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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学》2018年第7期|阿袁:春秋

来源:《上海文学》2018年第7期 | 阿 袁  2018年07月17日08:38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某个会议上,好像是“中国文学中的地理学研讨会”,也可能是“中国地理学中的文学研讨会”,她记不太清了。吃饭时,他正好坐在她边上,主动和她搭讪上了。很清淡的搭讪,没有男女意味的。这一点她看出来了。他和她谈论鱼生和芥末。那天有一道生鱼片,红艳艳的,花瓣一样,整齐地摆放在晶莹剔透的冰上。盛放它的器皿也是晶莹剔透的牙白瓷,在璀璨的水晶灯下,好看得炫目。她胃口一向不太好,每次坐在琳琅满目的餐桌上,往往看的时候多,举箸的时候少。尤其近些年,不吃的东西愈来愈多了,油腻的不吃,加了花椒大料的不吃,长相丑陋的不吃。桌上剩下的,也就不多了。所以每次吃东西时,她总是盯着一两样食物不放。“显得多么一往情深似的”——这是后来他调侃她的话,“多么奇怪的女人,对一盘生鱼片一往情深”。餐桌的转盘总是慢悠悠的,一圈转下来,盘里的菜就所剩无几了。所以当那道她想吃的食物经过面前时,她会尽量不引人注意地多夹几下,在转盘刚转过来,大概转到她右方七十角度时夹一下,垂直于她时夹一下,转走前大概到她左方七十度时再夹一下。这当然需要技巧,也需要食物的配合,有时食物是那种圆乎乎滑溜溜的,比如芋艿,她就完全没有办法夹几下了。不过,芋艿那样的食物不多,加上她这方面技巧娴熟,所以一般情况下,她都能优雅做到的。她是那种吃相很好看的女人,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像猫一样——这后来也成了她丈夫不满她的地方之一,“你能不能饕餮一回?”他皱了眉头对她说。她知道这句话是隐喻,他其实在指其他方面。年轻时他本来是个保守的男人,动不动就眼睑桃红,像古代戏剧里化了妆的小生一样。她多数时候也是保守的女人,像他一样。所以他们才会成为夫妇。但她毕竟是学中文的,偶尔也会玩点儿“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名堂。他那时似乎不太喜欢她这种旁逸斜出,总是慌乱地制止她,“别这样,小周。别这样,小周。”——他一直叫她小周,不论在两人衣冠楚楚时,还是在两人衣衫不整甚至根本没有衣衫时。开始时她听了略略有些失落。“小周”这称谓是不是太见外了点?系里稍微上了点岁数的男同事都叫她小周呢。同事也叫,他也叫,不就显不出远近了么?可不叫“小周”让他叫什么呢?叫莉?叫珍?或者叫莉珍?她认真地苦恼过,甚至私下里学了他的样子用那些称谓一一叫过自己,听起来也是怪怪的。他那个人,还是适合有些见外的称谓吧。小周,他这么叫她。老季,她这么叫他。他姓季,叫季纳新。他其实比她也大不了几个月,两人同岁,都属羊。所以在叫老季还是小季时她踌躇了好久,最后还是决定叫老季了。这是女人的小心机。往老了叫男人总比往少了叫更稳妥。当然“小周”、“老季”听起来有些疏远,但怎么说呢,疏远里也有一种相敬如宾的意味。也挺好,她后来觉得。反正夫妇最后都要“如宾”的吧?她一直以为他们会这么相敬如宾一辈子的。没想到,中年之后,他似乎突然明白了“闺阁之乐有甚于画眉者”,竟然不满起她的保守撙节来。“你能不能饕餮一回?”他不止一次这么含沙射影地抱怨她了。她觉得好笑。“求仁得仁,又何怨焉?”他不是喜欢端庄的么?当初她衬衫的扣子少扣一个,出门前他也要她扣好。裙子稍微薄一点儿,他会让她站到光线好的窗前转过来转过去,各个角度都端详遍了,然后坚决地对她说,“这裙子透光,不能穿。”她虽然嫌他过于保守,但在心里又有点欢喜。这就是女性。不喜欢被管束,也不喜欢被放任。像她小姨婆所说的,女性天生是有风筝品性的,喜欢在天上飞,飞时又喜欢尾巴上被拴根丝线。年轻时她倒是有过饕餮的兴致和胃口,“别这样,小周。别这样,小周。”他那时喜欢这么制止她,当她言行举止有点儿过了时。有一回,他们去樱花谷赏樱,当时是三月末,已是暮春,樱花开了一半,谢了一半,树上有花,地上也有花,花树间还有微微吹拂的风,是花谢花飞的意境,她当时就痴了,特别想“不端庄一回”——“不端庄”是奈保尔《浮花》里庄园管理员妻子的话。那女人是个荡妇,在和男人纵欲之后,到教堂去忏悔说,“神父,我不端庄了”,有意思得很。她一个学古典先秦文学的,就算平日撙节,但只要介质合适,那种“桑间濮上”的思想就会忍不住冒出来。但他不干,“别这样,小周。别这样,小周。”——就是这么个古板的人,后来竟然抱怨她“你能不能饕餮一回?”

