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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2019年第6期|芦苇:冬夜的心(节选)

来源:《长城》2019年第6期 | 芦苇  2019年11月20日08:43

1

多伦多的冬天离不开雪。从早上延续到傍晚的雪积了厚厚的一层,整个城市白茫茫的,连黑夜也不例外。

已经连续失眠几天的铃子望了望身边已经熟睡的远辰,叹了口气,慢慢地把他搁在她胳膊上的手臂挪开,放进被子。她静悄悄地下了床,披上了床头的浅蓝棉质开襟薄睡袍,轻手轻脚地走到了窗户旁。

窗帘的颜色是地道皇家蓝,绒布的面料摸起来很柔滑,缺乏弹性,容易从手中滑走,还有一层里衬,凸起的亮银色小圆点像月朗星稀夜晚时的星星,落在纯白薄纱上。铃子夫妇住在这栋六层公寓的最高层,周边没有其他高楼,由窗户向外看,是天空,只有日月星辰和白云看得见卧室里的人,窗帘像个可有可无的装饰。买窗帘时,远辰就说一层绒布窗帘就足够了,不需要多余的衬里纱帘。铃子则觉得,没有两层窗帘的卧室怎能称作卧室呢?这外国的月亮里说不定住着肤白如雪的金发美嫦娥呢。铃子又说,光线充足的时候,若没有薄纱这一层,这扇绒布窗帘就不能显现她喜欢的纯正深蓝,会因光照透出灰蓝、浅紫或者浅粉之类不一样的颜色。于是,远辰拗不过她,最终还是装上了双层窗帘。

皎洁的月光照进卧室,绒布窗帘上的光影形成了陌生而模糊的图案,像一只正在寻找食物的粗长尾巴动物。铃子轻轻拨开蓝色窗帘的一角,隔着白色薄纱望向窗外,大地上白花花一片,不远大街上的朦胧夜灯中和了雪的刺眼光芒。月亮很圆,静谧的夜空涂抹着水墨画一般的虚无和苍白,一簇凤尾竹在水墨画中若有若无地飘浮着。

“哦,这不可能,这不可能,这大概是地面上那些常绿的灌木在月光和积雪的作用下,仿佛投影到了天空。如此寒冷的北方没有竹子,那是我们南方才有的。”铃子心里想。想到“南方”,她的耳边响起一条大河的咕嘟咕嘟声。故乡的河,流动在南方的四季里,终年不结冰。这里才不到十二月呢,就已经下了好几场雪了。

她记忆中的故乡也曾下过一次大雪,唯一的一次。那一夜,十五岁的她打开屋门,见到一朵朵六角雪花飘向天空,变成了无数孤独的星辰。在室内,她家的灯则亮了一整夜。她清晰地记得那个冬夜,不仅仅是因为雪的缘故。她的父母离婚了,她和哥哥从那个夜晚开始就奔波在父母各自的新家,再也没有感受过完全的团圆。远辰母亲对她的这一“原罪”颇为在意,总在铃子面前炫耀远辰原生家庭的融洽,有一次,铃子为了阻止婆婆的絮叨,故意踢翻脚边的啤酒瓶,啤酒顺着涌起的泡沫流到了客厅角落。

父母的离异让铃子难熬了很长时间,长大后的铃子决意为维护爱情和家的完整而全力以赴。铃子记得,有一位哲人说过,婚姻要求双方放弃原来养成的“我”,才能接纳对方,维护“家”的整体性存在。铃子觉得,这样的结论比美文作家强调在爱情中找到“自我”更有智慧,可岁月匆匆,生活自顾自地走下去,当铃子即将成为一位母亲的时候,她开始对已被内心全然忘却的“自我”产生了迷惑,她思忖着这份疑虑,纳闷在“自我”与臣服于爱情之间究竟横亘着怎样的鸿沟。

