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周岚:让历史文化名城散发新魅力

来源:人民政协报 | 周岚  2019年03月08日09:04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岚

提案背景

自1982年国家建立名城保护制度以来的30多年,是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以江苏为例,从1982年到2017年,仅城镇人口的增量就超过4560万,是澳大利亚全国总人口的2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要求,现今名城保护工作还须加大力度。

■建议

要确立名城“保护优先”的发展导向和评价体系。绝大多数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区域发展的中心,怎么保护首要问题是发展导向问题。以苏州市为例,2012年苏州市按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试点要求,将原来古城三个行政区合并为一个姑苏区,市委、市政府对姑苏区的考核主要是名城保护和民生改善,对GDP增幅不做要求,而且从财政上反哺。正是由于苏州市多年保护优先的鲜明导向和政策,比较好地处理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形成了古城和新区各得其所、各美其美的空间格局。

建立健全历史城区的有机更新和民生改善机制。国家设立名城保护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历史城区老房子修缮和基础设施更新,以各级政府财政共同投入,引导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保护更新。

建议积极鼓励各地探索历史遗存的活化利用多元路径。国家按照历史保护原真性的要求和历史信息可识别的原则,分类确定不同历史资源的负面清单,同时相应鼓励负面清单之外的活化利用、活力复兴和特色彰显的地方多元实践。

同步保护物质文化遗存和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原汁原味保护好名城名镇,很重要的是要有掌握地方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人和专业工匠。目前不少地方历史建筑修缮项目存在“施工人员农民化、施工工艺一样化”的问题。建议国家建立“传统建筑营造匠师”制度,提高技艺传承人和专业工匠的职业美誉度和社会认同度,同时研究制定合理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修复的工程计量定额标准,提高定额标准,并将“传统建筑营造匠师领衔+专业工匠实施”(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作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刚性要求。

(杨朝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