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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强自觉自信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文艺报 | 谭好哲  2018年09月05日08:12

文学艺术在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文化的辉煌与文学艺术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而且中华文学艺术还在其与中华文化同辉煌中以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为文化基因,形成了中华美学精神。在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文学艺术工作者更需要增强和坚定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中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富有中华风骨、气度与神采的优秀作品将中华文化推向民族文化发展的高峰,推向世界文化舞台的中心。

当代中国正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行,实现这一伟大梦想需要文化的繁荣兴盛,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而继承与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离不开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之后,十九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提出“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并从新时代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作出了规划部署。在近年来的一系列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一再强调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要求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的高度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了具有新思想新境界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文化自觉和自信的理论价值和意义,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中国文化艺术工作者的重大历史责任与使命。

增强文化自觉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解放,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精神文明的建设在不少情况下却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和干扰,致使整个社会在精神文化方面产生了这样那样的消极现象和负面状况,不断引发国人的心灵阵痛。时代的精神病痛需要健康的、先进的文化来疗救,于是重视文化建设在整个国家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精神文明的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便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文化自觉论由是而生。以繁荣的文化建设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当是文化自觉的基本含义,也是文化自觉论提出的现实指向与诉求所在。正是在这一时代诉求中,传统文化隆重登场并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而在思想理论的认识上便发生了文化自觉与优秀传统文化的对焦问题。

从文化自觉的角度审视传统文化,首先需要对文化发展中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具有自觉的认识和把握。这是从思想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必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前提。当代美国著名社会学家E.希尔斯在其《论传统》一书中认为,传统的事物有其持久性,后人通常是生活“在过去的掌心里”。著名诗人和批评家艾略特在其《传统与个人才能》一文中也认为“过去因现在而改变正如现在为过去所指引”。这皆非妄论。马克思早就说过,人类的历史创造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展开的,“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恩格斯也曾指出:“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外文化的发展无不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这一历史和文化发展规律。西方近现代以来的文化发展,正是建立在文艺复兴对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典文化和学术的“复兴”基础之上的。在我国,文学的发展也经常以“复古”的形式出现,而且早在南北朝时期,刘勰便以“参五因革,通变之数也”来总结文学发展的规律(《文心雕龙·通变》)。基于文化发展历史规律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不仅从一般理论关系上提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要求“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努力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发展、创新性转化》),还一再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当代文化十分可贵、不可多得的资源,因此“要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有深刻的理解”(《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并要求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观点和论述正是对于文化自觉的要求和阐释,也是对数千年中华文化发展的“通变之数”的深刻领会与概括。

从文化自觉的角度审视传统文化,还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当代社会精神价值建构中的重要作用有自觉的认识和把握。毛泽东对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论述本来首先是着眼于为当下的革命运动所用的,即他所强调的“古为今用”,但后来人们往往主要关注他对文化继承的方法,只是记住了其“批判地吸收”(即剔除糟粕吸取精华)和“推陈出新”等论述,而且只是把这些论述仅仅置于文化自身发展的内部承继关系上来理解,这不能不说大大降低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论述再次将理论思考的重心转向“古为今用”的方面,把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作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的重要资源和抓手。他明确指出:“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需要我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定作支撑,而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又必须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的根本,在这样一个基于现实需求的思想逻辑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便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其进入当今历史舞台的逻辑合理性与现实必要性。这是习近平有关传统文化论述的精要和主旨所在,也是文化自觉的题中应有之义。

增强文化自信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是紧密相关的两个文化命题。文化自觉解决了为什么要建设繁荣兴盛的社会主义文化,特别是为什么要在当今时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那么,中华传统文化能够作为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立足点吗,它具有堪为当今时代所用的精神能量和资质吗?这就有了一个文化自信的问题。在全球化愈演愈烈、文化的世界性发展趋向对民族文化形成愈加剧烈挤压的当今时代,对自身民族文化的不自信多有表现。所以,文化自信的提出也有其历史的与现实的针对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一再指出的,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在绵延不绝的历史行程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文化成果,表现出了无比强大的创造力和无比自信的精神气度,具有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我们应该为此感到无比自豪,也应该为此感到无比自信。

