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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长篇小说》2019年第1期|郑小驴:去洞庭的途中(节选)

来源:《十月·长篇小说》2019年第1期 | 郑小驴  2019年05月13日08:18

北归

哆嗦着抽完一根烟,天色暗沉了下来。远处婆娑的椰树和王棕逐渐模糊,化为道道剪影。暮色浓稠,最后一抹夕晖被大地没收,世界又回归了让他感到安全的黑色。汗水顺着脸颊滚落,他下意识地擦了一把,闻到一股浓稠的血腥味道。他断定不是他的血。不是他的,反而更使他慌张。

窗外渐起凉风,宣告闷热快退场了。自踏入此地的第一天起,他便无比厌恶这座海滨城市烈日灼人的白天。烈日当空,炙烤万物,追得人无处藏身。直到傍晚海风上岸,穿透条条街巷,吹得小叶榕簌簌作响,卷走热浪,空气才稍有凉意。咸湿的海风中,带点腥味,闻起来更像血的味道。

他的衣服全给汗浸湿了,紧贴着背,黏糊糊的。他想去洗手间,将身上冲洗干净。起身的时候,却感到一阵困乏。刚才的争持,颇费了他一番力气。

半小时前,她听出他的口音,两人聊天,竟然是老乡。她的声音悦耳,和电话里完全不同。听你口音,是湖南人?是的,他说。你进来吧。她用力招了招手,他照着办了。湖南哪儿的?她又追问了一句。岳阳,他说。不要告诉我,你是华容的吧?他惊讶了一声,你也是华容的?她望着他哧哧地笑,你猜?

她穿着宽松的吊带衫,身材惹眼,眼眸黑亮,笑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他说不清是喜欢她那口白牙,还是衍生出来的笑窝。你看上去很小的。他嗯了声。过年回家吗?过两天就回的,他说。喝点水吗?他摇了摇头。她还是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她靠着墙,右手的食指挽着发丝,一圈一圈地在指尖缠绕,湿漉漉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莫名地涨红了脸。

她的行李早就收拾停当了,靠墙摆放着。一只32L的拉杆箱,两箱包扎好的热带水果。他上门的任务,是将其中一箱帮她寄往东北。他环顾一圈,单身公寓,装饰简洁、整齐。茶几上摆着手提包、标致车钥匙、新款的iPhone手机。独居,多金,热情的女人……他恍惚了片刻。在她俯身拾起掉落地上的快递单的刹那,他的目光不经意间窥视到了什么,心顿时猛地一沉。她似乎也意识到什么,起身的时候,有意将衣领往上提了提,避开了他的目光。空气中燃烧着某种热烈的情绪。他感到口干舌燥,将茶几上的水一饮而尽。这时,他感到一阵更为强烈的干渴,连耳朵根都烧红了。她刚才那个下意识的动作,在他看来,更像是某种指示,或者默许。如同磁石的吸引,他情不自禁地将手伸了过去。你干吗呢?他听见一声惊叫。她用力甩开他的手。他感到脸颊一阵发烫,像着了火一般。目光却并未退缩,依旧盯着她。对峙中,她的脸飞快涌上一抹红晕。那抹暧昧的红,无形中激起了他更大的探求欲,他感到身体的某个器官在一脚脚地轰油门。

她劲大,性格也比想象的执拗。他费了老大的工夫,才将她摁倒。被压在身下的女人并没屈服,目光近乎凌厉,死死地瞪着他,和他料想的完全不同。他有点犹豫。好不容易腾出一只手,想解她衣服,此举激起她强烈的反抗欲。他刚掐住她的脖子,她的手就拼命伸过来,要抓他的面门。他尽量将手伸长些,加大劲道。她像个溺水的人,双手在空中胡乱抓着,终于让她抓到了沙发背后一只陶瓷储钱罐——一头粉红色的猪。她用储钱罐往他头上狠狠地敲了两下。痛感使他恼怒,他劈手夺过,报复似的朝她头上砸去。哗啦一声,她像棵摇钱树,头上撒落无数枚活泼乱跳的钢镚。她愣了下,惊愕地望着他,终于不动了。血慢慢溢出她的头发,沿着额头往下流。他吃惊自己的举动,烫手似的丢了储钱罐。时间死去几秒钟,静得可怕。他一把撕掉她的吊带衫,笨手笨脚地解开胸罩。她的胸雪白温热,如刚舂完的糍粑。

事毕,他有些后悔。一张瓷器般的脸,被他的鲁莽给毁了。殷红的鲜血沿着她的脸颊蜿蜒而下,像蠕动的蚯蚓。看起来甚是惊悚。女人蜷曲在沙发上,一只手搭着地板,脸冲着他,微张着嘴,一直盯着他。钩子似的盯着。目光中夹杂着幽怨、愤怒、不解,恨不得在他身上戳出几个透明窟窿。他生了怯意,不敢再看她一眼。

强烈的虚空感袭来,他颓然觉得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对活着的亵渎。一刻钟前具体发生了什么,记忆一片空白,酿成的恶果却已赫然在目。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他情愿不惜一切代价抹去刚才的那一幕。他抱着脑袋,陷入无尽的懊恼。想脑子一定是短路了。若不是,怎能干出这事?那一刻,他脑海里全是父亲的音容。你怎么是这种人?父亲失望的目光让他无地自容。

他终究忍不住朝她望去。女人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动作,死一样平静。

他去了趟洗手间,挤了沐浴露,将手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卫生间里飘溢着一股丁香的味道,和在她身上闻到的一样。镜子里映照着一张黝黑的脸,越看越让他觉得恶心作呕。

出来的时候,她似乎恢复了些力气,垂地的手指头弹了弹,紧接着胳膊也动了。他听见她呻吟了一下,吃力地靠着沙发坐起来。

你赶紧走吧。她无力地朝他挥了挥手。一脸沮丧。

他戳在那儿一动不动。

你走吧,我不报警。她又说道。

他仍然没动。他才不会相信她说的。只要迈出这扇门,她就会报警。快到年底了,他可不想在牢里吃年夜饭。

茶几上的手机响了。

他抢先一步,夺过来。是条微信。他问解锁密码是什么,她很配合地告诉了他。你想拿什么就拿吧,我只要求你一件事,不要再伤害我。他没吭声。微信是一个叫小Z的人发来的,问她收拾好没,明天清早按照原计划见。他顺便浏览了他们的聊天记录,刚加不久,大概是同乡,相约一起开车回家。他给她看一眼,仿佛征求她的意见。她说,你回复说我明天有事走不了,让他先走吧。他想了想,发了过去。那边发来一个茫然和惊讶的表情。他没再搭理,关了手机,装进自己兜里。

她央求他去拿条毛巾,她要擦擦脸上的血。他犹豫了一下,飞奔去了洗手间,扯回一条毛巾递给她。血污擦净,看起来顺眼多了。我绝对不会报警。她再次保证说。这些东西,你要看得上的,都拿走吧,真的,我不在乎。他从钱包里翻出两张卡,问她银行卡密码多少。她果然爽快地告诉了他。骗我我会杀了你。他警告说。她冷笑,卡里一共加起来还不到四万块,你犯不着为了这点钱灭口,杀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我要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也好不到哪儿去。她毕竟年长几岁,比起刚才的反抗更具威力。他掏出香烟,点了,思绪纷乱,思忖如何收场。你今年多大?他沉默着。看样子也就十八九岁吧?他嗯了一声。反正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了,你知道成年人犯罪意味着什么吗?他不吱声。她叹了口气说,姐姐保证不报警,就当破财消灾,这是命,我信了。他紧盯着她的眼,试想从里面寻求破绽。目光深陷,盯得她有些不自在起来,催促说,你快走吧。他摇了摇头。我都说了不报警了,你怎么就不信呢?他仍不说话。你这小孩。她装作嗔怪的样子。你赶紧走吧,你刚才弄痛我了,我要去看医生。

她坐起身,不经意间,他瞥见她手腕上有道隆起的疤痕,如一条柳眉。你割腕过?她将手腕遮住,没有回他,脸色一下变得异常难看。

能给我一根吗?她说。他诧异地望她一眼,将刚点的烟塞给她。你想怎样?她说。不晓得。他看起来很沮丧。眉眼间透着几分茫然。你为啥不信我?她说。你肯定会报警的。那你要怎样才能相信?不晓得。他说。

两人都沉默了。闷声抽着烟。他焦躁地望了她一眼。目光飘浮着糟糕的选择。

千万别干傻事。她冷冷地说。你家里还有人吗?他点点头。快到年底了,你父母还等着你回家过年。你就不为家人想想?她说。

谈到家人,他显得不耐烦了,别那么多废话,信不信我弄死你?他露出威胁的目光。

她不为所动,弄死我,你也逃不掉。

他抿着嘴,故作深沉,望着她,你怎知我就逃不掉?语气充斥着一股子不服。她瞥了他一眼,长长的烟烬不堪重负,拦腰截断,落在鞋面上。他望了眼茶几上的标致车钥匙。她眼眸倏尔闪过一丝蹙悚。他将车钥匙抓在手里,问车停在哪儿?她沉默了。他威胁起来,不说我弄死你。

车就在地下停车库,你顶多能逃二十小时。她平静地说道。少啰唆!他挥挥手打断她,目光直勾勾地伸向她,她一下反应过来,衣不遮体的,刚想说的话,全又咽了回去。我能穿上衣服吗?她说。他冷冷地看她,没作声,也没反对,算是默许了。我要去里面换……你刚太用力了……我衣服都被你扯烂了。他去里面卧室观察了一番,三十层的高楼,透过飘窗,外面是暗灰的海,没有逃跑的可能。他警告道,进去吧,别关门。关门我也不怕,这种门都是纸板压的,经不起我一脚。

我不关。她进去,将门虚掩了。

那是一只非洲灰鹦鹉,关在鸟笼里,长着一张珊瑚红的长喙,配着金属绿和灰褐相间的羽毛,朝她喊道:“小鹿,小鹿!”他被响声骇了一跳,以为来人了。要不是它叫唤,他压根儿没留意客厅还有只鹦鹉。在他发蒙的时候,卧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他反应过来,飞奔过去,推门,门被反锁了。他很生气,如遭背叛,狠狠踹了一脚说:“开门!”里面没有回响。他呼的又是一脚踹去,门板颤抖了下,很快踹出一个凹洞来。力的反作用力瞬间传递至脚指头,痛得他龇牙咧嘴。鹦鹉像通人性,在客厅快频率地喊着:“小鹿!救命!”他恼羞成怒,转朝它奔去,撕碎鸟笼,逮住鹦鹉的翅膀,朝她喊,再不开门,我就宰了它!鹦鹉不叫了,发出凄厉的哀鸣。片刻的寂静过后,他听到里面传来的抽泣声……别伤害它……我出来了。她站在他面前,眼含泪水,哀求说,求你别伤害它。让你妈跑!他手上加了把劲,鹦鹉和她几乎同时叫起来。求求你把它还我,我再也不敢了!他瞥了一眼,将鹦鹉丢到她怀里。她忙不迭地抱住鹦鹉,像安抚一个婴儿。为什么它会喊救命?他说。它学我刚才的。学得还真像。它是只聪明的鹦鹉,我从北京带回来的,养了几年了。

窗外最后一点光线也裹进浓墨般的夜,椰影消失了,天彻底黑下来。欲望的闸门关闭,理智重新归位,情况却看起来比刚才的还糟。他去厨房找来一把剔骨刀,朝她比画,你再敢搞小动作,我可真对你不客气了。她不吱声,低头抚弄鹦鹉。他们重又坐下,情势再次陷入僵局。他更加不安了,狠狠地抽烟,抖腿。

它刚才叫你什么来着?小鹿。她说。你叫小鹿?她点了点头。他沉默着,站起身踱步,想到什么,突然停下来,冷冷地瞅着她说,你保证不报警?她说是。我为什么相信你?你老公呢?她愣了下,摇摇头说,我还没结婚。男朋友呢?她脸上的肌肉突然一阵剧烈的跳跃,轻轻摇了摇头,说我也没男朋友。那家人总该有吧?他愣头愣脑又问了一句。她又摇了摇头,一丝尖锐的痛苦在眼中燃烧,脸色霎时变得苍白。那你怎么一个人跑这里来了?他不可思议的样子。她呻吟了一声,双手抱着头,缓缓蹲下来。凄笑说,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这么多年,谁在乎过我的死活?还不如这只鹦鹉关心我。仰起脸,两眼噙泪,泣不成声起来。

这诧异的一幕让他深感震惊。他没料到刚才的话竟让她蒙受如此大的刺激。情绪崩溃的女人,双手抓着头发,肩胛骨阵阵抖动,发出刺耳的尖叫。他吓得不轻,没料到情况会瞬时失控。她哭的样子有些难堪,让他极度不适。他搞不懂她怎么了。刚才没哭,聊天倒哭了。女人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管不顾,一气哭个痛快。他手足无措地傻站着,不知该怎么办好。

你不是要回老家吗?我跟你走。她终于收住哭声,到了岳阳,你把我放下来,我们正好顺路。他诧异地望着她,想这是什么话啊,她跑都来不及,还敢主动跟他走?她红肿着眼,见他不信,显得不耐烦起来,又重复了一遍。

你带不带我走?

眼前的女人完全超乎了他想象。他不知道她到底怎么了,哪儿触痛了她,以致她的情绪刹那间崩溃。

我好久没和家人联系了,再不回,他们真当我死在外面了。她揩了把眼泪,清了清嗓子,转而充满期待地望着他,等他回复。你有毛病吧?他说。她扑哧笑了一下,突然爆发出一阵深沉的笑声,说没错,你讲得对,我就是有毛病。我没毛病怎会来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这辈子算是完蛋了。我迟早会走到今天这步的,今天不遇见你,也会遇见别人。我真不怪你。你带我回家吧,我很久没回过家了。我有些想家了。他凝视她的脸,意识到也许那是她真实的想法时,一阵莫名的忧惧蒙上心头。这也太荒唐了。他摇了摇头说。

不带我走是吧?那我报警,告你强奸、抢劫,每条都是重罪,都够你吃半辈子牢饭。你真让我带你一起走?她点了点头。

他不可思议地望着她。我没心思和你开玩笑。她说。她直直地盯着他,一副认真十足的样子。那目光让他一阵胆怯。这世上怎还有这样的人?他心里莫名泄了气,转而哀求她,我错了,你放过我吧。他哀求得越多,越觉得希望的焰火在一点点坠落、熄止,最后连他自己也动摇了。有那么一刹那,他只想夺门撒腿就跑。你不是担心我报警吗?你带我走,否则我就报警,我记得你的样子,你跑不掉的。她似听非听,每一句话都像出膛的炮弹,直击心扉。

看情况,不带她走不行了。那你路上不听话怎么办?他终于顾虑重重地说道。我保证全程都听你的。我要是不听话,要杀要剐,随你便!她突然朝他伸出双手,做束手就擒的动作。他想她疯了。

昏暗的地下停车场空无一人。那辆白色标致408停在角落里。他摁了下车钥匙,车灯眨了眨,像在召唤他们。她全程都很配合,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甚至没把这太当回事,好像这事发生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跟她毫无关系。她过度的顺从,反而让他心里有些发毛。在他犹豫的时候,入口驶来一辆小车,车光远远地探了过来。他慌忙用刀抵着她的背。女人的身子微微颤动了一下。你敢玩花招,我就弄死你。他悄声警告说。那辆车隔着他们几个车位停了,下来一对夫妇,去后备厢拿东西。他紧张得直发抖,屏息凝神地望着那边。要是她舍命一喊,他就算完了。他心中涌上无数个糟糕的闪念。漫长的等待中,终于听见后备厢关闭的声音。他瞥了一眼女人,她神色安然,像早就打消了妄念,顺从得像只绵羊。那对夫妇拎着购物袋,一前一后朝车库那边的电梯口走去,车库又重归寂静。