人最后或许都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假如他年轻时是个放浪形骸的人,说不定现在就收敛了。知识分子都有“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三省的结果,就是否定自己之前的行为,然后对之后的行为做出矫正。像老季这种老实人,是会犯矫枉过正的毛病的,之前是过于保守,之后又过于放任。

准确地说,是想过于放任。他只是一味抱怨她,自己却没有什么行动,可能也是不知道如何行动吧。马尔克斯不是说过吗,爱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也学不会。他想放任,却不知如何做,于是急切地指望她来启蒙和领导他,像学科带头人那样。学校里的课题组不就这样么?老带新,教授带讲师。她一个搞文学的人,这方面理所当然是擅长的吧?应该是教授级别的吧?他肯定这么想了。

她不知道自己擅不擅长,也没有机会试过,谁知道呢?可即使擅长,她后来也没有那胃口了。“人过四十妆更浓”,女人大都这样吧。中年以后,因为“菡萏香消翠叶残”,于是愈加死劲地浓妆艳抹,试图抹杀衰老的痕迹,却欲盖弥彰了。老季单位上就有这么个女人,是办公室主任,姓鲍。“季师母呀,季院长在吗?”每次她打电话来,都是这么一句。她讨厌那女人声音里的脂粉气,还有那一声近乎恬不知耻的“季师母”——也是老大不小的年纪,比她也小不了几岁,却好意思叫她季师母。“是鲍小姐呀”,每次她都这么回应,这是文学女人的刻毒。那女人肯定没读过钱锺书的《围城》,不然就不会那么开心地笑纳她这句“鲍小姐”了。她本来不是个尖酸刻毒的女人,平日待人,哪怕是待年轻漂亮的同性,她也能温柔敦厚。至少看上去是温柔敦厚的。所以老三——老三是研究生时的室友,说她是林黛玉的身子,薛宝钗的性情。老三有段时间特别喜欢用“……的身子,……的性情”来造句。老三说她们师兄是“贾环的身子,贾宝玉的性情”,说自己是“潘金莲的身子,李清照的性情”,有时又会倒过来,是“李清照的身子,潘金莲的性情”。宿舍里的人起哄,要她说说潘金莲的身子和性情是什么意思,李清照的身子和性情又是什么意思。老三总是不负众望回答,“一个淫荡,一个不淫荡呗”。反正在宿舍,大家口无遮拦。那真是一段“不端庄”的美好时光。当然,老三说她“林黛玉的身子,薛宝钗的性情”,听起来是好话,其实也不全是,其中有寓贬于褒,也有寓褒于贬。林黛玉的身子虽是娇花照水,也是病秧子;薛宝钗的性情虽是温柔敦厚,也是八面玲珑和世故。她不是不懂老三绵里藏针的讥讽,但她从不和老三计较。她哪里是八面玲珑和世故,不过是天性不喜和别人争风罢了,意见不合时往往也“讷于言”,不像老三那样伶牙俐齿锋芒毕露,所以给人感觉就老谋深算似的。但不知为什么,她对鲍小姐就是温柔敦厚不起来,打第一回见面就这样。那是某个寒假,下雪天,老季单位组织大家去庐山看雪,然后到西海泡温泉。她当时还诧异,这些搞理工的人,什么时候风雅起来了,竟然还组织去看雪?后来才知道是新调来的鲍小姐的提议。鲍小姐原来在学校宣传部任干事,“干事”了很多年,也没机会提拔成副科,一郁闷,就调到老季单位来当办公室主任了。可老季为什么会听一个初来乍到的女人的看雪建议呢?她隐隐有些不悦。“光看雪?不找个亭子喝茶?”她当时这么说,老季照例听不懂。隔行如隔山,他一个搞湍流研究的,没读过张岱的《湖心亭看雪》,当然也就听不懂她话中带刺。她有些意兴阑珊。这种时候,她和老季,从来不可能关关和鸣的。别说关关和鸣,简直就是鸡同鸭讲。“你要不要去?”老季问她。他们理学院男多女少,搞这类活动,为了生态平衡,都鼓励带家属的。她和以前一样,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决定去,虽然明知道去了也没什么意思,可一个人在家,又有什么意思呢?

