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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海外版》2018年第8期|黄桂元:栖居于潮落潮起

来源:《散文海外版》2018年第8期 | 黄桂元  2018年09月05日08:15

隐约雷动

1978年春寒料峭,我们衣衫不整,满血复活,集结在绿树环绕的南开校园主楼。中文系111教室是阶梯构造,空间阔大,腹地纵深,很适合检阅77级阵容的成色。十二生肖一应俱全,齐聚于同一条起跑线,其中侥幸搭上末班车的大哥大姐居多。别管十七八还是三十几,我们习惯了“散养”,童心依旧兼野性未泯,难免会有调皮捣蛋、没大没小、临阵磨枪、起哄架秧子、人约黄昏后、隐秘结婚的“劣迹”,以滋养贫血的青春。至于一些人如何成为学霸、大亨和栋梁,那是后话。

既然是大学生就没有不轻狂的道理,而中文系学生的轻狂则更是透着不知天高地厚的自负和轻慢,似乎当代文学百废待兴,不搞几个文学社拯救一番,简直就是对不起后人。这源于一种滴血的情结,每每文学名刊新鲜出炉,争相传阅,大惊小怪,品头论足,煞是热闹,《班主任》《伤痕》《神圣的使命》《我该怎么办》《天云山传奇》《犯人李铜钟的故事》《大墙下的红玉兰》《剪辑错了的故事》等影响一时的作品,都曾经是我们热议的话题。我们的眼力的确不错,那些小说果然撑起了新时期“伤痕文学”或“反思文学”的坚硬骨架,我们也成了一段新时期文学风景的见证者。

《伤痕》最初发表在《文汇报》,据说当时全中国读这篇小说流出的眼泪可以汇成一条河,引以为傲的是作者卢新华居然是同为77级的复旦中文系学生。我读《伤痕》及同类题材的小说很少落泪,这当然不值得炫耀。不过也有例外,读发表在《收获》1979年第二期复刊号的《铺花的歧路》,我的枕头就被泪水濡湿了。小说写了女红卫兵白慧参与殴打过一位女教师,不料她后来结识的男朋友常鸣竟是女教师的儿子,故事之外,便多了悬念,比如,白慧殴打过的那位女教师,究竟是死是活,一直是个谜团,这个悬念折磨着白慧,也揪扯着读者的心。作者的叙事才华也很打动我,印象最深的,常鸣对白慧讲述母亲被暴打的场面时情绪激动,一屁股坐在铺得平平的淡蓝色床单上,床单的皱纹向四周炸开,好像坐碎了一块玻璃……这个细节搅得我整夜恍惚。听说作者冯骥才是天津的,我深感惊异。据说小说原题目叫《创伤》,完成的时间不比《伤痕》晚,由于刊物出版周期原因而发表延迟,为避免题目撞车而临时改为《铺花的歧路》,不然,说不准新时期第一个文学思潮就是“创伤文学”了。当人人心里都有伤痛时,最要紧的不是励志、鸡汤,而是申冤、喊疼,谁捷足先登喊出第一声,就有可能被写进文学史,有点类似于中彩。若干年后,当卢新华被凤凰卫视主持人问到小说《伤痕》时,也的确是如此回答的,哦,你问的是那张“彩票”?卢新华可以自我调侃,历史老人却最尊重岁月真相。

我从小就被视为“根红苗壮”,周围接触的多属于“物以类聚”,对于那些因出身“原罪”而噤若寒蝉,因政治原因而家破人亡的悲剧比较隔膜,缺乏感同身受。但我还是被惊吓过。那年刚进中学,一个下午我见黑板下面空着,随手用粉笔画了只龇牙的狗,正画着,就听背后有人大喊黄桂元,你好反动!我惊回头,看到的是排长的一双怒目。那时中学模仿军队建制,班集体为排,年级为连,排长就是这个班的学生头儿。排长的父亲是老工人,出身苦大仇深,他手指戳向黑板厉声质问,领袖像挂在上面,你画狗,嘛意思?说着拽我去找辅导员张老师。张老师听了排长报告,低头不语。我傻眼了。张老师是位归国华侨,身子瘦瘦巴巴,对学生活动总是听之任之,近乎软弱。我开始抹泪。张老师忽然抬起头,操着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问我,听说你父母都是老红军?我呜呜哭着,说是。张老师又用商量口吻征求排长意见,老红军跟毛主席爬雪山,走草地,说老红军的孩子反动,不太可能吧?排长紧咬嘴唇,迟疑着点点头。张老师又说,黄桂元同学也要多注意,不要再乱写乱画了。我永远忘不了张老师和善的目光。同时也意识到,即使“红后代”,也不可忘乎所以。

