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十月》2018年第6期|叶兆言:桃花扇底看前朝

来源:《十月》2018年第6期 | 叶兆言  2018年12月25日09:39

叶兆言,1957年出生,南京人。1974年高中毕业,进工厂当过四年钳工。1978年考入南京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80年代初期开始文学创作,主要作品有八卷本《叶兆言中篇小说系列》,三卷本《叶兆言短篇小说编年》,长篇小说《一九三七年的爱情》《花煞》《别人的爱情》《没有玻璃的花房》《我们的心多么顽固》《驰向黑夜的女人》,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叶兆言绝妙小品文》《叶兆言散文》《杂花生树》《陈年旧事》等。

1 桃花扇底看前朝

明朝初期的南京,明太祖朱元璋在这定都开国,当了三十一年皇帝,他儿子明成祖永乐大帝继往开来,又接着干十八年。应天府因此成为户籍人口最多的城市,根据文献记载,朱元璋初入南京,人口只有九万五千人。到洪武四年,精确统计应天府户口,全城“军民官吏人户凡二万七千一百五十九”。

过去更在乎的是户口,是看有多少户人家,通常是按户口收人头税,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以人口为统计单位。按照专家的推算,洪武四年,南京城中各色人等,已接近三十九万人,在当时,可以算是一个很说得过去的大城市。然而朱元璋还不是很满意,他老人家苦孩子出生,好不容易当了皇帝,一心要成为中华历史上最大的土豪。

对于城市管理,朱元璋喜欢大换血,喜欢玩人口大挪移。喜欢换来换去,这种近乎极端的做法,完全是凭着自己的个人意志,给南京原住民带来灭顶之灾,留下了一道道难以磨灭的创伤,让南京在短时期内,成为一个全新的移民城市。万历年间的南京人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便写道:

高皇帝定鼎金陵,驱旧民置云南,乃于洪武十三等年,起取苏、浙等处上户四万五千余家,填实京师,壮丁发各监局充匠,余为编户,置都城之内外,名曰“坊厢”。

明朝人眼里的“苏、浙”是苏州和杭州的意思,当时还没有江苏这个词,江苏省还没有诞生,坊厢的具体解释就是,安置在城里的居民为坊,弄到城郭之外去住的是厢。中国古代城市区划,城中曰坊,近城曰厢,随着城市扩大,“坊厢”又往往可以泛指市街。当时大规模人口“填实京师”,据《上元县志》记载有两次,一是洪武十三年,徙五千三百户富民于京师,一是洪武二十八年,移直隶苏州等十七府及浙江等六布政司小民进京。在朱元璋的进京指标中,既有全国的富人,也有穷人,即所谓为富人配套服务的低端人囗。

到洪武末年,南京人口大约是七十万人,无可争议地成为全国排名第一的大都市,不折不扣的首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因为有太多移民,这时候的南京话已不纯粹,不纯粹就变成了国语,就是通行的普通话。永乐大帝迁都后,南京人口立刻走入低谷,将近一半的人去了北京,当官的走了,工匠们走了,许多从事三产的服务人员,也浩浩荡荡地跟着走了。

当然,说当官的都走了并不完全准确,南京仍然还有一个很大的官场。物无两大,权以一尊,虽然南吏部不与铨选,南礼部不知贡举,南户部无敛散之实,南兵部无调遣之行,可是南都的六大部名义还在,级别仍然。毕竟此次迁都与以往南京历史上的亡国不一样,应天府不再是首都,仍然还是留都,大明王朝的太祖坟在这,祖宗在这。江南经济地位已无可动摇,这里的财政收入是中央政府的经济支柱,首都可以北迁,必须还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在这帮着看家护院,帮着收租子。

粗略地估算,永乐大帝迁都,南京人口急遽下降到三十万人,然后又慢慢增加,到明朝末年,应天府常住人口,至少有五十万人。总体而言,明朝时期的南京,生活水平相对还是好的,还是安定的,富庶的,社会风气呢,却有点越来越不像话,《客座赘语》对此就有记录:

正、嘉以前,南都风尚最为醇厚。荐绅以文章政事、行谊气节为常,求田问舍之事少,而营声利、畜伎乐者,百不一二见之。逢掖以呫哔帖括、授徒下帷为常,投贽干名之事少,而挟倡优、耽博弈、交关士大夫陈说是非者,百不一二见之。军民以营生务本、畏官长、守朴陋为常,后饰帝服之事少,而卖官鬻爵、服舍亡等、几与士大夫抗衡者,百不一二见之。妇女以深居不露面、治酒浆、工织纴为常,珠翠绮罗之事少,而拟饰倡妓、交结姏媪、出入施施无异男子者,百不一二见之。

再解释一下,正德和嘉靖之前,也就是1505年明武宗当皇帝前,南京民风还是十分醇厚。推荐人才,讲究以德服众,讲究真才实学,那时候的读书人很有些读书人样子。所谓“逢掖”,是古代读书人穿的服装,引申为读书人,“呫哔帖括”这词早已不用,前面两字是朗读,后面两字是经卷,抱着书死读的意思。渐渐开始不像话了,读书人再也不像读书人,老百姓呢,也越来越不像老百姓,越来越不循规蹈矩,越来越不靠谱。

仍然是以服饰为例,明朝初年穿衣服有严格规定,绝不允许乱来。正德和嘉靖之后,天高皇帝远,规矩不再是规矩,穿红戴绿,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头上帽子千奇百怪,脚上鞋子也是五花八门:

足之所履,昔惟云履、素履,无它异式。今则又有方头、短脸、球鞋、罗汉靸、僧鞋,其跟益务为浅薄,至拖曳而后成步,其色则红、紫、黄、绿,亡所不有。

必须交代清楚,这些五花八门的鞋,不是穿在女人的三寸金莲上,是蹬在大老爷们的脚上。因此在明朝的中后期,你若在南京大街上行走,看见一位男同志趿着一双大红绣花鞋,千万不要吃惊。