当然,文化自信不是盲目的崇拜,中华传统文化有我们值得自豪与自信的优秀资质。中华文化历经数千年代代相传,在连续性的发展中显示出令人叹为观止的生命力与创造力,在世界各大文化谱系中是少有的,这本身就是值得自豪与自信的。而更为重要的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下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在“仁者爱人”、“民惟邦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言必信,行必果”、“天下兴旺、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的追求和美德里,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思想理念和价值理想。这些思想理念和价值理想已经作为最优秀、最核心的内容内化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和行为规范,成为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不仅在以往的时代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独特的价值取向和思维习惯,而且在今天依然能够成为涵养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尤为可贵的是,中华民族不仅在轰轰烈烈的伟大实践和润物无声的日常伦理中追求并践行着自己的思想理念和价值理想,而且在历史、哲学和文学艺术等等的人文创造中书写下了这种追求。鲁迅先生在作于1934年的《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曾经指出:“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辉,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些中国的脊梁被一代代的中华文化所书写,他们所显示出来的光辉也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典型体现和不朽写照。

正因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有思想有理想有价值追求的文化,而且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与行为方式,所以也是具有无比强大的精神力量的文化。在数千年的历史流变中,正是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其中,爱国主义是构成中华优秀文化的一个核心传统,也是给予中华民族最持久最强大的精神力量。“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林则徐),这些爱国主义的千古名句,鼓舞着多少人在国难当头之时英勇奋起,慷慨赴死。至今,爱国主义依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基本的构成内容,为当代国人提供着凝心聚魂的精神力量。所以说,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是蕴涵着巨大的精神力量的,我们应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的论断。而且我们还要明白,今天之所以提倡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要在新时代接续这种力量。中外各国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那些抛弃或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中华民族自身也不乏这样的历史教训。就此而言,坚定文化自信,接续蕴含于传统文化中的巨大精神力量,的确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当然,这种精神力量的接续与传导,需要当代的“中国的脊梁”的现实奋斗,同时也需要文化艺术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只有善于从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保持对自身文化理想、文化价值的高度信心,保持对自身文化生命力、创造力的高度信心”(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文艺工作者才能创造出有骨气、有个性、有神采的作品,并使自己的作品具有激励中华民族奋力前行的精神力量。没有文化自信,就写不出这样的作品,因而也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

在自觉自信中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转化与创新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与自信,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还必须进一步延伸至实践创造领域,落实到民族文化的创新与发展上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当代文化建设工作中,应处理好继承与创造性发展的关系,“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要求,应是当代文化创造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要遵循。从根本上讲,传统文化的继承、守护本身不是目的,继承是为当下所用,是为了民族和民族文化的更好发展,发展才是目的,也是更好的继承,而要发展就必须有新的创造。在历史纬度上,当代文化的发展要以继承为前提,而在现实纬度上,则应将继承置于文化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加以对待,而把创新与发展作为重心。对此,我们不仅需要认识上的自觉,同时更需要以坚定的自信来书写当代文化创新与发展的新篇章。

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当代文化繁荣兴盛的要求,也是中华文化守正出新、历久弥新的保证。传统文化虽然是当代文化建设的根本、源泉,但毕竟是既往时代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反映,其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不能全然否定、一概抛弃,也不能盲目崇拜、全盘拿来,而必须对丰富浩瀚的传统文化加以辩证取舍,深入挖掘和阐发其中优秀的思想文化成分,并根据时代生活的需要,有所选择地汲取有价值的思想营养以为当今时代所用,使其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并融汇于当代价值观的建构之中。为此,要利用当代影视、文学、艺术以及各种新媒体等新的文化形式和传播方式将存留于历史典籍和传统生活方式之中的优秀文化加以创造性转化,激活传统文化的生命活力,使传统文化旧貌换新颜,更易于为人民大众所接受,更容易走进人民的生活和心灵之中。同时,还要基于当代生活的新发展、新特质,着眼民族未来的发展,在新的文化艺术的创造中给中华文化增添新的内容、新的价值,使传统文化得以丰富、得以拓展。就文化创造的精神内容而言,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如何围绕我国和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掘和汲取具有普遍意义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念,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为中华民族也为整个人类提出正确的精神指引,是一个需要面对的时代课题。这是中华文化走向高峰的一个应有的追求,也是检验中国当代文化创造的一个尺度。不能把当代中国文化的创造变成世界性的创造,把民族精神文化的价值变成世界性的价值,中国当代文化的创造就不能走进高峰体验的境界。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文学艺术在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文化的辉煌与文学艺术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而且中华文学艺术还在其与中华文化同辉煌中以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为文化基因,形成了中华美学精神。在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文学艺术工作者更需要增强和坚定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中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富有中华风骨、气度与神采的优秀作品将中华文化推向民族文化发展的高峰,推向世界文化舞台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