她一直抱着那只鹦鹉,一刻也不分离。带上鹦鹉,是她唯一的要求。我必须带上它,离开它我会死的。她平静的目光中透着一股坦荡和坚持。它叫怎么办?我不会让它叫的。她肯定地说道。

用黄胶带封她嘴时,她粲然一笑说,非得这样吗?他迟疑了下说,你什么意思?她轻叹道,没什么,你要封就封吧,上个星期,市公安局局长还送花给我,要请我吃饭,想包养我呢,如果我真想那样,抓你分分钟的事。他愕然,说市公安局局长说要包养你?她说是啊,抱着鹦鹉,乖巧地躺进后备厢,厢盖啪的一声合上了。

车 祸

车沿着海岸线蜿蜒往西,接着笔直朝北开。路边的瓜棚透出昏黄的灯光,蹲守的小贩不停朝过往的车招手。空气中弥散着一股热带水果的味道。拐上高速,车流逐渐增多。一路旖旎的风光终于被抛掷身后,他呼吸到了一股熟悉的亚热带气息。如果一切顺利,天亮后就将到达洞庭湖旁的故乡,一个叫雷击闶的小村庄。

这是小耿第一次开小车,也是第一回上高速公路。以前他只开过父亲的小四轮。他的车技,是上初三那年父亲手把手教出来的。父亲最早开拖拉机,后来砸锅卖铁,换了台二手福田小四轮,各个乡镇跑,赶集时拉人,平日运货。一家四口人,就靠这辆小四轮活命。二手车,小毛病多,加上乡村路况又差,运货时超载是常事,跑几年下来,除了喇叭不响,到处都响。小耿只是没想到,父亲倒比小四轮先垮。

父亲得的不是一般的病,是尿毒症。这仨字,针一样扎心。确诊的消息下来那天,小耿还坐在高三的教室,准备迎接六月份的高考。那天的数学课,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觉得黑板上的函数符号在眼前跳来跳去。光去年一年,他们村就有两人被尿毒症夺了命。年龄都不长,全是四十不到的壮年。有一个还和他沾亲带故,是他堂叔,每个月都要上医院透析一回续命。到头来,贱卖了家中值钱的东西,也没挽回条命。他见过堂叔死前的样子,整张脸变成猪肝色,令人惊悚。

想到父亲也要和堂叔一样死去,他就觉得这是老天施加给他的惩戒。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没有父亲,一家没法过下去。小耿还有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姐姐,个头没灶台高,走路经常摔跟头,到了适婚年龄,至今没人来提过亲。

医生说,父亲的病发现得还算早,如能遇上匹配的肾源,是有希望的,但不能拖太久。医生抛来一根救命稻草,一家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说是无论如何也要抓住。医生说,肾源才最关键。小耿说,要怎样才能找到匹配的肾源?医生说这个要等,碰运气。小耿多少了解点情况,说用我的行不行,我是他儿子。小耿父亲听到,几乎发怒,说什么都不同意。医生望了小耿一眼说,虽是父子,也得匹配,不过近亲血缘,概率就高很多。最后才问手术费用,医生大概说了个数字。全家听完,都哑口无言,纷纷垂下眼帘。之前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父亲说不治了。大家都反对,但反对也只能是嘴巴上说说。三十来万,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即便把家变卖了也填不起这个巨大的窟窿。家里亲戚倒不少,一大家子人,却都是些穷亲戚,逢年过节,象征性走动,亲亲热热,遇上大事,能指望帮忙的没有。

想到父亲日渐变黑的肤色,他就头皮发麻。舅舅说,人怕什么偏就来什么,病是饿虎,你越惧它,它就越敢欺负你。现在这只老虎,欺负到他父亲头上来了。

他倒不担心她逃走。担心的是怎样处理这个烫手山芋。她给他出了老大一个难题。她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不恐惧、慌张,也没想过逃跑,反而胁迫着求他带走。在地下停车场,只要她大喊一声,他准会落荒而逃。

他觉得这是个陷阱,正等着他一脚踏入。

他当然不愿跳。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在半路找个僻静的地方,神不知鬼不觉,把她做了,然后再把车子处理掉,能卖多少算多少,好歹解下燃眉之急。想到要杀人,要为这一连串的蠢事买单,浑身都悸栗,忍不住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他连鸡都没杀过,何况杀人?杀鸡不偿命,杀人一命抵一命。他目睹过枪毙,花生米大的子弹在死刑犯后背撕开一处菜碗大的伤口,殷红的血汩汩地往外冒。空气混合着一股淡淡的山茶花香,甜得发腻。想起那毙人的场景,他就有些反胃。

凌晨四点钟,公路上的车流稀少。下起细雨,路面湿滑,冷雨沿着车窗流淌,轮胎碾压着湿漉漉的公路,发出撕心般的响声。车内开了暖风,挡风玻璃起了一层水雾,视野朦胧。密集的雨雾笼罩着南方,这个漫长的冬夜于他而言,显得格外清寂和乏味。前方无限延伸的公路,永无止境,仿佛通往世界的尽头。他憎恨那欲望的使者,让他血脉偾张,酿下这弥天大错。

然而再无退路,只能顶着重重困意,继续向前,向前……

他不懂怎样消除雾气,无奈不停喷玻璃水,开雨刮。挡风玻璃变得更加模糊。经过一个岔口时,一不留神,稀里糊涂地下了高速。

凭感觉,已经进入湖区了。他仿佛闻到了湖区特有的气息。车在狭窄的乡道行驶着,他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寻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上高速公路的入口。天还没亮,气温降至零度,他降下车窗,让冷风灌进来,驱赶绵延不绝的困意。那个凌晨,他是迷路的游子,在故乡的门前,却始终找不到入口。疲惫夹杂着焦躁,他狠狠地拍着方向盘,诅咒着糟糕的天气,诅咒降临头顶的厄运,诅咒无情的老天爷。

车祸发生得很突然。快进隧道口时,迎面开来一辆越野车。某个瞬间,他的思维迟钝了下,或是在极度疲惫的行驶过程中,注意力开了小差。

对方的车灯不停地闪他。他不解其意,以为遇上了截停检查的便衣,心里发紧,不觉深踩了一脚油门。越野车响起一阵凄厉的喇叭,似乎被惹怒了。小耿更加慌乱,依然没想到要关远光灯。直到对方也开了远光灯,直直地对射过来,他才恍然大悟。远光灯刺得他睁不开眼,手忙脚乱中,他把灯全关了,对方似乎并没消气,毫不客气地对冲过来,千钧一发之际,他本能地打了一把方向盘。

标致车从越野车左前胎侧部攀越而起,在空中翻滚一圈,哗啦往山下滚去。

时间仿佛凝滞了。他听见轮胎在头顶空转和树丛中扑棱扑棱惊慌的飞鸟。紧随轰然一声巨响,车子滚落,最后被一棵岩松挡住。他卡在座位上,身子倒悬,脸颊上似有什么东西在蠕动。黑暗中,他又嗅到了血的味道。他慌乱摸了把脸,手心潮湿发黏。那甜腥的气味让他作呕,发疯。他用力挣扎,却找不着发力点,身体被巨蟹钳住似的,动弹不得。

冷雨夜,雨滴砸着树叶,四周显得更为静谧。他倏忽想到了死亡。曾看过一则新闻,有个年轻人在美国1号公路出了车祸,摔下山崖,等了三天才死。一个月后被人发现时,只剩下一堆骇人的白骨。他想象那人一点点地陷入绝望,耗尽最后一丝力气,痛苦万分才死,尸体逐渐腐烂、分解,最后被蛆虫啃噬,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荒山野岭中,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纵使有一百种死亡方式,他也不想这么无名无姓地死去。

后备厢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试探着唤了几声,没有回复。她兴许死了。他歉疚地想,要不是他,这个叫小鹿的女人本该好好地活着。人虽不是他所杀,却的确因他而死。是他亲手将一个鲜活的生命推向了死亡。交警们肯定会仔细勘查,后备厢就是他的罪证。不过一念之差,自己就成了面目可憎的绑匪和杀人犯,鼻子顿时一阵酸楚。他想象枪毙的场景,五花大绑,背后插着木板,上面写着大名,内心深处的恐慌不断上涌,忧惧交加中,最后禁不住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束强光手电刺破漆黑的夜空,朝这边探照过来。他叫苦不迭,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生擒。慌乱中拼命挣扎,竟然让他碰巧摸到了安全带的锁扣。咔嚓一声,解脱了束缚,顾不得疼痛,慌不迭地从车里爬了出去。影影绰绰的灌木、枝丫、冬茅,萧瑟,冰凉,在暗灰色的黎明中,一切变得形迹可疑,纷纷伸手过来挽留,纠缠。他逃得狼狈,在曙光降临前,像只急于遁隐的老鼠。前方一团模糊,他分辨不清方向,也不知该往哪儿去,只觉得人生如同一副多米诺骨牌,一旦推倒,一切都跟着倒塌了。

他们本来是想去洞庭看一场日出。这个计划,是从三年前他们认识时就确定好了的。真正付诸实践,却到二〇一四年冬天了。为了能看一次完美的日出,岳廉早早地从三夫户外店网购了一顶牧高笛双人帐篷,两条黑冰B700的鹅绒睡袋以及充气垫。他甚至还打算买两套户外冲锋衣以及登山鞋,被顾烨阻止了。准备那么多东西干吗,又不是去攀登珠峰,湖边露个营而已。她说。她讲得不无道理。关于户外知识,她懂得的显然比他多。当然这些知识,也是她嫁给史谦后慢慢学会的。

史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户外专家。几年的婚姻中,他们光西藏就去过三回,来回都近一个月,每次“高反”都折磨得她死去活来。史谦从不“高反”。夜宿唐古拉山口都没见他“高反”过,在珠峰大本营和纳木错,他照样抽烟喝酒,啥事没有。史谦比她大二十岁,按说她的身体更好才对。但他就不“高反”,白天到处拍照,东奔西跑,夜里倒头就睡,呼噜震天,她疑心他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三年前,说不上什么原因,她突然想来洞庭写生,看看芦花。她本也不是什么画家,大学时突然感兴趣,跟着老师学过一会儿,婚后闲着无聊,重又拾起笔,平时喜欢跟一些画画的往来,兴致来时,胡乱画几笔。她从没把自己看作正儿八经的画家,别人眼里,她更加不是。写生的地方,是史谦帮她推荐的。她说最好能在那儿住上几天。不想住酒店,最好是民宿,有情调点的。史谦便托朋友打听到了这一家。

民宿紧靠着湖边,布置精巧雅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湖水。夜里波浪拍岸,清风吹得杨树叶簌簌作响。湖区湿地多萤火虫,夜幕降临,草丛萤光点点,伸手可触。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高畑勋执导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怦然心动。民宿的名字也取得很特别,叫“摩西,把房梁抬高”。她一下就爱上了这里。

时值十月,漫天芦花,一眼望不到头。正是收割芦苇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周边县市的农民大军,带着锅碗瓢盆和镰刀,一头扎进芦苇荡,安营扎寨。用芦苇搭帐篷,吃住都在里边,一直待到初冬。砍倒的芦苇一捆捆绑好,被货船运往造纸厂。芦苇是造纸的好材料。

是史谦开车送她去的,安顿妥当他才回去。那几年,他从广告业转型,在东莞投资了一家中小型代工厂,专门做耳机配件,手下管着百十来号人,和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手机巨头都有业务往来。正赶上代工厂的黄金时期,他初次涉入,竟也做得风生水起,一年下来,纯利润高达四百多万,赚了个钵满盆满。后来又涉足餐饮,和几个大学同学合股,在长沙开了一家餐楼,一切顺风顺水,餐厅第二年就回了本。他雄心勃勃,只觉路途平坦,前方一片明亮,到第三年,他扩了厂房。在惠州新投资了一家分工厂,计划再努力两年,将公司上市。

生意上的事,她从没过问。就像她也不希望他过问她画画的事。史谦不缺钱,对她管束也宽松。这也是她嫁给他的原因。虽有些露骨,但毕竟史谦大她近二十岁,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年轻、漂亮,正是风姿绰约的年华,加上搞艺术独有的气质,追她的人从没缺过。前妻和他是大学同学,带着女儿在武汉生活。她从没见过他的前妻,也没兴趣去了解。说到底,她并不在意这些。那都是过去时了,她要的是现在时:安逸,优雅,稳定,有尊严的生活。如有幸碰上一个有趣的灵魂,那就更完美了。

她以为史谦都具备了。

走前,史谦从后备厢拿了几瓶去年他们从法国旅行带回来的葡萄酒。顾烨爱喝红酒,每天临睡前,都要喝一小杯红酒。她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抽烟,他把红酒一瓶瓶地放进橱柜,码放整齐。天色渐渐暗沉下来,黄昏正在有秩序地撤退。从橘红到粉紫到暗蓝,最后一团乌黑,水天一色,看起来更像一场溃败。多么温柔的时光啊,爱在日落黄昏中,时间再往前一点,她兴许会感动,会希冀。现在她望着硬币般平静的湖面,无动于衷。前方空无一物,连水鸟也消失了。

“不要喝醉,尽量早睡,好好照顾好自己。”他叮嘱说。她嗯了一声,说好。

月亮从湖面升起来,十月的天气已带着一丝凉意。他们开了一瓶红酒,尚未干完一杯,他就表露出了迫切的需要。他做事总是那么急躁,缺少必要的情趣和耐心。她希望他能在她身上多花点时间。在她看来,他眼里的她更像件昂贵的商品,而不是女人,甚至妻子。他把她抱到床上,去解她衣服。她扭头去望着窗外,天边浮着一轮淡黄月亮,夜凉风清,良辰美景,有那么刹那,她对伏在身上的那具沉重的肉身感到了厌倦,她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忍受多久。她一声不吭,任由男人犁入,心中默念着早些结束。当史谦的嘴唇凑来时,她下意识地抿了嘴,将脸偏向一边。她厌恶丈夫的亲吻,他的口腔永远散发着一股食物混合着香烟的腐臭味。

这样的婚姻,自然很难有什么刻骨铭心的体验。结婚几年以来,她从没体验过高潮,一次也没有。他的攻势如潮,大有攻城拔寨之势,然而如夏天的暴雨,来去匆匆,往往她的身体还没来得及苏醒,他便鸣金收兵了。侍弄完,他习惯点根烟,靠着枕头,陷入短暂的沉思。不知是在想她,还是想他的生意,他似乎也从没在乎过她的感受。

那次和往常倒有些不同,他似乎意识到了以往的粗鲁,非常耐心,将她的身体弄得像水草一样柔软。她差一点要高潮。

没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房间没备避孕套,他也没带。都弄里头了?事毕,她皱起眉,话里带着股情绪。他局促地笑笑,说怀上就怀上吧,都三年了,也该怀一个了。他坐在那儿吸烟,她不作声,起身去洗手间冲洗。正好赶上她的排卵期,她蹲在马桶上,试图排出来。

她还年轻,没做好当母亲的准备。当然也晓得,孩子对她意味着什么。孩子是条绳索,总有一天她会被套牢。凡·高的麦田、高更的塔希提岛、蓬皮杜的装置艺术最后通通会化为孩子的啼哭和尿布。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史谦并不这么看。前妻生的是女儿,他还想要个儿子。这个愿望自打他们结婚之日起,便寄托给了她。现在回想,当初的婚姻更像一笔交易。她付出青春、身体,获取一个女人的虚荣和优渥的生活。所不同的是,她不是小三,明媒正娶。当然他也不是那种俗到只谈钱的男人。他能给予她需要的富足、安定、宽容和自由。这些都是她必需的。他也同样热爱生活,自驾、户外、摄影,这也是他们业余时间都乐意去干的事。虽然看起来,更像在给自己寻找体面的台阶。毕竟嫁给一个大她近二十岁的男人,她还是冒了世俗的风险。

史谦是第二天早上离开的。她尚未醒来,迷糊中感觉嘴唇潮湿了下。他大概说等她忙完,会过来接她。她含糊地应了声,接着沉睡。仿佛是梦中,她听见门锁轻轻咬合的声音,继而是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后来她竟做了个春梦,和一个古铜色肌肉的俊朗男子痛快地来了一场鱼水之欢。醒来时,她的脸颊泛起一圈红潮。

