(或一台电脑)、一个可以安静写作的房间是不能缺少的,其他都非必须。甚至连房子也可以省略,因为我已经习惯于在旅途中写作。那一年在丹巴,坐在藏氏民居的屋顶平台上,面对雪山写作,看雪山阴影一点点的变化,已经成为我最难忘的写作经历。

有人说,写作让人想起寺庙里描绘壁画的僧人,在洞窟里,看不到日落月升,只是手擎一根蜡烛,在所有人的注视之外,摸索着,默然无语地画下每一笔。不知多少年过去,他开门走下台阶,消失在日光照耀的世间。朝拜的人蜂拥进去,惊艳于壁画的精湛与美丽,却对他的存在一无所知。

但他什么也没有丢失。他把创造的快乐带走了,由自己独享。每一个创作者,内心都珍藏着一份独属于自己的秘密快乐。

一个“成功人士”即使一只手上戴六个金戒指,如今也不会让我生起嫉妒之心,只有好的文字能让我激动起来,像宋丹丹小品里说的王老五那样浑身发抖。

我看到那些久已存在的汉字,因我的写作而重新集结,被注入了新的灵魂,我的心底就会焕发出无以形容的快感。甚至,敲击键盘的动作本身,都像钢琴家的演奏一样,给我带来成就感。屏幕上方的空白档,就是我的王国,尽管国土面积小了一点,但依然给我带来统辖者的自由与潇洒。

十九

曾经,想给自己起一个笔名。“祝勇”两个字怎么看怎么不像作家的名字,鲁郭茅巴老曹都没有这样的名字,六位文学巨匠,用的全是笔名,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郭沫若这个名字。沫若沫若,与汝相濡以沫。假如钱钟书的名字叫钱有财,张爱玲的名字叫张彩凤,我不知自己是否还会对他(她)的作品一往情深。武侠小说中,大侠的名字一定要叫“西门吹雪”一类的,听上去就很有气势,让人觉得是武林高手,同样一个人,名字要换成“牛二”,那就是一定是店小二,无论武艺多么高强,也当不上武林霸主,最多是个山大王。孙建弘的脱口秀说,他要当侠客,名字就叫“西门吹牛”。一个作家,名字首先不应当平凡,不应当是“建国”“利民”一类。许多当代作家都以笔名“洗刷”了他们本名的凡俗,比如苏童,本名童中贵,怎么听怎么不像作家,后来叫作苏童,我理解是江苏的童中贵,但一下就精彩起来。

作家起笔名,各有其法。莫言,本名管谟业,“莫言”是将“谟”字拆开,这一点很像金庸,本名查良镛,“金庸”是将“镛”字拆开。我和雷达先生一起出访东欧,雷达先生告诉我,他本名雷达学,这个就一般了。于是他干脆把“学”字去掉,变成雷达,气象就不一样了。格非本名刘勇,他对我说,在华东师大读书时,宿舍楼一叫电话(那时没有手机,每栋宿舍楼有一个公用电话),至少出来三个刘勇。叫刘勇的太多,这让格非想到要起笔名。笔名的起法,是随意翻字典,翻到哪页,就从这页上挑一个字,再翻另一页,再挑一个字,组合成一个名字。他第一次翻页选中了“格”字,第二次翻页选中了“非”字,就开始用“格非”当笔名,那时他还不知道李清照的父亲名叫李格非。

名字是重要的,一个人的名字,常常暗含着一个人的道路,不知道这是一种宿命,还是我们带有主观色彩的追加。毛泽东、周恩来,名字里就包含了他们一生的伟业。汪精卫,本身就带有某种浓厚的悲情色彩。余秋雨,用秋瑾的诗形容,那就是“秋风秋雨愁煞人”,不提也罢。

二十世纪的画家,几乎个个都有好名字,像齐白石、李苦禅、黄宾虹、李可染、张大千、徐悲鸿、林风眠、陈丹青,那么的色彩绚丽,那么的意境幽远,好像他们生下来就应该去搞艺术(当然,有些名字是他们后来取的)。画家冷冰川的名字是爹妈给的,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他能有这样的名字,堪称凤毛麟角。后来冷冰川有了儿子,考他的时候到了。我开玩笑说,就叫冷冰冰吧。他没听我的,给儿子起了一个简单大气的名字:冷山。

