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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2018年第8期|蒋蓝:太湖花山读庆忌

来源:《雨花》2018年第8期 | 蒋蓝  2018年08月29日08:17

作者简介:蒋蓝,诗人,散文家,思想随笔作家,田野考察者。朱自清散文奖、人民文学奖、中国报人散文奖、西部文学奖、中国新闻奖副刊金奖、四川文学奖、布老虎散文奖得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散文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作协散文委员会主任,成都文学院终身特约作家。已出版《成都笔记》《蜀地笔记》《豹典》《踪迹史》等多部文学、文化专著。多本著作入选年度中国好书榜。曾任《青年作家》月刊主笔、主编,现供职于媒体。

问君谁是捉刀人

仲春四月,入住位于花山山踝的“花山隐居”别院。清晨5点多就被鸟鸣惊醒了,仔细辨认,像是杜鹃鸟。叫声并不激烈,清丽而悠长,就像从花山鸟道上逶迤而来的一道道沾满露水与禅意的亮音。清代才子归庄写道:“华山固吴中第一名山,盖地僻于虎丘,石奇于天平,登高远眺,不减邓尉诸山。”我见时间还早,就开始阅读床头的《天池花山诗文选粹》,风景、题跋、名人、隐者、修道、寻花、古月、帝王、恭和御制……遍布了天头地脚。书里收录了清代华山寺住持释晓青数十首佳作,让我欲罢不能。

释晓青( 1629-1690),俗姓朱,字僧鉴,苏州吴江人。父天相,有孝行。晓青自幼出家,颖悟警绝,其师授以经偈,可以过目不忘。诗心逶迤往复,淡荡清和。吴中缙绅王时敏、徐元文等与之往来,交相誉之。晓青初受经于中峰,继学道于灵岩,后工诗于花山。康熙己巳岁( 1689),圣祖南巡驻苏,闻晓青名,召见行在,命赋即事诗一章,大加奖宠。其事具载志录。翌年七月,晓青卒于花山,时年六十有二。其《山居诗和楕堂禅师原韵》40首从一派吴侬软语中峭拔而起,硬语盘空,第三首凸显其指心见性的妙语:

全经剖出自微尘,不属生因属了因。

顾我原非求剑客,问君谁是捉刀人。

一钩如许光仍旧,三点成伊象转新。

狼藉家私收未得,碧天明月照无垠。

就这样,我一边沉浸在“炉香深拨求余火,未肯甘心陷死灰”的历史语境里,一边沿石径步入花山山林。

据清代刊印的《华山书》记载,吴中华山自东晋僧人支遁开辟道场,两千多年间,名刹古寺香火不绝,一路上勒石、摩崖题款有上百处之多,“出尘”“隔凡”“龙颔”“吞石”“邀月”“且坐”……白居易、范成大、黄公望、文征明、王世贞、钱谦益、沈德潜、毕沅等诸多文坛巨匠都慕名而来,留下了众多名篇佳构。这种“一路奇石皆镌大字而朱涂之”的文化招贴,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才子归庄就不以为然,认为大煞风景:“盖山川洞壑之奇,譬见西施,不必识姓名然后知其美。今取天成奇石而加之镌刻,施以丹雘,是黥鼻西子也,岂非洞壑之不幸乎?” 在我看来,“黥鼻西子”固是事实,而渴望与“日月同辉”才应该是更深层次的动机吧。不过,看见那么多游客纷纷靠上去扑下身子与历史遗迹合影,就说明他们深爱历史与祖国。

可是,文人墨客忘情山川,寄啸风月,个个把酒(或把腰)临风,谁还记得那个叫专诸的勇士呢?谁还记得那个如湖上大风一般的吴国公子庆忌呢?近年,在苏州花山一带就出土了一把吴国春秋时期的青铜戟,专家认为花山有可能是吴国的兵器储藏点。距离花山山门不远处是白马涧,那里曾是吴王夫差牧放战马之地,也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之处,散落有饮马池、谢越岭、涧上草堂、洗心泉等历史点位……

一阵大风带来了太湖的水汽,雨点劈头盖脸。我疾步登上花山山顶莲花峰,这就是“花山”名字的出典。莲花峰上孤悬两块突兀的花岗岩巨石,高达数米,上宽下窄,宛如飞来的两页简书。立在峰顶之上,向北眺望,可见一座较为低矮平缓的山岭与花山伸臂相拥。一座黄墙黛瓦的道院掩映在山腰丛林。这就是吴王夫差来此祭祖之地,叫“贺九岭”。

