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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20年02月18日12:13

中国作家协会关于2020年度
“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国作家协会设立“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旨在加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理论评论建设,扶持培养少数民族中青年文学理论评论家,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经验和问题,推出系列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就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

少数民族文学签约理论评论家申报推荐单位为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申报者向所在地、所在行业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申报;解放军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向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申报。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同时向部分期刊、院校、单位定向征集申报,相关推荐单位须征得本人同意。申报者可向推荐单位领取申报表格,也可从中国作家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下载。推荐单位对申报者及作品进行论证、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

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湖南、湖北、延边州等上述团体会员报送人员每个单位不超过4人,其他团体会员报送人员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二、申报者条件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正确创作导向,学术态度端正严肃,具有较深厚的文学理论基础、学术素养、评论功底和一定社会影响。

(二)主要从事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研究,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重要文学理论评论奖项;

2、理论评论作品3次以上(含3次)被全国省级及以上刊物转载;

3、在全国重要社科、文学期刊发表评论作品数量较多或者出版过影响较大的文学评论作品。

(三)申报人为少数民族。

(四)申报人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申报表。

(二)本人公开出版和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主要文学评论作品目录。

(三)1部专著或5篇文学理论评论代表作品(四号字,装订成册)。

(四)获奖、转载证明及其他情况说明。

(五)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项目签约任务

签约期间,签约理论评论家须认真完成以下任务:

(一)签约理论评论家每人每年须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学评论作品总字数3万字以上。

(二)签约理论评论家须按要求参加中国作协组织的文学业务活动。

(三)签约理论评论家须对中国作协安排的少数民族作家作品进行审读并给予研究指导。

五、项目签约内容

本项目计划每次签约10人左右,签约期2年。中国作协为签约理论评论家的研究提供3万元研究经费,并提出任务要求。根据签约理论评论家签约期间的研究成果,择优为签约理论评论家出版专著或评论集。

六、项目组织实施

(一)本签约项目由中国作协创联部负责管理。

(二)中国作协创联部民族处负责本签约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申报审核工作。

(三)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估、评选,评选结果在中国作家网予以公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民族处

邮 编:100013

电 话:010-64489876 64489862

联系人:陈涛 郑函

中国作协创作联络部

2020年2月18日

附:中国作家协会2020年度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家签约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