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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2019年第4期|艾平:包·哈斯三回科右中旗(节选)

来源:《人民文学》2019年第4期 | 艾平  2019年04月01日08:30

阿妈说,在大兴安岭的东南面,科右中旗是咱们的老家。老家有一座白音花庙,白音花庙前有一个蒙古包,我是在那里把你姐姐留下的……这些话她说了大半辈子。直到有一天,她赶着马车去湖边拉水,河里的狗鱼太多了,一条条成了精,闻到马腿的气味就拥上来咬,马一毛,车上的水罐掉下来,砸在阿妈身上。昏迷了两天,她便睡在一片蓝蜻蜓的覆盖下,渐渐化作了泥土和小草。

在包·哈斯的心里,阿妈的话没有消失。每当他推开包门,看见大雪又给草原盖了一层棉被,就会想起阿妈的话;每当他到湖边饮马,听见新出壳的小蓑羽鹤喳喳叫,就会想起阿妈的话。春来的马驹、夏日的芍药、邻居女儿的喜宴、远方来的游客,草原的一切事物,都能让包·哈斯想起阿妈的这些话。他也一直想着回科右中旗老家看看,看看白音花庙在哪里,找找八十年前失散的姐姐。可是今年的春羔刚刚长大,又到了明年接羔的时候;今年的草垛刚刚矮下去,又到了明年给打草机加油的时候。大自然从不休息,牧民没有假期。

那是在包·哈斯七十岁生日的酒桌上,儿子说,您老人家有啥不放心的?如今羊有棚圈,牛有仓储草,打草有机器,儿马子(种公马)身上装着远程监控,暴风雪已经不是灾了,您出来讲价卖羊卖牛,又总是心太软,老赔钱。您啊,还是趁着腿脚好,赶紧退居二线,换个鞍子坐坐,到城里的沙发上休息休息,没事儿多上广场转转,吃点儿肯德基、饺子王啥的,学学广场舞也行,当个老年民族服装模特也挺好的,没准儿还能遇上个愿意给您熬茶煮肉的老美女呢。儿子嬉皮笑脸的话里透出了某些抗议的声调。包·哈斯想,儿子愿意留在草原上吃苦,就比那些腻腻歪歪地赖在城里,除了到歌厅里唱歌跳舞,就宅在家里打游戏的年轻人强。人就像草,一茬一茬总得老,草原却永远是年轻的,所以到了岁数要有自知之明,该撒手时就得撒手,也好让儿子早历练历练,让他知道当个好牧民没那么容易,不经过几场暴风雪,不闯过几场大旱不成。于是,他把牧场交给儿子照管,住进儿子在城里给他买的新楼房,过上了颐养天年的日子。

包·哈斯原本就是个不一般的牧民,他的不一般之处,就是凡事走心,好琢磨,遇事儿都要琢磨透。想当年,大马拉沁(牧马人)包·哈斯的名字,就像天上的彩霞一样,让草原上的人们仰望。

他年轻的时候,放过一千匹的大马群,当年呼伦贝尔的巴尔虎草原上,所有套马用的杆子马,都是他驯养的,所有拿头名的赛马,都是他调教出来的。草原上多难的事儿,只要经过他的手,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一群从蒙古国过来的牛,刚刚进入嘎查(村)草场,他就大喊大叫起来,别人以为他喝多了呢,其实他是凭经验发现了疫情。他说,你看这些牛,走路斜着身子打战,眼睛发红,嘴上的哈喇子成了白沫子,不是口蹄疫是什么?一场大疫情就这样被他拦截在边境线之外了。生产队派他到额尔古纳买小马驹,他拿着短套马杆进了马群,把人家俄罗斯族老马倌儿气疯了。为啥呢?原来他眼睛看到的不是跟前肉乎乎的小马驹,而是三年之后的马架子。哪匹马未来能长成啥样,他从小就能看大,一股脑儿打包收走。额尔古纳的俄罗斯族老马倌儿,也是个实诚人,只要是包·哈斯老哥哥挑剩下的马,他就降价,即使是那些看上去挺漂亮的马驹,他也不会卖高价,因为他知道,好马都被包·哈斯挑走了。所以每当包·哈斯一来,没等下马,他就用俄语喊:“聂杜,聂杜……”意思是“没有了,没有了,不卖给你”。可到最后,他不仅让包·哈斯牵走了最好的马,还得搭上一木罐俄罗斯伏特加。