明朝初年,严格规定老百姓的服饰,庶民只能是“服浅色”,不得穿金戴银,首饰也不允许用金玉珠翠。到明朝中期,特别是到了晚明,经济发达了,老百姓日子好过了,国家律令开始置若罔闻,“巾服违制之禁,视若弁髦矣”。上上下下都不讲规矩,影响从来都是相互的,越是不允许,大家越是想试试。按照规矩,教坊司乐工,也就是在妓院打工的老少爷们,其地位卑鄙,只能戴青色卍字巾,系红绿褡禣,常服则绿头巾,所谓的绿帽子,以不同于士庶。然而在明朝后期却坏了规矩,已经“与朝臣无异,且亦衣练鹊如士夫”,“进贤冠束带,竟与百官无异”。

秦淮名妓的服饰,号称“时世妆”,竞相为世人所模仿。本来只能“戴明角冠,皂褙子”的贱民,突然引领时装潮流。“近时冶容,犹胜于妓,不能辨焉”,既然良家妇女不再“耻类娼妓”,结果便是“女装皆踵娼妓”,“奴隶争尚华丽”,大红礼服竟然可以作为“常服”,“担石之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婢女出使非大红里衣不华”。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早已非常普遍,封建的等级制度,朝廷制定的各种规矩,各种条条框框,说打乱就打乱了。

古代妇女抛头露面的机会不多,清规戒律对她们的约束,往往最不容易奏效,“男子僭于外,法可以禁止,妇女僭于内,禁有所不及,故移风易俗,于此尤难”。女人的事有时候比男人还难办,晚明时的很多南京妇女竟尚虚荣,在服饰上争奇斗妍,往往不顾经济实力。“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担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最后的结果便只能是“生计日蹙,生殖日枯”,“贸易之家,发迹未几,倾覆随之,指房屋以偿逋,挈妻孥而远遯者,比比是也”。

最过分的是南京某些尼姑,虽然遁身空门,却仍然心系红尘,“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淫秽之声,尤腥人耳”。看过《金瓶梅》的人常会怀疑,当年的社会风气怎么可以是那样,怎么可以,答案是当时确实就那样。还是拿读书人来说事,往好里说,是解放思想,打破了等级制度,已经有一点点资本主义萌芽。往不好里说,整个社会风气相当堕落,人心不古,读书人带了一个非常坏的头。

晚明时期的中国,发生了两种混乱,都是不可收拾,都是亡国之兆。在北方,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愈演愈烈,最后把崇祯皇帝活生生地给逼死了。在南方,则是社会风气的越来越不像话,越来越下流,“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虽逾制犯禁,不知忌也。”百毒俱发,势在必亡,而南都的繁华却更胜于以往。考察当时的南京,形象地说,就是娼盛和文盛。娼盛用不着过多解释,余怀《板桥杂记》描述当时的妓院,有一段文字非常精彩:

屋宇精洁,花木萧疏,迥非尘境。到门则铜环半启,珠箔低垂;升阶则猧儿吠客,鹦哥唤茶;登堂则假母肃迎,分宾抗礼;进轩则丫环毕妆,捧艳而出;坐久则水陆备至,丝肉竞陈;定情则目眺心挑,绸缪婉转。纨绔少年,绣肠才子,无不魂迷色阵,气尽雌风矣。

所谓文盛,并不是文章写得有多好,而是文化人闹得太欢,折腾起来没完没了。快到乡试之年,各地读书人都跑南京来准备高考,借着“文战”之名,想怎么风流,就怎么风流,能如何快活,便如何快活。“结驷连骑,选色征歌,转车子之喉,按阳阿之舞”。南都名妓的价格可不便宜,鸨儿爱钞姐儿爱俏,男人要有钱,还得有才,还得长得好看,否则人家根本就看不上。譬如当时的名妓王月,字微波,《板桥杂记》中说她“曲中上下三十年,决无其比也”,又说她面色“如建兰初开”,“如出水红菱”,能写一手漂亮的楷书,能画兰竹水仙,能唱吴歌。

关键是人家架子还大,“南京勋戚大老力致之,亦不能竟一席”。可是一旦她看中了谁,情况就完全不一样。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王月看中了明末“四公子”之一的方以智妹夫孙临,便与孙“拥致栖霞山下雪洞中,经月不出”。大姑娘可以倒贴,只图个快活,这位叫孙临的帅哥,与王月的结局始乱终弃,他后来娶了另一位名妓葛嫩娘为妾,葛并没有名列秦淮八艳,身份也远低于王月,因为不止一次出现在电影银幕上,后来名气甚至比王月还大。

至于《桃花扇》中的男主角侯方域,也是个既有钱又有才的帅哥,不仅名列“明末四公子”,而且排名还在方以智前面。他云游金陵,就住在桃叶渡,“日夜招故人善酒者,挟妓弹琵琶终饮,所治盘馔甚盛,所费不赀”。公子哥只会乱花钱,随身所带的银子很快用完了,便大大咧咧地赊账。因为赊账,引起口角发生冲突,于是酒后无德,竟然“急叱出挝杀之,投其尸秦淮水中”,其行为与流氓恶霸并无两样。那时候,“侯氏势方张,见者皆咋舌不敢问”,也就是大家都装着没看见。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南京闹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学生运动。正好是乡试之年,众多东林党的后人到南都参加科举。说起东林党,大家会想起魏忠贤,想起阉党,到崇祯年间,阉党已经失势。东林党人的继承者扬眉吐气,组成一个新的团体叫“复社”,一时间,凡是东林的后裔都依附复社,这个小团体风头很健,很能来事。这一年的南闱乡试,年轻的王谢子弟和东林孤儿,联翩入场,气焰虽然很盛,可惜战绩并不理想,明末四公子中的侯方域,陈贞慧,冒辟疆,纷纷落榜下第。

当时有个叫阮大铖的文化人,在南京也是大出风头。阮颇有才华,最初同样是个东林党,在《东林点将录》中绰号“没遮拦”,名列二十四位,比黑旋风李逵只差了两名。后来投靠了阉党,为士林所不齿。魏忠贤被清算,他也跟着身败名裂,两头都不讨好,便逃回老家隐居。偏偏家乡又来了农民军,不得不到南都避乱,在南京买房置地。阮大铖是个颇有心计的人,喜欢拉帮结派,与流寓于南都的安徽绅士结合,发起组织了一个“群社”,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上说:

大铖避居白门,既素好延揽,见四方多事,益谈兵,招纳游侠,希以边才起用。

所谓边才,是专指治理边疆的才能。阮大铖野心不小,与复社的年轻人相比,他应该属于文坛前辈。晚明时期,南京人特别爱看戏,那时候最红火的剧作家是阮大铖。大家一边欣赏他的戏,一边愤愤不平骂娘,骂阮大铖,骂他曾经附逆阉党。南京人的戏曲欣赏水平很高,政治正确的觉悟更高,当时阉党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落水狗,攻击阉党便成为一种时髦。因此一方面,阮大铖的戏在南京很叫座,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梨园弟子罢演《燕子笺》的一幕,这可是阮大铖最有名的代表作。

阮大铖的戏当时真的很火,不仅老百姓喜欢看,很多复社名人也忍不住一次次去观摩。大家觉得这样做很不好,怎么能够为这么一个逆贼捧场呢。于是便有了《留都防乱公揭》,也就是一张要驱逐阮大铖出南京的大字报。当时在这个大字报上签名的,有侯方域,有冒辟疆,还有黄宗羲,共计一百四十多名,都是有头有脸的文化名人。阮大铖立刻声名狼藉,灰头土脸,再也没办法在南京城混下去。

发生在南京的《留都防乱公揭》,成了孔尚任的《桃花扇》中一个重要情节。说起当时南京,没有一本书能比《桃花扇》更合适,更形象,更传神。当年真如戏,今日戏如真,《桃花扇》中大唱了正气歌,而侯方域与李香君的爱情故事,其实就是“借离合之情,写兴亡之感”:

《桃花扇》一剧,皆南朝新事,父老犹有存者。场上歌舞,局外指点,知三百年之基业,隳于何人?败于何事?消于何年?歇于何地?不独令观者感慨涕零,亦可惩创人心,为末世之一救矣。

南京人必须要感谢《桃花扇》,这本书虽然在北京完成,首演也在北京,描写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南京,说的也是地道南京故事。大家都知道清朝文字狱厉害,能出现《桃花扇》这样一本爱憎分明的书真是奇迹。桃花扇底看前朝,阮大铖的戏曲虽然曾在南京叫好叫座,还是很容易地便被大家唾弃和遗忘,毕竟政治正确最容易深入民心。在《桃花扇》中,阮大铖属于不折不扣的反派,是坏人,侯方域与李香君则是正面形象,是好人。复社同人都是正能量,与阮大铖一正一邪,黑白分明。

阮大铖在南京当过南明的兵部尚书,他这样劣迹斑斑的还能重用,也可以看出南明小朝廷的不堪。清军来了,阮又很快投降,非常无耻地带领清军攻打福建,心里一心惦记着想当满人的福建巡抚。他这样的汉奸败类,如此结局意料之中,让人不太能接受的是侯方域,这位《桃花扇》中的正人君子,曾经在南京大出风头的第一号男神,当年的学生领袖,最后也落水成了汉奸。

文学中的正面形象常常可以蒙人,南京人可能还不知道,与阮大铖相比,深得秦淮八艳之一李香君喜爱的侯方域,所作所为,并不比阮大铖好到哪里。他降清之后,曾为清军统帅张存仁出谋划策,献计掘开荆隆口黄河大堤,为清廷剿灭令其头疼的反清武装,坐稳中原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清史稿·张存仁传》便有记录:

六年八月,起授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直隶、山东、河南三行省,巡抚保定诸府,提督紫金诸关,兼领海防。盗发榆园,为大名诸县害。存仁闻归德侯方域才,贻书咨治盗策,方域具以对。存仁用其计,盗悉平。

中原许多地区一度曾因此变为无人区,死伤以百万计。大家或许都知道侯方域参加了清廷的科举,对于明遗民来说,这是很不光彩的一件事,因此,在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并没有应试科举这一幕,而是虚拟了他与李香君双双出家入道。后人在改编《桃花扇》时,增加了这个情节。很显然,并不是孔尚任不知道应试这事,显然是知道了不愿意写。然而助纣为虐,与清政府合作,为张存仁献计出点子,让张十分精准地扒开黄河大堤,孔尚任肯定不知道,如果他知道,大约也就不会再写《桃花扇》了。

青楼皆为义气妓,英雄尽是屠狗辈,这件事,在南京的李香君肯定也不知道。秦淮八艳的意义,就是她们都懂得人生的“大义”。李香君要是知道了,一定会为自己当初爱上这样一个男人痛悔不已,肚肠子都会悔青。

2 杀了金圣叹

自古以来,南京人一向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杀人。清军兵不血刃进入了南京,这个城市看似风平浪静,没有什么特别波澜,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说起来是亡国,大明朝这一次是真的没了,南明小朝廷在南京闹腾没几天,终于完蛋。一转眼,又是十多年过去,一般老百姓心目中,早已没什么改朝换代意识。老百姓永远老百姓,满人要说了算,就让满人说了算。让大家剃头,留发不留头,南京人一开始都觉得挺别扭,这事非同小可,“盖此身发,四大五常,恭惟鞠养,岂敢毁伤”,也曾想抵抗,最后剃了也就剃了。

1661年的秋天,金圣叹在南京三山街被杀了头。他好歹也算是位历史文化名人,评点《水浒》,评点《西厢记》,编《唐才子书》,基本上可以算是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了,不过当时看热闹的南京老百姓,未必真知道他是谁。事实上,与金圣叹一起被砍脑袋,还不是一个两个,是一大堆人:

至辰刻,狱卒于狱中取出罪人,反接,背插招旌,口塞栗木,挟走如飞。亲人观者稍近,则披甲者枪柄刀背乱打。俄尔炮声一震,一百二十一人皆毙死。披甲者乱驰,群官皆散。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而已。