贺九岭有东、西两座山关,为明代建造的拱形石门。进入东石关,拱圈和两壁均由花岗石砌成,石壁上刻有图案,因年代久远,已漫漶不清。连接石关门是一条石砌道,古道强力翘起,通往普济道院前。古银杏之下,一块凿有台阶的巨石上,镌刻国民党元老、朱德的老师李根源书写的14个大字:“志载,吴王登此贺重九,故有名岭云”。这里记录着一段历史故事:吴国阖闾死后,其子夫差为替父报仇,大力扩充兵员,吴国民怨沸腾。相国伍子胥趁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让吴王登上姑苏城西的山岭,礼拜天地和吴王阖闾的神主牌位,并从吴国挑选出一百位老寿星一起参加这一隆重的庆典。伍子胥趁机宣扬,大王注重孝道,以此消弭民怨。此后这座山便称为“贺九岭”。旧时太湖边东山镇还有寿坟山登高之俗,乡民多领着自家儿女去坟后摸石刻寿星头,俗信可以添寿益寿。

清代叶昌炽《香溪好》(十七首)之八云:“卜宅香溪好,荒阡近在西。生金镌短碣,埋玉筮幽栖。寂鉴三朝寺,九日梯在枕。童乌先地下,骍角我惭犁。”诗人自注云:“在陇未归即,卜地于天池山麓,归后为亡儿营葬,并自营墓域距渎十里而遥。天池山寂鉴寺接引佛龛及山门外石室有元碑二,至正中释道在之登高,贺九岭相传为吴王登高贺重九处,度岭即华山。初,地盖天池,在华山之阴也。”童乌为汉朝“西道孔子”扬雄之子,聪颖早夭。那么活到如今的耄耋之人,如何来面对这样的天才呢?

“细人”要离

往事一如花山鸟道的阶梯,磨灭漫漶,层垒而上,但依然还是可以辨认一些原貌。

《史记·刺客列传》中,没有记载要离刺庆忌这一历史事件。我推测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虽然司马迁非常清楚这件事,因为《吕氏春秋·忠廉》篇当中就记载有“要离刺庆忌”一事,但没有确凿的史料来证实它是否是真实的历史,所以没记。二是在太史公看来,要离之举,太过极端,已“不轨于正义”,所以忽略了。而后一点,在我看来正是司马迁放弃此事件的根本原因。

后人知道要离刺杀庆忌的故事,除了来自《吕氏春秋·忠廉》之外,更多的是从赵晔的《吴越春秋》里,才知晓这足可让时光凝结的极端之举。

公元前515年四月,专诸成功刺杀吴王僚后,吴王阖闾又策划了第二次行刺,引出了中国历史上最极端的人物——要离。

吴王僚被刺身亡,他的儿子庆忌逃到卫国避难。庆忌是名声在外的勇士,史书上只举了三个例子:他身手奇快,四匹马拉的车都追不上;而且行动敏捷,别人用满弓之箭射他,他竟然可以用手接箭。另外传说王僚、庆忌力大无穷,立于旱船上撑篙,石船能移动前进。阖闾想到如此神勇之人,处心积虑要为父报仇,正在卫国招兵买马,该怎么对付?这成了阖闾的心病,某天他对伍子胥说起了此事。

伍子胥开导他说:“又何惧焉?臣之所厚其人者,细人也,愿从于谋。”

伍子胥推荐的“要人”,其实是一个“细人”。

要离在太湖捕鱼为生,杀戮显然不是他的本业。要离身高不足五尺,当时一尺约合现在23厘米左右,可见要离身材矮小,腰围一束,骨瘦如柴,形若病夫,时人呼为“细人”。这里的“细人”,也是小人、草民的意思,可见要离的身份非常低微。既如此,要离有什么能耐可以承担大任呢?

