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近年来文学期刊的四大变化

来源:文艺报 | 韩潇  2019年05月06日09:03

文学作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承载着价值取向,担负着文化使命,因此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习近平总书记在《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的文艺创作中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文学创作中存在的低俗、庸俗、媚俗等问题与文学期刊的选择导向有分不开的关系。近年来,文学期刊的出版和发行呈现出了显著的变化,更加重视社会效益,在服务作家与服务读者中寻找平衡,期刊容量有所扩大,文学文化含量有所增强。

变化之一:社会公益导向显著增强

隶属于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小说月报》由于自身运营方式的原因,在20世纪90年代文学期刊繁荣时期未曾得到过政府资金的扶持,较早走向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新时期的《小说月报》在选稿时追求“贴近百姓生活,贴近广大读者”,提倡现实主义,在内容上偏重故事,刊登的作品记载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普通百姓生活的喜怒哀乐。这一方面为《小说月报》赢得了稳定的读者和市场,另一方面,也帮助《小说月报》深入参与到影视剧改编当中,其选载的许多作品都被改编成了当时热播的电影。但与此同时,《小说月报》的用稿趣味也就不可避免地被大众趣味和市场导向所牵引。黄发有的《〈小说月报〉与“选刊现象”》谈到,《小说月报》作为我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选刊之一,存在用稿趣味上的保守和审美选择上的偏狭,由于反复强调作品应该“贴近”现实,“使其提倡的现实主义变成了‘现时主义’”,许多作品都存在艺术形式粗糙、经验过时等问题。

近年来,《小说月报》公益性导向明显增强,趋利模式大有改观,对名家名作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选稿的兼容并包的特性也有了明显的突出。从用稿来源来看,几乎每年都有新刊进入《小说月报》的选稿视野。2015年,《小说月报》的来源期刊就比2014年增加了11种之多,新增加的期刊主要有综合性报纸杂志和地方文联主办的文学期刊,如绍兴市文联的《野草》、银川市文联的《黄河文学》、西宁市文联的《红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的《绿洲》等机关刊物,以及《光明日报》《财新周刊》《文艺风赏》《鲤•文艺青年》等报纸杂志,可见《小说月报》正有意识地关注着各地区、各领域的文学生态,力求向社会推介更多优秀的作品,更全面地呈现当下小说创作的全貌。从核心作家来看,近年来《小说月报》也大大降低了对名家大家的依赖,开始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文学新人、特别是在边缘期刊亮相的年轻作家身上,“70后”和“80后”作家几乎已经占据了《小说月报》的半壁江山,涌现出不少能彰显青年作家独特视角和叙述方式、体现现代青年立场和价值选择的优秀作品,引起了文坛的热议和关注。

变化之二:对读者、作家的“双重服务”

受到政治、经济、技术等外部场域的影响,当代文学期刊的编辑理念曾经发生多次转变。计划经济时期,文学期刊的生产方式以“作者—编者—读者”的模式建构。这种模式以作者为中心,文学期刊成为“作家成长的摇篮,文学出版选拔作品和人才的基地”,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作者与编者的审美倾向与艺术趣味。在市场经济语境下,文学期刊陷入了严峻的生存压力之中。大量纯文学期刊经济上濒临绝境,迫使文学期刊走上了市场化的道路。许多期刊开始意识到,读者拥有阅读的自主权可以很大程度上保障期刊的订阅量,与读者和作者之间的关系也由此发生转变,纷纷确立起以读者为中心的买方市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学生产的公益性导向使文学期刊的编辑理念再度转型,市场效益不再是文学期刊的首要考虑因素,许多文学期刊编辑开始意识到,单纯地以作者或读者某一方为中心,都会一定程度上使刊物陷入困境。当文学期刊只为作家服务时,广大读者被排斥在精英化的文学世界之外,文学成为了少数人的狂欢;而当文学期刊一味以读者的趣味作为编辑、写作的风向标时,纯文学的生存空间同样陷入了另一种狭隘,阉割了文学的创造性,造成了文学生态的失衡。要想繁荣新时代的文学生产,文学期刊必须要在作者和读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发行量、订阅量、改编率等量化指标,同时还要坚守文学的审美理想、保持文学的独立价值,营造良好的文学生态环境。

《小说月报》近年来不断尝试拓展自身边界,力求发现反映当下社会生活的优秀作家作品。除了文笔成熟的“80后”作家在《小说月报》中的亮相愈发频繁之外,2015年,《小说月报》开设了“开放叙事”专栏,意图为在文学叙事上具有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的作品开辟一方天地,“70后”“80后”“90后”作家成为该专栏的中坚。2017年,“开放叙事”专栏专门策划了“90后”作品小辑(2017年1期),转载了四位“90后”作家的作品:王棘的《驾鹤》、重木的《无人之地》、庞羽的《操场》和琪官的《谁能带我去东京?》,在选载这四篇作品的同时,还邀请新锐批评家进行评论。