那么冷的天,鲍小姐穿丝袜,一双及膝的黑靴,一件玫瑰红的薄大衣,敞开着,里面是珍珠粉羊绒衫,鲜艳得像一只蝴蝶,把另外几个家属衬得黯淡无比。包括她。她那天穿一件黑色长羽绒外套,系一条灰绿相间的细格子羊绒围巾,很经看的,如果细看的话。她后来和他见面时,他就称赞过她这条围巾,“有一种清淡的美”,他说。她喜欢这评语,认为是切中肯綮的内行称赞。她之所以一直和他若即若离地交往着,也和他这审美眼光有关系。像他这样能欣赏灰绿色的男人不多,多数男人都是喜欢玫瑰红的俗物。那一次鲍小姐出足了风头。她本来就是个有些沉闷的人,在鲍小姐的风头下,更加沉闷了。两天的行程里她几乎没说什么。说什么呢?“这雪真美呀!”有人说。“——真美呀”,有人附和。那些理工男和他们的家属,翻来覆去,也就这些单调的话。如果是和中文系的同事来,这种时候他们肯定会孔雀开屏般斗诗文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天于云于山于水,上下一白”;“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拏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同教研室的老孟,一定会背《湖心亭看雪》。老孟治明清文学,平日最喜欢张岱,只要逮着机会,就会声情并茂地来上几句。如果有这么好的机会,他一定要掉这个书袋的。而老鄢,为了和老孟捣乱,肯定会大声背打油诗,“天下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一片两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两个老头是死对头,因为文学趣味的不同。老孟雅,老鄢反雅;老鄢俗,老孟反俗。两人动不动就对掐起来,有时掐得格调不高,这就不是孔雀开屏而是斗鸡了——像两只抖擞了羽翅憋红了冠子的老公鸡,斗得不亦乐乎。而段锦年——段锦年教授是中文系的资深才女,古体诗写得特别好,尤其绝句,有王维之禅意,太白之风度。这时候就会出来调停,用口占一绝的方式。两个老头虽然彼此颉颃,却都服段锦年的,于是停下争斗,一起为段锦年喝起彩来。气氛于是转为一派祥和的热闹。每回差不多都这样。反正文学教授出来赏雪,绝不可能像物理学的教授,只是不断说“这雪真美呀”、“真美呀”就算了事。如果只是这样,还赏个什么雪呢?压根就“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不过,话又说回来,像中文系同事那样对了雪不住地聒噪美景就不虚设了么?好像也不是。她和他们在一起时,不也嫌弃他们酸文假醋且太吵了么?想想看雪这种事情,还是要一个人,像柳宗元《江雪》里的那个渔翁,“独钓寒江雪”——老头是真风流,不钓鱼,钓雪。像“独往湖心亭看雪”的张岱,也是一个“独”。没有他们这样的,一群人,闹哄哄的,这不是看雪而是看元宵闹花灯了。

那两天,她从头至尾都带着这微微不屑的态度。

也不单是对别人,对自己,她一样也是不屑的——那么看不上那些人,为什么要来呢?为什么不“独”在家呢?她完全可以学李白,来一回《雪中独酌》。李白不是有《月下独酌》么?“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她也可以“雪中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嘛!却没有,而是以家属的身份来了。

来了又不好好和大家“众乐乐”,而做出一幅遗世独立的样子,算什么?

可她就是这样的人,只要有活动,就消极地参加。参加了之后呢,又消极地抵触。

弗洛姆说,我们渴望与众不同,又害怕与人隔绝。

是这样吗?

每一次出来后总会有什么事情让她郁闷。那两天里,让她郁闷的,是鲍小姐鲜艳的玫瑰红大衣,还有她那套“鲜艳人生论”。

“鲍主任,你大衣的颜色真鲜艳哪!”

在说完“这雪真美呀”之后,那些理工男的家属又夸起鲍小姐来了。

“——真鲜艳!”有人这么附和。

鲍小姐听后容光焕发,风头更足了。

“当然要鲜艳,为什么不鲜艳呢?”

“如果你们喜欢去公墓散步的话,就知道鲜艳的必要了。公墓可是个散步的好地方,尤其是外国公墓,花园一样干净好看。比起读书,我更喜欢读那些墓碑上的字。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有的碑文,在某年和某年之间,只隔了十几二十年,或十几二十个月。那真是惊心动魄!什么哲学书,什么历史书,比得上墓碑?”

“既然每个人最后都要尘归尘,土归土,到那灰扑扑的石碑下面去,那么活着时我们为什么不鲜艳一点呢?”

“特别是女人,更应该鲜艳。想像花朵一样绽放就像花朵一样绽放,想像蝴蝶一样翩跹就像蝴蝶一样翩跹,想像孔雀一样开屏就像孔雀一样开屏。”

“不能鲜艳地死,至少要鲜艳地活。”

一车的人都鼓起掌来。

这女人,真能摆活。

也是,人家之前可是宣传部的干事呢。

她终于明白丈夫画风大变的原因了。原来是受了鲍小姐这套“鲜艳人生论”的启蒙。

“你能不能饕餮一回?”这话的内在精神,仔细一琢磨,和鲍小姐的“想像孔雀开屏就像孔雀开屏”是如出一辙的。她甚至怀疑,老季每次说这句时,说不定都想像了一下鲍小姐开屏的样子。

鲍小姐虽然也不年轻了,但身体那么丰满,毛发又那么茂盛,开起屏来,应该是粲然可观的吧?

