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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20年第1期|祝勇:在故宫书写整个世界(1)

来源:《芙蓉》2020年第1期  | 祝勇  2020年01月22日06:57

我常说我是一个没有故乡的人。我出生在沈阳,那是东北土地上的一座大城,是由中国腹地通向东北,或者由中国东北通向华夏腹地的必经之地,有多少蛛网似的道路在这里汇聚,因此也铸就了它历史的沧桑和现实的繁华。但无论书本上沈阳多么重要,我似乎从来不曾喜欢过这个城市。沈阳,我生于斯,长于斯,却从来不曾把它当作自己的故乡,最多是我生命中的一个驿站,我的生命,只有一部分属于它,随着年龄的增长,那部分越来越小,以至于离开沈阳的许多年中,我几乎想不起它。

我羡慕那些有故乡的人,无论来自湖南云南海南,还是江西山西广西。那里的文化,渗透在他们的身体里,然后通过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悄然流露出来,甚至连他们的方言,都是文化的一部分。但这些,沈阳好像都没有。在我的印象里,沈阳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文化符号,也不曾在我的身体里楔下深刻的文化印记,连口音,我都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把它改掉了。

我把我对沈阳这座北方大城的漠然,归结为它在文化上的弱势——它远在关外,在这个巨大的国度里从来不曾成为文明的中心,最多也只是区域性的中心,它的文化,在这个国家里从来不曾占过主流,甚至经常连亚文化的地位都没混上。几乎每个时代,它都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亦步亦趋。清朝皇帝,入了关就拼命学习汉文化,草原王朝在文化上的弱者地位,从一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纠结的王朝——既强势又弱势,既自信又自卑;进入现代,沈阳的工业笑傲江湖,这决定了国共的决战必然在这里展开,但时代的转型,又把它送入难解的困局;从港台热到韩流,各种流行趋势一轮又一轮地掠过这座城市的上空,但总是抹不去它内在的土气,尽管它的楼越盖越高,马路越铺越宽,少女的打扮越来越时尚。它似乎从来不曾引领过潮流,最多引领过小品的潮流,但小品的气质也是土的——往好听里说,叫充满乡土气息。

我在这座城市里长到十八岁,决计离开这里,像余华写的那样,十八岁出门远行。

我在北京求学、工作和定居,后来又穿越了大半个国土,被那些文化底蕴深厚的区域深深吸引。我爱一个人,有时已经分不清是爱这个人,还是爱凝结在她身上的文化。但我依然没有故乡,因为我身上几乎找不到来自东北、来自沈阳的文化印迹(那印迹应该是什么呢),我的沈阳时光,那么平淡就过去了,水过无痕。

我写江南,写西藏,写那些异质文化在我心中造成的冲击与欣喜,却很少写过沈阳,唯一一部关于故乡的书,是《辽宁大历史》,但那是在辽宁出版集团俞晓群、柳青松几位朋友的威逼下完成的(连利诱都没有)。我的作品越来越多,但我的写作始终有种无依感,就像一只鸟,在天上飞了很久,却找不到一棵树可以落下来。

大雪停时,我发现自己正站在紫禁城里,四周是宫殿飞檐围出的起伏的天际线,头顶是一方碧蓝的天空。那里是我们华夏五千年文明的汇聚地,当年的大清王朝,也是在这里落了脚。我走了大半个中国之后,在这座城,找到了自己的根。那是文化上的根,紫禁城的一切,让我既熟悉又陌生,既刺激又安静。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约克纳帕塔法,有了自己的呼兰河,有了自己的高密东北乡。我写《旧宫殿》,写《血朝廷》,写《故宫的隐秘角落》,写《故宫的古物之美》,我自己都无法解释,我的寻根之旅,怎么就寻到了故宫——一个本属于帝王将相的生存空间?它就像一个宽厚安稳的容器,不加挑剔地接纳了我,而我,竟然也感觉与它精准地合一。我隐隐地感觉到,在这浩大宫城的石板下面,有着一组巨大的根须,贯通着我身体里的筋脉血肉,让我的情感永远波澜起伏。于是,帝王将相、嫔妃宫女,纷纷汇聚在我的笔底,演绎他们的悲欢,永不停歇。在走遍中国之后,我发现我的故乡就在故宫,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终于明白,所谓的故乡,未必只是一个地方,它可能是一种文化,一种让你折服、让你激动、让你朝思暮想的文化。

