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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学史研究过程的“历史化”

来源:《中国当代文学研究》2019年第5期 | 王尧  2019年09月25日14:27

内容提要:关于当代文学与历史化的话题一直含混不清,这与没有区分出当代文学的“历史化”和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有很大关系。就文学史研究而言,“历史化” 不是一个终结性的概念,“历史化”是一个不断历史化的过程。中国当代文学面对或承接了两个传统,“五四”之前的“旧传统”和之后的“新传统”,“新文学” 重新阐释了“旧传统”,当代文学则重新阐释了“旧传统”和“新文学”视野中的“旧传统”,另外还重新阐释了五四“新传统”。因此,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问题常常是叠加的,甚至是变异后叠加的。无论是面对中国古代文学还是中国现代文学, 在“断裂”中发生“联系”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重要工作之一。除此之外, 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将当代文学史“特征化”同样是重要的学术工作。当代文学的历史化是一个长久的历史累积的过程,我们今天的研究身处其中。

关键词:历史化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文学制度 学科建设

我讨论的是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不是当代文学的“历史化”。当代文学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始终在历史化的过程中。探寻影响中国当代文学思想、创作、制度的历史因素是一个问题,讨论推进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又是一个问题, 这两者当然是相互联系的,但需要在不同层次上加以区分。许多年来,关于当代文学与历史化的话题一直含混不清,这与没有区分出当代文学的“历史化”和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有很大关系。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本身不是一个伪问题,但如何来讨论和落实确实是个大问题。

就文学史研究而言,“历史化”不是一个终结性的概念,“历史化”是一个不断历史化的过程。且不说已经是遥远历史的中国古代文学,即便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也仍然处于“历史化”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有时是剧烈的、甚至是颠覆性的,有时是缓和的、渐变的。在历史化的过程中,形成了文学史某个方面的共识,但同时也不断产生分歧甚至会扩大分歧。历史化的过程,是文学研究者和更广泛意义上的文学接受者累积共识的过程。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是在史学的层面上对当代文学与历史、当代文学整体性、当代文学制度、当代文学思想思潮现象、当代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等作出确定性的论述。

我注意到学界同人提出“历史化”问题是与当代文学学科意识的增强有很大关系。许多年来,当代文学的研究者一直有一种被其他学科轻视的感觉。这样一种焦虑,使众多学者的“历史化”意识更为强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积累丰厚,而且经过了历史的沉淀,其研究对象、问题、理论和方法相对成熟。但古代文学作为学科,是在中国文化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中完成的,而在这个过程中,现代大学关于学问、学术、方法的新认识, 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蔡元培先生对文科的改造,便是通过中国文学研究吸收西方的理论方法而实现的。一百年前东吴大学教席黄人的《中国文学史》(中国学者编撰的最早的“中国文学史”著作之一), 也是在西式大学产生的,但它“保存”了“国粹”。黄人在《文学之目的》中直陈“国史” 之狭隘:“盖我国国史,受四千年闭关锁港之见,每有己而无人;承二十四朝朝秦暮楚之风,多美此而拒彼,初无世界观念,大同之思想。历史如是,而文学之性质亦禀之, 无足怪也。”①黄人提到了“世界观念”“世界之文学”的提出以及“服从之文学”与“自由之文学”的划分,都受到西学的影响。

在这个意义上,古代文学学科也是现代的产物,古代是被现代激活的。尽管经由现代,当代文学和古代文学作为研究对象两者之间确实“断裂”了,但古代文学和古代文学研究始终是当代文学创作和研究的重要资源。这不仅是指需要在中国文学的整体脉络中认识当代文学,同时古代文学研究中融合了传统与现代的研究方法也是值得当代文学研究去借鉴的。另一方面,古代文学研究也需要具备“当代性”,与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一同构成中国文学研究的学术共同体。由于研究对象、问题以及知识分子谱系的差异,就“学问”而言,似乎不能以“古代” 定义“当代”,或者反过来以“当代”定义“古代”。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并不自证当代文学研究作为“学问”的有无或深浅, 但在“断裂”中讨论当代文学与古代文学的“联系”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基础工作之一。