多年后她还清楚地记得餐桌上他搭讪她的话,“你怎么不蘸芥末呢?”她当时正专心致志地咀嚼着嘴里的生鱼片,没以为他那个“你”就是说她。“鱼生这种东西,不蘸芥末,也能吃么?《论语》写到孔子吃脍,可是‘不得其酱不食’的。”他一边说,一边把那贝壳形酱碟从桌上取了下来,搁她面前。大盘里的生鱼片已经没了,只剩下晶莹的碎冰和几片番芫荽紫苏叶,还有一小团切得细细的萝卜丝。她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对她说话呢。她脸一下就红了。他注意到她没蘸芥末呢。那么,他一定也注意到了她那七十度——九十度——七十度的三连夹了。那么一大桌人,半桌在觥筹交错起坐喧哗,半桌在热烈地讨论文学和地理学之间的内在关系,讨论“京派”和“海派”文学的地理学特征。她以为自己是完全隐身的呢。所以才好意思三连夹,才好意思把那三连夹的战果囤在碗里然后细嚼慢咽,像猫一样。没想到,还是有人看见了。这让她觉得自己像《笑林》里的那个楚人,拿片叶子就以为隐身了,于是公然去取人财物。她有些恼羞。他干嘛不去和他们一起讨论文学和地理学的关系呢?干嘛非盯着她吃生鱼片呢?但她还是听话地把生鱼片放进碟子蘸了蘸,这是领情的意思。她身上总有一种因长年累月被男性冷落和忽略所带来的胆怯和温顺。一股非同一般的辛辣以排山倒海的气势自鼻腔奔腾而出,她赶紧用餐巾摁住了自己的鼻子。“《礼记》说,春用葱,秋用芥,他们本来应该用葱的。”他又说,推卸责任似的。

那天他也就对她说了这几句话。

离席时他们彼此留了联系方式,这没什么,一桌的人都留了的,这只是社交礼节,她没多想什么。对男人她从来不多想的。经验告诉她,多想也是无益的。一个像她这样没什么姿色的女人,又不是花样年华了,如果还有多想的习惯,那是非常有伤害性的。

他打来电话是在一年后了。

“我是孙辛酉。”

她“哦”了一声,含含糊糊的,好像一时没想起“孙辛酉”是谁似的。

其实他一自报家门,她就知道是他了。不是因为他的声音有什么特别,而是她这儿实在“人迹罕至”,除了老季和教研室主任,几乎没有别的异性打电话给她的,所以才过耳不忘。

她的含糊或许打击了他。他的语气低靡了下来,“还记得么?在‘庄生记’——吃生鱼片——蘸芥末。”他试着用一个一个关键词提醒她。

她哧地笑出声来,这一哧,是恍然大悟的意思了。

他松了一口气,问她有没有时间。

他到她这个城市来讲学。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讲学,不过是借机向学校请假好出来走走。三月了嘛,万物复苏,他觉得自己也应该从冬蛰中复苏复苏。正好《生态批评》杂志社邀请他过来搞个讲座。讲座才半天,而他做了三天的时间预算。他原来以为主编会安排好接下来的两天半的,却没有。主编说,现在有“八项规定”,什么活动也安排不了。他本来想干脆提前走算了,想想又不甘心,觉得还是应该既来之,则安之。一个人也可以去周边看看江南的“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嘛,说不定也别有一番情趣呢。

但他突然想到了她,她不是在这个城市吗?那他为什么要一个人去看“群莺乱飞”呢?那不是太寂寞了么?好像他的社交生活过得还不如鸟似的。他在电话里这么对她说。

她又哧地笑了,笑到一半,觉得不妥,立刻止住了。

这个男人,有点意思的。

“有时间的话,一起去看‘群莺乱飞’如何?”

她计较起他说的话。他是“突然”才想到她。也就是说,他想到她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完全也可能没有那个“突然”。既然如此,她凭什么陪他去看“群莺乱飞”呢?

——早就看过了,她迟疑了一下,说。

再看一次呗,他说。

这对话让她想起了《溱洧》,“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

只不过,士与女的问答颠倒了一下。他是女,她是士。

他们是在戏仿《溱洧》么?

她又哧地笑了。

他也笑了。他自然知道《溱洧》的。那次会议上他的发言就谈到了《溱洧》中的地理学和文学的关系。

且往观乎?他愉快地问。

她在电话这头抿了嘴笑,没说话。

没时间的话,就算了。许是因为她没说话,他要把邀约收回去似的。

她有点慌了。这怎么可以?

有——有时间的,她说。

那天是周五,她本来打算去小区后面菜市场买香椿叶的。那个卖香椿叶的老女人只有周五才来。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要做上一两回香椿叶炒鸡蛋。她喜欢做这种节气菜,有农耕时代的饮食特点。春天吃香椿叶,夏天吃马齿苋,秋天吃生蚝和蟹,冬天吃火腿煨冬笋。像古代结绳纪事,又像原始人的季节更迭仪式。这样一来,厨房生活就不止是油盐酱醋,而是春夏秋冬了。她喜欢赋予厨房生活某种意义。在一切无意义的事情上寻找意义,这样才能活得兴头十足。买完了香椿叶她还要去办公室,她之前约了学生谈论文的事情。三月末四月初是学生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可她指导的其中一个女生的开题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她好好再指导一下的。但这些事情和与他一起去看“群莺乱飞”比起来,一下子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毕竟这是史无前例的事情。