父母曾是我的政治“护身符”,这固然不假,若说我是“温室里的花朵”,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的童年记忆始于断崖,而非花丛。6岁丧父,9岁失母,我像是一只破壳小鸟,一下子面对满天乌云而茫然无措。我成了一个爱哭的男孩儿,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孤儿偏偏是我?为了找到寄宿学校,我曾四次转学,仿佛不是学生,而是一个背着书包和行囊行走于一所又一所学校的过客,行踪可疑,居无定所,老师对不上号,同学总是生面孔。我15岁过早地走进军营,其实没有什么可荣耀,我的目的近乎卑微,就是找个归宿结束漂泊。我并非一无所得,生活给予我的最大馈赠,就是可以用文学取暖。如今看来比起一代人的伤痕,我的故事微不足道,打个蹩脚的比喻,这是整体性与个案性,或全民性与私我性的关系,怎可同日而语?不过,一切都成了过去。

这年7月,《人民文学》发表了《乔厂长上任记》。我加塞儿先睹为快,理由堂而皇之,我认识作者。有同学很好奇,追问你真的认识蒋子龙?我信誓旦旦,这事还能假?又补充一句,也可能,他不认识我。顿时引起一阵哄笑。我说的是实话。我在《天津文艺》(《天津文学》前身)诗歌组曾供职两年,借助近水楼台,见过其“庐山真面目”,他每次来编辑部的小楼,都会有“子龙来了”的消息在各屋传开。他一般是去小说组,并不落座,直奔主题,完事扭头便走,虎步生风。有几次,我都是扒着玻璃窗,目送楼下不远处他的背影匆匆消失。

一段时间里我亢奋不已,眼前总有个毛遂自荐、大刀阔斧搞改革的人物形象晃来晃去,他的名字叫乔光朴。不久前,郭沫若曾引用“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古诗,激情预言“科学的春天”即将到来,但谁都清楚,若无经济振兴,何谈“科学的春天”?在我看来,乔光朴就是先觉式的经济实干家,而作者骨子里的英雄主义情结也很对我的胃口。我一气呵成写了篇阅读心得,题为《卓有成效的探索》,寄给了《天津日报》。二十多天过去,文章发表了,前面特意加了“编者按”,满满一版只发了两篇评论,主打文章对小说持否定意见,且措辞严厉,我的文章作为陪衬被放在右下角。编者的倾向性是明显的。之后《天津日报》摆开阵势,接连又编排了三个整版,否定方版面突出,长篇大论,可闻到渐浓的火药味。很快,便有为小说撑腰打气的声援文章纷纷亮相,国内一些重要报刊参与其间,蒋子龙也被视为“改革文学”的开创者和旗帜性人物,当属时势使然。如今,当中国人源源不断地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红利时,这样一篇隐匿于岁月深处的小说,尤其值得我们尊敬。

当年仅仅是一篇即兴挥就的自投稿,却成了我的评论“处子秀”,并左右了我未来的文学方向,是我事前没有料到的。我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浪漫幼稚,多愁善感,理性薄弱而感性膨胀,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会与文学评论为伍,日后被“架上”批评的战车而左支右绌,无法退身,也是一种宿命。

春风化雨

洛杉矶的天气即使在冬季也总是透透亮亮的。那个早上它却晦暗朦胧。我打开窗子,细雨如织。这时有敲门声。是萍子。我做出请坐的手势,她站在门口不动,面色淡漠,说吃完早饭我们就走。