按照学科的分类,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当代文学是和现代文学合并在一起、称为“现当代文学”的二级学科。现当代文学当然是个奇怪的名称,所以,有学者试图再次使用“新文学”的概念来统称现当代文学。在学科建制内,研究现当代文学的学者通常是或侧重现代文学或侧重当代文学,换言之,现代文学或当代文学研究事实上是两个有联系但更多区别的研究领域。究竟是现代文学研究哺育了当代文学研究,还是当代文学促进了现代文学研究,同样也是一个有点荒诞的问题。正如我前面讨论当代文学与古代文学关系时的思考一样,介于古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之间的现代文学以及各自的研究都是在“断裂”中发生“联系”,我们应当具备这样的大视野。在大的文化背景中,“新民主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是决定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性质和发展秩序的“政治文化”,这是当年不再以“新文学”涵盖“五四”以来的文学,而以当代文学区别于现代文学的主要原因。我们通常会说现代文学中的启蒙文学和革命文学是当代文学的源头,或者说解放区文学是当代文学最直接的背景。周扬在第一次文代会上讲话时便说, 今日解放区文学便是明日新中国文学②。其实,就概念而言,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都是之于“旧文学”的“新文学”;更加重要的是, 现代文学的许多基本问题不时在当代文学中迂回呈现,而当代文学的许多基本问题又常常曲折呼应现代文学。这种问题的循环往复, 是“新文学”的内在脉络。比如说,启蒙、人道主义、个人、社群体、革命、阶级、纯文学、雅俗、载道、言志等,在近百年文学中的沉浮循环、出场退场等便是例证。所以, 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和已经被“历史化” 的现代文学之间存在着复杂的联系。换言之, 我们是在新文学传统的笼罩下来进行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工作的。

一个常识性的事实是,中国当代文学面对或承接了两个传统,“五四”之前的“旧传统”和之后的“新传统”,“新文学”重新阐释了“旧传统”,当代文学则重新阐释了“旧传统”和“新文学”视野中的“旧传统”,另外还重新阐释了五四“新传统”。因此,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问题常常是叠加的,甚至是变异后叠加的。这个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我们把传统分为“新”和“旧”,是现代性的一种划分方法,在讲“旧” 和“新”、“传统”与“现代”时,“西方” 是和这些相关联的另一个重要维度。在当代文学的发展历程中,“西方”因素是当代文学的“历史化”内容,俄苏文学、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弱小民族文学、日本文学、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等都程度不等地影响了当代文学的观念、方法以及内容的选择和作家个人经验的表达。当代文学史研究确认这些影响的存在,但对影响的价值判断则与现实语境和研究者的个人经验直接相关。如果和20 世纪30 年代出版的《新文学大系》各集的导言简单对照就会发时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理论越来越西化了。与其说这是一种问题,毋宁说是一种现象。我暂不视为问题的原因是,承认西方话语在中国现代文化和当代文学脉络中分析问题的部分有效性,不赞成简单拒绝的态度;但与此同时,我们确实需要意识到,当代文学研究能否形成自己的话语系统,将决定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成熟度。在学科内部,“历史化”的路径和进展,也影响到学科方向的凝练、课程的设置、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生培养、国际交流以及社会服务诸多方面。

如果只是在各种关系中讨论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问题,或许有相对主义的危险。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将当代文学史“特征化”同样是重要的学术工作。而现代性的提出呈现了一种观念的断裂,现时代的意义被确认。哈贝马斯在解释德语术语Geschichte (历史)时说:“‘Geschichte(历史)’ 这个新造词适应了有关历史事件不断加速发展的新经验”,在本质上与一种同质化的历史叙事并不相同,后者的历史只是获得一种编年史般的计数,各个时间点堆积成为一个完整的历史图景,但在Geschichte 的历史观中,“时代在推陈出新的每一个当下环境上都不断重新开始。由此可见,把‘当代’从现代独立出来,也属于一种现代的历史意识; 在现代,现在Gegenwart 作为时代史享有崇高的地位。”③我们无法完全按照这样的理解来解释当代文学的“崇高的地位”,如果从文化传统的重建层面来说,当代文学确实是推陈出新的开始,即社会主义文化的想象和实践的开始。