上午十点,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微风,白云,远处黑点大的小渔船随着波纹来回起伏。她望着窗外的湖水发了会儿呆,吃牛角面包,喝咖啡,连抽两根烟,感觉这里的生活跟做梦一样。

原计划只待一个星期的,画几幅速写,再拍点照片就回去。她睡得晚,起得也晚,每天起床,都快中午了。吃完早午饭,去湖边附近小镇溜达一圈,四处逛逛,体验当地的生活,下午背着夹板颜料,去湖区写生,直到天黑。陌生的小地方,没一个熟人,让她有种放空和安全的感觉。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她觉得差不多了,准备打道回府。

临走的前一晚,民宿入住了一群青年。他们在露台喝酒,玩桌游,他们向她发出邀请,她闲着无事,愉快地加入进去。他们在露台拼了一长条形桌,七八个人,围桌落座。大多数都是陌生的面孔,唯有斜对面那位,戴着一顶1969阿拉伯数字的黑蓝色鸭舌帽,似乎面熟。每天上午,她都看见他,坐在一楼咖啡厅的角落,写着什么。两人有过几次眼神的交流,但从没说过话。这回在露台上,算是正式认识了。也记不清是谁先搭的讪,总之当晚氛围很好,玩一种“七八九”的罚酒游戏。她的思维老是跟不上节奏,被罚了好些酒。游戏玩到夜里十点才散,她有些晕乎,坐在躺椅上,盯着云层里的满月,想起又要回到那个冰冷的家,突然涌出要哭的冲动。他说没事吧你?她摇了摇头,将发丝遮住脸。有心事?她又摇摇头,说没事。她以为他马上就走,没想他反倒拎了瓶啤酒,索性坐她身边了。我叫岳廉,你怎么称呼?她不由得细看他一眼。白色球鞋,黑色Fred Perry牌运动衫,听不出是哪儿的口音。她爱艺术、绘画,却并不是细心的女人。生活中她是脸盲,瞅着人眼熟,却死活叫不出人名来,常装疯卖傻,靠糊弄过去。但岳廉不一样,他是那种想忘记也难的男人。善谈,幽默,会讲故事,懂得不露痕迹地奉承女人,这点很讨人喜欢。她好奇,我想看你不戴帽子是什么样的?他一把褫掉鸭舌帽,一头精神的短发。她指着帽子上的1969,说这有什么含义吗?他咧嘴一笑,1969?西方性解放呗!她被逗得忍俊不禁。

岳廉从小在洞庭边长大。那晚他给她讲了很多洞庭的故事。讲桃花水母的传说,讲夏秋时节在芦苇荡野合的男女,讲九八年浊水滔天的洪灾。那些故事,在虚拟和现实中间彼此交织,说到后来,她想他也未必搞得清哪些是虚拟的哪些是真实的。也正因如此,她才痴迷。

后来又聊到了绘画文学电影,从文艺复兴到印象派,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扯到昆汀。酒意烘托着聊兴,她自感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如此尽兴畅聊。她好奇他每天抱着电脑噼里啪啦写的什么,他说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原来你会写书啊,写的什么故事?她好奇心又上来了。他说写完再告诉你。其间他去了趟房间,又启了一瓶红酒回来。喝到凌晨一点多,酒意上涌,秋天的深夜越发迷人,夜风中散发着淡淡的情欲,有点撩人,有点烧心。又说了些闲话,她借口困了,想回房休息。他便跟着她走,说送送她。她愣了下,明白其中的所指,刚想说点什么,被他用手指封住了嘴唇。我明白,别说话,嘘!他做了个鬼脸。她犹疑了一下,月光映照着一张坏坏的脸,满眼的笑意,她心里却莫名妥协了。

她走在前头,他默默跟着,一前一后踏入房间。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她推迟了回去的时间。给丈夫打电话,说洞庭秋日太迷人,舍不得这儿的芦花,想多待几天。

他领她进芦苇深处,重新领略洞庭湖。她一个人是断不敢进去的。她从没见过如此阵势的芦苇,遮天蔽日,密不透风。不时有成群的水鸟从芦苇丛中引颈而飞,没入蓝天。站在瞭望塔,方圆数十里,目力所及,看不到水,浩浩荡荡,全是旌旗。芦苇荡大得无边,没人说得出个大概,如巨大的迷宫,易进难出。遍地芦花,微风一吹,花如雪髯,让她迷醉。他说芦苇有股韧劲,水涨多高,它就跟着长多高,永远不会被水淹灭,总要高出头来。她觉得岳廉身上就有股子这样的劲。他喜欢足球,踢的是前卫。他的大腿结实有力,在床上像匹种马。她一直想着史谦走后做的梦,梦中的那个古铜色肌肉的陌生男子和岳廉让她难以分辨。这三年多来,史谦亏欠她的,在岳廉身上全给弥补了。

芦苇荡有砍芦苇的工人,他们要赶在入冬前把芦苇收割完。男人砍芦苇,女人负责捆扎和洗衣做饭,旁边用芦苇搭着一个个简易帐篷。没人照料的孩子就在芦苇荡里自个儿疯玩,捉蚂蚱,钓鱼,玩捉迷藏。

岳廉用芦苇很熟练地搭起了帐篷。看他驾轻就熟的样子,她说你以前也砍过芦苇?他摇摇头否认了。当晚他们在一处无人的僻静处,搭了帐篷,准备第二天早上看日出。她对洞庭的日出充满向往,特意带了单反相机。当夜明月朗朗,他说第二天早上准能看到壮观的日出。那是她第一次睡这种“帐篷”,充满野趣,又觉新鲜刺激,散发着原始的诱惑。干透的芦苇秸秆通风透气,带着股甜馨味儿,比起户外帐篷,另有一番味道。芦苇丛中响彻各种昆虫的鸣叫,不时听见小鱼跃出水面的响声。

那一夜过得让她永生难忘。

她是被冻醒的。看表已经早上五点多了。外边除了乳白色的雾水,什么也没有看到。起雾了,好大的雾气啊。他揉了揉眼,说这不是雾,变天了,很遗憾,这次看不成日出了。冷气透上来,她冻得一个劲地发抖,也没了看日出的兴趣。他将她搂进怀里,说下次吧,到时带上睡袋,下雪都不怕。

下次是什么时候呢,他们都没有去想。是明天,也许是明年,或者更远。史谦打电话来,催她回家。一眨眼就过了两个礼拜了,秋意已浓,一场秋雨一场寒,她也没带什么御寒的衣服,正好岳廉的长篇初稿已经完成,准备去北京。她问他去北京准备做什么,他说一个剧组在招文学顾问,要他去。

“那我以后去北京看你?”她意犹未尽地说。

“那可好了!”他依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龇牙咧嘴笑。她猜不透他真实的想法。

走的那天上午,他照旧坐在一楼的咖啡角写东西。顾烨在前,史谦拎着箱子在后,他的目光越过电脑屏幕,朝他们瞥来。两道目光心照不宣地交织在一起,似有不舍,又夹杂着一丝偷欢过后的不安。她努了努嘴唇,刚想说声再见,又觉不妥。他到底没控制住,扬了扬手,朝她打了声招呼。一路顺风!谢谢,再见!她面无表情地说道。史谦望他一眼,两人没有寒暄,拎着箱子,径直出了门。

她低头坐进丈夫的奔驰S400轿车里,闻到了熟悉的车载香水味道。汽车缓缓加速,掠过影影绰绰的绿篱、湖区低矮民房的轮廓线和猎猎秋风中摇摆的芦苇。她的生活又倒回到两星期前。短暂的湖区生活,对她来说,像一场不真实的梦。梦醒时分,她将再次回到原点,回归熟悉的生活。她想起弘一法师的那句偈语:“水月不真,唯有虚影,人亦如是,终莫之领”。不由轻轻叹了口气。李斯特的钢琴曲在车里徐徐响起,闭上眼睛,汽车转弯,拐上回家的高速公路,她心想,就到此为止吧。

北 京

二〇一三年,是张舸来北京的第五个年头。五年间,她换了好几份工作,搬了四次家,谈了三段感情。说是三段,其实也有些勉强,至少这几个名字中,有些不过是她人生中匆匆的过客。

入冬以来,下过一场大雪,气温一直维持零下十摄氏度左右。家乡也下雪,但没气场,薄薄的一层,中午就化了。像北方这么气势磅礴的雪,她从没见过。她倒不怕冷,不像北方人,十月底就喊暖气怎么还没来。南方湿冷,室内室外都一样,天晴时,屋外反比屋内暖和,都跑外面晒太阳取暖。在北方待得越久,她也习惯了有暖气的冬天,御寒能力大为下降,每到年关,想起湿冷的南方就头疼。

张舸是二○○八年来的北京。那年她硕士毕业,二十五岁,和她本科同学的很多人都已相夫教子,成了家庭主妇,可对于她来说,人生才刚刚开始。她毕业于南方一所大学,上的新闻传播学,作为家中的独女,父母都希望她毕业留在省城,或者在家乡谋份差事。父母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二十五岁,不上不下的年龄,是该找个诚实可靠的结婚生子了。但这个稳妥的人生规划,她自始至终就没考虑。父母都是报社老员工,快到退休年龄,自然想她留在身边。起先,她听从父母建议,在省城的报社当实习记者,跟着新闻部主任,跑了两个月的时政新闻。新闻部主任早年在家乡时,是父亲的实习记者,彼此知根知底,对她客客气气的,知道两个月期满,必定会成为新同事。

她却让主任失望了。两个月下来,她明白何谓新闻,何谓理想。理想和事实真相,永远隔着堵墙。她不能撞破,也不想自己受伤。转身离去,是个光明而理智的选择。走得也潇洒,毕竟临近年尾,再坚持个把礼拜,还能得点年终福利,她觉得这钱不能拿。写了辞职报告,公开不想干了,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

她文笔不错,写的报道得到过主编的认可,比那些纯属靠走关系进来的人,学历、文笔她都高出一截。主编表示了惋惜,临行前,试图挽留。她礼貌地谢绝了。她的同学中,大多数人的生活已经按部就班,看上去,她和她们不会有什么不同。而对于她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她不想在这个到处讲究人情世故的小地方虚度一生。父母说,你想去哪儿?北京。她坚定地说道。从小到大都听从父母安排,她已经受够了,怎么着也得自己单枪匹马闯荡一回了。这次便没遵从他们的意见。走的时候,瞒着父母,只身一人去的北京。

北京,一座梦中的城。那里不仅有三里屯、后海、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书店、小剧场,也有盛名在外的簋街牛蛙、北京烤鸭。这么想着,她义无反顾地去了。

第一份工作,是广告文案。和她的专业八竿子打不着。公司在建国门附近,为了省房租,她和人在偏远的八角游乐园合租了一套两居室。公司刚成立不久,正处于上升期,需要业绩,工作强度也大,加班是家常便饭。她很少按时下过班,总是踩着点搭末班地铁,回到家夜里十一点多,累得瘫痪在床,一动也不想动,连洗脸刷牙的力气都没有了。

也不是没动摇过。这样的生活真是她需要的吗?工作了两个月,家人打电话来,试探情况,问在北京过得如何,工作顺不顺利?需要打钱过来吗?她一肚子委屈,忍着哭腔,硬是将眼泪吞进肚里,说很好,一切都无须担心,我能应付。

还是母亲心细,晓得她的性格,说一个人在外,不想干了就回来,不要硬扛着。

挂完电话,她捂着被子痛哭了一场。偌大的北京,举目无亲,家隔千里,她一个刚踏出校门的女孩,要在这边扎根立足,谈何容易。仿佛和家人怄气,电话中,她丁点服软的意思都没有。她说很好,一切都很满意。她晓得,父母是在等她妥协,等她主动认输,总有一天她会如他们所说的,北京不是人待的地方,这次算是交学费,有了这一遭,心也就踏实了。他们越这样想,她越想证明自己。熬不了这关,灰溜溜地回家,她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她终于慢慢适应了北京快速的生活和工作节奏。为了节省时间,她索性理了短发,穿回平底鞋,不施粉黛,风风火火,一副利索干练的打扮。以前她花在梳妆打扮上的时间太多,洗个头发,都得花上个把钟头。现在五分钟下来,全身上下,收拾停当。为了节省开支,她很少打车,挤地铁公交,忍着不逛街,将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工作上。看着镜子里的脸,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

第一份工作只干了半年,她找了个机会,跳槽去了一家广播电台当编辑,算是又回到了老本行。新单位离租房近了很多,能走路上下班。相比广告公司,加班次数也大为减少。她总算是缓过气来,利用周末的时间,将北京各大有名的景点都逛了个遍。她将照片上传到QQ空间,也发给父母,展示在大家面前的,是一个充满活力和自信的女孩,长城、故宫、颐和园、北大、清华等都留下了她灿烂的身影。她逐渐适应了北京,这座巨大的陌生之城,在她心中一点点地清晰。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终于翻过去了。

说起来,她和褚健是冬天认识的。天很冷,寒风料峭,空气混浊,即使戴着防霾口罩,也能闻到一股焦灼刺鼻的气味。等电梯时,他先开了口,说和她在同栋楼,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碰面了。她打量了他一眼,瘦高,穿着休闲,说话带点东北口音。她说是吗,矜持地笑笑,并没往心里去。

第二天,她在等电梯时,两人又碰上了,彼此都相视一笑。可能还会继续碰面,给个手机号吧?他似笑非笑,眼角上扬,带着几分狡黠。号码加上了,他又问怎么称呼?电梯里只有他俩,她望着不断闪烁的楼层,她说叫张舸,你呢?二十三楼到了。他扬了扬手机,说短信上聊。

褚健。东北人。做IT。来北京快两年了。他在短信里做自我介绍。

她对东北人并不感冒。倒不是地域歧视,她记忆里,父母同事里就有个东北阿姨,和他们住同个单元,阔脸塌鼻,能说会道,还爱占小便宜。换母亲的话,死的都能讲出活的来。东北阿姨年届四十,脾气越来越差,有段时间和谁都处不好,三天两头要和人大吵一架。她嗓门大,腰身粗,往上一吼,整栋楼都要颤一颤。东北阿姨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后来但凡遇到东北人,都免不了要和她比一比。

两人不在同一公司,上下班却常碰见。每回都是他主动先打招呼。有时叫她小鹿,有时叫她张舸。她不叫褚健,叫他图们。他是东北图们人。那是她头回听说图们这个地名。为此她专门去查了中国地图,一个与朝鲜稳城郡隔江相望的小城。为啥叫我图们啊?他说。好玩,新鲜,你不觉得图们比你名字有趣吗?没觉得,俺们图们那旮旯老土了。他装作委屈的样子说道。你去过东北吗?他又说。没有啊。北京已是她到过的最北的地方了。冬天东北好玩吗?她说。下雪,老厚的雪了,没啥好玩的,冷死人。他的回答让她有些失望。下雪很好啊!冰天雪地,多好。她说。你们南方下雪吗?他说。也下,下得小,半天就化了。她说。我们那儿的雪一下就是两米深,汽车都埋掉了。见她吃惊的样子,又说雪花大得,落在脑袋上能砸出个洞来。她说你骗鬼呢!他一脸正经的样子说,不信你去看看,燕山雪花大如席,说的就是我们图们。

图们就这么叫上了。叫图们比叫褚健显得亲切。他喜欢骑行,周末的时候,他约她一起骑行去潭柘寺。来回几十公里,累得她差点散架,一个礼拜不敢看自行车座儿。图们,我快要废了,你一定是故意整我的。图们听了大笑,说光一个潭柘寺就累成这样了,那妙峰山、居庸关、高崖口不得出人命?她嚷着说不管,我现在看着自行车座儿就屁股痛。他说要不给你揉揉?滚蛋。她嗔怒地回答。他依旧笑嘻嘻的。