伍子胥同样举例:要离“折辱壮士椒丘欣”的事情很能说明“细人”并不“细”。

“要离庭辱椒丘诉”的故事,最早见于《韩诗外传》,此书中有数条论及吴越本事。

齐国壮士椒丘欣出使吴国。在淮河渡口,马匹突然被水怪夺去。他手握利剑入水,与水怪斗了几天,最后打败水怪,但自己也失去一只眼睛。来到吴国后,他豪气冲天,吹嘘自己的勇猛。要离当场羞辱了他,他非常气愤,当夜就准备手刃要离。要离回家后,大门不关,房门不闭,披头散发躺在床上,毫无惧色。椒丘欣一手持剑,一手揪住要离头发,说要离有三个该死的错。

要离出奇地平静:“吾无三死之过,子有三不肖之愧:吾辱子于千人之众,子无敢报,一不肖也;入门不咳,登堂无声,二不肖也;前拔子剑,手挫吾头,乃敢大言,三不肖也。子有三不肖而威于我,岂不鄙哉?”一番话后,椒丘欣掷剑而长叹:“吾之勇,人莫敢眦占(用眼角斜视,表示不屑)者,离乃加吾之上,此天下壮士也。”

这是一场动口不动手的较量,要离的剑并未出鞘,但他比剑更为锋利的口才与机敏,已经展露出来。

经过这番介绍,听者没人不动心的。但是,当其貌不扬、猥琐矮小的要离出现在阖闾跟前时,阖闾不禁大笑起来。《吕氏春秋·仲冬》有一条很有意思的记载,说他“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怎能做得了巴蛇吞象一般的伟业?

比剑更锋利的,自然是要离的嘴巴:“臣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说完这些话,他又轻描淡写地补充了一句:“但是,我能杀庆忌!”

要离甚至总结道:“善杀人者,在智不在力,臣能近庆忌,刺之如割鸡耳!”

这是一句什么话呀?杀庆忌如探囊取物,在阖闾听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于是,一出极端主义的苦肉计开始出笼了——

次日,伍员同要离入朝,他力荐要离为将,请兵伐楚。阖闾故意越看越不顺眼,骂了起来:“寡人观要离之力,不及一小儿,何能胜伐楚之任哉?况寡人国事粗定,岂堪用兵?”

要离说:“你真是不仁的王啊,子胥为王定吴国,王乃不为子胥报仇乎?”

阖闾大怒:“此国家大事,岂野人所知,奈何当朝责辱寡人?”叱力士执要离并断其右臂,囚于狱中,遣人收其妻子,伍员叹息而出,群臣皆被蒙在鼓里。

要离因罪,他的右手被阖闾剁下来了;要离的妻、子一并被阖闾杀了,而且放大火焚烧了房子……满朝文武亲眼所见,心惊胆战。消息迅速从吴国传至卫国,传到了庆忌的耳朵……

几个月后,当只剩左手的要离蹒跚着身子出现在卫国庆忌的面前时,庆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状的满足,这仿佛是一个好兆头,他哈哈大笑起来:“来投奔我吧,我可以为你报仇!”

要离脸色发青,一副心如死灰的样子。他感叹道,自己几乎是个废人了,因而十分感激庆忌的慷慨,他对庆忌说了这样一番“复仇计划”:“吴国之事,吾知其情,愿因王子之勇,阖闾可得也。何不与我东之于吴?”面对这样的“细人”,庆忌不能不信。

训练三个月后,庆忌从水路出征吴国,初战告捷,庆忌的舰队夜泊于太湖,他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上指点江山。庆忌坐在船头,要离手持短矛侍立其后,烟波浩渺的太湖水面让人平静。突然一阵大风迎面扑来,风裹挟着腥味如同一股股杀气,猝然把要离吹起。瘦弱的要离顶风起身,黑鹰一般打开了翅膀,突然收拢,借助风势,以独臂猛刺庆忌。

短矛透入庆忌胸部,穿出后背。但庆忌是血勇之人,伸手把要离倒提起来,重重抛向太湖的波涛。要离游回船边,再次被他提起,抛出去,就像是在扔一条死狗。如此三次后,哈哈大笑的庆忌把要离提起来放在自己膝上,笑着说:“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

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真是罕见的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掉两位天下勇士呢?还是放了他,成全他吧!”