而我,从来没对沈阳朝思暮想。

而沈阳,几乎退成我生命中的一个远景,联系日益淡薄。

其中也经常回来,由于我的父母都不住在沈阳,在沈阳也没有任何亲戚,除了去辽宁出版集团办事,就是与同学小聚,每次都行色匆匆,我已变成一个标准的过客。

我也不会想到,我对这座城市的感觉会发生变化,连自己都猝不及防。那时,我已经离开沈阳三十年。我每次回来住的华人国际酒店,就是我读书时常常经过的农垦大厦。傍晚时分,从大厦出来,天刚好落雪,是冬天的第一场雪,天气很冷,是沈阳独有的冷,冷得通透,冷得过瘾。

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恍惚。

雪幕抹掉了城市的喧嚣,让我恍然置身少年时的街景。我穿好大衣,到街上走走,我觉得自己一拐弯,就会撞见少年时的自己。那时的沈阳,单调而沉静,清贫而朴素,苏童写《白雪猪头》,我在自己的记忆里见证过,因为那些平静而温暖的市井纠葛,只有那个年代才有。

暮色降下来时,我想循着街道,走回我从前的家。

窗子里,有我的父亲母亲。

他们在厨房里忙碌,准备晚饭。那时的他们,比我今天还年轻吧?

三十年过去了,如今,父亲已逝,母亲已不能走路。

那一刻,我的眼眶突然潮湿。我突然意识到,我与这座城市的联系并没有被阻断,它只是在某一个阶段被掩盖了。这座城市原来就潜伏在我心底,从来不曾离开。

那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的肌肉发肤。

我突然想起来,其实,在我心底,早就藏着一个故宫。那是沈阳的故宫——公元1625年,努尔哈赤决定在沈阳定都,就开始修建这座皇宫,十余年后的1636年完工,一直到风雨如晦的1644年,清军入关以前,这里一直是清朝的皇宫(公元1636年皇太极将国号由“后金”改为“大清”,到入主北京紫禁城前,“大清”王朝已经存在了8年)。在我的儿童与少年时代,那座空寂的宫殿,曾是我奔跑的广场(20世纪70年代少见游客,更没见过今天这样的旅行团),尽管那时对它的历史,我还一无所知。

在北京故宫查找院史资料,查到“文革”后期在奉先殿举办的“泥塑《收租院》展览”,我才猛然想起,我读小学时,亦曾在沈阳故宫看到过相同的展览。作为美术界对阶级斗争理念的回应,雕塑艺术家们为旧社会营造了一种阴森的空间效果,让少时的我一走进展厅,心底就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惧。它给我的印象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后来我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学,写作《反阅读——革命时期的身体史》一书时还专门写到这一幕。

后来越来越多地涉猎清史,我发现沈阳故宫越来越回避不开。它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坐标,有了它,才有清朝的紫禁城。曾任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的武斌先生用学术话语将它表述为:“我们把北京故宫、沈阳故宫、台北故宫博物院以及承德避暑山庄和北京的其他皇家建筑群都称为‘大故宫’,是因为它们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具有相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内涵,也是因为它们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当然,对沈阳故宫的记忆,连同我对历史、对古典艺术的兴趣,也已深埋在我的身体里,只不过我自己没有察觉而已,在北京故宫,那座巨大的宫殿里,才被一点点唤醒。

我想说,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个人的心底都有自己的故乡。所谓故乡,就是隐伏在内心深处,不知不觉,却可以在某个生命节点被突然触痛的情感,是一到某个特定时候就会涌现出来的旧时光,是我们生命的底色。我们可以疏远,可以忘记,却没有人能够抗拒——三十岁时可以抗拒,到六十岁,你绝对抗拒不了。

或许有人会说,乡愁是农业文明的产物,现在连“乡”都没有了,还“愁”啥呢?故乡的意义,是被过去时代的地域差异凸显的,所以过去的诗人,才会“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如今已是全球化时代,地域的差距早已被抹平了,城市的面貌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信息、物产甚至风俗,都可以分分钟共享,他乡与故乡,差不多已经等值。