读大学时,起笔名的念头就在我的心底涌动。那时我们办文学社,叫“先河文学社”,骨干分子有我,有梅峰,现在是大导演,电影《不成问题的问题》获了台湾金马奖。我们编油印刊物,跑到圆明园的打印社里去打印成蜡纸,再油印成册。我的大学是国际关系学院,在颐和园和圆明园之间,那时经常往北大、北师大跑,前后届的文友几乎都认识,连外校的邱华栋、李少君都是在那时联系上。那时喜欢写作的同学很多,大部分用笔名,像北大有臧棣、雷格,北师大有桑克、伊沙。后来他们都成了很有名的诗人,桑克当时就被台湾诗人洛夫称为“最有前途的新生代”。

其实也有许多作家的名字很普通,却一直用下来,没有改变,或许那名字里藏着一个人的历史,他们不忍舍弃。像陈忠实的名字,听起来那么本分,有一点“老土”,但那就是陈忠实,倘改成“金宇澄”,就十分奇怪了。“金宇澄”这个名字只适于《繁花》,只有“陈忠实”这个忠厚本分、颇似农民或者乡干部的名字,能够与那片苍茫无尽的白鹿原融为一体。余华、马原的名字也是普通的,普通得像一个小科员,但我们如今并不觉得它们普通,因为他们的作品风格是强烈的。想到他们,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他们作品的风格。一个作家的荣耀,归根结底是藏他的作品里,无须依靠名字来先声夺人。

我终于没有给自己起一个笔名,曾经列出过很多,却觉得没有一个像我。一旦用起来,我不知道指的是谁。名字是每个人的家,无论笔名还是本名,只要从中找到了身份的认同感就可以了。我们住在这个家里,永远不会离开,甚至我们死后,这个家仍然存在,等着我们归来。

二十

我至今不是一个进入“谱系”的作家,“茅奖”“鲁奖”都与我无缘。2019年11月深圳读书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是主宾出版社,请我和一些作家去“站台”助威,我发了一条微信,说我和一些作家去深圳参加活动,有获过茅盾文学奖的阿来、格非、李洱,没获过茅盾文学奖的严歌苓,以及不可能获得茅盾文学奖的我。当然,“茅奖”是一项长篇小说奖,而我基本上不写小说(只有2011年出版的一部长篇《血朝廷》),我获不了“茅奖”只怨我自己,而不怨“茅奖”。我对“茅奖”没有意见,但我对以小说为中心来构筑20世纪中国文学史是有意见的。倘如此,即使萨特、本雅明在中国落户,也很难进入20世纪中国文学的“谱系”。

但这些“意见”,也只是片刻的闪念,丝毫不会妨碍我的写作,相反,会使我的笔更加轻松、自由和放纵,可以跳跃也可以飞翔,像敬泽说的,让“语言如阳光下明灭不休的水泡,欢欣而喧闹”。我喜欢这种近乎陶醉的自我表达,“像展开的沃野上让繁花盛开,像玻璃一样让光影流动,这种体验中真有生命的喜乐”。敬泽这话不是说我,是表扬林白的小说《玻璃虫》,但我将努力像敬泽说的那样,做一只喜乐的玻璃虫。

生命像一个贪食鬼,一分一秒地吞噬掉我的岁月。唯有那些不断生成的文字让我不再焦虑,因为对我而言,笔下的文字与对岁月的消耗是等量的——我用去了多少岁月,就会留下多少文字。消耗得越多,也得到得越多。我们共同达成了这项“守恒定律”。岁月成了我支付给写作的一项成本,最可靠的回报,不是钱,而是那些越积越厚的文字。它们让我感到幸福和满足。

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对于写作的爱,不是为了来世的红利,而是为了此生的幸福。因此,对于岁月的消耗,我绝无怨言。

假如一个爱我的人问:“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答案只有一个:写作。

当然,生活也是重要的。

但对我而言,生活里没有了写作,将索然无味。

我的写作或许谁也拯救不了,却能拯救我自己。

写作本来不需要什么回报,因为写作本身,已是最大的回报。

我也幻想过结束写作的日子,在结束生命之前,休息下来,无所事事,甚至连书也不去翻动一页。但我至今想象不出,那会是什么样子。

……

作者简介

祝勇,1968年生于辽宁沈阳。作家,学者,现供职于故宫博物院。出版作品四百余万字,主要作品有《故宫的古物之美》《故宫的风花雪月》《故宫的隐秘角落》《在故宫寻找苏东坡》《旧宫殿》《血朝廷》等。《辛亥》《历史的拐点》《苏东坡》等大型纪录片总撰稿,大型纪录片《天山脚下》总导演,《上新了·故宫》总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