楼下操场左侧的连排镇屋还有两三家亮着灯。镇屋是一些连在一起的漂亮房子,红色的屋顶已被白雪覆盖,屋顶上似有几个移动着的小黑点。“一定是不怕冷的小鸟吧。”铃子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她的视线停在了第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一个裹着红色长外套的女人正推开门走到院子里来。铃子平时从那家院子旁经过时,从未遇见过这个女人。但在夜晚,她好多次掀开窗帘时都看见她。那女人常常只是在院子里站上七八分钟,望着自家院子的矮灌木丛,然后又进屋。这红外套女人院子中的灯光,在这几户有灯人家中是最亮的。铃子一直盯着那女人进了屋、离开了自己的视线。

放下窗帘,光着脚的铃子走出卧室,带上房门,局促不安地穿过客厅,来到卫生间。踩在防滑的浅蓝色亚光地砖上,铃子感到冷飕飕的。空气中弥散着一种不同寻常的气味,那是从早晨远辰出门开始延续到夜晚的一种气味,或者说,那是从三天前甚至好几个月前就开始潜伏在铃子周围的一种气味,它或许源于一款陌生的香水,或许源于一类古希腊诵诗中的植物,或许,它仅仅源于铃子内心的某种情绪。她问自己:“这样的味道到底是真的吗?它在哪里?它从哪里来?”她迷茫于自己大脑中此起彼伏的问号,她那样渴望入睡,却又那样难以入睡。她觉得自己被生活伤害了,是的,她被看不见的东西伤害着,而伤害她的,却不是她可以还击的具体的人、具体的事情。

铃子最近睡得不安稳。这三天更是失眠的厉害,大浴镜前的昏黄夜灯照着她动人又苍白的脸。她的鹅蛋形脸庞美丽俊俏,有着东方女子特有的精致柔和的轮廓,她即使默不作声,也显得富于灵气。眼睛黑亮坚定,只在无人之时显示出茫然。她身上的机智、温柔、内敛、谨慎结合得天衣无缝,这也使她既显随和又令人难以接近。这些日子以来,她变得那样容易伤感,突如其来的泪花常常在静寂的时刻涌向她。铃子从镜中看得见一尘不染、比白天显得大了一倍的长方形浴缸,靠墙面的浴缸边上摆着一个精巧雕花的铁艺烛台架,刚好能够不偏不倚地嵌入一个扁圆型的透明玻璃烛台,淡橘黄的柔和烛光照着洁白又光滑的浴缸。烛台架旁有一瓶香草兰味道的香水,铃子喜欢香草兰那种平淡、朴素的芬芳气质。浴镜旁的小幅油画以香草兰色为背景,一个裸体金发女人背对着画面,腰间搭着一条丝质浴巾,慵懒地坐在木凳上梳头。米色盥洗台上有两只白瓷牙缸、一个米色仿瓷小圆碟和一小盆淡雅的干花盆景。牙缸里插着牙刷和牙膏,小圆碟里躺着剃须膏,牙缸旁放着剃须刀和牙线。铃子打开盥洗台角落紧挨着墙的小壁柜,将远辰的婚戒取出来,放在了小圆碟里。

2

在加拿大,已婚男女随时戴着婚戒,铃子对此十分满意。虽然不少中国男人即使搬到国外长期居住,也没有入乡随俗,但铃子对远辰强调,她喜欢这样的仪式感,爱情不是等着发霉的珠宝盒里的稀世珍宝,爱情是阳光下的平凡浪漫,分秒不可缺,婚戒即为见证。铃子结婚时没有选择常见的铂金镶爪式的凸起圆钻,那种款式的钻戒戒圈较厚较凸起,戴起来硌手,但因更显贵气而深受青睐,铂金镶爪高傲地托起一个明亮切割的圆钻,无论从哪个角度,适宜的光线总可以穿透钻石,显露出完美切割工艺和明亮钻石所带来的璀璨,甚至在黑夜里都可以发出耀眼光芒。但铃子认为,如何显露钻石的光彩无足轻重,爱情的长久存在才生死攸关。她精心挑选了方便平日佩戴的钻戒款式,戒圈扁平顺滑,戒壁设计得如绵绸般柔顺服帖,戴在手上舒舒坦坦。

铃子的再三叮嘱也让远辰养成了习惯,每天离家上班前,再匆忙都要打开壁柜,取出戒指戴上才出门。今天早上,铃子和远辰起了争执。

“亲爱的,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把戒指同剃须膏放一起!一不小心戒指就会掉地上找不到的,这可是钻戒。”远辰一边刮胡子,一边站在卫生间门口,冲着在餐厅准备早餐的铃子大声抱怨着。