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来临。

早饭有些沉闷。然后我随萍子上楼。她进了卫生间,“砰”地关上门。我在门外踱着步,问怎么是今天?外面在下雨。这话我自己都觉得透着虚伪。她在里面硬邦邦回答,这与下雨有什么关系,我可是替你着想,过几天我可就没时间了。我纳闷她怎么会就没时间呢,萍子开了门,说我肚子下面长个小东西,医生让我下星期动手术。我着实一惊,不会有大碍吧?萍子穿上外套,并不看我,顾自往外走。自从分手的事摆上桌面,我就被萍子视为一个与她不再相干的外人,她不愿谈,我就没有资格深究,可毕竟是身体里长的“小东西”啊。我跟在她身后,说还是先看病,其他的事,拖拖也行……萍子站住了,嗓音的分贝在升高,拖拖?还有必要吗?你这次为什么来洛杉矶?别担心,医生排除了恶性的可能,你的既定方针不受影响。我瞧了瞧楼下,那段日子她的父母正来美国探亲,我低声说,即使去领事馆,最好也别让孩子和老人知道。是的,我无法面对杉杉,她未满12岁,根本无力扭转父母加给自己的命运。我也无法面对萍子父母那一双日渐衰老的眼睛,尽管他们并非毫无思想准备,但毕竟已是古稀之年。我从小失去双亲,这些年他们待我如同儿子。萍子冷笑道,这种事能瞒得住谁?不过放心,他们还没有老糊涂。

乘车去领事馆的路上,雨淅淅沥沥一直未停。车窗玻璃上爬满了晶亮的水痕,像是挂着一双双流泪的眼睛。萍子开着车沉默不语。她完全想开了。到美国后,我发现她其实活得很粗糙,平时就连最简单的化妆也省了,真正的素面朝天。这使她明显老了许多。我的心一阵凄凉,赶紧移开了视线。

剩下的日子可用难堪形容。萍子陌生得像雾中人。她只是一个与我曾共同拥有一张结婚证的女人,一个我的女儿杉杉称之为“妈妈”的女人。我在这里成了多余的人。我的生活被一再删减,仅仅是一日三餐和昼伏夜寝,近乎行尸走肉。

依然记得,15年前初次去她家,我的身份还只是她哥哥的同事。正聊着,屋外一阵响动,她哥哥欠起身,说我妹妹来了!话音未落,萍子拎包进来,她步态轻盈,惊鸿一瞥,又悄然离去。日后我与萍子完婚,才悟出她哥哥的良苦用心。萍子学的是机械专业,在一家研究所当绘图员。每次下班都是我先回家,刚蒸上米饭,便听到房间锁孔里有转动钥匙的声音,我扭过脸,视线里一只满满的车筐正顺墙角落在地上,车筐里是肉菜蛋之类副食品。这样的镜头每日傍晚都要重复,持续了约三年,便随着她调进一家大型商贸公司戛然而止。

萍子很快就受到赏识,当了计划科长。公司每年都要进京争取一定数量的经营权、许可证,一旦受阻,都是她临危受命,马到成功,她也成了下班没准点且经常出差在外的超级大忙人。这时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春潮涌动,全民皆商,谁手里都煞有介事地握有货单、批文、车皮,似乎熟人见面不谈上几句水泥、钢材、水果、服装、粮油、烟酒什么的,简直就不配活在热气腾腾的中国。

1992年冬季,萍子做出了一项颠覆旧日人生路径的决策:辞职南下。公司领导怎肯放她?再三挽留,但萍子去意已决,不愿沉沦于大锅饭,甚至不惜与档案“拜拜”。可真要丢掉铁饭碗,她又信心不足,问我的意见,我说,既然天时地利人和条件都具备,不妨试试,不是谁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梦想的,至于这个家,尽可放心,杉杉我会照顾好的。她问失败了怎么办,我壮着胆说,那就回来嘛,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吐血挣稿费还养活不了你?话一出口,我都被自己感动了。其实我很心虚,我这么一位无用书生敢拍胸脯说狠话,完全基于我对她能力的判断。况且也需要我这么表态,机会来了不去试试水性,她会抱憾终生。萍子听了,激动得抱住我泪花涟涟,并承诺此番南下打拼是暂时的,两三年里赚个十万八万,就回来过安稳日子。

