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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代文学日见小众闲情

来源:中华读书报 | 方英文  2020年01月13日11:33

我曾说过文学书是闲书,吃饱了撑的人写的书,吃饱了撑的人看的书。这当然是幽默自嘲,表述也欠学理,夸大其词了文学创作与阅读的局部特征。

文学的各类集会上,作家评论家,文学教授与文学研究生博士生,文学编辑家与出版家,跑文学口的新闻记者,总之通俗说来所有莅临者,都是爱文学的,或曰吃文学饭的。于是大家会产生一个错觉,以为文学是天底下最大的事,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极多极多的。其实,不是。绝大数人是不大清楚文学的,也不怎么爱文学的——尤其在当下这个物质消费时代。

我是毛笔写作者,当然不是书法家,就觉得毛笔写字愉快,好玩儿。毛笔写作长篇小说《群山绝响》用了三年时间,修改了两年,出版后被安徽媒体称为“可能是1949年后唯一毛笔写成的长篇小说”(见《安徽商报》2018年5月20日)。但是写坏了手,右手大拇指和中指的关节处疼得要命。只好去骨科医院,第一次发现居然有个“手科”!人多,挂号,排队,感觉全世界的手都出了毛病。医生诊断为“腱鞘炎”,于我而言闻所未闻,事实上却是一个常见病,打封闭针时差点晕厥过去。你只有得了这个病、去医院看这个病,才发觉很多人得了这个病。其实照样是个错觉,如同我们错觉地认为文学很大众——事实上文学一如腱鞘炎患者,早就小众了。

微信朋友圈人以群分,相当人数是写文学书的,昼夜吆喝卖他的文学书,便以为全天下都在搞文学。这个“搞”字很不正经,毫无严肃感,却也正好说明文学的神性黯然失色,谁搞都不犯法是吧!法国作家雨果葬礼,二百万人参加,那样的文学神话一去不复返了。

好几次公交车或者地铁里,乘客看手机,我看看手机的人。观察抽样,结论是三种“看(手机)法”:一部分看视频,一部分看网购,一部分看小说。看的是网络小说。网络小说算不算文学?恐怕文学院教授及纸媒文学工作者,也包括我自己,较难认同是文学吧。但人家读者量大得很,有几个网络小说家键盘自己敲打成了亿万富翁呢。咱们似乎不屑于讨论他们,咱们是小众噢。

再以我的亲友为例。我祖父母生了十几个孩子,成活了三男四女。子孙多,是个大家族,在我们那个小地方号称“书香门第”。但是后辈里写文学的就我一个,喜欢读我书的三两个吧——他们更爱读金庸,而据说金庸写的那些成人童话,也算不上文学。我和妻子的上百号亲戚朋友里呢,读文学的也是多乎哉?不多也。

文学是闲书,闲人写的书、闲人看的书。这话我多年前就说过,衣食无忧者可言创作;衣食无忧者暂时没正经事做了,看腻了网络,才去读文学(这理应是合理的普遍现象,你不能找个贷款搞创作的极端例子来批驳我)。我就这号货色:手机刷屏没啥意思可看了,这才抓起一本书。而且未必是文学书。

文学由大众变为小众,更有一个原因:新技术诞生。收音机问世后,文学读者就少了一大块,因为收音机闭着眼睛就能消磨闲暇。电影电视出现了,睁大眼睛看热闹,不亦快哉,文学的读者就此锐减。网络如魔鬼,全面崩溃了文学的主体消费者。

古典文学兼有传播知识与新闻事件的职能,如今要咨询个知识,比如双胞胎应如何安排最佳食谱?一摁度娘便知。托尔斯泰根据一个妓女案件写成了世界名著《复活》,若放现在,类似案件泡沫泛滥,网络一曝光,大众鼓噪尽逞口舌之快不过三天,随即一风吹散无人再提——待你以此为素材苦巴巴写出小说来,鬼看呀!

诺贝尔文学奖更证明了文学的小众化不可阻挡。年年有得奖者,多少人看了并记住?得主名字一揭晓,众声喧哗,三日寂灭。所以我认为《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的最后荣耀,马尔克斯之后再说谁谁是世界大文豪,每显底气不足,因为多数人不知道么。

物质发达精神荒芜时代,人人急性子,什么能快速娱乐就娱乐什么。而之于人性探索的文学创造与文学欣赏,也自然日见小众化,无可奈何地成了“小众闲情”。所以我个人的写作就因我喜欢写作如此而已,能让我自己的心灵得到某种释放与浪漫便是。一句话,文学的最大意义只是就文学创造者自身与欣赏者个体而言,实与外界无关。除去专业作家,没有任何人与机构有权强迫你写作。你写作是你心甘情愿,喜悦与艰辛、光荣与耻辱,皆是自因自果,无须诉说。

但是小众并不小,因为人口十四亿明摆着。十万人里有你一个读者不是太难吧?那就等于你的作品拥有一万四千个读者——这个印数一任市场检验,即:全由读者自愿自费买去。能做到这点,不妨骄傲一下。卖不出去勿怨读者,怪我们自己没写好。余华《活着》十三万字,近二十年来卖了一千万册。当然,那是特定时代加作者才华再加运气吊诡综合作用的结果,非人力所为,没有可比性。

文学虽已小众闲情,但是若有一万个读者,那就应该认真对待文学,尽力写出美好的作品共鸣社会、推进文明。况且,若是一个读者喜欢了你书,其自会推荐朋友圈。由是滚动推荐、生发,读者数字就难说了。所以嘴上说文学是“小众闲情”,不过是减压文学创作时的艰难劳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