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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罗伊:世界文学中寄寓着共通的人性

来源:中国作家网 | 弗朗索瓦•罗伊  2018年05月22日15:10

“东方与西方——个体写作中的世界想象”中外作家交流研讨会上的发言

加拿大诗人、 翻译家     弗朗索瓦•罗伊

2018年5月14日

有一位作家,他叫安东尼奥•博西亚,他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在其祖国阿根廷享有盛誉。他写过一本书,可以归类为格言写作。格言,其实也与更常见的文学体裁——诗歌和小说,有着亲缘关系。博西亚有一本格言集《众声汇聚》,这本集子中皆是宛若串珠拾锦的格言诗,他在集子中这样写道:“告诉我你的灵魂是什么,你就知道我的灵魂是什么。”同样,我也可以引述中世纪炼金术士的观点,他们认为,只有病态的灵魂才能治愈另一个灵魂。这些说法不一,但表达的意思大致相近:自太初以降,流散居住在各地的人类种群之间存在各种差异,包括民族、宗教、政治、种族等差异,这些差异同时也是延绵不绝杀伐征服的缘起;尽管如此,人类彼此之间的同仍然远远大于异。

这就是身处21世纪的白种西方人可以欣赏李白诗歌的原因。那首著名的咏叹月亮的小诗《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也是为什么我自己可以很容易的想象、回味八世纪的唐朝——而在当时的西方世界,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文学作品可言。那时候,一个叫李白的诗人在满月的夜晚,躺在卧室里,他的心里充满了悲伤和思乡怀故之情。

文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命题,以及一个特定作家塑造他所喜爱的风格主题会受到无常命运的拨弄与影响,所以这个命题具有广泛性,我无法给出单方面的答案。《战争与和平》、《神曲》、《哈姆雷特》、《百年孤独》等西方经典,中国读者真的读懂了吗?杜甫的诗歌、《三国演义》、莫言的当代“红高粱家族”系列小说,又是如何对我们这些生活在哥伦比亚,丹麦或摩洛哥的读者产生难以释卷的阅读愉悦的呢?此外,上述种种文学杰作用不同语言,讲述了相似的故事,但它们未必就能真切回应当今中国或加拿大社会面临的最紧迫的道德、情感难题。尽管如此,人类的基本人性足够相似,“创造性写作”是一种普世行为,这些作品都可以成为范例。因为这种相似性与普世性,它们被翻译成任何一种重要的人类语言,就能获得相应的认可。

毋庸置疑,东西方之间的分隔远不止是一个名为“太平洋”的海洋阻隔这么简单。之所以叫“太平洋”,而不是其他的名字,是因为麦哲伦首次环球航行,从南美合恩角驶向菲律宾群岛时,居然风平浪静,未曾遭遇任何风暴袭击。当然太平到此为止,麦哲伦本人还是在1521年死于当地土著之手。幽默感、审美趣味、社会流动性或阻滞性、处理生死的方式,所有这些,都是习得的结果,而非与生俱来的遗传。因此尽管东西方在文化上的一切(包括文学)必然有所不同,但我们写的东西总是可以相互理解的。此外,如果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一种文化中最精致的表达方式,那么远东就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古老的国家有足够的时间去构建古老的传说、民间故事、文学学问和创作神话。甚至,在欧洲和北美产生文化方式之前,远东就已经发明了字母或其他表意文字。比如,中国人开始烧制高温陶瓷的时候,欧洲鸿蒙初开,居住着几乎不知道轮毂的若干部落。顺便说一下,我有时习惯把格兰德河以南的大片陆地排除在西方世界之外:我说的是几百年前的整个南美洲。这里居民的祖先,也来自亚洲大陆穿越白令海峡,拥有非常古老的历史、丰富的文化传统,如民俗、仪式、口传文学,具有象征和智慧。内扎华•科伊特,一位15世纪的哲学家、战士、建筑师、诗人和“提拉托尼”(意为前哥伦比亚统治者),就给我们留下了令人难忘的诗歌。

西方哲学家广泛讨论了各种对立的范畴,恰如在东方人们强调阴阳互补等概念。 我们确实有所不同,但我们有着共通的人性,所以我们可以不在乎眼睛形状、皮肤颜色诸如此类的差异,我们被聚集在这种被称为“文学”的不可思议的努力之中。翻译比其他任何事都更能见证深层次的文化差异,这些差异往往导致严重的误解、敌意,甚至加诸他人的统治或公开战争。