“这样你才记得戴上出门。”铃子撂下手上的咖啡壶,不悦地说。

“我不会忘的。”

“可你已经连着忘了三天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不想让人知道你是已婚男人吧?是不是?”铃子站起来,大声质问着,眼泪滚到了咖啡壶的壶口处。她本想告诉远辰,她已三天三夜未能入眠,为了不影响他的睡眠,她连叹气声都吞到肚里,早上还依然准时出现在厨房,为他准备热餐。

“你想到哪里去了?”远辰看了一下手表,“哎啊,要迟到了!忘了今天要提前去开会的。”他无奈地看了看铃子,恼火地将戒指往手上一套,早饭也顾不上吃,就出了门。又是开会!他疾速离开的匆忙多像一个奔向自由的囚徒啊!难道他迫不及待地想逃离她无处不在的爱吗?远辰把门带上的那一瞬,屋外的疾风噗地刮进了屋,铃子猛地闻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陌生植物的味道,有一点像掺和了一丝苦味的松树的味道,既腐朽又新鲜,像从远辰身上飘过来,又像刚从屋里飘出来,似乎它一直藏匿在空气中,遇到这一阵风,才让它复活了。铃子忍不住皱起眉头,她想辨别出它,又希望只是自己的错觉。

铃子听着门砰地关上的声音,心一下空了起来,那股陌生的味道几乎呛到了她的肺。她使劲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将鼻子凑在壶嘴上,她希望藉由浓郁的咖啡香来帮助她忘掉这味道。铃子将壶里剩下的咖啡全部倒进自己的大杯子,再加入热牛奶和蜂蜜,然后坐下来,像喝一杯水那样,将咖啡一饮而尽。

戒指是信物,它被做成圆的形状,圈住手指,也圈住爱情,既象征着圆满,也象征着枷锁。但这不就是爱情原本该有的样子吗?处于真爱之境的人谁不是宁愿为囚呢?若非如此,人在爱情中还有什么值得守护的?铃子想不出来还有什么比戒指更能象征爱情的本质了,她即使足不出户,也会一丝不苟地将戒指戴在无名指上。

远辰为什么连着几天忘了戴戒指?有意还是无意?那古怪的味道是不是已经跟随着远辰而去,还是依然存留在家里?

新的一天,旧的一天。

墙上的挂钟发出刺耳的嘀嗒声,铃子抚摸着纯棉睡衣下微微隆起的腹部,虽说眼下的铃子看起来还不像一位孕妇,但她的敏感体质已经让她觉得自己孕味十足,她身体中蓬勃生长的新生命正在体验着她的一切感受。

“我是不能够忧愁苦闷的。”铃子心事重重地想。

一整天,铃子也没有等到远辰的一个问候电话。铃子开了一张支票,填了两个问卷调查,翻阅了一本育儿杂志和一本时装杂志,中午吃了一份吞拿鱼三明治,傍晚下厨做了一顿晚饭。她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东张西望地找寻那种陌生植物的味道。

远辰晚上到家又晚了半小时,他像往常一样,洗过手就亲热地叫着铃子的名字,正要拥吻铃子时,铃子爱理不理地躲开了,但她又忍不住屏气凝神,翕动着鼻翼。她也不与远辰搭腔,只留他一个人吃晚餐,桌子的中央摆着温热的煎牛排、南瓜百合粥、清炒花椰菜,餐桌上方的米色圆形灯散发出夜晚才凝集起的亮泽。餐厅的油画中,一对恋人正坐在夏日户外的木椅上,彼此喂着葡萄,铃子委屈地噘起嘴。远辰饭后又开始加班。

……

作者简介:

芦苇,原名张焰,加拿大华裔作家。出生于福建,籍贯江苏。毕业于厦门大学哲学系,鲁迅文学院第三十五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发表的散文随笔、小说、文学评论、诗歌见《 侨报》《侨乡文学》《书城》《香港文学报》《牡丹》等多家国内外报刊杂志。现为加中笔会副会长,现居多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