包·哈斯虽然嘴上说着老了老了,其实心里明镜似的,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老,离变成一匹整天站在阳光里打盹儿的老马,还差十万八千里呢。自己虽然已经不是那个所向披靡的牧马人了,但是只要站在草原上,往东南西北看看,撸一把嫩草籽放嘴里嚼嚼,摘一朵野花在鼻子下嗅嗅,他照样能告诉人们,今年的雨多不多、什么时候开始打草合适、应该在哪里选择过冬的牧场。只要把套马杆子放在草上,耳朵贴着套马杆子,听几分钟,他便会站起身来告诉人们——敖日格勒,有汽车向你的包开来了;小巴特尔,你们家的马群跑得太远了,十多天没照管了吧,要去看一看……包·哈斯认为,年龄并不是什么令人伤心的东西,年龄是什么呢?就是从容不迫。当内心不慌不乱的时候,牧人的直觉就会灵敏,就会在天地人之间沟通。他之所以下狠心离开草原,也并不是仅仅因为儿子那几句不知轻重的话。

那是初冬的某一天,百草金黄,雪花飘飘,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白天就休息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一会儿一响了——已经没有人向他求助了。而以往,这个季节是他最忙的时候,人们纷纷打电话或者开着车赶来,问询过冬的牛羊怎样安置,马群是不是要换块草场,会不会有狼群出来掏羊圈……他走出蒙古包,登上草垛,四面一看,草原上来了好几辆长厢卡车,家家户户正忙着赶羊上车。原来是要把羊群运到暖和的黑龙江农村,吃地里的玉米秸过冬,避开呼伦贝尔严寒的冬天。这就意味着,传统的游牧已然不再,载运羊群的大卡车轮子一转,老祖宗百代千年留下的游牧经验,便荡然无存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没有啥大用处了。他的脚在草垛上一打滑,人倒在了草垛上。他的脸对着空空的天,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摘下来的空手套,那么松懈、那么残旧,甚至都不如一个塑料袋结实,要是有一场湿雪,就会融解在草堆里。就在那一刻,他决定了放弃。

离开草原进城的那天,他早早起了床,往昨天喝剩的奶茶里加了一杯奶,煮开了,喝完。他没有到儿子的蒙古包去告别,孩子们已经养成了晚起的习惯,反正羊群早已运到黑龙江雇人放了,其他的活儿也用不着早上干,还不如让年轻人多睡一会儿。包·哈斯径直到马群里,摸摸他的蒙古种小母马的肚子,还好,这马吃夜草吃到八分饱,恰到好处。要是吃得太饱,包·哈斯是不会让它奔跑的。在他的心里马和人一样,吃得太饱,摔跤赢不了。接着他给这匹小母马鞴上鞍子,一个纵身上马,如顺水行船,稳中见快,往长途汽车站奔去。

包·哈斯边走边看,发现草原上的风还真是比天上的大[鵟] [鸟]来得快,一不留神,漫山遍野都是个体旅游点了,家家户户的拴马桩上都出现了供人游乐的漂亮大洋马。

半个小时不到,小母马把包·哈斯送到了国道边上的长途汽车站。他伸手一摸,小母马出汗不少,便脱下自己的呢子大氅,盖住了小母马的身子,牵着马在路边站着,让马消了汗,才撒开手。小母马却不走,围着主人半蹲下绕圈,让主人上马。真是好样儿的蒙古种,基因里就有草原上的规矩!包·哈斯用脸轻轻贴了小母马的额头,一拍马臀,小母马懂事人儿似的,转过身,返回去了。他上了大巴车,还没有坐稳,就急匆匆地给儿子发了个语音微信:单独拴着小母马,让它远离马群,尤其远离那几匹带阿拉伯血、英血的儿马子,要让它们给配了,可是要命的事儿。他想,也不知道谁开的头,竟然管蒙古马叫什么“本地笨马”,真叫人来气。小母马是包·哈斯绝无仅有的宝贝,他万分珍惜。