图们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强,喜欢做些手工艺品,小陶俑、提线木偶、匹诺曹,等等。周末一有空暇,他就钻研这些。有那么一阵,他迷上了船模。他按照1∶700的比例,制作了一艘木制帆船模型。这玩意儿既需时间,也需耐心。一艘帆船模型制成,动辄上千个步骤。图们做别的毛手毛脚,唯独干起这个,非常专注和耐心。他有条不紊地操作着这些,沉浸在手工的世界里。每个步骤都不容有误,一个动作稍有偏差,意味着整个工程前功尽弃。他小心翼翼地拼装龙骨,铺甲板,拉绳索,挂帆,最后加上火炮、三眼滑车,甲板上还立着几排栩栩如生的士兵,拉上国旗。圣诞节那天,这项浩大而烦琐的工程终于竣工,一艘精致立体的帆船摆在她眼前。怎么样?他咧着嘴笑。她无法将这么大大咧咧的图们和眼前的船模联系在一起。他把这艘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制作而成的船模当圣诞礼物送给了她。她捧在手上,沉甸甸的,心里顿时一热。

那是她正儿八经和人谈恋爱。大学期间,她虽然也谈过两回,但和图们比,他们显得青涩,也任性很多,后来都无疾而终。

她喜欢听图们讲东北老家的事。他大学毕业那年,去乡下喝大学室友的喜酒,大冬天,车在半路就抛了锚,他们几个同学踩着齐膝深的雪,深一脚浅一脚,赶到同学家时,天已黑透,酒宴散尽,室友看他们竟然都来齐了,感动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同学新婚大喜的热炕上,喝得天昏地暗。炕烧得烫屁股,加上酒精刺激,他们热得受不了,脱得只剩内衣。酒喝到凌晨三点多才散,新娘早已去别的房间睡了。

夜里他有了尿意,晕头转向地去外边上厕所,推开门,整个白茫茫的世界,大雪还在继续,悄无声息地飘落,亲吻着土地。他喝多了酒,只穿一件汗衫,坐在零下三十多度的雪地里,仰望着漫天飞雪,第一次感觉雪如此纯净、美好,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他一人的。多亏了室友的父亲发觉,赶紧将他拉回房间,差点没冻死。他说每年东北喝酒都会冻死人。喝多了,往路边一倒,再没起来过,第二天一早,冻成了个冰疙瘩。

他讲冬天在图们江捕鱼的故事。江面结冰后,大家带着冰穿、搅罗子、铁锹、麻袋,砸冰捞鱼。先往结冰的河面上钻个孔洞,等鱼过来透气。缺氧的鱼循着光线游过来,不断聚集,一个劲地往洞口冒。用不到一个晌午,就能捞上几十斤。鱼往冰面一丢,蹦跳几下,一会儿就冻僵了,冰条子似的。他最喜欢捞狗鱼,狗鱼的肉质细嫩洁白,味道最鲜美。

图们善言,装着一肚子的故事。只要他想讲,根本停不下来。她笑他话痨。她喜欢他讲这些。东北往事讲得差不多了,却唯独很少听他讲自己的。她好奇心上来,就问,讲讲你呗?没啥好讲的,工厂子弟,没故事,就那样。被他三言两语就带过了。

那年冬天,怀着对东北强烈的好奇,她跟他回了一趟老家。东北的冬天远没他嘴里说的有趣,天寒地坼,除了茫茫白雪,啥都看不到,刚去就把耳朵冻伤了。那是她第一次去男友家,图们家的情况超乎她的想象。她才晓得为什么图们不愿多讲他家里的情况。他家在图们的老街,住的还是几十年前的筒子楼,家里有个瘫痪快十年的父亲,一家人全靠下岗的母亲起早摸黑摆早点摊在撑着。他是炼钢厂的子弟,父母早些年都是钢厂的职工,后来父母所在的国有企业改革,双双下了岗,父亲跑的士,没跑半年,就出了车祸,路面结冰,撞了卡车,伤到颈椎,高位截瘫,再没下过床。她站在狭小的家中,房间充斥着一股奇怪的气味,一时语塞,不知说些什么。图们一定也看出她的局促,脸上有些尴尬。她没想到男友家竟穷成这样,穷到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晚上她和图们一家挤着一张炕睡,她失眠了,窗外大雪纷飞,她仿佛听见雪花落地的声音,一下下砸在心坎上。本来想趁着假期多玩几天,但到第三天她执意要回。她知道自己不属于这儿。

父母打电话,问起她的近况,她本想把和图们谈恋爱的故事告诉他们,话到了嘴边她又忍住了。图们,也许连父母都没听说的地方,相隔他们三千多公里,意味着离北京又远了一程。父母要是知道她在北京找了个东北的对象,还不知急成啥样。

从东北回来,她和图们的关系不咸不淡地维系着。图们一定也感受到了,问她是不是对他的家境不满意?她摇了摇头说,没有,很好的,你父母对我都很热情。那你为什么不高兴?图们说。没有。她执意地否定。我没不高兴,先睡觉吧,我困了。从东北回来,她一直困乏,每天都睡不醒。图们入睡后,她反倒精神了。她侧着脸,端详着图们入睡的样子。那是一张不算难看的脸,没有沾上东北的习气,凡事都哄着她,忍让着她。她想为何还是不满意呢?她想了很多原因,也没想明白,心里越发凌乱,觉得人生处处都在给她设置关卡。

公司不提供午餐,张舸通常都是和部门同事去外边解决。那些已经成家的同事,每天中午的话题就是房价。她坐在其中,默默吞咽,一声不发。她们口中的楼市仿佛和她没有多大关系。奥运年以后,房价一天一个样,节节高攀。涨得再高,和她没关系,跌得再低,她也买不起。她索然无味地听着,觉得这些事离她很远。有回几位大姐善意地问起,说张舸你来北京也快一年多了,怎么从不见你关注楼市?她笑了笑说,太贵了,反正都买不起。大姐说,以后更贵,处对象了吧?周末一块儿多看看多了解,要想留在北京,越早规划越好。我们刚来时也和你想法差不多,买房要趁早,宁肯让家里亲戚朋友凑点,总之买到就是赚了。她点头答应说好,到时也去关注下楼市行情。看着那些打了鸡血似的同事,她觉得是群不可思议的人。她们的人生已经被房子套牢。买了一套房的正着手第二套房,还没有买房的人,每个周末都投身在了新楼盘上。

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的生活是周末的时间去各大博物馆看展、听讲座、逛街。图们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每次都是她强拉着去。上次她喜欢的昆曲《牡丹亭》在北大百年讲堂上演,她拉着他兴致勃勃一起去看,戏曲尚未结束,她就听见了鼾声。这使她勃然大怒,觉得图们太没品位和涵养,这样的场合,他怎好意思睡着?她深感懊丧,想,怎能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呢?多无趣啊,多没共同语言啊,他们之间除了情侣间的那点事,能说到一块儿的还有什么?他既不懂昆曲,也不喜欢逛博物馆,连看个话剧《恋爱的犀牛》,哼哧半天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没有审美也就算了,关键还没钱。

其间,两人还真去看过一两次楼盘。回来都沮丧得要命。南方口音和东北口音夹在一块儿,各自眼里都透着一股子不自信。在售楼小姐程序化的微笑中,他们走得几乎狼狈。坐上公交,她倒是真心想起了房子的事。有个立锥之地,也总比三番五次搬家要强。之前她从没想要买房。觉得一辈子被一套房套牢,太不值得了。自然也就没想成家的事。仿佛这些事离她还很远。她总觉得还没长大,还年轻,想快乐地生活,不想过早屈服于沉重的现实。看了几次楼盘和样板间,她开始有了想法,觉得生而为人,理应过上有尊严的体面的生活。想到还要继续挤在比她年龄还大的破出租房,她感到了绝望。

她试探性问过图们。图们笑笑。他的笑更像是敷衍和逃避,这让她感到悲哀。一个人可以没钱,但一定不能失去斗志。她希望两个人能联手一块儿奋斗,朝着既定的目标拼搏。图们的沮丧和灰心,是她最不能容忍的。买房这事上,图们家自然指望不上,不拖后腿就万幸了。而她也不忍心让父母把辛辛苦苦积攒大半生的积蓄拿出来做首付。何况他们愿意,能否凑齐首付也是个未知数。

一切都得靠他们自己。

靠自己买房,在图们看来,显得不切实际。或许他压根也没想在北京长久待下去,最后还是要回东北那个小城,大冷天带着冰穿、搅罗子、铁锹、麻袋去图们江上砸冰捞鱼才是他真正的生活。北京的生活,离他太远,让他心虚。时间长了,她摸透了他的心思,大吵过几次,有一次她把他送的圣诞礼物,那艘花了他很长时间制作的船模摔了个粉碎。摔完她就后悔了,为了掩饰自己的懊恼,她朝他歇斯底里地吼,企图激怒他。除了玩这些没用的,你还会什么?玩得再好又有什么出息?他的嘴角痛苦地抽搐,朝她深深望了一眼,她以为他要反攻了,索性来个一刀两断,结果图们依然一声不哼,紧锁着眉头,默默地收拾地上的残局。

这段爱情持续没到一年,最终的结局和她所想的大抵相似,图们的父亲病危,必须马上回东北。临行前,他试探性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东北。她随便找了个借口,说公司最近业务忙,脱不开身。心里异常清醒,他们太远了,不仅仅是地理空间,还有志同道合的距离。图们也许已经猜到,只说没关系,保持联系,叮嘱她按时吃饭,不要感冒,好好照顾自己。

图们回东北那天,天很冷,重度雾霾已经持续了一个星期,她执意要送他去车站。他说不用了,我一大老爷们有什么好送的。他的行李不多,一个背包和一只拉杆箱。里面装着他在北京两年来的全部记忆。在进站口,他们拥抱了一下。透过羽绒服的味道,她闻到了图们身上熟悉的气味。他的嘴唇乌青,冰块似的发凉,她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想在他面前哭出来。我们很快还会再见的。图们贴着她的脸说。我也会等你回来的。她终于流了泪。为不能兑现的承诺,也为即将失去的图们。

重 逢

从洞庭回来没过多久,顾烨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的例假通常都很准时。这次却推迟了一个多星期,身体风平浪静,没一点要来的迹象。

星期天早上,去药店买测孕棒回家的路上,一位腆着肚子的孕妇,挽着爱人的胳膊,正从小区门口走出来。她下意识地瞟了眼女人隆起的腹部,心中倏忽闪过最糟糕的念头。

她躲在洗手间,忐忑地等候结果。测孕棒两条清晰刺目的红线验证了她的不安。千真万确。她特意多买了两条,结果都表明准确无误。她要当妈妈了。她再次想起早上在小区门口碰到的孕妇。这突如其来的事实,让她一下无所适从,她摩挲着镜面,茫然望着镜中那张年轻的脸,冰凉的玻璃让她的身子微微发抖。她仿佛看得见生活的天平正在急剧地倾斜。

在民宿期间,他们都没采取任何的避孕措施。事后回想,她深感懊悔。为了得到更肯定的答案,她特意去医院做了B超。孕期十周,胎儿发育健康。医生说这孩子身体太好了,胚胎都有人形了,小手分叉,捂着脸儿。当医生用毋庸置疑的语气和她道贺时,她感觉背后被一把懊悔的利刃抵着,医生的每一句都带着刺痛感。

她心里忐忑,不敢确定是谁的种子。可能是岳廉,因为他年轻力壮。但史谦的可能性更大些,那天正好赶上她的排卵期。事后她第一时间去洗手间,做了最大的补救,却没去买毓婷。那东西她吃了过敏,情绪低落、暴躁,接下来两三个月经期紊乱。她抱着赌一把的侥幸心理,把这事给耽误了。和岳廉在一起,她谨慎了很多,没让他弄在里面。然而这事情,谁敢打包票呢?她懊悔那次相遇,以为逢场作戏,相互取悦,事了一身轻,浑然没想到掉进了麻痹的陷阱,要为这轻浮付出代价。

怎能相信这些夸夸其谈的男人呢?他们想尽办法,发誓将女人哄上床,据为己有。在性爱面前,女人是天生的猎物,是弱者,是食物链的底端。他们多么自私啊,如同一群赤裸裸的原始动物,将躁动的种子撒播于女人体内,不闻不问,扬长而去。他们不知这片刻的欢愉将轻易地毁掉一个女人的一切。

圣诞节快到了,她提前订好了机票,原计划去香港扫货。她心仪已久的新款LV挎包即将上市,还有新款的iPhone手机。这次去香港,志在必得。意外的怀孕,却搅乱了她所有的计划。

趁没形成燎原之势前,她想尽快扑灭这团危险的火种。想了很久,最稳妥的方式,当然是堕胎。到处都是无痛人流广告,给人制造一种堕胎就像吃饭睡觉般轻松的假象。然而真正去了医院,她才知道一切没那么简单。从手术室出来的女孩脸如纸色,几乎都带着哭腔。她看到一个女孩连提裤子的力气都没了,差点晕倒在门口。她看得心惊胆战。咨询医生,医生建议,孕期已经不适合做药流,只能引产。她听到引产,心里就冒了寒气,想象冰冷的钳子深入体内,在里面使劲捣鼓,禁不住打了个冷战。等待区坐着一些年轻的女孩,十几二十来岁,大多数由男朋友陪着。他们似乎早已见多不怪,没太把这当回事,都玩着手机。她看了有些生气。想男人到底是群自私的东西,只顾自己爽了,哪能体会女人的痛楚?

她没人陪,一个人来的医院。这事自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起先她瞒着所有人,也包括史谦。她犹豫过要不要告诉岳廉,又觉得突兀,万一他不承认呢?反而呛一鼻子灰,于是放弃了。

这个时候,她才感到生活中有一个闺蜜是多么重要。她自然想起了栗子,想说要是身边有像栗子那样的朋友,她也不至于这么狼狈。栗子是她大学最要好的朋友,两人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但栗子毕业后就嫁到了咸阳。这件事,她只告诉了栗子一人。栗子和她不在一座城市,又不认识史谦和她现在的朋友,和她说什么都无须顾虑。她想栗子能陪她一起去医院就好了。栗子说能等到圣诞后吗?说孩子最近得了急性肺炎,这些天,家和医院两点一线跑,忙得脚不沾地,孩子病没好,她自己反累倒了,全身酸痛,恐怕也是重感冒上身。说,等孩子病好了,她就过来陪她一起去医院。她想反正都这样了,等栗子来了再说。

她想自己去医院悄悄把胎堕了。临出门时,想起从手术室走出来的那一张张惨白的面孔,又失了勇气。如此犹豫徘徊之间,妊娠反应加剧了。

一天坐史谦的车去影院的路上,突然泛起一阵强烈的恶心感。在路边紧急停了车,蹲在马路牙子上干呕不止,颇有些狼狈。他问怎么了?她搪塞说是感冒。问要不要上医院,她摇头说不碍事。恶心持续了几天,史谦起了疑心,说怎么看着像有了身孕了?她虽极力否认,还是被老练的史谦一眼识破,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空气冷到冰点,她被盯得心里直发毛,直到史谦垂下眼帘,脸上浮现一丝隐微的笑纹。“十有八九是怀上了!”她算是默认了,没再搭理他,掏出一根烟,刚点上,深吸了口,被史谦一把夺走,说忍忍,这段时间先别抽了。言下之意,她怀孕已成事实。

她和史谦认真谈过此事。保姆早已睡了,偌大的房子没有一点动静。她特意启了瓶红酒,点上香熏蜡烛,商议怎样处理孩子的事。她说还没做好准备,试图说服他。别的任何事我都可以,这事绝对不行。她的话还没说完,被史谦挥手打断了。他神情严肃冷峻,此事没得商量的余地。再说,你有什么权力处置一条生命?他指着她的肚子,他是属于我们共同的。你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吗?还记得盐井的天主教堂吗?他指了指她脖子上戴的白金十字项链,眼神聚集着一股亟须释放的盛怒。大使,他来得太不是时候了,我一点准备都没有。我还有很多事没做。她仍在做最后的反抗,眼圈泛红,像忍受着莫大的委屈。史谦在她身前蹲下,紧握她的手,柔声说道,任何事都没孩子重要。你晓得我一直想要个小孩。结婚这么久,我们也该有个宝宝了。你不是也很喜欢小孩吗?等孩子生下来后,你要做什么我都答应你。你以前说想去巴黎看画展,我到时会安排好,你在那边住一年半载都行。