这样的杀人看着有些轰轰烈烈,南京历史上屡遭屠杀,老百姓无数次经历了自己的被杀,能在街头热热闹闹看杀别人,这样的机会并不多,尤其是要杀那些有名望有来头的角色。一千多年前,曾有两位被捕获的皇帝,在南京街头被砍掉脑袋,他们是后秦的姚泓和南燕的慕容超。除了这个遥远的历史记忆,著名的砍头示众,还有朱雀桥边砍杀张丽华,倾国倾城佳人貌,原来红颜是祸水,张美人从胭脂井里与陈后主一起被拉上来,成了亡国的替罪羊。

满人逼着汉人剃发,剃了也就剃了,杀文人金圣叹也一样,杀了也就杀了。这是个非常严重的事件,金圣叹因为“哭庙案”被砍了脑袋,很少有人去认真计较这是为什么。很显然,案子并不简单,同案在南京三山街一起被批发砍头的多达十八人。关于金圣叹被杀,民间更多的只是看热闹,只是讲段子,是说他临死前怎么样,怎样表演,如何幽默,说了什么,捉弄了什么人。版本太多,都煞有介事,都很好玩,真假难辨:

斫头最是苦事,不意于无意中得之。

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民间议论金圣叹的被杀,向来以戏说为主,都是不靠谱的八卦传闻,禁不起推敲。譬如他临死前,曾告诉儿子,说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搁在嘴里咀嚼,有火腿味。又说毛豆放在锅里水煮,“啖之以醋,当有蟹味”。砍头不要紧,只要玩得爽,金圣叹留给民间的形象,才华横溢能文善诗,落拓不羁放浪形骸,仍然还是晚明名士风范。

事实真相当然不会这么简单,作家孙犁先生在“文革”前,买得一部商务印书馆辛亥革命那年排印的《痛史》,两函共二十册。这本书最初价格四元七角,孙犁购书时,经过多次转手,定价已涨到十五元,当时应该是很贵的一套古旧书。在《痛史》中,有本小册子叫《哭庙纪略》,孙犁读完,写了一个读书后记,对“哭庙案”的分析非常到位。

哭庙案来龙去脉并不复杂,顺治十八年,皇上驾崩,哀诏下达到苏州吴县,府衙设灵举哀痛哭三日。这时候,新任县令任维初,严刑催缴赋税,杖毙一人,又大举盗卖官米,中饱私囊。吴中百姓不堪其苦,以金圣叹为首的几个秀才,便把文庙大门打开,在庙里痛哭,义愤填膺地写了“揭帖”,公然要求驱逐县令。

“哭庙”是苏州一带的习俗,文化人经常玩的把戏,官府有什么不法之事或不当之举,士子们便聚集在文庙,作《卷堂文》向孔夫子哭诉,然后再召集民众,向更上一级官府申告。所谓“吴下士子,好持公论,见官府有贪残不法者,即集众倡言,为孚号扬庭之举,上台亦往往采纳其言”。“孚号”是现在已不用的古词,有两个意思,一是君王的号令或诏命,还有一个就是呼吁,这里应该是前一个解释。明万历四十四年,松江府的学子一齐发讨伐檄,飞章投揭,讨伐董其昌,儿童妇女竞传“若要柴米强,先杀董其昌”,到处张贴声讨的大字报和漫画,连娼妓嫖客的游船上也在辗转相传,结果董的住宅被抢被焚,连城外白龙潭的书园楼居也被焚毁。

人多势众的“哭庙”,往往能让官府不敢轻视,但是进入清朝后的这次哭庙,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因为已经改朝换代,老皇历撞上了坚硬的南墙。哭庙的目的是向上峰告状,要求罢免县令,而县令所作所为,恰恰又是上峰的意思,告县令就等于是告上峰,于是上峰十分恼火,在心里盘算了一番,便让手下写了一个很恶毒的奏折,向朝廷解释:

一、“看得兵饷之难完,皆由苏属之抗纳。”

二、秀才“厕身学宫,行同委巷。因哀诏哭临之日,正臣子哀痛几绝之时,乃千百成群,肆行无忌,震惊先帝之灵,罪大恶极”。

三、“县令虽微,乃系命官,敢于声言扛打,目中尚知有朝廷乎?”

四、“串凶党数千人,群集府学,鸣钟击鼓,其意欲何为哉!”

这个奏折真的很恶毒,结局便有了南京三山街杀人一幕,南京老百姓只知道看热闹,根本没意识到哭庙案已被官方定性为一场意识形态斗争。在明朝,特别是晚明,官方对文人通常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名士风度往往会得到追捧。大家似乎都忘了,如今已经是大清,是人家满清在当家做主,满清统治者不喜欢文化人没规矩。规矩从来都是人定的,不能说明朝没规矩,明朝只是有规矩而不执行。譬如同样是学规,明朝就有严格规定,在明太祖颁布的《禁例八条》卧碑中明确写道:

一切军民利病,工农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可进言。

清朝有同样规定:

军民一切利弊,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同样的照抄规定之外,满人郑重其事地加了一条: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与明朝当权者相比,清朝政府显然更害怕士子捣乱,无论哪朝哪代,官员都不会喜欢学生运动。满人做事,远比汉人认真,明人是不讲规矩,有法不依,清人讲规矩,定了法就要执行。文化人千万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杀个把文人,本来跟杀鸡一样,金圣叹有点小名气,有名气又怎么样,照样杀,杀了再说。杀金圣叹,江南的士子都觉得挺过分,这很让读书人寒心,然而说杀就杀,“血腥触鼻,身首异处”,还真把文化人给吓住了。

清廷知道汉人内心不满其统治,不狠狠收拾一下,不知道朝廷厉害。哭庙案是清廷给江南士子们看的一个脸色,所谓恩威并重宽猛相济,不给点厉害看看,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枪杆子里出政权,刀把子捏在别人手上,清兵以一种和平方式,进入了南京城,没怎么杀人,没怎么杀南京人,并不意味着人家就好说话,就傻,就讲道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血淋淋的教训都放在眼前。

1645年端午节过后的第十天,清军进入了南京城,也就是在同一年秋天,江南乡试便继续举行。对于中国南方的读书人来说,科考一刻都不曾被耽误。科举在,孔孟之道就在,孔孟之道在,中国就在。满人在降清的汉人帮助下,很会对症下药。继续举行乡试的举措非常重要,它足以磨灭明朝遗民的亡国伤痛。事实上,只要科举还在,读书人机会还在,江南的人心就可以保持稳定。