在草原上呼风唤雨的牧马人,就这样陷入了无忧无虑却空空荡荡的生活。他当然不喜欢这种感觉,每一天过得都没有内容、没有质量,简直就是轻飘飘的。你看吧,早上睡觉起来,喝茶吃饭,看电视;中午喝茶吃饭,看电视;晚上还要喝茶吃饭,看电视,睡觉。太没意思了。刚进城时,他每天找个借口,给儿子打电话,有时问天气怎么样,有时问羊毛剪完没有,每次必须问的是他那匹蒙古马怎么样。那是一匹纯种蒙古小母马,是他好不容易托人从中蒙口岸买回来的,他要给它找一匹蒙古种的儿马子做配偶,让它们生儿育女,把蒙古马的基因找回来。关于草原上的马,他一直觉得是个问题,现在家家经营牧户旅游,为了吸引游客的眼球,全都买纯血或者半血的国外种马进行繁殖,弄得到处都是二串子马。而古老的蒙古马,却越发难找难寻,蒙古马的优质体能和光荣历史,眼看就要被忘记了。包·哈斯想,现在的人们干什么都喜欢玩花架子,傻乎乎地模仿网上和电视上的事儿。游客到草原,看见那些阿拉伯半血马个头高,毛亮,体形细溜,一个劲儿叫好,可是你让那马跑一百里试试?可以跑,停下来就摔倒,喝口冷水就炸肺,放到冰天雪地冻一夜就完蛋。要说在草原上生产生活,还得靠咱们矮个子的蒙古马,皮实扛造,健壮得一天能跑个三四百里,零下四十度的严寒,放到草原上,不用特别料理,十天半个月去看看就行了。包·哈斯老早就说了,我的中国梦,就是草原梦,我的草原梦,就是为草原留住蒙古马的基因。

后来,由于儿子接电话的时候总是显得很忙,他便觉得自己有点儿无趣,不再主动打电话。等着儿子来电话时,借机问一下他的蒙古小母马怎么样,聊以安慰。好在儿子毕竟是牧马人的儿子,一说起蒙古马也是分外爱惜,把他的蒙古小母马喂养得壮壮实实。

包·哈斯这人不固执,对任何新鲜事不抵触,不懂的东西就认真学。他进城半年,对城市生活的了解,绝对高于广场舞大妈,他使用手机的水平,不亚于退休干部。只要他愿意,指头一动,手机上五颜六色的光芒一闪,这个作为旗政府所在地的草原小城镇,马上和呼和浩特、北京没有什么两样了,吃的喝的用的,会像春天的小马驹一样,打一个滚儿就到了他跟前。然而这个日益繁华的小城市,总是让他觉得缺点儿什么东西。缺什么呢?缺的就是宁静。这里整日都是闹闹腾腾的,没有草原上那种叫人心安的宁静。草原上多好啊——天地宽到无边,他仰躺在柔软的草场上等待着,星星像雨点一样,眼看就要掉下来了,就要滴落到自己的眼睛里了……静极了,静就变成了声音,那是一种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声音,那是只有牧马人包·哈斯才能辨识出来的声音。他知道那种巨大之中,有动物啮齿,有草儿呼吸,有露珠在一点点膨胀,然后一尘不染地落在花心里。

他挨个儿换着电视频道,卖货的不看,一堆娘娘围着一个皇上转的不看,涂红嘴唇烫头的小伙子不看,穿泳装唱歌的大姑娘不看……

窗外广场舞的喧嚣传进来,什么你是我的小苹果怎么爱你也不嫌多,什么盼到天黑后让你亲个够……他统统不喜欢,那都是啥歌词啊,急的,连个下马酒都没喝,就要把新娘子扔到毡子上……

他的心里老是响起年轻时的那些歌:“蓝蓝的天上,飘着白云,白云的下面,是洁白的羊群……”“跨上了骏马,离别了家乡,哪怕路途多遥远,啊呵依,为了寻找你呀,我走遍了茫茫草原。啊呵依,心爱的姑娘森吉德玛,为了你我穿过草原的风雪,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包·哈斯喜欢这样的歌,你听,多么优美、多么深沉,这才是蒙古哥哥的节奏,这才是蒙古男人的爱情。

住这么高的楼,离地那么远,他反而觉得自己是一只雪鸮落在了湖水里,原来的本事全都泡汤了,自己一天到晚能做点儿什么事呢?也就是熬奶茶和喝奶茶了。他不喜欢用奶茶粉冲出来的奶茶,他每天严格地按照阿妈留下的方法熬奶茶,似乎熬奶茶是唯一能证明他是个牧马人的仪式。他在文火上炒一碗粟米,慢慢地等着米的煳香味从锅里升起来,然后慢慢地从砖茶块上,一刀一刀地切下带着茶梗的老茶,掺进去,再慢慢往茶里注水,慢慢地把新鲜的牛奶兑进去,慢慢地等待开锅,最后,慢慢地嚼着奶干和肉干开始喝茶。一碗奶茶饮下,他觉得浑身的毛孔张开,所有的燥气,都变成了汗水涌出来。他就这样不徐不疾,慢条斯理地喝着奶茶,回忆着往事,把这辈子回味了一遍又一遍。

记得以前在草原上,早晨他要出去赶羊,中午他得出去找牛,到了晚上眼皮就沉,往往是没等第二碗奶茶下肚,头一歪就在梦里骑着马到云彩里了。自己这一辈子啊,赶着两千只羊的羊群闯过暴风雪,领着一千匹马的马群泅过乌尔逊河,却从来没坐下来把奶茶喝足喝透。