因此,当我们在提倡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时,面临如何认识、理解和评价中国当代史的问题,中国当代文学是中国当代史中的文学。我们当然可以将当代中国的历史表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这段历史包含了容量巨大而又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也曾经出现挫折和探索。由于当代文学与体制的密切关系, 当代中国的变化都影响着当代文学。这是文学研究界的共识,分歧是如何评价这种关系和影响。在当代文学研究中,我们常常要处理的是对“历史”“现实”“时代”“时代精神”的理解。比如说,如果说某部作品再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或者说它是史诗性的作品,这里就存在研究者对历史和史诗的认识与理解。历史是什么?现实是什么?时代精神什么?这是需要认识和判断的。这些年关于柳青《创业史》的评价,能够说明这一问题。1979 年以后,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得以重新处理,但这并不能代替对具体文学事件、文学运动、文学论争的叙述和判断,也不能代替对这一关系在不同时期复杂性的论述。我个人认为,这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必须要面对的重大问题,如果回避这些问题,“历史化”的当代文学就被“去历史化”,当代文学的“总体性”便无法落实。

在具体讨论研究的“历史化”问题时, 涉及到“历史化”的面向和路径。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又与我们如何认识历史学和作为历史研究的文学史研究有关。英国学者基思•詹金斯在介绍班奈特“历史书写学”时说, 历史学仅只是一门(本身史实化的)学科, 历史学家经过学科训练,在班奈特称之为公共历史领域(例如,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受薪工作者)的层次上作研究,并为了介入这个领域(也即为了诠释它),而触及到当前现有的记录或档案。因此,就这个观点来说, 班奈特认为,“历史书写学”可视为论述体制: “受到特定程序规范的特殊论述体制,藉由这个体制,作为一组当下实存的过去,其维系/ 转型是受到有系统的管理。它构成某种产生‘历史性过去’的学科训练方法,而‘历史性过去’正是与‘公共的过去’产生关联的调节机制。在这方面,历史书写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④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学的“论述体制”概念也适用于文学史研究, 文学史研究已经成为一种知识生产的方式。如果我们借用“论述体制”这个概念,那么, 在这个体制中,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规则、场域,对历史学的一般理解(比如历史主义、历史真实性、后现代主义),关于学科的规范, 研究者的历史哲学、个人经验、审美趣味、知识谱系等,都融合在一起而发生作用。

如果将中国当代文学研究分为文学史与文学批评两部分,那么我们讨论的重点是文学史研究,即时性的文学批评则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论述基础。如果再集中到文学史研究领域,我倾向于将文学史研究粗略地分为文学制度(包括政治文化、文学思想、思潮现象、组织、文学教育出版等)和作家作品研究—这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两条路径。在宏观上,当代文学制度是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最直接关联的部分,对文学制度“历史化”处理的程度,将在关键意义上影响当代文学“总体性”的建构。我们说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 如果离开文学,文学史便不复存在。有学者担心文学研究的史学化,说到底是对现在一些研究无视作品的一种警惕。因此,作家作品特别是作品的经典化,是当代文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路径。这两条路径在文学史研究内部应该是交叉的,而不是分离的。现在的文学制度研究需要将文学制度与作家作品关联起来,即文学制度如何影响了作家创作, 作家创作又如何选择和规避了文学制度。

讨论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在近几年的一个重要话题和研究热点是关于当代文学史料的整理与研究。确实,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离不开史料的整理与研究, 但这样的整理和研究是当代文学史研究的一个部分。以为史料的整理便是学问的理解是片面的,汇编、分类只是研究的基础工作, 我在《作为方法的当代文学史料研究》中曾经表达自己的初步认识。在我看来:“当我们意识到无论是狭义的文学批评还是广义的当代文学史研究都需要史料的支撑时,我们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学术研究问题,即史料研究如何补充、拓展、修正、改写中国当代文学史论述(包括教科书式文学史的宏观和微观的叙述与观点)。如果我们按照史料的内容分类,当代文学史料大致可以分为文学制度史料、文学创作史料和文学批评史料,这三者当然是有交叉的。我曾经将当代文学史著作的构成简单描述为文学制度加文学创作的综合,这些年来关于文学制度的研究成果斐然,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和改写了我们熟悉的文学史内容,现在的问题是:其一,当我们研究新发现的文学制度史料或者重新解读旧的文学制度史料时,如何来调整、修订文学史的个别和整体论述,从而有所改变文学史著作的内容;其二,文学制度的研究仍然最终要与作家创作相关联,制度的规定性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作家的创作。我以为,后者的研究还比较薄弱。”⑤

