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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华:“告慰”维纳斯

来源:中国作家网 | 李荣华  2018年10月16日16:35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从南京电校刚毕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心里很兴奋。父亲最后一趟到南京电校来,帮我收拾行李回家,将属于自己的应该带回去的东西都带回去。可有一样东西,令父亲左右为难,不知是带回去好,还是不带回去好。

我在宿舍里的床头处,摆放着一尊女神维纳斯的石膏像。这是我星期天里,与同学们一起逛新街口时,在一家工艺美术商店里,一眼看上她,花伍元钱,将她买来的。从此,她一直安居在我床头,与我朝夕相处。我每看她一眼,都能获得一次观赏青春女性形体美的愉悦。虽然,我沒有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的对雕像艺术的鉴赏力。但近朱者赤,我有一项得天独厚的条件,我是被艺术气息长久地熏陶着的。那时,南京电校与南京艺术学院相邻。那长长的围墙上,被渴望艺术的工科男们,捅出几个大洞来。每逢周末,南艺的大礼堂里放小电影时(主要是外国的尚未公开放映的电影),我们从这洞口处,自由出入,到南艺去观看免费电影。就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认识了维纳斯,一位靑春不老美丽永恒的女性形象。我对她一见钟情,自从观看了介绍她的电影后,我的心目中就始终有着她神圣的一席,希望能再见到她。所以,在新街口的工艺美术商店里,我与她一见如故,当即问价付款。一路上,小心翼翼地怀抱着她。唯恐,在街道上被行人撞着。或在公交上,在急刹车时颠坏了她。她已经断臂了,我不能再次伤害她。

南京电校的三年学习生活,我过得很愉快。在这三年里,助我愉快生活的诸多因素里,无疑,有维纳斯的一份功劳。她默默地关注我,祝福我,使我从她身上不断汲取美的滋养与力量。所谓,红袖添香读书乐矣。因此,毕业回家时,我毫不犹豫地作出决定,带上她,与我一起回家,可父亲不同意。

带这么一个不穿衣服的女人像回家,村里人会笑话的。父亲说到。

她是世界名人,断臂维纳斯啊。我与他据理力争。

断臂不要紧,她是残疾人吧。这一点,村里人倒不计较。

肯定要带她走的。我有些激动了,对父亲大着嗓门吼叫说。他的话,愈说愈离谱,居然将我心爱的女神,说成是残疾人,我能不急嘛。

虽然,父亲并不想违拗我,惹我不高兴。但他更不能逾越自己长期遵循的保守思想,那时,是改革开放的初期,社会风气依然保守,国家闭关自守的局面,刚刚被打破,正是百废待兴,接纳西方文明的大门,才徐徐敞开。束缚人们身心的各种清规戒律,尚未破除。种种世俗习惯,还很有力量,也很有市场。这种做法不允许,那样的言行不合适等等。例如,男生留长发是不允许的,校长在全校师生大会上点名批评这现象叫男不男,女不女的。女生穿紧身衣,男生穿喇叭裤等,也是不允许的,那叫奇装异服。是资产阶级的错误思潮,在个人衣着打扮上的具体表现等等。至于身无寸缕的女神维纳斯,若是让我这位中学校长见了,他一定会口若悬河,大加挞伐的,会将她批倒批臭至永劫不复的地步呢。所以,我完全理解父亲的想法,但我坚持自己的主见。毕竟,改革开放从1978年开始,我从中学毕业到中专毕业,已经过去了六年时间。况且,这里是省城,而不是落后的苏北农村。改革开放已经大步向前,承认与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和优秀文化的浪潮,正蓬勃兴起,一浪高过一浪。

父亲见我态度坚决,知道不带上她一起回家,是不可能的事了。他便妥协让步,同意带她回家,但必须由他严密包裹,不让村里人看见。于是,父亲为她裹上三、四层旧衣服,还深藏箱底。我见父亲作了让步,我便也退后一步,同意由他包裹。当时我想,就暂时委屈一下我心爱的女神吧,任凭父亲将她裹上三、四层衣服,外层竟然还套上我的一件短裤,我都沒有吭声,只是想着,暂时将就一下吧。待她随我回到家里,我立刻剥掉强加于她的所有身外之物,还她以裸体的美丽。

回到家里,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开箱救美,欲将维纳斯从箱里请出来,重新安放在我的床前,可是,开箱一看,顿时,我大惊失色。

我温柔地退下维纳斯身上的一件件衣物,当最里层的衬衫退下,见到维纳斯的全貌时,我惊呆了。在这趟回家的旅途颠簸中,维纳斯真的被累坏了,她已经分身为二,是被箱里书籍等重物挤压所致。眼前,不仅是断臂维纳斯,而且,又是断腰维纳斯了。

我手捧断腰维纳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父亲原站在我身旁,准备帮我一起收拾整理衣物的。他见此情景,乃知趣而退。还暗中吩咐我的姐妹,接下来,不许提这事。他明白维纳斯在我心中的地位,他的过失,令我痛失学生时代的挚爱。

如今,社会得到长足的发展,物质产品已经极大的丰富。车水马龙的街头,人们的衣着装扮,多姿多彩,如花蝴蝶一般。穿着个性化一些,衣着新潮一些,没人会指责你。甚至,已经出现审美疲劳,根本就没人多加关注你。至于公开地,手捧一尊裸体维纳斯,招摇过市,走过城市街头,或者乡村道路,也是寻常事情。我深信:若是在今日,从南京到盐城的旅途上,我的维纳斯是绝不会折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