哭庙案收拾的是文人试图干政,清朝政府的意思很简单,读书人嘛,犯不着胡思乱想,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地读几本书,继续孔孟之道,学优登仕,摄职从政。用未来可以当官,可以荣华富贵做诱饵,把读书人像驱赶羊群一样,都撵到了科考这条逼仄的小道上。然而科场也有科场的邪门歪道,康熙皇帝第一次下江南,回銮之际驻跸南京,对江南的民风并不满意:

朕向闻江南财赋之地,今观民风土俗,通衢市镇似觉充盈,至于乡村之饶、民情之朴,不及北方 ,皆因粉饰奢华所致。

尽管给康熙爷看的都是光鲜一面,他还是一眼就看出了江南的真相。这地方有些富裕是真,说白了,所谓富裕,也不过是表面,无非财税缴得多,GDP高,老百姓看上去阔气,并不比北方人更有钱。“粉饰奢华”是前朝留下来的坏毛病,而且社会风气也不理想,大家竞相虚荣,“民情”不够质朴,“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读书人风气很坏,很恶劣,最具体的表现就是科场舞弊。

事实上,早在哭庙案之前,在南京的三山街砍杀金圣叹之前,清廷已借江南乡试科场案,收拾过一回江南的文化人。乡试每三年进行一次,江南乡试从1645年开始,这一年是乙酉年,十二年过后的丁酉年,以南京为考场的江南科场舞弊案事发,后果相当严重。本来作为明朝遗民,去参加清廷的乡试,在江南文人心目中,就已经是个羞于言说的伤痛,就已经掉了身价,毕竟这件事很不光彩。后人改编《桃花扇》,写到了侯方域失节,最具有代表性一幕,便是他竟然参加了清廷乡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南京人忘不了不久前的《留都防乱公谒》,当年那群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在满清的科考指挥棒下,怎么会突然那么没有骨气,突然就都丧失了民族自尊。身上安排新顶戴,胸中整顿旧文章,当时人的心目中,去参加满人的乡试属于失节,参加了还要作弊,作弊了又让人抓住把柄,实在是太狼狈不堪。丁酉科场案起于顺天,延至江南河南山东山西,许多考场均受到波及,这说明虽然已经到了清朝,考场的风气还和晚明一样。然而说起风气不正,也不是南京一处,最后予以惩处的力度,则是江南科场的舞弊案为最重,影响也最大最深远。

丁酉科江南乡试发榜,舆情大哗,落榜的士子多怒其不公,于是又开始哭文庙,辱考官,疑神疑鬼,物议沸腾。万般皆下品,唯有诗书高,清廷早知汉人有各种考场恶习,当时的国史侍讲方猷,弘文检讨钱开宗,被任命为江南乡试主考官,临去南京前,顺治皇帝曾当面告诫,让他们必须秉公行事。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问题,出了大问题,舞弊案被揭发出来,顺治很生气,龙颜大怒,立即下旨:

方猷等,经朕面谕,尚敢如此,殊属可恶。方猷、钱开宗并同考试官,俱着革职,并中式举人方章钺,刑部差员役速拿来京,严行详审。本内所参事情,及闱中一切弊窦,着郎廷佐速行严査明白,将人犯拿解刑部,方拱乾着明白回奏。

作为江南乡试的主考官方猷和钱开宗被正法,妻子和家产籍没入官。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的卢铸鼎外,全部处绞。被认定参与作弊的中式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以及妻子流徙宁古塔。审理此案的刑部官员,也因“谳狱疏忽”,分别受到处分。

江南乡试科场案要点,并不是谁在舞弊,而是借题发挥。与后来的哭庙案一样,它的重判和严判,只是代表着清廷要展示的威严。杀头也罢,籍没充军也罢,科场既然是猎取名利的最有效手段,其中流弊就不可能完全根除。中国人的恶习向来难改,明朝是这样,清朝后来也是这样,好坏不过五十步笑一百步。事实上,很快清廷对于此中奥妙,也开始渐渐睁眼闭眼,该抓的抓,该放的则放。

清代中叶以后,每到各省该放考官时,皇上会下谕旨,“某省着某某人去”,选一些自己喜欢的在京文官,叫他们去充任“学政”,去主持考试。被点到名的大臣要“陛辞谢恩”,当京官清苦,这是皇帝一种特殊恩典,故意叫他们去外地弄些“外快”。所以文官们都盼着这一任命,高高兴兴离京去,一路遇见风景名胜,又吟诗又作赋,等任务完成了,满载而归,还可以刻一本诗集。

丁酉江南科场案与哭庙案的共同点,都是突然放出大招,狠狠地杀了一下文化人的傲慢。为什么要杀一杀文化人的傲慢,因为当时的江南初定,安稳还只是表面现象,江南并没有真正驯服,反清情绪还在蔓延,抗清义士还在活动。南京人不太会去想金圣叹该不该杀,皇上肯定是金口玉言,他说要杀,必死无疑,老百姓很少会有这样那样的觉悟,在他们心目中,只能选择盲从,朝廷永远是对的,被杀的人永远是应该被杀。

南京人也不太会去进一步琢磨,在他们城市中进行的丁酉江南乡试,究竟有没有舞弊。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反正考官已斩首,不舞弊又怎么会杀头呢。那些金榜题名的举子,大多已经返乡,也统统抓起来。“师生牵连就逮,或就立械,或就数千里外锒铛提锁”。逮捕入狱,再押到北京,举行当廷复试,“每人以满兵一人夹之”,士子们怕交白卷,遭极刑,只好战战兢兢“尽心构艺”。