还没有哪个男人约过她看“群莺乱飞”呢。

在酒店大堂见面的时候,她几乎没有认出他来。他穿一件灰色风衣,黑色休闲裤,比印象中要瘦一些,也要老一些。许是因为他胡子拉碴?印象中他是没有胡子的。他看见她时似乎也愣了一下,好像来的这个女人,也不是他印象中的那个女人,或者说想像中的那个女人。她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这是在失望么?那天她穿一件灰蓝色小外套,一条黑色铅笔裤,蝤蛴般的颈上系了条细小的紫花绿叶丝巾。从大堂旋转门出来时,她瞥见玻璃上的女人,还是相当优雅精致的。不过,这是在她的眼里,是她看她。可他看她呢?他坐在大堂沙发上看她从旋转门进来时,会不会看见的只是一个灰扑扑的中年妇女?

我见青山不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是这样吗?

或许她还是应该穿那件胭脂红裙子来的,那件至少鲜艳点。可正因为鲜艳点,她才在出门前脱了下来。每回在鲜艳和暗淡之间做选择,她最后一定会选择暗淡。所以老季才会说,“你能不能饕餮一回?”

不能。如果能的话,她就不是周莉珍,而是鲍小姐了。

鲍小姐是鲜艳论者,她是反鲜艳论者。

她带他去了湿地公园。他不是说要看江南的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吗?湿地公园是这个城市有最多植物和鸟的地方。

他比她兴致好。在什么不认识的花草树木前都要停下来,他手机里装了一款识别植物的软件,叫“微软识花”。只要把不认识的植物拍下来,五秒钟它就能把这些植物的名字和寓意说出来。他像孩子一样惊叹不已。“哇!这就是李花。”“哇!这就是蒿。”“哇!这就是狗尾巴花。”“哇!这就是柘树。”他一路就这样“哇哇哇”个不停。这是男人的特权,多老都可以孩子气,可以一派天真烂漫到底。可如果是老女人,这样一路“哇哇哇”的,是会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

她一次也没有“哇”,她是南方人,这些植物在她眼里,实在没什么好哇的。就算有好哇的——比如当“微软识花”识别出了紫红色细长的“游龙”时,她着实也惊讶了。“游龙”是《诗经》里的植物。“山有乔松,隰有游龙”。她以为它和恐龙一样,几千年前就绝迹成了纸上的图画植物呢,没想到,湿地公园的湖岸边还有。她惊喜莫名,但她惊喜的方式,不过是像孙柔嘉一样,把眉毛眼睛尽量分开一点而已。

一整天她就这样陪他在公园“多识于花草虫鱼之名”,他几乎没顾上搭理她,一直忙着拍这拍那。除了有一次在他拍完一个木桩之后把手机对住了她。他想测试测试“微软识花”的识别度。“这应该是女人”,手机显示这样的识别结果,他哈哈大笑。又自拍,“这应该是男人”。又去拍石头,“这好像不是植物吔”。他笑得花枝乱颤,眼角的褶子都成了大蒜须。

他为什么要约她呢?她不明白。他明明一个人也可以玩得很嗨,她在一边纯粹是多余的。她之前还猜想他约她一起看“群莺乱飞”可能是托词——“可能是”,她只会作这种程度的猜想。即使在意念里,她也习惯撙节的。

哪里有“群莺”呢?“群莺”在哪里?他问。

拍完了植物,他又开始到处找鸟拍了。

他脚长,走起路来,一步是她两三步呢。

她穿了细高跟,脚疼得要命。他也完全没注意。只顾着自己健步如飞。

为什么要赴这个约呢?她又陷入了以往的窠臼,总是会来,来了又后悔。

根本就不见莺嘛!丘迟怎么写“群莺乱飞”呢?应该写“群雀乱飞”或“群鸦乱飞”嘛。他抱怨着。

确实,公园里的草地上,只有麻雀,树梢上呢,只有乌鸦。

没有莺,就算有,她也是不认识的。她虽然是南方人,却只限于认识文字里的莺莺燕燕。

莺长怎样的?她想问他,却欲言又止了。那么无知的话,问了,像在撒娇。

而她也不想对他撒娇。

他们之间也不是撒娇与被撒娇的关系。

她自己在手机上百度了一下:莺又叫黄鸟、黄鹂、仓庚、青鸟。属雀形目,是小型鸣禽。体部的毛呈黄色,翅膀上和尾部都有黑毛,眉毛黑,嘴尖,脚部色青。

鸟也有眉毛?她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小的东西,还有眉毛?那有没有睫毛呢?有没有眼睑呢?再说,它不是全身都是毛吗?怎么区分开眉毛和其他毛呢?

她后来想,那一次的见面,对她的意义也就是知道了“游龙”和莺是什么样子的。

对他的意义呢?

是不是也只是“多识花草虫鱼之名”?

回去后的第二天,他发了一条两个字短信过来——多谢。

没有称谓,也没有署名。倒是简洁。

却也耐人寻味,也是远,也是近。

她也回了一条两个字短信——客气。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是怠慢?还是不见外?