但故乡仍然是在的,因为它不仅体现为空间,也体现为时间。

它是注定回不去、但我们在内心里一次次重返的岁月。

它就贮存在我们的身体里,存得越久,利息越高。

我终于明白,我对故乡的那份情感,为什么会因一场普普通通的雪而被激发——故乡,就是永不消逝的电波,在这场雪中被突然接通。

我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将故宫当作自己的文学的故乡,那也是一种乡愁,一种更大的乡愁,那故乡,在我出生以前,就已经埋藏在我(们)的血脉、基因里,所以才在文字里,爆发出强大的能量。

北京城、天津卫、上海滩,在中国,真正叫城的地方并不多。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米夏这么说的,我一想,的确是这么回事。大上海,原来只是个滩;天津呢,只是个卫(明朝建立了卫、所制度),很多年中,它都像卫星一样存在着,自身的光芒反而被掩盖了;只有北京是城,货真价实的大城。

当然在中国,可以叫城的地方还有许多,但一般并不在城市名后加个“城”字,比如我喜欢的成都,就很少称为“成都城”。宁肯说他住东方太阳城,我住的小区也以“城”命名——某某新城,在北京这座城里,不知藏着多少座“城”,那么,“城”与“非城”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呢?

中国正在进行城市化转型,“城”越来越多地覆盖了“乡”。在我看来,城并不只是一个由城墙建筑围合出来的物质空间,而是体现为一种人伦关系。今年四月份,我因为故宫博物院的一个学术项目,沿着抗战时期文物南迁线路进行考察,去了一些三线四线城市,发现这些城市的发展极为迅猛,街景漂亮,环境优美,房价便宜,交通方便,但我没有在那里买房的意愿,因为我无法与这座城市、这座城市里的人建立起联系。我是一个孤立的人,一个孤家寡人。当然人也需要私密空间,需要离开人群,回归自己。所以人与人群的关系,要既近且远,若即若离,这种关系非常微妙,或者说,是一对矛盾,但历史上的北京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明清两代北京城,虽是皇城,城市空间以皇权为中心,但在皇权以外的部分,这座城市依然具有人情味儿。老北京的居住空间是四合院,关上院门,是一家人的私密空间,互不干扰,四合院之外,胡同就是公共空间,把一家又一家人串联起来。

在一座城里,人与人的关系,不只是横向的,也是纵向的。这纵向的关系,就是现实中的人与历史中的人的关系。我们的城市面貌可以更新,北京也可以有“大裤衩”,就像巴黎可以有埃菲尔铁塔,但我们与古人的精神联系不应该断线,变成一个在时间中孤立的人。

一座城就像一个人一样,是有记忆的。通过记忆,一个人可以找到过去的城,也可以找到过去的自我。我还怀念着北京20世纪80年代的样子,那是我最早目睹的北京。我1986年到北京上大学,那时的北京就像一个大村庄,连三环都没有,小岳岳(岳云鹏)还不会唱《五环之歌》,因为那时他才一岁。那时候我生活的西三环(西三环是后来的名称),没有立交桥,道路两旁是高大的银杏树,每逢秋天,都会叶落满地,脚踩在上面,沙沙作响。那时候的公主坟还是一个环岛,环岛里面是大片的树林,还有长椅,可以坐在里面,呆呆地望天。那时国贸一带还不叫CBD,甚至一座高楼也没有,它当时的名字叫大北窑,开往通州(当时叫通县)的长途汽车从那里发车。当然我也喜欢现在的北京,我从不厚此薄彼,不会保守到否定今天的北京,但过去的北京也不曾简陋到羞于提起。年轻的时候,我们想得更多的是未来,比如读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找什么样的对象,都与未来有关。但我今年已年过五十,我发现一个人一旦到了一定年龄,他想得更多的是过去。或者说,过去的事不用去想,自己就会找上门来。人的成长是连续性的,一座城也是。北京城是一个六百岁(自朱棣重建北京城算起)高龄的老人,应该让它安然地找到自己的过去,否则,它将很难知道自己是谁。

这横向与纵向的联系,组成了一座城市的坐标系。没有这两条轴线,一座城,就会成为一叶不系之舟,只能随波逐流。我和宁肯都试图在文字里,重建城市里的人与他人、与自我的联系,因此有了他的《北京:城与年》,以及我的那些写故宫的散文。