无事一身轻的包·哈斯知道了什么叫失眠。他每天晚上躺下,不到第二天凌晨不会入睡,睡到四点多钟又要醒来。于是,想起了三十年前的一件事——弥留之际的阿妈无力地抬起一只胳膊,伸出手指,指着蒙古包外面,想说什么,可她的气息已经断断续续,再也说不出话来了,而那无力的手指,还是强撑着指出去。

阿妈指的是什么呢?在她老人家即将回归大地的时刻,有什么放不下的心事呢?包·哈斯想,老人们向长生天说话的时候都是双手举过头顶,手心向上,而阿妈此刻手心向下,指着蒙古包外,是什么意思呢?阿妈是要保护好冰泡子吗?阿妈常说草原广阔,那是万物的家园,让黄羊子成群结队来喝水,让鸿雁坐窝,让蓑羽鹤跳舞,都是天经地义的事。阿妈是指着外面的草垛有话说吗?每一年的秋天,她都要说这样一句话,草籽落地了再打草,明年就有好日子……阿妈到底会惦记什么呢?她的孩子一个个都长大了,像春天的小马一样,到了冬季,已经会用蹄子刨雪觅食了……她生了三个孩子,抱养了四个孤儿,养育了成千上万的牛羊,救助过一只又一只濒死的小狍子小狐狸小鸬鹚,用蒙古袍孵化出数不清的鸿雁银鸥赤麻鸭。她抚慰过受伤的生命,她温暖过苦难的灵魂,她是一个终日劳作的女人,她是草原万物的母亲。阿妈的一辈子,每一年都是一片饱满的绿叶,满含着她的汗水和泪水,一点点丰盈,一片片地飘走。如今阿妈的身后功德圆满,她老人家注定安详,像永不冻结的泉水一样留在草原的血脉里。思念阿妈的包·哈斯常常这样想,渐渐把自己的心结放下了。

他没想到,自以为三十年来已经想明白的问题,最近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日夜挥之不去。经过苦思冥想,终于,有了顿悟。

包·哈斯的心咯噔一跳,身子从床上弹起来。他匆匆喝了一碗奶茶,从衣柜里取出蒙古袍,穿戴好。他的蒙古袍是深蓝色的,配着橘红色的绸子腰带,黑色的牛皮马靴。接着,他将一把老式蒙古刀垂挂在腰间。那蒙古刀是阿爸留下的旧物,象牙柄上镶嵌着红珊瑚,银套托闪闪发光。包·哈斯魁梧的身材,古铜色的脸膛,一双透出冰凌般光泽的眼睛,配上这一身服饰,真帅。瞬间,那个懒散随意的老头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雄健的蒙古牧马人。

早春时节,呼伦贝尔草原的天气并未转暖,他当然知道羽绒服又轻又软又保暖,是最适合的衣服。但他认为,不穿蒙古袍走在草原上,可不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儿,只有蒙古袍才能穿出一个牧民的精神风貌。包·哈斯来不及多想,直奔长途汽车站。候车的时候,拨通了儿子的电话。

“儿子,我要上车了,往回走呢……问你个事儿,你扎旅游接待包的时候,没把那个老勒勒车箱子给我扔掉吧?”

“回皇上话,微臣不敢啊,您老人家有旨,老祖宗的东西我一个手指头都不敢动,全在那个老包里放着呢。您回来下一道圣旨允了,我把那个老箱子往接待用的新蒙古包一放,那咱们的家庭旅游事业必将迎来一个跨越式大发展啊,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儿子电视剧看多了,有点儿油嘴滑舌的。

包·哈斯来气了:“我说,你是牧马人的儿子,不是游客的儿子,你给我说蒙古话。”

儿子赶紧改回了蒙古话,他说正想和阿爸商量呢,那个老勒勒车的车箱子,被游客看到了,他们喜欢上面的桦树皮烫画,也喜欢柳条编织出来的花纹,说这是不可重复的传统技艺,现代人整不出来,一个劲儿地拍照。

包·哈斯回到草原深处自己家的牧场,看到那个陈年的勒勒车箱子,果然被儿子擦得锃亮,放置在自己住过的老蒙古包里,一动未动。当年的铁锁头还是原样锁着,经过多年,已经快要锈死了。

儿子看着父亲,试探着说:“游客让咱们报个价,要多少钱给多少钱。我直接就告诉他们了,那得我阿爸发话……”