有必要解释一下,江南乡试科场案中的江南,并不是特指长江下游以南的江南地区。这个江南其实是明朝的南直隶,具体范围包括江苏和安徽两省,再加上后来从江苏分割出去的上海市。明亡于清,清朝就给南直隶改了名字,改为江南省,事实上,江南省的大块面积,并不在长江之南,苏南皖南之外,苏中苏北淮南淮北,都属于江南省。最后为什么不选择在南京复试,倒不是说怕在这里再次舞弊,而是这么大张声势地拉到北京,动静和影响都可以放大许多,能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当时的江南省中,有两个地方专出文化人才,一是江苏苏州,一是安徽桐城。乡试科场中被认定舞弊的方拱乾和方章钺父子,北京参加复试时被认定不及格的吴兆骞,就分别来自这两个地方。前者是安徽桐城人,后者是苏州吴江人,他们都很有才华。以他们的锦绣文章,中举很正常,没中举才是怪事,然而腹有诗书也没用,没地方去说理,说你舞弊就舞弊,统统流放宁古塔。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方章钺与考官方猷都姓方,都姓方便是一家人,便有嫌疑,其实这个方,一个在浙江,一个在安徽,从未同宗。吴兆骞成名很早,“松林吴兆骞,才若去锦翔”,当时“诸前辈巨公,恨不识吴生”。因为少年得志,难免恃才傲物,吴兆骞曾对当时极有文名的汪琬说:“江东无我,卿当独步”。就是这么一个名士,在北京复试时,都到了那个节骨眼上,还要玩名士气,竟然当堂缴了白卷,理由是让他这样的大才子补考,怀疑他会作弊,实在是污辱他的人格,是可忍,孰不可忍。

结果当然非常可悲,与金圣叹相比,方章钺和吴兆骞没被砍去脑袋,只是流放宁古塔,已属非常幸运。对于清廷来说,用意很简单,就是要收拾收拾心高气傲的江南文人,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清初的哭庙案,科场案,以及后来更加令人惊悚的文字狱,基本上都是这个路数,就是要严厉惩治,惩前毖后,要把南方士子收拾得服服帖帖。跟明朝相比,跟晚明的自由开放相比,江南文人的名士气从此大大收敛,清朝皇帝眼里的“粉饰奢华”,也立刻大打折扣。

南京人开始像北方人一样,变得越来越“质朴”,越来越听话,越来越没有情调。换句话说,清朝时期的南京,再也不会有秦淮八艳,再也不会有《板桥杂记》,更不会有学生运动,唐伯虎点不了秋香,李香君也不会遇到貌似一身正气的侯公子。改朝换代就是改朝换代,改朝造成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换代让南京人变得不再像过去那样潇洒。明朝的南京是浪漫的,生机勃勃,活色生香,起码大多数时间是这样,清朝则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呆滞刻板,暮气沉沉。

清朝的南京变得不太可爱,变得老实本分,变得木讷无趣。清朝的南京,开始让人感到有一种别样的伤痛。

3 南京城里的柏林墙

南京人都习惯偷懒,不太会去想“南京”这两个字怎么来的,清军进入南京城,就仿佛历史简单重复,赶紧要做的一件事,先给南京这个城市改名换姓。于是在北京开会,满汉大臣召集到一起议论,拿主意说观点。大伙七嘴八舌,小心翼翼地揣摩圣上意思。其实这时候的顺治,还是个小皇帝,只有七八岁,根本不明白事,当家做主的是摄政王多尔衮。

很快,过了两个月,顺治二年的闰六月十八日,方案终于有了,清廷正式下令,将南京应天府改名为“江宁府”,原设的府尹改为知府。紧接着,多尔衮又给在前线督战的多铎下指示:

南京着改为江南省,应天府着改为江宁府,设知府不设府尹。掌印指挥、管屯指挥暂留,余指挥俱裁去。其卫所改为州县,俟天下大定,从容定夺。

好一个“俟天下大定,从容定夺”,胜利者的口气,说起话来就是不一样,就是牛。这指示有两层意思:其一,多尔衮说的南京,是指南直隶,也就是大南京的意思。这个大南京的范围,最初由明太祖朱元璋钦定,前面已经解释过,包含江苏安徽和上海,现在改名为江南省。其二,应天府才是地道的南京城,江宁也不算什么新名称,一千多年前,东吴亡国,南京就叫过“江宁”。当时是晋武帝南巡,慨叹“外江无事,宁静于此”,因此只是给南京恢复了这么个名字。

江宁这名字显然复古,出主意的肯定是汉人大臣,满人刚入关不久,哪会有这脑子。与元朝的蒙古人一样,满人根本不把南京这座城市可能会有的反叛放在心上。北方的汉人王朝特别忌讳南京的王气,因为所谓的金陵王气,很可能会让我们的国家处于分裂状态,因此隋朝统一中国,立刻毫不含糊地将南京这个城市给灭了,把六朝的痕迹烧得一干二净。满人跟蒙古人都是少数民族,他们知道广大的汉人地区,都可能生出一份反叛之心,在哪都差不多,都一样,犯不着要特别防范南京这一个城市。

满人很善于用兵,八旗铁骑指向哪,打到哪。自从入关以后,基本上逢战必胜。南京只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据点,在前期,它是进一步南下西征的中转站。天下大定之前,一方面,在级别上,南京的政治地位先要降下来,再也不允许称什么“京”,再也不是“留都”。对于发迹于东北的满人来说,北京才是他们不折不扣的南京。另一方面,改名江宁后的南京,仍然“为江南根本之地,绾毂十省”,仍然还是东南地区的政治中心和军事重镇,不可小觑。也就是说,清政府要凭借这个地方,控制南方。

满人在数量上是很少的,汉人可以不服气,不服气也没用,谁厉害谁狠,谁厉害谁就是精英,谁厉害谁就是狼。汉人只是羊群,清朝的天下事实上也是汉人帮着打下来,当时进入南京的清军,有很多都是投降的明军。大家都知道史可法没投降,英勇就义,然而大多数晚明的军事将领,都十分狼狈地投降了,都成为满人的爪牙。多铎给朝廷的奏报便称,先后投降的总兵有二十三人,监军有两人,副将有四十七人,骑兵和步兵二十三万八千人。

当兵的都投降了,老百姓还能怎么样,只能看热闹。南京的城市级别降低,降低就降低吧,这样的历史,过去也曾经历过。当时南京最大的汉官是洪承畴,洪是明朝重臣,降清以后,又得到了满人重用,官做得比在明朝时还大。洪承畴到南京来坐镇,主要是起到一个安抚作用,他是汉人,又是前朝的大官,有他在场面上支撑,南京人的亡国情绪会少许多。