她骑虎难下了。也想过偷偷跑去医院,先斩后奏,将孩子先弄掉再说。栗子说,这事操作起来不难,但做完以后怎么办?这不更加暴露你做贼心虚了吗?他要是知道真相,怎么肯原谅你?到时少不了你好果子吃。她想象史谦暴跳如雷的样子,到底是退缩了。她说那怎么办,难道真冒险生下来吗?栗子说,到这一步了,不想生也得生了,万一真是你老公的种呢?即使不是,你也要当作是,打死也不能松口。这年头,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只要你自己不承认,别让他抓着把柄,他怎么会怀疑?她想想也不是没道理,于是打消了顾虑,安心在家养胎。

春天,她的体形一点点变大。随着肚子的增大,电话里和公公婆婆,她也渐渐敢顶嘴了。史谦对她自然是百依百顺,但凡她有什么需求,总千方百计满足她。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真的感受到了孕育生命的庄严和圣爱。那小东西时不时踢她一脚,提醒他的存在。作为母亲的惊喜和期待,这一脚让她萌生出无限的柔情和怜悯。她捂着日渐隆起的肚皮,仿佛已听见了几个月后婴儿嘹亮的哭声。

其时,岳廉在北京。自从洞庭一别,他们的联系日渐疏远。她不是主动之人,凡事都讲求顺其自然。他不主动找她,她便报以矜持的沉默。湖区几日,不过是人生一段小小的插曲。她心里清楚不过,他也不过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并不会在她身上投入过多的精力。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几乎不再联系。一天晚上,她心情不佳,喝了点酒,突然想他,特别地想,冲动之下,给他拨了电话。岳廉大概在酒吧,环境嘈杂,她听见划拳猜令的声音。她说你能去个清静点的地方吗,我听不见。有事吗?他说。语气冰凉,更像是被打搅的陌生人。没事就不能联系你了?她强忍着不悦,冷冷地说道。

他一下反应过来,打着哈哈,连忙补救,一番解释。

她猜他换了个地方,也许是在洗手间,或在大堂。嘈杂消失了,信号却不好,断断续续的。她犹豫了下,终于说了怀孕的事情。那边许久没有声音,她说你在听吗?他说是的。会不会是你的?我没弄里面。他回复得很干净,像在极力撇开这层关系。我没别的意思,也不会纠缠你,放心。她语气中带着一丝自嘲。他嗫嚅着,说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不大可能吧。这个自私的否定,反倒使她大松了口气。不过就是个炮友,她在他心中的位置。不是最好。她说。你还好吧?他试图扭转尴尬的局面。很好,你先忙吧,再见。她利索地挂掉电话,然后关机,不给他任何机会。

几个月后,她生了个男婴。八斤重,沉甸甸,肉乎乎,哭声嘹亮。他们抱着向她道贺,她不敢相信身上竟掉下这么肥壮的一团肉。母子平安,婴儿健康红润,还是个带把儿的,皆大欢喜。她如释重负。史谦年届五十,喜得贵子,自是异常欢畅。满月酒是在香格里拉酒店举行的,前来贺喜的宾客有二十来桌。孩子的照片摆放在大厅醒目的位置,眉眼带笑,都说长得像父亲。问取的什么名字,史谦说小名倒是早想好了,叫牛顿,正名还没拿定好,再想想。大家都笑。夸这个牛顿今后要比那个牛顿还要牛。

她仔细研究过孩子的眉眼。都说像史谦。唯独她没看出来。孩子太小,还没长开,除了像他自己,谁都不像。她想那些说像史谦的,不过是些场面话,不像史谦像谁,要不像父亲那就麻烦了。

时间久了,心里紧绷的那根弦渐渐松弛。有时不经意看,孩子和史谦还真有几分相似。或许她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虚惊一场。抛开这些不讲,她的确从孩子身上得到了作为母亲的快乐和感动。孩子的一哭一笑,都牵系于心。她曾认定自己不喜欢孩子,然而孩子咧着小嘴朝她嗷嗷待哺时,她的意志不费吹灰之力就瓦解了。她开始体悟,作为母亲,她对孩子意味着什么。在孩子未来漫长的成长中,她都将充当“母亲”这一重要角色。

之前制订的出国计划,她再没提及,史谦也假装忘记了。巴黎,旅行,画展,时装,购物,通通抛在一边。孩子出生后,她哪儿也不想去。她暗想,史谦的目的终于实现了。孩子是套圈,是无形的锁,一下将她套牢了。何况她还是主动的。

她本没打算再与岳廉联系。可他到底还是从朋友圈看到了孩子的照片,并点赞留言,孩子好可爱啊。她的心莫名被触动了一下,儿子正在摇篮里熟睡,粉红的脸蛋长着一层金色的茸毛,她忍不住将儿子五官细细看了一遍,尤其那挺拔的鼻梁,看得她心里直发毛。她顺手浏览了他的朋友圈,晒的都是一些演艺界人士的合影。她猜他也许在写剧本或者混剧组。

岳廉曾送过她一本书,《捕蜂人》,他的第一本小说集,签了名。她问是写捕蜂的故事吗?他笑笑,说不是,都是些日常生活的捕捉,随便翻翻吧,说出来多没劲。

她差点忘了这事。坐月子期间,闲来无聊,想到有这么一本书,从书橱翻出来,纯粹打发时间。五六个中短篇,青春加案情,混合着村上春树和东野圭吾的味道。一口气读了几篇,其中一个有点意思,讲一对偷情的男女,被老公发现,乘气球逃脱的故事。文笔诙谐、干练,起承转合,分寸拿捏得很准,比她想象的好。

这多少改变了她对他的看法。对于有才华的男人,尤其是郁郁不得志的,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宽容和怜惜。

她以为两人再不会相见,发生在洞庭湖边的情事,不过人生一段插曲。现在曲终人散,一段情缘就此别过,再无纠葛。

一次夜里,她刚睡下,突然收到他的短信。能否借点钱给我周转下?谢谢。短信突兀,何况谈的还是钱。她没准备回。第二条紧接着又来了,我准备把小说集里那篇《红气球》拍成一部小成本的文艺电影。这事我努力很久了,好不容易筹到一笔资金,但不够,还缺点。想来想去,只有你能理解我、帮我。

早些年,她刚嫁给史谦,向她借钱的人多了。都知道她嫁给了有钱人。沾亲带故许久不曾联系的远亲,初中同学甚至曾短暂共事的同事,都向她开过口。他们真把她当成慈善大使了。起先碍于情面,借过几回。一旦松了口,等于开了闸门,一时半会儿收不住。这个借了那个不借,到头来,两头不讨好,背地里反而落了个吝啬抠门的名声,弄得她筋疲力尽,发誓再不借钱。

她换了几次手机号码,通讯录上的名单,该拉黑的拉黑,该回绝的回绝,新交的都是些富有阶层的太太,出手阔绰,出去吃饭、逛街,纷纷抢着买单,从没为钱的事闹得不快。即使她买单,也乐意,觉得这钱花得得当。养尊处优的生活过久了,她便觉得生活本就该如此饱满、昂然和体面。过去圈子的朋友,除了和栗子一直保持着联系,几乎销声匿迹。知道她的脾性,这两年,开口向她借钱的人不多了。她为成功逃离过去的阶层而庆幸。

她没想到岳廉会向她借钱。这步棋走得很意外。对于他的经济状况,她不了解,也不感兴趣。他承诺说救急一下,十万块,等新的制片人投资过来,一个月左右就还。在她看来,他们之间不是钱的问题。她也不缺这点钱。十万块,够去国外玩一趟而已。她感兴趣的,是他哪儿来的自信,知道她一定不会置之不理。

她并没答应,也没拒绝,一副模棱两可的态度。那几天刚好要去趟北京,下了飞机,去市区路上,突然想到他。晚上的酒宴上,她多喝了几杯,回到酒店,夜里十点多了,房间安静得可怕,能听到隔壁男女发出的欢愉之声,加上酒精在体内燃烧,里面积攒着一股急需爆发的洪流,如小兽乱撞,让她耳根赤红。便再次想起他。想他结实的大腿、宽厚的胸膛,想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和冷幽默。终于没忍住,拨了他电话,告诉了酒店的房号。挂完电话,她便有些懊悔,仿佛一脚踏空,又坠入深渊。胡乱想着中,隔壁男女的动静更大了,似乎在挑衅式地炫耀。

一个钟头的样子,酒店的门铃响起。她裹着睡袍,悄悄下了床,透过猫眼。走廊上站着一位戴着鸭舌帽的青年男子,牛仔裤,皮夹克,手里夹着香烟。隔着厚实的门以及一年多的光阴,他们再次重逢了。她刚打开一道门缝,他便用力抓住金属把手,仿佛担心她临时反悔。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像两件凹凸有致的东西,严丝合缝地焊在了一起。

他借了那笔钱,到底有没有用来拍电影,她从没问过。将《红气球》改成一部电影,自己来执导,是他一度的理想。私奔的情侣乘着热气球冉冉升起,离开大地,飞越城市、郊野、森林、河流……想一想,就觉得过瘾。他雄心勃勃,一副宏图大志的神态。说新又认识了一些知名导演,答应帮忙推荐,入围国际影展竞赛单元。获奖,聚光灯,专访,酒宴,巡回路演,一炮而红。他沉浸在对未来的描绘中,一脸喜悦,顺带将影视行业贬损一番,很多知名演艺界人士,在他眼里等同戏子和混子,一点文化水平都没有,看不懂他的小说,缺乏基本的文学修养。他自信满满,口才也好,情绪极富感染力。她听了也有所打动。

他忙碌,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拍电影是复杂的团体项目,需要协调各种关系,不比写小说,一个人待在房间,打开电脑,只需屁股和椅子建立牢固的友谊,就能搞定所有事情。如此忙了一阵,突然没了动静。说审查出了问题,里面涉及了某些敏感镜头,需要删减补拍。他再没谈过要还钱的事。她也当忘了。

这期间,他们断续保持着联系。

北京一夜,她充足了电,恢复了充盈之气。每次想他的时候,她就去北京。找各种理由和借口,策展、购物、会友、看话剧,等等。孩子平时由保姆带,无需她操心。有时一待就是好几天,聊文学、艺术、绘画,做爱。形而上和形而下兼顾。疯狂纠缠,一次次推倒重来。周而复始。像吸饱的水蛭。在史谦身上未曾得到的满足,从岳廉这里一一补偿回来。在床上,他不像作家,像矿工,狂野,粗鲁,有劲。最疯狂的一次,他们在宾馆待了两天没出门。饿了就叫外卖,困了就睡。她看他眼中的火苗一点点黯淡下来,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疲惫的睡姿唤起她心中深藏的爱意。他醒来时,发现她正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俯视着他。你这样看我做什么?你太可怕了。他准备投降。你才可怕呢,没节制的家伙!她用手指着他的额头,语气带着几分少女的娇嗔。

她从不领他进入她的圈子。他倒是喜欢带着她。以业余画家和他女朋友的身份,各种场合都参加。她也乐于进入他的生活,人生百态,粉墨登场,在北京巨大的舞台上,各自表演。导演、作家、演员、制片人、出版商、编辑、主持人、骗子、绿茶婊,眼花缭乱。有次在酒桌上还碰到一位当红流量小生,一起玩杀人游戏到天亮。当然见得最多的,是一个个作为“外省青年”的漂泊者,有点才华,又不安于现状,带着梦想,来到北京,被这座巨兽般的城市一天天磨掉锐气,丧失意志,最后泯然众人矣。她洞若观火,隔着层层叠影,倒是看得更为透彻。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基本是她负责开销。他并不介意囊中羞涩和吃软饭的事实,好像花她的钱是理所当然的。残存的理想主义是他最后一片净土。他说,要不是心里还有梦想,我早就写电视剧剧本去了。很多人争着邀请他去当编剧。一集电视剧十几万,价格惊人。还有人说服他去拍商业电影,那种狗屎一样的电影,专门去博脑残们的眼泪和欢笑的下三烂电影。他不屑一顾,宁死不降。

她从不当真,报之以微笑,姑且当他说的是真话。她说你应该珍惜自己的才华,好好写你的小说。他说你喜欢我的小说吗?她说当然。他丝毫没掩饰自己的骄傲,等我写个更牛的,你等着。她心里雪亮,晓得他说这些的原因,不过是在为自己寻找借口。说难听点,这些都是遮羞布,扯掉这块布,他浑身赤裸,一具臭皮囊。

当然她不会刻意揭穿。即使他最后一事无成,她也得到了快乐和满足。他对她言从计听,也不惹她生气。他读过一些书,也看过些电影,品位都还不坏,艺术绘画上,他也能沾点边,普拉多、奥赛和大都会博物馆的馆藏,他随口能说出一连串,偶尔还能一针见血,颇有锋芒。何况他还有许多男人天生欠缺的幽默感,从精神到肉体,都能愉悦她,将她哄得乐不可支。

所以和岳廉在一起,时间显得总比别处要快些。

他学会了摄影,弄明白了ISO、光圈、景深、快门之间的关系,努力练习构图,为的是在旅途中给她拍出满意的照片。他们一同去过香港、新马泰,最远的一次,在斐济疯狂地玩了一个星期。

岳廉生日那天,她送了他几件衣服和一只精美的美度机械手表。当晚岳廉叫了不少朋友来庆生。他们叫她嫂子,表面毕恭毕敬,眼神又暗含着更深的玩味。晚饭结束,酒至微醺,岳廉兴致仍然很高,提议接着去钱柜唱歌。那晚喝了好几种酒。金门高粱、红酒、野格利口酒、威士忌,朦胧的酒意中,她仿佛又回到婚前。那时她处了个男朋友,也是学艺术的,两人都没什么钱,也没工作,看不到一点前程,却很快乐,晚上经常跟一群青年落魄画家喝得烂醉,再醉醺醺回出租房,脱光衣服,做完爱就睡,啥事不想。她曾想把那段记忆抹去,到头来才发现,那是她人生最为轻松惬意的时光。

她自以为酒量还不差,那晚却被岳廉的那群朋友灌醉。其间她跑去洗手间悄悄吐了一通。回来时,看见岳廉正在分享手机里一个女人的照片。他显然也有些喝多了,说话都不大利索了。她醉眼惺忪,想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他们忙把手机屏幕关了,她好奇,说看啥呢?他们讪笑着,说没什么,一哄而散,神色都有些古怪,包厢很快又响起歌声。那晚狂欢直到凌晨才兴尽。她醉倒在包厢,记不清谁扶她回去的,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发现躺在宾馆,只盖着一条毯子,全身一丝不挂,打岳廉手机关机,不知去向。

她头痛欲裂,带着一身的酒气,当天下午就飞回了南方。

后来,她又数次返回北京。他陪她逛遍了宋庄、上苑、798、环铁、索家村、草场地。她脑海中一直萦绕着那回在洞庭写生的画面。成为一位画家,一直都是她的梦想。至少嫁给史谦之前,这个梦在她心里已装了很多年。逛了世界各大著名艺术博物馆,看了数不清的名画,视界开阔后,她的热情反而冷却了下来。她为当时的狂妄和幼稚而惭愧。梦太大,大到可将她毫不费力地吞噬。有那么几年,她完全失去作画的热情和自信,情绪坠入冰点。直到上次在洞庭,她又拾起画笔,完成了几组速写。手艺尚未生疏,功底犹在,她又重获了信心。惋惜当时应该趁手热,多画点油画。这么想着,她便有点怀念洞庭了。说什么时候再去湖边看次日出,弥补上次的遗憾。他说好啊,去洞庭还不简单,立刻,马上,只是这个季节已经没芦苇了。没芦苇也没关系,她说,有日出就行,我要把它画下来。