站在六百年的故宫、两千年的秦皇陵,乃至亿万斯年的青藏高原,我一眼就看见了生命的短促。二十五岁时见到黄永玉、冯骥才、刘心武,他们用不同的口音说着相同的话:“你真年轻。”如今人到中年,见到他们,还是这句话,因为他们已经分别过了九十岁和七十岁。那时北京活跃着一批文化老人,冯骥才、刘心武老师还是年轻人,也就是我现在的年纪,比他年长的有周有光、张仃、杨宪益、丁聪、黄苗子、黄永厚、高莽……历经磨难的他们活得那样潇洒和通透,又那样年轻和可爱。我只遗憾,我没见过沈从文,他1988年去世,那时我正在北京读大学,完全有可能见到他。现在回想起来,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我生命中的黄金时代,也是北京城的黄金时代。有那么多的文化老人活在这座城市里,为这座城市增添了色彩,也为我的生命增添了色彩,我们在一起时,亲如家人,比如在黄永厚、高莽先生家里,赶上饭点,就一起吃饭,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住在张仃先生的别墅里写作,每天早上,看张仃先生在书房里写字。他们的年岁就像他们的成就一样永远让我望尘莫及。他们的年龄让我安全,有他们在,我永远是孩子。我不想长得太着急。

不知谁为那个尽头起了一个名字——死亡。在中国人心中,谈论死亡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但是孔子早就说过:“未知生,焉知死?”道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未知死,焉知生,唯有死亡,能让我们认真地对待此生。所以,在那部名为《反阅读——革命时期的身体史》的书里,我用《死亡》这个章节作为全书的压轴。鲁迅说:“我梦见自己死在道路上。”其实每个人都是死在道路上。死不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个过程,一个漫长的、不易察觉的过程。生命的全过程,就是一点点地被你损耗、一步步走向死亡的过程。自从我送走了病榻上的父亲,我就意识到,那个黑洞洞的尽头原来并不遥远。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可以将朝夕相处的亲人隔开,永不重逢。那段时间,我心里便暗自萌生了一个念头,就是要“时刻准备着”,迎接死亡的到来。

那段时间,我最痴迷的一本书,就是西蒙娜·波伏瓦的《人总是要死的》,书名与伟大领袖的一句名言如出一辙,但这是一部小说,一部历史小说,讲述了一个六百年不死的人,名叫雷蒙·福斯卡。他以为有了更长的生命就有时间去缔造一个更加完美的人生,却只见证了更多的贪婪、凶残和毁灭。他意识到,没有休止的生存并没有多少意义,只有受到时间限定的人生,才能尽可能地趋于完美。

归根结底,生命中的重大事件,都需要一个人自己去承受和面对,犹如对于父亲,无论我怎样爱他,也无法帮助他克服疾病,无法在死神面前,让他多停留一秒。每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面对方式。记得有一次,遇见一位来自唐山的大姐,独自骑自行车入藏,理由很简单——她患了乳腺癌,切除了一个乳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它对精神的打击要远远高于它对肉体的摧残。她说,每次洗澡时,看到镜中的身体,她都痛不欲生。那种痛苦,我甚至不敢设身处地去想。但在我见到她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神情中的光芒,我想那一定是藏地赋予她的光芒。我不知这样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只知道它发生了。她没能拯救乳房,但她拯救了自己。

出于对外部世界的渴望,2002 年,我递交了一封辞职信,与原来的单位诀别了。世界上的路很多,唯有在单位里,我一眼就能望见自己的尽头——从那些一辈子纠缠争斗、又一辈子无所成就的人身上,我已经清晰地预见了自己的未来。我要跟这样的未来说再见,去开辟另外一种未来,尽管那种未来还一直保持着神秘感,难以琢磨。

那一次我去了南方,至少,南方的山川草木气息能让我透气、吸氧,让我的大脑和肺泡同时充盈和活跃。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一本散文集,交给了作家出版社。我给它起了一个朴素的名字:《蓝印花布》。

从那次辞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有人说我“勇敢”,有人鼓励我 “祝祝勇勇敢向前!”也有人封我为逃跑主义者、冒险主义者、机会主义者。但是我想,人生有涯,做自己想做的事,直奔主题,最多可以叫简约,谈不上勇敢。