她琢磨过无数次。

甚至和苏马讨论过。

苏马是哲学系的老师,就住在她家楼下,两人有时会约了一起散步。

其实一开始苏马的散步对象是她对门的新闻系老师陈喜荣,后来才变成她的。

苏马话多,什么都说。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家事国事天下事,莫不说得纵横捭阖。有时捭阖过了头,会把一些不该说的私事,也捭阖了出去。

陈喜荣也是个话多的女人,又微微有点酸醋苏马的姿色才情,就把苏马那些“不该说的私事”,有意无意间说了出去,于是两个女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

女人的关系,一如天下,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但苏马不论在她面前说什么,她从来没有说出去过。

她讷于言,中年之后,更讷于言了。

因此苏马特别信任她。“不该说的私事”越说越多,越说越深,她听得面红耳赤,也听得自愧弗如。

她都四十二了,却连一件像样的私事也没有。

女人的私事也如奁盒里的珠宝,没有也觉得寒酸。

某一天就忍不住说了他主动搭讪以及和他去看“群莺乱飞”的事——一方面是面子,另一方面也是投桃报李的人情世故。

当然,她也想让经验丰富的苏马,帮着分析分析他的行为,到底意味着什么。

“你们有没有上床?”

“——没有。”

“那他有没有上床的暗示?”

“暗示?”

“比如,让你去他房间坐坐——你们不是约在酒店见面的吗?”

“——没有。”

“那他对你没有想法。”

苏马说得斩钉截铁。

“也不是情窦初开,这个年龄的男人,很实际的。”

她又一阵面红耳赤。

仿佛戴了假珠宝出门被人识破了似的。

好在她对他,本来也没有发生什么情意,之所以招之即去,不过是一贯的温顺使然。

只有一回,是在中秋节,他发来一条短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她对着短信,怔怔了半天,这个男人,到底什么意思?

她字斟句酌地在手机上敲下这一句诗: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想想又删了。到底不妥,这诗的后两句是“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今夜天上月,闺中只独看。

不好,太寂寞了,在撩拨什么似的。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也不好,在期待什么似的。

最后,只写下“中秋快乐”,发了出去。

其实也后悔,他得把她看成多乏味的女人?

他们第三次见面,是一年半后,在他的城市北京。

这一回,是她去出差。北京有个书展,他们教研室派她去订教材。

她没有打算找他的。也不是一个人去,同行的,还有现当代文学教研室的一个女老师。那个女老师是个生机勃勃讲究效率的人,把几天的时间,安排得十分密实。逛书展、逛故宫、逛颐和园。最后一天本来是要一起逛潘家园的,但女老师突然接到了一个大学男同学的电话,约她去后街转转,然后再请她喝酒朵颐和怀旧。“要不,一起去朵颐一番?”女老师言不由衷地说。她从来都是识趣的,当然不会一起去。

她一个人待在酒店,读《夜航船》。

读了小半天,却读不下去。

到底还是给他打了电话。

上次分手时他说了的,到北京给我电话。

一小时后他就来了,“今天没课,在家正无聊呢!”

他真会说话,她不无嘲讽地想。

依然是在酒店大堂见的面。她穿一件薏米色无袖立领裙,腰间是一条姜黄色中指般细细的皮带,清瘦得如一株芝麻秆。

他和她一样,也瘦。卡其色休闲裤,墨绿色T恤。

所以他们才这么若即若离地联系着?

“想去哪儿?”他问。

这是他的好,说起话来,一点儿也不生涩,自然而然,好像他们昨天还在一起似的。

她哪儿也不想去。

“要不,到我房间坐坐?”

想到老季的“你能不能饕餮一回?”她真想这么说上一句的。

她和老季已经有段时间不过夫妻生活了。因为不满她因循守旧的反应,他干脆和她过起端庄的婚姻生活来了。

或许在婚姻外,已经有不端庄的补充。

也可能没有,毕竟老季这个人,不是那么“敏于行”的人。

当她隐晦地告诉苏马这个时,苏马镇定自若,一点儿也没有大惊失色。

“都这样的,中年夫妇的婚姻,审美疲劳嘛。”

“《金色笔记》里的理查不是说——这纯粹是一个生理方面的问题,跟一个已经结婚十五年的女人,怎样才能让它勃起呢?”

“换个性别说,跟一个已经结婚十五年的男人,怎样才能欲火焚身呢?”