这是一个被后世议论不休的举动。也许,庆忌突然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了。庆忌轻轻倒在船板上,就像酒沉到了酒坛底部,从伤口涌出的血,酒一般反刍往事。他的左右卫兵准备释放要离,但要离不走了,他说:“我有三条罪不容于世。为给国君做事而牺牲我的妻子,不仁;为新国君而杀故国君之子,不义;为了成别人之事,而使我残身灭家,不智。有此三罪,何面目立于世啊!”言罢,投身于太湖。

船夫把他捞出水,要离问:“为何救我?”船夫说:“你回国后,必有爵禄,何不去接受?”要离惨笑了:“我不爱室家、性命,何况爵禄?你等带我的尸体归国,可取重赏。”说罢,他单手不可思议地夺过了随从的佩剑,一剁一划,砍断双足,也割断了自己的咽喉。

《吴越春秋·要离刺庆忌》的记载比起《吕氏春秋·忠廉》来,更具戏剧性,自然了,也具有更多的虚构成分。

何谓从容赴死?在这个故事里得到了平静的演绎,平静得就像剖开一根竹子那样清晰。与其说这是要离事先的计划,不如说是庆忌的死,使得计划发生了剧烈的拐弯。在阖闾与庆忌之间,谁是谁非,无须去分析,不过是残酷的权力斗争中,东风压倒西风的较量。但一个人不惜牺牲妻子生命、自残直至自杀,想得到什么?要离刺杀成功后,他能得到什么?名么?尽管一些人,就是为名而活着。但一个“细人”,为什么苦苦渴望要名垂青史呢?

要离答应了伍子胥,答应了吴王阖闾,他必须去践一个诺!我想,如果他答应了庆忌,他同样会一心去实践。要离用血勾勒出了一个区域,并用自己的骨头做工具,在践诺之后,又用骨头挖好了自己的坟墓。他跌进去了。

要离其实是清醒的,应该说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符合刺杀的逻辑。只是在最后,庆忌的自杀,让他回到了“五伦”的地界。他用自断双足的方法,使那只黑鹰,死得只剩一条翅膀。所以,要离在砍断自己手臂时,与其说是把手臂抵押给了阖闾,不如说是为阴谋计划付出的成本,那么在他后来砍断双足的时候,他就至少把一条腿,送给了庆忌做礼物。然后,他割肉剔骨,还了他欠的所有孽债!这让我想起《圣经·出埃及记》第21章里的话:“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鞭还鞭。”

要离的骨与肉,就这样裂开!

在这样的背景下,用船将伍子胥渡过江的渔父,赠食物给伍子胥充饥的濑水浣女,他们救了伍子胥,先后自沉于长江、濑水之中,这些都是用死,来践义的诺!

这一种践义的血气,成为了吴越之地最深、最韧的根。

岂可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

整个太湖水面静悄悄的,不像碎银,而是沉思的丝缎。唯有几只白鹭展翅,却拽不动古老的湖水。孤影如出岫之云,让我想起“化作荒庄野鸽飞”的诗句。

要离的坟墓在苏州胥门内梵门桥西城脚下的马婆墩。后来,就在坟墓附近建有一个巨大的炮座。清朝道光七年,在城脚下水潭边,人们发现石碣一方,上刻“古要离墓”四字。况周颐在《餐樱庑随笔》里,提到了这个位于吴门专诸巷后城下的残碑,他转引明朝郑胄师《耳新》的记载:“‘姑苏要离墓,其形如阜,不及城堞者,仅尺许耳。相传初甚低,其后岁高一岁。至万历间,好事者为之竖碑墓上,墓隆起竟高于城。一时城外往往白昼杀人,咸怪异之。因仆碑,乃止。’据此,则乾隆时出土之残碣疑即万历间所竖之碑,碑仆后乃断残耳,以其地考之亦合。”(见《民国笔记小说大观》(第一辑),《餐樱庑随笔》,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10页)这就让我们发现,位于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里的要离庙,似乎也说明要离应该葬于此地。尽管要离的塑像较为简陋,但足以寄托千年以后的追思了。

人们不但要争夺名人的籍贯,也要争夺名人的坟茔。据说,伍子胥根据要离生前遗愿,把要离葬于现在的无锡鸿山杨梅坞中——专诸墓的西首,与梁鸿孟光墓成“品”字形。根据当地传说,要离家住鸿山之北,大河头火叉浜口南岸“要家里”(那里有要家车头电灌站)。据说他是个渔夫,故宅前东有要潭河(养鱼处),西有要家墩(晒网处),鸿山东岭上的磨剑石,是当年要离磨剑之处。在鸿山周围曾有姓“要”的人家居住。但这些记载,多是从明朝才逐渐形成的。考量起来,要离的坟茔在苏州的可能性更大。

陆游诗云:“生拟入山随李广,死当穿冢伴要离。”这种感情,在生与死之间锯子一样锯着他的灵魂。在《书叹》里,他展示了渴望奋然一击的凌厉——

少年志欲扫胡尘,至老宁知不少伸!