从那时开始,宽宽窄窄、起起伏伏、摇摇晃晃的路,穿过我的岁月,也穿过我的字里行间,让我想起陶潜的诗:“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如今邀请的人多了,各种有名的酒店、会馆、香车美酒、舞榭歌台,以及从省市到乡镇级领导和蔼可亲、笑意盈盈的面孔,在终点殷勤守候。会谈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宾主频频举杯。也有领导为我派出自己的车子,省略了旅途中数不尽的麻烦,但说句没良心的话,我记忆中最难忘的部分却是由那些“麻烦”构成的。

有一年在雁荡山,我和农民兄弟姐妹、阿妈阿爹以及各种家禽团团挤在一辆长途汽车里,在《蓝印花布》中,我写下一段文字以志纪念 :

由于山脉的阻隔,地图上相邻的两个小点,可能得走上半天。到处是弯路,汽车始终在旋转,像个打着旋子趔趄行路的醉汉。我被夹在中间的过道上,四肢保持着标准的立正姿势,望着挤到眼前的女人面孔,表情呆滞。在这唯一能和陌生女人亲近的场合,我的思维竟完全被脖子上的汗珠所吸引,想着什么时候能把手解放出来,把汗珠擦去。男人们身着破旧的西服,袖子上皱褶的颜色深浅不一。车子颠簸得厉害,脚下永远踏不稳,如同站在漂泊的船上。居然有人在打瞌睡,鼾声嘹亮。

那时全凭一腔热情,似乎要以这样的方式对沉闷的现实生活做出抵抗,尽管抵抗得无声无息,也没人看得见。然而,我却时常为自己的旅程陶醉,每到一个村落、一座小镇,看到炊烟升起,看到老人戴着老花镜坐在竹椅里看报纸,孩子在弄堂里奔跑,内心都会异常地动情。

我就这样,瞎子摸象一般,在大地上爬行摸索。说是在现实中逃窜也好,说是向着理想冲锋也好,总之自己的生命,好像随着空间的拓展而得以延长,我的写作也不知不觉地变化着,像块海绵,自如地膨胀和舒展。我懵懵懂懂地闯进了藏地,去丹巴美人谷,去昌都,去藏北草原,去喜马拉雅山下的村庄,在那里,住下。喜马拉雅山脚下的定结乡,不在前往珠穆朗玛峰的旅游线路上,路途遥远,也很少有外人进来。这里没有自来水,去河边取水要走出很远,回来倒在桶里,听河水的珠串跌落在桶里,感觉那声音无比美妙。出于对水的珍惜,我可以一个星期不刷牙,脸晒得像黑炭,目光却日益明媚,笑声也日益响亮。

也有不可预知的风险——在四川藏地,向雅拉雪山挺进的时候,是 2005 年的盛夏。出发的时候,我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户外服,然而当我走进草原的腹地,一场漫天大雪却不期而至,能见度只有几米。风雪中我迷失方向,我知道自己会被冻死。但感谢上天好生之德,几乎在生命的极限,奇迹发生了,我看见了牦牛,先是一只,接下来出现第二只、第三只。我知道,牧民就在附近。果然,在牦牛的指引下,我找到了一个黑色的帐篷,祖孙三代正在里面烤火。恍惚中,年轻的藏族姑娘卡初,犹如神山派来的仙女,为我端来热腾腾的奶茶。

年轻时代,很傻很天真,也正因如此,那终将逝去的青春才值得怀恋。青春是那么的单纯,盛不下老谋深算的利害计较,就像写作这事一样。

我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或许,我发现自己的世界太小了,压抑得喘不过气来;或许,童年多病,躺在病床上无所事事的日子,就已经煽动了我对你的渴望;或许,这些都只是“或许”,苏芮歌里不是这么唱吗——

爱,

不需要任何理由,

就像你,

注定跟我走。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习惯了表演,无论面对爱人、子女,还是单位领导。但我相信在路上,在世界边缘,一个人是不需要表演的,因为没有观众,连交通警察都没有。

直到今天,我最庆幸的一件事是,我去了丹巴。

从成都出发,过卧龙、四姑娘山,一路向西,进入甘孜藏区的腹地,十个小时的颠簸车程,把我带到了丹巴。只有到达丹巴之后我才意识到,所有困顿的旅程都是那么的值得。因为唯有如此,我才能目睹它那被封存已久的、惊人的美丽。很多天,我就坐在一个藏族人家的“拉吾则”(屋顶平台)上,把纸页平铺在双腿上,写下对丹巴最初的印象:

巨大的雪山占据着蓝天最显要的篇幅,雪线下是红白相间的藏式民居,散落于大山三分之二的高度上,绵延的山势如同风中飘动的裙摆一般此起彼伏,被鲜嫩的黄栌和火红的枫树所装饰,而山脚下翻腾的河水,刚好是它们卷曲的花边。神灵已经在雪山上生活了几十个世纪。在一片花海中,古老的碉楼倔强地耸立,暗示着时间的悠远……

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许多年过去,自己会娶一个藏族的女儿。2007年,初遇康珠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她是丹巴人,或许,这正是上苍冥冥中的安排吧。我的人生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再是一个想象中的世界,而变成了沉实的生活。糌粑、酥油茶、风干肉,我发现自己的口味与藏人是那么的吻合。和全家人一起,再去布达拉宫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一个来自大城市的观光客,而是一个来自藏地的朝拜者。去哲蚌寺挂经幡,也成为这个家庭必做的功课。我庆幸自己成了藏地的一部分。这块古老而神秘的土地,竟然如此真切地成了我的日常生活,它改变了我,让我在那遥远的地方,开始了死心塌地的生活。

在生命的内部,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路口,在其中任何一个路口拐弯,我都不会走到今天,变成现在这个自己。

我并非“生活在别处”这一信条的盲目追随者。生活就像一棵坚强的树,在每一个缝隙里都可能萌发、生长。但生活绝对是一道多项选择题,一个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的,每个人都对他自己的生活享有主权。

而我,不过是不甘以一生为代价完成一篇强加给我的命题作文而已。

我对康珠说,在我岁月的尽头,无须在城市里争购一块价值连城的墓地,只要把骨灰埋在丹巴的山上,埋在一棵梨树的下面就可以了。每当春天到来,梨花盛开的造型,就是我的纪念碑。

2005年,我在北京房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上,度过了我生命中的一段艰难岁月。那小镇叫窦店。在那里,我体验到生命中最真实的痛感,也验证了自己的耐力与韧性。我本来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在那里买下一套房子,好让在都市的紫陌红尘居住已久的自己,有一个透气的机会。那是在京石高速公路的边上、房山区政府所在地良乡镇与著名的周口店之间的一个点,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的生活出现重大变故,在城市中已经拥有的生活骤然失去,我像一粒尘埃,被狂风卷走,那个遥远而模糊的点竟然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落点。

人的命运就是这样:你永远无法预测下一步。从小在沈阳长大、在沈阳的街道中游走和嬉耍的少年,怎会想到他会在北京找到自己一生的事业,更怎会想到这城市郊区——即使在北京地图上也要仔细寻找的一个点,竟然实实在在地成了我的生活空间?人生是最大的谜,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等候着戏剧性与神秘性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我知道,那里将填补我的一段岁月。于是,纵然是那么一套简单的公寓,我依旧精心地布置——当然,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家具基本上是宜家的,简洁明快,更重要的是价格不贵。我的那些书,尤其是需要好好安顿的——它们是我最忠实的盟友,无论走到哪里,我从不舍弃它们。有它们在,我的心就不慌。我努力让自己沉静下来,让生活平静而坚定地将我包裹住。我做到了,或者说,那个小镇让我做到了。我渐渐地喜欢上了这里的安静,晚上睡觉的时候,即使开窗,也不必担心被噪声所扰。我感觉好像有一个神秘的按扭,控制着世间的声道与音量,它隐去了噪声,让自然的声嚣最大限度地浮现出来。我会发现风在不同的植被上弹奏出的声音是不同的,那些来路、质感都不同的声音,又在隐约中汇合成一股和声,像音乐一样,有旋律,也有节奏。还有下雨时,第一粒雨点落下的声音,也是可以被分辨出来的。在云南,抚仙湖边,和马原谈到夜晚的声音,他说在西双版纳的家里,睡眠时能够听到的声音,只有风过茶园的沙沙声和泉水流动的声音,我立刻就想到我在京郊窦店度过的夜晚,尽管我当时的居所与他的田园相比堪称陋室了。远离城市,远离朋友,那是我最寂寞的一段时光。但是寂静并没有加重我的寂寞,相反却在消减这份寂寞。因为寂静不是让世界消失了,而是让我感觉到我与万物同在。