时间已到二○一四年冬天。天气阴冷,北方雾霾深锁,南方一片灰蒙。这样的天气实在不宜外出,更适合待在家里。那段时间他正好接了一个剧组的活,只有一个星期的假,试图劝止她,但她近乎固执要求前往。她说等不及了,她几次都梦见了洞庭,缪斯女神在向她挥手,她迫不及待了。这次去,他们带了相机、颜料,还特意买了帐篷、睡袋、防潮垫,准备在湖边露营,真实感受湖的气魄。

史谦名下共有两台车,一辆奔驰S400轿车和一辆牧马人。平时商务洽谈,他主要使用轿车。牧马人只有等节假日,他才有空闲摆弄。那是一台四门版的越野车,选的是他钟爱的熔岩红色,像团火。车买回来后,他没少在车上下功夫,轮胎、车灯、轮毂、保险杠都改装过,加装了绞盘、涉水喉和拖车钩,威风凛凛,像个大玩具。史谦很喜欢这台车,行驶在路上,轻易就能收获一片注目礼。他开着这辆车走遍新疆、青海、西藏、甘肃、云南、四川、东北。顾烨平时开她的甲壳虫,对这台充满雄性激素的越野车不大感兴趣。

那次去洞庭,正巧那两天她的甲壳虫正在4S店做保养,时间等不及,她只好开史谦的牧马人。史谦有些犹豫,说赶急吗?你很少开长途,过两天我挤时间送你去吧?她婉拒了。说不赶时间,去写生,拍照,慢慢开。看她信心十足的样子,他不好再说什么。问她是否还住原来的地方,她说再看,到哪儿算哪儿吧,能围湖转一圈最好。

出发那天的早晨,下了点雨,潮湿而寒冷。史谦将她的行李搬上车,关好后备厢,问她大概什么时候回。个把礼拜吧,主要看那边天气。她说。这次还是你一个人吗?他问。是啊。她答道。注意安全,随时保持联系,别开快车,他叮嘱说。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她笑了笑,不忘朝他索一个吻。

车缓缓加速,走了一程,她看了眼后视镜,发现史谦还站在路边,使劲朝她挥手告别。这样的情景并不多见。她到底心虚,像个急于逃离的囚犯,深踩了一脚油门,越野车如脱缰野马,呼啸着朝前方驶去。

前方是什么?是无限延伸的公路,是密集的雨幕,是偌大的洞庭,是情人温暖的怀抱,也是空白的虚无。

他们事前约定在长沙碰面。没料到高速公路上出了点交通事故,堵了两个小时才顺通。接上岳廉后,天早黑透,原计划直接去民宿。她开了一天的车,疲乏不止,说先在长沙住一晚,明天再赶路吧。那晚运气却出奇糟糕,连着问了五六家酒店,都告知满房了。雨依然不依不饶地落着,温度很低,来回问了几家,人都冻僵了。她失了耐心,咬咬牙说,不用试了,直接走吧。

剩下的路程,她交给岳廉来开。他将牧马人啧啧称赞了一番,满眼掩饰不住的喜欢。她不以为然,说不就一台车嘛,悬挂硬,空间小,坐着不舒服,身子骨都快颠散了。他说你懂什么车啊,每个男人都渴望有辆这样的车,多硬朗、气派。她说就你懂。她将座椅往后调倒,说,累了,眯一会儿。

尖利的刹车声把她惊醒,巨大的惯性差点磕破额头。怎么了?她惊恐发问。好像有辆车摔下去了。他停好车,惊魂未定地说道。她看了眼,发现车不知何时已下了高速,正停在一条偏僻的乡道上,后方是隧道口。

“追尾了吗?”

“不是。”他擦擦额头上冒出的汗水。

“没事吧你?”

“没事。”他深吸口气,“我下去看看。”

他打开了危险报警闪光灯,橘红色的灯光闪烁着,隧道异常寂静,一辆车都没有。他在安全距离内放置了三角警示牌,两人围着车观察了一圈,发现左前侧轮胎的翼子板撞掉了。对方的车呢?她张望一圈,一脸困惑。刚才还在,岳廉依旧惊魂未定,说,对方开着远光灯,路又窄,刺得他睁不开眼——后来那车突然失控了。她惊愕地聆听他的描述。你看这里,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终于在地上发现刹车的痕迹。雨夜视野不好,又沾着雨水,并不容易被发现。下雨天路面湿滑,应该是蹭着翼子板失控滚下山的。那傻叉一直开着远光灯,是他自己操控不当,和我们没什么关系。他说。

车子并不难找,翻了个底朝天,刚滚到半山腰,被一棵岩松卡住了。奇怪的是车里没人。方向盘和座椅上倒有些血迹。他们以为人被抛出车外了,又来回找了一圈,仍然一无所获。两人屏息凝神,试图寻获一丝呻吟和呼救,然而除了疾风冷雨,什么也没听到。都觉得蹊跷。就在转身要走时,后备厢突然传来微弱的敲击声……

一个手脚都被束缚的女人,嘴巴被胶带封住,奄奄一息蜷曲在后备厢里,头部似乎受了重伤,正淌血不止,整张脸像涂了厚厚一层颜料。顾烨出于本能地发出一声尖叫。黑暗中女人的瞳仁白得吓人。女人的嘴唇微微张合,想说什么,然而声音太过弱小,她只得俯身去听,还是没听清。

我们马上帮你报警,打120,你要坚持住!女人的瞳仁亮了亮,眼神透出央求,直直地望着眼前的陌生人。顾烨吓得浑身发抖,你坚持住啊!120就快来了。女人眨了眨眼,嘴角微微抽动了下,倏忽间,眼神猛地暗了下去。油枯灯灭,顾烨感觉时间正在女人身上飞快地流逝。岳廉麻着胆子,凑前试探了下女人的鼻息,过了一会儿,朝她摇了摇头。那是她第一次目睹非正常死亡。她僵在那里,只觉四肢麻木无力,心里一阵绞痛,连呼吸都使不上劲来。

车灯刺破前方的黑夜,密集的雨丝被光柱裹挟着,如快速倾泻的流沙。车里暖气开到最大,她仍觉得冷。牙齿磕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咬合声。他不得不腾出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报警吧,她说。她用的苹果手机,气温低就冻死机。她想借他的手机报警,他沉默不响。警察来了我们怎么解释?他终于说出了心中的忧虑。该怎么说怎么说吧,人命关天。他又沉默了一会儿。这事麻烦了。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根烟,将车窗降落一点,冷风呼地灌了进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我不反对你报警,毕竟是命案,但我发誓,车祸的事真的和我没有关系。可警察会相信我说的吗?这荒山野岭,一没摄影头,二没目击证人,毕竟两条人命,说不清的。他说。既然和你没关系,那你担心什么?她说。他显得不耐烦起来,我担心的是招来不必要的麻烦,那女人你也看见了,已经死了,男人估计掉了悬崖,八成也死了。两条人命,虽然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们的车涉嫌命案,事情就复杂了……我是为你好啊,你就不怕你老公知道我俩在一起的事?她听了愣怔了下,没有想到他竟会想到这一层。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在报警前,我们最好先冷静冷静,现在报警也没用,这地方手机没信号,进了城再说吧。那个隧道口叫什么你知道吗?她强忍着不快问道。

“尖峰岭隧道。”

进城后,天刚麻麻亮。雨停了,厚厚的铅色云层笼罩头顶,透出一线暧昧不明的暖色调,让人猜不透阴晴。她眼前不停浮现那个奄奄一息的女人,女人的眼神闪烁着怨怒、不舍、悲伤和哀痛……救救我……她呻吟着,试图抬起手,去抓她的手臂。

趁他去加油,她跑到街边的公用电话亭报了警。尚未睡醒的警察打着哈欠,用慵懒的语气和她确认地址。尖峰岭隧道入口……她再次强调。从电话亭出来,曙色渐明,囤积的铅色云层渐渐明朗起来,一抹亮丽的朝阳像被刀划开的伤口,正慢慢溢出更多的红。几只野鸭正在湖面游弋。陆续有人沿着湖堤开始晨练。看上去,这是个美好的礼拜天。

艳 照

艳照是匿名者用彩信方式发过来的。橘黄色的台灯下,妻子一丝不挂,脸颊桃红,正跪在地毯上给人口交。俯拍,只能看到妻子的脸。至于拍照者和发彩信的是否为同一个人,他不能确定。他后来追查过,是北京的临时号码,无从查到更多的信息。他以为会遇到勒索,等着对方进一步的动作,然而几天过去,死水微澜,没了动静。他倒坐不住了,主动问什么意思?那边回:没别的意思,纯粹同情。他拨过去,被掐掉,对方显然不想和他有更多的接触。后来连号码也成了空号。

线索就此中断。

活一把年纪,他还未曾受过这么大的羞辱。正赶上生意吃紧,工厂出了事,死了员工,内忧外患,巨大的压力面前,他分身乏术,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应付。那段时间,他为了生意四处奔波,正好转移注意力。为了一笔平时根本瞧不上眼的小订单,陪客户到深夜,直到酩酊大醉。他也罕见地参与工厂员工的聚会,挨个去敬下属,一口一杯,每次都喝醉,让员工们既感动又惊讶。

有那么几次,史谦想直接删了。这些照片,让他有吃了苍蝇的恶心感。他宽慰自己,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时间会抹平一切。

照片上的顾烨眼神迷醉、妩媚,一副受用的样子。他们结婚至今,她何时在他面前袒露放荡过?每次同房,她都跟上刑似的。她说性冷淡,痛,龇牙咧嘴,面若冰霜,像具僵尸,躺在床上,不主动,不配合,从没表露出半点快感。他每次都很潦草,憋屈,感觉自己像个强奸犯,负疚,继而烦闷。

他不能原谅妻子在别的男人面前放荡的样子,下贱得像个婊子。

照片到底没舍得删。他留着,权当证据。此刻还派不上什么用场,但他相信总有一天冬眠的蛇会苏醒。他等着春天的到来。春天蛇会朝他们吐芯子,张开毒牙,释放毒液。

他是谁?那是在什么地方?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在一起多久了?这些都是他迫切想知道的。

当然不会有人告诉他,只能靠自己。

也许他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这年头搞婚外情,外边传得沸沸扬扬,爱人反而是最后一个知情。天晓得这顶绿帽戴了多久了?说不定连他的员工们都晓得了,早传遍了工厂。他将满腔的怒火强压于心,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私下里,他开始了行动。

只需花点钱,这点事自然谈不上什么秘密。他在网上雇了个私家侦探,很快将对方的家底摸了个透。是个青年作家,叫岳廉,南方人,出过几本没有销量的小说,漂泊京城,勾搭上妻子后,这两年把她当成了提款机。当然她的钱就是他的钱。想到自己竟供养了一个作家,不禁哑然失笑。这年头,他最恨的就是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闲适文人。瞧不起这帮虚伪的家伙。想自己辛辛苦苦,每天陪客户,跑工厂,赚的钱却花在这家伙身上,连老婆都被人睡了,不生气是不可能的。

私家侦探传来一些两人的照片。她靠着男人的肩,坐在长椅上,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照片上的男人,他总觉得有些眼熟,像在哪儿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了。他把认识的人在脑海细细过滤了一遍,都没对上号。

他忍辱负重了一段时间,戴着面具,活得很累。夜深人静,妻儿在侧,他屡屡从噩梦中惊醒,看见一个黑衣人伸出长臂,来夺牛顿。儿子发出凄厉的哭声,喊着要爸爸。他冷汗隐隐,打开台灯,望着在婴儿床熟睡的儿子,心中一阵钝痛。他从没怀疑过儿子。儿子是他的命。是他活着的笑声。牛顿周岁那天,他给儿子取了个名字,叫史疏。他希望儿子疏财仗义,成栋梁之材。儿子聪颖,一岁多就牙牙学语,开口的第一声是叫爸爸。稚嫩的呼唤,让他忍不住掉了泪。孩子平时很依赖他,喜欢他抱,比和妈妈还要亲近。

都说孩子长得像他。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很多东西都看淡了。金钱,理想,道德,贞洁,曾经看得比命都重,现在都不值一提。她给他生了个孩子,孩子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这才是无价之宝。他每天坚持给儿子拍一张照片,记录儿子慢慢成长的轨迹。他几次犹豫着妥协,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到这年纪,他早看开了一切。睁只眼闭只眼,生活还得继续。其他都不重要,都是扯淡。

顾烨第二次去洞庭时,她的车还在4S店做保养,得等两天。她似乎等不及了,说开他的牧马人。平时她很少开这辆车,嫌太男性化,坐着也不舒服。那地方他去过,并无特别之处,加之连日阴雨,根本不适合写生,她按捺不住的样子,让他起了疑心。除了和情人去幽会,他想不出更多的理由。

有天晚饭结束,朋友请桑拿,做足浴时,他看温网,无意间瞥到赞助商Fred Perry的标识,猛地拍了拍脑袋,想到上回在湖边的民宿和妻子打招呼的青年。回想那人坐在咖啡厅和他目光交错时略显拘谨和愧疚的眼神,里面似乎饱含羞怯和不安,好像在为偷得了他的女人的欢心而为他致歉。就是他了!他差点喊起来。那个青年穿着一件黑色的Fred Perry运动衫,和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

他紧捂滚烫的茶杯,任凭掌心灼痛。他竟然没有丝毫的预警和察觉。想到就在他孤身一人驱车回去的途中,这对狗男女可能就好上了。冷汗嗖嗖就流了下来。

他强忍着妒火,想着怎样收拾这场狗血的残局。还没等他想好对策,顾烨却提前回来了,说路上出了点小事故,车被人撞了,看样子,颇有些沮丧。他说人伤着没有?她说人倒没事,就是车有点小损伤,翼子板撞掉了,肇事车当场逃逸,只好自认倒霉。他查看了一眼车,说没大事,去4S店修一修,人安全回来就好。一番安慰,顾烨听得眼圈泛红,说大使,要是我车祸了,再也回不来,你会想我吗?他假装愕然,说怎么净说傻话,你怎么会有事,搂着她,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想你。顾烨的眼泪就扑簌扑簌往下掉,在怀里泣不成声,他说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她猛地摇摇头,说我只是害怕,当时路很窄,下面是山崖,要是掉下去,她就没命了。她的瞳孔闪烁着恐惧,看来被惊吓得不轻。他猜不准她说的是真是假,但料定他们这趟旅行肯定并不顺利,否则她也不会这么早就打道回府。

野心时代

四十岁那年,他的事业攀至顶峰。也正是那一年,和身边大多成功人士一样,他也有了外遇,在外面包了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学生。他替她租了房,买了代步的车,每月按时给足零花钱。有空的时候,他就溜过去,待几个钟头,权当放松、解压。自从事业稳定后,他便让妻子汪灵从公司离了职,当了家庭主妇,承担起照顾女儿的重任。女儿正值叛逆期,一改往常的乖巧伶俐,变得沉默,班主任警告,说女儿有早恋的迹象。他平时工作忙,分不开身,由妻子在家全心照顾女儿。

除了年轻的肉体,他对女学生没有别的渴望。女学生来自小地方,上的一所三本艺术院校,读经济管理专业。他多少了解那所学校的情况,号称“二奶大本营”。里面都是些家境条件好的差等生,考不上本科,宁愿多交几万的学费,好歹也算是上了个本科。女学生家境却颇一般,偏也沾染了爱慕虚荣的毛病,小地方来到大城市,到处花花世界,开了眼界,便急于想撕掉身上的阶层标签。宿舍其他几位家境都比她好,花钱大手大脚,吃的穿的搽的,都是她没见过没用过的,晃得眼花缭乱,她心里便有些自卑,也有些忌妒。好奇她们怎么每个月都有这么多的零花钱,花钱如流水,几百上千的东西,眼睛都不眨下。后来才晓得,很多有几分姿色又不肯甘于现状的,都和外面的老板有那种关系。这是一条隐秘的地下产业链,有专门的人负责介绍,拉拢客户,吃回扣。她豁然开朗,晓得那几个女孩是怎么回事,便不再艳羡。论姿色,她不比她们差,站在一块儿比一比,还略有胜算。她们凭什么将生活过得这般滋润?有些愤愤不平,心一横,遂也找了人,求介绍老板。