要控制和管理南京这座城市,也不是什么难事。根据记载,当年在南京的清军,真正属于八旗军的数量,少得让人不敢相信。实际兵力仅仅为“左翼四旗满洲、蒙古二千名,弓匠五十六名,铁匠五十六名”。这个数字并不是想当然,还是有出处的,在《钦定大清会典则例》里有确切记录。

此外,维护南京安全的还有绿营兵力四千人,原来是明朝江南提督曹存性的部下,降清后被编入了绿营。这个比例很有意思,计算起来,绿营的人数比八旗军多了将近一倍,可是这些“南兵”基本上就是做做样子,完全没什么战斗力,管管南京城里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可以,指望他们缅怀旧主,能够揭竿而起,起义造反,根本不可行。

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反抗,起码在南京的外围,在东南沿海,反清复明的战斗还在进行,还在继续。南京人心里显然也还不服气,可是满人不跟你们讲道理,他们来到这个城市,作威作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最先开始感受到这份委屈,是生活在南京的贵族,在过去,这个城市属于他们,吃香喝辣为所欲为,偏偏人家满洲人是提着一把屠刀来管理南京,才不会把这个城市中的什么贵族和世家放在眼里。

一大批原明朝的勋贵高官,被削爵免职,被抄没家产。中山王徐达的后裔魏国公徐文爵,被除去封号。徐文爵有个弟弟徐青君更惨,被“籍没田产,遂无立锥”,最后不得不“与佣、丐为伍,乃为人代杖”。勋戚贵族如此,一般士绅的境况,显然会更糟糕。形胜当年百战收,子孙容易失神州,不亡国不知亡国恨,真亡了国,再抱恨也来不及了。可怜一片秦淮月,曾照降幡出石头,有点文化的文人,只能靠书写诗歌来言志抒怀。

1645年的5月,明朝的南京官员们出城投降,迎接清军。这个场面很戏剧性,清军大队人马开了过来,耀武扬威进城。清军和平进入了南京,立刻将城市的东北部划为八旗军营地,原来的老百姓呢,对不起,该去哪去哪,统统驱逐:

分通济门起,以大中桥北河为界,东为兵房,西为民舍,通济、洪武、朝阳、太平、神策、金川凡六门,居大清兵。

军令如山,没有任何商量余地。南京城立刻大乱,原来住在这里的南京原住民,不得不“日夜搬移,提男抱女,哀号满路”,众多居民不得不移家城西和城南,造成“西南民房一椽,日值一金”。官兵军爷免不了要趁乱抢劫,趁机捞一把,清军统帅多铎为严肃军纪,“斩兵抢物者八人”,效果如何,也只有天知道。老百姓都害怕兵荒马乱,都担心家破人亡,没想到这个灾难说来就来:

百姓俱狼狈走,稍迟则刀棍交下,立毙。什物悉为兵有,百姓止走空身而已。

南京城东北部,就这么眼睁睁地成了八旗军的地盘,满人反客为主,鹊巢于是鸠占。很快,到顺治六年,为确保满汉分居,互不干涉影响,干脆在南京城东部修筑“满城”,专供旗人居住。自南京城有史以来,这状况是第一次出现,竟然出现了“城中城”,在城市内部又加修了一道城墙。仿佛过生日切蛋糕,活生生地切了一刀,硬是生造出了一个满城,与旧城以一道高高的新城墙为界限:

起太平门,沿旧皇城墙基,至通济门止

不熟悉南京城市格局的读者,对这道区分满汉的古代柏林墙,不会有什么感觉,也绕不太明白。清朝当局曾先后两次修建南京城中的满城,具体方位是以原明皇宫为基础,将皇宫的东墙和南墙拆掉,利用南京城的东南城垣。满城西侧,从太平门内皇宫角竺桥至通济门,沿用旧宫城西墙,添造城垣,南接通济门东侧。满城的西侧城墙上开设两道城门,以便与汉人居住的区域相互往来。北侧城墙是将原明皇宫北墙进一步延伸,整个满城“长九百三十丈,连女墙高二丈五尺五寸,周围三千四百十二丈五尺”,是清代直省各驻防城中面积最大的。

满城中修筑了箭亭和校场等军事设施,当然还有八旗营房,满汉分居是清朝的一大特色,国内其他城市中也有满城,大多按八旗方位进行布局,红黄蓝白,各有各的位置。南京城内的这个满城如何布局,在清代方志以及史料中,并无明确记载,后人因此也很难弄明白。清道光年间,江宁将军祥厚曾奏称:

奴才闻得有人在朝阳门迤南并正阳门之东、西倒塌裹披城墙土坡上种地……查验得镶黄、正白、正蓝等三旗界之裹披城墙均于早年坍塌,砖块无存。

根据此段文字,可以认定到了清道光年间,南京城里这道柏林墙已名存实亡,很多地方已经坍塌。同时也可以认定,位于朝阳门,也就是后来改名的中山门以南,正阳门也就是后来的光华门两侧城墙,属于镶黄正白正蓝三旗的辖境。这与八旗方位中通常镶黄旗位于东北,正白旗位于正东偏北,正蓝旗位于东南的规定相吻合,说明清代南京满城的内部格局,非常可能也是遵照了传统的八旗方位。

这道区分满汉的柏林墙,足以造成一个城市的两种不同文化。南京城里的满城,就好像一个巨大兵营,行政上不受地方府县管理,江宁将军是南京八旗驻防的最高长官,其职责为“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军事事务是驻防将军的首要职掌,不过驻防旗人的日常生活, 譬如婚丧嫁娶,譬如养赡救济,必须也得过问,别人想管都管不了。

满城也因此自成体系,成为南京享有特权的城中之城,《钦定八旗通志》上便有明确记载:

江宁驻防旗员给园地三十晌至十晌不等

换算一下,每个旗员可分得六十亩至一百八十亩土地,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人人都大地主。八旗官兵的主要收入,按说是清廷发给的粮饷,将军每年俸银为一百八十两,俸米九十石,佐领俸银一百零五两,俸米五十石五斗,骁骑校俸银六十两,米三十石。自雍正朝起,对将军和副都统等高级官员,另增给养廉银,数额是正常薪俸的数倍甚至十几倍。大家都知道满人马上得天下,不擅耕种,有了土地也只能收地租,这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当时旗田地租年收入总数为三千九百九十两,根据《佚名奏报江宁驻防八旗每年盐菜及地租项下用银数目事》记载,乾隆年间的具体分配情况为:

江宁将军一员,每年银八百三十两;江宁副都统二员,每员每年银二百二十两;左翼协领四员,每员每年银二百两;左翼佐领二十四员,每员每年银八十两。

由此可见,当时旗人在南京的日子十分快活,可以充分享受打下江山的种种好处。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当然应该是老子和老子的后人来享受。清代设立理事同知一职,专门负责审理旗人与南京原住民的诉讼。理事同知在官制上为地方属员,不隶属于八旗驻防。自康熙朝起,清廷将理事同知定为旗缺,只有旗人才能出任此职。因此,虽然名为地方官员,其职责只是保护驻防南京的旗人权益,在处理各种纠纷时往往袒护旗人。

在南京的江南贡院,存有一块《韩绍文等立颂德碑》,为雍正年间的理事同知赫胜额歌功颂德,说他“仪型虽往,恩德犹存”,“自莅任以来,旗民安堵,强梁敛迹,宵小潜踪”,说他“片言折狱,秉正持平,哀矜勿违,小大以情”,说他“无偏无袒,至公至明”。“安堵”是安居乐业的意思,“强梁”和“宵小”都是属于坏蛋,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秉正持平是对断案的最基本要求,却还要专门拿出来歌颂,足见当时秉公执法,不偏袒旗人,实属非常难得。

在八旗制度下,朝廷会按月发给粮饷,驻防兵丁不允许从事农工商等产业,过着不劳而获的快乐生活。南京城中也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满汉矛盾,譬如满汉不通婚,禁止旗女嫁与汉人,旗人男子则可以娶汉人民女为妻。又譬如旗人有很好的福利待遇,拥有政治和司法方面的特权,不受地方法规约束,旗人的不法行径便在所难免。特权很容易产生腐败,更容易造成罪恶,江宁驻防官兵“日就纵驰,至不堪言,更且习气大坏,多有窝盗包娼、行窃诈民,甚之重利盘债、骂官闹衙,无不任为”,而“该管之官反行百计袒护”,地方官府虽受其扰,亦无可奈何,无计可施。

当时在南京,出现过一种让市民哭笑不得的盗匪,俗称“旗盗”。一度十分猖獗,没办法收拾。不是旗人直接参与了偷盗,而是一些投靠旗人的本地刁民,在为非作歹干坏事:

昼则倚势行凶,夜则纠众打劫。地方官追捕急迫,彼即仍窜归旗,无从究诘。

所谓投靠旗人,又叫“投充”,其实就是投入到旗人名下,打着旗人招牌,狐假虎威伤天害理。顺治和康熙年间,八旗官兵买卖人口之风,曾经非常厉害,一般老百姓自然不愿意卖身为奴,可是到了后来,风气开始转变,汉人百姓竟然会主动投入旗下为奴。 投充者既有孤身前来,亦有干脆携家带口,包括自家的田地投靠。一旦投入旗下,挂名旗奴,其田地即可免除官府赋役。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南京人不惜投充为奴,更有奸恶之徒,借投充之机,仰仗旗人的特权威势,在地方上横行无忌:

投充名色不一,率皆无赖游手之人,身一入旗,夺人之田,攘人之稼。其被攘夺者愤不甘心,亦投旗下。争讼无已,刁风滋甚。

根据嘉庆年间的《新修江宁府志》记载,江南地区原住民投充旗奴所带来的骚扰,最严重的地方就是南京。所谓“南民投充,惟江宁为多”。这是让傲慢的南京人感到很不光彩的一段历史,因为当时的投充,“非尽艰窘而然也”,并不是迫不得已,并不是走投无路,不得不这么做,而是“半属作奸恶棍,半属逋罪强徒,急欲逞凶,遂尔走险”,结果就是“一经收录,大肆猖狂,或伙赴市廛以陵商,或横行村镇以诈懦。有司惮其恶而不敢制,小民畏其威而不敢言”。

没有人说得清楚,隔绝南京市民与旗人的柏林墙,什么时候被拆除。跟北方的万里长城一样,南京城里这道满城城墙,更多的只是一种摆设,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防御作用,它提供的是一种心理上安慰。因为年久失修,更重要还是因为没什么实用性,很多地段都坍塌了,坍塌也就随它坍塌。一段接着一段毁坏,坏了也没人去修缮,满城的旗人不会去修,南京的原住民也不会去修,跌落在地上的旧墙砖,正好被贪小便宜的人拿回家派上用场。

从清朝中期,到太平天国,到晚清,到民国,到国民政府,到汪伪时期,都会有一些南京老百姓浑水摸鱼,偷偷地将旧城砖挪为家用。甚至官家也参与过盗拆明城墙这些事,民国初年,大清没了,南京城内“手不任执殳,肩不能荷锄”的旗民,由于生计问题,一度在地方政府默许下,靠拆旧城砖卖钱度日。国民政府定都南京,黄埔军校也迁到昔日的满城,蒋委员长曾作过批示,同意军校拆些城墙砖建校舍,因为有关人士反对,遂告停止。

横贯在南京城内的这道柏林墙,最后是不是就这样茫然无存,不得而知。遗忘总是很容易,今天大多数南京人的记忆中,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么一道城墙。晚清时期的鲁迅曾经在南京读中学,当时南京人心目中,显然还留有一道柏林墙。再过不了几年,就辛亥革命了,汉人和满人的对立情绪,多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鲁迅先生喜欢骑马,在满城区域里骑马,会招到清兵呵斥,不止呵斥,还会向学生娃子扔石头。鲁迅他们也不甘示弱,也会用石头进行还击,结果当然是谁伤害不到谁,大家都只是扔着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