窦店一点也不繁华,甚至不够现代,仿佛沉浸在20世纪80年代。有人抱怨房山发展缓慢,窦店更慢,但这正是我喜欢的,因为它保留了温暖、朴素的品质。街道边有肉铺、五金铺、小饭铺、镇政府、邮局、信用社,甚至还有天主堂,没有KTV、按摩店、洗脚屋,至少那时没有。那里民风淳朴,居民老实本分,说话时略带口音,有点接近河北音调,没有北京腔。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小小的镇子,居然是多民族汇聚之地,有汉、满、回、壮、苗、黎、彝、藏、蒙、朝十个民族在这里生活,在这北京城郊的小镇上与他们擦肩而过,无疑是一种神奇的经历。

今天的窦店,如同许多城镇一样,都在快速发展。那里不乏万科这样的大楼盘进驻,现代化的商场也盖起来了,还建起了汽车产业基地,但是我更惦记十字路口的那个早点摊。后来我远去美国,在大海边的伯克利小镇上居住了很久,心里最想念的,却是那早点摊子上炸油饼和豆腐脑儿的味道。

伤痛是不会那么轻易地消失的,它时常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折磨你。一个人,孤立无援,所有的问题,必须自己面对。在窦店,无处可去,我时常在树林里散步。从我居住的小区向东,快到高速公路,是一大片树林,午后的时光,只有树影,不见人影。风过树林,树叶沙沙作响,像细小的海浪声,轻柔绵密。在这样的时光里漫步,思绪会像风筝,在轻风里越飘越远。

往西走,有一个神秘的地方,那是一座土城,是用夯土打造的,我查了资料,说它是战国末期的城池遗址,分内外两层,外面一层是郭,里面一层是城,都是方城,一公里见方,现在还能看到西南转角八米多高的城墙,考古学家说,从地表散布的碎陶片和城墙夯土中包含的篦纹和绳纹灰陶的情况来看,城垣的建筑年代初步断定为战国末期。那时,这里是燕国的上谷郡。这样一个历史的遗址,在很多时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它深藏在树林里,没有人来,我有时会穿过村庄和树林来到这里,围着那轮廓模糊的土城走圈儿,在这个有着两千年以上生命长度的遗址前,度过属于自己的时光。

散步,是一个与自己对话的最好时机。感谢那段时光,给了我静思的机会,回望和反思自己的路,偶尔,也会想想文学。那段时光里,我急切的心渐渐地冷却下来,开始重新品味人生。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对生活充满渴望与幻想,不愿意面对挫折与苦境,但凡是着急的事,都不是重要的事,相反,人生中最重要的事,都是不着急的,都需要在时间中缓慢地酝酿,需要持久的坚守。现在回想起来,那一份艰辛来得及时,因为它会像一把钢锉,锉掉了太多的幻想,让我更耐心和坚韧地面对人生。

近读《苏轼全集校注》,对他在黄州的那段岁月尤其多了几分体会。年轻时的苏东坡,才华横溢,名满天下,二十多岁就让皇帝折服,说又得了两个盛世宰相(指苏轼、苏辙),性子难免有几分桀骜,但“乌台诗案”给了他凶猛一击,虽是一桩冤狱,却最终磨炼了他的性子。当他流落遥远荒僻的黄州,没有人认识他,不再有人找他签名,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必须自己在没人要的瓦砾场上开荒种粮,他的心才慢慢沉静下来,才有了历经世事风雨之后的那份从容淡定,像他自己写的:

回首向来萧瑟处,

归去,

也无风雨也无晴。

那时的他,已然从幽怨与激愤中走出来,走进一个更加宽广、温暖、亲切、平坦的人生境界里。所以,在《在故宫寻找苏东坡》里,我写下这样的话:“一个人的高贵,不是体现为惊世骇俗,而是体现为宠辱不惊、安然自立。他热爱生命,不是爱它的绚丽、耀眼,而是爱它的平静、微渺、坦荡、绵长。”

……

作者简介

祝勇,1968年生于辽宁沈阳。作家,学者,现供职于故宫博物院。出版作品四百余万字,主要作品有《故宫的古物之美》《故宫的风花雪月》《故宫的隐秘角落》《在故宫寻找苏东坡》《旧宫殿》《血朝廷》等。《辛亥》《历史的拐点》《苏东坡》等大型纪录片总撰稿,大型纪录片《天山脚下》总导演,《上新了·故宫》总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