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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河风海韵•醉美辽河”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8年05月29日14:56

一、活动宗旨:

渤海岸畔,辽河之滨座落着一座古老而年轻的城市,她宛如一颗熠熠生辉的珍珠镶嵌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正中,这就是东北第二大港口城市——营口。营口位于沈阳和大连之间,渤海湾东北岸,大辽河入海口处。总面积5402平方公里,人口245万人。营口是中国大陆唯一可观夕阳坠海的城市,大辽河在这里西流入海,可以观赏到美丽迷人的夕阳入海景观。营口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距今约28万年前的金牛山古人类遗址见证了辽河流域最早的文明。长久以来,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是东北最有历史积淀的千年古城。营口是全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更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开发建设和“一带一路”四大国家战略叠加区域,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享受诸多国家优惠政策,是全国难得的政策洼地、投资宝地。

《辽河》杂志是一本立足营口、辐射全国的纯文学期刊,主张“不攀大刊,不媚名家,扶持新人,推出新作”,备受基层作者和文学新锐的喜爱,成为培养作者的重要摇篮和阵地,为营口本土和其他省市培养出一批又一批文学人才,有很多已成长为知名作家、诗人。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强化项目支撑,推动沿海、县域经济实现新发展,依托港口优势,构建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发挥自贸区引领带动作用,集聚全面开放新优势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辽河》杂志创刊40周年。为更好地宣传营口,宣传《辽河》,营口市作家协会、营口辽河杂志社决定面向全国诗人及诗歌爱好者举办一届主题为“河风海韵•醉美辽河”的全国诗歌大赛。

 

二、主办单位:营口市文联

承办单位:营口市作家协会、营口辽河杂志社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征文体裁为诗歌。以营口的母亲河——辽河为主题,通过激扬的文字,细腻的感情,来抒写辽河的历史变迁和万千姿态,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辽河及辽河岸边发生的深刻变化,和营口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成就,用诗歌来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用诗歌来赞美辽河,赞美营口,赞美家乡,赞美新时代。

2.题目自拟。要求贴近生活、贴近时代、有生活气息,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感情真挚、基调昂扬,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和时代性。

 

四、参赛要求

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最多不超过三首(100行以内)。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已发表过的不可参赛),禁止抄袭,严禁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曝光。

3、来搞只接受电子版,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醉美辽河”征文+稿件题目+作者姓名。并在稿件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

4、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编辑修改和宣传出版,以及其它方式的推广刊登,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将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参赛作品投稿邮箱::849411884@qq.com

五、起止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六、评审颁奖

1.本次比赛分为初评和终评,由主办方邀请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委会。征文作品将根据主题、内容、文笔、感染力等标准,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获奖作品,评奖时间为2018年9月中旬。

2.届时将举办“河风海韵•醉美辽河——获奖作品颁奖朗诵音乐会”,并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3.获奖作品将择优在《辽河》刊发。

 

七、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各500元。

 

营口市作家协会 辽河杂志社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