她找他,算是找对人了。第一次,他就送了她一款时髦的翻盖诺基亚手机,一条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周末去逛商城,看中的时髦衣服,直接买单,根本不问价格。

他计划着,玩两年,想等她毕业,给她点钱或谋个职位,就算打发掉了。然而没料到,这个女孩却是有心人,比她年轻的外表看起来要老练许多。某次做完爱,竟称自己怀孕了,想和他结婚,要他离婚,不答应,就要如何如何,云云。他听了头皮直发麻,当场震怒,想必吸烟的表情吓到了她,哭天喊地,寻死觅活。

他当然是不想离婚的。妻子是他大学同学,感情稳定,两人在一起十几年,几乎没红过脸。当时他一无所有,她都跟着他,一直不离不弃。他以为只是一笔钱的事。女学生却比他想的要复杂些,她想上位。他威逼利诱,企图使她屈服。没想到遇到的是个性子刚烈软硬不吃的二货。某次脑子发热,竟闹到公司来,当时他正在开会,当众撕破了脸皮。

妻子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这是个把尊严看得比生命还重的女人,他试图解释,她冷笑说,史谦,我们经历了这么多,还需要解释吗?求求你,什么都不要讲了。我早就该看透你,也不至于到如今这个地步。

也许早就看出他不愿离婚,想采取拖延战术,索性快刀斩乱麻,第二天就递上了离婚协议。面对史谦惊愕的眼神,她显得异常冷静,说,史谦,我们不要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了,我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上面只字未提财产分割,只要求女儿跟她,回武汉。

他坐在沙发上,抽着闷烟,将脸埋在浓烟里,旁边的妻子进进出出,在利索地收拾行李。衣服、鞋子、化妆品、两只28L的行李箱,装着她在这个家的所有记忆,全部打包带走。他不敢想象少了妻女,家里会是怎样的情景。那是他无法忍受的寂寞和孤独,再多的钱,再多的寻欢作乐也填充不了这份缺失。懊悔、失落、绝望、恼怒彼此交集,让他瞬间失控,他抱头哀号,捶胸顿足,说很多男人外边都有人,如今社会流行这风气,求她给他一个机会,发誓洗心革面,回家好好过日子。汪灵非常冷静。说,史谦,你知道,我这人洁癖,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再好,我也直接扔掉,绝不惋惜。当时铁心跟你,也是看你这人简单、踏实,看着让人放心,后来我才发现,你根本不是这样的人。我不怪你,只怪自己没这个眼力,看不穿,看不透,现在我们各过各的,你在外面爱怎么胡来怎么胡来,我不管,也管不着,我要过自己的生活,你不要阻拦,这样没意思,我的心里已没你了,就当你死了。女人冰冷的眼神像把利刃,瞬时捅了他无数个透明窟窿,他气急败坏,将烟头狠狠摁灭了,火星四溅,朝女人吼道,你走啊,快走!走了再也不要回来!女儿这时从书房出来,捂着耳朵,大声尖叫,爸爸,我恨你!你毁了我!毁了我们这个家!女儿战栗的眸子升腾着怨怒,大颗大颗的泪珠随之夺眶而出。他痛惜地看着女儿,想再强求也没意义,只好放手。

他将自己关在空荡的家里,整整三天没出门,喝光了家里储藏的所有的酒。他想不通怎么会弄到这地步,他身边但凡事业有点成就的,谁在外面没有一两个相好的?要没有,都不好意思抬头,成了别人眼中的怪人。妻子不是傻子,心里都敞亮,男人有本事,在外能挣着钱,心里还有家,这事大多睁只眼闭只眼,当是默认了。后来他想通了,汪灵还是当年那个汪灵,一点没变,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是他自己变了,整个社会也变了。所以她执意要走。

离婚那年,女儿刚考上高中。大概女学生上家来闹,女儿开的门,两个年轻女孩差点扭打在一起。这事给女儿带来了强烈的刺激,她的中考成绩一落千丈,没考上预想的重点高中。这事让他一直歉疚,他毁了女儿的前途,不可原谅。离婚十年,女儿从没主动给他打过一次电话。他和她的唯一联系,是银行卡。他按期给她们汇款,为了弥补内心的歉疚,给的钱要比约定的多。她们从没联系过他,仿佛在她们的世界,他早已死了。他打听过汪灵,听说又找了工作,干回了老本行,栖身一家金融机构,新处了个男朋友;女儿十八岁那年,没考上她心仪已久的武大,上了华中师范大学,选了她喜欢的中文系。喜欢读书,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还在校报上发表了几篇豆腐块的小散文。他去学校看过女儿一回,女儿亭亭玉立,已是个模样俊俏的大姑娘,很像当年的汪灵。她领着他在幽静的校园走了一圈,步伐很大,低着头,刻意走在他前头,他问一句,她就回答一句,声音低沉,从不主动说话。他知道女儿心里依然有个疙瘩,不肯原谅他。他问妈妈还好吗,过得怎么样?她停住脚步,屏息凝神打量他一眼,说问这些还有意义吗?像受了伤,快步往前走去。

他自然没让年轻女学生上位,也不想让她生下这个带有原罪的孩子。怀孕四个月时,女学生突然流产。他假惺惺去医院安抚,劝她养好身子,孩子的事以后再从长计议。离开医院,正好礼拜天,路过教堂,看见大门敞开,里面人头攒动。他便进去了。神父正站在台前讲道,长椅上坐着一排排神情肃穆的信徒。那是他第一回进教堂,这样的氛围勾起了他强烈的赎罪心。他坐在长椅上,在一片赞美诗的唱腔声中,也装出一副忏悔的样子,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架,祈求上帝宽恕。

上帝会原谅我吗?他望着年过半百穿着整洁的神父想。恐怕连他自己都不信上帝会原谅他。他想起大学时读过的尼采的名言,上帝死了。

他打发了女学生一笔青春损失费,没再让她进过家门。女学生肚里没了货,拿他再没办法,算是稀里糊涂地吃了个哑巴亏,得了个不大不小的教训,想姜还是老的辣。

他再无结婚的打算。离婚后的那些年,过得可谓放浪形骸,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连包养情人的念头都绝了。

正是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年月,粗放型的管理模式让他产生金钱的权力能左右一切的幻觉。那些混乱的年头,他裹挟其中,并没真正反省过。比他过分的人一抓大把。他不过小鱼小虾而已。后来他终于厌倦了这些,对小秧苗儿不再感兴趣,目光转向了北京和东莞。他在北京“天上人间”办了金卡。每次进去,纸醉金迷,奢侈的繁华,让人沉迷。东莞厚街几十家五星级酒店,他轮流都住了个遍。在喜来登酒店,他长期有个专属的VIP包间。每回香港、台湾客户来洽谈商务,他就安排去那里,几百位小姐,场面惊人,环肥燕瘦,应有尽有,一条龙下来,没有谈不拢的生意。后来他又沾上了赌瘾。几乎每个月,都要去趟澳门小赌几把。他喜欢玩俄罗斯轮盘和21点,厚厚的筹码,在推出去的刹那,无关输赢,都有种莫名的快意。小赌怡情,起先几年,他的赌运非常好,赢多输少。赢来的钱,大多在酒后挥霍掉。输了钱,他也不心疼,都在可控制的范围。凌晨迈出赌场或夜总会的大门,站在陌生的街道,他偶尔也会想起汪灵,想起作为妻子的汪灵,还有作为同学的汪灵。那时他会感到一阵莫名的虚空和伤感。

流放地

他们是一九八七级一所师范学校中文系的同班同学。

说起来,他还写过诗。几乎都是写给她的。那真是属于文学青年的时代,又穷又浪漫,去电影院看场电影都要精打细算。好在都穷,也不折辱。她家离学校很近,只隔着几条街,上完学就骑着自行车回了家,跟高中生活差不多。某天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上骑着飞鸽牌自行车远去的背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他就偷偷给她写诗。都是情诗,模仿雪莱、拜伦、普希金和徐志摩等人的诗歌。可以说,他是为了追她才学会写诗的。为了能让自己脱颖而出,他还加入了学生会,当了学生会的副主席。那时他清瘦,比现在要少四十来斤肥肉,又能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广播稿念得字正腔圆,相比那些南方同学前后鼻音和n、l不分,他不出头也难。

他们是第二年恋爱的。那年的春天,他背了帐篷、饼干和水,带她沿着湘江去远足,踏春。两人花了两天时间,从长沙走到湘潭,在湘潭休整一宿,第二天再徒步至株洲,总共行程一百公里。事实上第一天到达湘潭就差点放弃了。她从没走过这么长的路,脚心起了水泡,筋疲力尽,怎么劝也不肯继续了。当天晚上,两人在江边的草地上搭了帐篷,草草地吃了点东西就睡了。她睡帐篷,他在外边铺了张防潮垫,睡在外边。四五点钟左右,两人都被江上的捞沙船汽笛惊醒。正是春光灿烂的四月天,星光闪耀,夜风中拂送来一股股浓郁的油菜花香,夹杂着看麦娘和一年蓬的青草味。他们都没再睡着,将脚泡在江水里,偎依着聊天。聊诗歌,聊理想,聊未来。两人有说不完的话,只觉两颗心靠得越来越近。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慌张又笨拙,然而余味悠长,让他终生难忘。

夏天尚未到来,学校就放假了。他无心学业,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去北京,他便跟着去了。她本也想去,被父母强拉回了家。两人相距两地,每周都通信。短短一个多月,他写了二十来封信。有时一天写两三封。通常刚回复完,新的信便来了。他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与不安中。初夏,他极力要求她来北京。她瞒着父母,某个深夜从家里溜走,只带了几件换洗衣服,急忙挤上北上的火车。

他住帐篷,她来后,才去住小旅馆。外面众声喧哗,两人躲在旅社的小房间里,自成小世界。那是他一生最值得留恋的几天。

毕业后,他们的工作分配都不理想,他被分配到一所乡村小学教书,她进了一家雨伞厂当会计。结果出乎意料,又是情理之中。学校很偏僻,得倒三趟车,坐一整天,才到她的宿舍。两人几乎一个月才能见上一面,平时靠写信联系。

这一带都姓罗,小学以前是罗姓家族的老祠堂改建的,坐落在一个小山沟里,孤零零的,四周都没农家。放学铃一响,简陋的教学楼顿时一阵地动山摇,头顶的薄木板上滚雷似的震动。通常等不及老师喊口令,娃娃们就潮水般涌出了教室。乡村的娃娃老实,然而习性野蛮,精灵,贪玩,不像城里的孩子,遵规守纪,热爱学习。他们放学后都有家务农活,放牛、打猪草、烧火、做饭、带弟妹,家长也没把学习太当回事。上课铃一响,二三十个娃娃,可怜巴巴地伸长着脖子望着他,个个都像坐在弹簧上,只等下课铃一响,随时准备弹射出去。

老师们也都是附近的民办教师,放学后都回家务农了,学校顿时冷冷清清,一点响声都没有,听得见远处潺潺的溪水和清脆的鸟鸣。就他一个人住校。他师范学院毕业的,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学历最高的一位老师。他上课和别的老师也不一样,不照本宣科,上课不带教材,很少和娃娃们讲课本上的东西。他讲古希腊寓言、《小王子》和《苏武牧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学生们觉得新鲜、稀罕,都听得入了迷。他生得白净,斯文,一看就像城里人。然而不苟言笑,也很少和其他老师往来,老师们的棋牌局,本地的红白喜事,也概不参与,上完课默默回到宿舍,关紧门,在里头看书,给汪灵写信。那一年,他们频繁通信。每周一封。偶尔晚饭后,沿着小溪散步,走得很远,直到四野被苍茫的暮霭笼罩,才掉头回走,凛冽的山风让他分外寒冷、孤独。

背地里那些老师骂他是“四眼子狗”“不通人情世故”,咒他这辈子也别想回城。学校的生活枯寂无味,每天他都伸长了脖子盼着汪灵的信。她的信是他继续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气。班上的学生大多鲁钝,很难教化,他努力了一阵,也失了耐心。倒是有个叫黄秋的女生,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堂作文课上,他看了她写了自己的弟弟,不觉眼前一亮。她写道:“如果弟弟还活着,他们就不会打骂我……他会叫我姐姐。”结尾的时候,她写道:“我希望弟弟是蓝色的。”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写。那天他事前没有表扬,直接拿了这篇文章在课堂上念了。当念到“我希望弟弟是蓝色的”时候,班上哄堂大笑起来。他停顿了会儿,目光往每张生动的脸上逡巡了一遍,严肃地说:“不许笑,黄秋同学这篇作文写得好极了。”孩子们脸上的笑瞬时凝固,目光纷纷投向这个已经面红耳赤的女孩。她将书竖起摊开,将整张脸埋没在书背面。那是一张羞怯的脸,脸颊上飞起两抹淡淡的红晕。

他偶尔能感觉到她投向他的目光,羞涩又炽热。他假装没看见,也没再当众夸过她。他问她平时喜欢读书吗,她说喜欢。他认真看她一眼,点了点头,说:“你有时间,我来教你。”那天起,他开始单独辅导她的作文课,把自己的书借给她回家读。她很聪颖,一点即通,书也看得很快,不懂的地方便来问他,说几句就能领会意思。那是他在这儿为数不多的一点快乐和希冀。

毕业时,谁也没料想,他会被分配到这个穷乡僻壤的乡村小学来教书。得知消息的那天,他去找汪灵,将结果告诉她。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她说。

“该找的法子也找了……”他嗫嚅着说道。

“那怎么办?”她咬着嘴唇,无助地望着他。

他把汪灵搂进怀里,宽慰她:“你等我,最多两年,我想办法调到城里来。”她的肩膀微微颤抖。她想挣扎,他将她搂得更紧,直到回归平静。

他每次进城看汪灵,都有些变化。她不再是那个梳着两条辫子像个小孩子的汪灵。每一次见面,身上都有些陌生的气息。她烫了发,涂着口红,还修了眉,穿红色高跟鞋,听谭咏麟的歌。他还是两年前的那个他,白净,清瘦。他生日那天,她送了身西服给他。“现在流行穿这个了。”她让他当面换上。穿上新西装的史谦瞬间像换了个人。她上下欣赏了一番,突然紧紧抱着他,伏在他肩上啜泣,说大使,快点回来吧,我快坚持不住了。

从省城回来的路上,他坐在颠簸的长途汽车上,头回涌出喝酒抽烟的念头。离乡村小学越近,那种念头就越强烈。曾经陌生的风景,在眼前变得熟悉起来,这种熟悉并将永久持续下去,直到他闭着眼也能数得出这儿哪处有几棵树,哪处有几户人家。想起这些,他的眼泪抑制不住地滚落。

一九九二年暑期,他躺在简易的乡村教师宿舍里,用收音机收听了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二十五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一共收获了十六枚金牌、二十二枚银牌、十六枚铜牌。他记着这些数字,没振奋,也没感到低落,他觉得外边的世界和自己再无关联。唯一和他有关联的,是汪灵和黄秋。

几天前,黄秋在作文簿上写道:“老师,他们背后议论你,可我心里,你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他的头嗡地炸了一下,像树枝断裂的声音,传递全身。那天,他在课堂上罕见地走了神。那个穿着蔚蓝色的确良衬衫的女孩,两条乌黑的辫子撇在身前,将清澈的目光投向讲台。他有些恍惚,没敢再往她身上多看一眼。他在她的作文簿上写着:大人的事,小孩不许胡思乱想。

她的作文越写越好,人也越来越安静。有回下完课,教室的人都走净,她怯生生地在他身后问了句:“老师,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他说:“你讲。”

“你为啥来这里?”