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文学研究从史料当中可以获得和建构什么。在总结传统历史编纂学的信念时,詹金斯概述说:历史是由个人和集体的种种往事组合而成,而历史学家的首要任务是发现这些往事,以叙事的形式重新讲述它们,而叙事形式的精确度/正确性,端视所讲述之往事与所发生之事的符应程度。但是这种传统史学的信念在后现代主义史学那里受到质疑,怀特认为历史作品在内容上是杜撰/想象与发现到的参半。詹金斯如此解释怀特的观点:“为了使过去的时间或者几组事件变得合理,也为了使过去的‘事实’变得有‘意义’,这类的事件/事实总是必须与某个脉络,某种‘全体’‘整体性’或‘背景’有关,或者甚至与‘过去本身’概念有关。这类的问题是,历史学家当然能够在史实化的记录/档案中,‘发现到’ 过去事件的总结,并(选择性地)以编年的形式确立关于它们的某些‘事实’,但是历史学家不会找寻使事实无法变成真正意义的脉络、整体性、背景或是‘过去本身’的状态。”⑥我们未必在整体上认同怀特的史学观, 但“意义”从何而来,“脉络”从何而来,“发现到”的和“不会找寻”的矛盾如何处理? 这些是我们在研究文学史料和进入文学史研究时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代文学史著作的撰写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成果之一,或者说当代文学史著作是文学研究“历史化”的重要标识之一。中国当代文学能不能写史的争论持续了很多年,近几年又不时提起,见仁见智。这其实是一个无需争论的话题。我个人倾向于当代文学研究可以进入文学史写作阶段,问题是写作者是否具备写作文学史的条件(这个条件现在过于宽松了)以及能够写出什么样的文学史著作(我想再次强调,文学史著作只是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结果之一;以为主编了一本文学史著作就是文学史家的想法是荒唐的)。在我看来,我们讨论的问题不是当代文学能不能写史,而是我们如何研究作为文学史的当代文学以及如何叙述当代文学史。不必说什么是“历史”、什么阶段的文学才能进入“文学史”写作阶段等问题都存在争议,历史是否等于过去、在过去/历史之间能否划出一条清晰的分界线都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些问题在西方史学界那里迄今喋喋不休,这些争议并不影响历史研究, 只是影响历史研究的面貌。由于中国学术传统和当下知识生产体制的影响,教科书式的文学史著作被置于重要位置,但教科书只是文学史著作之一种形式。如果以为教科书式文学史的写作等同于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那么对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的检讨得首先从检讨教科书式文学史著作开始。我们应当在广泛的视野中,将各种专题、个别的当代文学研究视为“历史化”的一部分, 并且将“历史化”意识灌注到研究之中。

在持续的研究中被“历史化”的当代文学,同样存在着去“去历史化”的问题。曾经历史化的事件、思潮、作家、作品,在时间之流的冲洗下,一方面因共识凝聚被固定化,一方面因分歧而松动。因此,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化”又是一个“去历史化”和“再历史化”的过程。当共识大于分歧时,当代文学的历史化便越来越接近生成文学经典的目标—这是一个长久的历史累积的过程, 我们今天的研究便身处其中。

注释:

①黄人:《中国文学史》,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11 页。

②周扬曾说:“毛主席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规定了新中国的文艺方向,解放区文艺工作者自觉地坚定地实践了这个方向,并以自己的全部经验证明了这个方向的完全正确, 深信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方向了。”参见周扬: 《新的人民的文艺》,《文学运动史料选》第5 册,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年版,第684 页。

③参见黄莹:《现代性的极限演进及其拯救》,《社会科学战线》2019 年第3 期。

④⑥ [英] 基思•詹金斯:《论“历史是什么”》, 江政宽译,商务印书馆2007 年版,第27、35 页。

⑤参见拙作:《作为方法的当代文学史料研究》, 《文艺争鸣》2018 年第9 期。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