关于跨文化交际过程中的风险,有一个迷人的故事,说的是法国传教士受遣,前往加拿大北部,去皈依当地的的因纽特人。虽然新约将耶稣定义为“上帝的羔羊但译经的传教士们面临一个困难。他们不知道是否应该直译”羊羔”这个词,因为因纽特人从未见过山羊、绵羊这一类的动物,正如一个生活在偏远农村的越南农民从未见过北极熊一样。他们最后选择用海狮来替代“羊羔”,便于因纽特人理解圣经,但是是否背离圣经的本意呢?无独有偶,东西方对颜色的寓意不尽相同:在中国文化中,红色代表幸福和幸运,但在西方代表着肆无忌惮的激情,甚至是邪恶,中世纪描绘魔鬼时就会选择红色。猪在西方人眼中,是一种肮脏的动物,但是只要越过国际日期变更线,它的寓意就会变贬为褒,象征着繁荣。同样,蝙蝠在西方作品中,常常与巫师和黑魔法相关,而在东方人的意象中,蝙蝠是吉祥的动物。

我们的幽默感、审美观念、社会流动性或阻滞性、我们对来世的看法,都是学习的结果,而非得自遗传。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能在自己的认识和规范中,领略文本和故事的意义,获得感动或激动,所谓想象也是就规范而言的。文学究其本质不过是一种想象的行为。东方和西方用不同的方式把握现实。明朝一位边缘地区的瑶族女性李唐妹,是一位云南的牧羊女、蛮族土官的女儿。明宪宗征讨蛮族,李唐妹与其他女子一同被俘虏后入了宫廷。因为她警敏文字,进京后被授为女史,偶然得宠皇上,诞下了皇子。这样的题材,仿佛就是2018年德国发生的故事,这也是一个文学普世性的例子。李唐妹和紫禁城里的主人春风一度,发生了私情,但碍于礼法,皇上不能娶她,原因之一是瑶族女性不缠足,李唐妹的天足成为了障碍。缠足在明帝国宫廷礼制中意义如此重大,而这一礼制对于西方人,比如维京人、殖民地时期美国的贵格派、法国抵抗运动的成员或多伦多的当今居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这位瑶族孤儿,死后被中国朝廷追谥为圣皇太后的故事,仍然在人的脑海里,引发了关于文学母题普遍性的追问。

 什么东西可以激起人类的欲望,如性欲、权力欲或物欲?如何理解诸如某些社会阶层天然是劣等人之类的偏见?盛行的原因又是什么?为什么一个女人,竟然会因为嫉妒另一个女性去毒杀她?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人们,无论古今,都希望通过生育传宗接代,或者透过子嗣窥见来世?至亲者的死亡,何以如此扰动生者的生活?这就是文学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的目的,在发挥作用。作家的工作就是用词语来描述人类状况的复杂性。我们不变的人性使得东方和西方的恪守,彼此抵牾的传统的人们,能够通过伟大的小说或诗歌,神奇地跨越文化差距。

我自己的写作深深植根于对跨文化的文学作品的借鉴,并源于对“他者”的浓厚兴趣。我出生于加拿大,最终自愿嫁到墨西哥生活。在成为作家之前,我选择地理学作为本科课程,因为自儿时起,我一直对地图、旅行文学和世界上令人震惊的多元文化着迷。马可波罗可能是我的第一个浪漫的、但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对象。晚上十二点,我梦见他骑马穿越蒙古草原,与中国商人交换丝绸。当被问及我读过的最激动人心的书时,我的回答是历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所著的《发现者》。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他的精彩文章都与发现有关:人体如何被逐渐解剖,文艺复兴时期到达锡兰或巴西的欧洲水手们的伟大航海时代,恒星和行星在我们身上激起的敬畏,跨越东西方。

我曾六次踏足中国。这些亚洲旅行让我保持一颗谦卑的心,我觉得自己的认知始终是有限的。漫步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无法读懂中国的表意文字,这种文字居然基于意念,而不是像西方文字基于表音。因此,我不知道我路过的是酒店、殡仪馆、理发店还是餐厅。这一事实使得中国对我而言,既神秘又奇异,我的未来写作肯定会受到它的影响。 我在一首诗的最后一行这样写道:“我时不时纳闷,我在临终时到底会说什么语言”。

(翻译、整理:黄少政、虞婧)