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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遗保护的思路与出路 ——读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

来源:中国文化报 | 王  淼  2018年07月18日08:58

乌丙安先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论著中,有一篇《思路与出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中的中国民俗学》。在新世纪初非遗保护热潮中,不单民俗学面临着思路与出路问题,整个非遗事业的推进也都面临着这个问题。乌老的论著都在探讨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路与出路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要开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出路,就需独具一格、与时俱进的保护理念和思路作引领。乌老长期从事民俗学基本理论的探索,调查采录实践、研究方法的更新和学术领域的拓宽、非遗与民俗学的相通相融,让他从民俗学家迅速转换到非遗保护的拓荒者并得心应手。

一、担纲起草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总普查大纲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乌老所起草的四个大纲,这是他于2000年到2002年参加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筹备工作中,写下的文字资料。新世纪初,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及非遗保护工作还未正式启动,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还未出台。所以,乌老的工作具有开创性的贡献!

这四个纲,一是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总普查大纲(草案,下同不赘),这是多么大的概念!第二是中国民俗普查分类大纲,又是多么纷繁复杂;第三是农耕村落民俗普查提纲,是民俗文化空间、文化生态、文化事象的典型剖析和调查;第四是后沟村民俗普查提纲细目,这是要落脚、要接地气、要有针对性、要顾及自然生态环境的普查。四个纲从大到小,从面到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逐步深入深化;且需要通体构思,整体设计,系统思考,条分缕析。2000年乌老已71岁,这四个纲,打动了我,也震撼了我!

二、推进非遗的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

乌老非遗保护工作规则方面的指导性讲演或文章有六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与分类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作业的指导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都是乌老的经验之谈。特别在当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范围还处于似懂非懂、模糊不清、把握不准的状态下,乌老的研究和指导很有现实意义。

《撰写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文本的要领》《关于文化空间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与评审的建议》,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来说,保护项目的认定和评审是关键性工作,指导非遗项目的申报、评审就显得十分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规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管理及操作规程》,这两个规程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科学性。

三、非遗保护的国际视野

乌老是世界级民俗大家,他的学术视野和理论思维立足于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从世界角度看问题。

乌老呼吁,文化保护,立法先行,这是所有先进国家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首要的成功经验,也是当务之急。国外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文化保护措施很多,我们要认真汲取和借鉴。

四、非遗保护中“文化细节”的重要性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文化细节”的重要性》中,乌老说,民间皮影艺术,这个项目是由若干子项目组合成的一项体系完整的文化表达形式:有雕刻、制造皮影人形,有影戏说唱卷本,有影戏演出场景设置,有操作影人表演,有影人配音说唱(念白、唱腔),有影戏乐队伴奏(乐器、乐谱),有师承传艺学艺制度,有演出活动规范,有影戏观众看戏的风俗习惯……这许许多多细小之处,就是“文化细节”。

一个皮影戏的项目调查,就要考证这么多细节,要做到扎扎实实地一个细节接一个细节地追踪、考察、询问、摸清,直到把所有细节都摸个清楚、查个明白,才能对老艺人精彩技艺的特点、水平和价值有准确的评估。

乌老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精华所在,往往都表现在它的“文化细节”的艺术精湛或技艺超群上。正因艺人在同一种文化形式的表演中、在关键性的文化细节上有各种差异,才出现了不同艺人的风格和流派,或产生了不同的艺术或技术等级的差别。

乌老说:把握“文化细节”是进行无形文化遗产项目普查的重要法宝,是最佳技巧和手段,“文化细节,不仅在进行遗产项目普查过程中、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认定过程中十分重要,在对文化遗产实施保护过程中、在建立非物质遗产数据库或档案资料过程中,也都十分重要。”

五、民俗保护研究的崇论宏议

文集收录了乌老民俗学和民俗保护的多篇著名文章,可分三方面内容:一是民俗的普遍性规律的研究。如《俗信——支配中国民俗生活的基本观念》《中国民俗文化的根基及其深刻影响》《中国民俗文物学的创新与开拓》《世纪的民俗学开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缘》等。

二是传统节日保护研究。如何把传统节日活化是民俗文化研究的重要课题,如《民俗日历:唤醒传统节日的文化记忆》。关于春节,如《中国春节传统行事:祭典与庆典的严密组合》《唤醒记忆:重新装点年节文化空间》《烟花爆竹的文化震撼》。关于端午、中秋,如《文化记忆与文化反思——抢救端午节原文化形态》《唤醒记忆:中秋节民俗文化遗产的原形态》,都强调了“唤醒文化记忆,抢救原文化形态”。

三是民俗项目研究。民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接地气、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文化形式。乌老对孟姜女传说、传统木版年画、灵岩寺千佛殿造像艺术、妈祖祭典、天津皇会等项目的杰出价值、文化空间、保护关键等进行了研究,真知灼见让人深思。

乌老指出,建设富足的经济社会绝不应该以抛弃传统民族民俗文化财富为代价,那样做必将大大损伤民族元气和民族精神,使完成民族复兴大业变成一句空话。

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不等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全面、深入、可持续地向深度和广度拓展,避免其流于形式?对于这个非遗事业发展中的重点、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乌老结合闽南文化生态区、中国山岳文化生态保护,结合文化空间保护、文化整体性、文化圈理论等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乌老认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不等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它至少还包括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保护和其他人文精神财富保护等。”

文化生态保护区里,自然环境的保护是重要前提。那些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文物遭到严重损毁、非遗消失殆尽的地区,没有资格申报建立保护区。

乌老指出,把各种非遗项目作为点,把普遍丰富的日常文化生活作为线,串联起所有文化链,最后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生态圈,由民众自觉保护、政府依法实施保护,这才是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正确目标。

乌老老骥伏枥,思维深邃,指点迷津,指引路径。他的这本著作,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反映了新世纪初我国非遗保护的思考轨迹和实践特征,并总结出了一系列具有规律性的认知;体现了指导性,为当下和未来非遗事业建设与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理论资源;也充分反映了乌老的个性——做学问干事业,应是一种老老实实、严谨缜密又勇于批判创造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