史谦愣了下,不知该如何回复好,只淡淡地说:“等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了。”

“那你会离开这儿吗?”

史谦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再回复,转身走了。

没多久,她就休学了,听说得了脑膜炎。那段时间,这带脑膜炎肆虐,已有好几个孩子得了这病夭折了。得知消息那天,他心里莫名地不安,决定周末抽空去她家走访一下。刚踏入黄秋家,他就看见了院墙角里的那堆泡桐花花骸。白色的花朵在薄暮中熠熠生光。那一刻,他感到内心有什么东西在流淌。她父亲是个木匠,替他赶走狗,递上烟,简单寒暄了几句。他问了问黄秋的情况,木匠眼里的光抖了抖,余光瞥向堂屋的一角。他看到堂屋里摆着一具简易的白色小棺木。尚未上漆。这边规矩,给夭折的不许上漆。史谦走近看了眼,心里凛然一震。小棺木里摆放着黄秋的课本、文具和她的衣裳。“还有别的办法吗?”他心有不甘地问了一句。“史老师,我连买种子的钱都给她治病了。我没什么亏欠她的了。”木匠受了伤一样,发出剧烈的咳嗽声。

从黄秋家出来,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连日的雨把路面浸泡得发软,泥淖没入脚面,不时发出猪啃食时的声响。暮色越来越黏稠了,天际线和平原浓墨重彩地融合在了一起。一路上,他都处在恍惚中。他想起黄秋疲惫的眼睛,带着死亡降临时飘雪般的寂静。他不忍心多看,有什么东西悄然浸润了他全身。她似乎想和他说些什么,但已经没了力气。史谦感到一件珍贵的东西在心里打碎了。临走前,他握了握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像摸一件瓷器。他想说声保重。声音却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发不出来。

他没有再在乡村小学多待一天。那年暑期,他递交了辞呈,决定外出闯荡一番,开始过一种陌生而崭新的生活。

他回了省城,紧接着去了海南,投奔在海南搞房地产的同学,一九九三年,他正好赶上海南房地产崩盘,全省六百多栋烂尾楼,银行一堆烂账,财政濒临崩溃。同学直接从二十楼一跃而下,在他脑海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一幕。后来他辗转到了东莞,进了一个外资电子厂,算是找到了一个落脚之地。东莞,是他人生的低谷,也是他的发迹之地。

鹦 鹉

早晨八点钟左右,警察找到了失事的车辆。林间雨雾氤氲,灌丛枝头蓄满沉重的雨滴,人稍微活动,便沾一身的雨水。气温持续走低,天气预报说未来两天都是雨雪天气。衣服湿透的年轻警察们缩着脖子从树林钻出来,夹烟的手冻得紫红,呵出的白汽迅速融入雨雾中。几分钟后,有人从后备厢找到了一个女人和一只鹦鹉。鹦鹉毛发无损,被女人紧紧抱在怀里,也许是受到惊吓,见到生人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警察拍了拍女人,毫无反应,剩一丝柔弱的鼻息。出于同情或者职业敏感,年轻的警察回城时,决定将鹦鹉也一并带上。

女人躺在医院的ICU室,和死神搏斗了一天一夜。其间曾短暂苏醒过,又陷入漫长的深度昏迷。医生们表示已回天无力,能捡回一条命已算万分庆幸,毕竟她受伤的部位,是大脑神经最为敏感的地带。她戴着呼吸机,身上插满了管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陷入类似植物人的状态。

女人的家离这儿不太远,中午的时候,父母都来了,在重症监护室门外呼天抢地,喊着女人的名字。小鹿呀,你醒醒啊!爸妈来看你了!闻者恻然。父母显然没法接受女儿突然成为植物人的事实。

医生看着年迈的夫妇,安抚说,病人随时有苏醒的可能,要相信医学。他忍住下半句没讲,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发生奇迹。也许她有生之年都要与床为伴了。

警察从车里提炼了指纹、血迹、烟蒂和一些毛发。又调了沿途的监控。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驾的车,从湛江上的高速。案情并不复杂,可归类为绑架案件。

先说那只非洲灰鹦鹉。警察问女人的父母,是不是她养的宠物。女人的父母表示毫不知情,说从没听她养过鹦鹉,她倒是曾养过一只龙猫。女人自己不开口,鹦鹉便没法确定主人,只好暂时寄居在警局。鹦鹉很乖巧,不叫不闹,一位年轻警察负责喂它,每天喂水喂食。几天下来,他渐渐和鹦鹉熟悉起来,没事就逗它玩。教导员见他喜欢,说你干脆带回家养得了。年轻警察便欢天喜地领了回去。刚领回第一天,就出了怪事,夜里刚入睡,客厅就传来女人凄厉的救命声。他慌忙起身查看,发现是鹦鹉在叫:

“小鹿!小鹿!”

大年三十那天,警察来到洞庭湖区一个叫雷击闶的小村庄,去了小耿的家。守株待兔,赌他会回家过年。那是一座破败的小院,冷冷清清,地上一片泥泞,充斥着一股鸡鸭粪便的气味。一只拴在橘树下的老黑狗,激烈地朝陌生人吠叫着。堂屋堆着农具,风车、禾桶、谷围,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厢房当成客厅,光线昏暗,中间摆着一只火盆,母女俩坐在破旧的椅子上烤火,一脸木然。一台受潮的32英寸旧彩电正在播放新闻,大概也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大年三十,别的家庭早已备好年货,热热闹闹的,充满生气,唯独这家春联没贴,鞭炮没响,年货没办。一点年味都没有。这个寒碜景象超乎警察们的想象。

嫌疑人的父亲躺在床上,卧病不起,是名尿毒症患者。警察们说明来意,他挣扎着下了床,拄着拐杖,走到堂屋,指着满墙的奖状说,这些奖状,都是我儿子得的,从他上学起,每学期都要拿回一张,没掉过班上前三名……警察同志,我懂我儿子,他不可能干出这种事。他内向,胆小,从不惹是生非,懂事早,他怎么敢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抓到是要坐牢的。我担心他被人诬陷了,他年纪小,又没社会经验,要不是我生病,他不可能这么早进社会,都考上大学了。都是我害了他啊。说到后来,老泪纵横,就要给警察磕头了。他们连忙把他扶起来,一顿安抚,说我们查过,孩子还小,也没案底,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这事是不是他干的,配合我们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警察在村里蹲守两天,小耿既没回家,也没给家人打过电话,像从人间消失了。

受害者家属那边一直催促早点破案。然而警察们并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他不用智能手机,也不上网,更不住旅馆。他们一度猜测他租了房子,找到了落脚点,或者藏匿在某处寺院,甚至偷渡出境了。直到后来在长沙发现了他的蛛丝马迹,猜测他可能进了工地。工地上很少有人查身份证,有活干,有地方住,还能挣到钱,便猜他很可能藏在某个工地上。

相 亲

张舸也曾幻想过和图们一块儿生活。下班逛菜场,周末看话剧,跑步,晚上窝在家看碟,小猫小狗绕膝,日子温馨而美好。偶尔她会梦到图们。醒来面对独自一人的房间,心中酸楚,莫名感伤。

图们回去没多久,父亲就去世了。他参加了当年的公务员考试,竟顺利考上了城建局,工作稳定,旱涝保收,以他的性格,自然不愿挪动了。起先他们每周还保持联系,聊各自的工作,天气,新学会的手工艺品,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拿来分享。后来各自工作都忙起来,便顾不上了。他的工作并不轻松,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写不完的材料和总结。他虽欣赏不了高雅的昆曲和话剧,写材料却是一把好手,文笔流畅,条理清晰,观点独到,很得领导欢心。单位不缺人才,但缺好的笔杆子。他也认定这是条路子,便闭口不谈回北京的事。他们的联系日渐疏远,张舸也感觉到了被时间侵袭的无力感,有时一个月都难得通上一回电话,断绝往来是迟早的事。

实话讲,图们真那么重要吗?当理性战胜感性时,张舸会生出这样的疑惑。比图们优秀的人,在北京一抓一大把。他们很多都有显赫的学历背景,不俗的谈吐,挑剔的审美,坚定要在这座城市立足的信心……她觉得自己理应和这样的男人交往。然而人在哪里,她不知道。她厌憎自己,即将奔三的人,依然向往着童话中的爱情。归根结底,她的犹豫源自她的完美主义,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假使当时果断点,不那么优柔寡断,攒点劲,在通州弄个五六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并不是不可能。那时通州的房价拿现在比,塞牙缝都不够。张舸为错过那波买房的机会深深懊悔。

身边经常有喜欢给人张罗对象的同事。大多是些生活稳定、衣食无忧的大姐,觉得身边还单着个姑娘,不像回事,给她介绍男朋友是责任和义务。开始张舸是犹豫的,退缩的,甚至抗拒的。她的爱情怎能由这些毫不相关的人来左右?她们整天除了谈论楼市股市、家长里短、花边新闻,还懂什么?想起今后自己也要加入这群庸俗的队伍,成为她们中的一员,她就感到沮丧。

她们给她介绍过几个对象。有公务员、国企员工、教师,像是要证实自己的品位,她几乎恶作剧般拒掉了。归根结底,她讨厌这种相识的方式。每次相亲结束,她都长舒口气,如释重负。她怀念租房附近的麻辣烫,回家的路上,点份麻辣烫,再加一听冰镇啤酒,戴上耳塞,听一首畅快惬意的歌,再心满意足地沿着幽静的小马路慢慢散步回家。路灯映照下的黄槐魅影幢幢,地上铺满粉黄的槐花,夜风拂过她的长发,她的坎肩、她的裙,吹散一地槐花。她觉得生活并没想象的沉重和复杂,甚至还有一番诗意,如此下去,很好。那年她二十六岁,花一样的年华。

你到底想找什么样的?她们说。有感觉的就行。有感觉的……呃!她们意味深长地望她一眼,说感觉这个东西可说不好。慢慢地,给她介绍对象的热情就减退了,背地里开始有了议论她的声音,吹到她耳朵里,她是个爱挑肥拣瘦的,低的看不上,高的攀不起,她不单谁单?连看她的眼神都有了变化。她反而有种解脱感。她晓得,她们都等着看她的好戏。好在是在北京,像她这么大年龄的单身男女伸手一抓一大把。她喜欢北京,也正因为它具有强大的包容心和兼容性。各种奇葩的超现实主义者,在这里都能找到合适的位置,不会当成笑话,也不会显得突兀。她喜欢这种感觉。

压力来源于家里。如此晃荡两年,到了二十八岁那年,她不着急,家里却着急起来,每次和父母通电话,三言两语,就要聊到婚姻,最后弄得不欢而散。母亲爱唠叨,爱将同事的孩子和她对比。和她同龄的谁谁,去年结婚了,谁生了儿子,谁已经准备二胎了……她将手机从耳边挪开,不想听母亲的声音。母亲旁敲侧击,迂回包围,这一套她早摸透了。要早两年,母亲啰唆,她早就挂电话了。她理解父母的心情,小城熟人多,家长里短,针眼大的事,街坊邻居都清白得很。毕竟到了二十七八岁,还没处对象,父母需要给外面一个交代。她当然更欠父母一个交代。

她越来越怕回家过年,每年回家,都要面临家人亲戚的轮番催逼,还有街坊邻居们看似善意的打探。结婚,成了她挥之不去的梦魇。到了这个年龄还不结婚,连父母单位传达室的阿姨都有理由来关心她。仿佛不结婚是犯罪,是政治不正确。背后议论纷纷。她能理解父母的苦衷。她倒不是没想过早点结婚。她也渴望一个温暖的家,渴求男人的慰藉,渴望爱情。

她不是没遇到过有感觉的,至少王竟先算一个。

有段时间,她加入了一个大型的QQ相亲群,里面有四五百号大龄剩男剩女,周末几乎都有定期小范围的聚会。

他们是在单身聚会上认识的。他自称是名军官,在广州军区某部队服役,河北保定人,上尉军衔。那晚他着军装,坐在一堆人里,英气逼人,怎么瞧都觉得顺眼。她从小就喜欢军人,觉得一身熨帖的军装上身,人顿时就精神了。她也喜欢军人的安全感。这和警察不同。警察虽然也有制服,但警察主要是和一些流氓混混打交道,没有军人为国捐躯的神圣感。

单身聚会上组织了些小游戏,两个人一组,分工合作。他俩分在一组,模仿了一段赵本山和宋丹丹的小品,他不是东北人,但模仿的东北口音令人忍俊不禁,笑翻很多人。那次活动后,他们各自留了联系方式,开始了交往。他说部队在广州,但在北京驻有办事处,经常过来出差。部队上的事,她懂得不多,有些涉及保密,他也不愿多谈。他给她看过军官证,有钢印,和照片一模一样。

怎么看,王竟先都无可挑剔。人长得精神,也爱整洁,年龄和她相仿,身份也体面,父母都是教师,各方面条件都很符合她的要求。这算得上是她最为看重和投入的一段感情。每隔一两周,他们会见上一次。约会的地点大多在中关村附近。通常他带她去金逸影城看完电影,然后逛逛欧美汇和新中关,最后去吃麻辣小龙虾。每次见面,他都给她带点小礼品,口红、水晶饰品、陶瓷娃娃,偶尔一束花。并不贵,但很暖心。看上去,他是个懂得浪漫又体贴人的好男人。他也很会哄人,不顺心的时候,他三言两语就让她眉开眼笑。

她憧憬着未来和他去很多的地方,走很远的路,经历很多的事。多年后,依然相看两不厌,珍惜彼此。那段时间,两人的关系进速飞快,快得让她有些忐忑和犹豫。她跟他去酒店时,才第二次见面。吃完饭,他说胃有些不适,能不能照顾他。她心里觉得欠妥,还是跟他回了酒店。她内心期待他不会像别的男人那样。两人坐下来,聊会儿天,她准备起身离开时,她的期待落空了。他拉住了她的手。他的手很大,有劲,她差点被拽了个趔趄。和别的男人相比,他甚至更粗粝。她退却,说太快了,这样不妥。不快,我爱你。他将头埋在她胸前,吻她。她闻到一股男士古龙水的香味,暗忖军官也洒香水?其时身体已左右灵魂,她乱了方阵,慌乱中她想爬起来,被他一把按倒。她像被撕裂开来,痛感传遍全身。她有些恐惧、羞怒,直觉告诉她,他们走在一条不正确的道路上。

事后,他为刚才的冲动进行了道歉,目光又恢复以前的温和,像换了个人。她心里到底有些不快,毕竟这么快就发生关系,不是她愿意的。他们远没到那一步。她丢失了女人最后一块阵地。怎能如此草率就将自己交付出去呢?她讨厌裸体的自己,在还没成为他的妻子前,作为女人应有的含蓄和矜持,在他面前被剥得精光。他大概认为她也得到了快乐,道完歉后,负疚感很快从他脸上散尽了,连说了几个笑话,试图逗她开心。

从此每回见面,这样的情景都会重演一次。短暂的欢愉让她嗅到了一丝不安。她看不清眼前的男人到底想念她什么。他显然也察觉了,向她承诺,等他一年后服役期满,就转业结婚。回保定,或来北京,只要她愿意上哪儿,他便跟着上哪儿。你会等我吗?他望着她,目光清澈、真诚、笃定。你说呢!傻瓜。她笑了笑,突然有些忸怩起来。对于一年后的婚礼,她充满了期待。她希望穿上洁白的婚纱,拍一套海边的婚纱照。北戴河、青岛、三亚都可以。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用力捏了捏她的手,说等他有了假期就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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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朋,笔名郑小驴,小说家。1986年出生湖南隆回。著有小说集《1921年的童谣》《少儿不宜》《蚁王》《骑鹅的凛冬》等多部,长篇《西洲曲》《去洞庭的途中》。曾获《上海文学》佳作奖、湖南青年文学奖、毛泽东文学奖、紫金·人民文学之星短篇小说奖、《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中篇小说奖、南海文艺奖等多种奖项。部分作品翻译成英、日、捷克语。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创造性写作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