“所以要另辟蹊径。”

苏马和她说过她另辟蹊径的事。当时她在上海读博——之所以去读博,既是为了学术,也是为了逃避已经味同嚼蜡的婚姻生活,主要是味同嚼蜡的性生活。她以为这是因为生命的枯竭,就如头发白和皮肤松弛的道理一样,力比多衰减了,所以不再能有那种如火如荼蓬勃热烈的性。她差不多都认命了。人人都是这样的。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这是生命规律。她劝自己。虽然有时实在想念从前蓬勃热烈的性,想念得要命。谁知道不是。她在上海遇到了另一个男人,一个搞社会学研究的博士后。他们之间不是爱情,她没有爱上他,他也没有爱上她。他们只是奸夫淫妇,有段时间却好得昏天黑地神志不清。她再一次体验了欲火焚身的感觉。在图书馆看书,看着看着,一个眼神,两人立刻丢下书不看,跑出来找某个树木繁茂处亲热。在外面馆子吃饭,吃着吃着,一个眼神,两人又立刻丢下东西不吃,跑出来找某个僻静地方亲热。像年轻时一样。不,比年轻时更疯狂,也更好。她不知道他和她这样是出于什么动机,是男人通常意义的寻花问柳,还是其他什么?但她和他这样是有很复杂的内涵的,既有中年妇人失而复得的形而下的欢愉,也有哲学教授的形而上的努力——要以此与时间抗衡。安德烈·巴赞不是说,人类所有的行为,不过是为了克服岁月流逝的悲哀。古代人的绘画雕刻诗歌、秦始皇的炼丹术、埃及人的木乃伊,都是为了给时间涂上防腐剂,想不朽——当然是妄想。没有谁可以不朽,统统都要朽。所以波伏娃说,我要趁骨骼上还有血肉,尽情欢愉。多么伟大的语言!简直可以和《人权宣言》相提并论。所有的中国女性都应该接受这种思想的洗礼,而不是一味受我们某些文化的荼毒。我们某些文化太蔑视欲望了,尤其是女性的欲望。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三寸金莲;贞节牌坊。多么反人道主义的文化!这种文化既不诚实,也不道德。人们为什么要蔑视身体和欲望呢?它们是值得珍惜的东西。就如生命值得珍惜一样。

她云里雾里。被苏马的话,和苏马的烟。每回苏马纵横捭阖时,烟就一支接一支地抽。

因为这个苏马被学校处分过,督导坐在下面听着课呢,苏马讲着讲着,竟然从包里掏出了打火机。

课堂上是禁烟的。他们学校有明文规定,苏马也知道的,于是就不抽了。但几节课下来,学生不干了。他们集体向系主任反映说,比起课堂上不抽烟的苏马老师,他们还是更喜欢课堂上抽烟的苏马老师。不抽烟的苏马老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而抽烟的苏马老师有汉娜·阿伦特的风采。

如今的学校,学生是比教授更有话语权的。于是苏马又可以抽烟了,而且可以抽得比以前凶。

这也是陈喜荣后来说她和苏马绝交的原因,陈喜荣说,和苏马那样的女人在一起,不成为荡妇,也会成为肺癌患者。

她自然不信陈喜荣的话。

她虽然没有苏马那样的口才,但也长了大脑的,应该说大脑不会比苏马差,不然怎么可能读复旦的博士?

只不过她需要反刍。这是她的学术习惯,也是她的日常思维习惯。什么东西到她这儿,一开始她都有些茫然的,然后细嚼慢咽,然后拨云见日。

苏马的理论,乍一听天花乱坠,反刍之后呢,和鲍小姐的“鲜艳人生论”也差不多。

有时候,最复杂的,也是最简单的。鲍小姐那样搞行政工作穿玫瑰红大衣的女人,最后也可以和抽烟的哲学教授苏马殊途同归。

人类这种高级动物,总以为自己多么多么伟大,创造了多少多少丰功伟绩,其实也就是西西弗斯,推着一块巨石上上下下来来回回。说到底,比北方的驴转着圈拉磨也高级不到哪里去。

但苏马另辟蹊径这方法论,对她还是颇有启发。

孙辛酉会不会是蹊径?

可她无论如何不是说“要不,到我房间坐一坐”的女人。

他们最后去了植物园。是他建议的。他说北方虽然没有“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风景,但北方有北方的植物。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妨姑妄走之,姑妄看之。

她本来不怎么想去的,植物园离酒店有点远,而且她这个人,对植物的兴趣又不大。但她还是笑笑答应了。

果然和上次一样,还是他一个人自得其乐。不同的是,他和那些植物,上次在南方的湿地公园,是乐莫乐兮新相知,这一回在北方的植物园,是老友重逢,不,说小别胜新婚或许更准确。他得意洋洋地向她介绍一棵又一棵树。这个男人对树,似乎比对女人兴趣大。

他以前笑过她,“多么奇怪的女人,对一盘生鱼片一往情深。”

她完全也可以笑他,“多么奇怪的男人,对一棵树一往情深。”

也可能,他只是对她这个女人没有兴趣?

她更相信后面这个可能。

这是她安身立命的方法。

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对世界失望。

逛植物园时还是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们坐在木椅上休息时,来了个穿一身灰布衣裳的老尼姑。老尼姑先看他,再看她。又看他,又再看她。来来回回地看个不住。他以为老尼姑要钱,从黑皮夹里掏出十块。老尼姑摇头。他以为嫌少,换了张五十的。老尼姑摆摆手,肃穆地说,“施主,老身送你一句话。”“什么话?”他问,一副饶有意味的神情。“你要爱家里的妻。”老尼姑说完,双手合十走了。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大笑不已。

实在是意外的欢喜。

“这尼姑不老实。”他说。

她有些听不明白。

“鲁迅不是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我们好好地坐着,也没干什么,她为什么要对我说‘你要爱家里的妻’呢?”