包·哈斯不理儿子,在锁眼处上了一滴牛骨髓油,用火烤了半天,拿钥匙捅了捅,沉重的铁锁头开了。

阿妈的勒勒车箱子里是她去世前放进去的物品,她去世后,她的遗物都由包·哈斯的老伴儿山丹收着,如今山丹都去世三年了,这些东西没有人动过。箱子上层是几块叠得整整齐齐的呢料,每块都带着那个年代的特征,粗纺,厚实,纯毛,是做冬季蒙古袍的料子。箱子里还放着一双黑色的女式皮靴,靴子靿上绣着漂亮的花样,显然是阿妈亲手做的。阿妈的绣花手艺,在草原上很出名,虽然“破四旧”以后,人们不敢公开穿封资修的绣花蒙古袍了,但是牧民家有女儿出嫁,他们还是会带着黄油和面包,悄悄来求阿妈给新娘子绣手套和荷包。虽然绣品一般都是小图案、小花型,但因为是阿妈的手工,那些新娘子往往引以为荣耀,藏在蒙古袍的大襟里面带到婆家,一辈子都舍不得用,一直传给她们的女儿。

当包·哈斯翻到箱子底时,找到了阿妈的“瓦登”。“瓦登”汉语的意思就是包袱,一块四方形状的厚布,里面包着科尔沁蒙古女人一辈子最体己最珍贵的东西。包·哈斯洗净了手,擦干净脸上的汗水,整理了衣扣胸襟,两只手手心向上举过头顶,嘴里念叨着:“阿妈呀,翻动您东西的不是儿子,是草原上的风。打开您的瓦登不为别的,是为了完成您老人家三十年前留下的嘱托。”

阿妈的瓦登打开了。阿妈的故事都在她的瓦登里。一个蓝色缎面的烟荷包,一面绣着一对鸳鸯,另一面绣着一枝两朵萨日朗花,一朵盛放、一朵半开,花瓣微颤,枝叶轻曳,一副栩栩如生的样子,如果把这枝花往草丛里一放,那就是草原上自然天成的花。包·哈斯记得这是阿爸经常戴在身上的。烟荷包里面装着鼻烟壶,有客人远道来,阿爸就掏出来给客人嗅一下,自己也要嗅一下客人的鼻烟,这是蒙古人古老的会客礼仪。这荷包应该是阿妈结婚时送给阿爸的,阿爸走得早,这个烟荷包就成了阿妈一辈子的纪念物。

箱子里还有一沓毛头纸剪的鞋靴样子,看上去用过多次了。那时候牧区人都自己做鞋靴,阿妈做的靴子,有白茬牛皮的,有牛犊皮反毛的,也有毡疙瘩包皮的,又结实又暖和。箱子里还有一把牛骨做的纺锤,已经使用得有了包浆,像是上了釉色。包·哈斯想起了自己少年时,在那些静静的草原之夜,阿妈就是拿着这把纺锤,点着一盏牛油灯纺线,天亮了,包·哈斯醒来,看见一柳条筐的羊毛变成了一个大线球,阿妈却早已出去挤牛奶了。在阿妈的瓦登面前,包·哈斯回到了那遥远的岁月,他感觉阿妈的气息把自己包裹起来,仿佛有一双温热的手在抚慰着自己,就像当年晚上放羊回来,阿妈在一缕炊烟的下面,轻轻呼唤他的乳名,把他一双冻僵的脚,放在自己的蒙古袍里暖着。

箱子已经见底,包·哈斯要找的东西还没有出现。他抖搂开每一块呢料,掏干净烟荷包里面最后一点儿尘屑,甚至把箱子翻过来清空,他要找的那个东西还是没有找到。于是,他再一次正襟站好,双手手心向上:“天地在,阿妈在,当您的儿子没有了父母,没有了兄弟姐妹,没有了妻子的时候,阿妈啊,让您孤独的儿子到远方去寻找他的姐姐吧……”

冥冥中,包·哈斯捧起了那双漂亮的黑皮女靴,这不是那种笨实粗糙的马靴,也不是那种女孩子过年穿的软靴子,但是靴靿上绣着漂亮的萨日朗花,圆头,靴子的前部整体向上翘起,穿着它在草原上走路,不会把草原踩出坑。包·哈斯此时没有细想靴子的事儿,他顺势把手伸进了一只靴子的靴筒,结果就抓到了一个砖红色大绒小口袋。口袋里凸显出一个硬块,取出一看,黑褐色,半寸大小,干而硬,像一截风干了的松枝,这是包·哈斯姐姐敖道呼出生时剪下的脐带。

包·哈斯把这个小口袋揣在胸襟里,决定即刻回老家科右中旗寻找姐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