那时候,我对她将来可能会遭遇的逆境想得貌似周全,诸如上当、遭劫、被坑、破产等等不测,都替她考虑到了,单单遗漏了一个最容易忽视的后果:这是一条不归路。其实有些好事者早就断言:这对夫妻这么天南海北下去,分手只是个时间问题。萍子对我转述,是当作玩笑说的,我们嘻嘻哈哈,谁都没有多想。萍子第一次回津是在转年冬季。她手持砖头状的“大哥大”,驾一辆黑色“马自达”日出夜归,环佩叮当,尽显华贵。我过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静态日子,长年在爬格子编稿子,与萍子动荡刺激的商战生活相比,有天渊之别。美国企业家哈默说过,人一旦进入商界,如同站在一列呼啸的战车上,身不由己。当了老板的萍子曾在海南被骗过,对商界不讲规矩的厚黑行为深怀恐惧,终于移居美国。我戏言,香港1997年才会实现“一国两制”,我家却先行进入了“一家两制”。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的,浑然不觉中,夫妻就已不再同路,甚至陌路。

1996年元月,我第一次到洛杉矶,她就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了我:去,还是留。这个选择太过沉重,对于年已不惑的我,并不亚于“生,还是死”的哈姆雷特之问。湖南作家阎真在加拿大求学期间,写过长篇小说《白雪红尘》(国内出版改名为《曾在天涯》),把这种两难选择表现得惊神泣鬼,我攥着这部书,曾在洛杉矶住所旁的一条伴山坡道久久徘徊。那是个黄昏。身边不时有人走过,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嘴里吐出一串串英语,和我毫不相干。我站住了,喂老兄,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夜幕垂临。我驻足仰望,星空迷乱,似有无数神秘的眼睛在注视我。俯瞰山下,洛杉矶像个巨型魔幻场,密集闪烁的车灯汇成奔流不息的波浪。据说洛杉矶已稳居华人移民数量之最,我也曾试图为自己的留下寻找理由。难道还有什么比家人团聚更重要?有人说,移民相当于重新投胎,在有限的一生中活过两回,既然如此,何乐不为?一个人活过两回,难道不是天赐的幸运吗?但我还是摇了摇头。王小波说,移居异国,人生主题就会被改变;周国平则忧虑,移居他国,所有的人生问题都会被简化为生存层面。这也正是我难下决心的痛点。放弃并非逃避,归来也不等于败阵。我从没有像此刻这样渴望回到天津,回到熟悉的小屋子里,听潮声临窗,继续爬格子编稿子,日子虽普普通通,却实实在在。

一周后,我如期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登上返程航班。我把揪心的最后一瞥留在了大洋彼岸,那里毕竟有曾与我相濡以沫的亲人!我戴上墨镜,为的是隐藏泪光。至于在国内朋友和同事眼里,我的归来,是愚蠢抑或明智,坠落还是升华,都不重要了。

回到空荡荡的家,我在一片狼藉中翻检旧人旧物,像是在清理生活废墟。裙子。大衣。化妆盒。墨镜。围巾。两册业务笔记本。一捆显然再也派不上用场的机械专业书。箱子里有一副娇小的手套,羊皮的,杏黄色,我甚至不敢碰它。以往冬天,出门前她把小手伸进手套的习惯动作历历在目。我在抽屉里摸到一盘满是灰尘的录音磁带,手触电般缩回来。磁带录着曾经的一家三口说笑聊天,节假日里,萍子常常一边做家务一边反复聆听,如今却有隔世之遥。还有那件我去上海出差时买的毛衣,价格低廉,萍子却如获至宝,急急穿上对镜子左右转动,一脸灿烂。但萍子下海之后,我再没有能力让她惊喜了。

枯坐中,几滴咸涩的泪水顺着我的面颊滚落下来,终于酿成一个男人的失声恸哭。“时光的河入海流,终于我们分头走。没有哪个港口,是永远的停留。”一些年后,我听到林志炫唱的这两句歌词,觉得仿佛就是为我定制的。别了,洛杉矶。为结束,也为开始。

……

(节选自2018年第8期《散文海外版》,原载2018年第5期《天津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