“因为她看见了淫。”

“所以说她不老实。”

“不过,她为什么单对我说‘你要爱家里的妻’,为什么不对你说‘你要爱家里的夫’?”

“还有,一个尼姑,还是个老尼姑,不好好待在庵里,跑到植物园来干什么?她不知道杜丽娘就是因为游了后花园,才有‘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的想法?才动了春心?”

她想说,“就因为是老尼姑,所以就算游了植物园,也不会变成杜丽娘呢。”

然而到底没说,只是抿嘴笑笑。

她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苏马说她是个闷骚的女人。

她觉得这批评不实,至少有可能不实,她闷是显而易见的,但骚呢,就还是一只装在箱子里的薛定谔的猫——有可能骚,也有可能不骚。至少到现在,她还没有表现出来。

一定要索隐的话,或许和眉毛有关。

她五官里,数眉毛长得好看。

女人的眉毛,一般称黛眉。但她的眉,不是很黛,也不稠密,是疏淡的灰色,像雀羽,却长,长到了鬓角。

眉毛弯到角,野老公坐满桌。

她还记得弄堂里看相的老蛾说她的话。

她出生和成长的那个小镇,人们总是喜欢从女人的脸,去看女人的妇德。

因为这句话,她姆妈还骂了老蛾,说她嚼蛆。

老季和她相亲时,说话时也是看着她的眉,而不是看着她的眼睛或其他部位。

后来老季解释过,那是出于专业习惯,他不是搞湍流研究的嘛,一遇到弯曲漩涡状的东西,就忍不住打量。

结婚后相当一段时间,老季帮她画眉,这也是出于专业习惯,而不是像张敞那样懂风情。他不是擅长制图吗?而她总是画不好左边的眉,不是画重了,就是画轻了。

后来老季就不情愿了。

她也不是强人所难的人。他不替她画后,她自己也懒得画了,反正她眉型好,不画也挺好看的。

“有一种清淡的美。”

他是这么说她的。

她总记得这类话。其实,他加起来也没说过几句逢迎她的话。

他以前应该也是喜欢秾艳的吧?——不知为什么,她老是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从良”的气息。

腻了,又喜欢起清淡来。

和老季相反,老季一直清淡着,清淡得如某个诗人写的,“我的生活,淡出了鸟。”

所以后来倾心秾艳。

他们夫妇近来没有发生“别这样,小周。别这样,小周”的事。她也很少产生想和老季“不端庄一回”的念头。

但和他呢?

她真是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他们的交往,是在有了微信号,才略微稠密的。

以前论年纪,像《春秋》纪事那样。僖公元年,僖公二年。

后来可以论月纪了。

某月,孙辛酉发来槲寄生图。某月,孙辛酉发来香榧树图。

他喜欢发植物照片给她。在哪儿看见了什么植物,在哪儿又看见了什么植物。当然是比较生僻的植物。他就拍下来发给她。图文并茂的,也算有趣。

不过,她这方面和他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她植物知识匮乏,对很多树木花草,都只限于书本上的认识,一旦到了书本下呢,就几乎是目不识丁的程度。

她想过和他一样,在手机上下载个“微软识花”软件,但也就是想想而已。为什么要做这个呢?她对认识植物并没有太大的兴趣。都四十好几的女人了,不想为了一个男人,又去培养什么新爱好。

除了植物,他偶尔也会给她推荐他正在读的某本书。

也是用拍的,把书的封面,以及某页上他认为精彩的部分,用红笔划了线拍下发给她。

隔上几日,她会回复——已看。

或者——没找到。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但有一回,他竟然寄了一本书过来,是汪曾祺的《人间草木》。

那是他们之间唯一的一次物质往来。

他说,书架上有两本,不知什么时候买重了。

他总这样,警觉什么似的。

其实何必如此小心?

他还是不了解她。她决不是那种会把夏目漱石“今夜月亮很好”理解成“我爱你”的女人,除非对方明明白白说了“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当然,他说那些,也可能出于无心。

有时起念,她也会给他推荐书或电影。

用平实简洁的文字:《不适之地》,茱帕·拉希里。《远山淡影》,石黑一雄。《步履不停》,是枝裕和。

他很少回复。她猜他可能对这些书或电影没有兴趣。

她在微信里拉黑过他几次的。

这样的两性交往,有什么意思?

过些日子,她又会把他恢复了。

再没意思,也胜于单性社交生活吧。

就算这么转念,过些日子又会拉黑他。

过些日子又鬼使神差般恢复他。

这样反反复复的,自己也觉得无聊。

他没有察觉——应该没有察觉吧?仍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发些东西过来。

某月,在某地,遇见某某树。

某月,在某地,吃生鱼片,蘸芥末。突然想到你。

这话什么意思?

萨特说,生活给了我想要的,又让我明白这一切没什么意思。

生活对萨特还是不错的,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