览镜已悲身潦倒,横戈空觉胆轮囷。

生无鲍叔能知己,死有要离与卜邻。

西望不须揩病眼,长安冠剑几番新。

元代著名文学家杨铁崖诗云:“侏儿三尺干,不配双吴钩。中包猛士胆,白日照高秋。忍死屠骨肉,视身若蜉蝣。”清代诗人蒋士铨有诗:“要离碧血专诸骨,义士相望恨略同。”千载之下的歌颂之作,不胜枚举。到了近代,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缘起》里还写了下了这样的诗句:“夕阳芳草要离冢,东海南山下巽田。”联想到寅恪老借钱柳因缘来解说明清痛史,河东君死欲葬苏州与要离为邻的史实,其中蕴藏着无尽深意!

古人没有如梁启超那样,反复纠结于“正义”的剖析,他们其实已经被要离的血与骨、忠与义彻底感动了。真不知道是古人过于简单呢,还是今人被概念的标签弄昏了头脑。

在我看来,在众多颂扬里,庆忌是最不该被忽略的人。他其实是甘心“成全”要离英名的另一个侠士。以自己的命和地位,换来另一个人的激烈名声,这种选择,也是今人万万不可理解的。也唯其如此,庆忌才成为了要离的祭坛。

在古籍当中,庆忌本就是一种精怪的名字。《管子·水地》:“涸泽数百岁,谷之不徒、水之不绝者,生庆忌。庆忌者,其状若人,其长四寸,衣黄衣,冠黄冠,戴黄盖,乘小马,好急驰。以其名呼之,可使千里一日反报。此涸泽之精也”。另外,《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引《白泽图》说:“故水石者(之)精名庆忌,状如人乘车盖,日驰千里。以其名呼之,可使入水取鱼。” 但这是否是受庆忌之人的影响而来呢?似乎至今无人考证这一问题。但明代陈继儒在《偃曝余谈·卷上》中却留心于这一现象,他记载道:“西湖昭庆寺后,有庆忌塔,上耸峻壁,下临深渊,每月明风雨之夜,光怪百出。传言吴庆忌葬此。然石骨巉露,巩非容棺之区。余思水石之精名庆忌,涸泽之精,亦名庆忌:昭庆后所谓庆忌者,得毋怖其精魅,故设塔以镇之耶?况吴将来应葬越地也。”

这暗示了我的推测,庆忌塔一出,才附会出了以上传闻,成精的庆忌,就是侠士庆忌的魂魄。这与渔夫出身的刺客要离,简直是绝配!

春秋时传统的“搏猎”故事里,以庆忌最为著名。庆忌“足蹑糜鹿”“手搏兕(雌犀牛)虎”的传说一直激励人心。一次,在太湖附近的打猎中,庆忌碰到了一只麋鹿和一只雌犀。据说这两种动物都是难猎之物,因为鹿会腾云驾雾,雌犀是最凶狠的动物。围猎开始,猎手见雌犀而颤栗,畏神鹿而收弓。庆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踏麋鹿,使其受缚,徒手搏击雌犀,终于把它擒获。庆忌有胆有识,成了猎手的楷模,连邻国的不少力士都愿投靠到他的门下,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庆忌死后,人们为怀念他,特在西湖之畔建了一座庆忌塔。清代学者杨焯写《庆忌塔铁棺》就感叹道:“误识要离死不难,石潭风雨夜深寒。”后亦用来称颂壮烈之士。

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姓氏的庆忌——吴王僚之公子庆忌死后,后裔有以名为氏,改姓庆忌氏。这种方式,难道不是一种深切的纪念吗?

傍晚细雨淅沥,洗亮了太湖环线的辉煌灯盏,或有楼台的勾心斗角、或有宫室的回旋通幽,或九天揽月,或龙马奔腾,绚丽的火树银花唤醒了一个沉浸在水底的长梦,梦在水面舒展腰身,梦处于半醒时分又返回梦的中央,最终的梦,在旷大的湖面玉山倾倒。梦就像菖蒲与芦苇流泻的绿焰,大美,又有些苍然。

一条大鱼猛然跃出,鱼尾奋力击水,将十万只彩灯点染的流金时光,碎为踏水而去的一串蹄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