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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常》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吴克敬   2019年07月25日16:01

《知常》 作者:吴克敬 出版社: 百花文艺出版社

在父亲眼里

回头来看,父亲离开我虽已四十七年,但我感觉得到,父亲的目光依然注视在我的身上,时刻都没有偏离。

天下老儿爱小儿。 我们兄弟姐妹多,在我前头的哥哥姐姐们,没谁敢惹我,他们惹我的后果很严重,不可避免都要被父亲修理一顿,轻则骂,重则打。 所以说,我在父亲眼里,是最受宠的。 但我不得不说,我也是被父亲管教得最严厉的。 譬如父亲教我写毛笔字,就特别严厉。 我虚岁七岁时上学,可写毛笔字的时间,要往前推一年半,亦即五岁半时,父亲喜欢虞世南的父亲,就把他临过的书帖找出来,让我临写。 家住法门寺北的闫西村,背靠着中观山,天热的时候,有风从山坡上吹下来,倒也清爽惬意;而天寒的时候,顺着山坡吹下来的风却像刀子一样,直刺人的脸。 这个时候,恰是父亲逼迫我练习毛笔字的不二时机。 父亲说了,寒暑习字,你不用脑子,用手都能记得住。 父亲过世四十二年后,亦即 2010 年 10 月,我从鲁迅的故乡绍兴领取“鲁迅文学奖”回来,朋友们给我拿来笔墨纸砚,铺在我的书案上,要我来写毛笔字。 我心里打鼓了,却又无奈地捉起笔来,在一张四尺的宣纸上,一口气写出“耕心种德”四个字来,放下笔,在朋友们由衷的掌声中,我仔细地端详了一遍,直觉父亲此刻就在我的身边,给我又说了一遍他当初跟我说过的话。

我必须承认,父亲有先见之明,人的确有两种记忆:一在大脑;一在肌肉。 往往是大脑的记忆因为情感等因素的左右,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偏差;而肌肉的记忆,是坚强的,是牢靠的,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干扰,产生一丝一毫的偏差。 小时候,我在父亲的逼迫下,练习过毛笔字。 练习过就是练习过,正如我是一个木匠,年轻时做过一段时间木工活儿,做过就是做过,几十年没练没做,动手再练再做,心不跳,手不抖,依然会练得有模有样,依然会做得有型有款。

是的,我练习毛笔字,是父亲逼迫的;而我学做木工活儿,则是生活逼迫的。

父亲逼迫我练习毛笔字, 选择的时间多在晚上睡觉前,无论寒暑,我要脱鞋上炕,必先到炕跟脚的书桌前,磨墨临虞世南的字帖。 父亲准备了两页米字格习字纸,我在米字格里把大字写足,然后把米字格之间的空隙用小字填满,才算完成任务。 这时候,我的心跳是急促的,因为我写好的习字纸,要捧给父亲验收。 父亲满意的活,就把他锁着的核桃木枕匣打开,从一块大大的焦糖上,掰下小小的一块,亲切地叫着我的小名,让我靠他近一些,用舌尖舔一口,趁着唾沫的黏糊劲,把小小的焦糖粘到我的额头上。 是夜,我睡在父亲的身后,背靠着他的温暖,会睡得像额头上的焦糖一样甜蜜。 来日,我还会头顶着焦糖,在村里,在学校,招摇一整天。 但是如果父亲认为我习字不够认真、不够到位,他会立马黑下脸来,让我伸出习字的手,把他抽着的黄铜大烟锅抡起来,在我的手心抽一下。 被父亲抽过的手心,先是浮现一个白色的小圆圈,过一会儿还会红肿起来,到了第二天早晨,更会成为一团青紫色,色彩和其凸起的样子,恰似我曾经骄傲地顶于额头的焦糖。

在父亲的逼迫和诱惑下, 我的毛笔字有了不小的进步。 但是,钢笔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在我上学后,越来越为我所喜爱。 父亲没有泥古而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他北上中观山,砍了几天的硬柴,挑到四五十里外的法门镇卖了后,给我买了一支当时最有名的金星牌钢笔。

……

父亲用他的生命,维护着文化的尊严。

父亲的这一决断,从此扎根在我的心里,无论我回乡成为一个农民,春天耕种,秋天收获,还是自学成为一个木匠和雕漆匠,走千家,串万户,我都深怀着对文化的敬畏和探索。 我之所以这么坚持,都是因为我知道父亲用他热爱文化的眼光一直看着我,我不能懈怠,不能逃避,父亲如炬的眼光,是我朝着文化的方向奋勇追求的指路明灯。 我过而立之年,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我生活的小堡子闫西村,走进了扶风县城,再后又到了咸阳市里,最后落脚在大堡子西安。 我没有旁顾,而在父亲目光所及的范围内,认真做着

父亲希望我做的事情。 在父亲节来临之际,我写下这一切,既是对父亲的纪念,更是对自己的鼓励。

父亲看着我,我在父亲的眼里。

2015 年 6 月 16 日 西安曲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