和其他期刊相比,《北京文学》(精彩阅读)的“新人自荐”专栏从未把年龄、职业、代际作为评价一个作者是否可以被视为文学新秀的标准,而是将自身定位为“处女作专栏”,面向的是有一定文学创作经验,但从未在文学期刊中发表过小说作品的文学新人。刊登于《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16年第5期“新人自荐”专栏的短篇小说《雁侣》就是一个例子。小说作者董本祺生于1935年,已经坚持写作59年,但从未登上过任何期刊杂志。老人不懂得投稿,作品也很少有人关注,但编辑在博客上发现了这篇作品。《雁侣》并非什么趋时应景之作,情节也非常简单,就是讲人如何从雁身上学会相爱的故事,编辑发现了这篇作品的优秀之处,体现了《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在编辑理念上努力摒弃同质化、程式化的思路,体现出其不拘一格发现好稿的担当。“新人自荐”专栏开设的目的不仅是要培养和发现新人,更是要通过向社会推荐这些尚未受到文坛关注的优秀作品,形成良好的文学创作风气。

变化之三:期刊容量、文学含量“齐头并进”

近年来,许多期刊都在期刊容量上有所增加。《小说月报》2015年第一期起扩容升级,从每期120页增至每期136页,同时改进封面与版式设计,加大内文字号,优化细节制作,并陆续增加了“开放叙事”专栏等新栏目和专题策划。

从2017第4期起,北京文学月刊社旗下的《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和《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两本杂志扩容改版:篇幅均从原有的160页增加到208页,但每册仍维持15元的定价,杂志内文版面改为全彩。主编杨晓升说:“一直以来,《北京文学》来稿非常多,哪怕三审之后,确定留用的稿件有的还要排三年甚至五年才能发表。在北京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决定扩容。”庞大的来稿量是《北京文学》(精彩阅读)扩容的首要原因,而当下读者日益增长的审美和文化需求则决定了期刊的文学含量和办刊质量。杨晓升说:“扩容之后每期能够容纳两三个中篇、两三个短篇、六七篇散文等,还可以顺应当下读者的审美需求,不把文字装得那么满,尽量图文并茂,让美编去发挥,让传统的文学杂志更有‘颜值’,来参与市场竞争。”

以《北京文学》(精彩阅读)改版后新开设的两个作家专栏为例。“冯骥才专栏”分四期连载了冯骥才欧游归来的游记式文化随笔《欧洲读画记》,重读文艺复兴名作,兼容中西,朴素隽永,见解独特,显示了一位东方学者在全球化背景下对民族文化传承和文化振兴等问题的新鲜思考,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和人文价值。“王安忆专栏”分四期连载王安忆旅居美国期间的随笔《纽约四重奏》,涉及自然、政治、外交、文化、生活习惯和民俗风情等方方面面,以及与此相关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是作家思想和情感的一次集中展示。文化大家细腻的观察、独特的思考和开阔的人文视野,加之精美的全彩配图和版面设计,使读者可以跟随两位作家的笔墨自由地领略异国人文艺术精致,欣赏其笔下的画作与风光,真正走进作者笔下的艺术世界。这样的改版升级可以说不仅仅是作品容量的提升,更是期刊文学含量和办刊质量的提升,同时也给读者带来阅读感受的提升。

变化之四:稿酬提升,期刊既有面子又有里子

1999年,国家版权局针对文字作品的发表、出版和转载等问题制定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保障了著作权人获筹权的实现,为规范以出版方式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提供了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之相对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也随之变化,而我国规定的以出版方式使用文字作品的付酬标准却长期不变,导致了作者因其作品被使用而获得的报酬实际上在降低。2014年,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对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的标准和方式等问题重新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原创作品每千字80-300元的基本稿酬标准。

有了相关制度的保障,2017年,包括《人民文学》《收获》《上海文学》《诗刊》等在内的多家传统文学期刊稿酬大幅上涨。《十月》早在2013年就率先提升了稿费标准,从当时的每千字80-100元,涨到了每千字200-500元。《北京文学》(精彩阅读)从2017年第1期起,作品平均稿酬猛增到每千字千元,《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也保持了国家著作权新规定的转载作品每千字百元的稿酬标准。不同于《上海文学》《收获》《钟山》等期刊实行的优秀稿件或重头文章“千字千元”的标准,《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实行全面“千字千元”,每期重点稿件千字还高于1000元的稿酬标准,成为当前业内稿酬最高的文学期刊。

除了各家文学期刊努力提升稿酬之外,我国自1980年开始实行了38年未变的稿酬征税制度也有了新的变动。按照1980年起实行的稿费标准,稿费只要超过800元,就得缴纳14%的个人所得税,许多作家都曾发表过意见,认为尽管稿酬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起征点过低、税率过高,依然让他们觉得负担较重、职业荣誉感较低。许多业内作家学者指出应该对稿酬征税制度进行改革,提升稿酬个税起征点。在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稿酬所得在算入综合所得时享受八折优惠后,再享受七折优惠,相当于为稿酬所得打了六五折,征税制度的改革更加切实地保障了作家创作获酬的权利。

王秀涛在《文学传媒与当代文学生态》中说,“稿酬制度绝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它的合理与否是整个文学体制是否合理的体现,它牵扯着作为文学生产主体的作家的切身利益和生存环境。”提升稿酬是保障作家权益最根本的途径,也是营造良好文学创作环境,提高整体创作水平的有效之举,高稿费能让作家更从容地面对生活,将更多精力放在写作上,同时也会提高整体的创作水平。

此外,不同于长篇小说可以通过出版社发表,文学期刊是中短篇小说的主要刊发渠道,稿酬的提升可以有针对性地促进中短篇小说的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