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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创作之我见

来源:文艺报 | 邹士方  2019年01月18日09:35

小息 邹士方 作 娄师白 题

戏曲人物 邹士方 作 丁聪 题

梦山图 邹士方 作 李燕 题

高层次的艺术作品应该具有不可重复的唯一性,无论是艺术家本人还是他人均不能完全复制、摹仿,因为件与件之间均有不同。中国书画中的草书和写意画为产生高层次的艺术作品提供了可能性,但不是任何人的草书和写意画都达到高层次的艺术标准。水墨的冲撞和颜色的渲染,在生宣纸上留下的痕迹是那么奇幻无比,气象万千。高层次的艺术作品还有一个特质,就是它的即兴性,或曰灵感迸发性。它应该是长期积累、偶然得之,厚积薄发、挥洒自如,而不是程式化、工艺化的刻意制作。我的创作寻求的就是这样一种高层次的艺术作品。不知现在达到了几分?那是要由大家去评判的。

中国画的精髓在于它的意境,在于它的写意精神。这体现在“道、舞、空白”,体现在“气韵生动”,体现在“节奏化和音乐化的时空合一体”,体现在“飞动之美”,体现在“似与不似之间”,体现在“似离似合”,体现在“化景物为情思”,体现在“笔墨的趣味性”。如果一幅作品让观者体悟不到上述的任何一点,那一定是失败的。

问题的关键不是题材,不在于画什么,而在于怎么画。铁马金戈、惊天动地,可以不朽;花鸟虫鱼、苍山秀水,也可以不朽。

美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冲击力、穿透力、诱惑力、扩张力、渗透力,给人们一种独特的情感体验。艺术美也应该如此,直达人内心深处最坚硬或最柔软的部分,使人产生一种不能自已的战栗。

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是“熟悉的陌生人”,中国画作品中的人物、山水、花鸟虫鱼等,给观者的感受也应该是“熟悉”而又“陌生”的。“熟悉”就是“似”,“陌生”就是“不似”。这是“似与不似”的辩证法。唯懂此道,且分寸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能深入堂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